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救治中心领导小组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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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以下简称救治中心)是指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救治服务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
第三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母婴安全政策,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救治中心的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救治中心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六条救治中心应当设立领导小组、医疗管理小组、护理管理小组、行政管理小组等组织机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领导小组负责救治中心的整体工作,对救治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八条医疗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救治方案、组织救治、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救治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护理管理小组负责护理工作,确保孕产妇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条行政管理小组负责救治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救治中心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救治中心应当配备充足的医疗、护理和管理人员,确保救治中心的正常运行。
三、救治流程与操作规程第十二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救治流程,包括接诊、评估、救治、转诊等环节,确保救治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救治中心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救治措施、药物使用、医疗设备使用等,确保救治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治流程、应急物资准备、人员调度等事项。
第十五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对危重孕产妇进行综合救治,提高救治效果。
四、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第十六条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救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救治质量。
第十七条救治中心应当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对救治效果、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孕产妇小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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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保障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及产后的生命安全,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预防孕产妇并发症和不良妊娠结局,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孕产妇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医院分管领导、产科主任、护士长、医生、助产士、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
三、工作职责1. 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1)制定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开展孕产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孕产妇安全意识。
(3)定期检查孕产妇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建立孕产妇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孕产妇安全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 产科医生负责:(1)严格执行孕产妇保健规范,做好孕产妇孕期、分娩期及产后的保健工作。
(2)定期对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孕产妇并发症。
(3)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确保其得到及时救治。
3. 助产士负责:(1)严格执行分娩操作规程,确保分娩过程安全。
(2)密切观察孕产妇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分娩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3)做好孕产妇产后护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
4. 护士长负责:(1)组织实施孕产妇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孕产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定期检查孕产妇护理工作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对护士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孕产妇安全意识。
四、孕产妇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详细记录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妊娠风险等级、并发症等。
2. 定期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3.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4. 加强产前、产时、产后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5. 建立孕产妇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孕产妇安全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孕产妇安全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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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保障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1、妇产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程监护和产后随访。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急诊科承担危重症孕产妇的急诊接诊工作,快速评估病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和抢救。
3、麻醉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手术的麻醉工作,保障麻醉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
4、重症医学科接收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的生命支持和监护治疗。
5、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根据病情需要,参与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治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一)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制定明确的危重症孕产妇识别标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
(二)规范评估流程医务人员在接诊孕产妇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识别标准对孕产妇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危重症孕产妇。
(三)加强孕期保健中的评估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动态评估病情变化,对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的孕产妇提前采取干预措施。
四、救治流程(一)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应为危重症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优先的诊疗服务。
在急诊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设置明显的标识,简化就诊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二)多学科会诊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
医院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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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三、组织架构1.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产科、新生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救治流程1.初步识别(1)产科接诊时,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初步判断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2)对于初步识别为危重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紧急救治(1)产科医生迅速评估孕产妇病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2)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专家会诊,共同制定救治方案。
3.病情监测(1)严密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体温等。
(2)监测胎儿情况,如胎儿心率、胎动等。
4.转运(1)对于需要转入上级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按照医院转运流程进行。
(2)确保转运途中孕产妇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5.后续治疗(1)对于转出的危重孕产妇,医院要跟踪病情变化,及时反馈。
