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合同法之七合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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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第0407讲 合同的担保、变更、转让、涉及第三人的履行、终止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第0407讲 合同的担保、变更、转让、涉及第三人的履行、终止

第07讲合同的担保、变更、转让、涉及第三人的履行、终止四、合同的担保(一)担保方式人的担保——保证(以个人信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物的价值为债务提供担保)金钱的担保——定金(以交付一定金钱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二)保证:一般保证 VS 连带责任保证(三)定金1. 定金 VS 订金2. 定金 VS 违约金【示例1】定金与赔偿损失甲、乙订立合同,乙付给甲定金1万,如果甲违约给乙造成的其他损失是5万,那么甲双倍返还定金2万,再赔偿乙的损失4万,共付6万给乙。

*不可以:双倍返还定金2万+赔偿损失5万,共付7万。

【示例2】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甲、乙订立合同,约定违约金2万,如果甲违约给乙造成的其他损失是5万,那么,乙可以请求调高违约金到5万,如果甲违约给乙造成的损失是1万,那么甲可以要求适当调低。

【示例3】上述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2万,定金3万。

根据违约金条款,甲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2万。

根据定金条款,甲可以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6万。

*不可以:违约金2万+双倍返还定金6万,共付8万。

五、合同的变更 VS 转让 VS 涉及第三人的履行1.合同的变更(1)理解:主体不变,内容发生变化。

(2)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

【示例】甲乙订立合同,甲将一台电脑卖给乙,乙付给甲5000元。

后来二人协商将价格改为4500元。

2.合同的转让(1)理解:内容不变,主体发生变化。

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概括转让。

(2)条件:债权转让无需经过债务人同意;但债务转让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

(3)后果:转让以后,当事人发生变化。

【示例】乙欠甲100万,甲将收取100万的权利转让给丙。

乙经过丙同意将清偿100万的义务转让给丁。

一旦转让完成,甲、乙从合同关系退出,丙、丁成为合同当事人。

3.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履行(1)理解: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有第三人存在,该第三人可能享有某种权利,也可能承担某种义务。

(2)后果:如果债务人没有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第三人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最终结果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024年常见协议担保形式详解一

2024年常见协议担保形式详解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常见协议担保形式详解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担保形式的定义与分类1.1 保证担保1.2 抵押担保1.3 质押担保1.4 留置担保1.5 定金担保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详细解读2.1 保证人的资格与责任2.2 保证的范围与限制2.3 保证的期限与终止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详细解读3.1 抵押物的范围与价值评估3.2 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3.3 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详细解读4.1 质押物的范围与价值评估4.2 质权的设立与生效4.3 质权的实现与消灭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详细解读5.1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与条件5.2 留置物的保管与处置5.3 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第六条定金担保的详细解读6.1 定金的数额与交付6.2 定金的退还与没收6.3 定金合同的解除与违约第七条担保合同的签订与生效7.1 担保合同的主体资格7.2 担保合同的内容与形式7.3 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与时间第八条担保合同的履行与监督8.1 担保人的履行义务与责任8.2 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8.3 担保合同的监督与检查第九条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担保合同的变更条件与程序9.2 担保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程序9.3 变更与解除合同后的权益处理第十条担保合同的违约处理10.1 违约的定义与判定10.2 违约责任的形式与计算10.3 违约后的权益处理与争议解决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终止与消灭11.1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消灭后的权益处理11.3 合同终止与消灭的书面报告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12.1 争议的解决方式与程序12.2 仲裁的申请与仲裁裁决的执行12.3 诉讼的提起与法院管辖第十三条担保合同的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界定13.2 保密义务的履行与责任13.3 保密协议的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14.1 附件的效力与解释14.2 补充协议的签订与效力14.3 附件与补充协议的保管与使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形式的定义与分类1.1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3)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
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
4)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2.责任承担
七、担保责任的免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主债务已得到全面、正确的履行
(三)债权人擅自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 (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未经担保人同意
四、留置权的法律特征
(一)发生不同
1.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并且其发生必须具 备法定条件。
2.动产质权为约定担保物权,依当事人的设定而发生
(二)行使条件不同
留置权的行使需要经过宽限期,而动产质权则无此必要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该财产后,债务人应 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五)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债权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
债权人
主债权债务关系 主合同
债务人
(二)法律特征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方式;
保证人的信誉与一般财产
2.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一般保证 当事人特殊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连带责任保履行债务
保证人享有的 权利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承担的 责任性质
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范围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 民,可以作保证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024年经济法典第94讲:合同担保制度更新

