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规定(7[1][1].8)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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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行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实习实训基本要求1. 实习实训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工作技能。
2. 学院将根据实训要求和学生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确保实习实训的内容与学生专业相关。
3. 实习实训分为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两种形式,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实训方式。
第三章实习实训的安排与管理1. 学院将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包括实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介绍,确保学生对实训工作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2. 学院会指派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召开实习指导会议,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实习实训管理制度,确保实习实训的规范进行。
包括实习合同的签署、实习安全保障、实习期间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章实习实训的考核与评价1. 学院将在实习实训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价。
考核指标包括学生在实训期间的工作表现、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实训报告的撰写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奖励。
优秀实习生将给予荣誉称号和奖励,不合格的实习生将进行警示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实习实训的安全保障1. 学院将确保实习实训的场所和条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实习场所进行评估,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3. 学院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的培训,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
第六章实习实训的监督与评估1. 学院将建立实习实训的监督机制,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训基地双重监督,确保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
2. 学院将定期对实习实训进行评估,包括实习学生的满意度调查和实训基地的评估,不断优化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批并公示。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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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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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校外实习学生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在校外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服从企业的统一管理与安排,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按指定的岗位进行操作,决不允许擅自换岗、串岗,正确使用和维护好各种工具、设备,做到安全文明,凡违章操作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则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因擅离企业、夜不归宿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学生外出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等事故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严格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严禁私自乱接电源。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严禁擅自下河游泳、洗澡。
否则由此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六、严禁擅自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网吧等,严禁参与黄、赌、毒、偷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结交社会上不三不四及黑社会性质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和拉帮结伙。
否则将严格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罚。
如触犯法律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严禁在高处乘凉、就寝、玩耍,严禁翻越围墙、窗户、栏杆等,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八、在实习期间严禁学生自动离职或私自跳槽,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离职或跳槽者,则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交学校招业就业办备案后方可。
否则,视为自动退学将不颁发毕业证书同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在实习期间经常保持与班主任、学校带队老师、家长的联系,如有特殊情况要求离开企业的学生,需经带队老师、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企业并由学校带队老师陪同返校。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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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行为,保护学生权益,提高实习实训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实习实训计划管理:学院要组织编制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等信息,确保实习实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实习实训协议管理:学院要要求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实习实训活动的进行。
4. 实习实训指导管理: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
5. 实习实训考核管理:学院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将实习成绩纳入学生绩点计算。
6. 实习实训后续管理:学院要对学生实习实训后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查,了解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和影响,并根据实习实训的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实习实训监督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监督机制,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实习实训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8. 实习实训信用管理:学院要建立学生实习实训信用档案,记录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根据实习实训成绩和表现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也能够促进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对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进行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第三条定义1.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学校以外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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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加实习实践教学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是指经学校批准,各二级学院在校外有组织开展的专业见习、野外实习、采风、写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学院二级负责制。
各二级学院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有关职责(一)学校教务处负责初审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的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就学生安全等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并落实到位。
(三)带队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XX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应急事故、事件处理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到达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后,组织学生全面了解工作区域的基本情况及食宿场所的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若遇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安全纪律要求(一)在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开展野外活动。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的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
(三)尊敬师长,爱护集体财产,尊重当地民风民俗。
(四)服从带队教师管理。
事故发生时,配合带队教师及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爱护、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必须反正面打印到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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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管理,保证学生安全,明确学生责任,对自行联系企业单位长时间(两周以上)到校外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制定如下规定。
1.学生必须填写《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申请表》,经家长、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2.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且不欠学费。
3.学生要严格服从学院的管理,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毕业信息采集、户口迁移等毕业相关事宜,保证联系方式的畅通。
4.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实训企业单位的规定,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自身和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同时,应与实习实训企业单位签订协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5.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离校者,一律视为旷课,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理。
6.学生违反本规定或在校外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二〇一二年九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申请表
注:办结后,此表交团总支存档、备查。
班主任签字:。
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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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外实践教育对于学生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外实践中的安全和有效性,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实践组织和资质要求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的组织需要由学校统一安排,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实践活动。
