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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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梅花坞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两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为两方联合代理,代理机构为:第一条、来电来访接待管理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现场实行,[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15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光谷地产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案场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指以多个代理商共同运营的案场,旨在提供更多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原则: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协调发展、共创共赢。

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促进诚信经营。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强调团队协作,提倡资源共享,共同创造价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是联合代理案场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联合代理案场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代理案场各代理商的负责人组成,代表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并决定联合代理案场的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联合代理案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的营销策略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的产品采购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协调,保证产品供应的充足和品质的稳定。

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的销售活动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各代理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客户服务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市场监测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 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A B | (代理公司A、代理公司B,)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 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补位,形成:轮接台B 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公司销售员部位,形成:轮接台: B 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对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对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对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文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一、概述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是为了规范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过程中的管理行为,保证销售过程的合法、公正和透明,并提高销售效率和销售质量。

该制度范围涵盖了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的各个环节和操作规范,包括签约、合同管理、销售行为、客户信息管理、销售激励机制等。

二、签约篇1. 签约流程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过程中,需按照规定的签约流程进行操作。

包括确认客户意向,填写购房意向书,签署合同预备书,资金交付等环节,并在每个环节记录相关的流程和时间。

2. 购房意向书购房意向书是代理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初步意向的文件,应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买卖金额、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质量标准等。

购房意向书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能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同时要注明是否收取意向金及其金额。

3. 合同预备书合同预备书是正式签署合同前的一份约定书,由代理公司提供给客户,要求客户确认各项购房条件,并明确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合同预备书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涉及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

4. 资金交付代理公司在签约过程中涉及资金交付,应按照约定履行与资金交付有关的各项合同义务。

资金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交付,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记录。

三、合同管理篇1. 合同签署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中,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合同签署。

合同签署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并确保客户理解和认可这些内容。

2. 合同信息公示代理公司应在案场公示销售项目的合同信息,包括签约数量、签约价格、签约面积等重要信息。

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能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确保客户可以获得真实的合同信息。

四、销售行为篇1. 销售守则代理公司应依法进行销售活动,遵守销售行为规范和道德操守。

代理人员不得进行强制销售、欺骗消费者、收受回扣等不正当行为,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销售宣传代理公司的销售宣传材料应真实、准确,不能含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万科明天广场联合代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对代理公司的严格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执行本项规章制度时,将认真贯彻公平性、严肃性,对违规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及个人认识的态度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处理结果将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并给与一定程度的罚款3、解除合作关系4、本管理制度使用范围为现场全部代理公司人员6、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7、本制度将根据不同阶段或需要适时调整及公布二、置业顾问行为操守一、着装要求(置业顾问服装由代理方自行购买)每位置业顾问须着统一制服上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装整齐大方,佩带胸牌。

男士:要求穿长袖衬衫,系领带。

领带颜色不宜太鲜艳,图案不宜太夸张,要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

不得留长发、染发、不梳奇异发型、不留胡须。

不佩带饰品。

女士:要淡装上岗,不得浓装艳抹;发型整洁,长发要束起,不留怪发型,不染不适当的颜色;不佩带过多的饰品。

二、置业顾问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2.上班时间不得在售楼处吸烟;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藉、报纸、杂志;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如玩手机等;5、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6、不允许在售楼处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不允许在售楼资料上乱画;8、任何人员,任何时间不得在售楼处打架、骂人;9、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10、轮排前二位的置业顾问,在前台等待时不准做玩手机、回访客户等一切活动。

