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销售代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销售管理制度
联合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联合销售业务,提高销售绩效,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渠道合作伙伴、代理商、销售团队等。
第三条公司联合销售主要包括与合作伙伴合作销售产品、代理商销售公司产品等。
第二章联合销售管理目标第四条公司联合销售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销售绩效,实现销售目标。
第五条公司联合销售业务的目标是在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质量的前提下,拓展销售渠道,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六条公司联合销售业务的目标是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服务水平,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促进客户关系的稳固发展。
第三章联合销售合作伙伴的选择与管理第七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意愿,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销售能力。
第八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应符合公司产品定位和销售政策,认同公司的发展理念和合作愿景。
第九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
第十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市场推广,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销售技能。
第四章联合销售业绩考核与奖惩机制第十一条公司联合销售业绩考核应按照销售目标和绩效标准进行评定,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联合销售业绩考核应注重销售额、市场份额、销售渠道等关键指标,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
第十三条公司联合销售业绩优秀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励其提高销售绩效,促进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公司联合销售业绩不佳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惩罚和整改,确保销售绩效的稳步提升。
第五章联合销售合作伙伴风险管控与合规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风险管控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确保合作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风险管控应进行定期的风险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十七条公司联合销售合作伙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销售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1.doc
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1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入职/离职/调职管理第二章基本工作要求第三章现场秩序及接待流程第四章客户权属确认制度第五章客户跟进及签约管理制度第六章销售奖励第一章入职/离职/调职管理一、入职管理1、销售人员上岗需要经过代理公司销售经理考核后方可正式上岗;2、新销售人员上岗后须为其指定指引人;3、未经考核确定,擅自进行接待客户者,停盘一周处理。
二、离职管理1、离职销售人员需要将其工作事项(包括客户资料、客户跟进情况、现场公共物料等)正式移交后方可离职;2、离职销售人员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至其他售楼处,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调职管理1、如在职人员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代理公司销售经理需提前三天知会开发商;2、如遇销售经理因公司调配,需提前一周知会开发商销售负责人;3、被调离的销售经理离岗前必须积极配合未完成工作的交接与跟进,并在调整后对未尽事宜进行跟进。
第二章基本工作要求一、礼仪形象:1、所有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必须穿着统一制工作装、男性统一穿西装、打领带、黑色皮鞋,并将胸卡佩带于左胸前,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2、所有销售人员必须衣着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衣领袖口要干净。
扣好纽扣、结正领带,不可将袖口叠起,衣袋中不要有过多物品;衣服应熨平整,裤子应熨出裤线;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工作期间女员工切忌浓妆艳抹,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的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不可染较明显夸张颜色的头发,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4、站位时需躯干站直,头部端正,面露微笑,目视前方,两臂自然下垂。
多次未达到要求的,一经发现,处以20元处罚。
5、禁止扭臂寻座、不得靠依椅背、与客户交谈时不可东张西望或显得心不在焉、落座后不得跷二郎腿,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20元处罚。
6、禁止盘客或在客户面前出现“你们(我们)的、你们(我们)那边、你们(我们)公司、你们(我们)接待”等影响销售团队形象的说辞,违者处以20元处罚。
联合销售代理合同
联合销售代理合同1. 引言•代理方:[代理方名称]•销售方:[销售方名称]2. 背景代理方具备销售和推广的能力和经验,销售方希望通过代理方来拓展其市场份额和销售业绩。
双方达成一致,决定通过本合同建立联合销售代理关系,并就代理方在销售和推广销售方产品或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
3. 权利和义务3.1 代理权利和义务•合法合规:代理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销售推广:代理方应根据销售方的要求和指示,积极开展销售推广活动,提高销售方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开发潜在客户。
