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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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模版(优秀范文18篇)

社团管理制度模版(优秀范文18篇)

社团管理制度模版(优秀范文18篇)社团管理制度模版篇1一、主要职责(一)、发掘我院各类文艺人才,并积极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文艺爱好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二)、负责完成院、校交代的各项文娱活动,包括节目的排演,舞台服装的准备等。

(三)、举办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娱活动,如圣诞狂欢夜等,建立我校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四)、通过文娱活动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宽广的舞台,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

二、例会制度1、部门例会每星期二中午12:30召开,部长、副部长以及全体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正规请假条递交文娱部,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此次会议。

3、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自动退出文娱部。

4、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的`严肃,与会人员一律关机,不得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具体扣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①.请假无正规假条→0.5分;②.无故旷会→1分;③.不服从管理→1分;(2)具体加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①.工作积极→0.5分②.为本部争得荣誉→1分;三、日常工作1.各个部长和委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

2.对于校、院布置的工作,各部长及委员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完成.3.对部长与委员的日常考勤情况,监督人必须认真,要真实有据,发现徇私舞弊、虚报、瞒报等情况,经本部查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四、工作表现文娱部将对各委员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包括工作记录、个人日常考核积分表以及突击检查个人时,要求系密切配合本部的工作。

如违反不听部长或上级领导,将给予本人扣除积分(3分)处理,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文娱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校学生会的发展有着画龙点睛的完善作用。

我们将围绕以上工作职责,遵循以上制度,认真组织搞好院、校的文艺活动。

我们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感受到我院良好的文化艺术气氛,使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精彩纷呈!社团管理制度模版篇2总则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

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1、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重视并支持社团
的建设,积极推动学生发挥自身能力,丰富学生课余文体生活,拓展
社会实践和学习机会,发展遵纪守法、自我管理、动员发挥团结奋斗
精神等良好思想和行为,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和纪律性,培养发展学生
自治组织的能力。

为此,学校采取必要的办法,确定社团建设的权限、流程与管理措施。

2、社团建设流程
(1)社团成立条件:社团的成立须经过学校实行的申报流程,学
校将对社团的成立决定进行论证评审,如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
学校将按照社团章程实施社团成立手续。

(2)社团活动审批:学校社团将按照学校的规定申报各项活动,
活动审批机构对活动项目、活动内容、实施部门进行审批,实施活动
必须获得学校的审批和批准方可实施。

3、社团管理措施
(1)学校负责安排资金和物资,社团参与编制预算,筹集资金,
管理财务,社团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账务。

(2)学校将对社团的内部管理、社团活动、活动实施、内部报告及财务资金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社团组织及实施活动是否符合学校要求作出判断。

4、社团活动纪律
学校将就社团活动实施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活动的实施不得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任何危害校园安全秩序的行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恶搞行为,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社团活动的规章制度。

以上便是我们学校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旨在积极发挥社团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确保学生发展的有序性,培养学生的自治组织能力和纪律性,营造良好的社团活动社会氛围。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

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

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

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章程;(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的通知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为加强我院学生社团管理等相关工作事项,规范今后学院各学生社团的主要工作与活动,鼓励更多的在学生创建学生社团,更好地配合学院主要工作,服务全院师生,繁荣文学院文化建设,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社团管理办法通知如下:一、文学院学生社团建制报备要求(一)学生社团报备适用范围:文学院现有的所有学生社团(二)申请者需同时招募成员至少10名,以确保协会的可实施性。

(三)学生社团申报内容与流程:1.提交《文学院学生社团申请表》(见附件1)2.提交一份本学期活动总结材料,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记录学生社团本学期的活动计划,流程及相关实施情况等。

3.申请者需向文学院团委递交详细的社团申请书(列出社团可行性与优势)、策划书,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表(见附件2)和所有成员的相关信息表(见附件3)各一份。

4.社团创办的策划书需具备以下内容:(1)社团简介(2)社团申请成立背景、理由(3)前景规划(4)负责人信息与职能部门(5)主要活动内容5.社团必须聘请指导老师,同时填写指导老师的资料表(附件4)。

