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八起做伪证典型案例
(2013)深宝法刑初字第1670号案件打击报复全过程
(2013)深宝法刑初字第1670号案件打击报复全过程打击报复全过程之一:中外网肖斌发了微博称有两人手执富创集团还我妈妈标语游行,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人事部骗石龙警务室找到中外网肖斌开展继续教育,中外网肖斌按深圳公安监察处通用标准发了授权书和报价表,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刘英娥修改了软件文档印章并下载给了法人代表刘曼莉,刘曼莉与职工不合便到官田派出所报警,官田派出所罗海含着眼泪把中外网肖斌送进了看守所,检察员姚霞以没有资格证为由批准逮捕了中外网肖斌,法官阮志明以诈骗未遂罪审理承认侵犯知识产权,中外网肖斌取保候审出来法院又通知检察员姚霞仍坚持伪造印章罪成立,中外网肖斌声称法院拖延办案时间不是自已打印的,法院同意赔偿中外网肖斌就申报了国家认证。
二次开庭中外网肖斌拒绝出庭并通过网页设计师认证属国家品牌国际标准,法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外网肖斌以佛教文化和反分裂国家法发文声称原告刘曼莉、民警罗海、检察员姚霞、法官阮志明破坏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检察员罗剑宜宣布姚霞已认罪!打击报复全过程之二:绵阳市芦溪镇邓小丽过生日得罪了二姐夫李军,邓小丽丈夫肖军声称谁看得起吸毒人员李军,李军不服叫表弟朱家宾抢了肖军摩托车又打了个半死,邓小丽报了警救命恩人成了目击证人,目击证人的女儿又是王辉的学生要求用政法教育方式解决,目击证人的女儿在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打工叫中外网肖斌发信息说,一千人死完了怎么办,等中外网肖斌公布了消息就骗深圳市富创橡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台商刘曼莉诬告中外网肖斌,中外网肖斌一出来打邓小丽丈夫肖军的电话,结果是邓小丽二姐和李军接电话,李军又打邓小丽电话,邓小丽受到恐吓出了车祸,中外网肖斌的父亲肖庆金又打了肖斌电话,第二天就得了肺气肿,春节肖庆金又打肖斌电话,中外网肖斌的母亲吴贵琼说,有票子叫回去,叫肖军放大声点找到邓小丽了,民警通知台商刘曼莉告肖军敲诈勒索,第二天肖军就宣布肖庆金安埋了。
案例分享:盗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深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分享:盗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深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7月10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破获了一起重大冒用公民身份虚假登记企业的案件,现场查获了涉嫌虚假登记的营业执照55份、涉嫌非法倒卖的居民身份证14张,以及大量的银行卡、网银盾、数字证书、公章、房屋租赁凭证、股权转让协议和巨额增值税发票等,现场9人全部被公安部门带走。
现场掌握的大量涉嫌违法作案证据快递小哥来举报名下忽然多了26家公司?!今年5月份,深圳一90后快递小哥向市场稽查局举报称,其在今年3月份遗失了身份证,后立即报警挂失并补办;然而,一个半月后,从未经商的他发现自己名下突然有了26家公司,且分布在深圳不同区域,他分别在这些企业中担任了股东、法人等职务。
一下有了26家公司我是该笑还是该哭?!深入调查,幕后老板浮出水面接到举报后,市场稽查局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对举报人所述26家企业的调查,执法人员锁定了嫌疑人赵某。
经过紧密部署,市场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于7月7日晚上9点在龙华某城中村将赵某抓捕归案。
随后在赵某家中搜出了身份证、数字证书等证据,其中部分证据指向罗湖某工业区一栋厂房一楼。
清点违法证据确认违法证据经联合询问,赵某承认,上述26个企业均是她经手办理的,同时供述了幕后老板的大致位置。
7月8日,在对赵某供述的大致位置进行暗中走访后,市场稽查局办案人员立即与公安部门商议抓捕计划。
经过3天的深入追查,在罗湖、盐田等几个城中村对幕后老板布控后,执法人员最终于7月10日16:30在位于罗湖某地铁口的涉案窝点内抓获犯罪嫌疑人。
你以为你有3个地址就能逃过追捕?图样图森破!嫌疑人均为90后,作案手法专业本案全部嫌疑人均为90后,部分人员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背景,且反侦察意识极强,违法活动链条长、内部组织架构层级多,所有业务均通过隐蔽方式进行对接,前期调查证据指向的5个地址均为虚假,实际经营藏身于某居民楼9楼,办案人员在执法现场还搜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判定与预防》等专业教材。
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
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0•【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01刘某干假冒注册商标罪、黄某燕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裁判要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代表社会公众,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时,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
被告人在全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稳健”商标的知名度,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将“稳健医疗”、“winner”两个注册商标使用于细菌过滤效率远低于医用口罩标准的口罩,同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择一重罪,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被告人的行为既构成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又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民事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案情介绍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稳健医疗”、“winner”的权利人,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口罩。
2020年2月13日,被告人刘某干联系被告人黄某燕,要求购买印有“稳健医疗”、“winner”注册商标标识的口罩包装袋。
黄某燕随后按刘某干提供的样品订制并实际交付24600个假冒的“稳健医疗”品牌的包装袋。
2020年3月8日,刘某干从李某湘处购买46000个无任何标识的一般防护口罩,装入假冒“稳健”包装袋中并进行封口,对外销售牟利。
2020年3月12日,公安民警将刘某干抓获,并缴获已封装完毕的假冒“稳健医疗”口罩10960个、印有“稳健医疗”、“winner”标识的口罩外包装袋15400个、封口机器一台。