•监控市场:代理方应及时向销售方提供市场动态、竞争状况以及可能影响销售业绩的信息,以便销售方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
3.2 销售方权利和义务•产品或服务:销售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或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特性、优势、价格、规格等,以供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进行推广和销售。
•培训支持:销售方应对代理方进行产品或服务的专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技术指导,以确保代理方具备充分的销售能力和知识。
•佣金和费用:销售方应根据销售业绩,按照合同约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的佣金,并且承担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
4. 佣金和支付方式根据销售业绩,代理方有权获得相应的佣金。
佣金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如下:•佣金计算:销售方应根据销售业绩和商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代理方的佣金。
•佣金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可以选择直接支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5. 保密责任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披露给第三方。
在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或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6. 合同期限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有终止合同的意愿,应提前[提前终止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如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管理制度联合代理销售模式是一种市场开发模式,它由多个代理商组成联盟,共同开发市场、销售产品并分享利润。
与传统的单一代理模式相比,联合代理模式具有市场覆盖范围广、销售渠道多、风险分散、人力资源共享等优势。
然而,在实施联合代理销售模式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代理商之间的合作效率和商业信誉,促进联盟的稳健发展。
一、联盟组建和成员管理1. 联盟组建:联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市场经验和销售能力。
组建联盟前应与市场调研公司合作,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和潜在目标客户。
联盟应设立联盟理事会,制定联盟章程,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目标任务、利益分配等内容。
2. 成员管理:联盟成员之间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互相侵害市场份额。
联盟应设立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联盟成员管理和日常协调。
成员之间应签订联盟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代理范围、市场拓展计划、销售目标和利益分配等内容。
同时还应制定例如商业保密协议、商标使用协议、品牌形象协议、市场活动协议等具体的合作协议,具体规范合作各方的行为。
二、销售渠道管理1. 产品市场策略:联盟应与品牌方合作,制定产品市场策略,包括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营销策略等。
联盟成员应按照市场策略实施销售活动,确保成员之间的销售行为相互协调。
2. 销售渠道建设:联盟应基于市场调研的结果,协同采取多样化的销售渠道,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线上线下渠道等。
建议成员建立门店,实体店及加盟店等,形成联盟销售的统一形象。
3. 渠道管理:联盟应制定适合市场需求和联盟定位的销售计划和活动策略。
联盟管理机构应对销售渠道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渠道经营稳定,同时需要制定量化指标,根据参与成员的相应销售额、利润等,进行奖励或扣罚。
三、广告促销管理1. 广告策略:联盟应根据品牌定位和市场特征,制定统一的广告策略和营销方案。
联盟成员在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应注意统一形象,遵循联盟管理机构的要求。
2. 广告质量管理:联盟应建立统一的广告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广告质量和内容的规范化。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万科明天广场联合代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对代理公司的严格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执行本项规章制度时,将认真贯彻公平性、严肃性,对违规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及个人认识的态度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处理结果将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并给与一定程度的罚款3、解除合作关系4、本管理制度使用范围为现场全部代理公司人员6、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7、本制度将根据不同阶段或需要适时调整及公布二、置业顾问行为操守一、着装要求(置业顾问服装由代理方自行购买)每位置业顾问须着统一制服上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装整齐大方,佩带胸牌。
男士:要求穿长袖衬衫,系领带。
领带颜色不宜太鲜艳,图案不宜太夸张,要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
不得留长发、染发、不梳奇异发型、不留胡须。
不佩带饰品。
女士:要淡装上岗,不得浓装艳抹;发型整洁,长发要束起,不留怪发型,不染不适当的颜色;不佩带过多的饰品。
二、置业顾问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2.上班时间不得在售楼处吸烟;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藉、报纸、杂志;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如玩手机等;5、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6、不允许在售楼处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不允许在售楼资料上乱画;8、任何人员,任何时间不得在售楼处打架、骂人;9、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10、轮排前二位的置业顾问,在前台等待时不准做玩手机、回访客户等一切活动。
