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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要约和承诺的知识点梳理

合同法要约和承诺的知识点梳理

合同法要约和承诺的知识点梳理一、知识概述《合同法中的要约和承诺》①基本定义:- 要约呢,简单说就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发出一个很明确的信号,表示我想跟你订立合同,而且这个信号里得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像东西卖给你多少钱、是什么东西之类的。

比如说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想卖给你,我告诉你这电脑啥配置,卖你3000块钱,这就是要约。

- 承诺就是收到要约的那个人说行,我同意,就像你听了我说电脑的事儿,回我说好,3000块钱我买了,这就是承诺。

②重要程度:- 在合同法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就好比盖房子的砖头,没有要约和承诺,合同这个大楼就建不起来。

很多合同的订立都是从要约开始,到承诺结束,确定了合同到底成不成立。

③前置知识:- 得大概知道合同是干啥的,就是双方或者多方约定一些权利义务的事儿。

另外要知道一些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就是说你得能承担订立合同的责任,像小孩订立的合同可能就不算数,因为缺乏足够的能力。

④应用价值:- 在生活里可太有用了。

买东西卖东西、租房子签合同,到处都用得上。

比如说你想租个房子,房东跟你说这个房子一个月1500,压一付三。

这就是要约,你说行,就成了承诺,合同就订立了。

商业活动里更是离不开,公司之间签合作协议啥的。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法里关于合同订立这块的核心内容。

往上关联着合同的成立生效等更大的概念,往下涵盖各种具体合同类型订立时这两个元素的体现。

②关联知识:- 跟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都有关系。

就拿履行来说,如果合同订立的时候要约和承诺都不清晰,履行的时候就容易扯皮。

比如承诺时没有明确交货时间,到了履行环节双方就会为啥时候交货吵个不停。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在于有时候要约和承诺的界限比较模糊。

关键点是要确定是不是一个明确要订立合同的表示,有没有包含关键条款。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里挺重要的。

考查方式经常是给个案例,让你判断是否存在要约和承诺,合同有没有成立。

像给一个网络竞拍的场景,问竞拍成功那一下算不算是承诺之类的。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1. 合同成立的条件,这可太重要啦!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去看电影,你们达成了这个约定,电影之约就成立了呀。

比如你说:“我们明天下午去看电影吧”,朋友说:“好呀”,这就类似合同成立了。

2. 合同的效力问题,得搞清楚啊!想象一下,如果一份合同没效力,那不就跟没签一样嘛。

比如你签了一份合同买房子,要是合同没效力,那房子还能是你的吗?
3.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这可不能马虎哟!就像你答应别人的事没做到,是不是得承担后果呀。

好比你租了房子说好不破坏东西,结果搞坏了,那肯定得赔偿呀。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这也得明白呀!就好像你本来计划去爬山,结果天气变了,那你就得改变计划或者取消呀。

比如合同里双方协商好了一些条件,后来情况变了要修改,那得按规矩来呀。

5. 格式条款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呢!这就像是有的规则写得很隐晦,一不小心就掉进坑里啦。

比如说有的合同里有一些小字眼很难发现,但可能对你不利呢。

6. 合同的履行,这是必须做到的呀!就跟你答应给别人带东西,就得真的带去一样。

比如签订了供货合同,那肯定得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呀!
我觉得合同法的这些知识点真的超级重要,大家一定要好好记住啊,不然在生活中遇到合同问题可能就会吃亏呢!。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设立的自治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以下是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确定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接受和合同的生效。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接受是合同的第二步,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关系的正式建立。

3.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5.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包括履行完毕、协商一致、解除、
撤销等方式,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关系的结束。

以上是合同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
竭诚为您服务。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明确当事人的
身份和权利义务,清晰描述合同标的和内容,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形式。

2.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必
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详细规定
合同的成立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当事人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约定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权利,以及变更
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4.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
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
责任。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规定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合同法的重点知识,在合同范本撰写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重点

