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知识产权资产会计核算与管理研究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SS18-A-11 知识产权会计及信息披露研究
内蒙古大学
SS18-A-12 SS18-A-13 SS18-A-14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及政策研究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实践研究
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所有制改革的动力 机制及其政策选择研究
我国加入 UPOV1991 年文本的利弊分析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 研究中心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 室发展中心 浙江省舟山市科学技术信息研 究所 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 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 划研究所(中国农科院农业知 识产权研究中心)
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专利分析
微生物资源专利分析
深海半潜式钻井平台专利分 析 图像识别技术专利分析研究 智慧城市领域专利分析 空间机器人技术专利分析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 京中心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贵州派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北京华创智道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浙江海洋大学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舟山固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 津中心 浙江大学 北京佰腾聚智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 北中心 新疆智库丝路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有 限公司) 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 新疆丝路言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药产业价值链专利战略推进项目
知识产权维权记录
2018年未实际发生维权,培训模拟填表:广东某厂侵犯我方外观
维权性质
□专利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专利被侵权□商标侵权□商标被侵权□其他
一、维权情况简介
我方广东经销商反馈信息,广东某厂侵犯我方外观设计,经过律师协助取证,的确侵犯了我方的有效专利权。
二、知识产权损失额度估算
我方与该商场尚未形成供销合作。经过律师协助调查取证,广东某厂与某商场签订了1年的供货协议,自合同生效日至今大约销售了3件,按照我方该款羊毛衫的实际售价5000元每件作为依据,我方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5万元。
三、处理方式
经过评审小组分析,目前侵权标的额较小,不适合起诉。销售部负责与该商场联系,提供我方产品资料,争取到供货合同。必要时由律师拟定《律师函》配合销售部门达成与商场的合作推进。
四、处理结果
经销售部与商场磋商,达成供货协议!
维权负责人/日期:
知识产权部负责人手写签字
批准/日期:总经理手写签字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项目通知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项目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宁知〔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项目通知宁知〔2018〕71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知识产权(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的通知》(宁委办发〔2018〕1号)的指示精神,结合省2018年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点(苏知发〔2018〕78号)通知要求,我局将启动2018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在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2017年度以前在境内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且于2017年度获得胜诉(获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或达成具有实质意义和解协议,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的,和解协议内容满足对企业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未来发展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积极意义的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的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对国内有知识产权纠纷并获得胜诉或达成具有实质意义和解协议的专利权人给予实际维权费用50%,最高给予补助20万元;对涉外有知识产权纠纷并获得胜诉或达成具有实质意义和解协议的专利权人给予实际维权费用50%,最高给予补助50万。
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书》(维权援助)(见附件2)。
(二)申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7•【文号】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经局批准,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6月7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价指标及权重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一)专利质量(25%)。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并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知办函协字[2018]436号【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8.07.04【实施日期】2018.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并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7号,下称《通知》)要求,经机构申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综合考虑各机构前期工作基础、纠纷处理能力、预期目标可行性、工作方案细化程度等,确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9家机构开展能力建设工作(名单见附件),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
请按照《通知》要求,将本地区入选机构纳入能力建设工作范围,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期间,要加强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衔接机制。
加大投入,统筹资源配置,建立统一的培训制度,构建本地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专家库。
加强与维权援助、社会监督、规范化市场培育等工作的融合,促进资源共享和工作衔接。
积极指导相关机构落实能力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业务重点方向,拓展工作空间,提升办案能力,切实解决一批知识产权纠纷。
要做好数据的规范化统计,定期统计更新案件数量和人员等信息,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名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7月4日附件: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市创建市评定和复核等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市创建市评定和复核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7.27•【文号】国知办函管字〔2018〕520号•【施行日期】2018.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市创建市评定和复核等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国知办函管字〔2016〕864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我局将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市创建市评定和复核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城市评定(一)申报资格满足《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直辖市所辖的区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1.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城市,根据试点城市工作要求,结合城市工作实际,确定试点工作特色主题,制定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3年期),经城市政府原则同意后报省局。
2.考察推荐。
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依据试点城市申报条件和申报城市提交的有关材料,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对于拟推荐的城市,省局要组织专家对试点特色主题、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进行论证,指导城市进行修改完善。
3.由省局对省(区、市)内有关申请统一提出申报。