11、其他接待要求:销售服务及风险提示服务信息卡客户进门第一时间主动提交服务信息卡风险提示置业顾问将阳光宣言等风险提示作为标准流程进行专门介绍,同时针对风险问题有统一、合理的应对说辞介绍购房流程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购房流程介绍贷款事宜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贷款事宜介绍付款方式置业顾问向客户解释可使用的各种付款方式及其各自的特点介绍价格和折扣置业顾问对于价格和折扣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若已出台价格和折扣方案)拟定置业计划若项目销售现场有公示价格,置业顾问根据客户意向决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敏感问题询问项目会不会降价或升值不能进行价格和升值方面的引导和承诺能否带客户看一下工地原则上不允许带客户上工地外地户口能协助办理纳税和社保禁止引导、协助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三:接电制度1、售楼处销售热线,三家轮流接听,每天一换,每天每方指定专门人员进行来电接听。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八达岭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两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为两方联合代理,代理机构为: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代理公司名称1、联合代理项目名称:2、开发商名称:第二条销售现场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现场销售接电原则1、接电:按伟业、阜康按天轮流接电顺序接电;2、伟业、阜康须按开发商按统一规定的《来电客户登记表》分别做好客户登记,各公司每日将来电、来访客户以电子版本方式发送给开发商后台客服,每日发送数据要与短信数据吻合;3、伟业、阜康有一方不能接电,由另一方接电;直至相关人员到岗,恢复接电顺序,期间所接电客户归属接电一方;4、每周最后一天下班前,伟业、阜康两方将下周接电、接访排序表交于甲方销售负责人。

5、未完善事宜甲方另行约定。

二、现场销售接访细则规定1、接访每家一天:伟业、阜康公司接访顺序按照每家一天轮流接访制;2、接访时接访公司出四名销售代表在前台备访;3、每当有客户走进售楼处,销售代表需礼貌上前问好“您好,欢迎光临八达岭”,并询问客户“您以前是否联系过”,客户清楚讲出此前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通知原销售人员接待(如原跟进人员不在现场,则交给此销售人员所属代理公司的最后一名接待人员接待);4、来访客户表示曾来访过,但不能讲出销售名字,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引导客户回忆,如客户不能回忆起曾接待销售员名字,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通知开发商后台客服查询客户信息,如在有效保护期内的则由原公司安排销售代表接待,如超出有效期内的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按新访轮序接待(对于客户之前来过,但再次来访时,不做回答,若前销售员认出,且能报出客户姓氏,联系方式,客户也作回应,该客户由该销售员跟进,但仍需进行客户大表查询,如属实,现销售员还站头位,如客户大表中不存在,则仍由现销售人员接待);5、如进入售楼部的客户是如下情况的处理方法:1)问路、推销业务、广告公司、进售楼部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部电话、进入售楼部等人寻找朋友或亲戚等与销售无关的人员不视为新访客户;2)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讲明不需要销售人员跟进,该销售人员仍站回销售头位,后该客户要求销售人员作推介,则仍由第一接访人员跟进此客户;3)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经过询问,明确为市调人员的,由接访公司主管安排轮序末位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未明确为市调人员,则视为新访客户接待;6、严禁在售楼处以外(如接待中心外围场所、停车场、样板房、小区内、会所等)接待客户,如客户咨询楼盘情况,销售人员只能让客户自行到售楼部咨询;或者尽量解答,但不能直接接待客人、递名片或找指定销售人员帮客户介绍;7、老客户到售楼部找销售人员,但该销售人员不在或已离开其代理公司项目团队,该客户则由原代理公司主管安排销售人员跟进,不作新客户处理;8、一方销售人员正在与客户洽谈成交过程中,另一方的销售人员除正常打招呼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与该客户交谈、通电话、或其他任何形式阻碍成交,或恶意抢客;9、严禁为争取客户之销售权属而刻意伪造客户入场资料者(或客户未来现场,销售员私自将该客户以来访的形式登入客户大表);10、严禁因客户归属问题发生争执,严禁在售楼处或客户面前争吵;采用现场争吵零容忍制度;11、凡有因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诉的,经开发商现场经理查实视情节轻重,交由其所属代理公司现场经理另行安排其它销售人员接待并给予公开通报批评。