2024年经济法典第94讲:合同担保制度更新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经济法典第94讲:合同担保制度更新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担保制度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第二条合同担保的种类2.1 物保2.2 人的担保2.3 信用担保第三条担保人的资格与责任3.1 资格3.2 责任第四条担保物的范围与价值4.1 范围4.2 价值第五条担保的设立与变更5.1 设立5.2 变更第六条担保的转让与消灭6.1 转让6.2 消灭第七条担保的效力7.1 对债权人的效力7.2 对债务人的效力7.3 对第三人的效力第八条担保的实现8.1 实现条件8.2 实现方式第九条担保的违约责任9.1 违约情形9.2 责任承担第十条担保纠纷的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仲裁解决10.4 诉讼解决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1.1 解除条件11.2 终止条件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的违约金与损害赔偿12.1 违约金12.2 损害赔偿第十三条担保合同的强制执行13.1 执行条件13.2 执行程序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的保密条款14.1 保密内容14.2 泄露后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担保制度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合同担保制度是指合同双方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设定的一种担保方式。

担保人作为债务人的履行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履行的保证责任。

1.2 范围合同担保制度的范围包括物保、人的担保和信用担保。

物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人的信用作为担保;信用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其信用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第二条合同担保的种类2.1 物保物保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不动产或者动产设定为债务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设定为债务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实现其债权。

合同法全文汇总(第七章)

合同法全文汇总(第七章)

合同法全文汇总(第七章)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名师详解】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故题干说法错误。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解析】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金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00+200-200×15%=270(万元)。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贺知章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4版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4版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4版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前言三、定义与解释1. 担保责任:指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 主合同:指双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合同》。

3. 债务:指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 债权人:指主合同中约定的有权要求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一方。

5. 担保人:指本合同中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

6. 被担保人:指本合同中接受担保的乙方。

四、权利与义务1. 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1)担保人应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被担保人按期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2)担保人应确保其担保责任在主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有效,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债权人。

(3)担保人应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协助办理手续等。

2. 被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1)被担保人应按期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确保担保责任的有效性。

(2)被担保人应确保其债务在主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有效,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担保人和债权人。

(3)被担保人应配合担保人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协助办理手续等。

五、履行条件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担保责任履行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3. 履行地点: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

第七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合同法

(三)承诺的撤回
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以阻止承诺发生法
律效力的行为;
撤回承诺的通知单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
约人。
(四)承诺的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的,根据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合同的内容
(一)一般条款:任何一类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 3、数量 5、价款或报酬 7、违约责任 (二)特殊条款 2、标的 4、质量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 (诉讼时效)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该撤销权消灭。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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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题】

周某与林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
养,周某每年给1万元抚养费。离婚后,林某将孩
1、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2、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3、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
(一)格式条款合同
指当事人(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企业)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 15 款。
(二)承诺的条件

合同法总作业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总作业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一、单项选择1、我国法律对合同的概念持(B)学说。

A.允诺说 B.协议说C.共同行为说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2、我国现行《合同法》(B)开始施行。

A.1999年3月15日 B.1999年10月1日C.1982年7月1日 D.1987年1月1日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C)。

A.可以适用双方当事人国的法律B.应适用国际惯例C.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选择适用有关的法律4、合同与契约二元论认为,合同不同于契约,合同是指(B)。

A.双方对立一致的法律行为 B.共同行为 C.当事人的合意5、现代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基本规定是(B)。

A.合同主体的身份性 B.法律人格具体化C.一切人平等的资格 D.上述答案不正确6、有关古代合同自由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B)。

A.合同内容的绝对自由和形式的绝对自由B.合同内容的绝对自由,合同形式要式性C.合同内容和形式的有限制的自由D.合同形式的绝对自由和合同内容的有限制自由二、多项选择1、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BC)不适用《合同法》。