(三)申报材料1.省局推荐函,包括对城市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结论以及推荐意见等。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待结题项目名单公布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待结题项目名单公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9.08.15•【字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2018年度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待结题项目名单公布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相关管理办法,我局将于8月底召开2018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会议,现将本次评审会议拟结题项目名单公布,并做如下说明:1、本次结题会议拟结题项目为2018年度批准的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及2017年度获准延期的项目(见附件名单)。
2、请完整提供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报告》及其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报告》完整版、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3、结题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
电子版发邮箱******************。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园路南区综合楼919房间(450003)。
联系人:张晓燕,0371-********。
报送材料不完整的不予结项。
4、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度获准延期的项目必须在本次结题评审会议上予以结题,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者及承担单位,将按《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018年度批准的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结题的,须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交。
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当前研究任务前,不得申报后续年度研究项目。
附件:1、2017年准延期结题项目名单2、2018年度拟结题项目名单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8月15日附件22018年度待结题项目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5.17•【文号】国知办函协字〔2018〕270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实施2018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的任务措施,推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工程,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机制,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提高知识产权竞争力,2018年我局将继续实施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2018年,拟选择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度高、知识产权评议基础好、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的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示范工程。
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形成一批精品项目。
承担单位围绕国家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才引进、企业知识产权资源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构建等,组织一类典型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并从评议项目中遴选一批精品项目。
(二)推动健全评议制度。
依托项目进一步梳理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体系中的短板和瓶颈,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制度和实施机制、拓宽工作渠道,提高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推广评议工作指南。
依托项目实施,推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推动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实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升分析评议质量,探索知识产权评议服务标准化。
(四)培育服务人才和机构。
依托项目实施,培育带动一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和高端人才,带动知识产权评议服务的专业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公示公告
【导语】根据201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公务员⼯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姚情情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拟录⽤公务员,杜晓欣等96⼈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拟录⽤参公单位⼯作⼈员,⼩编现予以公⽰。
公⽰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映。
公⽰时间:2018年5⽉23⽇-5⽉29⽇(5个⼯作⽇) 监督电话: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城路6号 邮政编码:100088序号招考职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作经历1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三处项⽬官员姚情情⼥137111781524研究⽣(硕⼠)四川⼤学2014.07-2017.03江苏科技⼤学2机关纪委办公室⼯作⼈员杜晓欣⼥137148010716⼤学本科中⼭⼤学2012.12-⾄今⼴东省中⼭市南头镇农业和农村⼯作局3政府采购⼯作⼈员曹梦露⼥137111550904⼤学本科北京联合⼤学2016.09.-⾄今北师⼤未来教育⾼精尖创新中⼼4政府采购⼯作⼈员周祎赟⼥137137511606⼤学本科武汉理⼯⼤学2016.09-⾄今⼭东省威海市⽂登区泽头镇⼈民政府5财务⼯作⼈员葛安琪⼥137111525303⼤学本科⼭东财经⼤学2017.07-⾄今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6财务⼯作⼈员侯欣⾬⼥137139011803研究⽣(硕⼠)浙江⼤学7财务⼯作⼈员张芮⼥137139041705⼤学本科⼭东财经⼤学2016.07-⾄今中国银⾏⼭东省潍坊市分⾏8财务⼯作⼈员马靖航男137115121320⼤学本科⼭西⼤同⼤学9办公室⾏政⼯作⼈员崔乐⼥137137270623⼤学本科中国⼈民⼤学10法规处⼯作⼈员马⽂婷⼥137111752203研究⽣(硕⼠)中国⼈民⼤学11法规处⼯作⼈员卢雅瑜⼥137111340306研究⽣(硕⼠)中国政法⼤学12法律⼿续审查员刘艳⼥137111630129研究⽣(硕⼠)布鲁克林法学院13法律⼿续审查员戴婕⼥137111603607研究⽣(硕⼠)北京邮电⼤学14传输机械处审查员闫美⾠⼥137111621013研究⽣(硕⼠)北京航空航天⼤学15传输机械处审查员张淼⼥137170042711研究⽣(硕⼠)北京印刷学院16电梯⼯程处审查员葛鹏男137132295516研究⽣(硕⼠)河海⼤学2016.08-2018.02江苏连云港港⼝股份有限公司17电梯⼯程处审查员邱⽂英男137137654630研究⽣(硕⼠)长春理⼯⼤学2015.05-2017.0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18动⼒处审查员王逸维男137132047729研究⽣(硕⼠)南京航空航天⼤学19风⼒机械处审查员肖冬根男137132201228研究⽣(硕⼠)哈尔滨⼯业⼤学2016.07-⾄今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风⼒机械处审查员耿⽂倩⼥137111761423研究⽣(硕⼠)西安交通⼤学2016.10-2017.07新华电⼒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1切削加⼯处审查员梁振民男137137652010研究⽣(硕⼠)湖南⼤学2017.07-⾄今中国⼯商银⾏⼭东省分⾏菏泽成武⽀⾏22元器件⼆处审查员刘枫⼥137112091623研究⽣(硕⼠)南开⼤学23电⼒⼀处审查员吕炘宇男137131170203研究⽣(硕⼠)上海⼤学24电⼒⼀处审查员邓⼀⾠男137137300928研究⽣(硕⼠)谢菲尔德⼤学25计算机⼆处审查员刘⼦⽂男137111790710研究⽣(硕⼠)中国科学院⼤学26计算机⼆处审查员李丹锦男137111500204研究⽣(硕⼠)北京⼯业⼤学27存储器件处审查员王宏飞男137111771304研究⽣(博⼠)美国俄亥俄州⽴⼤学2018.02-⾄今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8存储器件处审查员张蓉男137111510919研究⽣(硕⼠)中国传媒⼤学29计算机五处审查员⾼宇峰男137111781408研究⽣(硕⼠)北⽅⼯业⼤学30计算机五处审查员刘梦飞⼥137111620502研究⽣(硕⼠)⾸都师范⼤学31商业数据处理系统处审查员李振寰⼥137111571108研究⽣(硕⼠)北京交通⼤学32商业数据处理系统处审查员⿅天然⼥137132202507研究⽣(硕⼠)江南⼤学研究⽣2017.07-⾄今中国33元器件⼀处审查员崔鲁娜⼥137141230414(博⼠)北京邮电⼤学⼈民解放军第五七⼀五⼯⼚34半导体⼀处审查员丁宁⼥137111601001研究⽣(博⼠)(硕博连读)中国科学院⼤学35络⼆处、络三处、交换系统处审查员张颖⼥137111371626研究⽣(硕⼠)北京邮电⼤学2016.06-⾄今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6络⼆处、络三处、交换系统处审查员彭真⼥137111760527研究⽣(硕⼠)西安电⼦科技⼤学2016.05-⾄今成都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7络⼆处、络三处、交换系统处审查员蔡⽂慧⼥137121910122研究⽣(硕⼠)⼤连海事⼤学38络⼆处、络三处、交换系统处审查员杨静雅⼥137152013024研究⽣(硕⼠)北京理⼯⼤学2017.07-⾄今贵州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39⽆线⼆处审查员张⽂君⼥137137061206研究⽣(硕⼠)⼭东科技⼤学40⽣物处审查员梁亚茹⼥137111590323研究⽣(博⼠)清华⼤学41⽣物处审查员。