6.社团章程。

(见附件5)7.若具备上述条件后将所有申请资料递交院团委。

8.由院团委对符合申请的社团开展“协会申请答辩会”,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符合申请的社团需要通过PPT讲解、自由提问和申请人最后陈述三个环节,最后由答辩委员会讨论、决定该协会是否通过成立。

9.院团委审核通过后,交文学院审核、批复并在校团委备案。

10.批复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团,须经过一个月的时间考核,通过考核后给授成立权。

二、学生社团成员与聘用制度(一)聘用制度1.各社团或协会第一负责人(即团长或会长)将作为文学院正B类干部聘用。

副团长或副会长及部门部长作为副B类干部聘用,固定参与社团活动的固定成员作为C类干事聘用,参与文学院的学生干部考核机制。

2.其他普通社员/会员作为一般学生社团成员,由各社团/协会自主管理、考核,不参与文学院的学生干部考核机制。

社团协会管理制度一个社团的管理制度

社团协会管理制度一个社团的管理制度

社团协会管理制度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社团协会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高效的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社团管理,保证社团各项事务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生社团协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常规管理社团注册社团注册是指各个学生社团在学校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登记,并获得相应的注册号码。

社团应当在学期初完成注册手续并更新社团档案。

年度计划各社团在成立之初或每学年末制定年度计划并经过审核后予以实施。

年度计划应当包含社团活动的主要内容、时间、场地、经费以及人员配置等详细内容,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为了监督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每个社团都应当在完成每项活动后及时提交活动报告。

活动报告应该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参与人员、收获等详细情况,以及活动结果的评价和改进意见。

经费管理各社团应当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预算进行经费管理。

经费使用需提前进行申请,并经过审核后方可使用。

经费使用应当在社团活动报告中详细说明。

社团组织架构社团应该建立严格的组织架构,规范社团内部管理。

组织架构应该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普通成员等职务和人员,以及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详细规定。

关于职务社团主席社团主席是社团最高领导人,应当担任社团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团的各项事务。

社团主席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且具有在社团中推动工作的战略眼光。

各部门负责人是社团内部重要的工作骨干,应当担任社团的部分工作,如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经费管理等。

他们需要对社团工作作出贡献,并且具备主管部门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知识。

普通成员普通成员是社团的基础,应当积极参与社团内部不同的工作。

他们应该乐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并且以实际行动为社团做出自己的贡献。

管理流程确定年度目标年度目标是社团每学年的工作重心。

社团主席应当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讨确定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并且制定合理的计划和预算。

活动计划与备案社团应当根据年度目标,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在学校负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社会团体的管理,规范团体活动,提高团体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社会团体,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团组织等。

3、社会团体应依法合规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设置1、社会团体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理事会是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工作;监事会是社会团体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理事会和秘书处的工作进行监督;秘书处是社会团体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管理。

2、理事会由社会团体的会员代表组成,监事会和秘书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的成员均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管理经验,经过严格筛选和考核。

三、管理职责1、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社会团体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监督秘书处的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2、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理事会和秘书处的工作;审核社会团体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活动;组织对社会团体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3、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工作计划;负责社会团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项活动;维护会员权益和与外部机构的合作。

四、会员管理1、社会团体的会员应依法合规注册,并遵守社会团体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会员享有社会团体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并有权参与社会团体的决策和活动。

3、会员应定期参加社会团体的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团体的建设和发展。

五、财务管理1、社会团体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体系,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和管理。

2、社会团体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税务登记和纳税工作,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3、社会团体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六、活动管理1、社会团体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和方案,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的全方面素质,我校特此整合了学校现有社团,共28支校级社团,2支专业部社团,简称为“xx社团”,分为“红色系社团(文体类):XX 狮队、校合唱队、校武术队、校踢跳队、校男子篮球队、校男子足球队、国旗队、民族舞蹈社、XX舞社、动漫社XX组、动漫XX 组、动漫XX组、动漫XX组、动漫社绘画组、动漫社CoS组、话剧社、女篮社、吉他社、羽毛球社;黄色系社团(生活类):模型社、航模社、手工社、手账社;蓝色系社团(职业类):礼仪社、文学社、书法社、广播站、古汉文化社、XX社、XX工程能力创新社。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二条学生“XX社团”社团的管理事务由团委下属的社团管理部负责,主要职能如下:1.管理社团相关事务(如社团招新、社团注册、社团财务、社团活动场地批准等)。

