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新能源汽车
北京市新能源补贴北京市电动车补贴政策

北京市新能源补贴北京市电动车补贴政策第一条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551号)、《关于2022-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34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22修订)(京科发〔2022〕458号)等相关政策,做好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并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企业及车辆,按照《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完成备案并销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取得我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依照本细则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
第三条按照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推动新能源小客车技术进步,并统筹推进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补助资金的兑付,并委托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第四条本市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车辆销售价格(车辆销售价格是汽车销售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与中央、市级补助资金的总额)扣减补助后支付车价款,汽车生产企业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小客车。
第五条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汽车生产企业。
第六条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京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请,补助资金兑付到该汽车销售机构。
第七条符合本市财政补助政策的新能源小客车,2022-2022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如下: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第八条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的相关要求,保障本市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安全、有序开展,依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及《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4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与本市示范应用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二章企业条件第三条生产企业是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产品及服务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参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的生产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满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和企业的相关要求。
(二)具备单班年产10000辆以上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线及产品独立研发、试验验证、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能力。
(三)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1、履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2、非在京注册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需在本市辖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3、在本市设有5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新能源小客车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在合理的服务区域;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心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快速充电为主,并承诺对社会开放;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示范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在30分钟内迅速反应,启动处置预案,及时进行解决;4、承担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充电条件确认、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承诺提供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等服务;5、对车辆提供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四)具备远程监测能力。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2•【字号】•【施行日期】2016.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共6万个,其中个人指标和单位指标面向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轮候配置,现就有关规则通告如下:一、轮候规则1.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
当年指标额度用尽后,剩余申请轮候至下一年度优先配置;2.个人和单位分别轮候。
每期按当年剩余新能源指标额度足额配置;3.当年未配置完的新能源指标,以及过期未使用的指标不跨年配置;4.符合条件的单位每年最多可以申请5个新能源指标。
二、个人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的确定1.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2.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指标过期失效后再次申请、未确认延期被取消后再次申请、因申请人原因审核未通过再次申请、申请人主动取消申请后再次申请;3.新申请或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4.确认延期时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在审核通过状态下变更申请信息且再次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计算时间不变;5.由申请普通指标切换为申请新能源指标的,轮候次序按最后一次切换时间计算。
三、单位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的确定1.单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2.单位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因单位原因审核未通过再次申请、主动取消申请后再次申请、变更申请信息再次申请;3.单位追加申请编码的,轮候次序按追加时间计算;4.新申请或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次序计算时间不变;5.单位2016年应配置新能源指标而未配置的,若单位于2017年2月8日前再次提交申请且通过审核,轮候次序仍按2016年申请时间计算。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doc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的相关要求,保障本市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安全、有序开展,依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及《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4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与本市示范应用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二章企业条件第三条生产企业是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产品及服务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参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的生产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满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和企业的相关要求。
(二)具备单班年产10000辆以上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线及产品独立研发、试验验证、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能力。
(三)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1、履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2、非在京注册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需在本市辖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3、在本市设有5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新能源小客车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在合理的服务区域;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心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快速充电为主,并承诺对社会开放;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示范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在30分钟内迅速反应,启动处置预案,及时进行解决;4、承担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充电条件确认、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承诺提供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等服务;5、对车辆提供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四)具备远程监测能力。
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2 015年修订)》的通知2月21日,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监督管理要求。
该通知表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17年以前在本市完成备案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需重新核定,原备案信息不再作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单独号牌配置及市级财政补贴政策的依据。
据中国汽车报2月22日消息,按照本通知新的要求,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开始接收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申报材料,并对材料齐全的企业进行售后服务检查。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及产品,在协会官网上公示后进行专家组评审。
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及产品,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外发布备案信息。
以下为通知全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各汽车生产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 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6〕第39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机函〔2017〕2号)、《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京科发〔201 7〕25号)等文件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促进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本市新能源小客车推广应用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对本市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有关工作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申报要求1、企业应具备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在产品安全、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
北京买新能源车补贴标准

