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第2章)
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第一节申诉阶段1.员工对与公司或其他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报告,并提出申诉。
2.主管应尽快调查并解决申诉,确保公平公正。
3.假如主管无法解决申诉,应将申诉情况上报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节协商调解阶段1.人力资源部门接到申诉后,应当尽快召集申诉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2.协商调解应当遵从公平、公正、公开、自己乐意的原则,保障申诉双方的权益。
3.协商调解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必需可以延长,但不得超出十个工作日。
4.协商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假如协商调解期限内无法解决争议,或者协商调解未达成全都看法,申诉双方可以选择进入仲裁程序。
第三节仲裁阶段1.申请仲裁应当在申诉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逾期将视为放弃仲裁权利。
2.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供应相关证据,并填写仲裁申请表。
3.仲裁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仲裁,并将仲裁结果通知申请双方。
4.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
第四节诉讼阶段1.申请一审诉讼应当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
3.如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提起上诉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第三章争议处理相关责任和权利1.申诉双方都有权选择代表参加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2.申诉双方在整个争议处理过程中应当搭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调解和裁决。
3.主管应当保证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4.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保证协商调解平等和公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仲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仲裁,确保公正公平。
6.申请人在诉讼期间享有保护隐私的权利,相关信息不得泄露。
劳动争议处理基本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基本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基本制度是怎样的?今天店铺⼩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章,欢迎⼤家阅读了解!劳动争议处理基本制度劳动者与⽤⼈单位发⽣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式:1.双⽅当事⼈⾃⾏或委托⼯会、律师等他⼈进⾏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与⽤⼈单位发⽣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当事⼈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内向⼈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法律效⼒。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的,可以向⼈民法院申请执⾏。
6.劳动者以⽤⼈单位的⼯资⽋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提⽰:任何组织或者个⼈对⽤⼈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保密。
劳动者可以就⽤⼈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1)对⽤⼈单位克扣或者⽆故拖⽋劳动者⼯资报酬的;(2)⽤⼈单位⽀付劳动者的⼯资低于最低⼯资标准的;(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4)⽤⼈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为。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政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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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习题答案
第1章劳动法概述第2章劳动法简史第4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第5章劳动法律关系第8章劳动合同第9章集体合同第10章案例分析第1章劳动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劳动法2.劳动力3.劳动4.劳动关系二、填空: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
2.()是外在形态劳动力的基础,()是潜在形态劳动力的转化。
3.商品形态劳动力是进入市场成为()的劳动力,由其所有者()地让渡给他人使用。
4.劳动关系的内容以()与()分离为核心。
5.劳动法以()为主旨。
6.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较之用人单位,处于事实上的()地位。
三、判断并改错:1.某职工参加本厂组织的义务植树,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
2.某职工用业余时间为同事修理家用电器并酌情收取工本费,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
3.现役军人的军工劳动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
4.在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
5.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不因劳动者特定身份不同而有差别。
6.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在一定条件下因所在行业不同而有差别。
7.劳动法调整范围内,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8.劳动关系不仅受劳动法调整,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其他法律部门调整。
9.劳动法是平等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
四、选择1.劳动关系具有()等特征。
A劳动者与自己或他人生产资料相结合 B劳动者为所在单位成员 C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有偿或无偿提供劳动力 D兼有平等性质和隶属性质2.()之间的关系归劳动法调整。
A.企业与职工B.个体户与雇工 C农户与其所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D雇主与家庭佣人E国家机关与公务员 F股东与公司 G作家与出版社 H施工单位民工与建设单位 I甲合伙人与乙合伙人3.()之间的劳动关系目前不包括在我国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之内。
A个体户与帮工 B外资企业与外籍职工 C境外企业与中国职工 D国家机关与公务员 E企业化事业单位与职工 F家庭佣人与雇主 G农民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我国劳动法的形式包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2005年08月06日【字体:大中小】(1993年6月11日国务院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7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三章仲裁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七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职工代表;(二)企业代表;(三)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劳动争议仲裁法条例(2023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
劳动争议仲裁法条例(2023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第三章调解第四章仲裁第一节仲裁机构及仲裁员第二节仲裁管辖第三节仲裁参加人第四节仲裁程序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争议处理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和仲裁。
对劳动人事争议范围的界定依照国家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等工作的领导,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和处理协调、考核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税务、市场监管、地方总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健全协调劳动人事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平台,研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重大问题,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第七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调解与解决管理制度
劳动纠纷调解与解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劳动纠纷的调解与解决程序,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劳动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劳动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应遵从公开、公正、公平、协商全都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二章劳动纠纷的调解与解决第四条纠纷解决渠道1.对于发生的劳动纠纷,首先应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
2.若协商无果,双方可申请启动内部调解程序,由企业设立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若内部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五条内部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和职责1.企业将设立独立的内部调解委员会,成员包含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代表。
2.内部调解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是组织调解活动,促成劳动纠纷的和解。
3.内部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处理案件,确保调解活动的公正、公平。
第六条调解程序和方式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协商无果后,申请内部调解,内部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会议。
