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廉租房保障方式及其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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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廉租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探讨廉租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廉租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问题1. 廉租房分配不公平廉租房分配不公平是当前廉租房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廉租房的分配往往存在不公平现象。

一方面,一些廉租房被占用或私自转租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使得确实需要廉租房的人无法得到合理的保障。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廉租房分配的监管不够严格,一些富有资源的人或利益集团往往能够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廉租房资源,导致资源浪费和分配不合理。

2. 廉租房质量不稳定另一个问题是廉租房的质量不稳定。

由于经济条件和建设水平的限制,一些廉租房的设施条件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给住户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

同时,一些廉租房所在的区域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不能满足居民的需要,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3. 廉租房管理不善目前,廉租房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廉租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监管以及维修等方面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之后的廉租房管理难度加大。

此外,对于廉租房的租金和管理费用的收取、维修和保养等方面的管理也存在不完善的情况,给廉租房的正常运行带来一定困难。

完善对策1. 加强廉租房分配的监管和公正性为了解决廉租房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政府应加强对廉租房分配的监管以及审查机制。

第一,需要建立完善的廉租房申请和审核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体能够优先获得廉租房住房权益。

第二,加强对廉租房分配过程的监管,确保廉租房分配公正透明,避免非法占用和租赁。

同时,加强对廉租房使用情况的跟踪和监控,确保住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2. 提升廉租房的质量和配套服务为了解决廉租房质量不稳定的问题,政府应重视廉租房项目的建设和投入。

第一,加大廉租房项目的建设力度,提高廉租房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确保住户的生活质量。

第二,完善廉租房项目的配套服务,包括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综合幸福感。

3. 健全廉租房管理机制为了解决廉租房管理不善的问题,政府应加强廉租房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机制。

基于廉租房探索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

基于廉租房探索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

廉租 住房 的建设 规模 , 分解 到住房 用 地年 度供应 计 划 , 并 落 是很具有借 鉴意义 的 。
实 到 地 块 , 确 各 地 块 住 房 套 型 结 构 比 例 等 控 制 性 指 标 要 2 廉 租 房 的退 出所 面 临难题 明 求 。 公共租赁住 房第一次 以政 策性 住 房 的身份 出现 在 中央 ” 公 共租赁住 房和 廉租 房 都是 属 于实 物 配租 形 式 , 退 其 文 件上 。而住房 和城 乡建 设 部 等多 个 部 门联 合 发布 的《 关 出机 制是否公平 、 理 、 有 可操 作 性 , 接影 响到其 退 出 合 具 直 于加快发展公 共租赁住房 的指导意 见》 建保 ̄00 8 ( 2 1 3 7号 ) 的可 执行性 。因此 , 户一 旦 获得 了实物 配 租形 式 的公 共 , 住 又将公共 租 赁 住 房推 升 到 新 的 高 度 。虽 然 北 京 、 海 、 上 重 租赁住 房或廉租 房的租赁权 , 可能 会形 成既 得利 益 , 就 容易 庆、 津、 天 成都 、 广州 、 深圳 、 苏州 等地 都 出 台 了公 共 租赁住 产生福 利 固化 , 导致其不公 平性 。
房管理办 法 , 尚未建立公平 、 但 合理 、 可行 的退 出机 制 。
1 公 共 租赁住 房 的概念
我 国廉租房 流转性较差 、 出难 度较 大其 主要 原 因有 : 退 () 1 动态 管理难 。我 国个 人信用 体系 建设 十分 落后 , 租房 廉
目前 我 国 对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并 没 有 统 一 的 的 定 义 , 其 主 管 部 门不 能 准 确 掌 握 廉 租 房 住 户 收 入 的 变 化 。廉 租 房 住 但
《 关于促进 房地 产 市场 平稳 健 康 发展 的 通知 》 国办 发 其 二者都是 为中低收入者提供 的用 于租住 的政策 性或 保 障 ( 公 213 0 0 4号) 出: 城市人 民政府 要 在 城市 总体 规划 和 土地 性 住 房 。主 要 不 同点 在 于 租 住 人 群 的 收 人 水 平 不 同 ( 共 指 “ 利 用 总体 规 划 确 定 的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内 , 紧 编 制 2 1 租赁住房人 群相对廉租 房人群 收入水 平更 高) 租金水 平 不 抓 00 、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理论与实践分析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理论与实践分析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理论与实践分析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理论与实践分析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然而,为了确保这一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建立健全的退出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探讨其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