同时,组织实践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经过教育管理部门的认可。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参与实践的安全和质量。
二、安全管理在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中,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学校和实践组织单位在组织实践活动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同时,学校和实践组织单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学生安全实践。
三、资金管理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涉及到经费支出,需要进行严格的资金管理。
学校应当明确预算和资金来源,并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实践组织单位要按照规定使用经费,不得挪用或浪费。
四、活动内容和目标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的活动内容应当与学校课程内容相衔接,具有一定的延展性和创新性,能够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同时,活动目标要明确具体,符合学生的发展需要,帮助学生拓宽眼界和提高实践能力。
五、导师指导学生在校外实践活动中,需要有专业导师的指导。
导师要具备相关学科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引导学生完成实践任务,并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和指导。
学校要积极与实践单位合作,为学生分配合适的导师资源。
六、活动时间和时长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要合理。
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进度,避免过多影响正常的学习安排;另一方面,要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实践活动的时长应当根据不同任务和学生需求灵活安排。
七、实践成果认定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因此,实践成果的认定非常重要。
学校和实践组织单位要明确实践成果的评价标准,并与学生达成共识。
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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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文化、科技、体育、劳动等方面的实践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尊重他人、文明礼貌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不得危害个人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四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不得擅自离开或改变计划。
第五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抗或抗拒,如有违反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补救。
第七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如实反馈所做所学,积极总结经验,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命,成员包括教务处负责人、就业指导处负责人、辅导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一次校外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要。
第十一条校外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活动的具体方案和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和紧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参与要求第十二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优秀的品德素质,不得有逃课、旷课、作弊等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和指导,统一着装,统一出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活动纪律,保护环境、珍惜资源,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随意走失,不得任意外出,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助人、互相帮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冒险、嬉戏玩耍。
学生校外实训管理制度(5篇)
![学生校外实训管理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4417da0d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96.png)
学生校外实训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学生校外实训管理制度学生校外实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卢龙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颁布的《卢龙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管理规定》、《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对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训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根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相当长的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训实习,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训实习点。
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
学生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全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由校长领导,由教务处、实训处、招生就业处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五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训实习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训实习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训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训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七条在按实训操作规程、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训实习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教务处、实训处、就业处全面负责和协调学生实训实习安全工作,各专业组成立学生实训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学生实训实习安全工作。
第九条全校教职工均有维护、保障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应自觉服从学校指派,并完成巡查实习情况的任务。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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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的学院、专业和教师。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在学校组织下,学生到校外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场所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参观、调研、社会服务等形式。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四)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院设立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审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库;(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四)收集、整理校外实践教学成果,做好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五)定期向学校汇报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第八条教师担任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库。
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求;(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机会;(三)有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四)有较强的实践教学指导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
第十一条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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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包括教学计划中的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性顶岗实习及毕业实习。
实习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管理、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和返回学院的路途安全管理及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为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二条各系成立由系负责人、指导教师、辅导员组成的实习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实习学生是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保证在实习过程中按实习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确保自身在实习全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实训管理中心协助各系负责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及协调。
第三章实习安全管理第六条实习前,各系指导老师必需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与实习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遵守的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组织实习学生离校前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各系指导老师在上交的实习方案中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书。
第八条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应严格自觉按实习单位要求出勤,并将考勤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所在系.严格请假制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报系、学院审批。
第九条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同时,应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第十条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如在同一单位超过三名学生实习,应在学生中选定一名安全员,负责实习中的自我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并向实习单位报告,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及由他人推荐实习单位须经学院同意并统一安排。
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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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校外实习是大学生在校期间了解社会、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提醒学生和相关组织注意保障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1.实习需提前申请与审核学生在进行校外实习前,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实习单位的相关信息以及实习计划。
学校通过审核后,方可开始实习活动。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实习单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实习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2.保险保障学校要求所有参与校外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单位也要为学生在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这样一来,无论是学生个人还是实习单位,在面对任何突发事件时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赔偿。