(2)对于留在医院救治的危重孕产妇,要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五、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1.定期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救治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对医护人员危重孕产妇救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3.完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救治工作规范、有序。
4.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系统,对救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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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一、总则为确保孕产妇生命安全,提高孕产妇救治成功率,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二、建设目标1. 构建 province 级、市级、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形成覆盖全省的救治网络。
2. 提高救治中心医疗设施设备水平,保障救治能力。
3. 加强救治中心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救治水平。
4. 建立完善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救治效率。
三、基本条件1. 救治中心应具备独立的三级甲等医院资质,具备较强的综合救治能力。
2. 救治中心应设有专门的产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部门,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床位数。
3. 救治中心应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胎心监护仪、多功能产床、新生儿辐射暖箱等。
4. 救治中心应具备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组织管理1. 救治中心应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救治中心的整体工作。
2. 救治中心应设立专业管理机构,负责救治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专业工作。
3. 救治中心应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4. 救治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五、人员配备1. 救治中心应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包括产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等。
2. 救治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负责孕产妇的护理工作。
3. 救治中心应配备其他相关人员,如超声科、输血科、放射科等。
六、诊疗技术要求1. 救治中心应具备处理各种危重孕产妇的能力,包括产后出血、子痫前期/子痫、胎膜早破等。
2. 救治中心应具备紧急剖宫产的能力。
3. 救治中心应具备新生儿急救和转运的能力。
4. 救治中心应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等工作,提高救治水平。
七、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1. 救治中心应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和同行评审。
2. 救治中心应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和持续改进。
3. 救治中心应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救治情况和质量评价结果。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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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 前言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为了提高救治危重孕产妇的效果和质量,保障孕产妇及胎儿的健康而设立的。
本制度是为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高效、规范地处理各种情况而制定的。
2. 组织机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有领导小组、专家组、工作组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队伍。
3. 领导小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保障中心的有效运行。
4. 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为妇产科专业的高级医师,具有一定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和技能。
专家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保持良好的技术水平和医德医风,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危急患者的抢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 工作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和审核中心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中心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工作组应定期开会,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救治能力的不断提高。
6. 安排值班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设置完整的24小时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规定的值班时间表,并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到达中心处理急患情况。
7. 诊疗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为了提供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应遵守以下规范:7.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7.2 诊治流程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在协同诊治时,应遵守诊治流程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确保患者得到科学的诊疗服务。
7.3 治疗方案规范在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治疗中,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明确规定各类疾病的抢救处理程序,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8. 质量控制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工作质量的控制。
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科学评估,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危重孕产妇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的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a969ea8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80.png)
一、目的为确保危重孕产妇在医疗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孕产妇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组织协调全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2. 产科、新生儿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小组,负责本科室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
3. 医院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接收、救治危重孕产妇。
四、危重孕产妇的定义1. 有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
2. 有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
3. 有严重的胎儿异常,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宫内缺氧等。
4. 有严重的产后并发症,如产后出血、产后感染等。
五、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流程1. 筛查与评估:医务人员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是否为危重孕产妇。
2. 诊断与治疗: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准确的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3. 监护与救治: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全程监护,确保救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 转诊与转运:对需要转诊的危重孕产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诊与转运。
5. 抢救与复苏:对出现生命危险的危重孕产妇,立即进行抢救与复苏。
六、危重孕产妇的预防措施1. 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
2. 定期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
3. 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加强孕产妇孕期检查。
4.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
5. 建立危重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七、质量控制与考核1. 定期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救治措施落实到位。
2. 对救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3. 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救治危重孕产妇的能力。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f28293fd4d8d15abe234eef.png)
巧家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各相关科室: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汪自敏护理部主任王涵感控办主任钟玉燕妇产科主任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尹燕群妇产科医师杨远清妇产科医师汪庆敏妇产科医师李琳妇产科医师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b4e81bb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5c.png)