经核实,2020年3月期间,刘某干通过微信销售假冒的“稳健医疗”医用口罩一万余个,销售金额合计37215元。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近日,公安部公布了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这些案件涉及各行各业,包括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等等,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公安部通过公布这些案件,旨在教育社会公众,提醒大家警惕这些非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一下这十起典型案件。
案件一:山东某公司涉嫌使用假印章伪造合同、协议等文件,骗取贷款,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
该公司使用伪造的印章,制作了大量虚假的合同、协议等文件,以此骗取银行的贷款。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下,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案件二:河南某单位涉嫌使用伪造的公文,冒充政府部门发布通知,欺骗企业。
该单位为了谋取私利,制作了一批假冒的政府公文,冒充政府部门发布通知。
这些假公文对企业进行了欺骗,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三:广东某经营者涉嫌使用伪造的证件,进行非法活动。
该经营者使用伪造的证件,在经营过程中进行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经营者涉嫌多次使用伪造的证件行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公司在工程项目中使用了假印章伪造了多份合同,骗取了数百万元的项目资金。
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下,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五:安徽某集团公司涉嫌使用伪造的公文,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该集团公司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制作了一批伪造的公文,进行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已被依法拘留。
该企业使用伪造的证件,在市场上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下,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被依法拘留。
案件八:江苏某企业利用假印章,制作了一批虚假合同,骗取贷款。
案件九:浙江某人以假公文为借口,进行非法活动,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该人使用假公文为借口,在市场上进行非法活动,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骗术揭秘
骗术揭秘谎称删网传打架视频骗企业老总三万元扮演官员:龙岗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某受骗者:深圳市丽德宝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松涉骗金额:3万元程某涛被法院认定的第一单诈骗事实发生在2012年12月14日。
程某涛冒充龙岗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某,打电话给深圳市丽德宝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松,谎称可以帮忙删除网上流传的其朋友和人打架的视频,但是需要费用3万元。
程某涛还给朱某松发送了一条短信,要朱某松把钱款存入指定账户。
朱老板接到短信后,当天就让朋友把3万元存入到了指定的账户中。
冒充纪委副书记诈骗调查对象扮演官员:盐田区纪委副书记刘某受骗者: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主任王卓勇涉骗金额:2万元2013年10月,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指,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主任王卓勇(副处级)无视中央“六项禁令”,网帖指出王卓勇的“四宗罪”:利用职权冒领政府钱财、超标准宴请公务人员、公款请客送礼、上班时间利用公款公车高档娱乐消费。
此外,该网友在举报帖中列出数张面值均为1万元左右的发票联作为证据。
这一网帖引起当地纪检部门以及媒体的关注。
2013年10月底,盐田区发布消息称,盐田区委对此高度重视,经区有关部门初步核查后研究决定,停止王卓勇行政职务,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同年11月6日,盐田区宣布对王卓勇立案调查不久,程某涛冒充盐田区纪委副书记刘某,打电话给王卓勇,称接待任务重,要王卓勇为其报销招待费2万元。
王卓勇竟也信以为真,叫妻子转账给程某涛指定的建行账户,王卓勇的妻子则称没有建行账户,叫朋友张某当天进行了转账。
紧盯新闻热点行骗当事人扮演官员:深圳市城管局一名叶姓副局长受骗者:绿发公司创始人黄国祥涉骗金额:2万元2013年7、8月份,南方都市报曾连续多天报道部九窝受纳场乱象,报道中披露该地一块3万平方米的土地被以1元钱/年的价格转给一家官司缠身,且有行贿前科的绿发公司。
报道中还披露了创始人黄国祥的姓名。
紧盯着新闻热点的程某涛,在2013年8月23日,冒充深圳市城管局一名叶姓副局长,给黄国祥打电话,声称需要2万元请记者吃饭封口。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近日,公安部公布了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了假印章、假公文和假证件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了社会安全和经济秩序。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十大典型案件。
案件一:某公司非法行为该公司为了错报利润、逃避纳税,采取了以非法手段获取印章和公文的方式,使得其所做出的行为合法化,进而实施欺诈活动。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该公司负责人最终被依法判刑。
案件二:某银行存款盗窃案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身份证明和银行印章等手段,成功盗窃了某名往年公积金账户的存款。
在被发现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了调查,并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案件三:某企业贪污案某企业中,一名负责人利用手中的印章假公文等手段,成功贪污了大量公司资金,并将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上。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最终将该负责人绳之以法。