一、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理论基础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基于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保障性住房是为了满足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当这些群体的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当退出,以便让更需要的人获得保障。

从效率的角度出发,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只有通过合理的流转,才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同时,公共政策理论也为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提供了支持。

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保障性住房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其退出机制的设计应当符合政策的整体目标,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践意义(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长期占用,就会导致真正需要的家庭无法获得住房保障,降低了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能够让保障性住房流转起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

(二)保障公平性只有让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才能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避免出现“富人住保障房”的现象,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信任。

(三)促进社会稳定合理的退出机制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因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家庭收入和资产审核难度大准确核定保障家庭的收入和资产状况是判断其是否符合退出条件的关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家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转移资产等行为,增加了审核的难度。

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的渠道有限,也影响了审核的准确性。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尽管有相关规定要求保障家庭定期申报变动情况,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一些家庭未如实申报,也难以被及时发现。

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浅析

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浅析

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浅析一、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定义与必要性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向困难群众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住房短缺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其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适当的住房。

然而,由于政策本身和市场经济的冲突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成为了重大难题,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出租、转让、滞留等问题。

因此,为了使保障性住房政策更加公正、合理,提高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是指政府为达到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目标所采用的一种政策工具,通过该机制,政府可以灵活地控制住房用途,将保障性住房重新投放市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公平有效利用。

1. 保障性住房出售、转让、交换需要经过海口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根据《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在售出、转让、交换保障性住房前,需经过海口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对违规出售、转让、交换行为进行处罚,并收回保障性住房。

2. 资金补贴自愿退出的低收入家庭针对低收入家庭自愿放弃保障性住房的情况,海口市通过给予资金补贴来鼓励低收入家庭自愿退出保障性住房。

补贴标准一般不高于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3. 通过租赁等方式重新投放市场在确定保障性住房退出后,海口市会通过一定的租赁等方式重新投放市场,以达到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利用。

4. 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保障性住房进行重新分配当保障性住房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重新分配时,海口市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重新分配,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

通过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施,海口市成功解决了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转让、滞留等问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

同时,该机制还加强了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服务,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效率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施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目的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保障。

总之,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施,对于提高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平性、稳定性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浅谈关于廉租住房腾退的几个问题

浅谈关于廉租住房腾退的几个问题
7 为市场 机制在解 决居 民住房 问题中发挥 更大 的作 用 .
提供 条件。
二、廉租住房腾退对象
重 要组成部 分。廉租住 房制 度的建 立促进 了居民 的住 房保 障 ,但廉租住 房制度 需要进 一步完 善,廉租住 房供 应、资 金筹 集、分 配、运行 管理等 都需要进 一步完 善。这 里只就
浅谈关于 廉租住 房腾退 的几
自国务 院提 出建立廉租 住房制 度 以来 ,经过 1多 年的 O 发展 已经取得 了巨大进 展 ,目前绝大 部分城市 都建立 起了 廉租住房制 度。截至2 0 年底 ,全 国6 7 06 5 个城市 中,已经有 5 2 城 市 建 立 了 廉租 住 房 制 度 , 占城 市 总 数 的 7 .% 1个 79。 2 0 年新 出台的 廉租住 房保障 办法 重新界定 了购 买对 07 象 、户型标 准、退 出机 制等 。廉租住 房已成 为中 国住 房社
的居 民腾 退,都是 确保 廉租 住房 分配和福 利待遇 享受公 平
的必要条件。 ( )规 则合理 、运行通 畅的廉租住 房腾退 制度 ,可 二
求 的住 户提 出腾退要 求 一一住户腾 退 一一主管部 门对腾退
进行监督。 ( )腾退方式 二
发挥 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 1 提高廉租住 房资源 8 S 用 效率 ,达到租住 廉租住 房 . gU
会保 障的两 大支柱之 一, 同时也成 为中国社会 保障体 系的 3确保廉租住房享受对象的权利。 . 4保 障廉租住房分配和福利待遇享受的公 平性 。 .
5提 高社会 的福利保 障水 平。腾退 可 以让 更多符合 条 . 件 的居 民能够享受廉租住房福利。 6有 利于促进社会分配公平。 .
的住户都是符合条件的居民的目标。 2 减少政府投 入于 廉租住房 供应 的资源 ,从 而也 可减 . 轻 纳税人的负担。

