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案例分析1
表见代理经典简单案例
![表见代理经典简单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87a9864e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be.png)
表见代理经典简单案例
表见代理的经典简单案例有以下这个:
甲是某商场的负责人,在2022年5月1日向乙购买了1000元的货物,但是甲并没有支付货款。
2022年6月1日,乙向甲发出了一张货物清单,清单上明确列明了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并且写明了货款总额为1000元。
乙在清单上加盖了商场的公章。
甲收到清单后,认为清单上的货物数量和品种都与实际不符,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乙认为清单上的货物数量和品种都是正确的,并且商场的公章也是真实的,因此甲应该支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拒绝支付货款,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货款。
在诉讼中,如果甲认为乙提供的货物数量和品种不正确,或者商场的公章是伪造的,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甲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事实,法院将会认定乙提供的货物数量和品种是正确的,并且商场的公章是真实的,因此判决甲支付货款。
表见代理的买卖合同案例
![表见代理的买卖合同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dadfc43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a6.png)
表见代理的买卖合同案例案例背景。
老张是一家手机店的老板,他手底下有个伙计叫小李。
小李平时就负责在店里给顾客介绍手机、帮忙办理一些简单的售后之类的事情。
老张对小李也算比较信任,但是并没有明确授权小李可以单独代表店铺签订大笔的买卖合同。
事情经过。
有一天,一个大客户王老板来到店里,说要一次性购买50部最新款的高端手机,价值好几十万呢。
小李一看这是个大生意,就特别热情地招待王老板。
王老板就问小李:“你能不能做主给我个优惠价啊?”小李呢,为了做成这笔生意,就拍着胸脯说:“行啊,我能做主。
”然后就和王老板谈好了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一系列的买卖合同条款,最后还大笔一挥,在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且盖了一个他自己偷偷刻的(这是不对的行为哦)和店铺名字很像的章。
王老板看小李在店里忙前忙后的,以为他就是有这个权力的人,也没多想。
到了交货日期,老张发现了这件事,他觉得小李根本没有权力签这么大的合同,就不想认账。
纠纷产生。
王老板可就不干了,自己按照合同准备好了钱,结果现在手机拿不到。
他觉得自己是在手机店里和看起来像是工作人员的小李签的合同,而且合同上还有章,他认为这合同肯定有效啊。
于是王老板就把老张告上了法庭,要求老张按照合同给他50部手机。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老张没有明确授权小李签订这么大的买卖合同,但是小李在手机店里,以店里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王老板签订合同,王老板有理由相信小李是有代理权的。
而且小李盖的章虽然是私自刻的,但从外观上足以让王老板误信。
这种情况就构成了表见代理。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老张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把50部手机卖给王老板。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老板们在管理员工的时候得小心点儿,明确员工的权限范围。
而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呢,也要多留个心眼,在签订大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要和有明确授权的人打交道,不然就容易产生这种麻烦事儿啦。
案例分析一
![案例分析一](https://img.taocdn.com/s3/m/d58ddf87240c844768eaee38.png)
案例分析一:甲授权张某与乙谈判,协商一桩买卖。
为此,张某多次与乙接洽。
后来,甲经观察,对张某的办事能力产生怀疑,遂告知张某,别再与乙接洽了。
其代理权已被撤销,甲将亲自与乙协商,做成这笔买卖。
对这一变故,乙毫不知情。
张某对此十分不满,为证明自己的能力,继续与乙协商,并很快签下了合同。
甲知悉此事,为时已晚,细看合同,发觉对自己十分不利,遂表示张某系无权代理,自己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乙则主张自己并无过错,合同应当有效。
的。
鉴于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所以,张某与乙签定的合同有效,甲应对合同产生的后果负责。
但是,如果合同对甲确实不利,因这是张某的行为造成的,甲有权向张某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答:张某与乙签订的合同有效,甲应对合同产生的后果负责。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表见代理情况。
甲撤消了张某的代理权,张某的行为属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但是由于甲没有将撤消张某代理权一事及时通知乙,造成乙始终认为张某是甲的委托代理人,这个理由是足够充分的,但是如果合同确实对甲不利,甲有权向张某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呵呵,张某代理签订的合同究竟是“无权代理的代理人签订的效力未定的合同”还是“表见代理产生的有效合同”呢?这是问题的关键。
张某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无权代理的代理人签订的效力未定的合同“无权代理的代理人签订的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什么情况?书上是如何说的?“表见代理产生的有效合同”是指什么情况?书上是如何说的?案例分析二:甲了解到,邻居王某最近出高价购得一批名画,有几幅就挂在客厅里。
某日,乘王家全家出去赴宴的机会,甲欲去王家偷那几幅值钱的名画。
他刚从外墙翻入王家的客厅准备实施盗窃,突然听到有响声,以为有人进来,急忙逃走。
实际上并没有人来,是风引起的声响。
问:(1)甲是犯罪中止吗?为什么?(2)甲的行为是犯罪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提示:故意犯罪有若干种停止形态,它们的进行程度、停止原因各有不同。
注意区分。
)(2)甲的行为是犯罪,属于犯罪的未遂。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a3133994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27.png)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表见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指的是一方代表另一方进行交易或谈判。
在实际生活中,表见代理案例屡见不鲜,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几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购房代理的案例。
小张委托了中介公司代表自己购买一套房产。
中介公司在小张的授权下,与房产所有者进行了交涉,并最终达成了购房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中介公司作为小张的代理人,代表小张进行了购房谈判和交易,最终达成了购房协议。
这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有明确的委托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进行交易谈判,最终代表委托人达成交易。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商务谈判的代理案例。
某公司的销售代表被委托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