北京买新能源车补贴标准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重要的经济中心,一直致力于推动新能源车的发展和应用。
为了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车,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
首先,北京市对购买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购车补贴标准如下:1.纯电动轿车类:购买纯电动轿车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1万元的购车补贴,而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5000元的购车补贴。
2.纯电动SUV类:购买纯电动SUV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2万元的购车补贴,而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SUV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1万元的购车补贴。
3.纯电动MPV类:购买纯电动MPV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2万元的购车补贴,而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MPV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享受1万元的购车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购车补贴标准适用于购买价格低于40万元(含40万元)的车辆,超出此价格范围的车辆将无法享受购车补贴。
其次,购买新能源车辆还可以享受北京市的免费上牌政策和免费使用小客车指标的政策。
免费上牌政策对于个人购买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牌来说,可以省去车辆上牌的费用;而免费使用小客车指标的政策意味着个人购买这类新能源车的车主可以直接申请使用小客车指标,无需参加普通摇号。
此外,北京市还为新能源车主提供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
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购车价格的20%申请充电设备建设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10万元。
最后,购买新能源车车主可以享受电动汽车免停车费政策。
在北京市内停车场停放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时,来自政府的资金将支付相关停车费用。
综上所述,北京市对新能源车的购车补贴标准包括了不同类型的车辆和不同类型的购车主体,购车补贴金额分别为1万元、5000元、2万元和10万元。
除了购车补贴,车主还可以享受免费上牌、免费使用小客车指标、充电设备建设补贴和免停车费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资金支持细则

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资金支持
细则
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资金支持细则是指北京市政府为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而出台的一项政策,旨在推动燃料电池技术的普及,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使用。
该政策面向全市居民征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以更好地促进汽车行业发展,提高汽车能效,改善空气质量。
依据该政策,将对符合资格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购买燃料电池汽车。
该政策中提到,第一步,申请者必须先提交合格的申请方案,申请方案需包括资金用途、组织机构介绍、实施计划等内容。
第二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统一审批每一份申请方案,对符合资格的申请方案进行资金发放。
第三步,受支持的企业和个人将在约定的时间内购买自己的燃料电池汽车、安装并完成驾驶,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相应的使用情况数据。
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资金支持细则旨在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发展汽车行业,改善空气质量。
实施该政策的同时,还将促进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使用,为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做出重要贡献。
北京买新能源车补贴标准

北京买新能源车补贴标准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人们购车的首选。
为了鼓励更多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其中包括了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标准。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办法》,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购车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如下:
1. 纯电动汽车:购车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车型和续航里程等因素而定。
2.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购车补贴最高可达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车型和续航里程等因素而定。
3. 燃料电池汽车:购车补贴最高可达5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车型和续航里程等因素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购车补贴的金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车型和续航里程等因素而定。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需要仔细了解车型的具体情况,以确定能够获得的购车补贴金额。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为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例如,新能源汽车的免费停车、免费充电、免费ETC等等。
这些政策
的出台,不仅可以鼓励更多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也可以促进新
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
总的来说,北京市政府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标准,为消费者购
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同时,政府还为新能源汽车的
使用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使得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更加便捷和
经济。
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将会越来
越快速和广泛。
新能源汽车北京补贴

新能源汽车北京补贴新能源汽车北京补贴政策是指在北京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财政补贴。
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减少对传统燃油汽车的依赖,提升环境质量,改善空气污染等方面作出贡献。
下面就对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进行更详细的介绍。
首先,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对象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者和单位。
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购车补贴,具体金额会根据车型和电池容量等因素进行不同的设置。
对于单位来说,购买或者租赁新能源汽车也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补贴奖励,以鼓励单位更多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其次,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门槛和要求。
首先是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类型和技术要求。
补贴只适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而传统燃油汽车不在补贴的范围内。
其次,补贴还要求车辆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标准,包括电池容量、续航里程、充电效率等方面。
这样可以保证补贴资金的使用在技术层面上能够更好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再次,对于购车补贴的申请和使用方面,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也有一定的规定。
首先是申请条件的要求。
购车补贴需要消费者在购车之后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补贴政策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
只有符合补贴政策的要求、申请材料齐全合规的消费者才能享受到购车补贴。
其次是购车补贴的发放方式。
一般来说,购车补贴资金会直接发放到消费者的银行账户上,或者通过特定的购车渠道进行抵扣。
这样可以确保购车补贴的使用更加透明和规范。
最后,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还规定了一些相应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补贴政策的有效运行,补贴政策的主管部门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消费者和单位,也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综上所述,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财政补贴,可以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车成本,增加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进而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新能源汽车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新能源汽车一、背景新能源汽车是面向未来的汽车发展方向,符合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
北京市长期以来一直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
二、补助标准根据《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对示范应用的新能源小客车给予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1.纯电动小客车购置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不超过10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含增程式)购置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不超过8万元,对于国产芯片和电机,可以享受人民币500元/千瓦时的技术路线奖励;3.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不超过20万元。
三、适用范围1.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在北京市境内登记的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的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含增程式)以及燃料电池汽车;2.经销商销售的新能源小客车,应当在北京市交委网站上公布销售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示补贴额度;3.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予以财政补助。
四、补贴资金管理1.补贴资金来源:本市财政专项资金;2.补贴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补贴新能源小客车购置、安装充电设施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建设等;3.补贴资金使用方式:经销商向车主出具购车发票和补贴确认函,车主凭发票和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材料,到所在区/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中心申请补贴;4.补贴管理部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管理补贴资金,监督经销商和车主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补贴使用效果。
五、监督与评估为了保障补贴管理的公正有效,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具体措施如下:1.经销商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应当向车主提供销售发票,并在销售合同中注明补贴额度;2.经销商和车主应当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保证申请补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3.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示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并对经销商和车主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及时公布结果;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和调研,完善补贴政策和管理机制。
2022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2新能源补贴政策

