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表彰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通知
关于表彰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教代会执委会文件
校教代字[2013]1号
关于表彰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对五届三次教代会征集并正式立案的所有提案进行了认真遴选。
2013年1月7日下午,教代会执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关于形成定期向贫困学生捐赠物品制度的建议”和“设立为安徽财经大学工作三十年特殊荣誉奖”等4件提案为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并决定对获得优秀提案的提案人予以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希望全体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提高质量的优秀提案,为我校“十二五”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特此通知
附: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名单
安徽财经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附
:
五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名单
李冬梅:关于形成定期向贫困学生捐赠物品制度的建议
汪麟:设立为安徽财经大学工作三十年特殊荣誉奖
周宗超:关于建立校史馆的提案
李雪红:着眼学校长远发展,立足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启动青年教职工关注行动,大力开展青年教职工爱校教育。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精神,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10‟30号)相关规定,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教学研究型大学,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在总结过去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和分级聘任原则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和专业化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原级申报、考核聘用,晋级申报、竞聘上岗,梯次晋级、积分排序的办法。
二、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含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含工程、实验、图书、出版、档案、编辑、卫生、会计、审计等系列)。
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由国家确定;二级岗位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三级至十二级岗位条件由学校确定。
3. 各专业技术岗位数的限额由学校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领导小组制定、分配并公布。
三、分级聘任人员范围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平能力的人员。
2、申报人员近三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申报人员必须是2016年7月1日前在职在岗的三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4、2016年以后新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聘任期限1、此次分级聘任的聘期为3年,自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年龄距规定(法定)退休时间不满1个聘期的教职工,聘期至退休时间为止。
五、岗位分级聘任办法(一)基本条件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积极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服务,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我校处级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表现与业绩,加强对处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促进我校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校处级干部。
二、考核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客观公正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群众公认原则。
三、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德)(20分)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党性修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内容。
2.组织领导能力(能)(20分)主要包括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组织协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落实等内容。
3.工作作风(勤)(20分)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努力程度和工作投入等内容。
4.工作实绩(绩)(20分)主要包括完成年度任务、解决重大复杂问题、注重长远建设等内容。
5.廉洁自律(廉)(20分)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等内容。
德、能、勤、绩、廉每项均为20分,总分为100分。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民主测评的等级和干部全年的实际表现来确定。
2.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民主测评分数按正处(含主持工作的副处)和副处两类进行排序,每个等级的入围标准为:优秀:民主测评分数列每类处级干部前15%。
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
基本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
不称职:民主测评分数在60分以下;或在本年度内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测评等级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优秀,测评等级为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合格,测评等级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基本合格,测评等级为不称职的考核结果一般定为不合格。
在单位年终考评中列教学科研单位或非教学科研单位最后2名的,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
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人事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文件校人字[2014]13号人事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人事处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继续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为重点,调整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方法,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加强教职工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全力推动人事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做好聘任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2013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考核结果。
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做好2014年度专任教师、辅导员招聘工作,完善人才引进待遇,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办法,重点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3. 进一步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聘期考核管理。
做好与各岗位人员的分级聘任合同签署工作,制订完善分级聘任的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
4.总结已实施三年的单位年度考评方案,组织开展调研,修订完善单位年度考评办法。
5.做好2014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6.加强校内人事调配管理,做好人事代理人员续聘工作。