A.买卖合同 B.婚姻关系C.收养协议 D.租房合同2、合同正义是指(AB)。

A.程序正义 B.实质正义C.适法正义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3、现代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是指(ABCD)。

A.是否签订合同的自由 B.选择签订合同主体的自由C.合同内容的自由 D.合同形式的自由4、下列关于合同法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ABCD)。

A.合同法是交易法 B.合同法是统一的财产法C.合同法是任意法 D.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三、判断正误1、合同法是调整交易关系的法。

(X)2、合同仅是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X)3、合同法以社会分工、财产流转的产生为前提,而且社会分工越细,交换越发达,合同法也越发达。

(V)4、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就是鼓励一切交易的原则。

(X)5、古代合同法以确保交易安全为最基本的价值追求,而现代合同法则以促进交易便捷为最基本的价值追求。

合同担保法基础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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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①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③保证的方式。 • ④保证担保的范围; • ⑤保证的期间; • 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的范围
• 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 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 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 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节 合同的担保 (担 保 法)
第一节பைடு நூலகம்担保法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
• 担保指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得以实现而以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 二、目前我国担保立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1995年10月1日 起施行 。
《担保法》对保证人的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以下单位不能成为保证人:
①国家机关。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保证合同
(1)概念: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 订立的关于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 的协议。 (2)保证合同的形式 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保证合同可以是专门性的保证合同书, 可以使保证人签字的主合同书中的保证 条款。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 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 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 质权也消灭。
案例6
• 1995年10月3日,某厂职工杨某停薪留职,要开办一家饮食 店,因资金不足,向本厂职工徐某借款4000元.双方书面约 定:1年还本付息,杨某将其一件高档进口电子琴交给徐 某作担保.10天后,徐某要杨某带电子琴到徐某家取款,杨 某称电子琴几天前被其弟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急 需现款,请徐某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电子琴任徐 某处理.于是徐某当场交给杨某4000元现金.不久,杨某

《合同的担保》PPT课件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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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性
(二)担保法的法律特征
补充性
相对独立性
17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无积蓄 无贵重财产。好友乙和丙订立了一10万元的合同,乙请甲担 保,甲与丙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 来,乙不能履行债务,丙要甲承担保证责任。人
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
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的规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 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注 意
数个保证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和连带责任保证是一回事吗?
10
同一债务有数个保证人
11
(三)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 期间;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14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
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 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指保证人不代替主债务人 履行债务,而是就主合同 债权因主债务人不履行而 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代替债务人 按主合同的标的、 数量等约定的内容 履行。 对主合 同的实际履行
3
案例
A市一公司B原是市里的赢利大户,后由于领导班子 调整,经营不善,企业实力大减。 后一家国外的C公司 有意与该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商定由C公司 投资60%,B公司投资40%, C公司负责在国外购买机器 设备, B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但 C公司提出 要B公司当地市政府作保证人,如果B公司到期不能提供 厂房和外汇额度,由市政府负C 担赔偿C公司的损失,于是 B公司就去找了市政府,市政府考虑到B公司过去对市里 所做的贡献,碍于情面,答应做保证人。结果, C公司 把设备运抵A市后,发现B公司根本无力提供厂房和外汇 额度。于是,要求市政府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 偿C公司损失,并起诉到法院。试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合同法》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区别7篇

《合同法》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区别7篇

《合同法》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区别7篇篇1甲方(抵押权人/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抵押权、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总则1.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协议。

2. 本协议旨在阐述《合同法》中抵押权、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以便双方遵循。

二、抵押权1.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2.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3. 债权人无权直接处置抵押物,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抵押权。

4. 抵押权的实现需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且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留置权1.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以担保债权的实现。

2. 留置权的实现无需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有限,仅限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4. 留置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质权1.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质押物,并就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2. 质权设立后,质押物转移至债权人占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质权的实现需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且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4. 质押物的价值应当足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五、区别概述1. 抵押权与留置权、质权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占有,而质押物则转移至债权人占有。

留置权则基于合同关系产生,且标的物仍为债务人所有。

2. 抵押权和质押权都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而留置权的产生则无需登记。

3. 三者在实现方式、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具体差异应参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履行与争议解决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确保各自权益。