南通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doc
南通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五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局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二)按规定公开本局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知识产权补助办法》的通知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知识产权补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1•【字号】浏政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知识产权补助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1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浏阳市知识产权补助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1日浏阳市知识产权补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和管理,促推市域科技创新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专利条例》《长沙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知识产权补助专项。
第二章补助范围第三条补助范围:发明专利授权补助;PCT授权补助;专利密集型企业补助;专利维权补助;贯标补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专利布局及预警分析补助。
第四条各园区参照本办法对本园区内企业(个人)自行实施补助。
第三章补助申请程序第五条申请补助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本市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本市居民,且专利申请人用于申请专利的通讯地址在本市。
(二)申请补助的专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权属明确。
(三)申请补助应自专利申请或授权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六条补助标准(一)发明专利授权按2500元/件标准补助。
(二)申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利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在国外完成国家(地区)公布或正式获得授权的,每件补助1万元(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地区公布或授权的只补助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7.20•【文号】国知办函办字〔2018〕503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18〕5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立项名单印发,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对应项目的合同书,一式六份,均需原件,各项内容填写须完整准确,其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等须与立项名单中的内容一致,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有归口管理单位的,也应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请将填写完成的合同书于2018年7月23日前寄至我局对应项目的联系人,合同电子件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联系人:王浚丞尹鹏电话:010—62084614 010—6208520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邮编:100088邮箱:*****************.cn(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联系人:孙琨马欢电话:010—62086193 010—6208605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1号楼2019邮编:100088邮箱:**************.cn(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联系人:宁峻涛武伟电话:010—62083854 18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00088邮箱:****************.cn三、请各课题组根据合同书约定,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保障好研究进度和质量。
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这份名单旨在表彰一年来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激励更多的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荣获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的企业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
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成绩突出,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起到了表率作用。
具体来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年共申请专利4040件,位居全球首位。
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效维护了平台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
腾讯公司在游戏、影视等领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维护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此外,其他获奖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也各有亮点,共同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企业在享受到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应自觉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提升自身创新能力。
总之,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的发布,既是对获奖企业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全国广大企业的激励和鞭策。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松原市分中心的批复-吉科发产业〔2018〕43号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松原市分中心的批复
正文:
----------------------------------------------------------------------------------------------------------------------------------------------------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松原市分中心的批复
吉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建立中国(吉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松原市分中心的请示》(吉知维报[2018]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中国(吉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松原市分中心。
二、中国(吉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松原市分中心建立后,人员由当地知识产权部门管理,业务工作归吉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指导。
三、分中心应在年底前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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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9.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做出更大贡献。
2019年3月6日附件: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附件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工作总结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市知识产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积极服务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与水平,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实现了新提升。