二、落实师德建设规划,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1.继续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工作,引导教师弘扬高尚师德,潜心教育教学。
2. 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条件,制定适应学校发展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推进职称聘任制度改革,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3.继续实施“博士化工程”,完善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办法,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做好攻读博士学位教师的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和龙湖学者任期考核及津贴发放工作。
5.开展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天安青年奖教金、澳华奖教金评选等校级人才培养项目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申报指导和评审推荐,加强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宣传工作。
6.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国际化”工程,修订完善校级访问学者实施办法,鼓励支持教师到国(境)外著名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做好申请出国进修、访学教师的指导培训及协议签订工作。
学院委员会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学院委员会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事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激活干部管理和使用机制,逐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以及有利于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动态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院事业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二、竞争上岗的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竞聘的基本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工作作风踏实勤奋,廉洁高效,善于团结,群众威信较高,身体健康。
四、竞聘的资格条件1、正科级岗位⑴任现职的副科级干部。
⑵年龄在4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3年以上的。
⑶2001年内部改革保留正科级干部竞争资格的。
⑷竞聘教务与科研处副处长及各系部副主任岗位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2、副科级岗位⑴年龄在4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3年以上的。
⑵2001年内部改革保留科级干部竞争资格的。
⑶竞聘教务与科研处副主任科员及各系部办公室主任岗位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竞聘的程序和方法1、会议动员。
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布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和竞聘岗位。
2、组织报名。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填写申请表,每人可填2个岗位,某个岗位报名人数3人以下的,此岗位不进行竞争上岗。
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2006年4月6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2006年6月8日校长办公会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2条“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我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并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每届学术委员会的任期为3年。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发挥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在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19—25名委员组成,根据学校学科发展情况与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减委员人数。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校长兼任;设副主任若干人。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由科研处长兼任,设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六条各教学及校属研究单位可设立分委员会,每个分委员会可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5-9人,各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分委员会章程,报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备案。
第三章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是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对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独到的见解,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根据学校学科设置和发展规划,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术委员候选人名单,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调整、批准,校长聘任。
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根据学科建设、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推荐,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术委员会主任可聘任校内外知名学者作为学术委员会名誉委员、委员。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级干部档案建设,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报送工作,促进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要求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要规范、齐全,报送材料包括:1.干部任免请示;2.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2份);3.干部考察材料;4.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级干部职数和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呈报干部任免材料,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呈报的不予受理。
二、干部任免请示凡向学校呈报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都必须提交干部任免请示。
干部任免请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标题。
要求简朴醒目,一般为《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关于×××等同志免职的请示》。
2.主送单位。
上款一律为“党委组织部”,材料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受理。
辅导员先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正文。
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写明干部任免的原因,回答“为什么要请示”的问题,不能笼统写成“工作需要”。
第二层,写明请示的具体事项,即拟任免对象基本情况(如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等)。
属转任的,应同时报请免去其原职。
第三层,呈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干部形成决议的情况,即党政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的时间、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和票决情况,都要反映出来。
4.结尾。
提出明确要求,一般可用“以上当否,请审批”等请示语结尾。
5.呈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呈报时间。
三、干部任免审批表办理科级职务任免,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各栏目填写要求是:1.“姓名”。
