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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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xx总发〔xx〕107号附件2,xx年6月15日印发为规范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防范交易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结售汇、收付汇管理有关规定,和《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客户申请。

客户向我行业务部门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客户需提交如下单据。

(一)当客户为首次办理业务时需提供的单据:1、经客户有权签字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式四份(见附1),如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时,应同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业务授权书(格式由客户拟定,如果该被授权人需转授权其他第三人签署总协议项下具体交易申请书,则应在本授权书中授予该被授权人转授权权限。

)正本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为协议的有权签署人和每笔具体交易申请书的有权签字人,客户法定代表人也可以针对每笔具体交易申请书的签字人员进行授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见《协议》附件2)。

3、客户递交《协议》的同时交送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如采用现汇保证金的形式,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5、缴纳交易保证金。

如客户通过授信的形式,由业务部门配合客户发起授信或对现有授信额度进行切分。

如客户通过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客户应在交易前将保证金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按活期利率计息。

保证金金额=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

远期结售汇的保证金币种为本交易项下的外币或人民币,如为外币,应为国际上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6、客户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向业务部门查询最新的交易价格(业务部门向总行计划财务部电话查询最新价格,总行计划财务部向具备资格行电话或传真咨询价格后确定我行报价)并逐笔提交《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客户版,见《协议》附件1)或其它相关交易申请书,及未来相应时间段内的外汇资金流收支信息书面文件。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xx总发〔xx〕107号附件6,xx年6月15日印发第一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受理部门必须在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总行计划财务部凭此书面意见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条因客户违约给我行造成的损失,由业务部门负责催收。

第三条保证金管理及监控。

保证金分为授信额度、保证金账户两种形式。

(一)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应纳入总行统一授信管理。

经我行统一授信的客户在被授予的额度内叙作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扣减相应的额度:客户占用授信额度=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

当对客户的授信额度有所调整或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额度不足时,收到计划财务部通知后,业务部门应立即向授信管理部门申请增加额度,或对于不足部分的额度以收取保证金方式替代,如果两个条件都不能满足,当市场波动导致保证金亏损浮动超过80%时,总行将有权进行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即期出现亏损,业务部门应根据《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的相关客户授权,由业务部门在亏损发生日根据《交易证实书》内容直接从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扣除。

如有不足则业务部门应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追索。

在授信情况下,业务部门应于客户交割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了解客户交割意向。

如客户决定展期或者违约,业务部门应与总行计划财务部及时沟通,确定该笔展期或违约交易的损益情况,计划财务部同时与具备资格行联系。

如果客户的展期或者违约交易估值为可能出现亏损,则业务部门应将估值情况及时通知客户,并要求客户备齐资金以弥补交易日产生的展期或违约损失。

在亏损发生日,业务部门应根据《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的相关客户授权,依据《交易证实书》内容直接从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扣除。

如客户资金不足,业务部门应视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进行立即追索或根据总行的相关规定和授信批复的要求办理,以备弥补交易日当日损益。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境内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具备资格银行”)合作为客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

第三条在本办法中我行为合作银行,负责与客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的确认、交割,负责将代客交易与具备资格银行逐笔平盘;具备资格银行负责与我行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平盘的确认、交割。

第四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日元、欧元等我行国际结算的主要外币。

第五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的交易方式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

第六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标准期限有7天、20天、1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

如有特殊期限要求,可由经办机构向总行国际业务中心提出申请。

择期交易期限根据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到期日确定,择期交易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第七条客户申请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起点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等值10万美元。

第八条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办理展期,但展期次数最多两次,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远期交易期限的一半。

第九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客户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至专用保证金账户,并确保保证金账户余额符合我行远期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地区分支机构均在总行国际业务中心开展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其他地区分支机构在辖属分行办理该业务,未取得对公结售汇资格的机构暂不能办理该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总行国际业务中心为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政策管理及头寸管理,负责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客户的报价。

第十二条总行计财部负责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

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

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
外汇风险是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由于汇率的波动,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可能面临汇率损失,导致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

为了
防范外汇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建立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体系: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汇率风险
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汇率风险政策、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此外,企业
还应该制定汇率风险监控指标,及时识别和评估汇率风险。