2024年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第七章详尽解析

2024年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第七章详尽解析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第七章详尽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担保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第二条担保合同的成立要件1.1.1 第三条担保合同的有效要件1.1.2 第四条担保合同的无效情形1.2 第五条担保合同的种类1.2.1 第六条人保合同与物保合同的区分1.2.2 第七条保证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2.3 第八条抵押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2.4 第九条质押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2.5 第十条留置权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3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履行1.3.1 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3.2 第十三条担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3.3 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本合同所称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

1.2 担保合同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立担保的合同。

第二条担保合同的成立要件2.1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2 担保合同的标的应当是确定的、可能实现的财产或者权利。

2.3 担保合同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条担保合同的有效要件3.1 担保合同的成立要件全部具备。

3.2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3 担保合同的标的合法,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设立担保的情形。

第四条担保合同的无效情形4.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担保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4.2 担保合同的标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4.3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五条担保合同的种类5.1 人保合同,是指以人的信用为担保的合同,如保证合同。

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

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范围1.1 第一条第一款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1.2 第一条第二款担保法律制度的范围2 第二条担保的方式2.1 第二条第一款物的担保2.2 第二条第二款人的担保2.3 第二条第三款信用担保3 第三条担保合同的订立3.1 第三条第一款担保合同的形式3.2 第三条第二款担保合同的内容3.3 第三条第三款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4 第四条担保合同的效力4.1 第四条第一款担保合同的独立性4.2 第四条第二款担保合同的从属性4.3 第四条第三款担保合同的补充性5 第五条担保责任的范围5.1 第五条第一款担保责任的范围5.2 第五条第二款担保责任的限制6 第六条担保物的权属转移6.1 第六条第一款担保物的权属转移条件6.2 第六条第二款担保物的权属转移程序7 第七条担保物的处置7.1 第七条第一款担保物的处置条件7.2 第七条第二款担保物的处置程序8 第八条担保物价值的变动8.1 第八条第一款担保物价值变动的处理方式8.2 第八条第二款担保物价值变动的责任分配9 第九条担保的消灭9.1 第九条第一款担保消灭的条件9.2 第九条第二款担保消灭的程序10 第十条担保合同的解除10.1 第十条第一款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10.2 第十条第二款担保合同解除的程序11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11.1 第十一条第一款违约行为的认定11.2 第十一条第二款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12 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12.1 第十二条第一款争议解决的途径12.2 第十二条第二款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3 第十三条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3.1 第十三条第一款变更和转让的条件13.2 第十三条第二款变更和转让的程序14 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的终止14.1 第十四条第一款终止的条件14.2 第十四条第二款终止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范围1.1 定义担保法律制度是指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使债权人取得优先受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2024年合同法担保规则应用指南

2024年合同法担保规则应用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合同法担保规则应用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第一项合同的定义1.2. 第二项合同的范围2. 第二条担保的定义与范围2.1. 第一项担保的定义2.2. 第二项担保的范围3. 第三条担保的设立3.1. 第一项担保设立的条件3.2. 第二项担保设立的程序3.3. 第三项担保设立的有效期4. 第四条担保的形式4.1. 第一项抵押担保4.2. 第二项质押担保4.3. 第三项保证担保4.4. 第四项定金担保5. 第五条担保的效力5.1. 第一项担保的对外效力5.2. 第二项担保的对内效力6. 第六条担保的变更6.1. 第一项变更的条件6.2. 第二项变更的程序7. 第七条担保的消灭7.1. 第一项消灭的条件7.2. 第二项消灭的程序8. 第八条担保的实现8.1. 第一项实现的条件8.2. 第二项实现的程序9. 第九条担保责任9.1. 第一项担保人的责任9.2. 第二项担保物的处理10. 第十条担保的纠纷解决10.1. 第一项纠纷解决的途径10.2. 第二项纠纷解决的时间限制11. 第十一条担保的监管11.1. 第一项监管的主体11.2. 第二项监管的内容12. 第十二条担保的国际应用12.1. 第一项国际担保的法律适用12.2. 第二项国际担保的纠纷解决13. 第十三条担保的税务处理13.1. 第一项税务登记13.2. 第二项税务申报14.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4.1. 第一项解除的条件14.2. 第二项终止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的定义与范围1.1. 第一项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甲方(债务人)与乙方(债权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特定经济目的,经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1.2. 第二项合同的范围本合同的范围包括甲方对债务的履行、乙方的权益保障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