2.调解会议应由1名主持人和2名调解人构成,主持人由企业指定,调解人由企业和员工代表分别推选产生。
3.调解会议应当邀请当事人出席,并听取双方的叙述和看法。
4.调解会议应以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方式进行调解,对产生的调解协议应当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申请流程1.当事人如对内部调解结果不满意,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2.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应提交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明料子,如劳动合同、工资支出凭证、工资条等。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依法组织调解或仲裁。
第八条调解和仲裁结果的执行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当自动履行协议义务,企业应监督并及时付诸执行。
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公司员工的权益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规范劳动纠纷的处理程序,订立本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第二章劳动纠纷的定义和范围第一条劳动纠纷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劳动纠纷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因权益、待遇、工时布置、工作条件、纪律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纠纷,涉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条劳动纠纷的范围本制度对全部产生在公司内的劳动纠纷均适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纠纷:1.薪酬与福利待遇;2.工作时间和休假布置;3.工作条件与环境;4.职务调整与晋升;5.绩效评估与奖惩;6.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弥补;7.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8.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与纠纷。
第三章劳动纠纷的防备与协商解决第一条劳动纠纷防备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防备劳动纠纷的发生:1.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2.清楚明确的薪酬福利政策;3.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4.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沟通活动,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劳动合同的知晓程度;6.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关注点。
第二条劳动纠纷的协商解决1.一般劳动纠纷的协商解决应遵从以下程序:–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全都,可申请由人力资源部门介入,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和调解;–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沟通,尽量寻求妥协和解决;–协商解决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如无法解决,可进入下一步仲裁或诉讼程序。
2.争议涉及重点利益的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经商协商或通过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四章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一条仲裁程序1.如劳动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的当事人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叙述所要求的权益和事实依据;3.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组织仲裁庭对申请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应予以遵守。
员工离职与劳动争议解决制度
员工离职与劳动争议解决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员工离职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要求,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离职程序和要求第一节辞职1.员工如自己乐意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
2.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刻召开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尽力帮忙解决问题。
3.员工辞职后,应在公司内完成交接工作。
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帮助处理员工离职交接事宜,并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节解雇1.解雇是指企业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停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通常由公司决策层作出决议。
2.解雇前,公司应向员工发出书面解雇通知,并解释解雇的原因和依据。
3.员工有权提出申诉,公司应尽快召开听证会,听取员工的叙述和申辩看法,并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终局决议。
4.解雇的员工应当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如完成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务和物品等。
第三章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和要求第一节协商解决1.如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应首先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2.双方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协商过程中相互敬重,充分表达观点和看法。
3.在协商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全都,可申请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二节调解解决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由企业和工会代表构成的独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2.员工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时,应供应相关证据和料子,乐观搭配调解工作。
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双方调解会议,听取双方看法,并提出公正、合理的调解方案。
4.双方对调解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节仲裁解决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独立的行政机关,负责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
2.双方对劳动争议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仲裁申请,组织仲裁听证会,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仲裁决议。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2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个人与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三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行使调解职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公平化解。
第二章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第四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专业调解人员,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二)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调解场所,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调解条件;(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调解制度,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能够获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认可。
第六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可以是全国、省、市、县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工会、行业协会等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第七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调解员组成,统一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八条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及时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申请受理情况;(三)调解准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对劳动争议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四)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根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安排调解员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调解;(五)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可以制定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六)不成调解:如果劳动争议不能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继续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争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合理处理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定义1.劳动争议:指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引起的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纠纷。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由公司成立、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地机构。