案件四: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诈骗案一名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伪造印章和公文等手段,对购房者进行欺骗,造成了巨额资金损失。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一步步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
案件五:某学历证书造假案某机构为了牟利,通过伪造印章和公文等手段,制作了大量的虚假学历证书。
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后集中力量开展调查,最终将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一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印章和公文等手段,制造了大量假机动车行驶证,并以此进行非法经营和违法行驶。
公安机关得知后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案件七:某机构招生欺诈案案件九:某个人假冒公职人员案某个人冒充公职人员以审批文件为名,伪造公文和印章进行虚假交易欺诈。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将该嫌疑人查获归案,并追回了被骗资金。
案件十:某设备采购中标案一家企业通过伪造印章和公文等手段,将竞争对手排除在设备采购的中标名单之外。
公安机关调查案件后,将该企业负责人逮捕归案,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这些典型案件的公布,再次提醒了我们要警惕假印章、假公文和假证件等非法行为的存在。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近日,公安部公布了针对“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件。
这些案件涉及面广、手法毒瘤,影响恶劣,公安部希望借此机会警醒广大社会公众,提醒大家警惕此类犯罪行为。
第一大案:广东中山一起制假公章案此案系广东中山市公安局侦破的一起制假公章案。
犯罪嫌疑人邓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采用大量公章模具、印泥、电脑打印机等工具,专门制作假公章。
该团伙的假公章印制精美,款式繁多,涉及各级政府、公安等机构。
经查,该团伙非法获利超过千万元。
第二大案:河南一起生产假车牌案此案系河南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生产假车牌案。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人在河南省一家印刷厂内,使用伪造机器及工具,生产制作假冒城市客车车牌。
该团伙的假车牌销往全国多个地区,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该案一经公开,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第三大案:北京一起制假护照案此案系北京市公安局侦破的一起涉外制假案件。
犯罪嫌疑人廖某等人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处出租屋内,以制作假护照为业,专业刻印欧盟、英国等国家的护照和驾照。
这些假证件画面清晰、制作精良,一度成功欺骗了出入境管理部门,直到被公安机关侦破。
第四大案:江苏一家假冒保险公司案此案系江苏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制假冒保险公司案。
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在江苏一处民房内,使用电脑打印机、印章等工具,制作假冒保险合同、发票等。
这些假文件制作精良、纸质高档,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
第五大案:广西一家非法药品案此案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侦破的一起制假药品案。
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人,以制作假冒药品为目的,使用伪造印章、产品包装等工具,生产并销售假冒人参、红枣等大量假冒药品。
这些药品造假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此案系湖南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制假公文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利用电脑技术制作了公安部、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假公文,并在多个地区进行销售。
此类假公文影响极大,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此案系山东省公安厅侦破的一起套取公款案。
杨某、深圳市碧波小学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深圳市碧波小学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0【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121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炬易静郑寒江【审理法官】沈炬易静郑寒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皓博;深圳市碧波小学;深圳圆之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杨皓博深圳市碧波小学深圳圆之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杨皓博【当事人-公司】深圳市碧波小学深圳圆之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琰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琰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琰【代理律所】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杨皓博【被告】深圳市碧波小学;深圳圆之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教育机构在本案中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即当其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存在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权责关键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合同过错无过错公平责任法定代理人证据不足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教育机构在本案中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即当其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存在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两被上诉人开展足球培训活动上诉人在休息时间与教练练习足球,期间因接球受伤。