应填写户籍上惯用的名字,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或别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
填写时要按公历时间。
关于调整我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3〕16号
关于调整安徽财经大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经2013年6月14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姜利军
副组长:陈年红姚厚贵
成员:赵大为王莉莉张耀军张金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大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亚空、闵向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安徽财经大学文件
安徽财经大学文件校政字〔2016〕155号安徽财经大学收入管理办法(2016年12月6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加强收入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事业费拨款、公费医疗费拨款、住房改革拨款等。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单位收取的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同等学力学位申请费以及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四)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研成果、开展科研咨询等取得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社会服务收入等。
第三条学校财务处是收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项收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禁设立账外账。
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账务处作为记账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
第四条收款、开票、会计核算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第二章收入预算第五条学校各项收入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坐支”。
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校园内倡导争优创新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的开展,表彰在校风学风、班团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1.校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2.院团总支、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3.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二、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曾组织或参与组织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活动,为学校、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课程。
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人数的30%以内。
4.任期满一年及以上。
5.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6.积极完成上级团学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7.无特殊原因按时缴纳当年全部学费。
三、评选时间每年十月份进行评定四、评选办法及比例1.各班学生干部由各班民主推选产生。
2.院团总支、院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院团总支、学生会提名推荐。
3.校团委、校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提名推荐。
4.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职数的10%以内。
五、评选程序1.在年度团学工作考评及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依据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进行评选。
2.各班级提名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要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辅导员召集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会议,提出初步人选。
淮北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兼顾效率与公平,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臵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
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岗位津贴、超额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等)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安徽财经大学年度单位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年度单位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程序和指标体系要求,通过考评提高各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二、单位考评工作机构及时间安排(一)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党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监察审计处(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学工部)、实验实训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年度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考评大会工作组。
(二)单位考评工作分组1.单位考评工作分教学科研单位考评组和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组。
教学科研单位考评组具体负责对全校14个学院(部)、2个研究机构共计16个单位的考评工作;非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全校19个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3个教辅单位、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共计24个单位的考评工作。
2.按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成立两个考评工作组。
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
3.考评大会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
(三)考评工作时间安排单位年度考评工作将于年终组织开展。
三、单位考评办法(一)单位考评总成绩的确定1.单位考评成绩=考评工作组评议得分×60%+考评大会评议得分×20%+校领导评价得分×20%+奖励得分-违纪得分。
2.考评工作组评议得分采取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考评大会评议得分采取去掉20%的最高分,再去掉20%的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办法。
(二)单位考评办法独立设立分党委(党总支)的二级单位和部门,实行党建和事业发展双一百分考核;其他二级单位和部门实行党建和发展共一百分考核。
安徽工程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工程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全校党政机关部门、学院党委、党总支、教辅机构、群众团体、直(附)属单位的处科级干部。
第五条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教职工的满意度。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水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勇于改革,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13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2013年3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切实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国家、省的拨款和学校配套的专项经费。
