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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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及细则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及细则

关于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的通知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0号)、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需严格控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一、临床医师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使用前应采集相关病原学标本进行送检。

二、医院实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制度,临床需要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邀请相关专业专家会诊,经会诊同意后需按照要求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于病历中,一份交住院药房作为取药凭证)。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经抗菌药物培训考核合格后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

五、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必须要有用药依据,仅限于1天用量。

并在病程记录中进行用药分析,且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七、各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时,每月按照要求填写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并于每月5号之前上报至药学部临床药学室。

八、临床药学室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并进行分析点评,将点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九、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会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及细菌耐药结果分析定期调整并公示。

附件:1、**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资质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单5、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附件1:**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门、急诊药房不供应。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文件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文件

南山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分类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青霉素普通青霉素类青霉素V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阿莫西林阿洛西林氨苄西林替卡西林磺苄西林广谱青霉素类哌拉西林美洛西林羧苄西林对酶稳定的青霉素苯唑西林氟氯西林类氯唑西林阿莫西林/ 克拉维酸氨苄西林/ 舒巴坦美洛西林西林/ 舒青霉素类复方制剂巴坦(β- 内酰胺酶抑哌拉西林/ 他唑巴制剂)坦替卡西林/ 克拉维酸β- 内酰胺酶抑制剂*舒巴坦头孢氨苄头孢硫脒第一代头孢菌素类(五水)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羟氨苄头孢西酮第二代头孢呋辛(酯)头孢丙烯头孢菌素类头孢克洛头孢替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吡肟头孢噻肟头孢克肟第三、四代头孢他啶头孢菌素类头孢地尼头孢唑肟头孢泊肟酯头孢菌素复方制剂(β- 内酰胺酶抑头孢哌酮/ 舒巴坦制剂)分类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头霉素类头孢美唑头孢西丁头孢米诺其他β内酰胺类拉氧头孢氨曲南法罗培南(口服)美罗培南碳青霉烯碳类亚胺培南/ 西司他丁厄他培南复方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磺胺类和甲氧苄啶磺胺嘧啶联磺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红霉素阿奇霉素(注射)阿奇霉素(口服)大环内酯类琥乙红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林可酰胺类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依替米星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奈替米星异帕米星大观霉素四环素类四环素米诺环素*替加环素多西环素氯霉素类氯霉素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吡哌酸万古霉素糖肽类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多粘菌素类粘菌素(口服)*粘菌素(注射)*多粘菌素 B硝基咪唑衍生物甲硝唑奥硝唑替硝唑左旋奥硝唑硝基呋喃衍生物呋喃妥因呋喃唑酮其它抗菌药物磷霉素利福平夫西地酸分类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利福昔明*利奈唑胺利福霉素*达托霉素制霉菌素氟康唑(注射)两性霉素B(含脂质剂)氟康唑(口服)伏立康唑(口服)*伏立康唑(注射)抗真菌药氟胞嘧啶伊曲康唑(口服液)*伊曲康唑(注射)伊曲康唑(口服胶囊)*泊沙康唑(口服液)*卡泊芬净特比萘芬*米卡芬净注:1.本目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局部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3.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综合医院使用。

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与分级管理ppt

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与分级管理ppt
2、清洁—污染手术:上呼吸道、消化道、泌 尿生殖等手术或开放性骨折。须预防用药
3、污染手术: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溢出 或开放创伤易引起污染。则须预防用药。
外科预防用药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术后切口感染:一般为金黄色葡萄球菌。 手术部位:如结肠、直肠、尿路,一般为大肠埃希 菌)感染 给药方法:清洁手术应在术前0.5-2小时给药或麻 醉前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 (>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 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 总的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 小时。手术时间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 药一次即可。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 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3-4天。即 (72-96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妥善 处理。
但是,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伤寒、 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感染、结核 病等需要较长疗程治疗,以防止疾病的 复发。
首先必须确定引起感染的致病菌,一 旦确定致病菌,选用可能覆盖致病菌 的敏感的广谱抗生素。同时,取相应 分泌物作药敏试验,再根据培养结果 改用窄谱抗生素。
1、无指征的预防用药; 2、无指征的治疗用药; 3、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 选择错误; 4、给药途经、给药次数及疗 程不合理等。
一、给药间隔时间: 取决于药 物的半衰期、以及杀菌作用是 否有浓度依赖性。除药效学外, 给药间隔还要考虑药物的副作 用与血药浓度的关系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如青霉素 类和第一、二、三代头孢菌素类 等。建议缩短给药间隔,尽量保 持足够的血药浓度,超过MIC (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 以达 到杀菌的目的。
头孢吡肟注射剂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庆大霉素缓释控释剂 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保护医疗资源及人民群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的
管理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核机制,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
审查,并建立有效的档案记录。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执行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遵循临床指南和规范。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抗菌药
物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教育,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
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药物监测,掌握患者的用药情况,及时
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加强对抗菌
药物使用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信息系统,实现抗菌药物使用数
据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信用机制,对违反抗菌药物使用
规定的医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的合作,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
用情况的核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对于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护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当按照程序进
行讨论和审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完整资料).doc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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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目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局部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综合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可启动临床采购程序;
4.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最新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症的重要药物之一,然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能会引发抗药性问题。