销售代表在公司的授权下,与客户进行了产品介绍和价格谈判,并最终签订了合作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销售代表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代表公司进行了商务谈判和签约,最终达成了合作协议。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有明确的委托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进行商务谈判,最终代表委托人签订合作协议。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法律诉讼代理的案例。
某个个体经营者委托律师代表自己进行法律诉讼。
律师在个体经营者的授权下,代表个体经营者进行了法律诉讼,并最终赢得了诉讼案件。
在这个案例中,律师作为个体经营者的代理人,代表个体经营者进行了法律诉讼,最终赢得了胜诉。
这同样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有明确的委托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进行法律诉讼,最终代表委托人赢得了诉讼案件。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表见代理的行为中,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至关重要。
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必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不能超越授权范围进行交易或谈判。
同时,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必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忠实履行代理职责,不能利用代理行为谋取个人私利。
综上所述,表见代理在商业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需要建立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最高法关于表见代理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关于表见代理的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0183a1f0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77.png)
最高法关于表见代理的典型案例
就说有个公司A,有个员工甲。
这个员工甲呢,平常在公司里负责一些采购方面的事务。
公司A呢,经常和供应商打交道,大家都知道甲是负责采购这一摊事儿的。
有一次啊,公司A其实已经打算不再和某个供应商合作了,但是还没来得及通知人家呢。
这个甲啊,就又向这个供应商订了一批货,而且签合同的时候,用的还是公司A的名义。
供应商一看,是甲来订的货,甲一直都是代表公司A做采购的呀,就很放心地把货给发了。
等公司A收到货了,就说:“我们都不想和你们合作了,这货我们不要,这合同不算数。
”
然后供应商就不干了呀,就把公司A告上法庭了。
这时候就涉及到表见代理的问题了。
最高法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就寻思啊,从供应商的角度看,甲一直以来的行为都让供应商有理由相信甲是能代表公司A做采购的。
虽然公司A内部可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没有及时通知供应商这个变化呀。
所以最后呢,最高法就判定这是表见代理。
也就是说,虽然甲可能实际上已经没有这个权力了,但是因为之前的情况让供应商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那这个合同就得算有效,公司A就得为这批货买单。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啦,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在商业活动中,你要是给了别人一种可以代理的表象,那你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呢。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8698e2f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91.png)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在现代商业活动中,表见代理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现象,它涉及到代理权的表象和实际的代理关系。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那么该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以下是对一起表见代理案例的详细分析。
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原材料。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供货的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的一名销售人员(以下简称丙方)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向甲方承诺额外提供一批原材料,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案件发展:甲方在收到丙方的额外供货承诺后,基于之前与乙方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丙方作为乙方销售人员的身份,相信丙方有代理权,于是按照丙方的要求支付了额外的款项。
然而,乙方在得知此事后,声称丙方的行为未经公司授权,属于无权代理,拒绝承认额外供货的承诺,并拒绝向甲方提供额外的原材料。
法律分析:1. 代理权的表象:在本案中,丙方作为乙方的销售人员,其身份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代理权表象。
甲方基于丙方的身份和之前的合作关系,有理由相信丙方有权代表乙方作出承诺。
2. 相对人的合理信赖:甲方在支付额外款项时,是基于对丙方代理权的合理信赖。
甲方的行为符合商业交易中的一般习惯和合理预期。
3. 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尽管乙方声称丙方的行为未经授权,但乙方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及时通知甲方丙方的代理权限制,也未能有效监督丙方的行为,因此乙方对丙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可归责性。
4. 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那么即使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也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案件结果: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丙方的代理权表象、甲方的合理信赖以及乙方的可归责性,最终判决乙方应当履行额外供货的承诺,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原材料。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e057a40e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d7.png)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表见代理是指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某人代为出庭,接受法庭传唤,并参与诉讼活动。
表见代理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应用,通过代理人代为出席法庭审理,旨在减轻原告、被告的诉讼负担,提高诉讼效率。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表见代理案例。
A某与B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A某在事故中受到了轻微的损伤,但B某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此事,A某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B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A某的委托,他的亲戚C某作为他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在法庭上,C某向法官递交了A某的委托代理书和律师委托函,并做了简单的陈述。