11、其他接待要求:销售服务及风险提示服务信息卡客户进门第一时间主动提交服务信息卡风险提示置业顾问将阳光宣言等风险提示作为标准流程进行专门介绍,同时针对风险问题有统一、合理的应对说辞介绍购房流程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购房流程介绍贷款事宜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贷款事宜介绍付款方式置业顾问向客户解释可使用的各种付款方式及其各自的特点介绍价格和折扣置业顾问对于价格和折扣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若已出台价格和折扣方案)拟定置业计划若项目销售现场有公示价格,置业顾问根据客户意向决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敏感问题询问项目会不会降价或升值不能进行价格和升值方面的引导和承诺能否带客户看一下工地原则上不允许带客户上工地外地户口能协助办理纳税和社保禁止引导、协助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三:接电制度1、售楼处销售热线,三家轮流接听,每天一换,每天每方指定专门人员进行来电接听。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目录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销售代理公司名称第二条:销售管理办法1.现场销售接电规定2.现场销售接访规定3.客户有效保护期4.客户归属与判定5.业绩分配及惩处规定6.配合态度原则7.对外口径、销控及折扣管理8.认购及签约管理第三条:礼仪规范管理办法1.现场形象管理2.仪容仪表管理3.行为规范4.接电礼仪5.接访礼仪第四条:现场管理办法1.考勤管理本文介绍了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的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礼仪规范和现场管理三方面内容。
销售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现场销售接电和接访的规定,客户有效保护期、客户归属与判定、业绩分配及惩处规定、配合态度原则、对外口径、销控及折扣管理以及认购及签约管理等内容。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销售效率,保护客户利益,确保销售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礼仪规范方面,制度规定了现场形象管理、仪容仪表管理、行为规范、接电礼仪和接访礼仪等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形象,增强客户对销售人员的信任感,从而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考勤管理的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销售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2.资料管理1.XX?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为了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针对XXX委托XXX和XXX代理销售XX?XX项目事宜,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销售代理公司名称联合代理项目名称为XX?XX项目(以下称“该项目”),甲方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为XXX(以下简称XX)和XXX(以下简称XX)。
3.销售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案场团队1.1设立案场团队,包括案场经理、销售经理、销售顾问等。
案场经理负责整体案场管理,销售经理负责销售计划和销售团队管理,销售顾问负责案场的销售工作。
1.2案场经理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销售经理具有良好的销售技巧和团队管理能力,销售顾问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销售能力。
1.3案场团队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
二、案场运营2.1案场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流程,包括接待客户、提供楼盘介绍、安排看房等环节。
2.2案场团队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楼盘推荐和解答买房相关问题。
2.3案场应定期组织各类销售活动,如推出特价房源、举办楼盘推介会等,增加客户购房的吸引力。
2.4案场应定期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最新楼盘信息和销售策略,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三、销售管理3.1案场销售经理应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目标,确保案场销售任务的完成。
3.2案场销售经理应建立健全的销售团队管理制度,包括业绩考核、激励机制等,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3.3案场销售人员应定期报送销售进展情况,案场销售经理应及时跟进销售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四、销售额分配4.1案场销售额的分配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进行,包括固定佣金和提成等。
4.2案场销售人员的销售额应根据实际完成的销售任务进行计算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
4.3案场销售人员应按规定提供销售额确认材料,以便及时结算销售提成。
五、客户服务5.1案场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和解决,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5.2案场销售人员应及时向客户反馈楼盘进展情况和政策变化,使客户持续关注和信任项目。
5.3案场销售人员应保护客户隐私信息,严禁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给第三方,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
六、案场数据管理6.1案场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数据管理制度,包括客户信息采集、整理和保护等。
6.2案场销售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客户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配合案场数据分析工作。