2018年,全市申请专利9.9万件,授权专利5.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3.8%和31.2%;有效专利16.9万件,同比增长16.7%,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达3.2万件,同比增长12.1%;拥有专利的企业超过1.3万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6件,净增2.3件,居全国第六位;提交商标注册申请6.4万件,核准注册商标4.1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9.6万件;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额达41亿元,同比增长61.6%;调处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1件,查处527起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启动建设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发挥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协调功能,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一是深入推动知识产权顶层政策落实。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豫知函〔2018〕73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
豫知函〔2018〕73号
各有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豫知〔2013〕103号)和《关于开展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考核的通知》(豫知函〔2018〕68号)要求,前期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评审工作。
经考核评审,确定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6家培训基地为考核优秀单位,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平顶山教育学院等3家培训基地为考核合格单位。
具体考核结果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优秀单位
2.2018年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单位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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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8年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的通知-津知发审字〔2018〕4号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8年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的通知正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8年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的通知津知发审字〔2018〕4号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天津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根据《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津知发规字〔2016〕7号)相关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对2018年专利资助领取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具体领取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一)专利授权补贴1.补贴范围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本市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专利权利人,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第一权利人地址在天津市辖区内。
2.补贴标准(1)一般补贴标准发明专利授权补贴:1000元/件。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补贴:200元/件。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补贴:200元/件。
(2)专利密集产品补贴标准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围绕核心产品(技术)实施专利布局形成专利密集产品,企事业单位围绕一个或者多个品(技术)布局,每个产品(技术)专利,获得5件以上(含5件)专利授权的,每项专利的补贴标准:发明专利授权补贴:1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补贴5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补贴:400元/件。
说明:如果5件及以上授权专利是分批次领取的,需要列明前5件专利名细及资助差额。
其中:前5件中的实用新型补贴差额为300元,外观设计补贴差额为200元。
3.提交材料(1)《天津市专利资助请求书》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见附件2,可从天津知识产权网 下载)。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关于公示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名单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关于公示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8.21•【文号】知协函〔2018〕144号•【施行日期】2018.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公示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名单的通知知协函〔2018〕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27号)要求,经过机构自主申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委及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联盟成员单位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审核和量化评价,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初步遴选出第二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18家和第五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30家。
现将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30号前将书面意见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行业战略处,并提供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邮箱信息。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1日-8月28日联系人:保护协调司齐明媛联系电话:************传真:************邮箱:*************************.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100088附件:1.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公示名单2.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公示名单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2018年8月21日。
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最新版】目录1.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的背景和意义2.公示名单中的企业及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成就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正文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近日公布,旨在表彰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将对这些企业的主要成就进行简要介绍,并探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
公示名单中的企业涵盖了多个行业领域,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例如,华为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了大量的专利,不仅在 5G 通信技术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同时也为全球通信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创新技术。
另外,阿里巴巴集团通过强大的电商平台,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便利。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能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核心竞争力,还能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面对国际竞争格局的变化,我国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为权利人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未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将继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等。
总之,2018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公示名单的公布,展示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