浅析廉租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廉租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廉租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我国的廉租房建设作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的一大重要举措,党和政府对此十分重视。

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各地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廉租房制度的实施力度,基本形成了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专项过渡性用房为支撑的多类型、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障了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廉租房建设和管理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逐步改进和完善。

一、当前我国廉租房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廉租房政策自实施以来,经过了几年的磨合,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但是,随着制度的不断延伸,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引发了社会舆论一波又一波的激烈讨论,同时也让更多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其中,为廉租房政策的进一步实施献计献策。

然而,廉租房政策在迎来发展契机的同时,在其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的问题需亟待解决。

(一) “廉租房”建设资金不足1、资金不足, 难以发挥政策优势。

随房价的不断升高, 中低收入百姓“望房兴叹”,特别是困难户,只能表现出的是无奈和辛酸, 高房价已经成为城市人民头上沉重的三座大山之一。

而地方政府因资金问题却不堪重负, 使有限的资金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资金资源不能达到最佳配臵。

“2006年, 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13万套, 建筑面积2931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就在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

”2、资金周转引发弊端。

由于各地要建设“廉租房”,进而引发了不同的市场租赁价格,也导致了竞争中缺少了公平的杠杆。

同时,由于廉租房的价格降低,二手房市场也受到了冲击,从而又引发了市场的正常运转期,使资金的周转得不到提升,影响了市场的宏观调控。

(二) 地方政府贯彻不力1、“廉租房”定位不准。

在地方政府的落实贯彻廉租房制度的决策文件中,流露出对于廉租房变贫民窟的担忧,认为贫困人口聚集在一起,会使城市治安、环境等变得混乱,从而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

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对策

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对策
情 的住 房保 障专 项法 规 , 从法 律 层面 规定 住房 保 障 的 对 象 、 障标 准 、 障水 平 、 障 资金 的来 源 、 出机 保 保 保 退
用 体系 发达 、 人收 入档 案完 善 。而 目前 我 国在这 些 个 方 面还 相 当薄弱 , 以要 实现 个 人收 入 的全面 监 管无 所 疑是 困难 重重 。 因而 , 全面 建立 个人 收入 监管制 度 , 应
4 现 行廉 租房退 出动力 不足 、 出成效低 . 退
目前 ,我 国 的廉 租 房 退 出方 式 的特 点可 归纳 为
另外 , 国尚未颁 布有关 廉租 住房退 出环 节 的专 “ 惩 罚 、 我 轻 无激 励 ” 轻 惩 罚 ” 。“ 即廉租 房退 出过 多地 依 项法 规 。上 述相 关法规 虽涉 及到廉 租房 的退 出 问题 , 靠 惩 罚性 措施 实 现 ,但 是 政策 规 定 的惩 罚力 度 又太 但只 以列 举 的方 式规 定 了廉 租 户退 出廉租 房 保 障 的 几种情 况 , 现 实 的情 况 很 复杂 , 租 户应 该 退 出 的 而 廉 情 况远远 不止规章 中列举 的情形 。 2 缺乏 专 门的管理部 门 . 住房保 障退 出管理 的专 业性 比较强 , 涉及 到对 被 保 障人 员 的资格 审查 、 贴 资金 的测 算及 被保 障人 员 补 收入提 高后 的退 出等诸 多方 面 的问题 , 些需 要专 门 这 的管理 部 门依 法管 理 。但 是 , 目前在 廉租房 管理 过程 中缺乏这种 专 门的职能机 构 。 主要 表现在 以下三 个方 面: 一 , 出多 门, 构 设置混乱 。 第 政 机 第二 , 员配 置不 人 足。 第三 , 有健全 的廉租住 房管理 工作考 核机制 , 没 廉
3 无法有效跟 踪廉 租房家庭 收入变 动情况 .