2.为社团提供必要服务(包括帮助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帮助维持社团之间的联系等等)。

3.建立并维护学生社团与学校之间的联系、组织全校性社团活动等。

4.社团管理部自身的工作(如宣传部负责自己活动情况宣传、社团活动宣传,办公室总体把握自身纳新等)。

5,负责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工作;管理不足的社团的注销工作,及社团的整合工作。

第三条社团管理部工作将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共同建设优质的中职生社团文化,切实做到:“想学生之所想,办学生之所需,解学生之所难”,树社团新形象。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四条社团组织管理(一)社团成立的条件1.学生社团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并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

服从校学生社团管理部的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本条例及学校有关条例。

2.学生社团必须由至少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

主要发起人必须思想品质好,热爱社团工作,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学生社团必须有规范的名称。

以非盈利为目的,以学生为主。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其社团性质相符,能准确反映其特征。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试行)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试行)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学年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

第三条荣誉称号包括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

第二章学习优秀奖学金第四条学习优秀奖学金是为鼓励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五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治学态度严谨,遵守课堂纪律,各科成绩优秀;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

第六条参评对象: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非毕业班的学生,毕业班学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进行奖励。

第七条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800元/人/学年;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8%;奖励金额为400元/人/学年;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年。

第八条学习奖学金综合测评总分为课程加权平均分和二级指标分的总和,满分100分。

即学习奖学金综合测评总分=课程加权平均分×80%+二级指标分。

第九条课程加权平均分=Σ(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由班主任和学习委员一起审核计算。

课程包括本专业应考的所有专业课、公共课,不包括选修课;不及格课程按实际分数计;考查课程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折算为90、80、70、60、50分纳入测评。

高校社团管理制度

高校社团管理制度

高校社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高校社团活动,营造和谐校园氛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社团管理委员会1.设立高校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团的注册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社团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占半数以上。

3.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社团管理制度、审核社团注册申请、颁发社团证书、监督社团活动等工作。

三、社团注册1.凡有志于发展社团活动的学生,可以自愿组建各类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类型的社团。

2.社团注册申请须由指导教师和负责人共同提出,并附有社团章程、人员名单、财产清单等材料。

3.经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社团证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注册信息。

四、社团活动1.社团活动应当符合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社团活动应当注重创新和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为学生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3.社团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增强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积极影响。

五、社团管理1.各社团应当认真履行社团章程,不得违反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生违纪事件。

2.社团应当定期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3.社团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社团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社团负责人整改。

六、奖惩制度1.对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社团,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违反社团管理制度的社团,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活动资格、取消注册社团等处罚。

3.对违反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社团,一律依法处理。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社团管理委员会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在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法律有关条款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经过学校批准注册,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共同志趣爱好为基础,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性社团。

第三条凡学有余力的本校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学生社团,不得吸收校外人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拥护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校团委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面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社团成立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服务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按照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学生成立社团,必须将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会员权利义务、主要活动内容、经费管理等)、发起人名单、筹备组人员名单、社团成立书面申请及工作设想、社团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等文字材料,报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宣布成立。

第八条关于学生社团成立的规定:一、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一般须满三十人以上方能申请成立;(二)有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三)完成制定社团章程、社团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准备工作;(四)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二、社团申请成立程序:(一)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持所在院系团总支介绍信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和发起人名单等相关资料;(二)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通过后,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到校团委领取并填写《XX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一式三份,履行正式审批手续;(三)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报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成立,社团应以公告形式宣布成立。

三、学生社团组织方式由各社团自行决定,机构设置原则上应包括“一办三部”(办公室、宣传外联部、组织部和一个专业技术性部门),社团主要负责人组成情况,须报校团委备案。

四、学生社团可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或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顾问或名誉社长,但事先须征得校团委同意,由校团委颁发聘书。

学生社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发展,提升各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与水平,对学生社团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制订《学生社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级社团隶属于校团委,接受校学生会社团部的监管。