根据现场信息和证据,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审理,并最终判决B某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C某履行了A某的委托,代表他的权益出庭参加了诉讼活动。
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表见代理的优势和价值。
首先,表见代理能减轻原告的诉讼负担。
原告A某可以委托一位亲友作为代理人出庭,代表自己参与诉讼,这样就避免了他个人亲自应诉的程序。
他只需要出具委托代理书和律师委托函,就能有效发挥代理人的作用,完成诉讼程序,这对于繁忙的职业人士尤为重要。
其次,表见代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代理人C某在法庭上能够详细地叙述A某的诉求和事实基础,为法官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这样,法官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案情,加快审理进度,最终做出公正的判决。
同时,代理人的参与也减少了诉讼双方的争执和纠纷,为法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最后,表见代理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C某作为A某的亲戚,具有全权代理的权限,他能够在法庭上代表A某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保护他的合法权益。
这样,A某就能够获得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待遇,在诉讼中获得应有的权益。
总的来说,表见代理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代理人的参与能够减轻原告的诉讼负担,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上述案例中,代理人C某成功地代表A某参加了诉讼活动,并最终获得了胜诉。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表见代理的实用性和价值,证明了这一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表见代理的案例
![表见代理的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a6486426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fa.png)
表见代理的案例表见代理是指一方通过代理人向另一方发出的明示的授权,使得代理人在第三人面前代表委托人行使一定的法律行为能力。
表见代理是代理关系中的一种形式,广泛应用于商业活动中。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详细介绍表见代理的具体情况。
案例一,小明委托小红代买手机。
小明委托小红代买一部手机,小红前去手机店并告知店员是代表小明来购买手机的。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是委托人,小红是代理人,手机店员是第三人。
小红在代买手机时是以小明的名义进行的,而手机店员在接受小红的购买行为时认为小红是代表小明的,因此这是一个表见代理的典型案例。
案例二,公司聘请律师代表进行法律诉讼。
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讼,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在法庭上,律师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法院认定律师是公司的代理人,代表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是委托人,律师是代理人,法院是第三人,律师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这也是一个表见代理的案例。
案例三,代理销售产品。
某品牌公司委托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代理商在销售产品时以品牌公司的名义进行销售。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认为代理商是品牌公司的代理人,因此与代理商签订的购买合同实际上是与品牌公司签订的。
这也是一个表见代理的案例。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表见代理是一种常见的代理形式,其特点是代理人在第三人面前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法律行为能力。
在表见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明示的授权关系,第三人在与代理人进行交易时认为代理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的。
因此,表见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第三人对于代理人的行为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
总之,表见代理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代理形式,其特点是代理人在第三人面前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法律行为能力。
在实际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了解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理解表见代理的概念和具体应用。
经典表见代理案例
![经典表见代理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db2e0d75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e3.png)
经典表见代理案例【典型案例】某食品公司销售人员张某日常负责零售店供货和催款,并持有该公司的授权书。
授权书载明,张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有权代表公司与相对方洽谈业务及催收相关款项。
因为夏季炎热,食品存储要求变高,从5月开始,公司要求零售店需先付款订货,车间再按量生产,货款可直接汇款至公司账户,也可交付销售员。
5月至7月,张某一直负责收取其负责对接商店的货款。
之后,张某因工作失误被公司解雇。
张某为获取钱财,在离职后向甲零售店称以现金支付发货快,收取了对方7万余元订货款。
半个月后,甲零售店未收到订购的货品,联系张某时发现其手机已停机,后经多方打听才得知张某被解雇的事实。
随后,甲零售店提起诉讼,要求食品公司正常供货,理由为张某代表公司收款,公司应该对此负责。
【法官说法】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法官陈丽娜“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情况,特殊之处在于行为人虽然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由于其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让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此时,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陈丽娜说,依据法律规定,一般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但是,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这一条规定的就是表见代理,体现出法律对于善意相对人的优先保护,目的在于平衡交易双方利益,从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依据法律规定,成立表见代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陈丽娜分析,首先,构成表见代理的前提是行为人无代理权,即行为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一点是表见代理区别于其他无权代理的重要特征。
表见代理中的代理行为须在外观表现上有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认为行为人作出的行为可以代表被代理人意思。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https://img.taocdn.com/s3/m/9ab744d7ddccda38366baf49.png)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经典案例分析无权代理案例1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尤其在北方没有来暖气之前,以及停止供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非常实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