2024年标准合同中担保义务明细

2024年标准合同中担保义务明细

2024年标准合同中担保义务明细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术语1.2 适用法律第二条担保义务概述2.1 担保类型2.2 担保范围第三条担保财产3.1 担保财产的描述3.2 担保财产的评估第四条担保的登记与转让4.1 登记程序4.2 转让条件第五条担保的解除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第六条担保的实现6.1 债权人的权利6.2 实现担保的程序第七条担保的期限7.1 担保期限的计算7.2 期限延长第八条担保人的义务8.1 维护担保财产的价值8.2 及时通知第九条债权人的义务9.1 合理使用担保财产9.2 不得擅自处分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情形10.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仲裁或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生效条件12.2 变更程序12.3 终止条件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定义13.2 保密义务的履行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通知与送达14.2 合同的副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术语1.1.1 本合同 refers to the Standard Contract for Guarantee 义务明细 of 2024.1.1.2 担保人refers to the individual or entity that provides the guarantee.1.1.3 债权人 refers to the creditor or lender who receives the guarantee.1.1.4 担保财产 refers to the property or assets that serve as collateral for the guarantee.1.1.5 担保义务 refers to the obligation to ensure the payment of a debt or performance of a duty.1.1.6 担保价值 refers to the value of the collateral that is being provided as security.1.2 适用法律This Contract shall be governed and constr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二条担保义务概述2.1 担保类型The Guarantor shall provide a guarantee for the payment ofthe debt 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 obligation as agreed in this Contract.2.2 担保范围The guarantee provided the Guarantor shall cover the entire amount of the debt or obligation, including any interest, penalties, and other related costs.第三条担保财产3.1 担保财产的描述The Guarantor shall provide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collateral in writing, including its type, quantity, location, and any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3.2 担保财产的评估The value of the collateral shall be assessed and determined a thirdparty appraiser mutually agreed upon the Guarantor and the Creditor.第四条担保的登记与转让4.1 登记程序The Guarantor shall register the guarantee with the relevant authority within the time period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4.2 转让条件The guarantee may be transferred to a third party with the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Creditor.第五条担保的解除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Upon the termination of the guarantee, the Guarantor shall notify the Creditor in writing within a specified time period.第六条担保的实现6.1 债权人的权利In the event of a default the debtor, the Credito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alize the guarantee selling or disposing of the collateral.6.2 实现担保的程序The Creditor shall follow a specific procedure to realize the guarantee, which may include giving notice to the Guarantor and providing an opportunity to cure the default.第七条担保的期限7.1 担保期限的计算The guarantee shall be effective for a period of time specified in this Contract, starting from the date of the contract signed both parties.7.2 期限延长The guarantee period may be extended mutual agreement ofthe Guarantor and the Creditor.第八条担保人的义务8.1 维护担保财产的价值The Guarantor shall take reasonable steps to maintain the value of the collateral and keep it in good condition.8.2 及时通知第九条债权人的义务9.1 合理使用担保财产The Creditor shall use the collateral only for the purpose of securing the debt or obligation and shall not use it for any other purpos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Guarantor.9.2 不得擅自处分The Creditor shall not sell, transfer, or dispose of the collateral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Guarantor, except in the event of default the debtor.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情形The Guarantor shall be considered in default if it fails to perform any of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Contract.10.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Any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first be attempted to be resolved through negotiations between the parties.11.2 仲裁或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生效条件12.2 变更程序Any amendment or modification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made in writing and be signed both parties.12.3 终止条件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定义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fers to any information that is not generally known to the public and is provided either party under this Contract.13.2 保密义务的履行Neither party shall disclose or 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the other party for any purpose other than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and shall take reasonable steps to keep such information secret.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通知与送达14.2 合同的副本Each party shall receive a duplicate copy of this Contract, which shall be kept confidential and not disclosed to any third party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other party.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担保财产详细描述详细列出担保财产的类型、数量、位置等相关信息,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报告。