根据我校学生社团组织主旨的不同,将我校学生社团分类为五大类:学术类社团、艺术类社团、体育类社团、公益类社团、实践类社团等五大类别。

第三条依照《学生社团分级评定细则》考核成绩,将学生社团分为四个级别:A级社团(优秀),B级社团(良好),C级社团(合格),D级社团(不合格)
第四条考评的内容分为活动考评与制度考评两部分,评定工作以学年为周期,分上、下学年进行两次综合评定。

第五条评定程序由社团自评、部门考评、考评小组综合社团自评与部门考评两部分成绩,确定本学年的分级结果,评定结果由校团委最终审定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按照评定等级的不同,校团委、校学生会将在活动资金、场地租借、宣传形式等方面予以不同力度的支持;若连续两年评选均被评为D级,该社团予以解散或者校团委和学生会有权全校为该协会公开招聘新的领导管理团队(此项据该协会自身具体情况决定如何处理),若社团出现严重违反的情况,给予本学年内降级评定的处罚。

第七条系级学生社团平时隶属于学校学管处。

每学年被评为A级的各级社团可向校团委申请升格为校级社团。

第八条本条例解释权归---。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4篇)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4篇)

大学社团管理制度大学社团是大学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社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套适用于大学社团的管理制度,以提高社团的运营效率和质量。

一、组织架构1.社团委员会:由一名指导老师作为指导者,选举产生主席团、部门负责人等,负责整体规划和决策。

2.部门设置:根据社团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设置相应的部门,如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等,确保社团工作的有序开展。

3.成员选拔:社团成员的加入应通过面试、试用期等方式进行,以确保成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社团的要求。

二、活动管理1.活动策划:社团应建立完善的活动策划机制,充分发挥社团成员的创意和能力,定期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活动。

2.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应按照经费预算制度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审计。

3.活动执行:社团应建立活动执行小组,明确活动执行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会员管理1.会员权益:社团应保障会员的权益,包括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参与社团决策的权利等,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

2.会员考核:对会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个人能力发展、社团工作表现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会员激励:社团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励会员,激发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账目的日常记录和存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等,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2.经费使用:社团应按照财务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确保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经费的有效利用。

3.财务审计:社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宣传推广1.宣传策略:社团应制定宣传策略,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如校内外传单、社交媒体等,提升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宣传内容:社团应制作精美的宣传材料,内容包括社团的成立宗旨、主要活动和成就等,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和关注。

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部门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部门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章程(草案)总则:工作主线:以学生活动为载体,以引领广大团员的思想为目的。

校团委书记处设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秘书长1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名、专职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1名。

分则:一、成员:1、书记处(6人)常务副书记:杨涵雯副书记:韩昱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孙四方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张俊秘书长:孟璐大学生义工管理中心主任:叶振波2、直属部门:团委设12个部,一般设1正2副。

(共33人)(1)秘书处(4人)秘书长:孟璐副秘书长:李警梅彭小莉吕俊雄杨楷朴(2)组织部(5人)部长:孙四方副部长:郭忆阳刘欢吕邦贾向晓晓叶晋延(3)宣传部(4人)部长:张俊副部长:苑钟铭陈欣然周洪程武金凤(4)网络工作部(3人)部长:王璐瑶副部长:雷玲陈凯伦(5)维权纪检部(4人)部长:刘巧林副部长:邹振华金啟萱刘乾坤(6)公关部(4人)部长:姚泽昊副部长:齐威陈龙李静瑶(7)素质拓展部(3人)部长:徐薇副部长:杨文桥陈迪(8)实践部(3人)部长:金昱潼副部长:常虹杨汐宸(9)科技部(3人)部长:陈红飞副部长:范启鹏吴怡林(10)大学生艺术团团长:汪泽亮副团长:韩昱柳文萌郝亚茹(11)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叶振波副会长:吴婷婷陈威王玲玲(12)大学生活动中心主任:袁康注:请各二级学院团委相应成立实践部、维权纪检部、素质拓展部、科技部,以方便工作对接。

二、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一、书记处1、在学校党委指导、校团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团委全面工作。

2、组织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定期做好工作总结,汇报团建工作情况。

3、定期主持召开书记处会议、部长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指导团委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批。