联合代理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联合代理行为的管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联合代理行为是指两个或多个经济组织在共同合作的前提下,以联合代理合同为依据,共同开展产品销售、项目投资等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联合代理行为应当依法合规,秉持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联合代理行为的合作原则第五条联合代理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资源优势自愿选择合作伙伴。
第六条联合代理合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各参与经济组织在合作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地进行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
第七条联合代理合作应当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各参与经济组织应当在合作过程中共同分享资源、风险和利益,共同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联合代理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第八条参与联合代理合作的各方应当根据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联合代理合同,并明确合作目标、责任分工、权益分配、风险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联合代理合同应当详细注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销售范围、销售渠道、销售任务、市场宣传等事项。
第十条参与联合代理合作的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合作的各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争议,确保合同履约。
第四章联合代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联合代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一)加强对联合代理合同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二)加强对联合代理合作过程的监督,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三)采取适当的措施,防范和打击串通投标、垄断竞争等不正当行为;(四)组织开展联合代理行为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参与联合代理合作的经济组织应当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报告和数据披露的义务,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
联合代理制度及工作细则建议
联合代理执行方案为了更快去化房源、促进房源销售,本项目采用联合代理销售的模式,双方合作的两家代理公司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相互监督,促进,相互团结协作、积极有效的共同完成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
同时为了更好的保障本项目销售工作执行的顺畅性,我公司应贵公司要求针对本项目联合代理销售工作细则的以下几个方面建议如下:一、我公司建议销售现场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形象。
1统一管理销售现场由发展商设置负责主管人员一名,该负责人对双方所有的销售员都可根据现场管理制度行使管理和处置的权力。
现场销控由双方代理公司的主管负责执行,由发展商监督实施。
2统一制度销售现场采取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审客、接待流程、说辞、销控房源、优惠释放、礼仪、业绩考核和不合格服务处置等内容,该制度对双方销售人员具有同样约束力。
3统一培训我公司建议在本项目由发展商统一对双方销售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要求说辞统一,接待流程统一,销控房源统一,优惠释放统一,销售员经统一考核和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统一形象在销售现场淡化销售员各自公司的概念,突出和强调本项目售楼处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务必使所有的销售员经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后形成面对客户整体统一、团结协作的团队形象。
二、来电接听1、电话配置4部,双方各两部2、销售热销统一3、接听顺序:1、3、2、4原则(建议开发商配合采用串线技术方式保证公平公正原则)4、使用分配:各代理公司,仅预使用相应配备电话,不许接听另案电话。
具体执行细则1统一标准用语(如复地净月国际您好)2统一的来电接听说辞3、各代理公司每日所接听的客户信息,归所在的代理公司所有,各代理公司自行分配置业顾问进行跟进;4、置业顾问接听客户来电,若客户指出以前接待的置业顾问的姓名或联系方式,交由所属代理公司相应业务员接听与追踪。
5、接听时间需在3分钟之内,如时间过长,可用业务员手机回复不许占用过长时间。
6、所保证在电话铃声响起3声内接起,如对方团队人员在前台或附近时,电话响起3声内不得接听对方团队电话,如电话响起3声后该电话负责方仍然无人接听,则由另一方接听该电话。
房地产项目售楼处联合销售代理管理制度
房地产项目售楼处联合销售代理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售楼处联合销售代理管理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代理机构之间的合作管理制度,以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确保项目销售的顺利进行。
该制度包括合作协议的签订、代理商的资质审核、销售员的培训、销售管理的监督等内容。
以下是一个房地产项目售楼处联合销售代理管理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售楼处联合销售代理的管理,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进行项目售楼处联合销售代理的销售代理机构和销售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诚实守信原则,销售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
2.公平竞争原则,销售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从事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行为。
