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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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市政办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届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3号)和《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6〕54号),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依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要求,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着眼发展大产业和促进“品质西安”建设,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宜业宜居之城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二、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一)发挥公交领域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7—2020年市本级、区县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50%、55%、60%、65%。

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责任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建委等,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国家颁布的新政策

2017年国家颁布的新政策

2017年国家颁布的新政策2017年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想关的政策是值得大家去关注的。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国家颁布的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新能源汽车各地地补政策汇总江苏省车辆购置最高补助额度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省级财政购车补助资金清算和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另行通知。

山西省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山西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实现终端销售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

同时,取消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甘肃省2017年1月1日起,在甘肃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调整为:省级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总和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

同时,2017年1月1日之前在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仍按照《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即省财政按照调整前的中央补贴标准的35%补贴,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前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补贴。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50%。

北京市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

(北京市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在国家、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基础上,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主置换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贴,置换补贴不超过车辆实际终端销售价格的50%。

2017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7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7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7年目前山东省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

那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政策?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山东新能源汽车补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1.总体要求。

国家确定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和推广应用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各地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以及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

有关部门要清理取消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2.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要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合力推进,切实抓好落实。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规划制定、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作督导以及本部门(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今后新增或更新车辆都要有一定比重的新能源汽车,并逐年提高比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

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整合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二、支持招大引强落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在我省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对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下同)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

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在皖投资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三、支持企业成长每新主导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成办发〔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20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0日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及国家、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定,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本政策。

一、对购置新车给予补贴第一条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第二条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将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达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土地出让条件。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第三条鼓励已建居民小区电力增容,产权分界点以外的电网增容工程,由小区所在供电企业负责免费建设;产权分界点以内的电网增容工程,由小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出资建设,市级财政根据建设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成都供电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三、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第四条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域内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2017年纯电动汽车新能源补贴政策

2017年纯电动汽车新能源补贴政策

2014年政策:地方财政对车辆购置予以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最高补
贴上限。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纯电动专用车、货车。对载重3 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 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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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五部委联合发表《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 /DisplayView/Vip/Policy/PolicyDetail.aspx?id=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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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市财政局市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暂行办 天津市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联动执行,且实行退坡机制,即2016年至2020年,新能 法的通知》/art/2016/9/7/art_1162_2226.html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 源乘用车和专用车地方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的100%、70%、60%、50%、40%执行。 1、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车辆售价的50%。 2、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不超 过15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 3、注册在嘉定区的物流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给予每辆车4万元补贴,此次专 项补贴车辆额度为2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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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news/91758.html 《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嘉府办发〔2016〕 28号)/publicity_qjw/zfwj/gbmwj/7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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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 /20161224/n476838491.shtml

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标准

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标准

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标准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国家启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标准,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标准(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是消费者。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

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1。

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1、纯电动乘用车100km≤R<150km每车 2.5万、150km≤R<250km每车4.5万、R≥250km每车5.5万元。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km每车补贴3万元;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

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1.纯电动乘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分别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5000元、1000元。

2.纯电动专用车、货车。

对载重3吨及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并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对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的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均给予补贴,对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注: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和租赁车等营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的充电站,须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

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

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2017年是中国新能源车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新能源汽车国家补助政策的第六个年头。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助标准。

首先,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分为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两类。

纯电动车是指完全使用电能作为动力的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则是同时具备传统燃油发动机和电动机的车辆。

对于纯电动车,国家补助标准主要根据电池组能量密度进行划分,分为三档。

第一档为每公里援助千瓦时能量700元,第二档为每公里援助千瓦时能量500元,第三档为每公里援助千瓦时能量300元。

此外,纯电动车还可以根据续航里程进行额外补助,续航里程在250公里以上的车辆每增加50公里,可以增加补助标准的15%。

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国家补助标准主要根据纯电动续驶里程进行划分,分为三档。

第一档为每公里援助续驶里程超过80公里的电能150元,第二档为每公里援助续驶里程超过50公里但低于80公里的电能100元,第三档为每公里援助续驶里程超过20公里但低于50公里的电能50元。

此外,对于企业购买新能源车的,还可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购买纯电动车的企业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的免税政策,而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企业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的减半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助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和续航里程的进一步提高而逐步进行调整。

根据2017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助标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和企业都能够享受到一定的经济优惠和政府补贴。

这不仅可以刺激新能源汽车的购买需求,也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总结起来,2017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分为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两类,并依据电池组能量密度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了不同的补助档次。

通过这些补助政策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的实现。

财政部新能源补贴政策

财政部新能源补贴政策

财政部新能源补贴政策财政部新能源补贴政策9月17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7〕551号),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具体的补贴额度也得以落实,其中乘用车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里程50公里以上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里程8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3.5万;15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5万;250公里以上每车补贴6万元。

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7年至2017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1.2017-2017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2.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

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4.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5.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

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政策与2017年1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行了,最新的补贴标准已经完全的落实。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一、该政策对于乘用车补贴变化不大,仅按照补贴既定退坡机制下降20%。