足球训练并不属于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体育运动,对于上诉人所在的小学六年级来说属于正常的活动项目,上诉人也曾接受过有关足球训练。
没有证据证明学校提供场地、器材以及教练行为有明显不安全因素,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原审据此认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本案事故为意外受伤,并无不当。
上诉人主张两被上诉人因就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2015)1-437号_宏病毒文档修复前备份
1479
翟军
31 故意伤害
4/6 5/ 14/
11.03.17 15.09.16 12.05.18 12.06.07 11.08.15 16.08.14 12.04.25 12.05.16 09.01.19 22.05.18 09.09.21 09.11.09 减8个月
13.03.22减1 年9个月 13.03.22减1 年4个月 13.03.22减1 年10个月
1分
全部履行
2/8
5个月
8 9
8 9
1459 李梓炜 31 1460 郭广阔 35
盗窃
3/ 8/
12.06.01 15.05.31 12.11.13 12.12.03 07.05.31 15.05.30 12.08.13 12.09.06
12.10.23
3分 1分
罚2千 罚1.3万
全部履行
部分履行3000 元,财产证明
累、 暴 11.10.28
表扬3:2013.03.07 2014.04.23 2014.11.13 表扬2:2013.12.11 3 2014.06.11 改积1:2013.04.22 2 改积2: 2012.11.19 2014.08.14
16
16
1467 李兆鑫 28
绑架
11/
08.12.23 19.06.22 09.06.19 09.08.12 减6个月 08.01.11 15.07.10 09.04.07 09.04.17 12.07.30 15.07.29 12.12.28 13.01.09 10.11.11 15.07.10 11.06.21 11.07.05 减10个月 07.10.25 17.02.24 08.06.25 08.07.09
张文中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张文中案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
案件涉及贪污、挪用资金、行贿等多项罪名,最终张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本案不仅引发了社会对企业家犯罪的关注,也引发了法律界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张文中案进行分析,旨在探讨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张文中,原物美集团董事长,涉嫌在2008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资金,行贿等犯罪行为。
经过调查,法院认定张文中犯有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三、法律分析(一)贪污罪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张文中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
2. 犯罪数额根据案件事实,张文中贪污公款金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国家财产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院根据犯罪数额、情节等因素,依法判处张文中有期徒刑十八年。
(二)挪用资金罪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张文中作为企业负责人,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用途,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2. 犯罪数额根据案件事实,张文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了企业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院根据犯罪数额、情节等因素,依法判处张文中有期徒刑十八年。
(三)单位行贿罪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文章属性•【案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对于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内部员工利用工作便利泄露信息,因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巴枪”管理不善导致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寄递用户信息采集管理,全面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正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快递面单个人信息数据采集工具企业数据合规【基本案情】2020年10月以来,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付某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诉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安区院)通过该院综合指挥中心案件集中评估平台,在刑事案件中发现付某等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全程参与刑事案件调查,厘清证据链条,全面掌握付某等8人违法事实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并多次走访某快递公司了解其日常监管模式及操作流程。
2021年8月,宝安区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付某等8人支付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赔偿金240183.08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2年5月作出判决,支持宝安区院全部诉讼请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付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付某等8人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共计240183.08元。
目前,付某等8人已全额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
公安部公布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等非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一种犯罪现象。