案场系列04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案场系列04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联合代理规章制度》1规范制度的目的1.1营造公平公正和谐良好的销售环境,保障销售率和客户满意度1.2建立有序规范的联合代理销售动作执行标准,保障代理公司及员工的权益1.3确立奖惩机制,杜绝不合理行为的出现2制度适用时间2.1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3联合代理组织架构及岗位要求3.1组织架构的明确3.2关于销售组岗位规范的要求3.2.1上岗销售人员不得多于 12 人(含销售主管,销售主管由各代理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客户接待),若发现任何无端增派额外销售人员进场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3.2.2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金地自在城营销管理团队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若发现任一未经考核通过销售员参与任何客户接待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3.2.3签约专员、客服专员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且该两大岗位为独立岗位,不得参与任何直接销售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3.3 关于定向组岗位规范的要求3.3.1 定向组人员设置不得少于 8 人,且定向组人员必须专岗负责定向拓展工作,不得参与任何与定向无关的销售动作(如顶替销售人员上岗接待客户),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的处理。

3.4关于策划组岗位规范的要求3.4.1各代理机构派驻不得少于 1 名策划师作为驻场策划人员,驻场策划须专职服务于金地自在城案场,不得兼任任何其他与金地自在城无关策划工作。

4来电接听、来访接待制度4.1来电接听制度南京自在城前台共有 8 部电话,随机串响。

日期单号代理机构 A 指定接听 1、2、3、4 号电话机,代理机构 B 指定接听 5、6、7、8 号电话机;日期双号单号代理机构 A 指定接听 5、6、7、8 号电话机,代理机构 B 指定接听 1、2、3、4 号电话机;4.2来访接待制度5客户界定原则及明源执行规范注:此部分为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核心内容,请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务必仔细阅读!5.1 客户界定核心原则一切客户归属的界定均以明源信息为准。

双代管理制度

双代管理制度

XXX项目2015年10月31日前言按照公司的营销安排,为了确保各项目销售目标的按时保质完成,经公司营销部研究建议,报经公司同意,公司的营销代理工作适合探索一种全新的模式,即联合代理销售模式。

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双代模式下的案场管理执行规范。

双代模式下,管理制度以公平竞争为原则,以最大化的促进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跟踪服务为目的,调动两方销售人员及策划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项目销售业绩的提升.核心工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管理,及营销策划工作责任追究,本条例围绕以上两点重点加强管理规范。

目录一、双待模式下销售代理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 - 4 -1。

1双待模式下销售代理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 - 4 -二、双代模式下的策划管理制度 ........................................................................................... - 5 -2。

1策划人员架构 .................................................................................................................. - 5 -2.2策划管理制度 .................................................................................................................... - 5 -三、双代模式下的销售管理制度 ........................................................................................... - 6 -3。

房地产甲乙联合代理管理制度体系

房地产甲乙联合代理管理制度体系
3、补轮排情况为:学习空看、调盘、接待领导或领导安排的相关人员(非买房客户)、复访老客户且忘记置业顾问是谁并未能查出置业顾问。
第二部分:权属及佣金分配办法
一、客户权属确认应以前台审位为主要确定原则,已确认为新访的客户在接待过程中他人不得以任何缘由打断接访。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并予以清场。
二、常见权属争议处理原则:
⑦走姿:上身直立,走路时不能左右晃动。
⑧注重个人卫生,每日喷香水,香水味道以阳光、沉稳为主。忌身上有异味。
上述情况如出现相应违规行为,或过渡问题导致客诉,责任方应处以1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导致客户损失,甲方经理有权将该销售人员清理出场。
4、如遇同组客户多名成员到访的情况,且来访时间不一致,到访后也没有说明是有同行之人或有联系好的销售的客户,则由判客人员问清后交第一接访销售人员,按照首访进行轮接(在首访接待时客户发现同行之人,接待依旧不变),如客户成交则业绩记入首访接待人名下;
3、如到访客户为复访客户,则双方团队的销售人员排位不变,由该客户首接的销售员接待;若复访客户原始销售人员休息或调离,则该客户则由原始销售人员所在销售团队的案场经理重新安排销售人员跟进,其客户到访性质按照复访客户处理,不做新访记录。复访客户如占用轮排,则不予补访。任何由于排位影响售楼处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视情况给予一方或双方处罚,每次罚款100元,若情节严重者则在给予相应处罚同时甲方经理有权要求对其进行停岗处分,该客户进行重新分配。
五、如进入售楼处的客户是如下情况:
1、如遇问路、去卫生间、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处电话或寻找朋友亲属以及进场后明确不需要销售人员接待情况下且在中途未向销售人员索取资料,则不视为其为新客户,整体销售团队按照正常接待轮序进行接待。(如客户一开始表示不留电话,接访后又留电话登记了,则视为正常客户不予补轮排)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目录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销售代理公司名称第二条:销售管理办法1.现场销售接电规定2.现场销售接访规定3.客户有效保护期4.客户归属与判定5.业绩分配及惩处规定6.配合态度原则7.对外口径、销控及折扣管理8.认购及签约管理第三条:礼仪规范管理办法1.现场形象管理2.仪容仪表管理3.行为规范4.接电礼仪5.接访礼仪第四条:现场管理办法1.考勤管理本文介绍了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的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礼仪规范和现场管理三方面内容。