5、负责团委活动经费的初审工作。

6、负责学生思想状况调研,为学校学工处•团委的相关决策提供建议与意见。

二、秘书处1、负责学生会、团委文档管理工作,及时编发、送达各类文件。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我校范围内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XX大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社团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通过会员自愿缴纳会费、申请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接受奖励或赠与等其他合法方式获得。

学生社团可以通过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

学生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

(S)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第八条学生社团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

校党委委托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更名、注销,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十条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学生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

条件成熟的学生社团,可建立党团组织,以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分为院级社团和校级社团两类,院级社团的会员以本学院学生为主,由学院团委指导开展工作;校级社团的会员由本校学生组成,由校团委指导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未受过校纪处分。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社团是学生在校园内进行学习、交流、分享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培养学生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合作精神、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了加强对校内社团的管理,提高社团的质量和水平,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社团管理制度。

一、社团管理的主体学校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社团管理部门,负责校内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该部门需设置专职工作人员,领导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热爱社团事业,有丰富的社团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能够妥善解决社团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2.熟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社团组织的发展趋势,制定出符合社团发展需要的管理政策;3.善于与社团进行沟通、联系,能够及时发现、解决社团存在的问题,为社团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社团的组织1.社团的设立应遵循三步走原则:申请、审核、公示。

学生在校园内自愿组建社团,需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并准备好一系列的证明材料,例如社团章程、组织结构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设立社团。

2.社团的专业性原则:社团应明确宗旨和方向,以明确的专业性为前提。

所以必须按照其宗旨和方向的要求招收成员,同时不妨碍其他社团的宗旨和方向。

3.社会组成性原则:社团应面向全校生源招收成员,并且不设宗旨、方向等方面的门槛,以全面发挥学生们的聪明才智。

4.精英领袖原则:每个社团应该注重选拔精英领袖,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社团的管理1.优秀成员的评选:学校应该每学年度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优秀社员、优秀干事和优秀社长的评选,以激励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发扬社团的精神。

2.社团章程的制定:社团的章程应该是社团的基本法律文件,要求社团对其日常管理、组织结构、选举产生、职责分工等进行明确规范。

3.当选干部的培训:在干部选举后,学校应当根据干部工作需要,为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以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为社团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4.社团活动的保障: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学校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包括物资、场地、人员等等。

高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高校教育的不断发展,学生社团活动在校园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社团活动,各高校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组织设置、活动申报、经费使用等方面展开回答,并探讨高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方法和意义。

一、组织设置高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中,组织设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首先,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明确学生社团的类型和数量。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事务和监督工作。

这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社团的组织性和管理效率,确保学生社团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二、社团活动申报在学生社团活动管理中,申报程序的规范和透明度是非常重要的。

学生社团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通过在线平台或书面申请的方式,向学校提交活动申报书。

申报书应包含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预计参与人数等信息,并附上活动计划书和预算。

通过规范的申报程序,学校能够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三、活动经费使用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是关键环节之一。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经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

学生社团在活动经费的使用上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并及时向学校进行报账。

学校在经费的管理上应加强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和有效性。

四、活动安全管理学生社团活动的安全管理是学校必须重视的问题。

学校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活动前,学校应对学生社团进行活动安全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活动中,学校应加强对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五、活动评估与总结学生社团活动的评估与总结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定期的活动评估机制,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评估,了解活动的效果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在每个活动结束后,学校还应组织学生社团进行活动总结,总结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并形成相关的案例分享,以供其他社团借鉴。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社团是高等院校中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推动社团的发展,高校必须制定相应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意义、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1. 管理办法的意义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提升学生社团的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性的管理办法,高校可以引导社团活动朝着更加有序和专业的方向发展,确保社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管理办法能够保护学生权益。

学生社团作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相应的保障,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学生社团的成员在参与社团活动的过程中,能够通过具体事务的筹划和执行,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2. 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社团注册和审批制度。

学生社团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学校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审批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审批社团的注册申请,并对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

其次是社团活动的规范和管理。

学校应规定社团活动的时间、地点、方式,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应对社团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此外,管理办法还应包括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社团指导老师角色等方面的内容。

