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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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3〕24号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

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7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监督联系电话:3171170(校纪委)、3173111(组织部)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27日

安徽财经大学

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职位

除后勤集团以外,全校各处级单位内设科级职位均为公开竞聘职位,具体职位和职数见附件1。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

度。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敬业精神。

3.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作岗位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平级聘任和交流的任职资格

现任科级干部,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相应的职位。

(三)提拔任用的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副科级职位;

2.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可申报正科级职位;

3.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8周岁,副科级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参加竞聘的同志,必须是正式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且身体健康。除具备以上任职资格外,还需满足相关职位的补充条件(见附件1备注栏)。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四、聘任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竞聘的科级职位和职数。

2.学校从下发通知起开始受理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下午5:00。报名时,个人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见

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和填报科级职位所在处级单位各一份。

(1)现任正科级干部可填报竞聘正科级职位2个,也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现任副科级干部,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若竞聘正科级职位,可填报正科级职位2个。符合竞聘副科级职位条件的其他同志,可填报竞聘副科级职位2个。所有竞聘者必须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竞聘条件的现任科级干部不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视作自动放弃此次科级职位竞聘。

(3)8月1日,党委组织部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需要调整申报职位的同志,于公布当天上午11:00之前将调整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和填报科级职位所在处级单位各一份。

3.各处级单位对申报科级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科级职位拟任人选。其他处级单位会同组织部提出科级职位拟任人选。拟提拔任用的人选由各处级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并于8月4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所报材料包括《关于×××等同志任职的报告》一份,拟提拔的同时报送《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各一份,具体格式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的通知》(校组字〔2009〕9号)要求办理。

4.党委组织部对科级职位拟任人选进行审核。

5.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科级职位聘任人选。

6.下文聘任。

五、聘期与交流

1.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为3年。

2.在机关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的科级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轮岗,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

3.根据工作需要,对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六、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

1.科级干部在聘任期内,按照受聘职务,履行相应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2.因年龄、身体或工作需要等原因不再聘任科级职务的,本人可在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中选择一个岗位。选择管理岗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委任为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原行政级别;选择专业技术岗的,享受专业技术岗的相应待遇,保留原行政级别政治待遇到过渡期结束。

3.专职辅导员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后,在三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

4.在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现任科级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待新任科级干部到岗后,工作交接完毕方可卸任或转向其它岗位。新聘任的科级干部,自宣布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到岗工作。

七、本办法仅适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1.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聘任的科级职位和职数情况一览表

2.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科级干部聘任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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