2017年,卫生部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保护公众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7年最新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根据患者情况合理选用。

2.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抗菌药物。

3.加强监测和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提高管理水平。

三、抗菌药物使用范围根据临床需要,医师可以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但应该根据患者的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药物选择。

四、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优先考虑使用敏感细菌对抗菌药物。

2.合理选择抗菌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3.避免不合理使用广谱抗生素。

4.对于特殊感染病情,需依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及专家意见指导用药。

五、抗菌药物管理1.加强抗菌药物申报审批,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反馈。

2.对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监测,发现滥用和不当使用情况及时制止。

3.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结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的出台,为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抗药性问题的发生,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保护公众健康。

医务人员和患者应该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是哪一年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是哪一年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是哪一年的
抗菌药物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过度或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进而影响治疗效果。

为了合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我国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对应的最新版。

最新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于2017年发布,是针对我国目前医疗实践情况和抗菌药物使用现状进行了细化和更新的管理规范。

该办法明确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使用评估的方法、抗菌药物应急使用原则等内容。

根据最新版办法的规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循医学指南或专家共识,明确病原学诊断、药物敏感性检测结果,避免过度和滥用抗菌药物。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抗菌药物应急使用,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应当依据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报告,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此外,最新版的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管和指导。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总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是我国医疗卫生系统持续优化和提升的体现,通过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降低细菌耐药风险,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7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7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7年版一、引言随着人口增长和全球化的进程,细菌感染问题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抗菌药物作为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手段,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然而,由于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等原因,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保护抗菌药物的疗效,保护人民的健康,2017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在此提出。

二、指导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坚持“适应症使用”。

抗菌药物仅在细菌感染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

对于病毒性感染、真菌感染以及不确定病原体的情况,应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2.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细菌药物敏感性进行选择。

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应尽可能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确保选用敏感的抗菌药物。

如果没有实验室条件,应根据临床经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选择。

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剂量。

遵照抗菌药物的使用说明,按照科学合理的剂量进行使用,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在治疗初期,应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确保药物的疗效。

4.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要注意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价。

定期进行临床疗效的观察,根据疗效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更换其他抗菌药物。

5.应遵循多学科综合治疗的原则。

抗菌药物应作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结合手术、支持治疗和其他治疗方法,以达到更好的疗效。

6.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和培训。

医务工作者应接受规范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了解抗菌药物应用原则和合理用药的方法。

同时,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知,减少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的情况。

7.加强抗菌药物的监管和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抗菌药物的档案管理和使用审查,防止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的发生。

三、结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并与其他治疗方法相结合,以提高疗效。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减少耐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公众健康的基础。

只有通过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监管和管理,才能实现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护抗菌药物的疗效,维护公众的健康。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制度

XX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级原则第二条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一)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三)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附件1),并定期调整、更新.第三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第三条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药物,但需报医务科备案。

第四条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第五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主治以上医师签名.第六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批准。

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一)感染病情严重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保证安全、有效、经济临床用药,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制度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病例,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耒茯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茯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禾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第四条临床医帅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病理生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四)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并尽可能的选用医保、农保报销范围内的药物。

第五条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一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属于什么类别药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属于什么类别药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属于什么类别药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发布于2017年,是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的法规。

这项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应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药物耐药性问题,保护公共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根据药物的生物学作用机制、临床应用特点和药物分类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类别,以便更好地指导药物的使用与管理。

抗菌药物根据其主要作用机制和化学结构以及对病原微生物的不同抗菌谱分为多个类别,如β-内酰胺类抗生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糖肽类抗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等。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抗菌药物类别的划分主要依据药物的化学结构和生物学活性,以及其在治疗感染病原微生物中的特定作用机制和特点。