2.使用金融工具进行汇率风险对冲:企业可以通过使用金融工具来对
冲汇率风险。

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是远期外汇合约,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或
销售远期外汇合约来锁定未来的汇率,降低汇率风险。

3.多元化供应链和销售市场:企业可以通过多元化供应链和销售市场
来降低汇率风险。

多元化供应链意味着企业从多个国家购买原材料,减少
对一些国家货币的依赖性;多元化销售市场意味着企业将产品销售到多个
国家,分散汇率风险。

4.汇率风险教育和培训:企业可以加强员工对汇率风险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汇率波动和汇率风险的认识。

通过了解汇率风险的影响,员工
可以更好地应对和管理汇率风险。

6.及时获取和分析汇率信息:企业应该及时获取和分析汇率相关的信息,包括国际经济形势、政治动态和市场预期等。

通过及时了解汇率的动向,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和风险。

7.正确选择外汇市场参与者:企业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该选择可靠的
外汇市场参与者,如有牌照的银行或经纪人。

这些参与者应该提供透明的
报价和交易机制,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结售汇业务一直是一项重要业务,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国外,它都一直被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服务。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结售汇业务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迅猛增长,许多国家及地区的货币已经被列为结售汇的货币。

因此,结售汇业务的发展一直来受到国际市场的关注,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汇率风险管理结售汇业务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的变动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损失。

而且,由于市场汇率波动较大,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又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市场充满了不断变化的风险因素。

因此,银行应该有效地管理汇率风险,以减少汇率风险对结售汇客户的影响。

(2)信息管理银行结售汇业务中,另一个问题是信息管理。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结售汇信息的收集、维护和传输变得越来越困难,给银行结售汇业务提供了很高的要求。

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严格管理收集和报告信息,确保报道准确及时,以减少风险。

(3)客户管理由于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发展,客户服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银行在结售汇客户管理上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常常无法有效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因此,银行需要重视客户管理,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专业、便捷、优质的服务,以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二、建议(1)结售汇业务管理应实行“有计划”,“有控制”要有效地管理结售汇业务,首先要设计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有序的审核程序,并加强风险识别和控制体系,减少汇率风险的发生,提高客户管理的有效性。

(2)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系统为了准确地识别结售汇业务的风险,银行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报告系统,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及时的信息维护,确保结售汇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3)客户服务应当灵活多变客户服务应当灵活多变,应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实施不同的政策,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渠道。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一、前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汇管理日趋严格,远期结售汇的业务逐渐成为银行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算涉及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多个方面,如何准确地核算该业务,成为银行机构关注的重点。

为了解决远期结售汇的会计核算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发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针对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

本文从办法的重要性、办法的内容、实施的难点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办法的重要性1、制定办法的背景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银行业务,会计核算难度较大。

此前,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尚未有专门的规定,各家银行在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如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披露不清、资产负债表不够准确等。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规范,制定了《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2、办法的意义办法的出台,对于统一银行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加强风险管理控制、提高资产负债表准确度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使银行更好地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提高内部财务管理的水平,从而更好地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并带来更好的发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中外资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境内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

2、远期汇率基准的确认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汇差是银行获得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准确的确认远期汇率基准至关重要。

远期汇率基准的选择应该以实际市场情况为依据,确定具体的计算方法,需根据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约束性要求和银行的内部规定相结合,同时要注意基准确定的稳定性、可行性和适用性等因素。

3、计算利息和汇兑损益银行跨期结售汇业务的核算中,计算利息和计提坏账准备等内容也较为重要。

在计算利息过程中,银行需充分考虑市场利率的变化以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等因素。

银行风险防控措施和方案

银行风险防控措施和方案

银行风险防控措施和方案银行风险防控措施方案1. 概述在金融领域,银行作为金融交易的核心机构,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

为了保证银行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方案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银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业务稳定性。

2. 风险评估与分类为了有效地管理银行风险,我们首先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分类,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

以下是我们采用的风险分类体系:2.1 风险分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人员风险2.2 风险评估流程1.风险辨识:识别银行业务中潜在的风险因素。

2.风险评估:评估各项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3.风险分类:将风险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归类。

4.风险优先级排序:对不同类别的风险进行排序,确定重点关注的风险。

3. 风险防控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我们制定以下风险防控策略:3.1 信用风险防控•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模型,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

