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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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工会经济活动,保障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经济审查工作是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经济监督,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依法治会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勤俭节约、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济审查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应纳入工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第六条工会经济审查范围包括:(一)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二)工会资产的采购、使用和处置情况;(三)工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四)其他需要审查的经济活动。

第七条工会经济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经费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规定;(二)经费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三)经费使用是否效益最大化,是否存在浪费现象;(四)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流失、损坏等情况;(五)经济活动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审查程序和方式第八条工会经济审查程序分为定期审查和专项审查。

第九条定期审查主要包括年度审查和中期审查。

年度审查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完成,中期审查应在预算执行的中期进行。

第十条专项审查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计。

第十一条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应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工会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说明,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对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审查报告,提交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审议。

四、发现问题及处理第十四条工会经济审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应予以纠正并及时处理。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xx财经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工会、二级分工会的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与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与执行,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对校工会及其所属二级分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行使校工会内部审计职权。

第三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省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校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以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校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并同时报批和考察。

第六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名委员组成。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应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会员群众代表,其中具有审计或财务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应占三分之二。

第七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

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同。

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因故不再担任委员时,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补选。

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维护工会成员的权益,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权力和工作程序,确保经费审批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委员会组成2.1. 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一名主席负责主持工作、召集会议,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主席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工会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2.2. 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委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会工作经验,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工会经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财务理财知识;•具备较强的审查和分析能力。

2.3. 理事会代表由工会理事会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与工会理事会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3. 工作职责3.1. 主席职责•组织召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审查工作计划和议题;•主持会议,引导讨论,保证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审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签署经费审查报告和意见。

3.2. 委员职责•准时参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依据工会经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查经费使用申请材料;•对经费使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分析,提出审批建议;•参与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讨论和表决;•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3. 理事会代表职责•在工会理事会上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审批结果;•及时传达工会理事会的指示和要求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 工作程序4.1. 经费使用申请的递交与审核1.工会成员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提交申请材料;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席召集委员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审查;3.若决定召开会议审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将通知相关申请人和参会人员,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4.委员会审查会议上,委员根据申请材料和相关依据进行审核、讨论和分析,提出审批建议;5.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审批建议和委员会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经费使用申请。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财产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受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委托,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

第3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4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第5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选举程序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指定召集人主持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

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上作。

第6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财经政策,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工会会员或工会会员代表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工会会员进行有效地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工会会员代表。

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

第7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第8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1、工会经费收入、上缴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2、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3、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4、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5、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经审会工作制度

经审会工作制度

经审会⼯作制度⼯会经审会会议制度⼀、⼯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会议必须超过三分之⼆⼈数的委员出席⽅可开会。

由经审委主任主持并确定会议议题。

⼆、传达贯彻上级⼯会及其经审委和同级⼯会委员会有关会议、⽂件、决定精神。

三、讨论、研究年度⼯作计划及审计⼯作⽅案;安排、研究有关重⼤事项。

四、审查本级⼯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和上半年预算执⾏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通过经审⼯作制度、办法、经审会年度审计项⽬计划以及⼈事变动等重⼤事项,讨论通过经审会向同级⼯会委员会的年度⼯作报告;六、总结年度经审⼯作,研究部署新⼀年的经审⼯作。

七、会议实⾏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挥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经审会⼯作职责⼀、审查同级⼯会预算执⾏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保证预算编制全⾯科学合理,预算执⾏真实合规,符合⼯会⼯作需要,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领导对本级⼯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专项经费使⽤和资产管理的审查审计⼯作,包括审批计划、听取审计报告、审批审计制度、三、讨论本级⼯会经审会的⼯作总结,安排、研究有关重⼤事项。

四、向同级⼯会会员代表、⼯会全委会报告经审⼯作,请予以审议五、贯彻落实同级会员代表⼤会的要求,检查督促下级⼯会抓好落实。

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典型,完善制度,推动⼯会经审⼯作上质量、上⽔平、上台阶。

⼯会经审委员职责⼀、经费审查委员代表⼯会会员对⼯会各项经费的收⽀和财产管理进⾏审查和监督。

⼆、协助⼯会组织收好、管好、⽤好⼯会各项经费,管好⼯会财产;监督⼯会组织认真贯彻、执⾏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会的财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会的⼯作需要。