3. 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具体的方法。

首先,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学校可以设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或机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

该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经验和素质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其次,加强社团指导老师的培训和监督。

学校应通过定期培训和辅导活动,提升指导老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指导和引导学生社团。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检查、评估和奖惩制度等方法,对学生社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激励。

《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

《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科学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是指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不得少于30人。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是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的管理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社团的指导部门,一般各院分团委是社团挂靠单位。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一)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申请成立、违纪处理等行政事物;(二)指导部门负责指导社团的工作及对主要学生社团干部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审批、财务监管、社团评估表彰,及其他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工作。

第五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社团名称均要冠以“湖北文理学院”字样,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社团会员应是我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

第二章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七条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湖北文理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有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会,即社联主席团,常任理事会对社团大会负责。

基本任务是: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联合、管理、协调和服务学校各类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提高。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投诉受理制度》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投诉受理制度》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投诉受理制度为进一步改进我校社团和各级社团管理机构工作方式、方法,端正学生社团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监督机制,维护学生社团会员的应有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团会员投诉受理机构湖北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组”负责受理投诉,“投诉处理组”由社团联合会分管主席韩思军任组长,纪检维权部部长任副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处理小组日常事务。

社团联合会其它各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投诉接处理组职能“投诉处理组”在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全权负责学生社团会员投诉的接待、受理、调查等相关事宜的处理。

三、可投诉对象任何违反校纪校规和《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及学校其他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学生社团、学院社团管理机构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及行为均为本制度适合的投诉对象。

四、可投诉的事宜(一)会员没有享受《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所赋予的会员权利。

(二)社团或社团管理部门违反其章程或相关制度。

(三)其它可以投诉的情况。

五、投诉的方式和途径1.每学期两次的会员权益维护活动,进行现场核查信息,投诉。

2.会员权益维护问卷调查活动,在人群密集地如教室,寝室等进行问卷调查。

3.每周四晚上6:00至8:00在新区17栋1楼社联办公室有值班人员,向其进行投诉。

4.纪检维权部设立的投诉热线···可以电话,短信方式;公共邮箱···;新浪博客····;任何时间即可投诉。

六、投诉的处理程序(一)投诉受理1、“投诉处理组”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以下情况则不予受理:⑴、没有明确的被投诉者情况;⑵、没有具体的投诉原因;⑶、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⑷、没有真实的投诉人联系方式。

2、如受理投诉的被投诉人为“投诉处理组”成员,则由社团联合研究另行确定“投诉处理组”临时负责人进行统筹调查。

不予受理的投诉,工作人员应向投诉人说明未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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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科学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是指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不得少于30人。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是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的管理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社团的指导部门,一般各院分团委是社团挂靠单位。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一)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申请成立、违纪处理等行政事物;(二)指导部门负责指导社团的工作及对主要学生社团干部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审批、财务监管、社团评估表彰,及其他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工作。

第五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社团名称均要冠以“湖北文理学院”字样,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社团会员应是我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

第二章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七条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湖北文理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有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会,即社联主席团,常任理事会对社团大会负责。

基本任务是: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联合、管理、协调和服务学校各类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提高。

社联下设秘书处、新闻中心、人力资源部、纪检与维权部、活动管理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拓展部、团工委组织部、主席助理九大部门,积极贯彻“监督、管理、服务、引导”八字方针政策,促进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丰富向上的校园文化。

第八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职责:(一) 制定并修改《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办法;(二) 参与决定学生社团的重大事务,调整社联部门设置,干部任免;(三) 审定社团年度活动计划,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四) 审核新成立社团资格,并报学校团委审批;(五) 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与各兄弟院校社团广泛联系,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社团争取支持;(六) 监督社团的各项工作,并向学生社团提出奖惩建议;(七)指导社团开展工作,指导监察社团日常活动,负责社团年终评优。

(八) 负责每年度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九) 负责组织每年度全校性的社团展示活动;(十) 其他应由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力,具体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

(十一)主席职责:主持社联、社团全面工作,对社联各项工作负第一责任;主持召开社联主席团会议;主持召开社团大会;主持召开社联干部大会;代表社团联合会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据社联主席团决议任免部门正副部长;听取社联、社团干部意见建议;处理其他校团委老师工作安排。