合同法重点

一、要约和要约邀清(一)概念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例如: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科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椅品房开友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埔正,开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若即便未载入商品房实台问,亦应当视为台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约和要约邀清的区别1、定性不同要约为“意思表示”,要约中包含了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冒:要约邀请为“表示”,当事人不受拘束。

2、效力不同要约到达樊要约人后生效,要约不得撤回也不得随施撤要约这济可以任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3、目的不同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不以订立合同为主要目 B 的。

4、内容不同(核心区分点)要约包含合同主条款,5、根据交易习惯区分如询问商品价格,要约邀请不包含。

仝般认定为要约邀请。

二、承诺(一)概念也称接受,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构成要件1)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原则上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3)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4)必须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5)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①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②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原则上构成承诺,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

【例外】a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b要约记经表明不得作任何变更6)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间的,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原则上应即时承诺,但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例:甲乙吃饭的时候,甲对乙说这个手机5000元卖给你,你看怎样,乙左顾而言,到分手时一直没有作出回应,,三天以后,乙给甲发短信。

表示同意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手机,未置可否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a合理的在途时间 b合理的考虑时间 c合理的到达时间(三)承诺期限的起算1、对话万式要约﹣对方了解要约内容时生效2、非对话方要约1)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篇1甲方(学习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学习目的甲方希望通过学习,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提高合同意识和法律素养。

乙方同意提供相关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帮助甲方达到学习目的。

二、学习内容1. 合同法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及法律地位等。

2. 合同订立:包括要约与承诺、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等。

3.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效力范围等。

4.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履行抗辩等。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包括协议变更、法定变更、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

6.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类型、赔偿损失的原则等。

7. 合同法的适用:包括合同法的适用规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学习方式1. 乙方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案例、法律条文等。

2. 双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交流讨论,解答疑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进行学习。

四、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学习期限为______个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习期限内,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支持,甲方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并按时完成任务。

2. 甲方应遵守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学习进度,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乙方应按时提供学习资料,并对学习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救并继续学习。

2.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完整的学习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

3. 如因乙方提供的学习资料存在错误或缺陷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依法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当事人:指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2. 合同的目的: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追求的权益目标。

3. 合同的内容: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但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否能够实现。

根据《合同法》,合同经过合法订立后,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约束力: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可以生效即使不能马上履行。

3. 合同的无效性: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般来讲,合同的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4. 合同的解除:当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

2. 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时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3. 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的地点。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点可以是任何地方。

4. 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

可以是货币支付、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 请求赔偿:当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完整版)合同法学习重点

(完整版)合同法学习重点

附件2《合同法》学习重点一、合同概述1.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和关于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监护,收养等不适用合同法)2.合同的特征(最好先答定义点出主体,行为和目的特征)⑴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由两个意思表示构成合同⑵合同是相互交换的承诺,合同是交易的基本形式⑶合同是最有效率的竞争机制,是最可行的合作形式⑷合同以个人自由为前提,同时又是自由与放任的分界线。

3.近现代合同法的比较由抽象人格向具体人格转变(每个人虽然有区别,但是在法律看来都是抽象的自然人,法律对所有人做平等对待;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对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对待,如劳动者和消费者,市场经济两极分化,对弱者进行保护)由合同自由向合同合理转变(法律对一些合同进行规定,如人生伤害免责条款无效)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个人责任向社会责任转变(通过保险,将个人责任向社会责任转化,如一个旅客运输合同,如果出现意外造成伤害,本应由承运方赔付,但是由于有保险,就将这种责任分散了)总结:这种变化并不是彻底的改变,现代合同法仍然以抽象人格,合同自由,个人责任为主,但是和近代相比,渗透了具体人格,合同合理,社会责任。

二、合同的订立1.要约:概念、要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两个要件:⑴内容具体明确:要约的内容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使相对人一经承诺即可成立合同,尤其重要的是要约人应是特定人,相对人原则上应当是特定的。