(一)对于纯电动乘用车1、增加了能量密度的要求,要求电池能量密度不小于90WH/KG,能量密度越高,补贴也就越多。

2、增加了最高车速的要求,要求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3、根据车辆的整备质量M,增加了对百公里耗电量Y的要求:当M<=1000KG时,Y<=0.014M+0.5当M<=1600KG时,Y<=0.012M+2.5当M>1600KG时,Y<=0.005M+13.7(二)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1、要求续航里程R不小于50KM,补贴2.4万。

2、当R<=80KM时,要求混合动力运行状态下的燃料消耗量与现有燃料消耗量标准中限值相比小于70%。

3、当R>80KM时,根据其整车整备质量M,对纯电动行驶时百公里耗电量Y的要求与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相同。

4、对于能量密度<=120WH/KG的,根据续航的不同,分别给与2万,3.6万,4.4万的补贴,而能量密度高于120WH/KG的则给予1.1倍,即2.2万,3.96万,4.84万的补贴。

分析:对能量密度的要求无疑将鼓励纯电动乘用车更多的使用三元电池,三元电池在乘用车上的应用将占比更大,比亚迪等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的厂商必将加快步伐布局三元。

二、对于客车补贴退坡幅度较大,达到40%以上(一)对于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1、要求客车能量密度要>=85WH/KG,补贴基数为1800元/KWH,上限23万。

2、对于能量密度在85—95之间的,给予0.8倍补贴,即1440元/KWH,按最高补贴额度算,需装159.7度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17)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17)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2017)《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6月17日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2017年1月6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第2.1款所规定的汽车整车(完整车辆)及底盘(非完整车辆),不包括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千克的三轮车辆。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2017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

2017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

2017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2017年普通地区新能源车的总补贴(仅供参考) 那也就是说在2017年里申请免费新能源车号牌的条件和流程均与2016年完全相同,河北的新能源汽车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值得关注的地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河北各地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石家庄将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9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与城市公交车一样,按1:1比例补贴。

廊坊市补贴标准为:市及以下财政按照省级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补贴。

其中,省财政直管县承担辖区内购车补贴资金;其他县(区)与市级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市及以下财政补贴资金。

《办法》同时对补贴最高额度做了限定:当省财政补贴资金达到或超过实际购车价格的60%时,不再享受其他补贴。

如果省级补贴达不到购车价格的60%,可按标准继续申领市级补贴,但以购车价格的60%为补贴最高限定。

在本市辖区内提供公共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经审计的设备及其必须的配套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承德市为扩大公共服务领域用车范畴,我市将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九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

据了解,从现在开始,全市再新增或更换城市公交车以及上述九类汽车,必须换成新能源汽车,如果再换燃油、燃气车,将不予上牌。

九类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比例由1∶0.5提高到1∶1。

沧州市全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中,城市公交和企业通勤车占比达到90%以上。

此外,沧州市还为新能源汽车发放、装贴特殊标识;对新能源汽车实施不限购、不限号行驶政策;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车辆登记、年检等业务;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7浙江省中不同的城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都是不一样的,要留意一下自己当地的补贴政策才好。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温州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4000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

意见还强调将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对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纯电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以及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助。

杭州市:《2017—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根据政策,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政策还明确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可享受补贴的车辆不超过1辆。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过户给非个人用户。

宁波市:《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指出,今后几年宁波将大力推行新能源汽车。

个人买新能源汽车,也能拿到购车补贴,标准将参照国家对公务用车补贴。

比如,买一辆纯电动私家车,预计能拿到5万元国家补贴和配套的地方补贴。

湖州市:《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显示,湖州2017-2020年按国家补助标准的50%执行。

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地方补助,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并已申领国家补助。

鼓励充电运营商降低充电服务费和降低公共服务领域企业的运营成本,对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各类充电设施,以实际提供的'公共充电量为基数,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充电补贴,充电功率每千瓦每年补贴电量上限调整为2000千瓦时。

2017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内容

2017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内容

2017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内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政策中国2017年拟新增80万个充电桩中国计划在今年内新增80万个充电桩,用来支持持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 (NEV)市场的发展,其中公共和非公共充电桩分别为10万和70万个;后者主要用于满足出租车、公共汽车和商业用车的充电需求。

2016年中国新增了10万个公共充电桩,目前总数已达到15万个。

据悉,新增的充电桩将主要被安置在城市和高速公路上。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去年中国共售出了50.7万辆新能源汽车,今年的目标是年销量突破80万辆,其中将包括35万辆乘用车以及公共汽车和各种类型的商用车辆。

发改委:将新能源汽车纳入1号文件并重点部署2月10日消息,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发改委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重点内容被重点部署,“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的战略新兴产业地位将再次被加强。

作为“十三五”规划的一项重要战略,新能源汽车也将在“十三五”期间过渡到重要的市场化发展阶段。

2016版《目录》明确了5大领域8个产业,新能源汽车作为8个产业中的重要一项,涉及新能源汽车产品,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和生产测试设备三个重点方向,并划分了14个子方向。

相比2013年版《目录》,仅提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一个方向有很大不同。

工信部:第293批车型申请公告发布日前,工信部发布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93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

