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送温暖工程有关规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沪工总保[2005]48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试行)(沪工总保〔2005〕4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四季如春的长效机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现有帮困资源的最大效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到每一个困难职工,最大程度地帮助好每一个困难职工,促进帮困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根据2005年修订的市社会帮困基金会、市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帮困实施办法,结合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工会系统帮困送温暖工作,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制订以下办法:一、帮困类型定向帮困:大病定向帮困、助学定向帮困、单亲定向帮困。
一次性帮困:一次性医疗帮困、一次性赈灾帮困、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帮困。
各类帮困形式中,以大病定向帮困、助学定向帮困为主。
二、帮困对象、帮困金标准及发放时间1、大病定向帮困对象:困难企业中患大病重病且收入低,家庭负担重,支付医疗费发生严重困难的职工。
帮困金标准:全年1500元,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分三次发放,每次发放500元。
2、助学定向帮困对象:困难企业中因长病假、协保、离岗等原因,造成收入低或无收入,支付子女学杂费发生严重困难的职工。
帮困金标准:小学全年400元,初中全年600元,高中、技校、中专全年900元,大学全年1000元,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全年助学金的50%。
3、单亲定向帮困对象:困难企业中因丧偶、离异、单身,收入低负担重,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职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建〔2019〕12号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建〔2019〕12号省总工会各下属单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总工会:现将《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2019年3月7日附件贵州省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机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送温暖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送温暖资金)是指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用于帮扶我省困难职工、特殊困难劳动模范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二条送温暖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总工会负责制定年度帮扶实施计划,提出送温暖资金分配方案。
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年度资金安排计划、拨付资金。
第三条使用原则(一)专款专用:送温暖资金是各级工会职工服务(帮扶)机构用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补助资金,必须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占用、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超标准发放。
(二)依档帮扶:即“先建档、后帮扶”,须在建立资料齐备、信息真实、程序合规的困难职工档案后,才能开展帮扶。
对于因紧急、特殊情况等原因须临时救助、应急救助的,可先帮扶,但过后须及时补建档案。
工会春节送温暖方案
工会春节送温暖方案工会春节送温暖方案(精选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
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会春节送温暖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会春节送温暖方案篇1为深入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工会系统继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千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送温暖活动总体安排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活动准备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启动全市工会系统送温暖活动。
各基层工会在前期全市开展的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查工作基础上,结合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状况,初步确定送温暖受资助对象;2、资金筹备发放阶段:12月上旬积极筹集并落实送温暖资金。
12月下旬,市总工会举行全市工会系统送温暖资金发放仪式,向全市各基层工会发放送温暖慰问资金;3、走访慰问阶段:1月上旬—春节前,各级工会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送温暖对象,发放慰问金;4、检查总结阶段:2月下旬,市总工会组成督查组,检查全市各级工会送温暖慰问金发放情况,并总结送温暖开展情况,上报统计送温暖数据。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及标准1、特困职工(农民工)家庭。
经过全市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摸底调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详见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马工办〔20xx〕59号),已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慰问标准每户600元。
2、困难企业职工。
由于化解过剩产能关停企业、亏损企业、改制企业、僵尸企业以及遭遇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但又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
慰问标准每户300元。
3、节日坚守在一线职工代表。
主要指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环卫、交警等节日期间仍坚守一线的职工和农民工代表。
慰问标准为每人200元。
4、返乡农民工代表。
【工会办法】河北省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工会办法】河北省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进一步实施好送温暖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帮扶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对全省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困难职工是指经各级工会依照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管理的困难职工。
第三条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依法合规,坚持对困难职工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原则。
第二章资金分配、使用范围及标准第四条财政帮扶资金分为省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两部分。
省本级支出由省总工会按批准实施的帮扶项目(主要是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项目,其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帮扶资金预算总额的15%)确定补贴项目,拟定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省财政负责审核支出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按规定标准核定补助金额。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由省总工会根据财政帮扶资金分配的相关因素制定分配方案,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资金。
第五条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由省总工会根据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困难职工数量、帮扶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上年度同级财政资金配套情况等因素,结合各市县总工会上报的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制订分配方案。
第六条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总工会每年10月底前向省总工会报送下年度帮扶资金使用年度预算申请,内容包括拟开展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就业援助”五方面帮扶支出资金数额和预计帮扶人数。