3.安全培训和指导在实习开始之前,学校要组织安全培训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环境的认识与判断、遇到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个人安全防护等。
实习单位也有责任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通过这些培训和指导,学生能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4.安全责任和监管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
学校要派出专职或兼职的实习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学生实习的安全监管和指导。
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定实习期间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紧急救援和报备在实习期间,学生和实习单位要建立紧急救援机制。
学生要掌握紧急求助电话,了解附近医疗、消防等相关紧急救援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实习单位要及时将紧急联系电话告知学生,并制定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同时,学校也要求实习单位及时向学校报备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情况,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并做出应对。
6.学生自我保护措施作为实习的当事人,学生要主动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首先,要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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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的目的通过校外实习(实训)期间的实习实训教学,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职业素养)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或仿真)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养成良好的劳动观及工作作风。
为学生毕业后踏入职场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坚实基础。
二、校外实习(实训)方式校外实习(实训)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在实习(实训)基地集中进行实习、实训和企业课程教学;在学院组织下分散到有关生产企业顶岗实习(实训),或学生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实习等。
采用何种形式,可由各院(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而定。
三、校外实习(实训)审批程序:(一)学院组织校外集中或分散实习(实训)审批程序1、学生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2、学生本人到辅导员处领取《学生校外集中或分散实习(实训)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本人将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辅导员处核实;4、班主任(辅导员)核实后由各系(院、系)签署承办意见;5、将申请表交于校企合作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审核并登记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名单;6、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学院签订《校外集中或分散实习(实训)安全协议》(见附件);7、报学院领导核准。
(二)毕业班学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提前零散实习或提前就业的审批程序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工作)或就业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办理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工作)或就业的审批手续,否则按照自动退学处理,不予毕业。
审批程序:1. 学生必须主动出示用人单位的接收实习(工作)证明、已签订的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并向辅导员、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各系审批后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备案;2. 学生离校前必须填报《提前离校实习(或就业)申请书》(见附件)并办理离校相关手续;3. 实习期间学生应定期向所在院(系)汇报实习情况,反馈相关实习信息,并定期回学院参加相关的活动、课程考试等,由各院(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记录,实习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报所在院(系)。
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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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一、校外实习的意义与要求1、校外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教学活动之一。
为加强校外实习的管理,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指校外实习包括在校外进行的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顶岗实习、认识实习和参观。
3、学生在企业的校外实习应该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校内实训教学及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
各专业要加强内涵建设,做好学生校外实习工作。
将校外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校外实习的管理。
4、各专业校外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校外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原则上要保证高职(高技)学生在校期间有不少于半年校外顶岗实习时间,要保证中职学生在校期间有不少于一年校外顶岗实习时间。
5、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期间其身份既是学生,也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校外实习时间安排三年制高职的校外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两年制高技的校外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三年制中职的校外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五、六学期;其它校外实习根据各专业教学需要安排,不作统一要求。
三、校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及各部门分工1、校外实习由学院、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
2、学院根据情况安排院内教师对学生的校外实习进行管理,一般每名教师同时负责管理的学生应在30名左右(学生可分布在不同企业或公司)。
学院可以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实习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
3、校外实习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学生处及实训中心分工负责。
(1)教务处:负责组织制定校外实习工作计划、审批学生校外实习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协调各教学环节及各部门的工作;组织调配或选聘校内外人员担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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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规定一、实习与实训活动的意义实习与实训活动是高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习与实训,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增加实践经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将来的工作环境。
二、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范围应包括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企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
实习与实训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在校的学生,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实习与实训项目。
三、实习与实训活动的组织机构学校应设立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实习与实训活动的开展。
该部门应由专业教师和熟悉实习与实训活动的管理人员组成,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实习与实训活动的管理规定1.实习与实训活动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关,并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实习与实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参与其中。
2.学校应与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与实训机会。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拓宽学生的实践渠道。
3.学校应制定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评估标准,对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与学生的学业表现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综合评价。
五、实习与实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1.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与实训活动的指导员。
指导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2.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质量。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学生反馈、企业评估等方式对实习与实训活动进行监督。
六、实习与实训活动的保障条件1.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与实训资源,包括实验室设备、实践场地、教学工具等。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2.实习与实训活动期间,学校应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如有必要,学校可以购买学生实习期间的保险,以应对突发情况。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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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校外实习的管理,提升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实习一般包括毕业实习和顶岗实习。
毕业实习是指学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在毕业学年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其身份既是学生,也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学院与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第三条校外实习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与创业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教学活动之一,是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实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院成立“学生实习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学生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教务处为“学生实习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统筹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