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降消项目”孕产妇急救中心危(wei)险重症管理制度及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一、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必须及时报告主任,5 分钟内由当班医师到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10 分钟内完成病史问询、物理检查、开始处置、危重患者应即将请上级医师诊视和会诊(通知抢救小组人员必须在接电话10 分钟内到位)。
二、科主任应组织医护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对危重孕产妇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抢救,分秒必争。
三、科室内应有必须的应急设备,规定的急救药品,通讯设备及应急预案。
四、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五、需即将手术的孕产妇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确诊后30 分钟内进入手术室。
(二)危重症管理制度1.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工作应由经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及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通知专家抢救小组。
2.科主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
3.科室内应有必须的应急设备,规定的急救药品,抢救设备及应急方案,畅通的通迅设备。
4.危(wei)险重症孕产妇进行抢救时人员要按岗定位,由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师担任组织抢救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及查对制度。
5.要做好急危重症孕产妇的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1(三)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1.应由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高年资医师、护士担任急组工作。
2.对急救高危孕产妇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
3. 接诊10 分钟内完成病史问询、物理检查、开始处置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4.严格执行急救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有危重病员的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抢救小组要承担出诊任务,进行及时的转运现场抢救。
6.所有小组人员,应服从领导,分工明确,积极配合。
(四)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1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及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及管理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25732559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b4.png)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及管理指南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救治水平,建立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建设目标1. 构建覆盖城乡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实现救治资源合理配置。
2. 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 提高救治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
2. 救治中心可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三个层级,各级救治中心负责相应区域的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3. 各级救治中心应设立救治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救治专家组等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设施设备1. 救治中心应具备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病床、抢救设备、监护设备、手术室等。
2. 各级救治中心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设施设备,确保救治能力。
3. 救治中心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技术力量1. 救治中心应具备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麻醉科等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
2. 各级救治中心应选拔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高级职称医生担任救治专家组成员,负责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3. 救治中心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救治流程1. 各级救治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救治流程,包括急诊接收、评估、救治、转诊等环节。
2. 救治中心应设立绿色通道,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3. 救治中心之间应建立转会诊制度,实现救治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七、质量管理1. 救治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诊疗规范、操作规程、质控措施等。
2. 各级救治中心应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救治水平。
3. 救治中心应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的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提升整体救治能力。
八、信息服务1. 救治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救治信息的实时统计、分析和报告。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154f0400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f6.png)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一)、制度:1、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登记各项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2)、掌握危重孕产妇发病动态和流行趋势;了解危重孕产妇相关危险因素在不同人群和地区的分布;实施危重孕产妇(包括早产、巨大胎儿、胎盘早剥、羊水栓塞等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3)、评价危重孕产妇预防控制效果,为防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对辖区内危重孕产妇调查和随访调查,负责掌握本单位门诊、住院病人就诊和确诊情况,危重孕产妇新发病例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核实及上报。
(4)、负责对危重XXX反馈的新确诊的患者和死亡病人核实并及时核查登记上报。
(5)、组织院内工作人员的培训、漏报自查和内部考核评估。
(6)、参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基于生命健康科学和创新的生物技术所取得的快速发展,面临医疗、科学技术、卫生政策迅速发展所带来一系列生命伦理问题,医院伦理委员会在提升以病人为中心的效劳和在触及人体生命的道德与伦理问题的实践中发挥积极紧张的作用,增强医学伦理道德扶植,促进生命伦理学原则与现代生物医学实践紧密结合,是医院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为发展在本医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的咨询机构。
第二条医院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第二章构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伦理委员会由一定数量(7-11人)的医、护、药、医技科技人员、医院管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医学心理工作者及社会工作者(必要时可聘请社会及宗教工作者)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委员若干人。
孕产妇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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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工作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孕产妇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产科、儿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成员基本固定,定期开展活动。
2. 孕产妇工作小组设立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3. 孕产妇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产科,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孕产妇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 组织孕产妇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能力。
3. 开展孕产妇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规定要求。
4. 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5. 定期组织孕产妇健康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6. 开展孕产妇健康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7. 建立健全孕产妇健康档案,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8. 组织孕产妇健康评审工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四、工作流程1. 孕产妇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孕产妇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资料,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3. 孕产妇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4. 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孕产妇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
