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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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

一、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

1、过敏原:又称为致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蛋白质)。

2、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产生的一种不良反应,在医学上属于一种变态反应。

3、食品过敏原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

4、各个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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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的食品标签:对于过敏体质的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正确、清楚地标识出过敏原成分,是防止他们发生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最有效的措施。

2)国外多国已发布多项法规对过敏原标识作出规定。

3)我国已实施的标准: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

1)婴幼儿患者:在5 -6岁时大约80%对牛乳、鸡蛋、花生、小麦、大豆产生过敏反应,大约20%对鱼、甲壳类动物的过敏会消除、其余的往往是终生过敏。

2)成年人:食物过敏的发病率成快速上升的趋势。

3)食品过敏的临床表现:麻疹、疱疹样皮炎、口腔过敏综合征、肠病综合征、哮喘及过敏性鼻炎、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

4)食物过敏至今无特效疗法。

5)过敏原引发过敏反应的最低量无定论。

6)极微量过敏原即可造成造成严重后果。

7)目前预防是防止食物过敏唯一的途径—严防有过敏体质的人接触过敏原。

三、我国出口食品因过敏原被预警召回情况(摘选)

四、过敏原管理

1、食品过敏原管理包括:生产商、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消费者。

2、“可能存在”及预防措施:

1)需考虑对无法控制的、偶然发生的、潜在的危害所采取的最后补救措施;

2)如果上述情况存在,则可以使用“可能存在”这样的描述;

3、已确定三项过敏原管理原则:

1)控制及培训:生产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过敏原成分;

2)原料标识成分:必须准确地反映出食品听过敏成分;

3)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需在包装上向过敏体质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过敏原控制:

1)有意添加及潜在交叉污染的控制:导致交叉污染的原因

a收购原料前后的交叉接触;b错误的配方;c交叉接触;d存储条件差;e共享生产设备;f原料粉尘的污染;g与反工材料一起进行加工;h人为过失。

2)风险识别:a确认存在过敏原的原料;b确定各个加工环节可能存在的过敏原;c明确存在交叉污染的环节;d明确标签问题。

3)确定12个关键环节:

A审核供应商;b原料验收;c确定消费群;d环境卫生;eHACCP计划;f企业员工安全意识;g反工环节;

h重新配方;i产品研发;j标识;k工程及维护;l措施计划。

五、过敏原的阀值

1、食物中即使含有很微量的过敏原也可以引发消费者的过敏反应。

2、低于10mg/kg的水平可能会低于过敏反应的阀值。

3、仍需严格确定精准的过敏反应阀值。

4、最低可见有害作用水平(LOAEL):

已公布的食品过敏原LOAEL值(蛋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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