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6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9日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推动国有资本合理配置,增强政府综合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9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1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财政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国资预算企业)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公开、绩效管理、监督等预算管理活动。
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央、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市级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级国资预算企业,是指所有市属企业(包括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第四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6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6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32号),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县级医院公益性质,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原则,统筹推进医院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
通过推进改革,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县级医院运行效率,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建立起富有活力、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
促进试点县(市、区)的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合理配置县域内的医疗资源(一)明确县级医院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推广应用适宜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危急重症病人救治和部分重大、疑难疾病接诊、救治和转诊等;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山东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医院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而山东医院作为地方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山东医院决定进行改革,制定实施方案。
二、改革目标。
1.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患者满意度。
2. 优化医院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医院内部协作,提高医疗质量。
4. 完善医疗设施,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医疗团队建设,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通过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完善医疗设施,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对医院的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高医疗诊疗水平,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优化医院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优化医院的管理体制,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程序,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4. 加强医院内部协作,提高医疗质量。
强化医护人员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患者治疗效果。
四、实施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实施步骤。
2.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4. 加强医院内部协作机制,建立多学科协作模式,提高医疗质量。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增加患者满意度。
2.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的医疗声誉。
3. 优化医院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4. 加强医院内部协作,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患者治疗效果。
六、总结。
山东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医护人员能够积极配合改革工作,共同努力,为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doc
2019年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泰安医保改革实施方案详解6月1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拟于6月30日前全面启动。
此次改革实施的方案将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的管理制度,取消药品加成,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并加强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市属及泰山区、岱岳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驻泰省属公立医院随泰安市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参照本方案执行,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医院、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医院改革时间自行确定。
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改革方案要求,泰安市将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参与改革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对于市民最关心的看病贵问题,改革方案要求,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6.28•【字号】鲁卫医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鲁卫医发〔2010〕7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更好地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就医,现提出指导纲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部署要求,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出发,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形成比较科学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总体目标。
到2011年底,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选择确定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激活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管,公立医院规范运营,医疗质量与服务持续改进,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泰政办发[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六年八月四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4〕23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泰发〔2004〕21号),原泰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的职责,划归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划入的职责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职责。
3、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7•【字号】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施行日期】200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9年7月21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洪峰二OO九年八月七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从制度上优化发展环境,经对1985年至2006年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集中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泰安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等140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修改《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保留《泰安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等162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
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变相使用。
对市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提报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这次清理工作中各部门自行清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按规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统一向社会公布后执行,未经备案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序号文件号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市科委、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拟定的1 泰政发[1985]100号《乡镇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和技术职务聘任制试行意见》的通知2 泰政发[1986]135号泰安市煤气管理实施细则3 泰政发[1987]128号泰安市大汶河水系水污染防治暂行办法4 泰政办发[1987]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收缴工作的通知5 泰政发[1988]86号关于印发《泰安市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附件2:附件3:。
公立医院改革中的权责利
打 造 “ 办 非 营 利 " 经 营 模 式 民
为什 么我 们 国家现在 一直 出 台不 了有 关 “ 民办非 营利” 的政策 规 定, 就是 因为我们现在 的 国有 医院在 一定程度上说 , 就是 民办非 营利或 者 叫职 工 办非 营利 性 医院 。政 府 不投 入 钱 ,医院 的建 设 都 是 依 靠职 工 自 己挣 的钱 ,政府 不实 际投入 还 叫政府 办 的吗? 中国几 乎 8 % 9 0 N 0%的医 院都是这种形 式。民办 非营利 性 医院 的特点就是政府不投入 , 要实行政 府定价 、接 受政府 监管 ,与企 业不 同可 以享 受免税 的优 惠政策 , 履行 公 益性职责 。 拿我们 医院的现状和 民办非营利 的特点一对 比, 就发现我们现在 的国 有 医院名义上是 国有 , 实际上却是 民办非营利性 医院, 就像原卫生部长高 强讲 的,国有 医院只是 一个 “ 空壳” 。而之所 以现在政府默认这样 的现状 , 是担心一旦承认 国有 医院具有 民办非营利性, 那政府就没有理 由对 医院进 行 经 营上 的 约束 。 民办非营利 性 医院是 主体 ,国有 医院也要有一部分 ,这些 国有 医院 必须是 真正意义 上 的 ,国家要给 予足 额投入 。第 三部分 就是 营利 性 医
《 院领导决策参 考 》2 0 医 0 9年第 5期 3 9
题, 另一方面也促使 医院加 强管理 , 提高 医疗技术、 服务质量和就诊环境 。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诊 , 只有这样 医院才能获得更 也 大 的收益。当然 ,我 国幅员辽 阔, 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 需双方资金 地 供 利用程度 不同, 所以要根据不 同地 区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状况来最终决定资 金 补偿 方 向 ,切 勿 搞 “ 刀切 ” 一 。 在 医院管理 、建设方面 ,除每一地 区保 留一所代表 医、教 、研最高水 平 的医院外,其他 的应全面放开 ,并 引入社会资金多元化办医。充分发挥 市场调 节机制 , 将市场 竞争 引入 医疗服务行 业。明确各类医院职能, 合理 配置 医疗资源 , 构建科 学合理 的医疗服务体 系, 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 医疗 机 构 的服 务功 效 。 过去就提 出要对公立 医院进行 改革 , 但是直到现在 改革仍未成行 , 其 关键原 因就在于权利部 门不愿意放弃手 中的既得利益 , 倘若再过分强调政 府主导,忽视 市场作用 ,只能越发加 强权利部 门利益 ,而架空医疗服务 的 主要参与者—— 医院。管办分离是完全 可以做 到的, 也是必须要做 的。如 果政府作为局外人来管理 医院 , 这样很可能会 出现 “ 错位 、 越位 、 不到位 , 医院越管越乱” 的问题 。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1]36号文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1]36号文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0•【字号】泰政办发[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1〕36号文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1〕36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特作如下通知:一、科学制定方案,严格规范操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学习培训、制定方案,核定编制、竞聘上岗,妥善安置、保持稳定,绩效考核、兑现奖惩的工作步骤,认真做好明确机构职责、核实机构编制、合理设置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招聘新进人员、开展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规范药品采购、完善补偿机制10项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和推进速度,严格按步骤、按程序规范操作,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改革过程中,要根据上级政策,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增活力"的改革目标。
二、完善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试行)》(泰政办发〔2011〕32号)文件的规定,按照明晰渠道、强化保障,增加投入、优化配置,转变机制、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大落实力度,尽快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合理界定补偿范围,科学确定补偿方式。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12•【字号】泰政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泰政发〔2017〕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现将《泰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2日泰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为推进健康泰安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山东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鲁政发〔2017〕12号)、《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政发〔201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保障居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为动力,完善“生育-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养老-安宁”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推动发展方式由疾病管理为重心向健康管理为重心转变,全面提升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善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8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万、3.5‰和4.5‰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城乡卫生资源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0〕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泰政发〔2020〕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现将《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3日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开展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力争到2030年基本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0‰、4.0‰、7/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级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家水平,为健康泰安全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1.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健全健康教育与促进机制,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加快健康家庭建设步伐,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家庭签约,鼓励医护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及预防疾病、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健康维护知识与技能。