销售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现场销售接电和接访的规定,客户有效保护期、客户归属与判定、业绩分配及惩处规定、配合态度原则、对外口径、销控及折扣管理以及认购及签约管理等内容。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销售效率,保护客户利益,确保销售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礼仪规范方面,制度规定了现场形象管理、仪容仪表管理、行为规范、接电礼仪和接访礼仪等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形象,增强客户对销售人员的信任感,从而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考勤管理的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销售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2.资料管理1.XX?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为了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针对XXX委托XXX和XXX代理销售XX?XX项目事宜,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销售代理公司名称联合代理项目名称为XX?XX项目(以下称“该项目”),甲方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为XXX(以下简称XX)和XXX(以下简称XX)。

3.销售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此《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的情况。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旨在通过多个代理机构联合协作的方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增加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透明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倡导与其他代理机构真诚合作。

第二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由主管部门成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代理机构的协作和管理。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协作中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代理机构入驻和退出第八条拟入驻联合代理案场的代理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关的人员、设施和技术条件;(三)有较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声誉。

第九条代理机构入驻联合代理案场后,应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入场费。

第十条代理机构退出联合代理案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联合代理案场服务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案件管理、投诉处理、咨询服务等。

第十二条案件管理包括案件登记、审查、分配、办理和结案等环节。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应制定合理的案件分配制度,确保案件均衡分配给各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投诉处理应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纠纷。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应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由入驻的代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维护和改进联合代理案场的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的收入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保密和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及各代理机构应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案件相关信息不泄露。

2024年案场管理制度规

2024年案场管理制度规

2024年案场管理制度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案场的管理,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案场行为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的房地产案场,包括开发商销售样板房、售楼处以及中介机构的销售场所等。

第三条案场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权益,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案场管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许可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房地产销售业务。

第五条案场管理应设立相关部门,负责案场的规划、销售、服务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二章案场销售行为规范第六条案场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案场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房屋信息,无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案场销售人员应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答服务,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求,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或压力销售。

第九条案场销售人员应明示房屋销售价格,不得私自加价或乱收费,不得承诺未来房价涨幅,不得发布虚假促销信息。

第十条案场销售人员应尊重消费者选择权,不得强迫客户签订购房意向书或预定房源。

第十一条案场销售人员应对开发商的房屋建设质量、销售价格等问题进行真实回答,不得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二条案场销售人员应做好购房合同的讲解工作,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章案场服务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案场应提供良好的接待环境,保持案场的整洁有序,方便消费者参观选购。

第十四条案场应配备专业的接待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及时解答。

第十五条案场应设置便利设施,如茶水饮料、休息区等,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购房体验。

第十六条案场应组织购房者参观样板房和样板间,真实展示房屋质量和装修情况。

第十七条案场应提供购房者购房指导服务,协助消费者办理贷款、签订购房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案场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案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

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

代理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

代理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

代理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单位的管理行为,提升代理单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代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代理权,代为办理业务或事务的单位。