《担保法》个人总结版

《担保法》个人总结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二节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第三节保证责任第三章抵押第一节抵押和抵押物第二节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第三节抵押的效力第四节抵押权的实现第五节最高额抵押第四章质押第一节动产质押第二节权利质押第五章留置第六章定金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担保范围及方式】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适用原则】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章保证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六条【保证】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公益法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禁止强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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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丙是否有责任?
②在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内, 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262)
案例0714: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约定3月1日前还款,丙为连带责任 保证人。3月1日过后,甲未还款。 乙于9月1日诉甲,要求还款,胜诉 。但甲无财产,执行未果。10月10 日,乙诉丙,要求丙承担责任。
4、保证担保的范围:若无约定, 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费用。(担21)
5、保证期间
(1)性质: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的除斥期间。
(2)确定
①有约定从约定,但有两个例外:
a.约定为本息还清时为止的,视为 约定不明,法定为2年。(担释32-2 )
b.约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 履行期限的,等于没有约定,推定 为6个月。
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因保证方式而不同:(担释34)
a.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 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 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 效。
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 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
试问:乙、丙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
4、消灭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 担保随之消灭。
案例0705:甲欠乙债务1000万元, 甲以自己所有的楼房一幢作为抵押 ,朋友丙以汽车一辆作为质押,朋 友丁作保证。后甲如期偿还了乙的 1000万元。
试问:此时,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 、乙丙之间的质押合同、乙丁之间 的保证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试问:乙能从丙的抵押物卖款中最 多拿走多少?
7、移转上的从属性。
第二节 保 证
一、保证概述
(一)定义☆:第三人和债权人约 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 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
(二)特征
1、附从性
(1)成立上的附从性:以主债权 存在为前提。
(2)范围、强度上的附从性:不 超过主债权。
b.债务人破产案法院已经受理,中 止执行程序的。
c.保证人书面弃权的。
案例0709:甲欠乙债100万元,丙 为一般保证人。后甲到期不能履行 债务,乙诉甲,胜诉,请求强制执 行。正在执行过程中,甲被另一债 权人丁申请破产,法院立案受理。 乙转而请求丙还款100万元。
试问:丙能否拒绝?
③诉讼地位(担释125)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 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 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3、自然人。
注意:作为保证人,不因不具有完 全代偿能力而免责。
案例0717:甲欠乙债务10万元,甲 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 丙自有财产不足10万元。后甲不能 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10万 元。丙在答辩状中称,“本人自有 财产不足清偿,请免除我的保证责
②无约定的: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6个月。(担25-1、26-1 )
(3)效力
①在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内,债权 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 25-2)
案例0713: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约定3月1日前还款,丙为一般保证 人。3月1日过后,甲未还款。乙于 10月10日诉甲,乙胜诉。但甲无财 产,执行未果。后乙要求丙承担责 任。
②确定方式(担18、19)
a.约定:通过保证合同直接约定为 连带责任保证。
b.推定: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 方式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案例0710: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乙丙签订保证合同。后甲到期不还 ,乙请求丙还清。
试问:丙能否拒绝?
③诉讼地位(担释126)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 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பைடு நூலகம் 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 被告提前诉讼。
试问:丙有无责任?
注意:保证期间债权人的行为决定 着其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是否 存在,在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中,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分 别是诉讼、仲裁行为或者请求行为 ,这种行为针对的对象也不同,分 别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但是都决定 着保证责任的成立,因此都是保证 期间。一旦确定保证责任成立。债 权人又应当在多久期间之内行使该 项权利,则另属于保证债务诉讼时 效期间的问题。
