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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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装饰抹灰质量的允许偏差表2.5.8第六节塑料门窗安装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节铝合金、塑料框、扇玻璃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五章吊顶工程第九章裱糊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9.1.1条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以下简称PVC)塑料壁纸、复合壁纸、墙布等的室内裱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9.1.2条裱糊工程基体或基层表面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规程》、《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本规范抹灰工程、隔断工程及吊顶工程的有关规定。

裱糊的基层表面,颜色宜一致,对于遮盖力低的壁纸、墙布、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第9.2.3条胶粘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如有防火要求则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性能。

第9.2.4条运输和贮存时,所有壁纸、墙布均不得日晒雨淋;压延壁纸和墙布应平放;发泡壁纸和复合壁纸则应竖放。

第三节壁纸、墙有裱糊第9.3.1条裱糊前,应将基体或基层表面的污垢、尘士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的稀醋酸中和、清洗。

不得有飞刺、麻点、砂粒和裂缝。

阴阳角应顺直。

9使用.第9.5.2条附着牢固、表面平整的旧溶剂型涂料墙面,技糊前应打毛处理。

第9.5.3条裱糊前,应以1:1的107胶水溶液等作底胶涂刷基层。

第9.3.4条裱糊前,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图案、颜色、规格进行选配分类,拼花裁切,编号后平放待用。

裱糊时按编号顺序粘贴。

第9.3.5条裱糊的主要工序见表9.3.5.第9.3.6条在纸面石膏板上做裱糊,板面应先用油性石膏腻子局部找平,在无纸面石膏板上做裱糊,板面应先满刮一遍石膏腻子。

第9.3.7条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并统一预排对花拼缝。

不足一幅的应裱糊在较暗或不明显的部位,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不得有接缝,应包角压实。

第9.3.8条对木料面的基层,婊糊壁纸前应先涂刷一层涂料,使其颜色与周围墙面颜色一致。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xx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GB 50210-2001主编部门:xx建设部批准部门:xx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I.1、3.1.5、3.2.3,3.2.9、3.4、33.5、4.1.12、5.1.11、6.l.IZ、8.2.4、8、3.4、9.1.8 9.1.13。

9.l.14。

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

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一、基本要求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 不得占有公共空间, 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 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 项目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 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 燃气管道不得暗敷, 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如果变更方案(尺寸), 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 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 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主验收。

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 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

再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如有问题, 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 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 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3CM以上, 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 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 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 跟踪检测验收标准, 工程变更单, 施工进度单,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 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内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 然后手工凿除。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材料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三、施工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4.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验收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2.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3. 工程验收应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规范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好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流程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同时要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精确度。

还要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统一的管理和保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供应充足和质量有保障。

2.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要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能有序进行。

3. 施工质量的控制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因此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工艺和材料符合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施工技能和质量意识。

还要定期组织施工质量的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4. 施工安全的保障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做好施工安全的保障工作。

在施工前要制定好安全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要定期对施工设备和施工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性。

5. 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和整改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清除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确保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洁。

同时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中存在的瑕疵和安全隐患。

最后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施工工作提供参考。

二、验收标准1. 材料验收标准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中,要对所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一般抹灰第四节装饰抹灰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三章门窗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门窗质量要求第三节铝合金门窗安装第四节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第五节钢门窗安装第六节塑料门窗安装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玻璃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钢木框、扇玻璃及玻璃砖安装第四节铝合金、塑料框、扇玻璃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五章吊顶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龙骨安装第四节石膏板安装第五节其它罩面板安装第六节工程验收第六章隔断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龙骨安装第四节罩面板安装第五节石膏条板安装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饰面板(砖)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饰面板安装第四节饰面砖镶贴第五节装饰混凝土板第六节金属饰面板安装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八章涂料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混凝土表面和抹灰表面施涂第四节木料表面施涂第五节金属表面施涂第六节美术涂饰第七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裱糊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壁纸、墙布裱糊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十章刷浆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刷浆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十一章花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花饰安装第四节工程验收附录一聚合物水泥砂浆喷涂、弹涂常用配合比(重量比)附录二玻璃工程常用油灰配合比(重量比)附录三修补饰面板的胶粘剂及腻子配合比(重量比)附录四涂料工程常用腻子及润粉配合比(重量比)附录五刷浆工程常用腻子配合比(重量比)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3—91,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一、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2.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内部及外部装饰和装修工程。

