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xx总发〔xx〕107号附件6,xx年6月15日印发

第一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受理部门必须在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总行计划财务部凭此书面意见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条因客户违约给我行造成的损失,由业务部门负责催收。

第三条保证金管理及监控。保证金分为授信额度、保证金账户两种形式。

(一)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应纳入总行统一授信管理。经我行统一授信的客户在被授予的额度内叙作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扣减相应的额度:客户占用授信额度=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

当对客户的授信额度有所调整或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额度不足时,收到计划财务部通知后,业务部门应立即向授信管理部门申请增加额度,或对于不足部分的额度以收取保证金方式替代,如果两个条件都不能满足,当市场波动导致保证金亏损浮动超过80%时,总行将有权进行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即期出现亏损,业务部门应根据《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的相关客户授权,由业务部门在亏损发生日根据《交易证实书》内容直接从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则业务部门应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追索。

在授信情况下,业务部门应于客户交割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了解客户交割意向。如客户决定展期或者违约,业务部门应与总行计划财务部及时沟通,确定该笔展期或违约交易的损益情况,计划财务部同时与具备资格行联系。如果客户的展期或者违约交易估值为可能出现亏损,则业务部门应将估值情况及时通知客户,并要求客户备齐资金以弥补交易日产生的展期或违约损失。在亏损发生日,业务部门应根据《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的相关客户授权,依据《交易证实书》内容直接从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扣除。如客户资金不足,业务部门应视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进行立即追索或根据总行的相关规定和授信批复的要求办理,以备弥补交易日当日损益。

(二)如果客户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可采取现汇保证金的管理方式。

保证金的收取:凡客户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情况下,均应按要求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客户在签署《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后方可提出《开立保证金账户申请书》,保证金账户按活期利率计息。保证金金额= 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远期结售汇的保证金币种为本交易项下的外币或人民币,如为外币,应为国际上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三)保证金的日常管理:客户的保证金由业务部门在交易成交之前收取落实;交易成交之后,具备资格行会对该交易下的授信额度进行估值,我行要相应地对资金业务项下的保证金及授信额度进行估值,一旦收到具备资格行通知,发现交易风险超出比例,业务部门要及时负责落实客户保证金的补缴。

监控原则:将客户头寸未实现亏损总额控制在保证金或已扣授信额度余额的50%(含)之内,否则我行有权要求客户增补保证金或增加扣减授信额度,当客户未实现亏损超过保证金或已扣授信额度余额的80%(含)时,我行有权强行平仓。

第四条对原交易的展期

(一)客户因商务合同、信用证、托收等方面原因无法按时交割可申请展期,但展期申请须在交割日(含最终交割日,最终交割日为:交割日+3个工作日)上午十点以前提交,我行须在交割日下午十五点以前同时向具备资格行申请展期,在得到具备资格行同意后,我行为客户办理展期,展期时客户须提交《远期结售汇展期申请书》。

(二)原合同价格与展期(即期)汇率之间的汇率差,若形成损失,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形成盈利由银行暂收,待最终交割日支付客户。

(三)如果客户确有贸易等原因需要展期一次以上者,业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办理,但业务受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业务背景并向总行计划财务部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意见,要避免客户进行没有实需背景的恶意展期。

(四)如果客户到期日为择期交易,则客户申请办理展期的日期为择期期间内任何一天(含最终交割日)。

第五条客户违约的处理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到期时无法正常履行交割义务的,应提出违约申请,委托我行对原交易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