第四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专业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示范、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内容方法更新、教学质量评价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创新等方面,重点建设内容有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教学研究项目、卓越人才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实践教育基地、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我最喜爱的老师、精彩一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教学团队、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教学名师示范课程建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高质量教材及国家级规划教材等。
二、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全面领导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下设“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二)制订和发布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指南;(三)组织项目评审、推荐,提出立项方案;(四)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五)编制“本科教学工程”年度进展报告,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六)负责“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报批。
中共安徽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共安徽大学委员会文件中共安徽大学委员会文件校党字〔2006〕96号★关于印发《安徽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安徽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安徽大学委员会2006年11月14日抄报:省委教育工委抄送: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直属党支部—2——3—3、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相应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能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技能,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选拔担任科级干部,一般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的本校工作经历,并应当具备下列相应任职资格:(一)、选拔担任正科级干部,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1、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的党政管理干部;2、具有高级职称和干部身份的党政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二)、选拔担任副科级干部,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1、工作满三年的党政管理干部;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干部身份的党政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拔担任科级团干,须符合团章和团内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选拔担任科级干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干部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3、基层党委讨论决定;4、任前公示;5、基层党委将会议决定、书面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表报组织部;6、组织部发文任职。
第八条各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
其中,院(系)党务干部由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院(系)行政干部—4—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机关干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
第九条考察对象需经基层党委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调,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构建管理队伍的职业发展通道,激励管理队伍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学校建设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依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和教育部人事制度改调有关精神,参照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务员任职定级和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聘任原则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应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严格条件、逐级晋升,从严考核、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通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聘任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考核,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聘任范围及聘期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及直属单位承担管理职责和管理任务的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
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聘任期限与岗位聘任一致。
岗位聘期届满,重新聘任。
三、聘任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熟悉本职工作的任务、要求和特点,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积极主动,勤勉认真,务实创新,作风朴实民主,办事公正廉洁,方法科学有效,能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四、任职资格(一)聘任副主任科员应符合下列任职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学历的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班毕业,毕业后工作满5年。
4.工作后取得更高层次学历的人员,可以按照原学历或新取得学历起算任职资格年限。
关于表彰安徽财经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安徽财经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105号关于表彰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通过各学院党团组织评选推荐,校团委审核、公示,经2013年11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丁小云等698名同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附件: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11月5日附件: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共698名按姓氏笔画为序)丁小云丁广诤丁书敏丁圣兰丁杰丁械丁梦鱼丁蓉丁慕涵丁燕刁其波于宇于虹池于梦迪于璇万君马茹马中亮马丹洋马乐乐马芸芸马步马春荧马艳马润泽马彬彬马超马智建王乐王春王广东王子王子预王飞王天琦王化举王丹青王丹柱王为王玉梅王正宏王亚丽王会芳王志生王芳芳王希亚王宏玉王青龙王苹苹王雨婷王昊王国龙王国栋王佩琴王诗颖王玲王昱丹王秋婷王修凡王亮王炽鹏王洪涛王倓王涛(会计学院)王涛(管工学院)王娟王聃王梦娅王硕王雪王晨王晨睿王崇远王逸璇王康王康硕王婉婷王维禹王超王淼王媛媛王瑞王锦王颖王静(管工学院)王静(统数学院)王磊王毅航王璐韦鹏昊尤梦牛爱珍牛浩毛林方洁方乐明方尧方传兵方明浩方悦方辉方晴方童尹思佳尹祥尹露露孔育文邓倪娜邓雪涛甘燕燕石旋卢贝贝卢雨朦卢洁炜卢晶晶叶健叶雅妮田雨灵史骐华史越代晶代琳代婷婷包书亲冯生兵冯纪元冯芳冯丽荣冯越冯婷婷冯慧换司秀梅邢思齐戎风云成怀兴毕媛媛师伟哲师展吕明威吕厚源吕思雨吕修铭朱子心朱长青朱月华朱华丽朱志华朱昕玥朱凯朱金杰朱胜楠乔孟杰任正茂任琪琪华玉燕仰美玲向鹏超刘一鸣刘子文刘玉芳刘玉莲刘兰刘光选刘伟刘芳刘克婷刘沛龙刘杰刘畅(法学院)刘畅(国贸学院)刘泽华刘珊珊刘洋刘洋洋刘娇娇刘晓娟刘涛刘海波刘跃东刘超刘斌刘媛媛刘蓉刘静文刘睿刘影刘鑫闫园园关友毅关玉婷江文娜江亚妮江欣江奎江洋洋汲克南汤峰汤辉汤澈安宏吉安胜男许晨许小龙许进许杰(财公学院)许杰(统数学院)许明许佳华许建国许艳阮芙蓉阮静怡孙飞孙文康孙文晴孙世龙孙冬琦孙成功孙伟孙昊燃孙革非孙晓虹孙浩孙海娇孙琪孙雯雯孙善武孙满意孙鑫牟春宇纪凡严李林苏雨苏文君