⑵要有一经对方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法效意思)2.承诺:概念、要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件:⑴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⑵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⑶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⑷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规定3.要约与承诺的特殊形式或说合同订立的特殊形式:交错要约:双方同时发出同一个内容的要约,视为合同成立意思实现:用实际行为推测意思(租期一年,期满后依然在交租收租,视为合同继续)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商业广告,招标说明书,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双方的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并指明是法人还是自然人。

2.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身份,即双方的法律地位。

权利是指一方可享有的法定或约定的权益;义务是指一方应该履行的法定或约定的责任。

履行方式指达成协议之后应当通过何种具体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协议的履行时间和限期;违约责任是双方违反协议后应当承担的责任。

3.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应当遵守的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如房租的支付、维修责任等。

5.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避免在合同的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

6.其他条款
根据合同内容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合同中添加其他条款。

如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细节问题。

总体而言,合同应当遵循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达到合同效力的目的,避免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和纠纷。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指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生成、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目的和合同效力。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准备、商议、表示和接受四个步骤。

具体而言,合同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准备,并在商议过程中确定合同内容及其约束效力,最后通过表示和接受达成共识。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绝对效力指合同对第三人的产生效力。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以物品、行为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履行方式,而履行期限可以是约定的期限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确定。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赔偿责任和履行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也取决于违约的情况和合同约定。

6.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就违反法律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无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而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一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

7.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约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条款。

8. 合同的特殊制度:合同法中还包括一些特殊的合同制度,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特殊的法律效果。

以上是合同法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以及无效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特点和种类:1、概念:合同也称为契约或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特征:(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①平等主体;②两个以上主体(区别于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单方意志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如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行为,赠予行为)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得以成立的。

(2)合同的基本内容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且具有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的协议;①当事人在缔约是自愿的,不是受强制而为的行为;②内心意思和外在表示有一致性;(4)合同须有合法性、确定性内容、可履行性有履行的可能性。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有基于其意志的自由,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非法干预。

2、平等、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经法律规定的程序签订才能成立,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当事人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具体过程,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

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一项要约,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

但发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因为要约的目的是为了有人回应要约,人有承诺、订立合同,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人,他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要约必须经过相对人的承诺才能订立合同。

因此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对于不特人作出的如广告、公告、价目表这些不是要约要约邀请。

它们的目的是希望看到的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另:要约一经接受合同即成立)(3)要约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合同法考点整理

合同法考点整理

1. 法定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民法通则》第84条)2. 学理定义:债是指特定主体之间得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或:债是指特定主体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性质:(一)发生于特定主体之间。

(二)内容为特别结合关系。

(三)有存续期限。

债的要素:(一)主体:特定的债权人、债务人(二)客体1.性质之争(1)给付说(2)权利说。

2.类型(1)转移所有权(2)转移使用权(3)提供劳务(4)完成工作成果(三)内容(权能)①给付请求权②给付受领权③保持力④债权保护请求权⑤处分权能。

2债的发生原因一、合同。

二、缔约过失:一方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导致合同不成立、不生效、被撤销、不被追认从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过失行为。

三、单方允诺: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行为。

典型:1.偿债允诺2.遗赠3.悬赏广告四、侵权行为:不法侵害他人绝对权的行为。

五、无因管理: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实务。

六、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有损害。

七、其他3连带之债的法律效力连带之债:债的一方主体为存在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

效力:1. 对外关系(1)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偿还全部债务,被请求人不得拒绝。

(2)某一债务人偿还了全部或部分债务之后,全体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或该部分债务均归于消灭。

2. 对内关系(1)某一债务人偿还了全部或部分债务之后,取得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2)追偿权的行使受到两项限制:①追偿权人所履行的债务额应已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

②对某被追偿人的追偿份额不应超出其所应当承担的份额。

4合同法的原则:适用于合同法特定领域乃至全部领域的准则合同法具体原则:适用于合同法特定领域的准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完全赔偿原则。

完整合同法学习重点

完整合同法学习重点

完整合同法学习重点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合同法需要掌握一系列的重点知识,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产生、变更或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3、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了名称和规则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无名合同则是法律未明确规定名称和规则的合同,其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和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如买卖合同。

单务合同则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如保管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才能成立,如建设工程合同。

