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学分要求学分项目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训练、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大学专业培养方案
-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方法和研究方法;
-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品德与素质: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培训,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
-引进和培养具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强化实践教学;
-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更新教学内容。
五、毕业要求
1.学分要求: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
-专业课程学分需占总学分的比例,以确保专业教育质量。
2.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应按照本方案课程设置,修满专业课程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3.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完成学业,经审核合格,准予毕业;
-毕业生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六、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
-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各学期课程设置、学分要求等;
-涵盖本专业核心知识,确保专业深度;
-结合行业发展,不断更新课程内容;
-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4.专业选修课程:
-提供多元化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鼓励跨学科学习,拓宽知识视野。
5.综合实践课程:
-实验实践,提升学生动手能力;
-社会实践,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创新创业实践,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生创业精神。
大学学分制实施计划方案及对策
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为学习计量单位,用学分来规定和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及学习进度的富有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基本标准。
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教学制度具有弹性和灵活性,其教学运行方式具有柔性。
国外的教学实践表明,学分制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培养个性,同时可有效地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生源差异。
最重要的是,学分制给学生提供了相对宽松和自由的学习环境,有利于培养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有较强的终生学习能力及社会适应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现根据省教育厅的批示和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实际经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教高〔1998〕2号附件一《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和教育部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现代人才质量观。
从“重专业、轻素质”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
构建“加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础,拓宽基础和专业口径,注重学生自学、思维、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的人才培养摸式,继续深化教学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在教与学的关系上,坚决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做到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掘学生的潜能;在运行机制上,加大选修课的比例,增加学生“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专业、选择专业方向、选择学习进程”的自由度。
建立以“选课制”为中心,导师制和主辅修制为辅助,既开放灵活又科学规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按学分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
在规定的弹性学制期限,学生只要获得毕业所需要的最低学分数、并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即可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上海杉达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上海杉达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一、学分制模式(一)学校从2007年9月起试行学分制,管理上实施绩点学分制、弹性学习年限和选课制;(二)新生入学后的第1学年,所修读课程由学院统一排定,不实行选课。
二、课程设置和分类在学分制教学计划中,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分为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课程,其中通识教育课是全校各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专业必修课是各专业根据教育部2012年颁发的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而确定的该专业的必修课程。
学校对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等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实行统一大纲、统一考试;高等数学(或微积分),专业基础课(如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工商导论等)课程教学按不同专业大类要求实行统一大纲、统一考试。
(二)选修课限定选修课是指各专业根据专业方向或各专业知识结构需要而开设的课程,由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选择修读。
任意选修课是指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构建学生个性化的知识结构而开设的课程。
该类课程允许学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及需要而自由选择修读。
三、学分的确定(一)学分的设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
各门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其性质、学习时数及其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作用(教学计划)予以确定。
每16课时的学习量为1个学分。
本科毕业的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专科的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30学分左右;艺术类及中外合作班的总学分根据教学计划另行设计。
(二)学分的分配为了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必修课与选修课、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
专业实践是学生进入高年级后参加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是必要的实践环节,专业实践的安排不少于四周。
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实践类课程等不同类别的课程,所得的学分一般不得相互替换。
职业学校中餐烹饪专业学分制实施方案
中餐烹饪专业学分制实施方案为了适应市场人才需求、个人发展的需要,建立中餐烹饪专业具有灵活性、有效性、开放性、针对性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深化中餐烹饪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中餐烹饪专业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与中初级中餐烹饪专业专门人才,根据射洪县职业中专校关于学分制实施意见结合中餐烹饪专业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对中餐烹饪专业实施学分制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体现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突出中餐烹饪专业教育教学的特色,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材多样化的需要;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满足我校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段完成学业的教学模式。
促进学习的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有利于中餐烹饪专业教育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学生,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中餐烹饪专业教学自身的办学活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专长,促进教师的现代化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学分制与学分第二条:学分结构:第三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和训练的必要时间和成效单位,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制订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的依据。