[L1] 省总工会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核,作为分配财政帮扶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财政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我省各级工会对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等五方面帮扶支出。
云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云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了做好全省有缺乏温暖资金的劳动者的帮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温暖资金”,是指由云南省工会统一管理,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资金。
3、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境内的劳动者,包括全日制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等。
二、温暖资金来源 1、云南省工会预算。
2、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
3、其他社会供养资金。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云南省境内的劳动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因就业原因,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2)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者;(3)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4)失去劳动能力的个体工商户;(5)因病、贫困、无家可归等原因,需要温暖资金支持的劳动者。
2、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收入不得超过一定的标准,收入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当向当地工会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申请发放温暖资金。
2、当地工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有效证明文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水平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收入标准,则受理申请并发放温暖资金。
3、当地工会负责收集、登记、审核、保管和发放温暖资金的申请文件,并对发放的温暖资金情况进行定期核查。
五、使用规定 1、温暖资金仅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温暖资金发放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发放目的,妥善使用温暖资金,不得擅自转让、转借或者挪作他用。
3、温暖资金发放后,申请人应当按时上交相关账单,并定期向当地工会报告温暖资金使用情况。
六、报告程序 1、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温暖资金后的15日内,向当地工会提交使用温暖资金的相关账单。
2、当地工会应当定期对温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向上级工会及时报告。
3、当地工会应当将温暖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及时反馈上级工会的意见。
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确保工会送温暖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会经费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1. 资金来源:工会送温暖资金主要来源于工会经费、会员捐赠、社会捐赠等。
2. 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关爱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工文化活动等。
三、资金管理及审批流程1. 资金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2. 审批流程:(1)申请单位(个人)向所在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工会送温暖资金申请表》。
(2)工会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工会领导审批。
(4)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办理资金拨付。
四、帮扶困难职工1. 帮扶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需要帮扶的困难职工。
2. 帮扶措施:(1)发放慰问金。
(2)提供临时性生活补助。
(3)协助解决子女教育、医疗等问题。
五、关爱职工身心健康1. 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活动,提高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2. 购买书籍、文体用品等,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3. 定期组织体检,关爱职工身体健康。
六、开展职工文化活动1. 举办各类职工文化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2. 鼓励职工参加各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3. 资助优秀职工参加外部培训、学习,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工会送温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 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 各级工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九、资金使用原则1. 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2. 需求导向: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83.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作者:经审办文章来源:铜仁市总工会点击数:4986 更新时间:2013/11/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广泛筹集送温暖工程资金(以下简称资金),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强化监督,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实施好送温暖工程,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是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为帮助困难职工,由工会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社会性、公益性资金。
第三条资金主要用于在集中时间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和开展经常性帮扶救助工作。
第二章资金的来源及用途第四条资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社会化筹集的原则,主要来源是:1、各级政府拨款;2、本级工会经费拨款;3、上级工会经费补助;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5、社会公益活动的募集;6、资金的合法增值;7、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资金的主要用途是:1、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救助。
2、对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其它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提供临时性救助及其它应急救助。
3、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困难职工提供小额借款。
第三章资金的管理第六条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做到统筹兼顾,既要为集中时间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提供资金,也要为开展经常性的帮扶活动提供资金,推进送温暖活动向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重大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由工会保障部门提出方案,经同级工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资金审批手续;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统一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工会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第八条资金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的资金用途以外的开支。
工会送温暖活动方案