3.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销售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应当保护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销售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二章合作协议的签订第四条合作协议的签订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代理机构应当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确定销售目标、销售策略、保证金,以及合作期限等条款。
第五条合作期限合作协议应当明确合作期限,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代理商的资质审核第六条资质审核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销售代理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查其注册资本、从业经验、市场信誉等情况,并记录在案。
第七条代理商的义务销售代理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销售人员,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关培训。
同时,销售代理机构应当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销售员的培训第八条培训内容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销售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知识、销售技巧、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九条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长、内容、形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保障各方利益, 确保广厦·久府和园江山悦项目销售顺利推进, 现制定销售现场管理制度。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 各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二、管理要求:1、各代理机构必须服从项目公司统一管理, 遇有争议事项需寻求项目公司协调处理。
2.各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各自团队内部管理。
3.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优惠折扣及销控。
4.坚决杜绝恶意抢单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三、现场来电、来访接待:1、实行轮访制, 每个代理机构坐班一天, 时间为早点8点至晚上8点, 按固定排序轮流进行。
2.轮流顺序的更换各代理机构间可自行协商解决。
事先未协商妥的, 早点8点以后, 当值机构未安排人员坐班的则视为放弃当次轮访坐班, 由下一轮班机构接替, 依次递推。
3.机构间轮访顺序的变更或临时更换坐班需报备项目公司。
4、不当值机构人员在没有客户接待情况下, 不准在销售大厅逗留, 否则视为抢单。
5.在轮访规定时间以外, 即早8点之前、晚8点之后, 如为首次来电来访客户, 按“谁接待谁得”原则, 即客户归属当时接待人员。
四、客户归属:1.实行客户报备登记制, 各代理机构于每天17:00-24:00报备首次接触客户信息, 将报表发送至项目公司公共邮箱: @ 。
客户归属按“先报备先得”原则, 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来访新老客户的确认与归属:(1)统一由物业导台进行询问, 一问客户是看房还是找人;二问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三是客户是否有接触过的销售人员。
(2)第一次来访客户归属坐班机构人员, “谁接待谁得”。
(3)有接触过的销售人员的客户, 由相应接触人进行接待, 如相应接触人无法接待的, 应交由其所在机构人员进行接待, 其所在机构无法接待的, 最后交由坐班机构人员接待。
(4)来电、来访人员的接待必须按《来电客户登记表》和《来访客户登记表》要求登记在册, 作为客户归属主要判定依据之一。
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活动,提高销售管理效率,保护代理商和企业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联合代理销售业务,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第三条公司与代理商应当建立互信、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销售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联合代理销售业务的洽谈、签约、履行、分成、终止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对代理商有权进行培训、指导、检查和考核,代理商应当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代理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七条公司对代理商享有保密和竞争限制的权力,代理商应当妥善保管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二章联合代理销售业务的洽谈与签约第八条公司与代理商在进行联合代理销售业务洽谈前,双方应当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双方在洽谈过程中应当真实相对,提供准确的市场情报和销售预测数据,促成合作达成。
第十条双方在洽谈阶段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建立联合代理销售计划和目标,制定销售策略和方案。
第十一条在洽谈阶段要确定销售区域、销售渠道、销售价格和销售政策,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经过洽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应当进行正式签约,签订联合代理销售合同。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销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的有效期、代理产品与服务、销售价格与政策、销售目标与责任、违约责任与补偿等。
第十四条双方签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开始履行联合代理销售业务。
第三章联合代理销售业务的履行第十五条代理商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团队和销售网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十六条代理商应当制定销售计划和目标,合理安排销售人员,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