第三条代理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代理活动。

第四条代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负责代理业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六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代理业务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类代理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代理单位应当制定代理业务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代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并且作为选拔和激励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代理业务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九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代理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代理单位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代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代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代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一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代理业务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代理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代理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代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定期对代理业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六条代理单位应当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七条其他有关规定由代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八条代理单位应当设立机构,并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十九条代理单位应当设立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对代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代理单位应当设立管理层,负责代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操作。

第二十一条代理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代理业务的内部审计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代理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对代理业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指引为规范售楼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双方公司遵照执行。

一、管理原则1、销控:销控统一由营销部管理。

2、优惠折扣:折扣优惠统一口径,公开、公平、公正。

3、业务团队单独管理。

二、业绩指标下的人员调整将按照项目销售进度需要,对双方团队下达每月销售指标。

1、业绩指标下的人员调整双方团队中任意团队连续三个月或是一年累计四个月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的,给予团队内强制一名销售人员调离分流处理。

三、认购规则:①成交流程:问销控销控确认预约签约时间(备注:以认购书与定金收据为准,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成交。

)②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与原因而预留在售的单位.③临定规则:临定金额由甲方确认,必须在24小时内补齐,否则作挞定处理,双方有权出售该单位。

临定须在定金收据上注明,销售人员须向客户解释,强调逾期作挞定处理,此单位不作保留可出售。

(补定时间超出24小时需特殊申请)④临定挞定规则:当有客户下临定预留单位,按成交流程操作,并要客户签署《认购书》,由客户确认清晰预留单位的条件及逾期作挞定的处理规定,待客户齐定后《认购书》交客户。

⑤发短信规则:为了能准时每天发短信报数,双方须于每天18:00点前将客户来访、来电、成交数据报给营销部指定对接人.⑥每天报表及一周总结:特殊申请表及认购书统一做完报表交给对接人,双方须将每天来访数据交于对接人以便完成一周总结。

四、售楼现场管理及佣金分配暂行办法:第一部分:现场轮接制度,乙方须遵循甲方的销售流程1、来电、来人接待标准:客户进入后需礼貌用语“欢迎参观”2、接待流程客户来访→询问客户之前有无来访,来电→核实客户归属→由归属团队热情迎接,自我介绍,了解称呼→对项目总体规划进行基本介绍并对周边配套进行充分介绍→对客户需求产品进行整体介绍→结合销售资料,细致介绍客户需求的产品信息→带客户参观会所、样板房→回顾项目整体情况,做好客户的接待登记,送客户→及时录入销售系统并积极做好跟进服务.3、轮接顺序甲方自有团体—博思堂团队—甲方自有团体—博思堂团队……凡次日接待顺序对换;(1)每团队为轮接制度.(2)案场轮接严格按照此顺序执行,后续新进人员,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必须通过各自团队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工作由各自团队自行安排,甲方做最后一轮确认,如发现未经过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接待,则将该业务员直接调离项目处理,双方团队共同监督.(3)双方团队需将驻场工作人员名单发至营销部,未经营销部工作人员许可不可擅自调换工作人员,如有调动需进行备案作为后续考核依据;(4)轮接团队,需第一时间安排团队内销售人员至轮接台做好轮接准备.后续轮接团队须安排好业务人员做好递补接待准备。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初稿)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6)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

7)销售人员在客户到现场10天内无成交,该客户由开发商进行分配。

集中开盘或特殊销售时期,周期可根据要求做调整;四、客户权属确认制度1、总则(1)为了使售楼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及员工团结,减轻管理人员处理纠纷的繁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以友好协商为基础,如有多个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第一登记及7天有效跟进期为原则。

(3)发生业务交叉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上升到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处,则双方都不算业绩,该单位业绩充公。

代理地产公司案场管理制度

代理地产公司案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理地产公司案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案场,包括销售中心、样板间、接待区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案场设立项目经理一名,负责案场日常管理工作,下设销售团队、客服团队、行政团队等。