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
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的销量大减。
甲商场这时想到乙是自作主张购买暖风机,商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因收不回货款而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甲商场应否支付货款为什么乙自行决定购买丙公司生产的暖风机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而为代理行为的情形,是狭义无权代理行为,所以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但是,甲商场接收了该货物并实际对外销售该暖风机,甲商场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对该效力未定合同进行了追认,追认后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甲商场应当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无权代理案例2张某是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进行购销家电活动。
200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
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遂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与老合作伙伴乙家电厂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不知张某已被开除。
乙家电厂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家电厂家于是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二是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从表面上看,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其行为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作此认定的话,则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公司对某个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交易合同感到后悔,则马上可以制作一份开除与其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的文件,把开除文件的日期签为交易合同签订的日期前,以此否定该工作人员的代理权限,从而否认该交易合同的效力,以推脱责任。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32a7ea5f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90.png)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表见代理是一种在商务活动中常见的代理方式,它指的是代理商在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时,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而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表见代理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广泛,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来分析表见代理的运作和应用。
案例一,国际贸易中的表见代理。
一家中国贸易公司与一家美国客户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规定中国贸易公司将向美国客户出口一批商品。
在这个案例中,中国贸易公司作为出口商,直接与美国客户签订了合同,而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这种表见代理的方式使得贸易公司能够直接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简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效率。
案例二,代理销售中的表见代理。
一家国内化妆品公司委托一家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代理商在与零售商签订销售合同时,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不是以化妆品公司的名义签订。
这种表见代理方式使得代理商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销售活动,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控制销售过程,提高销售效率。
案例三,房地产代理中的表见代理。
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与一位房东签订了代理协议,协议中规定中介公司将代表房东出租房屋。
在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中介公司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不是以房东的名义签订。
这种表见代理方式使得中介公司能够更好地保护房东的利益,同时也能够更加便利地与租客进行业务往来。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表见代理在不同领域的应用都能够带来一系列的优势。
首先,表见代理能够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
其次,表见代理能够使代理商更加灵活地进行业务往来,更好地控制业务过程。
最后,表见代理也能够更好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使得委托人能够更加放心地将业务交给代理商。
总结起来,表见代理作为一种常见的代理方式,在国际贸易、销售代理、房地产代理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通过合理运用表见代理,能够为各方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利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商务代理方式。
在实际运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代理方式,以达到最佳的业务效果。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2167b39b0b4e767f5acfcebd.png)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经典案例分析无权代理案例1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尤其在北方没有来暖气之前,以及停止供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非常实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
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
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的销量大减。
甲商场这时想到乙是自作主张购买暖风机,商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因收不回货款而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甲商场应否支付货款?为什么?乙自行决定购买丙公司生产的暖风机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而为代理行为的情形,是狭义无权代理行为,所以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但是,甲商场接收了该货物并实际对外销售该暖风机,甲商场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对该效力未定合同进行了追认,追认后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甲商场应当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无权代理案例2张某是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进行购销家电活动。
