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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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确保培养基性能可靠。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验。
责任:微生物检验员。
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2010版GMP实施指南
规程:
1.不应在同一无菌室内同时操作2个或2个以上菌株。
2.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以菌种保存中心获及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一、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1、菌液制备
取大肠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至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h;取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接种至改良马丁培养基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中,培养24~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50-100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两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2、适用性检查
取大肠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各1ml(50-100cfu),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刻注入待检查营养琼脂培养基和对照营养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4个平皿(其中2个注入待检查营养琼脂培养基,另两个注入对照营养琼脂培养基)。30-35℃培养48h,计数。
取白色念珠菌1ml(50-100cfu),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刻注入待检查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和对照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平行制备4个平皿(其中2个注入待检查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另两个注入对照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23-28℃培养72h,计数。
3、结果判断
若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数不小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数的70%,且菌落大小、形态两者一致,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二、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1.菌液制备
取大肠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至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h;取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接种至改良马丁培养基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中,培养24~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10-100cfu、每1ml50-100cfu和每1ml大于100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两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2、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及指示能力的检查。
(1)、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
培养时间下培养。
(2)、固体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取试验菌各0.1ml(50-100cfu)分别涂布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3)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接种不少于100cfu的试验菌于检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长培养时间下培养。
(4)固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取试验菌各0.1ml(10-100cfu)分别涂布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培养时间下培养。
(5)液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各培养基的检测项目及菌株如表。
3、结果判断
(1)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生长良好,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2)固体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菌落大小、形态两者一致,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3)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试验菌不生长,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4)固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菌落大小、形态、指示剂反应等两者一致,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5)液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菌生长情况、指示剂反应等两者一致,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