2022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2新能源补贴政策一、北京市2022年4月14日,北京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信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细则明确北京市2022-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纯电动小客车2022年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2.5万、4.5万和5.5万;2022年按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2万、3.6万和4.4万。
燃料电池小客车2022和2022年各补贴20万元。
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同日发布的还有《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该政策明确,在中央补助基础上,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2022年补助标准在2022年基础上下降20%。
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二、上海市2022年3月4日,上海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订《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作为上海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总指导方案,该政策涉及了鼓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多种鼓励手段,包括:发布补贴标准、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营运额度、提供通行便利等。
同时,也对在上海市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厂商划定了责任: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远程实时动态监测数据接入市公共数据采集平台、协助消费者落实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池回收主体承担责任。
同时,政策要求相关部门要对相关汽车及产品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提出退出机制。
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不同最高补贴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续驶里程R≥50)补贴1万元。
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北京市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市场之一,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
本文将对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消费者和相关企业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购车补贴和充电基础设施补贴。
对于购车补贴,北京市根据新能源汽车的类型和续航里程进行了分类,对不同类型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
具体来说,纯电动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最高补贴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最高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最高补贴5万元。
而针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北京市对新建充电桩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以鼓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次,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还有一些具体的申领条件。
首先,购车补贴需要符合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包括车辆的技术指标、生产企业的资质等方面。
其次,购车补贴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否则将失去补贴资格。
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需要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申领条件,包括充电桩的数量、充电设施的性能等方面。
最后,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非常重要。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并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和公示,以便社会公众监督。
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监管,确保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和性能达到国家标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总之,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是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遵守相关政策,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热门选择。
在北京市,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政府积极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主要包括购车补贴和使用补贴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购车者而言,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以获得一定的购车补贴。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车可以享受2万元的购车补贴;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车可以享受1.2万元的购车补贴。
其次,对于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说,政府还给予了一定的使用补贴。
首先是对新能源汽车免收限行费用,可以享受京牌车和环保牌照车辆的相同优惠政策,可以在限行区域内自由行驶,不受限行限号的限制。
其次是对新能源汽车免收部分停车费用,可以享受停车费减免、免费停车的政策,减轻了车主的停车负担。
再次是对新能源汽车免收一定的充电费用,减轻了机动车使用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
通过这些补贴政策,北京市政府旨在鼓励更多的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一方面,购车补贴可以有效地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成本,降低了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经济压力。
另一方面,使用补贴可以让市民感受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多重优惠,激励更多的人选择使用新能源汽车。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对个人车主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方面,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可以带动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长,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可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推动了整个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总体来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是政府在推动绿色交通发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多个方面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会有力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减少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9年北京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doc

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9年北京买新
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
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北京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
北京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财政补贴
购买示范应用新能源车可获财政补助
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的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除过国家的补贴政策之后,北京市财政针对纯电动小客车和燃料电池小客车根据不同续航里程不等进行额度不等的补贴
本市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
汽车生产企业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小客车。
车辆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后,汽车生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符合本市财政补助政策的新能源小客车,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标准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单位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享受本市财政补助。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经信委发[2014]1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4.02.11【实施日期】2014.0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4〕1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3]27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 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2月11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的相关要求,保障本市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安全、有序开展,依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及《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4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与本市示范应用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