工会送温暖活动方案关于印发《XX镇工会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X工保发…2021‟70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全镇广大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群体为主体的“送温暖”活动。
帮助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突出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在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使全镇的劳动模范、困难党员、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二、总体要求(一)高度重视,提升活动认识。
“送温暖”活动是我镇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关心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二)组织慰问,严明走访纪律。
“送温暖”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对困难群众按程序救助,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专款专用,确保困难慰问。
安排专项慰问金,1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对辖区内的困难人员做到应问尽问。
(四)加强宣传,扩大慰问范围。
做好宣传工作,把此项活动与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除对困难人员的慰问外,同时对镇帮扶人员和离退休同志实行济困帮扶和走访慰问,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慰问对象及标准根据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党员和离退休干部、新生代职工、节假日期间仍坚守岗位的职工、农民工等七类类人员(总体经费:20210元)。
(一)困难职工2名(500元/人)(二)离退休职工4名(500元/人)(三)苦难党员4名(500元/人)(四)新生代职工、农民工10名(100元/人)(五)职工子女入学苦难的20名(200/人)(六)结对帮扶”对象18户(300元/人)(七)对口帮扶村的女性困难群众5名(200元/人)(八)假期内坚守岗位的职工代表20名(200元/人)四、时间安排“送温暖”活动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15日至30日期间,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阶段(1月15日——1月18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1.12.21•【字号】沪工总保[2011]264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工总保〔2011〕264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工会组织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工会组织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工会组织帮困送温暖工作,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推动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化帮困送温暖工作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在总结以往帮困送温暖工作有效做法和工作项目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进一步依托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应急帮扶与日常帮扶相结合、困难帮扶与维权服务相结合、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相结合、工会帮扶与社会化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普遍建立以工会自筹、职工捐助和各类组织募捐为筹资渠道的各级职工帮困送温暖基金,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持续、深入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帮困送温暖品牌活动,推动形成“一般困难机制帮、突出困难重点帮、突发困难及时帮”的工作格局,实现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全覆盖、不遗漏”,使帮困送温暖工作成为工会组织参与上海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和途径,成为党政满意、职工信任、社会认可的民心工程。
二、帮困送温暖工作应重点关注的帮扶对象工会组织帮困送温暖工作应重点关注的帮扶对象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011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05元),经过政府救助后家庭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本人或家属患病、子女上学等原因,不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低保”边缘职工;3、因本人或家属大病造成的一定时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4、因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定时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5、因企业转改制、关闭等原因下岗、失业,短时期内不能重新上岗或就业的困难职工;6、因本人患病、子女求学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职工、残疾职工等特殊困难职工;7、生活特别困难的全国、本市在职劳模和退休老劳模;8、有各种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9、本市对口援建地区的困难职工等。
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1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
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公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
xxxx团委根据青年员工“岗位、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特点,组织开展“情暖冬至”联欢会,邀请公司领导与部分青年代表共度冬至,通过轻松娱乐的方式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让青年员工深深感受到企业的浓浓关怀。
一、活动目的:◆表彰青年综合素质大赛获奖青年员工◆加强青年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培养青年员工的团队合作协调精神、活跃团体气氛◆展现公司对青年员工的关怀,增强归属感、提高企业凝聚力二、活动主题:情暖冬至温情xx三、时间:xxxx年xx月xx日(18:30—20:30暂定)四、地点:xx宾馆五、组织形式:主办单位:xx团委六、出席人员:公司领导:待定评审团成员:待定青年综合素质大赛入围复赛人员七、活动形式节目伴餐,以自助晚餐的`形式进行。
通过青年员工精彩的文艺表演、互动游戏和现场抽奖,让公司青年员工们在轻松、愉快、温馨的氛围中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关怀,彼此沟通、交流、增进友谊。
为增加青年员工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增加联欢会中游戏开展的趣味性,入场时青年员工需在工作人员处领取标识卡,卡片分为4类,拿到相同卡片的青年员工为一个小组,在划分的指定区域入座,小组名称即为卡片名称。
分组方案1:信、忠、精、勇、勤、和分组方案2:诚信、敬业、创新、超越、求实、求优、求新、求快八、活动安排18:15—18:30工作人员引领参会人员入席,服务员奉茶,参会人员自由交流(进门抽签);18:30—18:35主持人致开场白,宣布“青年综合素质大赛颁奖晚会暨情暖冬至联欢会”开始;18:36—18:45领导讲话(青年综合素质大赛活动点评及节日慰问);18:46—17:00颁奖仪式,获奖人员与领导合影留念;18:59—17:05主持人致联欢会主持词;19:05—19:10领导致祝酒词、自助晚餐开始;19:25—20:30伴餐联欢会开始,中间穿插抽奖、员工表演、互动游戏环节;(演出结束后开放卡拉OK系统)21:00联欢会结束。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
是指企业工会组织开展帮扶慰问活动的制度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通过工会组织的努力,关心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慰问,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结力。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帮扶对象确定:制定明确的帮扶对象,通常包括困难职工、伤残职工、重大疾病职工等。
2. 帮扶慰问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慰问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确保帮扶工作的公平公正。
3. 帮扶方式和渠道:确定帮扶的方式和渠道,如现金资助、物资捐赠、走访慰问等方式。
4. 帮扶慰问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工会组织负责具体的帮扶慰问活动的组织和安排,确保帮扶工作的有效性和顺利进行。
5. 帮扶慰问记录和统计:建立健全的帮扶慰问记录和统计制度,以便对帮扶慰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6. 审批和监督机制:建立帮扶慰问活动的审批和监督机制,确保帮扶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7. 满意度调查和反馈: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帮扶慰问工作。