(十二)常务副主席职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主席汇报社联、社团日常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主持全校社团日常工作联席会工作;负责社联各部门、社团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主席督办重要活动;主席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主席不在时由常务副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处理主席交代其他事项。

(十三)团工委副书记职责:协助团工委书记负责社联、社团主抓学生团组织建设工作;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具体安排团总支的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抓好团(总)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完成团总支书记及社联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副主席职责:按照主席团会议决议分管具体部门工作或分管具体一方面的工作,一般一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门或者一个方面工作;按主席团会议决议重点负责社联大型活动的举办;定期向主席、主席团、社团大会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协助常务副主席做好分管部门日常工作;处理主席或主席团交代的其他事项。

(十五)秘书长职责:受主席领导主持社联、社团大会秘书工作;具体分管秘书处;分管社联、社团秘书工作;分管社联活动、人员档案资料整理工作;按照主席团会议决议起草重要文件、通知。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九条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发起人是我校在籍本、专科10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学生社团的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职能的正式机构,例如校团委、科研处、招就处、院团委、专业教研室等学校职能部门;(三)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固定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社团日常业务指导,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二)发起人10名以上;(三)拟定本社团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发起人简介;(四)起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简称、宗旨、目的、活动范围、主要任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机构产生程序、组织管理制度、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财务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起草本社团的简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宗旨,目标,定位及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社团的登记成立流程(一)社团按发起负责人身份在社团管理部门(校团委)登记;(二)申请登记时,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同时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社团章程草案,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简称、宗旨、目的、活动范围、主要任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机构产生程序、组织管理制度、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财务制度、负责人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机构产生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拟任社团负责人、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及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3)社团的挂靠(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4)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须特殊说明的情况;(三)由该社团发起人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及以上起草的规章制度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履行正式审批手续;(四)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再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填写《社团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存入学生社团联合会、一份社团自留、一份报校团委备案、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

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五)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设立分会的社团除外);(六)经社联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统一参加社联组织的每学期一次的社团成立答辩会,答辩会通常设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七)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八)对未获批准成立的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二)校内已经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四)未通过社团成立答辩会的;(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资料建设不全者;(六)未经学校团委允许私自成为校外团体分支或附属机构的;(七)其他未通过校团委或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批准的情况。

第十三条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

(一)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均要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上一学期社团的工作总结;(2)上一学期社团的财务结算报告及物品清单;(3)社团的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变更情况;(4)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社团会员信息表,会费总额;(5)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二)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册表》一式四份(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社团挂靠单位各执一份)。

(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的社团,逾期注册、材料不全者,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审查通过,该社团停止活动,自行解散。

第十四条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中酝酿推荐一名会长候选人,社团的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填写对候选人的意见,一并上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主席团)审查批准产生。

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或秘书长,原则上不能超过5名。

社团负责人职责包括: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具体领导实施规模较大的活动,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校团委会议和社团大会,接受学校及大学生社联合会的监管,培养社团后备力量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一)有功课不及格者;(二)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三)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四)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五)因违反社联相关制度,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者。

第十五条各社团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各社团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

第四章社团的日常管理第十六条社团的挂靠单位、指导老师、顾问(一)社团的挂靠单位:社团在发起成立时必须明确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

挂靠单位应是我院系部党政部门、院团委、研究所及教研室(一般挂靠在各院分团委)。

(二)社团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三)社团的顾问:(1)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的顾问。

社团顾问的职责是在社团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2)聘请顾问时,社团须向挂靠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十七条社团的招新:学生社团招收会员,必须按照社团指导部门(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部署,一般在新生军训之后开始。

社团的会费:社团征收的会费不得超过社团联合会定的界限,鼓励不收会费。

第十八条社团的活动管理(一)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二)社团的工作任务及主要内容:(1)主要任务:学生社团是发掘和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的群团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和创造知识的创新能力,把全院学生及广大青年朋友的注意力集中吸引到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上来;(2)主要工作内容有:A专业性较强的社团组织应举办应用性学术知识讲座;传播各种科普知识;介绍各种重大科研成果;开展科学设计、科学创作、发明制作等科研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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