2.0.2 质量验收:指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确认的活动。

三、一般规定3.1 施工准备3.1.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3.1.2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

3.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3.2 施工过程控制3.2.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3.2.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记录和施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为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3.2.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3.3 质量验收3.3.1 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顺序和施工质量要求进行。

3.3.2 质量验收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形成验收记录,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3.3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4.1 地面工程4.1.1 地面工程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表面应平整、坚实、美观。

4.1.2 地面工程应进行防潮、防水、防滑、防磨损等处理,保证使用功能和寿命。

4.2 墙面工程4.2.1 墙面工程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表面应平整、美观、牢固。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1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 GJ73?91,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防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

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

它涵盖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合格。

本文旨在分析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重要性,以及规范中的关键要点。

二、规范的重要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建筑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以及确保用户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的遵守可以减少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为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提供了框架和指导。

三、工程施工规范1. 设计要求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包括结构设计、安全设计以及功能设计等。

施工方应与设计方密切合作,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预期效果。

2. 施工材料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方应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方法正确,避免使用过期或损坏的材料。

3. 施工工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施工方应按照规范要求采取适当的工艺,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 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包括噪音污染、粉尘防控、废弃物处理等。

施工方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小化。

5. 安全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施工方应组织好安全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四、工程验收规范1. 施工验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施工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的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验收等。

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进行评审。

2. 竣工验收建筑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评估。

验收结果需要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审核,并最终确认。

3. 验收标准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是指为了美化和实用化建筑而进行的一系列工程,包括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家具等设计和施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规范施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效果符合规范要求。

一、施工规范1、设计阶段:在进行建筑装饰设计时,需要考虑实际用途、建筑材料的选用、风格和色彩等因素。

在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量统计、材料清单、施工步骤、工期等内容,以确保施工工作有序开展。

2、材料选用:建筑装饰材料的选用极其重要,施工前必须充分考虑材料的品质、可靠性、安全性和环保等问题。

在选择材料时,要参考施工规范中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得到质量报告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明。

3、施工过程: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施工技能,按照施工计划分工合作。

同时,要注意材料的保护和垃圾的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4、质量检测: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各项工程质量检测,包括结构平整度、表面平整度、尺寸偏差、加工精度及防水、防潮等。

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二、验收规范1、验收标准:在进行装饰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

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规范、材料标准和环保标准等。

2、验收步骤:装饰工程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

初验是在装饰工程施工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的验收,主要验收工程完工情况、质量手册和施工日志,以及施工材料的质量。

终验是在装饰工程验收期限到期后进行的验收,主要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使用要求情况、材料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3、验收结论:装饰工程验收结论应根据验收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估。

如果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就可以颁发好各种验收报告和使用证书。

如果验收结果不符合标准,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四、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并绷紧牢固。

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
一、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1.2 装饰装修工程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1.3 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验、中验和终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表面装修工程
2.1 墙面、地面、天花板的装饰面材料应牢固、平整、清洁。

2.2 瓷砖、石材、木地板等各类装修材料的颜色、纹理、光泽应均匀无色差。

2.3 接缝应直、齐,无掉角、开裂,表面无油渍、污点等。

三、装饰装修材料
3.1 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性能
指标。

3.2 装饰装修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水、防腐、抗震性能。

3.3 装饰装修材料应无放射性污染,化学稳定性好。

四、装饰装修工艺
4.1 装饰装修工艺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工艺规程的要求。

4.2 装饰装修工艺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效果,无瑕疵。

4.3 装饰装修工艺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5.1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

5.2 验收时应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材料、工艺、施工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5.3 验收结果应填写《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记录表》,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请注意,以上内容只能作为参考,具体验收过程和要求应依据GB-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是指对建筑物空间进行美化和功能的提升,以满足人们对室内外环境美观、舒适和实用性的需求。

为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我们需要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工。