5. 孕产妇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考核与奖惩1. 孕产妇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孕产妇健康管理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科室及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 对在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35c749f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d9.png)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一、总则二、中心组织1.中心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由中心主任提名,经医院领导批准任命;2.中心设立医疗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重症监护医生、麻醉医生、产科护士、重症监护护士等,人员构成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中心设立行政管理团队,包括行政主任、财务主任、人事主任等,人员构成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三、工作负责1.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安排;2.医疗团队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和护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制定并实施治疗方案;3.行政管理团队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接诊与评估:危重孕产妇来院后,由妇产科医生迅速接诊,评估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尽快转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救治策略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医疗团队制定救治策略和方案,包括治疗手段、药物使用、手术安排等;3.护理与观察:产科护士和重症监护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和观察,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和记录;4.手术室安排:如需手术治疗,由麻醉医生和重症监护医生协同工作,合理安排手术时间和手术方式;5.术后康复护理:术后,由产科护士和重症监护护士负责康复护理工作,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并记录意外情况;6.出院与随访:危重孕产妇经治愈后,由医疗团队制定出院方案并安排出院,随访病情,确保患者的康复和健康。
五、工作要求1.所有工作人员要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2.严守医疗纪律,保守患者的病情和个人隐私,严禁泄露患者信息;3.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4.负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及时向行政管理团队报告并解决设备故障;5.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六、工作保障1.医疗器械和药品:中心应配备与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相适应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新;2.技术设备和场所:中心应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优越的工作场所,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3.人员培训和发展:中心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和技术能力;4.资金保障和后勤支持:中心应得到医院和相关部门的资金保障和后勤支持,确保救治工作的持续开展。
孕产妇抢救中心工作制度
![孕产妇抢救中心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9dacd24bd64783e09122b80.png)
栾城县医院
孕产妇抢救中心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抢救中心在医院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孕产妇抢救工作,担负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任。
二、孕产妇抢救中心成立专门的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包括妇产科、麻醉科、内外科及辅助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三、孕产妇抢救小组设总指挥,由知识技能全面,组织决策能力强的妇产科专家担任,下设病情监测记录小组,行动小组,护理小组。
四、孕产妇抢救中心的人员及设备24小时处于功能状态。
接到呼叫电话后,立刻通知总指挥,派遣出诊值班人员,随急救车在5分种内出诊,出诊人员中应配有经验丰富的产科专业技术人员。
五、危重孕产妇在入院5分钟内,相关抢救小组成员必须到位,在抢救小组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
六、抢救物品、仪器要有专人保管维护,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仔细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关于成立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https://img.taocdn.com/s3/m/f0239be7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d4.png)
关于成立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通知:关于成立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为了保障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安全,确保在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特成立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妇产科专家、主任医师
副组长:业务院长、主任医师;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妇产科付主任、副主任医师;医务科科长
成员:妇产科专家、主治医师;外科专家、副主任医师;内科专家、主治医师;麻醉专家、主治医师;妇产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二、工作职责:
1.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应急准备工作,随叫随到。
2.抢救过程中,重危孕产妇的值班医生必须及时向医院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以便协调组织技术人员参加抢救工作。
3.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则协助执行抢救程序。
4.抢救工作必须有序组织,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参加人员需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孕产妇小组安全管理制度
![孕产妇小组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05010ae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a3.png)
一、总则为了保障孕产妇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疾病和意外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从事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孕产妇。
三、组织架构1.成立孕产妇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下设副组长和各成员。
2.孕产妇小组负责制定孕产妇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孕产妇保健服务,监督孕产妇保健工作执行情况。
3.孕产妇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孕产妇保健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四、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1.孕产妇保健服务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
2.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3.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包括:(1)孕前咨询:提供孕前健康检查、营养指导、生育知识等。
(2)孕期保健:提供产前检查、孕期健康教育、孕期心理辅导等。
(3)分娩期保健:提供产前、产时、产后保健服务。
(4)产后保健:提供产后康复、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指导等。
4.孕产妇保健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1)尊重孕产妇的知情同意权,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信息。
(2)保护孕产妇的隐私,不得泄露孕产妇个人信息。
(3)确保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安全性,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孕产妇及新生儿伤害。
五、孕产妇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孕产妇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2.严格执行孕产妇保健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过程安全。
3.对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保健方案。
4.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5.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安全。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孕产妇小组定期对孕产妇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对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应急处置能力等。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孕产妇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有未尽事宜,由孕产妇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孕产妇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孕产妇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68a39ac5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42.png)
一、背景介绍孕产妇健康管理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关系到母婴健康和人口健康。