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院实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1制订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审核各专业的实习教学大纲和计划;2.监控实习过程,组织实习检查,总结实习成效;3.组织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4.配合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建立校外实习基地;5.对各教学单位实习管理工作与成效进行考核评价,为生均实习经费核拨提供参考依据。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成立“学生实习工作小组Q组长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系主任担任,成员由本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组成,负责本系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校校内外实习指导规定
![学校校内外实习指导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93bded0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b6.png)
学校校内外实习指导规定一、实习概述实习作为学生走出校园、接触社会的重要途径,对于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学生实习的质量和安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校内外实习指导规定。
二、实习环境学校要求校内外实习机构必须具备安全、卫生、文明的工作环境,并签署相关责任协议,明确学校、实习机构和学生之间的权责关系。
三、实习安全学校要求实习机构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对实习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应急预案。
同时,学校还要求学生参加实习前具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实习内容学校要求实习机构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并能够提供实践机会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场所。
学校还鼓励学生参与跨学科、跨专业的实习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水平。
五、实习指导教师学校要求实习机构指派专业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指导教师应提供学生实际工作的机会,并及时针对学生的实习情况给予指导和反馈。
六、实习计划学校要求实习机构和学生制定实习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实习计划应明确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目标,并与学生的学习计划相衔接。
七、实习报告学校要求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包括实习的经历、收获和问题等。
实习报告有助于学生总结实习经验,提升自我能力和发展方向。
八、实习评价学校要求实习机构和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学校。
实习评价旨在帮助学生认清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九、实习证书学校要求实习机构出具实习证书,证明学生已完成实习并达到一定的工作要求。
实习证书是学生求职和升学的有力证明,也是学生实习经历的宝贵资料。
十、实习问题处理学校要求实习机构建立问题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还成立了专门的实习督导机构,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及时解决实习中的各类问题。
总结:学校校内外实习指导规定的制定有助于学生获得高质量的实习机会和良好的实习体验。
高校校外实习与实训管理规定
![高校校外实习与实训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5079905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1a.png)
高校校外实习与实训管理规定一、简介高校校外实习与实训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实习与实训的质量和安全,各高校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校校外实习与实训管理规定。
二、实践机构合作1. 学校与实践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学校与各实践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责。
学校要了解实践机构的资质和声誉,确保学生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下进行实习或实训。
2. 协议签订:学校与实践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协议中应包括实践内容、实习岗位、实践时间、实践报酬等重要信息,以避免产生争议。
3. 实践机构的管理要求:学校要对实践机构进行审核和考察,确保实践机构具备相应的实习条件和设施。
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的实习质量。
三、指导教师的角色1. 指导教师的选拔:学校要从教师中选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够引导学生进行实习或实训活动。
2. 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学生在实践期间应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实践进展和问题。
指导教师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3. 指导教师的监督与评估:学校要对指导教师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指导教师履行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质量和学生的实践效果要进行综合评价,为后续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四、学生的权益保障1. 实践前的知情与授权:学校要在学生实践前告知学生有关实践的重要信息,如实践内容、安全风险、保险和福利等方面。
学生应在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参加实践活动。
2. 实践安全保障:学校要确保实践活动的环境和设施达到安全标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实践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应对紧急情况和事故。
3. 实践报酬和福利:学生在实践期间的劳动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福利待遇。
学校要与实践机构约定报酬标准,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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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是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
为了加强学院对校外实训实习毕业生的组织领导、监控与管理,提高毕业生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确保校外实习实训期间毕业生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的教学工作安排由学院教务处、各系统一安排或招生就业处推荐亦或是毕业生自己联系,实训实习时间为第六学期。
2+1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和出国留学学生的实训实习时间为第五、第六学期。
第三条校外实训实习期间,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成员负责对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的监控,此监控包括与学生的联系、沟通,到实训实习单位看望学生,将学校的有关通知传达给毕业生,处理毕业生在实训实习时间的各种突发事件等等(因为此管理规定不涉及教学口的安排,所以不做教学方面工作的具体安排)。
第一章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更好的开展工作,特成立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院系二级管理的组织机构。
院级组织机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处领导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系级组织机构: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团总支书记、毕业班辅
导员组成。
第五条院级组织机构的职责
1.成立年度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
2.结合当年工作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协调学院对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的相关工作。
3.对重大的、突发的事件进行协调管理、处理。
4.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第六条系级组织机构的职责
1.成立年度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
2.结合本系学生实际情况,按照学院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系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分解到个人。
3.具体落实毕业生离校前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如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齐、家长签署意见书;登记并及时更新毕业生有效的通讯方式;毕业生离校前召开专题会议,对毕业生参加校外实训实习工作期间的纪律、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教育,做好实习全程的安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等;有出国留学学生的系要对学生进行外事活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4.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管理学生的实习实训,平时要与毕业班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更新毕业生的信息,确保每位毕业生一月联系一次以上(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并积极主动地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及工作状况。
5.要注意维护毕业生的权益,及时提醒学生在实习实训中注意事项,帮助学生协调、解决实训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遇到重大、突发性问题的,要及时知会分管领导,如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权限已超出范围,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
6.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第二章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的权利
1.毕业生在遵从学院有关校外实训实习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被安排、被推荐或是自主选择实训实习单位和岗位的权利。
2.毕业生有知晓学院在校外实训实习方面有关规定的权利,有获得学院对校外实训实习工作进行指导的权利。
3.毕业生在校外实训实习期间,遇到紧急或突发事件时,有向系、学院寻求指导和帮助的权利。
第八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的职责
1.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又是实训实习单位的一名员工,因此具有双重职责。
2.作为在校大学生的职责:要服从学院有关实训实习工作的安排,按照学院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和提交各种材料;认真写好实习实训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手机等有效联系方式变更后要及时通知辅导员。
3.作为实训实习单位中的一员的职责:要认真对待单位对实训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实训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认真向实训实习单位人员学习。
要按照顶岗实习实训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期间的纪律
1.要严格遵守实训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如考勤纪律、保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自觉遵守实训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实训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2.对于违反学院和实训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对在实习期间严重损害学院声誉的学生,将按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机制
1.毕业生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为确保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圆满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实习实训期间学院和校外实习实训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实习实训期间人身、设备安全。
2.毕业生在离校参加校外实训实习活动前,需认真阅读《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安全责任承诺书》的有关事项,并签字确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校。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与此规定有冲突的,以此规定为准。
第十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