一、施工规范1. 设计规范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功能、风格和使用需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设计图纸中应包含详细的施工说明和计划,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 材料选用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时,需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建材和装饰材料。

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和环保性能,且能满足预期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要求。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材料的储存、加工和使用,确保材料的质量不受损。

3. 施工技术装饰装修的施工过程需要合理的组织和安排。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验,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避免损坏建筑主体。

同时,施工现场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验收规范1. 施工质量验收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施工质量的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材料的合格证明、工程质量达标情况、符合设计要求的程度等。

对于有缺陷或不符合规范的部分,需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重新施工。

只有通过质量验收的工程才能交付使用。

2. 安全验收安全是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

验收时应检查施工期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电气线路是否合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

只有通过安全验收的工程才能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 环保验收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还需要考虑环保因素。

验收时应检查装修材料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是否含有有害物质等。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应进行妥善处理,确保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规范的意义遵循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意义重大。

首先,规范的施工和验收能够保证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

建筑装饰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作者:-----------------------日期:建筑装饰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的安全、耐久、美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第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第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第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施工准备工作第六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人员的技术资格和资质。

第八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合格证明。

第九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验收计划,并报业主审核。

第十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场地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施工过程验收第十一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应派专人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交底和质量检查,并记录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技术问题,并报业主确认。

第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章初验收第十六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完成初验收准备工作,并向业主提出初验收申请。

第十七条:初验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设计、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的检查。

第十八条:初验收应以工程竣工报告为依据,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九条:初验收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书面报告。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1 订立施工合同在进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首先需要确定施工方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

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等内容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1.2 设计审查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施工可行性。

如果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进行修改。

1.3 材料采购在进行施工前,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装饰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材料采购时需要注意保存,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1.4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的先后顺序和配合关系,确保施工能够按时完成。

1.5 安全措施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制定好安全施工计划,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过程中的规范2.1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2 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需要划定好施工区域,明确材料的堆放位置和施工通道,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2.3 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每个工序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每个工序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

2.4 进度控制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能够按时完成。

如果出现延期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2.5 施工记录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每个工序的施工情况、质量检查情况、人员配备等内容,为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提供参考。

三、施工验收规范3.1 项目验收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3.2 质量验收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3 安全验收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建筑装饰工程涉及到房屋内外的装修和布置,是给房屋创造美观、舒适、实用的环境,增加居民居住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的使用寿命,制定并遵守一套规范、规程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分别从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论述建筑装饰工程应该遵循的规范。

二、施工规范1.设计方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必须要有详细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明确各项工程的施工内容、质量要求和工期。

同时,还要注意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和功能设置,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2.材料选择在建筑装饰工程中,所采用的各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施工时应认真查验材料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选用的材料达到预期的效果。

3.工程施工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同时,要根据设计方案和标准要求,按照正确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管理施工方应建立木工参考原理、框架及摆放、弯曲、切条、小步、木料颜色控制、冷水口处理、开槽语句、门洞尺寸、插座和分割线的计算、肩周炎处理方式、操作任务安排等施工过程的管理制度。

施工方还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

三、验收规范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建筑工程应验收工程的安全性、功能性、经济性、装饰效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验收程序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实地勘测、检验检测、记录整理和验收报告的编制等过程。

验收团队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验收,并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验收结果及保修期验收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标准要求,对工程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和评估。

同时,根据传统、法律和合同等要求,确定保修期,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四、总结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就像给建筑物穿上一件华丽的外衣,不仅要美观,更要质量过硬。

施工及验收规范则是确保这件“外衣”品质优良的重要准则。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建筑装饰工程的基石。

首先,得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会审。

施工人员要理解设计师的意图,搞清楚每一个细节,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

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也必不可少。

了解现场的环境、结构、水电等情况,为后续施工做好充分准备。

材料的选择更是关键,要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能为了节省成本而选用劣质材料,否则会给整个工程带来隐患。

