2016年秋季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惠州市龙门县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惠市教继〔2016〕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证明材料、认定收费等按《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6〕31号)和《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惠市教继〔2016〕21号)执行,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报名网址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和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23日(共2天),逾期不予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龙门县科技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电话:7781313。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A4纸双面打印);(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合格后再提交);(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9)①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及成绩合格(缺一不可)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②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二)(课程代码00442)或教育学B(课程代码08050)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6〕4号),我区今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在天河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州市天河区户籍或本人在广州工作、人事档案已挂靠在天河区辖内人才交流中心且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关于2016年汕头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市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我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今年10月31日前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一)宣传启动和体检及思想品德鉴定阶段。
8月份开始至9月12日前,各区县教育局要在全社会开展宣传,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条件、受理时限以及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同时,要做好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二)受理申报阶段。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开放),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申请人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1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地点:各区县教育局(金平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625359,龙湖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831114,濠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374617,澄海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5856062,潮阳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720378,潮南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790761,南澳县教育局联系电话:86805217)。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区内各相关人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文件精神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黄埔区户籍或本人在黄埔区工作、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且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秋季广东省肇庆高要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肇庆高要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肇庆高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镇(街道)骨干中学、区直属学校(幼儿园):现将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6〕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委托受理申请教师资格部门(一)高要区在编正式教师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二)社会人员应向户籍所在的镇(街道)教育经费结算中心提出申请(高要区各镇(街道)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联系电话见附件3)。
(三)户口不在高要,但人事档案挂靠在高要人才交流中心的社会人员,应向南岸街道教育经费结算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二、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一)9月12日前1.各镇(街道)骨干中学、区直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信息公布工作。
(二)9月12日至9月20日网上申报申请人于9月12—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教育类)
符合岗位聘用条 件的,可聘用专 业技术岗位13、 12级或11级。
2
A00201
埔寨中心幼儿 专技 十三 园 岗 级
教育
负责幼 儿园教 学
不限
4
中专 及以 上
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幼儿教 不限 (A040105) (B040102) (C660214) 育
符合岗位聘用条 件的,可聘用专 业技术岗位13、 12级或11级。
教育
负责幼 儿园教 学
不限
2
中专 及以 上
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幼儿教 不限 (A040105) (B040102) (C660214) 育
符合岗位聘用条 件的,可聘用专 业技术岗位13、 12级或11级。
10
A01001
大龙华中心幼 专技 十三 儿园 岗 级
教育
负责幼 儿园教 学
不限
2
中专 及以 上
符合岗位聘用条 件的,可聘用专 业技术岗位13、 12级或11级。
序号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专业要 执业资 岗位 岗位 行业 岗位描 招聘 招聘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_ 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_ 职称 求_中 格证要 类别 等级 类别 述 对象 人数 要求 要求 研究生 _本科 大专 要求 专 求
其他要求
3
A00301
汤南中心幼儿 专技 十三 园 岗 级
教育
负责幼 儿园教 学
不限
2
中专 及以 上
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幼儿教 不限 (A040105) (B040102) (C660214) 育
符合岗位聘用条 件的,可聘用专 业技术岗位13、 12级或11级。
4
A00401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1.27•【文号】教资字[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和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批准,现将2016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试点工作2016年是试点工作迈向全面实施的一年,新增试点省份应在深入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精神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积极落实首次试点工作。
已经试点的省份要认真修订和完善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
(一)组织做好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定期注册试点地区要向广大教师宣传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注册范围和条件,说明不属于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继续有效问题;提前安排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注册功能管理模块的使用培训;对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持有教师资格的情况进行摸底,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换发手续;证书信息有误的,及时办理信息更正手续,重发证书。
关于定期注册工作中有关特殊问题的处理,我中心将下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指导意见》(暂命名)。
各试点地区应将定期注册工作中遇到的其他特殊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我中心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反馈,以便妥善解决。
(二)做好原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的认定工作试点省份须在2016年完成原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6年上半年广东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2016年上半年广东教师资格笔试公告最新的广东教师考试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2016年上半年广东教师资格首次加入国考,公告尚未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2015年上半年统考省份相关公告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以下公告内容为参考2015年上半年统考省份教师资格考试公告,仅作参考。
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东。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 2015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省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毕业时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五)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江门鹤山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6〕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粤教师〔2016〕2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符合免考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范围等有新的变化,为做好我市今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鹤山市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鹤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及深圳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龙岗区教育局将于今年9月面向社会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一、认定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龙岗户籍或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挂靠我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认定对象包括:(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招聘教师面试形式
2016年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招聘教师面试形式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45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2016年梅州市丰顺县招聘教师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6年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传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一)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9:00至9月21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各区教育局(地址和联系电话详情请看附件1)。
光明新区、龙华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宝安区教育局受理;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如须咨询,请先与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三)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
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并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2、4);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无效;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表格详见附件。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局直属学校,各镇街中心小学、中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各申请人:根据《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6〕4号)的精神,现就我区今年开展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增城区户籍或本人在增城区工作、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且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8.29•【字号】•【施行日期】201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5日举行。
现将广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三)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按每次考试报考前文件公布的科目为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2016年秋季考试,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2016年秋季广东省梅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梅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秋季梅州市关于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今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不符合上述认定范围的其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梅州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具体如下: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条件按今年省教育厅的要求执行)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中的身体条件,申请人的体格检查判断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仍按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的要求执行,即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在职在编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梅州代理点: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2248633,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6号),与其他申请材料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有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原件退还申请人。
2016年秋季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惠州市惠阳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要求,我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自9月12日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三、网上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以致无法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现场办理。
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doc
达茂旗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根据内教师函〔2016〕65号《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达茂旗教育局2016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实行网报,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网报时间: 2015年10月17日—10月21日。
每个工作日8:00-18:00。
二、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材料审核地点:达茂旗教育局师资科;审核时间:2015年10月24日-10月26日四、体检时间:2015年10月27日。
体检地点:达茂旗医院五、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资格者,初中及以下种类的请选择认定机构:达茂旗教育局。
六、认定、编号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日七、证书打印及发放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七、上报材料的要求需提交“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在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
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
附: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达茂旗教育局2016年9月28日附件: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报试点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
2016年秋季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秋季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符合免考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范围等有新的变化。
为做好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口在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在市及相应的区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广东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
广东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表是教师从业的必备证件,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就需要及时进行补发。
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是办理补发手续的关键文件,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补发教师资格认定表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了解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的作用和重要性
广东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是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认定表的书面申请。
申请表中包含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原因,是教育部门审核补发资格的重要依据。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掌握补发教师资格认定表的条件和流程
1.条件:教师资格认定表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
2.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广东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
(2)学校或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
(3)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教育部门。
(4)教育部门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
三、了解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表所需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材料:
(1)广东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如因损坏补发,需提供原教师资格认定表的损坏情况说明。
2.注意事项:
(1)申请表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信息,申请将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齐全,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3)补发教师资格认定表期间,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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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6年秋季梅州市丰顺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2016 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6】37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今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请各校按省、市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将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宣传、公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 年9 月1 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 年5 月31 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不符合上述认定范围的其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于9 月12 日至9 月20 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 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9 月20 日—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确认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网报系统下载,A3 纸双面打印,一式2 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
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近期小1 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 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
片统一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认定费用: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 号)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 元。
认定费用现场确认时一并缴交。
五、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现场确认时领取《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然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初定10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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