计算学分以课程(含实验、实训、综合实习等实践性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和训练课时数为主要依据,根据中餐烹饪专业的实际情况,以该门课程的周课时数确定为这门课程的学分学校安排的半工半读到企业实习为40学分。
操行学分每学期10分,三年六学期合计60分。
第四条:根据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本专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德育学分每学期10分,三年六学期合计60分。
三学年制总学分不低于210分。
(三)、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五条:要积极探索与实施学分制相适应的现代课程模式,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采用模块化、层次化和综合化等课程模式,优化课程结构,努力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实践性。
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分制教学计划
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分制教学计划一、培养目标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培养热爱教育工作,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以下机构从事教学、研究、管理和服务的人才。
1、各类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学前教育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
2、各级各类幼、托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3、各类儿童社会教育、服务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4、儿童文化事业(新闻、出版、广告、影视、网络等)的从业人员。
5、各类儿童用品设计和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培养规格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既要学习大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还要学习学前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学前教育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各类幼儿师资培养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社会教育、服务机构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的基本能力。
学前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系统地掌握儿童发展与教育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开拓创新、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各项儿童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4、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观点。
掌握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设计和创作能力。
能够胜任小学综合艺术教育的教学,能够从事儿童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指导工作。
5、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四级水平。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普通话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三、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管理学、学前教育评价、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学前教育双语教学、舞蹈基础、乐理与视唱、视觉造型基础。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高等学校以学分为单位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施学分制有利于发挥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为了确保我校大类招生培养制度、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二条学校学分制管理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师范性课程(师范专业)和实践性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等)。
1.通识必修课:为各专业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第二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网络课程)、体育与健康等。
2.专业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专业基本规格。
3.师范性课程:是体现师范特色的教育理论课程和教育技能课程,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
非师范专业学生不要求获得师范性课程学分,专业性课程学分相应增加。
4.实践性课程(不含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而开设。
包括专业性社会实践、读书报告、课程设计(实验设计)、实习、见习、学年论文(学年项目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5.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
6.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等):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师范教育和艺术体育四类,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等进行自主选课。
第三条主、辅修制: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实行辅修制。
辅修制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应涵盖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辅修双学位的专业应与主修专业跨学科大类。
第四条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五条学分认定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为依据,各类课程学分按以下标准确定:1.理论教学一般每16学时为1学分,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单位学分对应的课时数可作适当增减。
每学期要修的学分学习计划
每学期要修的学分学习计划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育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是我们最基本的任务,而学分制则是考核我们学习成果的一种量化方式。
每学期我们需要修满一定的学分,才能顺利毕业。
因此,合理制定每学期的学分学习计划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对自己的专业和个人兴趣进行评估。
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和个人特点,我们可以确定每学期需要修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
例如,如果我们是理工科的学生,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数学和科学类的学分,而人文科学的学生可能更需要文学和社会科学类的学分。
同时,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未来的职业规划,我们也可以选择一些相关的跨专业选修课程,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能力。
接着,我们要合理安排各类课程的时间安排。
每门课程都需要一定的学习时间和精力投入,因此我们需要在学期开始之前规划好每门课的学习时间。
我们可以根据每门课程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来确定每周的学习时间分配,并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和时间表。
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一些学校或社会上的资源,比如图书馆、学习小组、辅导班等,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学业。
而且,我们要有一个长远的学习规划。
不仅要充分安排好每学期的课程,还需要考虑到整个学业生涯的规划。
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未来的职业规划,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选修课和实习项目,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学校或社会上的一些项目和竞赛,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吸引更多的机会。
最后,我们要不断调整和改进我们的学习计划。
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比如学习压力、生活问题等。
这时我们要及时调整学习计划,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节奏,以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的压力。
综上所述,每学期要修的学分学习计划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