不要式合同则对形式没有特别要求。

三、合同的订立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通常,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2024年最全司法考试合同法重点笔记

2024年最全司法考试合同法重点笔记

最新最全司法考试合同法重点笔记第一章合同的基本理论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合同是一种协议,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具有协商一致的基础;•合同是为了产生、变更或者消除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形式多样的,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3. 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意愿,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意思表示;•客体;•客体的合法性;•客体的数量等于书面约定或者口头约定的数量。

2. 合同的订立•客观要件的订立;•费用和合同履行规定的订立;•合同形式的规定。

3. 合同成立的时限和地点合同的成立时限和地点应当经过当事人约定,若没有明确约定,可以根据常规结论来确认。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和解除1. 合同效力的原则合同效力的原则是按照合同的法律约定,确保合同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

2. 合同效力的时间合同效力的时间是从合同达成的时间开始,到合同履行完毕或者解除合同为止。

3.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当事人共同协商,并且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合同履行的方式合同履行的方式可以是履行义务、免除义务、代替履行义务等。

3. 合同履行中的损害赔偿当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时,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效力消失1. 合同效力消失的原因合同效力消失的原因包括履行完毕、解除合同、因为某种情况对合同效力的确认、法律规定等。

2. 合同效力消失的时间和方式合同效力消失的时间和方式要遵守合同法律规定,确保消失的方式和时间得到充分有效保障。

第六章合同的附则1.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当合同出现漏洞时,可以通过补充和修改合同的方式来解决。

2. 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并且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2024年合同法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合同法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合同法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A.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B.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C. 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D.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答案:C2.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可撤销合同?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C.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D. 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答案:D3.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合同的履行原则?A. 实际履行原则B. 适当履行原则C. 诚信履行原则D. 公平履行原则答案:D4.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违约责任?A. 履行不能B. 履行迟延C. 履行不当D. 合同未成立答案:D5.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合同严守原则答案:D二、判断题1. 合同成立必须满足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四个要件。

()答案:√2. 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答案:√3.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公平履行原则。

()答案:√4. 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

()答案:√5.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严守原则。

()答案:×三、简答题1. 请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案: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 请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答案: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3. 请简述合同的履行原则。

答案: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公平履行原则。

4. 请简述违约责任的情形。

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

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1.3 合同的法律效力2. 合同的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形式2.3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3. 合同的履行3.1 履行主体与履行期限3.2 履行地点与履行方式3.3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4.3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5. 合同的转让与终止5.1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5.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5.3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6. 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6.3 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处理7. 合同纠纷的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诉讼解决8.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8.1 国际合同的适用8.2 涉外合同的适用8.3 国内合同的适用9. 合同法的修订与解释9.1 合同法的修订历程9.2 合同法的解释主体9.3 合同法的适用解释10. 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定10.1 强制性规定的概念与判断10.2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10.3 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例外11. 合同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11.1 合同法与民法典的关系11.2 合同法与担保法的关系11.3 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12. 合同法中的风险负担12.1 风险负担的原则12.2 风险负担的转移12.3 风险负担的特殊情形13. 合同法中的利益冲突13.1 利益冲突的概念与判断13.2 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13.3 利益冲突的法律后果14. 合同法中的隐私保护14.1 隐私保护的原则与范围14.2 违反隐私保护的法律后果14.3 隐私保护的适用例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合同法承诺的知识点梳理

合同法承诺的知识点梳理

合同法承诺的知识点梳理一、知识概述《合同法承诺》①基本定义:简单来说,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打个比方,就像你去买东西,卖家说这个东西10元卖给你(这是要约),你说行,那你这个说行的行为就是承诺。

只有有了承诺,合同双方的意思才达成一致呢。

②重要程度:在合同法里那可非常重要啊。

它就像是连接合同双方意愿的桥梁,如果没有有效的承诺,合同可能都成立不了。

③前置知识:得先知道什么是要约。

要约就是一方想和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得内容具体确定,像价格、数量这些得明确。