四、监督⼯会定期公布帐⽬,发挥帐务民主,实⾏财务公开。

五、经费审查⼯作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以书⾯形式通知学校⼯会委员会。

六、深⼊实际、调查研究,对⼯会经费收⼊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会财务⼯作更好地为⼯会会员服务,为⼯会建设服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检查厂工会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工会有关财务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二、审查厂工会年度预算、决算;三、审查工厂工会各项资金收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4、检查工厂工会财产及各项物品的保管、使用、台账;五、经审会发现厂工会财务工作的问题,有权提交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六、经济评审会议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上级有关文件,有计划地安排经济评审工作,经常开展经济评审工作;七、经审会要努力研究、探索工会经费、财产管理的新经验,在审查工作中出现问题时起到指导作用;探索经审工作赋予的审计职能作用和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及辐射面等;八、工会财务工作人员遇有工作调动时,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经审会委派专人负责监交;九、经济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提出的问题,逐步推进经济评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正规化,开创汽车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济审查工作组织体系的新局面一、组织机构:1。

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对工会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的组织,是工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

遭到报复。

6、经费审查人员要加强学习,按照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工会的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7.资金审核委员会应不断加强与财务部门的联系和密切配合,并与工厂审计署_____;车辆厂工会资金审核委员会保持联系对分会经费(会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分支机构经费(会费)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参照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所称对分会经费(会费)的审计监督,是指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所属的所有分会经费(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和分会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工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每年制定分公司经费(会费)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开展分公司审计工作,每年审计覆盖率不低于三分之一。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05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中国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也有权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 南。
解释方式
对于本制度的任何疑问或解释,应首先参考本制度中的具体条款和相关解释 。如果仍有疑问,应向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中国全国总工会经费审 查委员会咨询。
否健全等。
审查程序
制定审查计划
实施审查
汇总分析
出具审查报告
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详细的审查计划,包括审查的时 间、人员、内容等。
按照审查计划,对工会经费进行 逐项审查,并做好记录。
将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找 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汇总分析结果,出具详细的 审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 制度》
2023-10-25
目录
• 总则 • 组织机构 • 经费审查 • 监督与考核 • 附则
01
总则
目的与意义
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保障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推动工会的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
全国各级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
工作职责
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和监督 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工作效率
考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效率,包括审查周期、审查流程 的顺畅程度等。
服务态度
考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服务 态度,包括与成员单位的沟通情 况、解决问题的及时性等。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奖励,包括 荣誉奖励、物质奖励等。
惩罚制度
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惩罚,包括 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集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集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集团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工会法》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工会经费审查是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而建立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章制度所展开的工作,其目的在于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经审会工作的基本要求1.每年按时审查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2.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申请和支出情况并适时开展对工会固定资产的审计;3.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工作,督促工会公布财务收支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职工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制定下年度计划;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财经法规、工会财务、经审制度和经审业务知识。

5.经审会与工会同时按规定换届改选,经审会负责人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6.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工会经审会举办的业务培训,并经常向上级工会经审会提供有关信息。

第四条经审会的主要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通过对公司工会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使工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第五条工会经审的主要工作任务1.审查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对工会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3.督促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4.检查工会对职工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7.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的财产现象进行斗争。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为加强对工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一章工作任务第一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工会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事项进行下列监督;(一)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二)与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三)工会经费专用基金的提取、使用;(四)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五)工会内部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六)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和工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七)国家和市总工会规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第二条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条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第四条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的人员,建议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做好交接监督。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审查对同级工会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要求同级工会及所属单位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第八条检查凭证、账表、预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学习制度第九条经审委员会成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第十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第H"一条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审工作制度

工会经审工作制度

工会经济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经济审查工作(以下简称经审工作)是指对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经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三条工会组织应设立经济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和评价工作。

经审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经审工作主要包括: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审查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工会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经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经审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其中,工会会员代表应占委员会成员的一半以上。