为了打击这些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公安部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公安部近日公布了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十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件都是在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犯罪中的典型代表,展现了公安机关在相关领域的工作成效。
第一起案件是在山东省济南市侦破的一起冒充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非法拘禁案。
该案件涉案人员以假冒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影响。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指导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了调查和侦破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起案件是在广东省深圳市侦破的一起假冒国家机关印章的诈骗案件。
该案件涉案人员冒用国家机关印章和公文制造假材料,骗取他人财物。
公安部要求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了追查调查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返还被骗财物,有效打击了此类犯罪活动。
第三起案件是在江苏省南京市侦破的一起制作、买卖、使用假证件犯罪案件。
该案件涉案人员制作假身份证、假户口本等证件,用于非法活动。
公安部组织了相关地方公安机关侦破工作,最终将制作、买卖、使用假证件的犯罪分子逮捕归案,有效维护了国家的身份信息安全。
第六起案件是在湖北省武汉市侦破的一起假冒知名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
该案件涉案人员采用假冒知名商标的方式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公安部要求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和侦破工作,最终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查获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有效打击了此类犯罪行为。
第八起案件是在湖南省长沙市侦破的一起假冒财政部门印章非法征收各种费用案件。
该案件涉案人员假冒财政部门印章,非法征收各种费用,给当地企业和个人带来了经济损失。
公安部组织相关地方公安机关成功打击了此类犯罪行为,保护了当地社会的经济秩序。
2019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8.16•【分类】其他正文2019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处理决定纠纷案【案例要旨】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之间既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也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是行使监管职能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暂停上市公司偶发的、与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扣除该非经常性损益后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不满足恢复上市条件。
【案情及裁判】原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3年9月8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公司”)发行股票。
同年12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都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因2013、2014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新都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暂停上市。
2016年5月3日,新都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9日、2016年7月4日、2017年4月26日先后要求新都公司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2017年4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说明》,认定新都公司调整后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2017年4月2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由其出具的关于新都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相关的文件。
2017年5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新都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审核同意。
次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都公司股票作出深证上〔2017〕311号《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以下简称“《终止上市决定》”)。
新都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终止上市决定》。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之间既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也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拥有大量关注者的公众人物发微博侮辱其他企业构成侵权(最高法院公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拥有大量关注者的公众人物发微博侮辱其他企业构成侵权(最高法院公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审判规则】【关键词】民事名誉权微博公众人物关注者侮辱性词汇公司名称关联公司社会影响博文误认赔偿责任【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审判规则评析】公民与法人均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权侵权的载体包括多方面,除通过书写、口述、通过媒体传播侮辱、诋毁被侵权人的内容以外,还包括通过贴吧、微博、博客等网络方式侵权。
其中,微博是网络用户通过书写、分享、传播简短实时信息,关注他人并被他人关注的网络平台。