有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
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也许,常常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刚刚还在为抓到一个小鸟球而欢呼雀跃,下一刻大风就把小白球吹跑了;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现2017年底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达到20万辆的目标,研究制订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的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第三条本市支持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小客车,并鼓励各类机构组织员工集体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小客车。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要求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可获得本市财政补有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
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也许,常常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刚刚还在为抓到一个小鸟球而欢呼雀跃,下一刻大风就把小白球吹跑了;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助。
第二章生产企业及新能源小客车条件第六条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应当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二)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三)具备一定的产品研发、试验验证、生产等能力,并承诺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处理;(四)对所售车辆的动力电池、电机及其他安全系统的日常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五)执行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规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1.12.20
•【字号】京财经建〔2021〕2671号
•【施行日期】2021.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开展2016及以前年度(行驶证日期,下同)新能源汽车市级补助资金清算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之前将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市级补助资金申请材料提交至北京绿色交易所。
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需已领取中央补助资金,非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需已领取中央补助资金并满足三万公里行驶里程要求。
自2022年2月1日起,不再受理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市级补助资金申请。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0日。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201404)【以下简称“细则”】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信委、北京市科委共同制定完毕,并与本月初先期下达到了北汽新能源等企业。
截止目前,共有5个企业的7款纯电动乘用车入选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推广目录。
在电车汇看来,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中,对“北京市暂以推广纯电动车型为主”的规定,恰是与上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存在的最大不同。
从2月26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公布起,北京市即进入了新能源小客车私人购买的全面推广期,虽然不同经销商公布的价格略有差异,但秉承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和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细则》完全是对中央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延续。
看补贴对象和补助方式《细则》中对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进行了明确。
首先,补助对象是消费者的,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
中央与北京财政的补贴款,将直接发放给整车企业。
与此同时,为了使电动汽车得以推广,不少购车者还可免费获赠安装充电桩。
其次,如果补助对象是企业,中央与北京财政的补贴款,将直接发放给整车企业。
另据《国家电网报》报道:目前,北京200个供电营业厅均可办理电动小客车充电设施报装业务。
各区县供电营业厅为客户办理用电报装手续,并在车企组织完成施工后,进行验收和装表接电,同时为客户配发智能表电卡。
国网北京电力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私人充电设施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将用电报装和验收送电环节办理时间由12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
细看补贴标准如上图,对比四部委公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的补贴基本呈与中央补贴1:1的态势。
假设一台车3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5万元,则北京市财政也补贴5万元,购买方只要支付20万元的补贴后价格,即可在京购得新能源小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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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经一〔2016〕521号附件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
资金管理细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京科发〔2015〕458号)等相关政策,做好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并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企业及车辆,按照《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完成备案并销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取得我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依照本细则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
第三条按照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推动新能源小客车技术进步,并统筹推进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补助资金的兑付,并委托北京环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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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第二章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
第四条本市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车辆销售价格(车辆销售价格是汽车销售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与中央、市级补助资金的总额)扣减补助后支付车价款,汽车生产企业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小客车。
第五条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汽车生产企业。
第六条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京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请,补助资金兑付到该汽车销售机构。
第三章补助标准
第七条符合本市财政补助政策的新能源小客车,
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第八条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 2 -
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享受本市财政补助。
第四章补助申请及审核
第十条汽车生产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须向环交所递交以下材料:
(一)汽车生产企业备案材料
1.汽车生产企业申请补助资金,提供汽车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汽车销售机构申请补助资金,提供汽车销售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申请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1.财政补助资金书面申请书
2.销售给个人用户的车辆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销售给单位用户的车辆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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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有材料均加盖汽车企业公章。
第十一条环交所负责受理财政补助申请资料,按《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工作流程》(附后)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审核结果和补助资金书面申请报告。
第十二条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审核结果进行复算后,在其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汽车企业。
第五章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依照《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企业和产品退出机制,企业和产品自退出之日起,不再享受本市财政补助。
第十四条汽车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新能源小客车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形的,由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求企业退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企业申请补助资格。
第十五条北京市财政局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将汽车企业申报、环交所审核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管理纳入监管范围,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并充分利用监督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 4 -
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市注册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政策规定进行申报,市财政局按中央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相关汽车生产企业。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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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工作流程
一、注册账户
汽车企业携《细则》规定的备案材料至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甲36号德胜凯旋大厦C座二层)进行备案登记,由环交所免费为汽车企业网上注册,开设登陆账户和初始密码。
二、登陆账户
汽车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入“新能源汽车补助”管理系统,在该系统页面输入登陆账号和密码后,进入该系统。
三、提交补助信息
汽车企业进入系统,录入领取补助车辆信息并提交。
四、环交所审核
环交所对汽车企业提交的初始信息及时进行验证审核,每周末发布审核结果。
汽车企业可随时登陆系统对审核结果进行查询,对未审核通过的车辆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五、提交审核材料
车辆补助信息审核通过后,汽车企业依照《细则》规定,及时将车辆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交至环交所(代办人需携带汽车企业的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环交所现场审核材料,根据提供的纸质材料,与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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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代理人须在确认单上签字。
六、补助申请报送
环交所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审核合格后待发放补助数据统一上报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资金审核拨付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复算后,在其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则兑付补助资金至相应的汽车企业账户,并将数据提供给环交所。
八、信息确认和档案整理
环交所将补助发放情况在网站信息系统进行标记,确定已发放补助的车辆信息,同时对已发放补助车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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