•实施有效的贷前审查流程,严格控制贷款发放风险。

•加强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贷款,减少损失。

3.2 市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捕捉市场波动。

•提供风险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市场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多样化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

3.3 操作风险防控•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人为错误和疏漏。

•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强化员工培训,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3.4 法律风险防控•与专业法律团队合作,及时获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更新与解读。

•加强合规培训,确保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合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3.5 人员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人员招聘和培训机制,确保员工素质和能力符合业务要求。

•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信用评估。

•加强员工离职管理,防止人员风险的传递和滋生。

4. 风险监控与评估为了及时掌握银行业务中的风险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监控和评估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各项风险指标,如不良贷款率、市场波动情况等。

银行跨境业务中的风险防控措施

银行跨境业务中的风险防控措施

银行跨境业务中的风险防控措施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银行跨境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风险挑战,如汇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为了保障银行的稳健运营,各家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

首先,银行在跨境业务中采取了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在开展跨境业务之前,银行会对客户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经营状况等。

同时,银行还会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对于高风险客户,银行可能要求其提供更多的担保物或增加抵押品的价值。

这样一来,银行能够有效地降低信用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其次,银行在跨境业务中注重流动性的管理。

跨境业务往往涉及到大额的资金流动,如果流动性管理不善,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

因此,银行会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政策,确保在跨境业务中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

例如,银行会建立起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与其他银行的合作,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

此外,银行还会制定合理的流动性管理指标,如准备金率、流动性覆盖率等,以监控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此外,银行还会加强对汇率风险的管理。

由于跨境业务涉及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汇率波动可能会给银行带来风险。

为了降低汇率风险,银行会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银行会建立起完善的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外汇风险管理部门、制定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等。

其次,银行会积极利用外汇衍生品市场,如远期合约、期权等,进行外汇风险对冲。

通过这些措施,银行能够有效降低汇率风险,保障自身利益。

最后,银行还会加强对法律法规风险的管理。

跨境业务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将会给银行带来严重的风险。

为了降低法律法规风险,银行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学习,确保自身在跨境业务中的合规性。

同时,银行还会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合规风险管理等,以确保银行在跨境业务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企业外汇交易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我国企业外汇交易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我国企业外汇交易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引言外汇交易在我国企业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外汇市场波动频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和贸易顺利进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本文将介绍我国企业外汇交易的风险,并探讨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

一、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企业外汇交易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由于汇率的波动,企业在进行外币兑换时可能存在损失。

为了防范和控制汇率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1 使用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一种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日期以固定价格进行货币兑换的交易方式。

通过远期外汇交易,企业可以锁定未来的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1.2 建立合理的外汇储备企业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合理规划外汇储备。

通过建立适当的外汇储备,企业可以在汇率波动时减少外汇交易的频率和金额,降低汇率风险。

二、交易对手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指企业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对方无法按时履约或无法履约的风险。

为了防范和控制交易对手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2.1 选择可靠的交易对手企业在选择交易对手时,应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可以通过查询信用报告、评估其财务状况等方式,选择具备良好信誉的交易对手,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2.2 签订合同并约定履约保证金企业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与交易对手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交易对手风险的补偿,一旦交易对手无法履约,企业可以通过保证金获得一定的赔偿。

三、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企业外汇交易中不可忽视的风险之一。

我国的外汇市场受到政策的影响较大,政策的变化可能对企业的外汇交易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范和控制政策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3.1 了解并及时跟踪政策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有关控制和监管政策的发布和调整。

只有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企业才能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降低政策风险。

3.2 多元化经营和市场分散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多元化经营和开展多个市场的贸易,降低对单一市场和政策的依赖性。

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近年来,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大幅增长,既有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合理需求,也有贸易融资及套利派生出来的投机需求,还有银行为了业务考核结售汇业务量创造出来“虚构需求”。

本文从银行代客远期结汇业务的发展现状、市场供求以及交易方式等多方面分析了当前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政策建议。