对于微博侵权的认定应以发博文的人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为标准,同时结合具体博文内容以及发博文的网络用户的主观目的综合判断。
若微博博文信息不实,且发出微博的网络用户出于恶意,则应认定发表微博的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构成侵权。
但鉴于微博是一种具有即时性、随意性,以较高等级的审慎义务要求所有网络用户很难实现,且若如此将失去微博存在的意义,故对一般的网络用户而言,对于审慎义务的标准可相对放宽。
然而能够引起公众关注度的公众人物,他们所发表的博文,转载的实时信息均会得到较大范围网络用户的注意,故对公众人物因微博言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除要结合微博内容及主观目的外,还应结合网络用户的身份加以判断。
若公众人物发表具有明显恶意的微博,诋毁、侮辱了其他公民或法人,将会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故公众人物不能像一般网络用户一样,随意发表言论,应当较普通网络用户具有更高标准的审慎注意义务。
侵权人系知名公司的董事长,且系长期使用网络的公众人物,在其微博中有众多关注者,对于网络传播信息的广泛性、迅速性是明知的,对其言论会造成的影响亦应明知。
卓某1、卓某2、周某某等十二人伪造、运输、买卖假币案
卓某1、卓某2、周某某等十二人伪造、运输、买卖假币案文章属性•【案由】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死刑复核•【裁判时间】2001.02.06裁判规则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伪造假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运输,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运输假币罪。
正文卓某1、卓某2、周某某等十二人伪造、运输、买卖假币案被告人卓某1。
1999年12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卓某2。
1999年12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某。
2000年1月28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某1。
1999年12月13日被逮捕。
被告人文某某。
1999年12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某2。
2000年3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某3。
2000年1月8日被逮捕。
被告人黄某某。
2000年4月12日被逮捕。
被告人高某某。
1999年12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某某。
1999年12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某某。
2000年1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蔡某某。
2000年1月6日被逮捕。
被告人卓某1、卓某2、周某某等十二人伪造、运输、买卖假币案由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0年7月3日移送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查明:1.1995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卓某1提供10元面额假人民币胶版一套,伙同蔡伟东、纪愈金、纪继金(均已判刑)、许德河、范昌、胡景斌(均另案处理)在汕头市非法印制10元面额假人民币。
第一次印成约400万元假人民币,由范昌等运回陆丰市甲子镇,后因质量差而烧毁。
第二次印成假人民币445万元,由蔡伟东运回陆丰市甲子镇,被公安机关查获。
2.1995年12月到1996年1月,被告人张某3提供自己承包的原“陆丰县南方果蔬综合加工厂”场地,伙同卓木海、卓水永(均另案处理),雇请被告人卓某2、文某某和卓木海、刘木展、张楚松等人(均另案处理)非法印制假人民币1500万元。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题及答案分析第二部分002 (1)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傍晚,某村荷花池畔的偏僻处,发生一起杀人案。
被害女青年,因流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乡派出所立即将她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抢救,被害人虽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神智不清。
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查。
经调查,查明被害人是该村纺织厂女工范某。
范某所在生产班的女工叶某提供情况说:范某于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下了早班后。
急急忙忙洗完澡就准备外出,我当时问她要到哪里去,她说到荷花池。
我又问赴约会吗?她点点头‚嗯了一声,就走了‛。
叶某还说范某原与同村张某要好。
后来吹了, 侦查员根据现场遗留物和以上线索,很快查明杀害范某的嫌疑人是同一纺织厂的张某。
张某作案后回到家中神情异常,被其父母察觉。
经询问,张俱以实告。
其父母当即带张某向村委会领导作了交代,张犯说:‚因范某断绝与我的恋爱关系,我非常不满,意图恢复关系,即于四月二十四日给范某去信,以退还过去范某赠给我的照片和物品为名,约范二十六日到东郊公园。
范某如约前往。
会面后,因她坚持不同意恢复关系,并将我过去送给她的东西抛掷给我,我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用手中水果刀向她面部刺去,刺中范某左面颊,她惊呼:‘杀人哟!’转身欲跑,我即将她按住,捂住她的嘴巴,并在她背部刺了几刀。
‛张某的父母与村委会领导商谈,请求村委会出面处理这一问题,并表示愿意向范某及其亲属贻礼道歉,负担其全部经济损失。
村委会领导于四月二十七日找到范某的父母研究解决办法。
村委会领导提出:‚张某平时表现较好,这次的错误虽很严重,但经过我们教育,已经有了认识。
他的家长已表示除全部负担范某的医疗费用外,还愿意拿出三千元作为范某的营养补助费,把这个事情作一个妥善的解决。
‛范某的父母答复说:‚范某背部被刺两刀,刺穿肺部,引起胸腔内大出血,造成血气胸,差点死亡,好在医院抢救及时,才脱离了危险,但目前仍处于昏迷之中,我们要求使罪犯受到法律的制裁。
‛村委会领导接着说:‚我们认为这是青年男女间因婚姻恋爱关系问题赌气、争吵造成的,不是故意犯罪,应当以教育为主来处理这个问题。
山寨职业证书 处罚 案例
山寨职业证书处罚案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山寨职业证书的处罚案例:
王某通过网络发布“代办职称、论文指导”等广告,吸引他人办理假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
在获得相关信息后,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设立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培训,并伪造培训资料供学员使用。
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个案例表明了对于山寨职业证书的处罚力度和打击态度。