该批公告中共覆盖209款新能源车型及底盘产品。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产品23款(纯电动乘用车2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3款),新能源客车产品131款(纯电动客车11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及混合动力客车20款),新能源专用车产品55款电动专用车53款,燃料电池专用车2款)。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皖政〔2017〕110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5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

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整合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二、支持招大引强落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在我省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对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下同)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附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3.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

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m≤1600kg时, Y≤0.0108×m+2.25;m>1600kg时,Y ≤0.0045×m+12.33。

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5.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 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具体如下:(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车型按1倍补贴,0.15Wh/km〃kg 及以下的车型按1.1倍补贴。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023年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32号),明确了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公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

其中,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

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

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

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

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

2017年新能源车国家补助标准一、车辆购置补贴1. 补贴对象: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用户。

2. 补贴标准:根据车辆类型、续航里程、电池容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补贴。

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别补贴1.5万元、3.5万元和6万元三个档次。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别补贴1万元和3.5万元两个档次。

纯电动商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别补贴2万元、4万元和6万元三个档次。

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别补贴2万元和4万元两个档次。

3. 补贴时间:购车并完成注册登记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1. 补贴对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2. 补贴标准:根据充电设施的类型、功率、建设地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补贴。

直流充电桩:按照充电功率大小分别补贴400元/千瓦、200元/千瓦和100元/千瓦三个档次。

交流充电桩:按照充电功率大小分别补贴200元/千瓦和100元/千瓦两个档次。

充电站:按照充电设施总功率大小分别补贴60万元和30万元两个档次。

3. 补贴时间: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三、动力电池回收补贴1. 补贴对象:新能源汽车车主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

2. 补贴标准:根据电池类型、容量、回收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补贴。

车主:在报废或回收新能源汽车时,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别给予500元/千瓦时和300元/千瓦时两个档次的补贴。

生产企业:生产回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按照回收数量给予一定的补贴。

3. 补贴时间:在报废或回收新能源汽车时,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补贴。

2017大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解读

2017大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解读

2017大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解读《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经由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交通部四大部会签完毕,近期或将通告实施。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大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方法、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重点提高了补贴的技术门槛,并适当下调了补贴标准。

此前,财政部等四部委在2015年4月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思路。

具体为,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贴标准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在2016年开展大规模新能源汽车骗补核查和处理之后,国家开始酝酿对此前补贴政策的调整。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总裁方建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过去粗放型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逐步的成熟。

它重点完善了对新能源客车的技术要求,并强化了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与推广应用的监管措施,预计可以更好地发挥补贴对行业的推动作用。

大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三大变化相比2015年出台的“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通知》有三大主要变化。

首先,《通知》从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性能、安全要求等方面提高财政补贴准入门槛。

例如,在安全方面,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

再如,在电池性能方面,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

2016-2017湖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2016-2017湖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2016-2017湖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想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湖南居民留意了,之前是长株潭三市有补贴,现在省级奖补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比例调整了,由30%下调为10%。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湖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湖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如下举个例子,续驶里程250公里以上的乘用车,中央补贴5.5万元,省里将奖补5500,此前长株潭地区居民购买同样的车省里奖补1.65万元。

不过,省级奖补范围扩大到全省,补贴面更广了。

除了中央和省级奖补,各市州还将出台相关配套补贴政策。

10月31日,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正式对外发布《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以下简称《奖补政策》)。

“购车还有补贴,那就再等等。

”在永州市祁阳县一中学工作的蒋老师说,“买台新能源车也不错,还能够省不少钱。

”续驶里程250公里以上,两级补贴6万多湖南居民只要购置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在湖南省内入户上牌使用,并且各项使用手续完备,就可以享受省级财政的购置奖补资金。

奖补政策按照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10%给予省级财政购置奖补。

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相关工作人员举了一个例子,比如长沙市民按照新出台的奖补,购买一台续驶里程R≥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可以享受中央财政补贴5.5万元,省本级按照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10%给予省级财政购置奖补,也就是5.5万元*10%=5500元;续驶里程在150公里及以上、不到250公里的,中央财政补贴4.5万元,省本级则补4500元。

续驶里程100公里以上,不到150公里的,中央财政补2.5万元,省本级则补2500元。

长株潭地区买车省级奖补降三分之二2013年至2015年,湖南省在长株潭三市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

新奖补政策适用范围从长株潭推广到全省,长株潭的省级补贴从原来的30%降低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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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车辆带电量x单位电量补贴标准x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系统能量密度/充电倍率/节油水平),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4Wh/km〃kg。

2.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

3.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m/m)不高于20%。

4.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8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40%。

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4.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满足与纯电动乘用车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

2.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 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四、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辆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

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大于10kW但小于30kW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6000元/kW给予补贴。

2.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五、动力电池技术要求
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动力电池应满足如下标准要求:
1. 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标准号GB/T 18333.2-2015,6.
2.4条/6.
3.4条90度倾倒试验暂不执行)、车用超级电容器(标准号QC/T 741-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31484-2015,6.5工况循环寿命暂不执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31485-2015,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2. 储能装置(电池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标准号GB/T 3146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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