第十七条代理商应当积极推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提高销售业绩。
第十八条代理商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销售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联合营销与代理制度
联合营销与代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的联合营销与代理活动,提高营销业绩,确保各方的利益平衡,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联合营销与代理活动,并适用于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所涉及的各类合作协议。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解释1.联合营销:指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展营销活动,共享资源、风险与利益的经营方式。
2.代理:指合作伙伴替换公司销售产品或供应服务的行为。
3.合作伙伴:指与公司签订联合营销与代理协议的对象。
4.营销业绩:指公司与合作伙伴通过联合营销与代理所实现的销售额、市场份额等指标。
第二章联合营销第四条联合营销协议1.每次联合营销活动都需经过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2.联合营销协议应包含活动目的、范围、资源投入、分成比例、宣传方案、执行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资源共享与风险分担1.双方应充分共享资源,包含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
2.联合营销活动中所产生的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当,风险利润分成比例应在协议中明确。
第六条宣传与推广1.双方应共同订立宣传方案,明确营销策略、宣传渠道、广告投放等方式。
2.联合宣传中涉及公司品牌形象的部分必需经过公司品牌部门的审核。
第七条绩效评估与奖惩1.依据联合营销协议商定的绩效评估指标,对联合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考核。
2.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嘉奖、激励及合作伙伴评定的紧要依据,嘉奖机制应在协议中明确。
第三章代理第八条代理资格1.合作伙伴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的条件,方可成为公司的代理商。
2.公司将对合作伙伴进行审查,并签订代理协议。
第九条代理协议1.代理协议应明确合作期限、区域范围、销售要求和政策、违约责任等内容。
2.代理协议的订立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代理权益和义务1.代理商享有合作期限内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公司产品的权益。
2.代理商应依照公司要求,完成销售任务,并乐观参加产品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销售】联合代理制度手册 -1
附件二“星悦城”项目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销售团队管理规范-----------------------------------------------3一、组织架构图---------------------------------------------------4二、各岗位人员职责---------------------------------------------5三、置业顾问行为规范------------------------------------------9四、置业顾问工作时间及要求--------------------------------12五、考勤制度-----------------------------------------------------13六、处罚制度-----------------------------------------------------16 第三章:销售现场管理-----------------------------------------------------16一、信息登记制度-----------------------------------------------16二、电话接听制度-----------------------------------------------16三、轮岗接待制度-----------------------------------------------20四、客户归属制度-----------------------------------------------21五、认购流程制度-----------------------------------------------23六、签约流程及管理制度--------------------------------------25第四章:营销管理制度-----------------------------------------------29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采取两家或多家联合代理销售的项目。
联合代理操作制度(范例)
香溢紫郡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销售现场采用联合代理下的现场管控。
二、适用范围:南京新城香溢紫郡项目,各团队人员日常管理规范以《香溢紫郡案场日常管理制度》为准,业务接待流程和客户分配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销售团队人员配置每个团队用A、B表示:甲方A:销售主管一名、销售员至少8名、助理一名;代理B:项目经理一名、销售员至少8名、助理一名;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一)接电●控台内控台内电话接听岗由A、B团队销售员轮换接听。
A、B团队以半天为轮换频率,交替接听。
上午时间段为9:00—13:30,下午时间段为1:30至当日晚上下班前。
示例:2013年7月1日上午来电由A团队销售员接听;下午则由B团队销售员接听。
次日上午和下午接听公司须轮换,则7月2日上午来电由B团队销售员接听,下午由A团队销售员接听。
对于单个公司,销售员接听电话顺序须按照轮接表中的倒置顺序进行接听,同时做好来电登记表及明源系统录入。
接电标准动作必须符合《香溢紫郡案场日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二)接访●两个团队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个团队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A B (甲方团队A 、新景祥团队B )制作轮接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 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 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是新客户之后,B 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 ,让A 接待 ,B 在轮接表上填写A 所接待客户的开始时间,客户性质,A 接待完客户后填写客户接待的结束时间,若A 接待完客户后未在轮接表中看到所接客户的信息,则可再进行轮位。