还得知道一些基本的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知识。

④应用价值:在各种商业活动、日常买卖租赁等事务里经常用到。

比如说租房的时候,房东说租金一个月1500,你答应了,这就是承诺在起作用,这样租赁合同就成立了部分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承诺属于合同法里合同订立这一块儿的重要知识点。

②关联知识:和要约关系密切,没有要约就没有承诺一说了。

还和合同的成立、生效也有关联,因为有效的承诺通常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环节。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难度中等。

有时候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有效承诺比较复杂。

比如沉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被视为承诺,但具体判定很难。

- 关键点:一个是承诺得由受要约人发出,就像那个买东西的例子,得是买东西的人回应卖家才算承诺;另一个要点就是承诺内容要和要约内容一致,如果卖家说10元卖东西,你说8元,那就不是承诺了,而是新的要约。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挺重要的。

经常会考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的撤回这些点。

- 考查方式:可能出案例分析,给个情景问承诺是否有效;或者出简答题,让解释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准确含义: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一种正面回应,说明他同意以要约里的条件来订立合同。

别把它和要约搞混了,要约是提条件的出方,承诺是接受条件的那一方做的事儿。

举个我自己遇到的事儿,我爸爸曾经想出车他的一个旧车,在朋友圈上说老款捷达车1万5就卖(这是要约),他朋友回消息说行,我要了(这就是承诺)。

合同法的重点内容

合同法的重点内容

合同法的重点内容
1. 嘿,你知道吗?合同成立可是合同法的超级重点啊!就好比你和朋友商量好一起去旅游,你答应了,他也答应了,这合同就算成立啦!比如说你跟装修公司谈好装修房子,双方都点头了,那合同不就成立了嘛!
2. 哇塞,合同的效力也很关键呀!有效的合同那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哟!就像一个坚固的堡垒,能保护双方的权益。

比如你租房子签了有效的合同,那你就能安心住,不用担心被赶啦!
3. 嘿呀,合同的履行可不能马虎!这就如同你答应了给朋友带礼物,那就得做到呀!像公司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这就是在履行合同呀!
4. 天哪,违约责任可重要了!要是违约了那可得承担后果呀!这就好像你和别人约好了看电影却放鸽子,是要被埋怨的呀!比如说你不按时付房租,那可能就得承担违约金啦!
5. 诶哟喂,合同的变更也得注意呀!不能随随便便就改啦!好比你原来计划去爬山,突然改成去海边,那不得跟一起的人商量好呀!比如合同里的交货时间要改,那得双方同意才行呢!
6. 呀,合同的转让也蛮特别呢!就像接力赛中把接力棒交给别人一样。

比如说你把你的店铺转让给别人,那合同的权利义务也跟着转让啦!
7. 哇,合同的解除也得搞清楚呀!有些情况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哟!就像一段路走不下去了,那得换条路呀!比如一方严重违约了,那另一方可能就有权解除合同啦!
8. 嘿,合同的保全也不能忘呀!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呢!好比给珍贵的东西加个保护罩。

像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这就是在进行保全啦!总之,合同法的这些重点内容可得好好掌握,不然吃亏的可能就是你哟!。

合同法的知识点

合同法的知识点

合同法的知识点
1. 嘿,你知道吗?合同一旦签订可就有大作用啦!就好比你跟朋友约定一起做一件事,这就是一种口头合同呀。

比如说,你答应帮朋友搬家,朋友也答应请你吃饭,这要是反悔了可不行哦!所以合同法就是来保障这些约定的呀。

2. 哇哦,合同法里还有关于合同有效性的规定呢!就像盖房子得有牢固的地基一样。

想象一下,如果你和别人签了一份合同,结果发现对方是骗你的,那合同法就会站出来说“不行”!比如买东西时商家承诺的和实际不符,这就违反合同法啦。

3. 嘿呀,合同的变更也不是随随便便的呢!就如同你原本计划去公园玩,后来突然想改去看电影,那也得大家都同意呀。

比如租房的时候想增加一些设备,那得和房东商量好并写进合同里呀。

4. 哎呀呀,违反合同法可是有后果的哟!这就好像你做错了事得接受惩罚一样。

要是有人不遵守合同约定,就得承担责任。

像那种收了钱不办事的,不就得被追究嘛!
5. 你看,合同法对我们多重要呀!它就像是我们在合同世界里的保护神。

就说工作签合同吧,如果公司不按合同来,我们就能用合同法保护自己呀,对不对?
6. 哇塞,所以说呀,一定要了解合同法呀!它可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而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呢。