一、影响目前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主要因素分析(一)汇率预期因素。

从本质上说,远期结售汇是对汇率未来预期的判断,其发展必然与汇率变化息息相关。

纵观近几年湖北省结售汇业务的发展,其业务量变化基本与人民币汇率变化一致。

如2010年和2011年正值人民币汇率升值高峰,远期结汇也超常增长;2012年开始人民币汇率趋于平稳,当年远期仅小幅增长;2013年人民币升值趋势明显,带动结售汇总量攀升。

在人民币汇率改革不断深化,汇率变动弹性加大的条件下,汇率波动预期是企业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主要推动力。

(二)市场主体逐利因素。

由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事先约定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对于在未来一段时间有收汇或者付汇业务的企业来说可以起到博取利益的作用。

部分企业为赚取汇差对赌人民币继续升值,不断放大远期结汇的规模,甚至以构造转口贸易等方式来签订远期结汇合约,部分企业远期结汇签约量已超过实际出口,这也导致银行代客远期结汇业务异常增长。

(三)银行结售汇业务量考核创造需求因素。

各个银行内部考核机制将结售汇量在当地的占比、增长率作为考核硬指标。

在国际业务结算量、本外币存款规模等种种考核压力下,各行在与企业的博弈中往往处于被动状态。

银行为了完成结售汇考核指标,远期结售汇采取加大升贴水点数,或者上浮存款利率水平,保本微利乃至“倒贴”式营销争取客户;有的银行主动引导客户,将账户内马上用于对外付汇的外汇资金做“短结短购”的远期交易、“短结长购+海外代付”的远期交易。

客户作为经济人自然配合,以至于某些大客户能以“结购汇价格倒挂”进行大额远期结售汇获取无风险收益。

广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

广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

广*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具备资格银行”)合作,通过与我行客户签订三方远期结售汇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等交易要素,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第三条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须具备实需背景,严格禁止投机交易。

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坚持客户“自主决定、自担风险”的原则,银行必须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不得代替客户作决定。

第四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根据《广*银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和《广*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反洗钱操作指引》的要求开展尽职审查,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规定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贸易金融部作为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制订产品发展策略,管理、指导、支持辖内各机构的客户营销、业务拓展工作;(二)制定有关业务制度,开展业务培训I,落实总行风控制度和要求;(三)负责业务相关的外汇政策管理、合规指导和业务检查。

第六条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对分支行授信权限以外的授信业务进行审批。

第七条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对该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将该业务纳入授信授权管理。

第八条法律与合规部对该业务的法律文本、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

第九条辖属各分支行是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一)按照本行相关规定,对客户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查,发起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授信审批流程;受理客户的交易、交割、展期和违约等申请,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协议或合同,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根据客户经营性质、交易经验等对客户进行评估,审核交易背景及客户印鉴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客户授信调查及申请,负责客户交易保证金交存或授信额度占用,负责客户交割资金的落实等;负责业务的后续管理,及时跟踪汇率走势和企业经营变化,提示相关交易风险;(二)该业务的处理模式按照《广*银行贸易金融条线业务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执行(三)异地分行需要与具备资格银行直接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需要获得总行书面授权,并按照规定向属地外汇局提交申请。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过程,保障业务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业务申请第二条客户在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前,需先与XX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向银行申请专用账户。

第三章业务办理第三条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后,应向XX银行提交以下材料:1.远期结售汇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姓名、账号、远期结售汇金额、远期结算日期等信息。

2.外汇风险管理报告:申请人应提供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报告,说明申请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因、合理性和风险管理措施。

4.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业务需要,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第四条申请材料提交后,XX银行将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签发远期结售汇合同。

第四章业务操作第五条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申请交易:客户通过XX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平台,提交交易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买卖币种、金额、汇率等。

2.系统确认:XX银行收到交易申请后,会进行一定的系统验证,确认申请人的合法性和交易信息的准确性。

3.签订合同:交易申请通过后,XX银行将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履约保证:客户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并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5.结汇/售汇:在远期结算日期,客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汇或售汇操作,将资金划入或划出专用账户。

第五章账务管理第六条客户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将划入或划出专用账户,XX银行将负责对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和监控。

第七条客户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款或售汇义务,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风险管理第八条XX银行将根据客户的信用及风险评估结果,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

第九条如客户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款或售汇义务,将导致违约风险,XX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保护自身权益。

第七章业务结算第十条在远期结算日期,XX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划入或划出客户的专用账户,并确保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银行业务风险防控方案