只有合理制定好学习计划,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和学术成就。
因此,我们要充分重视每学期的学分学习计划,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业生涯,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分制管理细则
学分制管理细则篇一:学分制实施细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xx年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4条: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
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在各专业全面铺开。
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
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规范为保证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顺利推进,根据《XX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开课原则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结构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必修课是指体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最低要求,并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加深与扩大学生学科基础、相关知识及专业知识,以优化其知识结构,学生在限定的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一部分进行修读的课程。
任选课是指拓展和深化学生专业知识领域,满足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需要和增强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两个模块,以及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建设。
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统安排。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将本着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这一原则,按哲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化素质教育等类别,分别由各教学单位分段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本专业以外的学生选修。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各系负责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建设。
专业必修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设置。
专业限选课所设置的总门数应为学生选修课程门数的150%~200%,同时开设若干门任选课供学生自由选修。
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是:必修课不高于75%,选修课不低于25%。
各专业课程学分分配参照《课程学分结构表》制定。
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并完成不计算学分的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公益劳动,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
注:表中各类学分是指学生获取学位必须取得的最低课程学分数,不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环节学分数.二、排课原则(一)全校性公共课安排1.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排定,学生不能任意选择课程,但原则上可以选择任课教师。
学分制度
宿州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做好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包括实施学分制培养方案、选课制、弹性学制等各项制度。
第二章课程分类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均设置一定的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四条必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
第五条选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专业方向课程,和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其中,公共选修课程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科学技术系列、艺术素养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等五个系列设置。
第三章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第六条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每个学期一般为18一20周;暑假可以另设置小学期(4一6周),由各教学单位酌情安排专业辅修、重修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第七条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独立设课)每16一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上机(课内):每32学时计算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按每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课外上机不计入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工程教育、应用理科各专业16周,计12学分;应用文科各专业12周,计10学分。
第八条入学教育和专业导论计1学分、军事训练(含国防教育)计3 学分,专业见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教学活动各计1学分。
第九条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院实行学分制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大中专学生。
第三条我院学分制的基本内容:1.各系室根据所属专业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2.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3.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4.允许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5.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系室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拓展学习领域及实习实训领域四类,并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同一起点、同一学制、同一类型的学生要求修习的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必修课占学分:三年制(约20—30%);专业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从事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必修课占学分的30%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的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也可2—3门课捆绑进行。
限选课应尽量综合化,形成小模块组合,并以培养技能为主,限选课占学分15%左右。
2.任选课任选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XX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为培养实用性、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即GPA)为尺度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以取得必要的学分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签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医学教育的特点,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学校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由教学管理部汇同各专业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人才结构分析的情况拟定初稿,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主管校长签批,在新生入学时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以下称简称任选课)三类。
根据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各专业各类课程学分所占的大致比例为:必修课约占总学分的65%~75%;限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15%~25%;任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5%~10%。
(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包括思想政治、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主干专业课、专业实训课等。
(二)限选课限选课是指学生在专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要求选修的有关深化、拓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三)任选课任选课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的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个人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的课程。