第四条项目经理职责:1. 负责案场整体运营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制定案场工作计划,组织并协调各部门工作;3. 监督团队执行公司政策和销售策略;4. 负责案场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5. 处理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咨询、销售及客户关系维护;2. 客服团队: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售后服务及客户满意度调查;3. 行政团队:负责案场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物料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客户接待流程:1. 接待人员礼貌迎接客户,引导至接待区;2. 详细询问客户需求,记录客户信息;3. 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合适房源;4. 协助客户办理看房手续;5. 跟进客户需求,直至成交。

第七条销售流程:1. 销售人员接受培训,掌握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2. 根据客户需求制定销售方案;3. 协助客户办理购房手续;4. 跟进客户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客户投诉处理流程:1. 客户提出投诉,接待人员记录投诉内容;2. 转交相关部门负责人;3. 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4. 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九条案场设立月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章安全与保密第十四条案场内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

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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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剑桥城联合销售管理制度为规本项目联合销售秩序,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联合代理制度,各方遵照执行。

一、销售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地点、作息的规定(一)考勤时间规定1、全体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必须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外场人员上下班须打卡),每家公司每天需要安排一位置业顾问任值日生,值日生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下班时间为19:30;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知会并征得甲方同意);(二)请假与调休规定1、置业顾问当天有私事请假不能按时上下班的,销售经理必须提前一天知会甲方管理人员,否则作违纪处理。

2、置业公司每周日向甲方提交下一周人员排班表(包括管理人员),现场置业顾问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

(三)销售现场工作礼仪规1、在售楼处前台不准看杂志、小说、报刊、玩手机等,禁止利用售楼热线打私人,如需接听老客户,需离开前台至洽谈区接听;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不准在卖场休息、吃零食,大声喧哗和从事与销售无关的活动;3、不准在卖场和办公室区域凌乱摆放相关销售资料和客户资料,办公物品需摆放整齐;4、所有上岗置业顾问工作时间需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考核期置业顾问需着类似正装;女士需化淡妆,穿高跟鞋,并将长发盘束;(四)销售接待流程规1、置业顾问要严格按照销售培训资料(包括楼盘具体资料、付款方式、折扣、价格等)向客户介绍楼盘,对客户报价、折扣统一,若有特殊情况,须向开发商申请并征得同意方可有效。

严禁超围私自给客户承诺,严禁不按销售流程提前锁定房源。

2、各公司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干涉与干扰其他销售人员的正常接待流程,对蓄意破坏对方蓄客、下定逼单的违规者处以抢客处理,并加罚违规者所属公司,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待定。

二、关于现场询客、接待和客户归属的规定(一)客户归属确认原则1、依据:以开发商明源系统中各公司的客户来访登记作为客户判定的最终依据;2、认领客户时间:以开发商明源系统中登记回访记录15天有效记录为准,若15天在明源系统中有客户跟踪记录,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超过15天有效期,按照新客户接待。

3、客户鉴别区域限定为:售楼部大门与前台之间的围,不可在售楼部其它区域进行客户的鉴别,如在售楼部其他区域进行客户的鉴别,则客户变为公共客户由甲方处理。

(二)关于新客户接待顺序和询客规各方按照A—B……—A—B……的次序交叉接待客户。

A组、B组对应公司的确定由各公司的销售经理进场时抽签决定(进场前进行一次性抽签,各代理公司签字确认),接待记录由刚接待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的下一轮次置业顾问填写《客户接待轮次表》,标明接待人员及接待时间,作为有轮次及客户争议时的依据,细则如下:1、根据接待顺序,各公司最近轮次的一名销售代表必须在接待区域等候站位,严格按序接待,前台站位处不能空岗,如客户较多时轮到接待的最后一个销售人员应提前给销售主管(或经理)打招呼后由现场主管或经理安排值班人员。

2、每天接待秩序以A—B……—A—B……的原则进行大循环首接(即当天的首轮A位是昨天最后一位未接待客户的A位)。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按客户首次至售楼处顺序依次轮流接待的方式执行。