第二章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第四条公司与员工的协商解决原则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谅的原则,乐观寻求和谐解决方法。
第五条公司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公司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遵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六条诉讼解决原则若协商不能解决劳动争议,员工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第七条口头申诉当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首先通过口头申诉的方式向直接上级提出,并将争议情况进行认真说明。
第八条书面申诉若通过口头申诉不能解决劳动争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书面申诉,申诉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1.争议的具体事实和原因;2.恳求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要求;3.供应相关证据料子。
第九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处理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的书面申诉,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以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调解,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调审核实,听取双方叙述、供应证据料子等。
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调解决议,并将决议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十条行政、司法接济的申请若员工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决议不满意,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司法接济。
第四章员工权益的保障第十一条保密原则全部参加劳动争议调解的人员,包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公司的相关人员、员工等,应保守申诉与调解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严守秘密,不得泄露、损害任何当事人的利益。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实现以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劳动关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妥善处理公司劳动争议,有效控制劳动争议的发生。
2.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长期、友好合作。
第2条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因公司开出、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第3条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划分1.XXX是劳动争议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劳动争议的起因、证据等信息的采集并根据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处理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回访、检查当事人调解协议执行情况并督促其执行。
3.调解委员会负责建立必要的制度进行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4.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XXX人员、管理者代表、工会代表组成。
管理者代表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1/3.第2章劳动争议的预防及处理原则第4条在进行劳动争议预防前须先明确劳动争议的类别及产生原因1.劳动争议的类别1)按劳动争议的主体可划分为个别争议、集体争议、团体争议。
2)按劳动争议的性质可划分为权利争议、利益争议。
3)按劳动争议的标的可划分为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争议,劳动报酬、培训奖惩等因理解和实施不同而产生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产生原因1)劳动权利义务是否遵循法律规范和合同规范。
2)市场经济情况下的利益原则,使公司和员工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和合作基础,又有利益差别和冲突。
3.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针对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对劳动争议进行有效预防,常用的措施有以下四项:1)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下属的情绪和劳动关系矛盾,并协同人力资源部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范文(4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范文1、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劳动争议情况、调解方案和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2、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委员参加劳动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技巧、艺术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3、案件调解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受理和调处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职责;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预防预报制度。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员队伍,收集整理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预防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档案管理制度。
妥善保管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文字材料,及时将调解申请书、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等文书归档。
对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6、统计分析制度。
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深入研究劳动争议产生原因和规律,提出处理建议和对策。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一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依法设立。
第二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行政、司法等部门的代表组成,由政府任命。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一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1. 组织和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2. 研究劳动争议调解政策,制定相关规定;3. 协助解决复杂、疑难劳动争议案件;4. 培训调解人员,提高调解水平;5. 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劳动争议预防。
第二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权限是:1. 调解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协助双方达成和解;2. 调查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申辩;3. 对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作出调解决定,具有法律效力;4. 受理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5. 呼吁各方遵守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秩序。
劳动关系学之劳动争议处理(PPT4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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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争议的特征
劳动争议具有以下特征: (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是限定的:我国劳动争议 的范围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三)劳动争议内容和形式的特定性 (四)不同的劳动争议适用不同程序处理:一般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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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时效
时效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劳动争议当 事人不行使申诉权,申诉权因期满而归 于消灭的制度。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 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权利 被侵害之日”是指侵权行为开始的时间, 而不应理解为侵权行为终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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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争议的含义
争议权行使的目的在于缔结集体协议, 凡不以缔结或修订集体协议为目的的行 为,均不得称之为“集体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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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争议处理方法
大致不外乎以下三种: (一)自行交涉:劳资双方在争议发生后, 自行谋求适当的解决办法,不求助于政 府或私人的第三者进行协助解决。 (二)调解:调解也称为调停,是由第三 者包括私人或政府所设立的调解机构派 出的人员出面所进行的斡旋,以协助劳 资双方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仲裁:仲裁是解决集体劳资争议最 有效,也是最后的方法。仲裁分为自动 仲裁、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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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