对于那些制造和贩卖山寨职业证书的行为人,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这也提醒着人们要注重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职业资格证书,避免因贪图一时之利而触犯法律。
孙小果案件触犯的法律(3篇)
熊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文章属性
•【案由】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湖北省襄樊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规则
行为人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谎称飞机上有爆炸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正文
熊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一)简要案情
2012年8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熊某某得知债主将搭乘航班向其索债,为阻止或迟滞债主到达,遂拨打深圳机场客服投诉电话,谎称当天从襄阳至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上有爆炸物,将于飞机起飞后45分钟爆炸。
深圳航空公司接到通报后,随即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协调空管部门指挥ZH9706航班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
紧急备降期间,导致空中9个航班紧急避让,武汉天河机场地面待命航班全部停止起飞并启动了二级应急响应程序,调动消防、武警等多个部门200余人到现场应急处置,深圳航空公司为运送滞留在机场的乘客,临时增加2个航班,给深圳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
人熊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熊某某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熊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熊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文章属性
•【案由】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湖北省襄樊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规则
行为人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谎称飞机上有爆炸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正文
熊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一)简要案情
2012年8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熊某某得知债主将搭乘航班向其索债,为阻止或迟滞债主到达,遂拨打深圳机场客服投诉电话,谎称当天从襄阳至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上有爆炸物,将于飞机起飞后45分钟爆炸。
深圳航空公司接到通报后,随即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协调空管部门指挥ZH9706航班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
紧急备降期间,导致空中9个航班紧急避让,武汉天河机场地面待命航班全部停止起飞并启动了二级应急响应程序,调动消防、武警等多个部门200余人到现场应急处置,深圳航空公司为运送滞留在机场的乘客,临时增加2个航班,给深圳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
人熊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熊某某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H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徐某妤等3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浙江省杭州市H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徐某妤等3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文章属性•【案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4.05.27正文浙江省杭州市H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徐某妤等3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基本案情】被告单位杭州市H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检测公司)。
被告人徐某妤,H检测公司总经理。
被告人吕某利,H检测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人刘某,H检测公司技术负责人、实验部经理。
2020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单位H检测公司为招揽客户、提升效益,通过篡改、销毁原始记录,篡改、编造检测数据等多种方式,在开展环境检测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为部分客户出具内容虚假的环境检测报告共计47份,违法所得79万余元;其中2021年3月1日后出具的虚假环境检测报告共计43份,违法所得42万余元。
被告人徐某妤、吕某利作为H检测公司主要负责人,明示、暗示、默许、放任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开展环境检测业务工作中弄虚作假;被告人刘某作为被告单位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知H检测公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仍在采样、实验、编制报告环节配合协作,采用少采样、不采样、稀释样品分析、标准样品替代分析、篡改或编造检测结果等方式,共同为客户出具虚假的环境检测报告。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2021年4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接省局巡查线索,调查发现H检测公司为某储油库竣工项目所出具的报告错漏内容,检测数据明显偏小,且采样员无出入采样地办公区的记录,存在造假嫌疑且数额较大,于2021年11月19日将案件移送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
公安机关于同年12月13日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商请,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