各公司各安排一名置业顾问鉴别新到访的客户,接待中严禁置业顾问挑选客户,具体方式:A位接待、B 位询客。

若A位不在岗,有客户到访,则对A位做轮空处理,不再补位,将由B位继续接待。

若A位不在岗期间无客户到访,则按正常顺序接待,不做轮空处理。

《客户接待轮次表》需由刚接待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的下一轮次置业顾问第一时间填写,并标明接待人员及接待时间。

3、当客户进场,前台置业顾问应礼貌问好:“您好,欢迎参观”。

而B位置业顾问在询客时的第一句规用语为:“请问您是第一次来吗?”“您有家人或朋友来看过房吗?”“是否有熟悉的或联系过的置业顾问?”“您近期是否收到过置业顾问给您发的短信吗?”“后面的客户是与您一起的吗?”(此条为后面紧跟随有客户再询问),不论客户回答“是”与“否”,上述接待用语及确认用语为现场规用语,前四句缺一不可,也禁止加多余用语。

前台销售员询问客户必须按照规用语,除上述情况外,均不能用该用语外的任何语言或者有诱导性的语言对客户进行暗示。

客户进门由B位询问这四个问题,A位陪同不得说话,不得围住客户,应礼貌跟随。

如客户回答非第一次到销售中心,改用问话:“请问之前是哪位置业顾问接待您的?”“您手机上是否有置业顾问近期和您联系过的短信呢?”。

客户出示的短信有效期为15天,若是该短信发送时间已超有效期,该短信不做客户归属判定。

如可提供有效证据证明B位未按标准询客语询客而导致争议情况,可以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反应,甲方根据证据立刻裁判客户归属,并按抢客罚则处理。

4、当同一组客户人数众多时,接待的第一位置业顾问必须礼貌地询问客户是否属于同一组客人,若属同组,则由该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组织人员接待,若非同组,则依次轮位接待。

5、若两批非同一组客户同时到访,以客户进大门先后顺序排位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先后顺序,而不以客户鉴别结果(鉴别新老客户)的先后顺序依据。

6、如有一方置业顾问未按照两家公司轮序接待新客户,在售楼部厅擅自接待客户,被另一家公司发现,则按正常轮序该A位的公司接待,如这组新客户已经坐下进入谈判阶段,则由此置业顾问继续接待,计该公司接待轮序,补对方公司轮序;同时,此事按照抢客罚则处理。

7、一方置业顾问在对方询客过程中,接待过程中或接待客户以后,其它置业顾问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动接触对方客户,包括打招呼、说话搭讪、递名片、介绍自己,打、发信息给该客户等等,以上情况均被视为抢客;若客户主动要求被接待,则被询问人需主动询问原置业顾问归属,并协助进行项目讲解后将客户归还。

8、预约客户原则上由预约公司的预约置业顾问接待,但若本人不在现场,该公司应安排相应人员接待。

9、在接待前客户鉴定阶段,该客户在销售前台表明身份不属于看房客户,由A位负责接待,不算接待轮次,由A位公司进行补位。

10、A位销售人员开始接待客户后,其他销售代表补位。

接待中不论客户意向,凡客户与置业顾问已经离开询客台进入接待状态,即成接待事实。

接待中严禁挑选客户,若轮到轮次不接待,视为自动放弃轮空,由后续销售人员补位,轮空不补。

11、新客户对某置业顾问的服务不满意,要求更换置业顾问,则由该置业顾问所属的公司派其他置业顾问替换原置业顾问继续服务该客户。

若客户对该公司服务不满意提出更换时,则由开发商指定其他公司进行接待,并取消原公司对该客户的所有权,客户归新接公司所有。

12、售楼处值班时间(包括午餐、休息)由各家公司轮流值班,每家公司至少配置1名值班人员,并做好对来访客户的接待,值班人员应先做好对客户的接待工作,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接待的新客户归当值班人员,并按本规则第一条接待次序执行。