案例0708:甲欠乙债100万元,主 合同约定6月1日之前甲还款。丙为 保证人,保证合同约定:“若甲不 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 。”6月1日过后,乙找甲,甲表示 无力清偿。乙于6月2日找到丙,要 求丙还款100万元。
试问:丙应如何应对甲的请求?
②先诉抗辩权丧失的情形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主 张债权发生重大困难的。
案例0715: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约定2002年3月1日还款,丙为一般 保证人。后甲到期未还。乙于2002 年8月1日诉甲,11月1日判决生效 ,乙胜诉。但甲无财产可供执行。
试问:乙最迟应在什么时候请求丙 承担责任,否则乙对丙的权利不再 受法律保护?
案例0716: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约定2002年3月1日还款,丙为连带 责任保证人。后甲到期不还。乙于 2002年8月1日曾书面请求丙承担保 证责任,丙收到请求后并未还款。
(b)直接保证自然债权的,保证 人负担完全保证债务,但保证人善 意的除外。
c.将来债权:成立最高额保证。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
①基本关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时保证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即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 行债务之前,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 担责任的,保证人有权拒绝,该拒 绝权为先诉抗辩权。
3、补充性
(1)作为对主债务不履行的补充 。
(2)在一般保证中作为对债务人 一般担保的补充。
二、保证合同☆
(一)当事人
1、债权人。
2、保证人。
(二)特征
1、为单务、无偿合同。
案例0707: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甲请丙作保证人,并约定,若丙作 保证人,甲支付丙2万元。丙应允 ,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
2、特别担保:对特定债权人债权 的担保,即为确保特定债权人债权 的实现,根据约定或法定,以债务 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第三 人的信用即全部财产,保障债务人 履行债务的制度。
二、类型☆
(一)人保
1、定义: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 外附加的以其他人的全部财产所设 的担保。
2、类型 (1)保证。 (2)连带债务。 (3)并存的债务承担。 (二)物保 1、定义: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
5、诉讼上的从属性。
(1)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 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 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担释 128)
(2)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发生纠纷 起诉的,依主合同确定管辖地法院 。(担释129)
6、范围上的从属性。
案例0706:甲欠乙债务100万,丙 为抵押人,抵押物价值为500万元 。后甲不能偿还,主债务连同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一共120万元。
试问:甲乙所作房产抵押登记是否 成立?
2、变更的从属性,主债内容变更 的,担保权利义务关系随之变更。
案例0703: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甲转移其汽车一辆给乙占有作为质 押。事后甲乙约定将债务减为80万 。
试问:汽车担保的债务为多少?
3、效力的从属性,主债权无效, 担保随之无效。
案例0704:甲工业企业向乙商业企 业借款100万元,乙、丙签订抵押 合同,以丙之房屋一幢作抵押。后 甲拒不放款,乙告上法庭,甲、乙之 间的借款合同被法庭宣告无效。
(4)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 效期间的关系
①债权人唯有在保证期间尚未经过 之时为法定行为,方能要求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亦即在债权人与保 证人之间现实地发生保证债务关系 ,也才可能就这一债务关系存在诉 讼时效期间。
②保证债务关系发生之后,其实现 还依赖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 出债务清偿要求,时效期间经过则
案例0701: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甲的朋友丙拟为之提供房屋一幢作 为抵押担保。但丙担心将来向甲追 偿时风险过大。此时甲的另外一个 朋友丁站出来说:“阿丙你且给他 办了抵押手续,我的小车让你开走 ,你作了抵押之后阿甲若是不还你 ,把我的车卖了抵钱!”
试问:甲乙丙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如 何?
(二)特征
四、性质☆
(一)效力补充性,即债的特别担 保是对债的一般担保的效力补充。
(二)债权人特定性,即仅对特定 债权人债权予以担保。
(三)标的特定性,即担保设定于 特定财产或者第三人的信用之上。
(四)从属性,即与被担保的债权 构成主从关系。
1、成立的从属性,主债不成立, 担保亦不成立。
案例0702:甲欠乙债务100万元, 甲以其某一处房产作抵押,双方办 理了登记手续。事后查证,甲乙之 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纯属误会,实际 上根本不存在。
试问:该保证合同是否体现了单务 无偿性?
2、为诺成合同。 3、为要式合同。(担13) 4、为从合同。 (三)内容 1、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注意:几种特殊主债权的保证 a.专属性债权:转化为损害赔偿请
求权后可以保证。 b.自然债权(担释35) (a)先成立保证再转变为自然债
权的,保证人负担自然保证债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 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 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 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 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 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①基本关系: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 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 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还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 人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 1、合同的担保概述; 2、保证; 3、定金。
第一节 合同的担保概述
一、概念
(一)定义:为确保特定债权人债 权的实现,根据约定或法定,以债 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第 三人的信用即全部财产,保障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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