就像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平常又重要呀。

我觉得每个人都得好好重视合同法,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呢!。

完整合同法学习重点

完整合同法学习重点

完整合同法学习重点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

无论是购买一件商品、租赁一处房屋,还是达成一项合作,合同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合同法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完整合同法的学习重点。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首先,要明确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需要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3、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学习合同成立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而自始无效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其归于无效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等。

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时效力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关键环节。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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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二)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达一致。

(三)合同存在于创立法律关系、变更已有的法律关系。

终止已有的法律关系的阶段。

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要约(一)概念在许多场合又称为发价、发盘。

《合同法》第14条第1款定义: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条件第14条第2款:(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失效《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的撤回:生效后,承诺前《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六)要约邀请1、含义:又称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的常见表现形式寄送的价物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二、承诺(一)概念: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条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三)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知道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四)撤回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五)内容1、对承诺内容的要求镜像规则: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承诺不得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

(1)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非实质性变更除上述之外的变更①在承诺中提出了要约人法定义务②在承诺中增加了说明性条款③承诺在授权范围内对要约做了修改。

成立和生效的关系①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②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③行政法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依照其规定④实践性合同须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生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因表见代理、表见代表订立的合同一、因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一)表见代理的含义指代理人之代理虽无代理权,但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可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被代理须对此负责的一种无权代理。

(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三)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1.因授权不明产生的表见代理2.因授权表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而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合同,其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无效的事由:(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一)概念和种类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见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可取消其效力的合同。

种类: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④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涉他合同的履行一、概说:包括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二、向第三人履行(一)含义是指第三人受债权人安排接受债务人履行,即第三人代为受领(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与合同授权转让的受让人不同)(二)未向第三人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的责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第三人履行(一)含义:指第三人代合同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即代为清偿[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与合同授权转让的受让人不同](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的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以前,有权拒绝先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成立要件1、同一个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对方未履行债务(包括履行不符合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方未履行的,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成立条件:1、同一个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后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包括履行不符合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所针对的情形:不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代位权指的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而对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一种权利。

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是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2、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被告是次债务人)3、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司法裁判方式撤销权是指因债权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以维护债权人责任财产的一种权利。

合同转让的含义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又叫合同主体的变更。

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移、概括转让。

对侵权转让的限制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通知及撤销通知的禁止1、侵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但应通知债务人。

2、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1、抗辩权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

2、抵销权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务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债务转移条件: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

抗辩权的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从债务的转移:新的债务人应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终止原因:(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务免除(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其他情形合同后义务合同终止后,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定解除也称单方解除,当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法定事由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的效力(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1、债务人通知债权人2、提存视为与履行具有相同效力3、风险、收益及费用承担(二)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提存人有无取回权问题上](三)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1.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2.提存机关有妥善保管提存物的义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二者之一。

违约责任的形式一、实际履行(一)含义: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二)实际履行的适用当事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不能履行(2)事实上不能履行(3)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4)履行费用过高(5)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违约金合同当事人预定的,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应给付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违约金的调整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可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调整违约金。

3、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4、“过分高于损失”,指违约金超过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定金责任指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1、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1、现实交付2、观念交付①简易交付②指示交付③占有改定(二)交付辅助单证的义务(三)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四)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五)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六)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及所有权保留(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动产:交付转移。

不动产: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转移。

(二)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在买受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出卖人有取回标的物的权利。

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风险发生的时间1、风险一般发生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2、风险可以发生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或之后风险负担的基本原则交付前的风险,出卖人承担。

交付之后的风险,买受人承担。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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