200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
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遂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与老合作伙伴乙家电厂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不知张某已被开除。
乙家电厂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家电厂家于是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二是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从表面上看,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其行为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律作此认定的话,则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公司对某个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交易合同感到后悔,则马上可以制作一份开除与其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的文件,把开除文件的日期签为交易合同签订的日期前,以此否定该工作人员的代理权限,从而否认该交易合同的效力,以推脱责任。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https://img.taocdn.com/s3/m/ac32acd784254b35eefd3446.png)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经典案例分析无权代理案例1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尤其在北方没有来暖气之前,以及停止供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非常实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
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
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的销量大减。
甲商场这时想到乙是自作主张购买暖风机,商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因收不回货款而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甲商场应否支付货款?为什么?乙自行决定购买丙公司生产的暖风机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而为代理行为的情形,是狭义无权代理行为,所以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但是,甲商场接收了该货物并实际对外销售该暖风机,甲商场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对该效力未定合同进行了追认,追认后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甲商场应当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无权代理案例2张某是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进行购销家电活动。
200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
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遂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与老合作伙伴乙家电厂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不知张某已被开除。
乙家电厂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家电厂家于是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二是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从表面上看,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其行为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律作此认定的话,则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公司对某个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交易合同感到后悔,则马上可以制作一份开除与其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的文件,把开除文件的日期签为交易合同签订的日期前,以此否定该工作人员的代理权限,从而否认该交易合同的效力,以推脱责任。
表见代理的知名案例
![表见代理的知名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76e10132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d5.png)
表见代理的知名案例
1. NSO Group事件:NSO Group是一家以色列的网络情报公司,据称该公司的Pegasus软件可以远程入侵智能手机,并监
视目标用户的通讯和活动。
该案例曝光后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和争议,墨西哥、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国政府被指使用该软件对人权活动家和记者进行监视和迫害。
2. 苹果公司与FBI之间的争议:2015年,加州圣贝纳迪诺市
发生了一起恐怖袭击事件,FBI试图获取嫌犯使用的iPhone手机中的信息,但由于该手机上启用了锁屏密码和自动擦除功能,FBI无法直接获取数据。
FBI请求苹果公司提供一个可以绕过
锁屏密码的操作系统版本,引发了一个关于用户隐私和安全的广泛争议。
3. 斯诺登事件:爱德华·斯诺登是美国一名前情报机构承包商
的员工,他公开透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大规模监控
全球公民的秘密计划。
斯诺登透露了NSA使用的各种监控程
序和技术,包括大规模电话监听、互联网监控和秘密数据收集等。
这个事件引发了全球关于隐私权和国家安全的激烈辩论。
4. Cambridge Analytica事件:2018年,剑桥分析公司被曝光涉嫌非法获取Facebook用户的个人数据,并将其用于政治广告
和选民操纵。
这个事件引发了关于数据隐私和社交媒体平台责任的广泛讨论,导致了对Facebook和其他科技公司的监管加强。
5. 盖茨比计划:盖茨比计划是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1993
年开始的一项秘密计划,旨在通过电子监听和电话窃听来监视和搜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
然而,该计划后来被曝光,引发了严重的隐私权争议,最终导致该计划被废除并进行了立法改革。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https://img.taocdn.com/s3/m/c570479d8bd63186bdebbc0b.png)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经典案例分析无权代理案例1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尤其在北方没有来暖气之前,以及停止供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非常实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
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
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的销量大减。