此时控台A 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 ’补位,形成:轮接台 B A ’甲方销售主管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团队销售员,次日则为B 团队销售员,轮换排班。
联合销售管理制度终稿
联合销售管理制度为树立项目良好旳市场形象, 规范绿宸万华城售楼处现场旳秩序, 发挥联合代理销售旳优势, 保证销售以及签约指标旳准期完毕, 各代理企业本着公平、公正、互助、互让旳原则, 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各代理企业需严格遵守:一、销售团体旳构成和称呼二、销售团体有多家代理企业共同构成。
为保持对外一致旳形象, 在销售现场不再以企业名称来称呼双方, 而统一改为A组、B组、C组、D组来称呼, 不得出现自称“开发商代理企业”或有贬损他家企业旳言语。
三、客户接待条例(一)接待次序及原则1、开发商管控中心分访人员负责次序旳安排, 并负责登记客户信息后, 统一配给各组销售人员接待;2、销售接待客户次序以A.B.C.D┉组轮序为准,(二)若上岗置业顾问不能抵到达最低15旳指标, 则轮空次数15(置业顾问人数最多旳组人数)减置业顾问数, 以当日报备为准;(三)代理企业每日上午8: 00前将当日接电、接访销售轮位明细交甲方管控中心立案, 否则不予安排接待。
(四)非工作时间非一组有关人员在场, 在场小组按以上述次序为准;如只有一组在场, 接待客户(确定为新客户)归属为接待方;(五)接待轮位制度1、轮位1)新客户:A.无论任何其他原因与牵扯旳, 按照正常轮位原则;老客户先到场, 新客户后到访但未指认, 新客户按1)‐A状况执行;B.老客户未到场, 新客户到访后未指认, 新客户按1)‐A状况执行;C.客户为老客户旳家眷, 若老客户已超过有效保护期限或新客户是老客户旳旁系亲属, 则按1)‐A执行;D.客户已超过有效期保护期限, 则按1)‐A执行;2)客户进场后未能明确销售员, 或否认曾经致电或到访但后接待客户旳销售无法将客户录入系统或录入系统时发现为未超期旳老客户, 则后接待该客户旳销售员应积极将该客户偿还原销售员, 原销售员所在代理企业赔偿后者一种头位;3)只要对本楼盘感爱好, 包括征询商场、商铺、市调(分访前积极明确市调身份除外)、同行或乐意接受置业顾问简介旳来访人员为客户, 作为一种接待名额, 按1)‐A执行, 明调客户由一访负责安排接待。
校服联合代理销售方案
一、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对校服的要求越来越高,校服已成为学校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满足学校对校服的需求,提高校服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我校特制定校服联合代理销售方案。
二、目标1. 提高校服质量,满足学校和学生需求。
2. 降低采购成本,减轻学校财务负担。
3. 建立长期稳定的校服供应渠道。
4. 提升学校形象,增强学生归属感。
三、方案内容1. 代理资格(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
(2)拥有稳定的货源和优质的产品。
(3)具备专业的校服设计和生产团队。
2. 代理区域根据学校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代理区域,每个区域设立一名代理商。
3. 代理政策(1)代理商享有区域内校服独家代理权。
(2)代理商享有合理的利润空间。
(3)代理商享有定期培训和技术支持。
4. 代理流程(1)代理商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学校审核代理商资质,确定代理资格。
(3)代理商与学校签订代理协议。
(4)代理商负责区域内校服的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
5. 质量保证(1)代理商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学校定期对代理商提供的校服进行质量检查。
(3)发现质量问题,代理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 售后服务(1)代理商设立售后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学生和家长的问题。
(2)学校对代理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和考核。
(3)代理商应定期向学校汇报售后服务情况。
四、实施步骤1. 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服联合代理销售方案,提高代理商的参与度。
2. 资质审核学校对代理商提交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确定代理资格。
3. 签订协议学校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采购与销售代理商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校服的采购和销售。
5. 监督与考核学校对代理商的校服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校服联合代理销售方案,提高学校校服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五、预期效果1. 提高校服质量,满足学校和学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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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金郡销售代理制度
一、现场管理原则
1、公开
新城为公司、世联公司提供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数,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公平
在联合代理期间,对于新联康公司和世联公司关于接待客户、业绩界定等内容,将在此现场管理制度中进行详细的约定,新城将严格按照此约定执行。
对于双方公司在联合代理期间产生的工作纠纷等问题,新城现场销售管理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处理问题。
新城项目组不得对任意一方袒护或打压,如果联合代理期间代理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存在,可以向项目经理反映,仍无法解决的可向集团反映,。
3、团结协作
新城确保对新联康公司、世联公司的工作人员态度良好,措辞文明礼貌,双方公司对销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随时与新城沟通,新城就意见和建议会及时的积极讨论。
对于工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应给新城销售总监,由其安排专人联系工程负责人给予解决。
两家代理公司必须与项目组保持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对外宣传口径统一,涉及对外发布信息等要经过新城同
意方可进行。
二、联合代理期限及考核标准
1、联合代理期限:自2010-7-15开始。