廉租房为何“住得进去,退不出来”

廉租房为何“住得进去,退不出来”

立,家庭收入等信息尚不完备,同时保障家庭的住房档 案尚未建立,有关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住房占用套数、 房屋性质、房屋类型等信息无法查询。”董纪昌说。 “南京在房产信息化上做的是比较全的,
住户的房产信息都能查到,所以房产一般是隐瞒不了的, 就像那位邵姓女子,如果申请上了经济适用房,再申请 廉租房的时候肯定就能查到之前的房产信息,很难浑水 摸鱼。”秦玲说。秦玲所说的房产信息
不可能给房保部门的,我们也没有索要的权力,按照央 行的解释,金融和证券涉及隐私,作为银行,除了公检 法以外,没有权力给任何一个部门提供,现在就是公检 法和审计署调才给,其他人都调不到的,
所以这方面是一个缺陷。”尽管房保部门不能获取租户 的金融证券资料,但也想到了其他方面来甄别租户收入 情况。“比如租户买的车价值达到一定数值的,就不能 再来申请保障房了,我们现在暂定的是8
了120多万。“廉租房退出机制的设计一直是大家关注的 问题,很多城市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廉租房制度是政 府针对城镇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制度,但目前很多 经济条件已经得到改善,不再符合承
租条件的人,依然住着廉租房,或者把房转租出去。” 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纪昌说。在他看来, 廉租房对廉租户来说是一项流动性的社会福利,而不是 一项终身制福利,已经不符合租住条件仍
当地给她安排了一套廉租房居住,但在材料审核时发现 她已经有经济适用房了,但邵姓女子则坚持一套也不退。 “没有强制执行权,我们只得提请法院,刚开始法院也 比较为难,可后来开了庭,但两年多了
,法院判决也没下来。因为各方面考虑她毕竟是残疾, 生活又困难,谁都不愿意去强制执行。”秦玲说。据 《南京市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显示,对 最低收入和低收入无房家庭以廉租住房实物
障对象的退出、流转环节、违规违法付出的成本予以明 确。(记者 郝帅)

论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住房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中,廉租房作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我国的城市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其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的对策。

问题一:廉租房分配机制不合理廉租房分配机制的不合理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当前的廉租房分配普遍过于依赖政府行政部门,缺乏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导致资源分配不均衡。

有些低收入群体因为政府部门的不公正分配而得不到廉租房资源,而一些非低收入家庭又侵占了廉租房的资源。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廉租房分配制度的创新,引入市场化机制。

可以通过开展公开竞标和价格竞争等方式,让开发商提供更多的廉租房资源,并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同时,在廉租房申请和分配过程中,应该加强监管和公正性评估,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问题二:廉租房质量不过关廉租房质量的问题也是当前建设中的一大难题。

由于投入不足、工程质量差等原因,一些廉租房存在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供暖和供水等设施问题。

这不仅对住户的生活造成不便,还对住户的身体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解决这个问题,重点在于增加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质量过关。

政府应该加大对廉租房项目的资金支持,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工程质量。

同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廉租房的建设和验收进行全面监管。

只有在质量上保障好廉租房,才能让低收入群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问题三:廉租房管理和运营不规范廉租房的管理和运营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由于管理和运营的不规范,一些廉租房小区存在着乱停车、垃圾堆放等问题,影响了住户的生活环境。

同时,对于廉租房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导致一些低收入人群无法充分享受廉租房的便利。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廉租房的管理和运营。

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廉租房小区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和执行力度。

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浅谈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摘要本文试借香港公屋的经验,来对我国廉租房的进入与其退出机制提供一点启发。

关键词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据了解,自治区下达梧州市的2013年保障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是9237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56套、公共租赁住房6021套、经济适用住房460套、限价商品住房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另外还要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30户。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加快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9月底前实现市本级与所辖县(市)联网,12月底前实现市与自治区联网。

怎样完善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迫在眉睫。

一、问题的提出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核心内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建设为主体、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次“房改新政”中最大的亮点是中国的“廉租房”被提到了空间的高度,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这无疑为新规的执行带来了压力和动力。

但是,过去的事实告诉我们,该制度在廉租房的准入、退出机制上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本文试对香港公屋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进行分析,以期能对该机制的发展提供一点建议。