甲商场这时想到乙是自作主张购买暖风机,商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因收不回货款而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甲商场应否支付货款?为什么?乙自行决定购买丙公司生产的暖风机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而为代理行为的情形,是狭义无权代理行为,所以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但是,甲商场接收了该货物并实际对外销售该暖风机,甲商场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对该效力未定合同进行了追认,追认后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甲商场应当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无权代理案例2张某是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进行购销家电活动。
200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
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遂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与老合作伙伴乙家电厂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不知张某已被开除。
乙家电厂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家电厂家于是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二是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从表面上看,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其行为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律作此认定的话,则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公司对某个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交易合同感到后悔,则马上可以制作一份开除与其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的文件,把开除文件的日期签为交易合同签订的日期前,以此否定该工作人员的代理权限,从而否认该交易合同的效力,以推脱责任。
表见代理案例和分析
![表见代理案例和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e5e4802d9ec3d5bbfc0a74c9.png)
警惕“表见代理”案情介绍:甲、乙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李某系甲公司的一名采购员,一直负责和乙公司进行接洽并签订采购合同。
2009年3月,乙公司交付的一批货物质量不合格,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事先约定,甲公司有权扣除20%的货款。
但李某于2009年5月和甲公司签署了货款确认书(未加盖甲公司公章),其中并未扣款。
不久,乙公司向甲公司出示该货款确认书,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甲公司以李某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且确认书上未加盖公司印章为由拒绝清偿应扣除的货款。
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立即清偿全部债务。
案例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某在货物确认书上的签字行为是否能代表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效力,如果李某的签字能代表公司且具有合法效力,则甲公司依法应向乙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反之,则李某的签字行为不能代表公司,公司有权不予认可。
本案中,甲公司自称公司内部对李某的签字效力及范围有限制,但并不能出示证据证明将此限制告知了乙公司,且李某担任甲公司的采购员,一直代表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乙公司有理由相信李某就货款确认一事享有签字确认的权利,其签字行为可代表甲公司,因此,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的在货款确认书的签字行为代表了甲公司,合法有效,甲公司应承担该签字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李某的上述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效力为我国法律所认可,它的意义在于维护交易的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的表见代理行为还有:将公章交给他人保管,而保管人私下对外使用公章;给他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未写清楚授权事项、授权范围,导致被授权人滥用授权等。
对于表见代理,法律规定其后果均应由“本人”承担——本人是指真正的有权主体,如公章上的刻名单位、签发授权书的授权人等。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一)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一)](https://img.taocdn.com/s3/m/6e96db2e14791711cc7917b9.png)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一)案例:张媛口头委托其弟张利代其在某基金会存款,先后八笔共13万元人民币,张利系该基金会储蓄部副主任,每次存款时在存款人栏填写张媛,在经办人栏还是填写张媛。
其后,张利伙同该基金会会计李丽以张媛的名义从该基金会贷款8万元人民币,以张媛在该基金会所存13万元存单质押,借款人栏、经办人栏和出质人栏都是填写的张媛。
张利将上述8万元擅自打入甲公司的账号,有去无回。
因未按时向基金会还本付息,基金会行使质权,从13万元存款中扣下8万元及其利息。
在此期间,张媛口头委托张利将2万元借给李村,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对此张媛承认张利有代理权。
张媛以其未借款和未设立质押,张利的借款和质押均系其自己行为为由,向该基金会主张13万元的存款及其利息。
基金会则认为张利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张媛应当承受法律后果。
问:本案如何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张利以张媛名义订立的借款合同和存单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张利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基金会是否有行使存单质权的法律及法理依据。
张媛委托张利代其在基金会存款13万元,属于建立在委托合同基础上的委托代理,委托事项为代理存款13万元,委托和接受委托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代理行为当属合法有效。
从代理效果看,张媛也实际与基金会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完全符合委托人张媛的意愿。
虽在张利行使代理权过程中存在瑕疵(未如实填写经办人是张利,而填的张媛),但对委托人张媛与基金会建立合法的储蓄合同关系并无实质影响。
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8万元、以张媛所有的13万元存单出质的行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之一,欠缺生效要件,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时则属无效。
从本案事后情况看张媛明确拒绝追认,因此该贷款和出质行为对张媛均不发生效力,全部责任均应由张利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张媛委托张利存款13万元以及后来委托张利借款2万元给李村分别都是独立的委托合同,每一次委托都有张媛明确的委托意思和具体的委托事项,张媛从未有过委托张利以其名义办理贷款和以存单出质的委托意思,因此张利的行为完全符合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案例