李玉李帆李博李瑞李小芳李小雪李正东李宁妹李伏李许涛李志(法学院)李志(会计学院)李志远李苇李秀云李茂丹李国栋李明康李金鑫李念李承鑫李春梅李秋实李俊李俊马李洋锁李哲(统数学院)李哲(文传学院)李健李悦李雪晨李婉笙李紫薇李腊梅李游李婷婷李慕容杨小娟杨广堃杨丹杨凤升杨文婕杨芝婷杨庆亮杨丽杨园园杨其其杨枭潇杨京华杨珊珊杨思汉杨洪瑞杨娜杨益杨宵武杨铭杨婧杨琪琪杨新飞时印琨时韩荣吴士全吴天楠吴丽吴杰吴昊吴金明吴春香吴思哲吴剑吴峻吴鸿婷吴颉吴朝阳吴蔚吴睿吴翰林吴斓邱权邱峰何畅何孔鑫何秋雯何雅芬余义彪余玉华余业欣余达标余荫余剑秋余恩瑞邹贝贝邹志文况建强汪君汪凤麟汪玉萍汪佩佩汪南浩汪洋汪娜汪舰汪敏龙汪晶汪蓝天汪嘉琪汪慕筠沙敏沈如意沈怀庆宋子旸宋丹丹宋婕张鑫张一琪张义达张丹张文君张文琪张卉张永芳张权张伟妮张兴张如梦张红山张芮张肖张彤张应波张英环张怡青张珂张星张剑寒张祝磊张真硕张晓艳张晓悦张健张浩张海霞张靓霖张雅茹张紫来张晴宇张锐张婷(金融学院)张婷(文传学院)张雷张路张歆琪张静安张瑶琪张嘉宇张慧君张璐陆阳陆苏红陆雨婷陈超陈文彪陈龙(国贸学院)陈龙(会计学院)陈冲陈志超陈志鹏陈丽丽陈沛芝陈英陈雨(法学院)陈雨(经济学院)陈国俊陈泽辉陈昱阳陈姝婷陈艳陈晖陈爱华陈梓谦陈铭陈琳陈博雅陈斌陈雷陈聪陈蕾陈颢钰邵晨邵雯武苗苗武建博武美秋武强苟春和林月月林昕宇林海燕林越亮欧阳昳兰欧阳涛国子涛易中根呼永艳罗茜罗文季翔依然金晶金颖颖金璇朋丽诗周小芳周文博周申周自蕾周丽周国庆周威周圆先周海仪周晴岚周媛媛周颖周静周燕枫郑礼山郑庆丰郑思琦郑海燕郑家桂郑爽宛蒙孟亚文孟娟项兴火项思宇赵菡赵长军赵玉峰赵含雨赵店赵怡赵美中赵莉莉赵健滢赵梦赵皓矾赵磊赵蕾胡桢胡卫翔胡飞翔胡丹丹胡文嘉胡仕煜胡军胡杨胡明明胡欣中胡金明胡金晶胡学峰胡珍珠胡逸锦胡喆胡赛赛南玥查辛蕊柳筱瑀钟楠楠钟楚仪侯俊俞泽淼饶俊廷饶峰施展姜扩姜泽创姜娟姜聪洪雅珊祝心怡祝凌杰姚芳姚旺姚波姚美龙姚曈彤贺志鹏贺坤秦文洁秦华雪秦咏秦瑶袁仁欢袁思棋袁亮华袁梅都海银耿佩瑶桂甜甜贾俊鸣夏加琦夏齐胜夏松涛夏雨佳夏晶晶夏蕴琦顾军顾玲玉晏秋菊钱伟伟钱秀华钱春燕倪宏亮倪慧徐丹徐飞徐扬徐志高徐迎迎徐良徐英才徐松徐金阳徐姗姗徐贻凤徐浩伟徐斯佳徐晶晶殷功俊殷丛丛殷罕翁坤玲凌军高敏高伟伟高志昂高杰高旺高明高翔高静郭洋郭心璐郭玉娜郭世明郭志从郭志彬郭轩轩郭波郭威郭哲郭曼莉郭婷菲唐心满唐奇唐剑唐雪茹唐鹏志宮婳嫕陶兴陶坤陶钰莹黄正黄帆黄天平黄长保黄英杰黄雨蒙黄国琼黄建伟黄洪黄倩雯黄家敏黄捷黄梦云黄琳琳黄舒婷黄靖茹黄滔曹友选曹泽宇曹婧曹媛媛曹慧曹璐迪戚昊辰戚梦男常杨常慧崔志伟崔骅崔健崔涛崔晨崔雅婷偰德禹康同心章启明章林章雅琛章群章璐梁访彭井文彭永丽彭曼丽彭楠楠葛学杰董振宇董福洋董慧娟蒋珂蒋钱路韩尚明韩晨辰韩潇程成程玉洁程可可程杨程凯茜程烨欢程敏程羚程梁伟程登鸿程筱梅傅雅慧焦文龙储磊舒圆文舒满鲁若愚谢云飞谢明夏谢玲玲谢登梅赖礼平詹斌鲍媛媛蔡金媛蔡姗姗蔡浩蔡鹏裴兵廖祥云廖醒醒谭亚姿潘奕天潘婷婷潘慧薛寒霍晶晶戴小康戴文静戴丽戴辞源魏亚发魏勇魏葛葛濮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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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3〕24号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
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7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监督联系电话:3171170(校纪委)、3173111(组织部)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27日
安徽财经大学
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职位
除后勤集团以外,全校各处级单位内设科级职位均为公开竞聘职位,具体职位和职数见附件1。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
度。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敬业精神。
3.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作岗位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平级聘任和交流的任职资格
现任科级干部,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相应的职位。
(三)提拔任用的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副科级职位;
2.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正科级职位;
3.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8周岁,副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参加竞聘的同志,必须是正式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且身体健康。
除具备以上任职资格外,还需满足相关职位的补充条件(见附件1备注栏)。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四、聘任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竞聘的科级职位和职数。
2.学校从下发通知起开始受理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下午5:00。
报名时,个人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见
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和填报科级职位所在处级单位各一份。
(1)现任正科级干部可填报竞聘正科级职位2个,也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
现任副科级干部,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若竞聘正科级职位,可填报正科级职位2个。
符合竞聘副科级职位条件的其他同志,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
所有竞聘者必须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竞聘条件的现任科级干部不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视作自动放弃此次科级职位竞聘。
(3)8月1日,党委组织部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需要调整申报职位的同志,于公布当天上午11:00之前将调整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和填报科级职位所在处级单位各一份。
3.各处级单位对申报科级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科级职位拟任人选。
其他处级单位会同组织部提出科级职位拟任人选。
拟提拔任用的人选由各处级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并于8月4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所报材料包括《关于×××等同志任职的报告》一份,拟提拔的同时报送《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各一份,具体格式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的通知》(校组字〔2009〕9号)要求办理。
4.党委组织部对科级职位拟任人选进行审核。
5.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科级职位聘任人选。
6.下文聘任。
五、聘期与交流
1.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为3年。
2.在机关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的科级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轮岗,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
3.根据工作需要,对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六、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
1.科级干部在聘任期内,按照受聘职务,履行相应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2.因年龄、身体或工作需要等原因不再聘任科级职务的,本人可在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中选择一个岗位。
选择管理岗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委任为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原行政级别;选择专业技术岗的,享受专业技术岗的相应待遇,保留原行政级别政治待遇到过渡期结束。
3.专职辅导员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后,在三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
4.在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现任科级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待新任科级干部到岗后,工作交接完毕方可卸任或转向其它岗位。
新聘任的科级干部,自宣布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到岗工作。
七、本办法仅适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1.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聘任的科级职位和职数情况一览表
2.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