二、香港公屋对进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香港作为法制社会,在公屋的申请、编配程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享受优惠的都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居民。

公屋申请人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没有私人住宅物业,而且必须接受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的全面经济状况审查。

房委会每年检查轮候者的收入及资产限额,以确保限额配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

小议如何完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

小议如何完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
… 逢 立 合 理 的 社 会j 言用 体 系 、
建 设 部 等 九 部 门 颁 布 的 《廉 租 住 房 保 障 办 法 》, 对 可 承 租 廉 租 住 房保障的家庭 ,其经 济收入状况 的 认定 , 至 关重 要 。 但 由于 我 国社会 信 用 体 系 不 健 全 居 , 民 隐 眭收 入 无 法 确 认 , 民政 部 门在认 定 住 房 困难 家庭的经济情况 时 ,只能通 过社 区 了解 、人为估算来评定 。 由于缺乏 硬性指标和数据 ,使一 些经济状况 不属低收入标准 的家庭租住 了廉 租住房 ,这不仅影 响住房保 障工 作 的公正 性 , 也 可 能会滋 生腐败 。 为 准确认定低收入家庭 ,确保真正 困 难的家庭获得廉租住房 ,应尽快建 立 以个人 消费信贷 、 资信评估 、现 金流量等信用 制度为主 的社会信 用体系 。 通 过信用信息数据的采 集 查 、 询 等 使 , 那 些 不 属 于 低 收 入 却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 ,依法退 出
住房保 障办法 》第二 十五 条规 定 , “ 城市低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不得将
所承 租 的廉租 住房转借 、转租或者 改变用途 ”违反 此条规定 “应当按
照合同约定退 回廉租住房 。 ” 但具
体操作 时 , 因这些家庭仅靠政府提
供的救助金生活 ,无 其他经济来源
和 住 房 , 若 申 请 法 院 执 行 法 , 院 也
不便剥夺他们最基本的居住权 ,因 而 “ 按照 合 同约定退 回廉租房 ” 成
了一 纸空文 ,如果政府能够考虑物
价上 涨 因素 , 适 时调整 生活救助 金 ,稳定他们基本的生活 ,就可避
免 出现转租退房的情况 。
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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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i 一 囊 离 蕞 一。。的 鼍 金 括 准

廉租房退出机制研究以福州市廉租房退出机制为例

廉租房退出机制研究以福州市廉租房退出机制为例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NO.3,2012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253廉租房退出机制研究——以福州市廉租房退出机制为例陈佳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摘 要:廉租房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将成为妨碍我国廉租房制度健康循环发展的一大阻碍。

廉租房保障对象具有经济上弱势、身体条件不好受教育层次不高、社会地位较低等特点,因此在制定廉租房退出机制过程中应注意出现避免“因退复贫”和“逆向选择”现象,适当延长廉租房退出考评年限,注重廉租房周围区域的发展,提高廉租住户的就业能力,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廉租住户主动退出。

关键词:廉租住房;退出机制;逆向选择作者简介:陈佳婧,(1984-),女,福建福州人,助教,研究方向:房地产经济与政策,企业社会责任。

网络出版时间:2012-10-10 11:43网络出版地址:/kcms/detail/53.1133.D.20121010.1143.161.html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NO.3,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 UR NA L OF YU N NA NI N ST I TU T E OFS O CI A L I S M 254(一)经济上弱势 在社会生活中,廉租房的保障对象除了居住水平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同时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经济实力差,缺少抗风险能力。

这一人群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很多人的收入水平都徘徊在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线周围,基本都达不到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

在目前的房价水平下,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仅靠自身努力是无法改变自身居住现状的。