在施工过程中,墙面工程可是个重头戏。

墙面的基层处理一定要到位,把浮灰、油污等清理干净,确保墙面平整、坚实。

如果是贴壁纸,那得注意壁纸的拼接是否严密,图案是否对齐,不能有褶皱或者气泡。

要是做涂料墙面,那涂料的涂刷要均匀,不能有流坠、刷纹等问题。

地面工程也不容忽视。

地砖或者地板的铺设要平整牢固,缝隙要均匀一致。

卫生间、厨房等有水的地方,地面坡度要合理,保证水能顺利流走,不积水。

木地板铺设时,要注意预留伸缩缝,防止热胀冷缩导致变形。

吊顶工程同样有讲究。

吊顶的龙骨安装要牢固,间距要符合规范要求。

吊顶的面板要平整,拼接处要处理得美观自然。

如果是集成吊顶,电器设备的安装要安全可靠。

门窗工程也有一系列的规范。

门窗的尺寸要准确,安装要牢固,开关要灵活。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要用密封材料填实,防止漏风、漏水。

窗户的玻璃要干净透明,没有划痕和气泡。

还有水电工程,这可是关系到使用安全的大问题。

电线的铺设要符合电气规范,不能有乱拉乱接的现象。

插座、开关的位置要合理,方便使用。

水管的安装要牢固,不能有漏水的情况。

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能有堵塞。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规范进行操作,不能偷工减料、马虎了事。

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说完施工,再来说说验收。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1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 GJ73?91,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防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

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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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10—2001,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 3.1.1、 3.1.5、 3.2。

3、 3。

2。

9、 3.3。

4、 3。

3。

5、 4。

1。

12、5。

1.11、 6。

1。

12、 8.2.4、 8.3。

4、9。

1。

8、9。

1.13、9。

1。

14、12。

5.6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年 11 月 1 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 10 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 9 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 13 章。

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第 4 章至第 12 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 13 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 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上海汇丽(集团)公司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孟小平侯茂盛张无勃熊伟李子新吴宏康李爱新庄可章龚万森张鸣1 总则1.0.1 制定本规范。

说明: 1.0。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目前,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

在 20 世纪 90 年代,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在科技和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要求和审美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本规范是在两本标准的基础上编制的,同时, 考虑了近十几年来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

1.0。

2 说明: 1。

0。

2 此条所述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包括住宅工程,但不包括古建筑和保护性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筑。

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筑.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3 本规范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按低于规范的标准设计;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双方不得签订低于本规范要求的合同文件。

当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规定高于本规范的要求时,验收时必须以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为准。

1。

0。

4 使用。

1.0。

5 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2 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说明: 2.0。

1 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

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 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沿用了建筑装饰一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沿用了“建筑装修"一词.从三个名词的含义来看,“建筑装饰”反映面层处理比较贴切,“装修”一词与基层处理,龙骨设置等工程内容更为符合.而装潢一词的本意是指裱画.另外,装饰装修一词在实际使用中越来越广泛。

由于上述原因,本规范决定采用“装饰装修”一词并对“建筑装饰装修”加以定义。

本条所列“建筑装饰装修”术语的含义包括了目前使用的“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和“建筑装潢”.2。

0。

2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

0。

3 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

1。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

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

3 3。

1.4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说明: 3.1。

5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行业,年产值已超过 1000 亿元人民币,从业人数达到 500 多万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为公众营造出了美丽、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空间,为社会积累了财富,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相当危险的做法.例如,为了扩大使用面积随意拆改承重墙等。

为了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本身不会导致建筑物安全度降低,或影响到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如防水、采暖、通风、供电、供水、供燃气等,特制订本条。

3.1.6 3.1.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3。

2 材料3。

2。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

2。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45)的规定。

3。

2.3 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3。

2.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

2。

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说明: 3.2.5 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是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采取的一种确认方式。

在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假冒伪劣现象较多的情况下,进行复验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也有助于解决提供样品与供货质量不一致的问题.本规范各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明确规定了需要复验的材料及项目。

在确定项目时,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保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二是尽量减少复验发生的费用,三是尽量选择检测同期较短的项目。

关于抽样数量的规定是最低要求,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

3.2。

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

7 3.2.8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

2。

9 说明: 3。

2。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大量的木质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种各样的人造木板,这些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料不经防火处理往往达不到防火要求.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防火规范主要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也有相关规定. 设计人员按上述规范给出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处理方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选材和处理,不得调换材料或减少处理步骤.3.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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