第六条经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二)审查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工会财产的购置、处置、租赁、借用等情况;(三)审查工会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编制等情况;(四)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经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经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频率由工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经审工作的程序和方式第八条经审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二)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需要报请工会组织决定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四)将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告给工会组织,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经审工作应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查阅工会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二)实地察看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与工会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和访谈;(四)其他必要的方式。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总工会内部负责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机构,由总工会主席任命,根据总工会章程、决议和规定执行工作。

该委员会由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总工会主席亲自任命。

工作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总工会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包括工会会费、捐款、赞助、财产等方面。

在对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查过程中,委员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工会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查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保护会员的利益,维护总工会的形象。

工作流程1.审查申请:各级工会应在每年的年初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交年度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委员会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经费的用途、金额、审计期限等内容,同时应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2.审核流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当涵盖经费的来源、去向、使用情况等方面。

在审查的过程中,委员会可以采取实地检查、核算,并可对工会会计账簿进行审查。

3.提交审核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在审查结束后,编制审查报告,向总工会主席汇报审查情况。

报告应当包括审查的内容、审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措施等方面,同时应当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4.审议表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审查情况后,总工会主席应向委员会提出审议的议题,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表决。

在表决过程中,每位委员应当严格遵守程序,根据事实和规定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应当公示于全体委员中。

5.提出建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包括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采取措施维护会员的权益及维护总工会的形象等方面。

此外,委员会还应当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作机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总工会内部负责审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机构,应依照工会章程、决议和规定执行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1)审查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2)审查工会经费申请和支出情况,并适时开展对工会固定资产的审计;3)向职工大会报告工作,督促工会公布财务收支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4)召开年度职工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制定下年度计划;5)参加上级工会经审会举办的业务培训,并向上级工会经审会提供有关信息。

二)经审会建议权1)对工会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2)检查工会对职工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3)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4)监督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做好交接工作;5)建议给予表扬、奖励模范执行财务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

第七条工会经审的程序一)经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议,审议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工会经费申请和支出情况,以及对工会固定资产的审计等事项。

二)经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批准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工会经费申请和支出情况,以及对工会固定资产的审计等事项。

三)经审委员会审查工会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时,应当听取被审计人的意见。

四)经审委员会审查工会经费申请和支出情况时,应当对有关凭证、单据、账簿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检查资产情况。

五)经审委员会应当对审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送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备案。

对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工会按时整改。

六)经审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审查结果,接受职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经审会的考核应当以履行监督职责、审计质量、工作效率、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为主要内容。

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工会经费使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工作制度是:
第一条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条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第三条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第四条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第五条主任委员有权列席工会委员会,将工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对工会委员会在财务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反映。

第六条在经费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接受审查或故意设置障碍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给予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纪律和行为进行抗争申辩。

第七条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
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3、经审委开展审查监督工作的依据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审会制度

工会经审会制度

工会经审会制度一、工作制度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

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审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手册,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审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计拨上解情况。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审会专项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填写审查报告。

(见专项审计报告表)10、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1、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1、各级经审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1、经审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审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健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更好地履行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会议的内容
第二条讨论通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三条审查公司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条依照有关标准和办法,对公司工会开展经费审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第五条审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调整及追加追减事项。

第六条讨论有关经费审查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
第七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提出会议的日期,经过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发出会议通知。

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由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主持。

第九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向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请假。

第十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章议题的表决和决定
第十一条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后做出会议决定。

也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做出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第十三条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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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文章标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就是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得到更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的企事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依据工会章程和经审会组织通则的规定为:
1、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2、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3、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和分钱分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7、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经审会制度
一、工作制度1、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

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1、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1、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
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

5、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

市总经审办职责1、在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会经审工作的方针,承担经审会办事机构的职责,完成经费审查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2、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市审计局的指导,并对下级经审组织指导并培训经审干部。

3、定期对市总本级经费收支情况、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履行市总机关内审机构的职责。

4、对全市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拨交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5、对市总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情
况进行审查监督。

6、根据市总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对县及县以下工会主席离任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文件规定1、全总《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1985年11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2、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总《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实施细则3、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1990年11月15日全总书记处审议通过4、关于印发《开展对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的意见》的通知全总办公厅文件工厅审字(1991)14号5、苏工审[2000]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6、苏工发[2000]28号关于下发《江苏省县级工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江苏省工会企事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7、常工发(2001)第43号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省总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8、总工发[2002]23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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