(二)身体条件差受教育程度低 廉租房的保障对象除了经济上的弱势之外,往往自身的身体条件也不好,受教育程度也不高。

受其身体条件和教育水平的制约,其提高自身再生产能力的可能也较低,改善自身经济收入的能力也较差,对社会救济和扶助的依赖较重,抗风险能力低。

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廉租房退出机制

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廉租房退出机制

廉 租 房 的人数 寥寥 无几 j 。在 现行 廉 租 房制 度 覆 盖 面 过 窄 的前 提 下 , 对各城市廉租住 房“ 重准入 、 轻 退 出” 问题 的研究 显 得更 为必 要 。“ 只进不 出” 现象 , 一 方 面加重 了政 府 的财 政 负担 , 另 一 方 面使 许 多本 该 享 受到 廉 租房政 策 待遇 的人 无房 可居 , 而那 些 不 再 符 合 条件 的人 却 “ 霸 占” 了社 会 资 源 , 严 重 阻碍 了我 国廉
Vo l _ 2 9 No .1
第2 9卷
第 1期
住房 保 障体 系 波
( 南 京 大 学 政 府 管 理 学 院 ,江 苏 南 京 2 1 0 0 8 9 )
[ 摘 要] 在政府构 筑的保 障房 体 系 中, 廉 租房 是 最基础 的层 次 , 但 由 于廉 租房在 制 度上 缺乏 有效 的退 出机 制, 准入制度的设计也存在缺 陷 , 再加上整 个住 房保障体 系层 次 间流转不畅 , 我 国各大城 市廉 租房普 遍存在 “ 只 进不 出” 现象。 因此。从整体 来看, 政府 需要 完善 准入 制度 , 构建动 态监管 的廉 租房退 出机 制 , 并 完善 多层次 阶
t o a d v a n c e t h e mu l t i —l e v e l h o u s i n g s e c u i r t y s y s t e m.
Ke y wo r ds : Lo w— —Re n t Ho us i ng ;W i t hd r a wa l Me c h a n i s m; Dy na mi c S up e r v i s i o n ; Ho us i n g Se c u r i t y ; S o c i a l S e c u r ・ ・ i t y ;S o c i a l Eq ui t y

关于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

关于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
( ) 惩 兼 备 的 动 力 方 式 三 奖


发展。 二 、 国廉 租房 流 转 、 出机 制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我 退
( 廉租房群体 的收入变化难 以监测 一) 廉租房退 出机制是建立在对廉租房家庭的经济条件 的严格跟踪基 础 上的 , 而这方 面 , 国还没有建立好完整的体系。尤其是 当前社会收人来 我 源多元化 的情况下 , 个人及其家庭 的收入透 明度 差 , 不确定 因素较多 , 邻 里之间也很难实现监督 。由于很难弄 清楚收入 变化状况 , 致民政和建 导 设部门在廉 租房退 出机制上对接 困难 , 形成“ 只进不 出” 的现状。 ( ) 租 房 实 物 配租 形 式为 退 出加 大 了 困难 二 廉 廉租房从来 都有“ 实物配租” 货 币补贴 ” 和“ 两种形式 , 但是在实物 分 配 中, 租金标 准明显低 于同等条件下住房租赁市场的房租水平 , 在一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住 房 租 赁市 场 的正 常 竞 争 秩 序 。 ( ) 乏 动 力机 制 , 罚 力 度 小 三 缺 惩 我国的廉租房退 出方式 的特点为“ 轻惩 罚、 无激励 ” 轻惩罚 ” 。“ 即在 强制 退出 的过 程 中主要 是采取累退 租金优 惠或 者累进缴 纳 自付 比例 租 金 。实际上 ,二者都是将惩罚的集 中点放置于 租金 , 而廉 租户 的经 济实 力本来就有限 , 对其进行罚款往往达不到制度设 计的初衷 ,因为一旦 廉 租户 由于经济困难拒缴 , 出程序必 将陷入僵 局。“ 激励 ”即对廉 租 退 无 户退 出廉租房的激励措施是空 白的。“ 奖赏 ” 目的是当低收入 家庭 的经 的 济状况发生变化时 ,出现 向上流动的倾 向时,对其在购买经 济适用房 给 予 一 定 的优 惠 政 策 , 其 进 入 住 房 保 障 的 第 二 道 网 。 使 ( 相 关 的 法律 法 规不 完善 四) 我 国 目前 尚 未 颁 布有 关 廉 租 房 退 出 环 节 的 专 项 法 规 , 有 的法 律 法 现 规效力层级相对较低 , 响力不大 , 租房退出无法可依 , 于“ 租” 影 廉 对 骗 行 为的惩罚力度也 非常有 限, 很多人钻政策的漏洞 , 的法律法规不成 体 相关 系 , 强制力弱。 且 ( 缺 乏 专 门的管 理 部 门 五) 住房保障退出的管理要求较高 的专业性 , 涉及到对人员的资格 审查 、 补贴资金的测算以及收入提高后 的退 出等诸 多方面 的问题 , 这些都需 要 专 门的管理部门依法管理 。但是 , 当前廉租房管 理过程 中缺 乏这种专 门