2、考核标准:新联康公司和世联公司(以下简称双方)自本项目
公开发售日开始起:
1)双方所成交客户以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的总成交金额为考核标准;
2)联合代理期间,双方策划的营销活动方案经新城审批通过后,参与联合代理方协助策划方负责营销活动的实施工作。
三、新城金郡老客户资源界定
1、新城金郡已经上门客户及新城客户资源,其再次购买或介绍新客户均视为新客户,依照“客户接待管理”中的规定轮流接待,计入成交方业绩。
2、新城老业主、老客户资源两家代理公司平分。
四、联合代理现场实战销售管理
(一)管理架构
新城主管联合代理工作,新城金郡营销策划部负责新联康和世联两家联合代理公司配合管理。
新城金郡营销部安排营销策划人员,负责对接销售代理公司和广告公司,配合做好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投放工作;在销售现场设有财务室,负责收款以及现场物业、水吧、样板房展示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人员进场及销售准备
1、团队组成:新联康、世联公司各配备一名销售经理和若干销售人
员组成。
销售人员数量15人左右,两销售团队人员数量需保持一致,具体人数由新城确定。
2、成员调整:在新城约定好联合代理开始时间及销售人员数量后,
代理公司需提前2天将确定好的销售团队成员名单及相关简历介绍报给新城备案,以便新城及时制作相关名片。
在联合代理期间双方原则上不得更换销售经理或销售人员,若确实有需要进行人员调整,需提前7天告知新城。
3、形象事宜:联合代理期间,双方销售团队均需使用新城名片,并
以“联合销售”之统一说辞对外。
名片由新城负责统一制作。
4、办公场地、设备:联合代理期间,双方销售团队可共用售楼处的
VIP室作为销售人员休息和办公之处。
双方配置二台电脑放于销售现场,用于各自销售团队进行资料查询、日常办公和客户资料录入工作。
(三)日常销售业务管理
1.日常销售准备及前台管理
1)每天上班需先换好工装然后再到客户接待本上签到。
双方销售团队在同一本《销售日志本》(由新城提供)上分两列分别签到。
2)销售前台从中间一分为二,双方销售人员各使用其中一半的前台及座位。
由双方按照轮序接听客户来电,并及时记录在各自的《来电客户登记本》上。
3)双方销售经理需负责各自团队销售人员仪容与仪表、销售现场的
整洁、资料补给等工作。
售楼处模型灯及现场、样板房音乐按时开启工作由新城现场签约主管负责。
4)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需提前准备,对来访客户,在客户进入大厅时,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上前接待。
5)接待来访客户后,销售人员引导客户在各自的《来访客户登记本》(新城提供)上登记,以便及时收集客户资料并便于确认接待客户的次序。
6)用餐时间,双方各自于销售前台至少留守1名销售人员,由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或即将接待的销售人员在前台做准备,不得出现空岗。
若因空岗原因导致无法接待来电或来访客户,则对方销售团队人员可上前接待,客户归属于该销售团队人员。
7)销售现场如出现客户投诉或客户无理取闹,统一交由本团队销售经理统筹处理。
8)销售人员立姿、坐姿都应符合礼仪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9)接待完客户后,销售人员应于当日及时将来访的客户资料按照规范录入新城售楼系统,以作为后期界定客户有效期的辨别依据。
现场接待和电话跟踪客户后,销售人员应将相关来访情况和电话跟踪信息及时记录到《客户登记本》(新城提供)上。
新城售楼系统作为界定客户有效期及归属的唯一依据。
2.客户接待管理
1)接待顺序:实行客户轮序接待制度,双方按照轮流方式及各自签到的顺序接待来访客户。
2)到场客户处理:客户来到现场,首先由迎宾询问客户是否是第一次到来,如果客户是第一次来,则按销售流程接待,由轮到的销售人员接待。
如果不是,则由迎宾询问此前客户此前由谁接待,若客户能明确说出此前接待的销售人员,则该客户必须交给原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当原销售人员在休假或其它原因不在现场时,由其销售经理安排本团队其他销售人员进行义务接待。
若客户不能明确说出此前接待的销售人员,则由轮到的接待人员进行接待。
3)电话客户处理:为保证推广宣传带来的广告进线质量和效果,对于电话来访的客户销售员要做好客户登记。
电话联系的客户第一次到现场后,如客户指定销售员接待,则不属于轮序。
如客户未指定销售员,则按照一般客户轮序接待。
(参见本规则2.2)
4)跟踪有效期规定:客户有效期为7天,期间达成成交,属于初次接待销售人员业绩并记提佣金。
未成交已过有效跟踪期的客户再次上门,该客户视为新客户处理。
5)交叉客户确认:如交叉客户为直系关系(夫妻、父子、母女等)的,且在有效跟踪期内,属于首次接待人员。
6)其他情况说明:
A、B双方售楼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不得挑检客户。
每天
双方接待来访客户及来电的顺序以第一个签到的置业顾问来确定,如A方先到,则A方先接待客户。
上门客户及电话客户只要其问及项目相关信息即算有效客户,
包括买铺位、看展板、取资料等情况及同行踩盘均算接待一次。
在促进成交时给予客户额外折扣优惠,A、B双方享受同样的待遇,以新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场销控由新城专人负责,应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管理,已被销控的房源重新放出销售时,房号、价格等内容以新城同时发给A、B双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该制度未尽之情况,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新城裁决。
3.工作例会
1)周销售例会:为及时并充分了解各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研究销售策略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双方团队须每周一次定期举行销售例会。
4.日常统计报表
1)销售人员要认真或协助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销售日志》、各类表格。
2)销售人员每日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及《来电客户登记表》时,须将客户获知途径、需求意向、年龄结构、居住区、职业等尽可能详细登记,以便后期统计和分析。
3)销售人员须认真整理每日客户接待情况和旧客户跟进情况,并做好接待及跟进记录,积极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随时接受项目销售负责人的检查。
4)双方团队销售经理须每周日晚完成反映本销售团队客户及销售情
况的周报的编制工作。
5.现场销控管理
1)新城专案经理为项目销控唯一负责人,由新城派专人驻场监督销控。
2)新联康、世联团队销售经理为各自团队销控辅助负责人。
3)客户购房销控时,在认购的《房号确认单》上先由该团队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并最终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销售。
4)双方销售经理与新城现场销售负责人,每日核对销控。
若出现卖重、卖错房号等事宜,由此对新城造成损失的,由归口公司与新城协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