应体现密切与有关单位配合的原则。 劳动行政机关、工会、劳动争议仲裁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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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公司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公司订立本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适用于公司内因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和纠纷的处理。
第二条争议解决原则本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处理劳动争议,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实现法律的保护、公平的处理、员工的满意。
第三条权责划分公司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划分,保障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争议的受理、调解和处理等工作,各级领导对劳动争议的处理负有监督责任。
第二章争议解决程序第四条受理劳动争议员工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供应相关证据和料子。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诉后,将签收回执交给申诉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认真调审核实,并将争议记载檀卷。
第五条调解处理1.争议双方发生争议后,可以自己乐意通过调解解决。
人力资源部门将派出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争议双方,双方达成全都即为调解成功。
2.调解期限为10个工作日,假如调解不成,可延长5个工作日。
调解期限延长后,需向员工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仲裁处理1.假如调解未能达成全都,争议双方可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2.申请仲裁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据和料子。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立刻组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将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仲裁裁决,并书面通知争议双方。
3.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争议双方应依法履行。
第七条诉讼处理假如争议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在裁决书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第八条期间计算全部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如期限最终一日为法定公休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劳动争议处理(实务培训)
2.3 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的区别
2.3.1 争议内容不同
权利争议属于法律争议
利益争议属于非法律争议
2.3.2 争议发生的时间不同
权利争议发生在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签订后。 利益争议发生在签订、修改集体合同谈判期间。
2.2.3 争议的主体不同
权利争议的主体广泛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工会组织。
3、劳动争议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义务和利益 3.1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中,双方因劳动权 利的享有、履行、或在签订集体合同中利益达不成一致而发生的纠纷。
4、劳动争议与生产和劳动者的生活密切相关 4.1 劳动争议产生与生产过程中 4.2 劳动争议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和家庭的日
2、着重约束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相应行为 3、 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基本原则的内容
1、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
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处理劳动 争议案件。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
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保证争议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 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公正原则是正
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二节 劳动争议不适用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7条的规定: 法释【2006】6号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版【--党课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调解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分类】组织人事【时效性】有效【颁布时间】1995.08.17【实施时间】1995.08.17【公布部门】全国总工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与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四)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事实与法律,及时公正处理;(二)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与诉讼的权利;(五)坚持劳动争议处理的三方原则。
第四条工会依法参加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工作。
职工因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与帮助。
第五条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工会代表应当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秘密与个人隐私。
第二章参与劳动争议协商第六条劳动争议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就协调劳动关系、解决劳动争议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工会能够同意职工及用人单位请求参与协商,促进争议解决。
第八条工会发现劳动争议,应主动参与协商,及时化解矛盾。
第九条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工会应当督促其自觉履行。
第十条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工会能够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第三章主持劳动争议调解第十一条工会应当督促、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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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
要坚持“预防为主,预调结合”方针
“预防为主”:从思想上、制度上堵塞发生劳动争
议的漏洞,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法制观念。
“预调结合”:将预防和调解结合起来,尽力使 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维护员工的
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工会法》第21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 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 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 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 持和帮助。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概述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中国工会积极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 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组织职 工听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改革方案、 财务报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并提出意见 和建议。
变革的推动者
业务部门的人事 顾问
企业和员工的代 言人
人事业务专家
HRM在劳动争议中的角色定位
1. 预防阶段:HRM是劳动争议预警和处理机制的建
设者
2. 处理阶段: HRM是沟通者和法律顾问
3. 争议处理结束后: HRM立即完善管理漏洞Βιβλιοθήκη 人力资源部的劳动关系管理职能
1. 制定规章制度职能: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 理机制,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 管理职能: 员工的招聘、录用及办理有关劳动 合同的手续 3. 检查职能: 查验企业内各部门劳动合同履行情 况及员工表现 4. 预防职能:预防企业劳动争议的发生 5. 协调职能: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劳动合同管 理工作
职工破坏工会的工作秩序,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
我国《劳动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组织工 会。《劳动合同法》第6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 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 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 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并且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 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 工会的唯一性
工会在我国是唯一合法的,联合广大职工和代表广大职工 利益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统一的组织 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职工群众中另行建立独立 于工会组织体系之外的同一类型的组织,也不得从事任何 分裂工会组织的活动。
工会在法律上的地位具有哪些特征?