现阶段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阶段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各 项 其 他 项 目上 , 有甚 者 去 炒 股 , 未 改 善他 更 并
们 的住房 情况 。因此 , 币配租 方 法 的家庭 主动 货 退 出意愿 很低 , 家庭 收 入资产 信 息不 对称 情 况 在
下 , 隐藏 私人 信息 , 会 使退 出机制 难 见实效 。
3 退 出奖 励 和后 续保 障政 策不 到位 , 规 不 . 违 退 惩戒力 度小 , 使退 出正 激励 不足而 负激 励有 余 依 据 信 息经 济 原 理 , 决“ 德风 险 ” 解 道 问题 , 可 设计 一些满 ‘ 励相 容 ” 激 的制度 。 现行退 出 但 机 制 中“ 励相 容 ” 激 设计 不 完 善 , 要 表 现 为 : 主 第
计 , 待业 人 员从事 的临 时性 、 但 季节 性工 作 , 或常
年 外 出打工 收 入 具 有 隐蔽 性 、 时性 特 点 , 踪 临 跟 统 计难 度 非常 大 。关 于廉租 住 户收 入资 产信 息 ,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与住 户 存在 信 息不 对称 , 为“ 作 经 济人 ” 的廉 租 住 户 为追 求 自身 利 益最 大 化 , 隐 会 藏私 人信 息 , 从而 出现“ 向选 择 ’ 道德 风 险 ” 逆 , 和“

主动 退 出的 正 向激励 作用 甚微 。 方面 , 出 一 退
奖励
在 购 的优
奖 励
专题 : 保障房使用管理
删 R A 5 他 E LE附
有 效 , 廉 租住 房和 经济 适用 住房 要求 的支 付 能 但
律 , 其缺 乏 针 对廉 租 住 房 的专 门法 律 , 尤 与廉 租 房相 关 的法律 文件 多 为部 门规 章 、 知 、 通 办法 等 , 法律 效力层 级较 低 , 行起 来权威 性不 足 。 执 此外 , 当 前廉 租 住 房 保 障监 管 部 门涉 及 政 府 房 管 部 门 和社 区 ( 道 办) 但具 体 由谁 负责住 房和 补 贴 的 街 , 日常 监管 并不 明确 , 而导 致转 租 、 从 转借 、 自买 私

对完善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的思考

对完善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的思考

对完善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的思考[摘要]廉租房退出机制是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有限的廉租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持续利用的前提。

文章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收入资产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退出鼓励与后续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廉租房;退出机制;对策廉租房政策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体现救助功能的一部分,其救助对象是城镇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的群体,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该群体保障所动用的公共资源必须充分利用。

而任何一个家庭的家庭收入、经济状况是动态变化的,对于已经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如果其家庭情况不再符合廉租房准入的标准,就应该退出将公共资源留给更有需要的家庭。

因此,只有对廉租住户进行有效的审查,让收入或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廉租住户通过一定渠道或方式退出,才能保证有限的廉租资源起到最大的保障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和完善廉租房退出机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层级高、细致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完善的社会法制体系是退出机制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我国关于廉租房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长期缺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立法层级较低。

现阶段与廉租房相关的法律文件多为部门规章、通知、办法等,尚未出台一部真正意义上有关廉租房的法律,法律效力层级低,权威性不足,在廉租住户发生拒退或者转租等违规行为后,管理部门难以诉诸法律强制执行。

第二,细化程度不够。

目前有关廉租房的法律文件大多内容比较笼统,很多制度规定细化程度不足,例如对违规行为的界定不够细致,相应处理程序和实施措施也不够具体等,使得退出机制在执行上缺乏操作性。