为了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的生育率及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纷纷成立了孕产妇健康管理领导小组,以协调相关工作,推动政策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领导小组的组建及组成孕产妇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的,主要由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保健院、妇联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并设立专家顾问组,为领导小组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三、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制定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规划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年度规划和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各项政策和措施,推动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
2.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专家讲座、健康交流、宣传册等形式,普及孕产妇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监督和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健康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和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做好孕产妇的健康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推动政策法规的完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推动政策的完善,并指导各级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孕产妇的合法权益。
6.加强卫生监督和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孕产妇产前、产后的卫生监督和孕产妇高风险的评估工作,重点关注高龄孕产妇、多胎孕产妇、孕期并发症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7.推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孕产妇健康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孕产妇救治中心领导小组管理制度
![孕产妇救治中心领导小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00f4c9fa1c7aa00b52acbc5.png)
1、中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中心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2、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设备、人员应优先调剂。
3、定期派员下沉到辖区助产机构指导,提升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和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动态配置。
4、统筹协调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合作,实现高危孕产妇全程管理以及危重孕产妇的有效救治、快速会诊和迅速转运。
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
5、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筑布局管理,应当符合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流程合理、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正确清晰。
6、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能力建设的管理,要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新生儿主要死因,制订应急预案,逐一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
7、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贯彻落实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危重孕产妇监护诊疗工作特征相符合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医疗护理常规。
8、建立健全各项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诊疗常规,并贯彻落实。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fb6b1fd79563c1ec4da7101.png)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一)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职责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一)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三)工作要求及流程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的,指定委派本科室其他人员参加抢救工作.抢救结束后,抢救专家组成员需向抢救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说明情况。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5e411c6b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24.png)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一、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胜利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最正确的独特化综合治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有效缩短危重孕产妇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操纵危重孕产妇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危重孕产妇病例,或者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状况时,应准时申请多学科联合会诊、救治,共同商量制定诊疗方案。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联合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联合抢救的领导和管理。
对疑难、危重孕产妇,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危重孕产妇,建立由医务科组织协调,多学科专家参加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申请提交《院内多学科会诊申请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状况除外〕。
三、紧急状况下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病人、急危重症孕产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产科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紧急XX要求后马上开始组织会诊抢救,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需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准时派专家到现场参与会诊、商量和联合抢救工作。
病情危重,对于需要马上急救的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要准时向本机构负责人报告,组织本机构和辖区高危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开展联合急救,幸免出现医疗处理延误,提高抢救胜利率。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需主动有序地协作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工作,各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会诊联络,以保证接到会诊通知后能够准时支配人员参与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工作。
五、多学科联合会诊商量的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精确、适合,需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手术方式、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好将商量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需提前做好会诊预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仔细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准时书写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根据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与,对于紧急状况下发出的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会诊,根据急会诊时间要求,10分钟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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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中心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2、确保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设备、人员应优先调剂。
3、定期派员下沉到辖区助产机构指导,提升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和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动态配置。
4、统筹协调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合作,实现高危孕产妇全程管理以及危重孕产妇的有效救治、快速会诊和迅速转运。
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
5、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筑布局管理,应当符合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流程合理、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正确清晰。
6、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能力建设的管理,要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孕产妇和新生儿主要死因,制订应急预案,逐一建立完善抢救程序与规范。
7、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贯彻落实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危重孕产妇监护诊疗工作特征相符合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医疗护理常规。
8、建立健全各项危重孕产妇救治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诊疗常规,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