3. 工会具有法人资格
1. 阶级性 工会会员只限于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 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农民和个体工商户都不能参加工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 外商代理人和私营企业中的业主也不能参加工会。
2. 群众性
工会是最大限度的、广泛的团结、联合广大工人阶级群 众的组织。《工会法》第3条规定,只要是中国工人阶级的 成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都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概述
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 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重要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方 案。 审议决定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评议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听取企业业务 招待费使用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 告。 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选举 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劳动法》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 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 活动。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工会的主要权利和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企业工会
什么是工会?
工会是由企业员工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
集体谈判方式代表企业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
社会中的利益。
企业工会
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原则 1. 职工总体受益的原则 2. 保护特殊人群的原则
特殊人群主要包括:企业老员工、女员工、身体 状况较差的员工,以及由于职业病和其他原因而 造成特殊困难的员工
1. 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 当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 知工会;
3. 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4.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 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5. 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 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基层工会具备民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 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按民法关于法人成立的规定,各级 工会组织从成立之日起,不需进行登记就具有法人资格。 工会作为法人,依法能够享有包括财产所有权、债券、 知识产权、名誉权、名称权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 义务。因而,工会可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进行民 事活动,可以在诉讼活动中成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劳动法律法规与劳 动争议处理
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任课老师:杜燕
第二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组织
1 2 3 4
企业人力资源部 企业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部管理者的角色定位
企业战略规划的 参与者
通过参与确立企业使命和远景, HRM可以进一步了解企业未来的人 才需求,指引HR工作方向。 HRM应当是变革先锋,运用目标与 绩效管理、薪酬重设计等,引导文 化改革、流程再造等。 HRM与业务部门协同进行人力资源 管理,帮助业务部门解决作业瓶颈, 提升绩效。 HRM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桥梁,不 仅要考虑到企业的要求,也要兼顾 员工未来发展的需求。 HRM要懂人事法令、薪资福利、目 标与绩效管理等,更重要的是要理 解各个人力资源管理模块之间的逻 辑性。
本案中,叶某因为自己蓄意安插的3名候选人落选,就煽动 工会会员退出工会,采取了威逼利诱、欺骗等手段,使许多职工 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在《退出工会的报告》上签字。因此, 叶某的行为侵犯了职工参加工会的意愿和权利。
职工破坏工会的工作秩序,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
我国《工会法》第9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 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委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 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 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 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因此,叶某及其亲信采取非法手段,煽动工会会员退会,要 搞垮经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的江某为首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并 采取了事先蓄意安排、拉选票的行为,违反了工会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叶某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行为,是对广大人民享 有的宪法赋予的结社权的侵犯,是对法律的漠视。对这种违法行 为,必须予以制止。
单位“炒人”,必须通知工会吗?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 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 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 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有违法行为,工会可以干预吗?
《工会法》第22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有下列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 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改正;企业,事业 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 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 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1)克扣职工工资的;(2)不提供劳动安全卫 生条件的;(3)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4)侵 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5)其他严 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案例】企业违规辞退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在法院调查时,王某提供了实事求是的证据。2008年5月23 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公司未按照《员工手 册》规定的程序征求工会的意见,辞退李某的行为是无效的。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的规定,如果用
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会有权 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如果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提 起诉讼的,工会可以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因此王某的做法是 正确的。
工会的性质
3. 民主性 工会成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实行会员群众办工会的原则。 4. 自愿性 工会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5. 政治性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重要社会政治团体,工会参 与国家的政治事务,负有维护国家政权的职责。
工会在法律上的地位具有哪些特征?
1. 工会的独立性
工会有一套独立的组织体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依据 《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展开工作。工会不是党和政 府的一个部门或附属机构,更不是企业的职能科室,基层 工会和行政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
6. 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工会法》第20条规定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
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案例】企业违规辞退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