第三,惩罚力度过轻。

目前我国对于违规廉租住户的责任处理主要是退还或补交租金补贴、退出廉租房或者取消廉租户资格,再严重的也只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样一方面违规成本过低对违规住户起不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违规转租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诱使部分住户铤而走险骗租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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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廉租房保障方式及其退出机制
【摘要】廉租房保障是当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

多年的实践显示,实物配租方式和货币补贴方式各有利弊,如何合理利用这两种保障方式,提高廉租房保障的效果,如何完善廉租房实物配租的退出机制,本文对此进行了有关探讨。

【关键词】廉租房;住房保障体系
【Abstract】Low-rent housing guarantee is currently China’s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an important part, at present, a form of guarantee of China’s low-rent housing mainly monetary subsidies and Shiwupeizu way. Years of practice show that Shiwupeizu method and currency subsidies to its own way to the pros and cons, how the rational use of these two methods of support, to improve low-rent housing guarantee results, how to improve low-rent housing Shiwupeizu the exit mechanism, this paper carried out on this explored.
【Key words】Low-cost housing;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廉租房保障是当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08年底,全国尚有74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急需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2009—2011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三年规划》),力争从2009年起到2011年,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这747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

目前,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

多年的实践显示,实物配租方式和货币补贴方式各有利弊,如何合理利用这两种保障方式,提高廉租房保障的效果,如何完善廉租房实物配租的退出机制,本文对此进行了有关探讨。

一、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利弊
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相比实物配租而言,货币补贴操作简便,易于退出,政府更可以节省大量实物建设需要投入的土地和资金。

但是,在社会可供租赁的房源有限的情况下,有限的补贴很难租到合适的房子;另外,一部分家庭由于家庭困难,拿了补贴并没有用于租房,而用在家庭的基本开销上,住房困难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补贴资金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随着廉租房保障面从低保家庭
向低收入家庭不断扩大,市场能提供的合适房源越来越紧张。

相比之下,实物配租因其稳定、选择面大、房屋条件和物业服务较好,受到低收入家庭的欢迎。

实物配租的另一个特点是可以有力地拉动内需。

相比货币补贴,实物建设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可以扩大内需,保障增长,促进就业。

去年底,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位列国务院提出的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十项措施之首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三年规划》,我国今后3年将再新增廉租住房51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91万户。

据估算,整个保障性安居工程每年需要投资千亿元以上,同时可以拉动上下游数倍的投资,并可创造几十万个就业机会。

二、未来廉租房保障的发展方向
比较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补贴方式的利弊,笔者认为实物租赁将会成为未来廉租房保障的发展方向。

《三年规划》中也指出:今后廉租房保障将通过新建、购置和改造等方式筹集房源,同时继续实施租赁补贴制度,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由此可见,实物配租方式将成为未来廉租房保障的主要方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未来廉租房保障方式可以融合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优点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纯实物配租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适用于社会可供租赁的房源有限,政府廉租房房源比较充裕或政府正在通过新建、购置和改造等方式增加房源的城市,纯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低收入家庭。

实物配租应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2、纯货币补贴方式,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

该方式适用于社会可供租赁的房源比较充裕的城市,适合于对租住房屋的地段、环境有较高要求的低收入家庭;
3、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适用于政府廉租房房源和社会可供租赁的房源均比较充裕的城市,承租户不论选择何种房源,全部按市场租金交房租,政府则根据家庭收入水平不同,分别给与不同比例的补贴,收入越低,补贴越高。

三、完善实物配租退出机制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款规定,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由于目前实物配租尚在起步探索阶段,各地尚未建立完善的实物配租退出机制,因此,随着各地开始大规模的实物廉租房建设,在不久的将来,实物廉租房退出难题,将会成为约束廉租房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要建立和完善实物廉租房退出机制,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制定廉租房退出标准,建立廉租房动态管理系统,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家庭经济、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动态复核,符合廉租房退出标准的必须退出保障范围。

2、为使有限的房源满足真正需要的家庭,允许廉租房管理部门使用“租金杠杆”调节需求,对经审查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在一定期限内逐步调高租金,甚至高于市场租金,直至退出廉租房;
3、对采取以上措施仍不退出廉租房或者拒不缴纳租金的家庭,可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4、强化房屋租赁合同管理,通过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退出条件。

并在合同中对以上清退方式和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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