通过完善工会帮扶慰问制度,可以有效增强企业员工的福利感和归属感,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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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送温暖工作的实施办法
上海工会送温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工会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群众功能,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心坎上,进一步深化上海工会送温暖活动,实现送温暖日常化、经常化、常态化,依据全总《关于印发<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总工发[2018]3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任务在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工会送温暖品牌活动,扩大帮扶和服务的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使工会送温暖工作成为工会组织参与上海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和途径。
第二章帮扶对象第三条送温暖工作主要突出对职工走访慰问,体现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关爱。
具体对象范围如下:(一)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 1 —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二)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三)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四)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五)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六)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
第三章资金来源第四条送温暖资金主要有以下来源渠道:(一)本市各级财政专项用于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的资金;(二)市民政福彩公益金;— 2 —(三)上级工会经费补助。
是指上级工会经费用于支持下级工会开展送温暖的资金;(四)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拨付的专项用于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的资金;(五)本市各级工会经费列支。
是指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安排用于送温暖的资金;(六)社会募集资金。
工会送温暖工作制度
工会送温暖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深化工会送温暖工作,关心关爱职工生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送温暖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一)送温暖工作的对象1. 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2. 因病因伤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3. 退休、退职职工;4. 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5. 其他需要关心帮助的职工。
(二)送温暖工作的内容1. 经济救助:为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2. 物资帮助: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生活必需品和物资援助;3. 就业帮助:为失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其实现再就业;4. 医疗保障:为因病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提供医疗救助,帮助解决看病问题;5. 心理咨询:为需要心理援助的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化解心理压力;6. 法律帮助: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7. 其它帮助:根据职工需求,提供其他形式的帮助和支持。
三、送温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一)组织机构1. 各级工会组织设立送温暖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送温暖工作;2. 各级工会组织设立送温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送温暖工作的实施。
(二)实施步骤1. 调查摸底: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困难职工档案;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送温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援助对象、内容、标准和方式;3. 组织实施: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送温暖活动,确保援助措施落实到位;4. 总结经验:送温暖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组织要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送温暖工作的实效。
四、送温暖工作的资金和物资保障(一)资金保障1.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为送温暖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2. 工会经费要合理分配,确保送温暖工作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工会送温暖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经费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工会送温暖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1. 工会经费中安排的送温暖资金;2. 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捐赠;3. 其他合法收入。
三、资金使用范围工会送温暖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2. 开展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等活动;3. 购买慰问品、物资;4. 其他符合工会送温暖宗旨的活动。
四、资金使用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资金使用情况应向全体会员公开,接受监督;2. 合法合规原则。
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经费管理要求;3. 效益优先原则。
资金使用应注重实际效果,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 精准帮扶原则。
资金应主要用于帮助真正困难的职工,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五、资金审批与报销1. 工会委员会负责审批送温暖资金使用计划,并报上级工会备案;2. 资金使用前,需提交申请表,详细说明资金用途、预算、受益人等信息;3. 资金使用后,需凭有效凭证进行报销,报销时应附受益人签收单和相关证明材料;4. 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会员公示,接受监督。
六、资金监管1. 工会委员会应加强对送温暖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2. 上级工会应对下级工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工会会员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4.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私分、侵占送温暖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文仅提供五分之一内容,全文共包含七个部分。
)八、资金申请流程1. 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送温暖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预算和受益人范围;2. 填写送温暖资金申请表,列明申请资金的详细用途、金额、预算依据等,由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3. 提交至上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4. 审批通过后,下拨资金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按照批准的资金用途和预算执行。
湖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工会组织收发温暖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合理合法有序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湖南省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温暖资金的收支范围