(三)关于老客户询客和接待及归属规定1、询客与接待所有客户进入售楼部,首先均应按照新客户接待轮次进行询客,任何未经询客而主动与客户接触的行为均被视为抢客,除客户主动指认置业顾问和业主除外。

根据询客情况采用不同的接待方式:(1)如客户是第一次来,按问询制度执行,如确认为新客户,则按照(二)项规则接待;(2)如遇老客户回访,应立即询问客户以前是哪位置业顾问接待的。

待客户确认置业顾问或联系方式后,应将该客户转交给之前接待的置业顾问跟进。

如该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则由其所属公司的其他同事接待;不算轮次。

(3)购买前期的老客户来访要求接待,但无法确认前置业顾问,经前置业顾问或同公司人员核实客户身份后(可核实客户、或房号),由前置业顾问所属公司接待;(4)如老客户回访而又忘记了之前接待的置业顾问的,又不能出示置业顾问所发送的跟踪短信,在场的置业顾问也认不出该客户,按以下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①在未确认客户登记的情况下,由A位置业顾问将客户引导至谈客区稍作等待,A、B公司置业顾问共同进行客户到访查询,如查询到为期15天以于开发商明源系统上有回访记录的有效客户,由首接置业顾问公司的同事接待,给予A位置业顾问所属公司进行补位。

②在未确认客户登记的情况下,客户与曾接待过的B置业顾问相认或被B置业顾问公司的其他同事认出,B置业顾问或其公司必须出示15天以于开发商明源系统上的回访记录证明,经各公司销售经理或主管确认后,需将该客户交予B置业顾问或其公司跟进,在各公司销售经理或主管进行确认前,A置业顾问正常接待,B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的任何人不得中途打断对客户进行确认。

如确认后需A置业顾问进行相关配合,A置业顾问也需礼貌的配合,但客户归B置业顾问所有,A置业顾问补接一轮;客户登记超过,则由A置业顾问自行跟进,如需B置业顾问进行相关配合,B置业顾问也需礼貌的配合,但客户归A置业顾问所有;如客户主动要求B置业顾问接待,B置业顾问需礼貌拒绝,不得再跟进该客户。

(5)如客户之前来过,报了,各家代理公司都在查来访记录,在查的过程中又来了一组新客户,两家公司就按照正常轮次接待此新客户,过后之前来过的客户没有查到来访,则按正常轮序当新客户接待。

2、老带新客户归属判定(1)老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视为新客户:①如客户提及原置业顾问姓或联系方式,则此客户归原置业顾问接待,不计入接待轮次;②如客户未指定或想不起前任置业顾问,也无法核实客户身份,则按销售现场正常轮次接待该客户;③老带新第一次来访,老客户亲自陪同带来的新客户归原置业顾问。

④当新客户来时未有老客户陪同,已出询客区(大门及前台间)及询客时间(判定客户四个问题问完)进入接待流程,再由老客户认出,该客户不做老带新处理,仍归属于接待置业顾问;现场新客户偶遇老客户,新客户不做老带新处理,仍归属于接待置业顾问。

(2)如遇到老客户及其亲属、朋友分别到售楼处来访,并由各公司置业顾问分别交叉接待的,按以下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①如该客户未下定,则按本制度规定的客户有效期的首次记录为准,记录来访人必须为具体买房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

②若买房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下定(以缴纳定金为准),由购房人单独署名签订购房协议,则成交客户及销售业绩归属于在《来访登记表》和明源销售系统中,首次接待该客户的代理公司,但前提条件是该客户首次来访时间,必须在本制度规定的客户有效期。

超出客户有效期时限,该客户归属于具有有效登记的一方。

若双方客户联合署名签订购房协议,客户归属最终以客户家庭指认为最终裁决。

③未婚情侣或朋友分别在两家公司做登记看房,不属于直系亲属围,则各自跟踪各自的客户,最终定房时以定房人名字作为归属判定标准。

若写两个人的名字,则成交客户及销售业绩归属于在《来访登记表》和明源销售系统中,首次接待该客户的公司,但前提条件是该客户首次来访时间,必须在本制度规定的客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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