银行业务风险防控方案

银行业务风险防控方案引言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在日常运营中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了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和稳定性,银行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方案。

本文将介绍银行业务中常见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1. 信用风险防控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债务人无法履行约定的付款义务而导致的资金损失风险。

为了防止信用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客户评估体系:建立客户信用评级系统,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因素对客户进行评估,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严格授信审批程序:加强对借款申请的审查和核实,确保借款人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足够的还款能力。

同时,设置合理的额度和利率,并主动监测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多元化投资: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借款项目或资产类别,降低信用风险的集中度。

2. 利率风险防控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导致银行利润波动或资产负债表结构不平衡的风险。

银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防控利率风险:•利差管理:银行应设定合理的利差水平,通过定价策略和产品设计来控制损益波动,降低利率风险的影响。

•利率敞口监控:建立利率风险监测系统,对银行的利率敞口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对冲措施。

•利率套期保值:利用利率衍生品进行对冲操作,降低利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3. 法律合规风险防控法律合规风险是指由于银行违法违规行为或合同纠纷导致的法律责任和财务损失风险。

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控法律合规风险:•建立内部合规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制度,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银行业务的核心文件,银行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加强监测和回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银行的各项业务进行监测和回溯,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

4. 操作风险防控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失误、系统故障或恶意操作等原因导致的损失风险。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境内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具备资格银行”)合作为客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

第三条在本办法中我行为合作银行,负责与客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的确认、交割,负责将代客交易与具备资格银行逐笔平盘;具备资格银行负责与我行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平盘的确认、交割。

第四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日元、欧元等我行国际结算的主要外币。

第五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的交易方式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

第六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标准期限有7天、20天、1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

如有特殊期限要求,可由经办机构向总行国际业务中心提出申请。

择期交易期限根据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到期日确定,择期交易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第七条客户申请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起点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等值10万美元。

第八条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办理展期,但展期次数最多两次,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远期交易期限的一半。

第九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客户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至专用保证金账户,并确保保证金账户余额符合我行远期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地区分支机构均在总行国际业务中心开展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其他地区分支机构在辖属分行办理该业务,未取得对公结售汇资格的机构暂不能办理该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总行国际业务中心为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政策管理及头寸管理,负责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客户的报价。

第十二条总行计财部负责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12.01•【文号】汇发[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为提高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规避汇率风险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境内不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银行”)与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具备资格银行”)合作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

二、合作银行总行(或总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年(含)以上;(二)近2年(含)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三)上年度外汇资产季平均余额在等值2000万美元(含)以上;(四)近2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以上;(五)具有完善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应取得其总行(或总社)授权,同时满足上述(一)、(二)、(四)条。

三、具备资格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银行总行取得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掉期做市商或综合做市商资格;(二)近2年(含)结售汇业务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三)完善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四)上年度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以上;(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合作银行申请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三条经办机构应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向客户提供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服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远期结售汇业务服务对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范围限于境内机构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客户。

第五条远期结售汇业务办理范围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进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经常项目下,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交易到期交割时,需提供结售汇业务所要求的全部有效凭证。

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二)以下资本项目项下业务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1、偿还我行自身的外汇贷款;2、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3、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4、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5、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6、经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以上资本项目项下远期结售汇业务按照目前办理即期结售汇的程序进行审核,客户在交割日前应提供办理结售汇业务所需的相关凭证,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

(三)客户应按远期结售汇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充抵。

第六条受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一)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在我行开立相应的账户;(二)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必须与我行及具备资格银行签订总协议书并逐笔提交交易申请书,总协议书和交易申请书应使用我行规定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三)客户应提供授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及印模授权书);(四)客户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按相关要求酌情收取。

银行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银行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银行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随着金融行业不断向全球化、智能化和资本化方向发展,银行业务风险也日益增加。

银行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文将重点介绍银行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银行业务风险中最普遍、最基础也最重要的风险之一。

信用风险指因借款人、交易对手或相关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银行业务中主要体现在借贷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卡、贸易融资等。

信用风险的风险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1、借款人或交易对手资信问题:银行必须审核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以评估其偿债能力和违约概率。