![表见代理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0056c294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32.png)
表见代理案例表见代理啊,就像是一场法律世界里的“误会大戏”。
打个比方吧,你去买东西,有个人在一个小店里站在柜台后面,穿着像是店员的衣服,然后你跟他买了东西,结果后来发现他根本不是真正的店员,但是你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就是啊。
这时候呢,在法律上,这个所谓的“假店员”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要有无权代理的存在。
就像刚刚那个假店员,他本来没有权利代表那个店卖东西的。
比如说,他可能是个小偷,溜进店里假装店员。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这就很关键啦,像他穿着店员衣服,站在柜台后面,这就是让你相信他有代理权的理由。
要是他穿着一身奇装异服,还站在店外面,你肯定不会觉得他能代表这个店吧。
(3)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也就是说你这个买东西的人得是真的不知道他没代理权,而且你也没有什么过错。
要是你明知道他不太对劲,还跟他交易,那就不行了。
(4)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比如说你们买卖东西得符合买卖的一些基本规则,价格得合理啊,东西得是合法的啊。
2. 表见代理的案例分析(1)案例一:公司印章的“乌龙”。
有个公司啊,有个员工已经离职了,但是他手里还偷偷留着公司的印章。
然后他拿着这个印章和另一个公司签了一份合同。
另一个公司呢,看到有印章,就以为他有权利代表这个公司签合同。
这时候,虽然这个员工是无权代理,但是因为有印章这个让对方相信的理由,而且对方是善意的,这个行为就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那这个合同呢,在法律上可能就会被认定有效,原公司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时候原公司可就冤了,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就签了个合同。
不过呢,这也是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要是随便就能以员工没权代理就不认合同,那市场得多乱啊。
(2)案例二:代理权限的模糊。
比如说有个代理商,他和厂家签的代理合同里权限不是很明确。
他呢,就超出了自己可能有的权限,把一些货物卖给了其他商家。
那些商家看到他是代理商,就相信他有权利卖。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案例经典分析一](https://img.taocdn.com/s3/m/3ddbb3ad6f1aff00bfd51e3a.png)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经典案例分析无权代理案例1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尤其在北方没有来暖气之前,以及停止供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普通家庭非常实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
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
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的销量大减。
甲商场这时想到乙是自作主张购买暖风机,商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因收不回货款而诉至法院。
问:本案中甲商场应否支付货款?为什么?乙自行决定购买丙公司生产的暖风机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而为代理行为的情形,是狭义无权代理行为,所以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但是,甲商场接收了该货物并实际对外销售该暖风机,甲商场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对该效力未定合同进行了追认,追认后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甲商场应当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无权代理案例2张某是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进行购销家电活动。
200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
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张某遂凭此介绍信以甲公司的名义,与老合作伙伴乙家电厂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不知张某已被开除。
乙家电厂向张某交货一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也不知其下落。
乙家电厂家于是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二是甲商贸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从表面上看,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其行为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法律作此认定的话,则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公司对某个已经成立并生效的交易合同感到后悔,则马上可以制作一份开除与其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的文件,把开除文件的日期签为交易合同签订的日期前,以此否定该工作人员的代理权限,从而否认该交易合同的效力,以推脱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2000年11月至2001年5月,被告某县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汤某先后12次向该县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赊购汽油,前8次服务公司均在赊购汽油后一个星期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完毕,但拒绝支付后4次汽油款5.2万元,原告遂提起诉讼。
被告服务公司辩称,汤某后4次赊购汽油行为属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石油公司举不出当时是服务公司委托汤某赊购汽油的证据,同时购油登记表上也仅有汤某的签名,未加盖服务公司的公章,故应由汤某个人履行支付汽油款5.2万元的义务。
本案从表面上看,服务公司的抗辩理由似乎是成立的,因在举证期限内石油公司均举不出证据证实汤某后4次赊购汽油的行为系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例如:石油公司举不出服务公司委托汤某向石油公司购买汽油的委托书或介绍信,而仅能举出有汤某个人签名的购油单,且上面均未加盖服务公司的公章)。
因此,原告石油公司似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但是,认真审查12次交易行为,发现双方的前8次汽油买卖行为均系汤某个人签名,而事后在一星期内由服务公司支付汽油款,而且石油公司加油站工作人员均知道汤某系服务公司分管采购物资的副经理,也就是说,经多次的交易,双方单位已形成一种交易习惯:在汤某声称
代单位购油时,不须出具其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只需汤某个人在购油单上签名即可,亦即石油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在汤某的后4次与石油公司缔结买卖合同时是有代理其单位实施此行为代理权的。
同时,在举证期限内,服务公司举不出当时汤某与石油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服务公司利益的证据。
因此,汤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实施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服务公司承担。
当然,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后,可以向表见代理人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