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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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

律制度

2.发展历程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第102号公约,即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社会保险全部

项目有9个,即医疗、疾病、失业、年老、工伤、

家庭补助、生育、伤残和遗嘱;我国早在1951

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就对养老、工伤、医疗、疾病、遗嘱、生

育等7个项目做了具体规定;1986年《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后来相关法规又为

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后,我国劳动法律

法规在全部规定的8个项目的前提下,对有关项

目进行了合并,将医疗、疾病和普通伤残合并为

医疗保险。将工伤和因公伤残、职业病合并为工

伤保险。至此,我国现行社会保险项目全部形成,

也就是我们聊天时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

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

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我国养老保险的立法概况

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

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保险条例》,(期间1953、1958年进行了两次修

改)由于两次修改后的待遇不同,加上“文革”

十年的影响,全国范围内的退休金被取消,至

到1980年初,我国才开始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改

革;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原则,基金筹集和方式、待遇标准、基

金管理等内容。此后几年间,国家陆续的出台

了多条规定来强化改革并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

保险制度。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市场化、

社会化改革仍在进行之中,养老保险制度将

逐步得到完善

2.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

主要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方面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

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制度,属养老保险中的第一层次。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亦称企业年金。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它

居于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执导、企业决策执行。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具体方法是由保险机

构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记入当地社保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不低于或不高于同期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可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

一次总付给本人。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是职工个人本身应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付或拖欠。下面,请看案例:钱某系某厂退休职工,自2003年起,该厂停发了钱某的退休金,并不予报销医疗费。厂方的理由是: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在职职工只按最低工资发

放,也不能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待企业经济效益转好后如数补发拖欠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钱某表示理解企业困难,但由于退休金是唯一生活

来源,且负担不起医疗费,要求予以照顾,补发其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但该厂仍表示拒绝,几次交涉无果,2004年2月,钱某向当地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厂补发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试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此案?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是如何看待此案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是经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就是处理本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拒付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和医疗费、侵犯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劳动纠纷案。

首先,某厂肯定是败诉的。劳动法中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保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退休、患病也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

按时足额支付。因此,某厂以经济效益不好构不成拒付退休金和医疗费的法定理由。所以,仲裁委员会判决某厂应立即向钱某支付拖欠的退休金并按

规定报销医疗费。

个人观点:透过本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律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任何单位和个人触碰它,都将受到严厉制裁。所谓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说的不是空话。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面临机遇和机会的双重挑战,尤其作为军人。我们在

缺乏1.文凭2专业知识3技术特长的不利因素下,更不可以身试法。本案在中的某厂虽然只获得了限期补偿和支付,但他的名誉必将受到严重

的损失,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一定要权衡利弊、斟酌再三。一句话,千万不要在你不冷静的时候做出任何

决定,因为那往往是错误的。

(二)失业保险,亦称待业保险。我国于99.1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

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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