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资信问题是信用风险的重要起因。

2、信用风险集中度:出现大批次违约或恶性违约的可能性将使银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因此,过于依赖少数大额借款人或少数大型交易对手是存在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的。

3、违约后的回收问题:银行应严密监管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资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卖出担保品、追讨贷款等,以保证违约后的回收能力。

防控措施:1、严格审慎的信贷风控程序:银行在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前,应根据个人或企业信贷申请及相关资料,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审核,特别是对其收支状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预估其还款能力及违约概率,并根据风险系数制定不同的贷款条件。

2、建立资信验证系统:银行可通过建立资信验证系统,搜集人行个人信用报告、企业的工商信息、银行贷款信息等数据,并进行风险评估,以避免放贷到有逾期或欠款记录的借款人和交易对手。

3、债权转移及担保:银行可将高信用贷款风险转让给更专业的机构,减轻自身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对于高风险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银行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保证等。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波动或其他因素导致的银行交易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下降,以及利润减少或亏损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涵盖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和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等。

市场风险的风险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作为渠道,向客户发售理财产品,其中一些产品可能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这些产品的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三条经办机构应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向客户提供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服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远期结售汇业务服务对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范围限于境内机构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客户。

第五条远期结售汇业务办理范围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进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经常项目下,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交易到期交割时,需提供结售汇业务所要求的全部有效凭证。

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二)以下资本项目项下业务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1、偿还我行自身的外汇贷款;2、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3、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4、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5、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6、经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以上资本项目项下远期结售汇业务按照目前办理即期结售汇的程序进行审核,客户在交割日前应提供办理结售汇业务所需的相关凭证,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

(三)客户应按远期结售汇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充抵。

第六条受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一)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在我行开立相应的账户;(二)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必须与我行及具备资格银行签订总协议书并逐笔提交交易申请书,总协议书和交易申请书应使用我行规定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三)客户应提供授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及印模授权书);(四)客户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按相关要求酌情收取。

外汇风险管理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

外汇风险管理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

外汇风险管理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外汇投资风险是比较普遍的,外汇风险管理应采取哪些措施呢?下面小编带你来了解外汇风险管理具体措施是什么。

外汇风险管理措施风险分析是指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不确定性的过程,其目的是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

风险分析和评估是风险辨识和管理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决策的基础。

在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将对项目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项目风险分析就是对将会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和影响程度进行恰如其分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对那些不太明显的不确定性的关注,对风险影响的揭示,对潜在风险的分析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或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之目的。

风险分析具有以下好处:(1)使项目选定在成本估计和进度安排方面更现实、可靠。

(2)使决策人能更好地、更准确地认识风险、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及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

(3)有助于决策人制定更完备的应急计划,有效地选择风险防范措施。

(4)有助于决策人选定最合适的委托或承揽方式。

(5)能提高决策者的决策水平,加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开阔视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风险分析包括以下三个必不可少的主要步骤:1.采集数据首先必须采集与所要分析的风险相关的各种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从投资者或者承包商过去类似项目经验的历史记录中获得。

所采集的数据必须是客观的、可统计的。

某些情况下,直接的历史数据资料还不够充分,尚需主观评价,特别是哪些对投资者来讲在技术、商务和环境方面都比较新的项目,需要通过专家调查方法获得具有经验性和专业知识的主观评价。

2.完成不确定性模型以已经得到的有关风险的信息为基础,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的结果给以明确的定量化。

通常用概率来表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能的结果体现在项目现金流表上,用货币表示。

3.对风险影响进行评价在不同风险事件的不确定性已经模型化后,紧接着就要评价这些风险的全面影响。

外汇业务风险应急预案

外汇业务风险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外汇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外汇业务的正常运行,降低风险损失,维护我行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所有外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结售汇、外汇担保、外汇衍生品等。

三、风险分类及应对措施1. 市场风险(1)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分析,合理预测汇率走势,制定科学的外汇业务策略;严格控制敞口规模,合理配置外汇资产;加强风险对冲,运用远期合约、期权等衍生品进行风险规避。

(2)应急措施:一旦市场风险超过预警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①调整外汇资产配置,降低风险敞口;②加大风险对冲力度,运用衍生品进行风险规避;③加强与监管部门、同业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市场风险。