(一)工会收入。
指从上级工会组织接收来的温暖资金;
(二)自筹收入。
指工会组织自行筹拨温暖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从归口的部门获得的温暖资金;
(四)温暖资金的使用范围:
(1)实行温暖系统,为恶劣气候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未及时准备防护措施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报销;
(2)及时推行大型社会救助工程,为弱势者提供经济援助,治病救人,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3)投资工会道德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增强管理能力,宣传宣教、文化活动,工会要活动,投资其他行管工作;
(4)其他经批准合理的温暖资金使用。
二、核定标准
(一)温暖资金的使用由工会组织报请上级工会组织审批,由当地工会组织开展实施;
(二)核准标准按照下列原则实施:
1、适当节约,动用经费必须妥善使用,确保温暖资金的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2、温暖资金的用途必须真实可靠、节约内部管理,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3、有记录以及相关审计检查,规范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
4、构建完善的账务制度,确保温暖资金合理使用。
三、管理实施
(一)工会组织收发温暖资金应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及相关规定及本管理实施细则;
(二)工会组织收发温暖资金的使用需受本管理实施细则的约束。
公司工会送温暖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送温暖管理规定公司工会送温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办事理念,增强企业凝集力,使分公司工会送温暖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联合分公司现实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慰问情况及对象:(一)分公司工会会员本人去世;(二)分公司会员生病(受伤)在分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住院;(三)工会会员长期病休(一年以上)生活困难的;(四)为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英勇献身或严重伤残造成家庭生存困难者;(五)分公司会员家庭出现庞大变故;第三条慰问金来源:工会经费和会费。
第四条慰问标准(一)会员本人去世,分公司工会接纳慰问,慰问金标准2000元;(二)在分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因生病(受伤)住院的分公司工会会员,工会给与慰问,慰问标准200~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分工会可凭据患者病情适度掌握;(三)工会会员长期病休(一年以上)生活困难的,视家中困难和病情严重程度可一次性给予1000-3000元慰问;(三)会员或直系亲属出现重大不测变故或患庞大疾病,造成重大损失,工会赐与慰问或补贴,一般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者视其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患重大疾病(就医后医保报销除外的自费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自购药品、补品等))的可给予一次性困难慰问金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慰问金由分工会根据实际环境商量提出开端意见,报分公司工会审批。
第六条办理流程(一)符合慰问条件的各分工会会员生病(受伤)住院,由分工会卖力慰问,凭发票报销,其余慰问由分公司工会卖力;(二)慰问对象的核实上报工作由各分工会卖力,所在项目党组织负责人卖力监视;(三)由各分工会卖力构造的慰问,慰问金由所属工会经费支出;(四)工会会员家庭年出现重大意外变故或符合要求的患庞大疾病,造成重大损失,若需工会接纳特别补贴的,一般由会员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详细写明家庭生齿,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或患重大疾病会员提供的病案首页复印件及经医保中心报销后的住院结算单复印件)并将申请质料递交地点分工会,分工会对会员的困难情况卖力核实并签订意见,同时所在项目党组织负责人签订意见。
工会五送工程制度
工会五送工程制度一、送温暖工会组织应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职工的生活状况,特别是对困难职工进行帮助。
这包括但不限于:- 节假日慰问: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慰问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 应急救助:为遭遇突发困难的职工提供临时救助金或物资支持。
- 特殊关怀:对生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探望,送去慰问品和祝福。
二、送健康健康是职工幸福生活的基石。
工会应通过以下方式关注职工的身心健康:- 健康体检:每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免费的身体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问题。
- 健康讲座:定期邀请医疗专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
- 体育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鼓励职工参与,增强体质。
三、送文化文化生活是职工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应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 文艺演出:定期举办文艺晚会或邀请艺术团体来演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 图书阅览:建立职工书屋,提供各类书籍和杂志,满足职工的阅读需求。
- 文化沙龙:组织文化沙龙活动,如书画展览、摄影比赛等,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和审美能力。
四、送法律法律是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力工具。
工会应提供法律服务和教育:- 法律咨询: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 法律培训: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权益维护:协助职工处理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送培训培训是提升职工技能和素质的有效途径。
工会应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需求和职工意愿,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增强职工的职业竞争力。
- 综合素质提升:举办语言、计算机等通用技能培训,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
- 职业规划指导:为职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帮助职工明确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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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送温暖工程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和推动“送温暖工程”,维护员工的权益,保证和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制度,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制定制度:
一、慰问情况及对象
1、员工遭遇大灾难;
2、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
3、员工生病住院;
4、员工结婚、退休;
5、员工思想有情绪或家庭有矛盾;
6、员工计划内生育;
7、员工分流、转岗、待岗或下岗;
8、离退休员工有特殊困难。
二、慰问标准:
1、员工因生病住院,工会对住院患者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200元左右。
年度内多次住院,可根据患者病情适当控制掌握;
2、为员工祝寿(60岁及以上)送生日蛋糕,子女(初中以下)六一儿童节送牛奶一箱。
3、员工生小孩,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280元。
4、员工结婚,工会给予祝贺,贺礼标准380元。
5、员工乔迁新居,工会给予祝贺,贺礼标准380元。
6、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280元。
7、员工本人因病故,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500元。
8、员工家属因病住院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工会给予补助,慰问金标准500元。
9、离退休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工会给予慰问补助,慰问金因情况而定。
10、员工退休,纪念品300元以内。
11、离休员工慰问金300元,退休员工春节慰问金300元。
注:慰问金根据情况使用现金或者相当价值的礼品
三、人员安排
参加慰问的人员有工会根据情况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