大力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
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XXX传播机制,鼓励各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
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案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尽快建立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1〕3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1〕36号文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通知(泰政发〔2011〕39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稳妥有序推进。
强化政府职责,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
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2、坚持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补偿、药物制度和保障制度的综合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3、坚持绩效考核,提升服务效益。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转变。
4、坚持群众受益,体现以人为本。
不断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任务目标。
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等新的体制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青岛大学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战略合作协议
青岛大学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战略合作协议时间:2020-11-23 10:45:51来源:消费日报网消费日报网讯(记者/徐建军□黄强通讯员/魏喆吉任超华)近日,青岛大学与泰安市人民政府在泰安市医养健康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暨医疗发展集团揭牌仪式上,签署共建“青岛大学泰安医学中心”战略合作协议,并将泰安市中心医院纳入直属附属医院管理体系,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正式揭牌。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秦成勇,山东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道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孟强,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于永明,党委医学部工委书记、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王新生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
于永明在仪式上致辞。
他代表学校祝贺协议的签署并感谢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学校和医学事业发展的泰安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界人士。
于永明表示,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与泰安市校地合作的新篇章,是双方紧密对接国家和区域医学中心建设目标,推进全链式医学中心建设,促进大医学产业成果转化,带动区域医学发展、医学原始创新和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医科+医院”的共建模式,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将助力推进泰安市全国城市医联体建设和“健康共同体”全国示范区创建,全面提升服务泰安市医药卫生与健康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为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于永明与张涛为青岛大学泰安医学中心揭牌、张孟强与王新生为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揭牌医学部部长姜宏、常务副书记王有全参加签约及揭牌仪式。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壮大健康产业发展,2020年泰安市委、政府研究决定,以泰安市中心医院为主体,成立泰安市医疗发展集团,将市直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纳入集团统一管理,以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全市医养健康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泰政办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全行业、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建设健康泰安、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我管理。
以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为基础,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按照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医院章程,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要加强自律,切实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二)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推进全市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依照现行标准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协同行业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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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制定了《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面是就是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泰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8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鲁办发〔20xx〕5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泰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和启动时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拟于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启动。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市属及泰山区、岱岳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驻泰省属公立医院随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参照本方案执行,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医院、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医院改革时间自行确定。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xx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坚持改革联动。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促进区域内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分类指导。
明确公立医院定位,分类推进改革,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坚持探索创新。
在上级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
1.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2.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积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
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可成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下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
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执行理事会决策事项,负责医院日常管理。
成立监事会,由出资人代表、外部专业人士和医护人员代表组成,负责对理事会、院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公立医院理事长(或董事长,下同)、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同一人担任。
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应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
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
理事会决策前,医院党组织应事先研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公立医院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职责。
健全公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其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创新公立医院编制、人员管理方式,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
由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
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医院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合理配置医师、护师、药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按规定公开招聘,实行分类管理。
可以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
岗位设置方案及公开招聘、直接招聘结果实行备案制。
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医护人员,由医院自主聘用。
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推进公立医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所有医生以及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配合)4.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适当放宽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公立医院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
推动实行院长年薪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5.建立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相结合的医院考评机制。
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办法,逐步实现绩效考评信息化,不断完善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相结合的医院考评机制。
重点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占比、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出院者次均费用增幅、业务收入增幅、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使用比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成本管理等指标控制,考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健全医务人员内部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个人薪酬挂钩。
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综合改革成效。
(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分别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配合)6.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多种运营模式。
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国有资产和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方面加强合作。
鼓励公立医院以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采取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进行改制重组。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7.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市、区两级财政要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际,落实政府补偿政策。
在中央、省级财政给予县(市、区)改革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政策,对泰山区、岱岳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给予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8.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总量管理、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实行分类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
全市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精神卫生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
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价格差距,拉开省、市、县医院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分流。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上限管理规定,允许医疗机构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其中,手术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上下浮动10%。
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立项后,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
试行期满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指导价格;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诊疗、护理、手术、床位、中医、儿科等。
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推进实施按病种定价,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数量,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
探索建立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
加强医药价格监管。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防范价格异动。
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0xx年6月30日前,配合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市物价局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政策;20xx年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完善财政投入政策。
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参与改革的市、区政府办城市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
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