2. 信用风险(1)应对措施:加强客户信用评估,严格控制信贷额度,对高风险客户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贷后管理,及时掌握客户经营状况,防范信用风险。

(2)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信用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①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款;②对高风险客户实施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信用风险;③加强贷后管理,防止信用风险扩大。

3. 操作风险(1)应对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操作流程,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操作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暂停相关业务,排查风险原因;②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③完善操作流程,防止操作风险再次发生。

4. 法规风险(1)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外汇法规政策变化,确保业务合规经营;加强内部审计,防范法规风险。

(2)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法规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①调整业务策略,确保业务合规;②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争取政策支持;③加强内部审计,防范法规风险。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1. 当外汇业务风险达到预警线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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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xx总发〔xx〕107号附件6,xx年6月15日印发
第一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受理部门必须在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总行计划财务部凭此书面意见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条因客户违约给我行造成的损失,由业务部门负责催收。

第三条保证金管理及监控。

保证金分为授信额度、保证金账户两种形式。

(一)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应纳入总行统一授信管理。

经我行统一授信的客户在被授予的额度内叙作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扣减相应的额度:客户占用授信额度=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

当对客户的授信额度有所调整或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额度不足时,收到计划财务部通知后,业务部门应立即向授信管理部门申请增加额度,或对于不足部分的额度以收取保证金方式替代,如果两个条件都不能满足,当市场波动导致保证金亏损浮动超过80%时,总行将有权进行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即期出现亏损,业务部门应根据《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的相关客户授权,由业务部门在亏损发生日根据《交易证实书》内容直接从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扣除。

如有不足则业务部门应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追索。

在授信情况下,业务部门应于客户交割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了解客户交割意向。

如客户决定展期或者违约,业务部门应与总行计划财务部及时沟通,确定该笔展期或违约交易的损益情况,计划财务部同时与具备资格行联系。

如果客户的展期或者违约交易估值为可能出现亏损,则业务部门应将估值情况及时通知客户,并要求客户备齐资金以弥补交易日产生的展期或违约损失。

在亏损发生日,业务部门应根据《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的相关客户授权,依据《交易证实书》内容直接从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扣除。

如客户资金不足,业务部门应视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进行立即追索或根据总行的相关规定和授信批复的要求办理,以备弥补交易日当日损益。

(二)如果客户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可采取现汇保证金的管理方式。

保证金的收取:凡客户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情况下,均应按要求向客户收取保证金。

客户在签署《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后方可提出《开立保证金账户申请书》,保证金账户按活期利率计息。

保证金金额= 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

远期结售汇的保证金币种为本交易项下的外币或人民币,如为外币,应为国际上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三)保证金的日常管理:客户的保证金由业务部门在交易成交之前收取落实;交易成交之后,具备资格行会对该交易下的授信额度进行估值,我行要相应地对资金业务项下的保证金及授信额度进行估值,一旦收到具备资格行通知,发现交易风险超出比例,业务部门要及时负责落实客户保证金的补缴。

监控原则:将客户头寸未实现亏损总额控制在保证金或已扣授信额度余额的50%(含)之内,否则我行有权要求客户增补保证金或增加扣减授信额度,当客户未实现亏损超过保证金或已扣授信额度余额的80%(含)时,我行有权强行平仓。

第四条对原交易的展期
(一)客户因商务合同、信用证、托收等方面原因无法按时交割可申请展期,但展期申请须在交割日(含最终交割日,最终交割日为:交割日+3个工作日)上午十点以前提交,我行须在交割日下午十五点以前同时向具备资格行申请展期,在得到具备资格行同意后,我行为客户办理展期,展期时客户须提交《远期结售汇展期申请书》。

(二)原合同价格与展期(即期)汇率之间的汇率差,若形成损失,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形成盈利由银行暂收,待最终交割日支付客户。

(三)如果客户确有贸易等原因需要展期一次以上者,业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办理,但业务受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业务背景并向总行计划财务部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意见,要避免客户进行没有实需背景的恶意展期。

(四)如果客户到期日为择期交易,则客户申请办理展期的日期为择期期间内任何一天(含最终交割日)。

第五条客户违约的处理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到期时无法正常履行交割义务的,应提出违约申请,委托我行对原交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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