任选课设置要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潜能。
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管理的新制度:学分制
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管理的新制度:学分制实施学分制是职业技术院校教学管理发展的新制度,它体现了一种新的教育管理理念,反映了社会职业发展变化的趋势,是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制度的一种革新。
实施学分制应与教学计划相匹配,同时还应协调院校制度、社会保障与支持体系和国家学校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因素。
标签:学分制教学管理职业教育为贯彻江苏省教委关于《江苏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因材施教和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拓宽专业适应能力。
全省各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相继从2000年起开始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我们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学分制管理制度在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做法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1 学分制的由来我国是推行学分制较早的国家之一。
1903年清政府《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各大学课程分为主修课、辅修课和选修课。
1911年清华学堂实行学分制。
1929年,教育部制订《大学规程》。
第一次明确规定各校要实行学分制。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起各校基本都是实行学年制,1993年,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各校开始试行完全学分制和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
从1994年开始,一些基础较好的大学在本校内相继实施了学分制。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高校已实行学分制,江苏省职业教育院校从2000年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
2 实施学分制的意义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标准的完整的教学管理制度,在教学过程中,允许学生自主选课,通过选课修满毕业所规定的总学分,即可允许毕业。
学分制起源于欧美,逐步发展到世界各地;从最初的大学的学分制逐步向中专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过渡。
它在实施教育制度改革、教育观念改革和教学进程改革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2.1 体现了一种新的教育管理理念教育改革的目的是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观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施素质教育,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和为学生的一切服务的现代教育观。
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
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要。
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更新教育观念,推进素质教育;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基础教学;科学合理设置课程体系,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强调多学科、多专业的相互依托和渗透,形成专业知识复合优势;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和职业生涯设计,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就业竞争力;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加强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主要为国家培养具备在经济全球化复杂条件下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与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意识与职业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具体要求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理想,有道德;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具有健康的审美观,追求高尚的情操。
具有宽广的知识面、良好的文化修养和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系统掌握本学科和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国际商务实际问题的能力、收集和处理商务信息的能力;具有熟练的外语和汉语应用能力;熟悉和掌握国际商务惯例及法律规则。
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新知识的强烈欲望、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素养,拥有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的知识背景和专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标准
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标准模板)一、专业目标二、核心能力三、授予学位四、学时学分每个专业计划总学分约17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含实验课)≤140学分;毕业设计、实训、实习等集中实践环节28学分。
说明:1、计划总学分162-17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含实验课)最低为134学分,最高课程学分为144学分;毕业设计、实训、实习等集中实践环节28学分。
2、课程学分数是学生毕业的最小课程学分数。
鼓励和引导学生选修加深加宽课程。
3、每学期课程教学为18周,16周教学,2周考试。
4、一、二年级每学期每周课堂学时最高不得超过22学时(不含实验及体育课),第5、6、7学期每周课堂学时最高不得超过20学时(不含实验及体育课)。
5、第8学期安排分组课,与毕业设计(论文)、实习融合,实行导师制。
6、非专业类的“电工技术”、“电子技术”、“工程图学”、“大学化学”“工程数学”等基础科学与技术类课程列入通识选修,鼓励学生选修相关专业课程替代。
7、通识选修最少须修满10个学分。
理工类学生必须选修6学分的文学艺术与社会科学领域的课程,非理工类的学生必须选修6学分的自然科学与计算领域课程。
8、一门核心课不应少于3学分(不含实验),建议一门核心课以3学分为标准学分,大于5学分的核心课,建议分上、下两学期,课程学分均为整数。
说明:1、集中实践的时间安排,将由学校统一考虑。
2、集中实践内容与条件设施,校定部分,教务处全面负责,院定部分,由学院全面负责。
五、课程计划5.1 核心能力与课程计划关联图5.2 课程计划时序结构图(请准确计算出周学时,按规定控制周课堂学时)5.3课程设置(不含集中实践和毕业设计)5.4基本课程序列表(不含集中实践部分,请与时序图一致)5.5课程责任教师一览表(请严格按照课程责任制和定岗原则)主要公共课程序列(供各专业制定时序图与序列表参照)注:通识选修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由学生按规定自行选课附:通识选修课程设置一览表(请各位直接修改,直接加减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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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学分要求
学分项目
毕业要求已选课学分实际已获得总学分98 98 98
必修课总学分98 98 98
选修课总学分0 0 0
专业选修课总学分0 0
公共选修课总学分0 0
备注:申请学位所学课程:大学英语III、工程数学I、土木工程项目管理A
教
学
计
划
包含课程序号课程名称
课程类
别
课程属性
课程学
分
当前课程状
态
1 毕业设计(论文) 必修课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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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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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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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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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工程经济学A 必修课专业课 4 修完课程通过
19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A 必修课专业课 4 修完课程通过
20 土木工程项目管理A 必修课专业课 4 修完课程通过
21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A 必修课专业课 3 修完课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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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考) 其他统考课程0 修完课程通过
24 大学英语B(统考) 其他统考课程0 修完课程通过
合计: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