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中,抗菌药物被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各类别药物具有不同的药理学特点和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例如,广谱抗生素适用于多种病原体感染,但易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狭谱抗生素适用于特定的病原体感染,减少细菌耐药性风险;抗真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真菌感染等。

正确分类和使用抗菌药物不仅可以更有效地治疗感染病症,还能减少药物的副作用和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将抗菌药物根据其化学结构、生物学活性和临床应用特点划分为不同类别,以指导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中正确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降低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的风险,保障公众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2017.1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2017.11)
较长疗程----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
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B 组链球菌咽炎和扁桃 体炎、侵袭性真菌病、结核病等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2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给药途径
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 射给药:
①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 ; ②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吸收功能障碍等) ③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 ④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 膜炎等); ⑤感染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者等);
原则上不需预防用药的手术
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股沟疝修补术、关节镜检查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术、颅
骨肿物切除术、经血管途径的介入诊断手术
体表肿物切除术、鞘膜积液切除术、睾丸固定术、赘生指切除术、肌性斜颈治疗术、
淋巴管瘤切除术
子宫及附件良性肿物切除术、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附件切除术、
卵巢畸胎瘤剥除术、卵巢囊肿剥除术、子宫肌瘤剥除术(除外截石位手术和经阴道 手术)
腮腺良性肿物切除术、鳃裂囊肿摘除术、颈部神经鞘瘤摘除术、面颈部脂肪瘤切除
术(未涉及口、鼻腔及唾液腺)、颈动脉体瘤摘除术、下颌下腺良性肿物切除术等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首选:一二代头孢(注:头霉素非二代头孢)
(一)非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人类对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滥用,导致抗菌药物耐药性在世界范围内愈发严重。

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降低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率,各大医院纷纷出台了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程序和方法,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耐药性的风险。

二、背景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其过度使用和滥用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医疗难题。

抗生素耐药性的产生是由于抗生素的滥用、不合理使用和误用等因素导致的。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降低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率,各大医院纷纷出台了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三、管理制度内容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我院制定了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指标(1)仅在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显示抗生素敏感时,方可使用抗菌药物。

(2)对于无法确定致病菌种类的患者,应尽量避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3)对于有过敏史的患者,应特别注意使用抗菌药物。

2、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审批程序(1)医生应提供患者详细的病历记录,并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因。

(2)药师进行审查,确定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性。

(3)院感科医生审核确认,方可使用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监测(1)抗菌药物使用应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并定期进行监测。

(2)对于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要进行耐药性监测。

(3)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4、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培训(1)医院应定期开展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培训。

(2)医生和药师应定期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

5、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1)医院应定期开展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活动。

(2)向患者和家属宣传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制度实施效果评估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我院的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减少了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提高了治疗效果。

碳青霉烯类替加环素类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替加环素类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一、目的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

二、依据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和《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督导工作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三、适用范围临床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需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

四、职责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和替加环素等抗菌药物的使用碳青霉烯类和替加环素等抗菌药物的使用条件和程序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 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和替加环素等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碳青霉烯类和替加环素等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和替加环素等抗菌药物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和替加环素等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一、引言随着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已经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保护患者免受抗菌药物的不良影响,卫生部于2017年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

二、临床应用管理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按照临床诊断和治疗指南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滥用。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和药敏结果选择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2.适当选择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考虑到药物的疗效、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因素。

3.合理用药剂量和疗程–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使用抗菌药物,避免过量或过短的使用。

三、临床应用管理措施1.开展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对存在感染疑似病例的患者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指导抗菌药物的选择。

2.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建立临床用药信息系统,及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发现滥用或不当使用情况及时纠正。

3.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化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

4.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并实施符合规范的临床路径,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流程。

四、临床应用管理效果评价根据2017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以达到合理、规范、科学的抗菌药物应用目的。

五、结论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和临床医护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理念贯穿于临床实践之中,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

以上是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介绍和总结,希望相关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够重视并遵守这一重要管理规定,共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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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1、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3、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会诊单入病例保存。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内科、外科、产科、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5、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6、临床医师要根据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
物送检率不低于80%。

7、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季度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检查,对不合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干预。

8、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等,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实施专档管理。

各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时,要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有关信息。

药械科定时收集,汇总医院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并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细菌耐药。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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