因该案涉及环境检测领域,工作专业性强、结果时效性强,且涉案项目众多,细节需核实,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证据体系提出取证重点、取证方向的建议十余条,引导侦查人员对公司电脑主机存储数据、云端聊天记录、云盘数据进行全面提取勘验,围绕公司经营策略、造假行为模式、涉案人员身份及职责范围等收集书证、言词证据,并请具有环境检测领域专门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意见,梳理出涉案环境检测报告的虚假内容、犯罪金额,查明采样、实验、报告编写各环节造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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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八起做伪证典型案例
2017年1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这八宗典型案例。
案例一:让别人把欠款转到指定账户又否认
韦某与郑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韦某主张郑某、杨某向其借款12万元,2016年7月5日他向郑某转账12万元,郑某则辩称当日已将12万元转回至韦某指定的收款人朱某账户,借款并未发生。
韦某说自己不认识朱某,该笔转账与他无关,后法院查明韦某与朱某之间存在多笔银行交易往来,法院就此询问韦某时,他又改口认识朱某,郑某转给朱某的12万元他已收悉。
韦某隐瞒12万元转回的事实,其虚假陈述行为已妨害民事诉讼。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韦某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案例二: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签名
深圳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吴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通过司法鉴定查明,深圳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第5页中吴某的签名为假冒,且该合同的印刷特征和骑缝章印文盖印反映了该合同存在换页现象。
深圳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伪造重要证据行为,违反了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
为维护法律尊严,警示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应当对其进行民事制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0元。
案例三:房产中介伪造客户签名索取2万中介费
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孟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诉请孟某支付佣金2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有“孟某”签名的《佣金支付承诺书(卖方)》,而孟某对该承诺书中“孟某”签名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法院依法委托广东某司法鉴定所对上述承诺书中“孟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该鉴定所于2016年7月4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孟某”签名字迹不是孟某书写。
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利用伪造的证据提起本案诉讼索取中介费用,其行为已妨碍民事诉讼,依法应予制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某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四:当庭否认名下的账户和抵押房产
袁某诉刘某、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刘某在明知收款账户是其本人名下账户,被抵押房产(某花园B栋B1-605号房屋)是其名下房屋的情况下,仍在答辩意见和当庭询问中均予以否认,作虚假陈述,导致法庭庭后花费大量时间前往相关部门调查相关情况,妨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0元。
案例五:将合同提成12万元篡改为112万元
康某诉被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中,经法院调查核实,查明康某伪造重要证据进行提交,将其代表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案外公司深圳某移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所签订的《项目开发合同书》载明的合同金额由12万元篡改为112万元,并篡改了相应的全部分次付款款项金额。
康某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应予处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康某处以拘留五日、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例六:伪造材料索要劳动补偿被罚三万
祝某与某家私(深圳)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二审查明祝某利用曾以该公司员工身份代理案件时准备的身份证明材料,主张自己与某家私(深圳)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
之后,祝某为证明其主张,又伪造了与深圳某真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购买社会保险协议书》及《离职证明》,虚构其在2014年3月7日从该公司离职并委托该公司购买社会保险的事实。
因祝某存在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祝某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案例七:酒店在员工考勤表上作伪证被罚10万
深圳某酒店有限公司与果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中,二审查明深圳某酒店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提交的《考勤表》中“含午餐、午休、晚餐2H”的内容是在果某签名后私自添加,但深圳某酒店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并未主动告知上述内容是其私自事后添加的事实。
甚至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庭调查时,该酒店坚持主张上述内容并非事后添加,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深圳某酒店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案例八:证人出庭作证多次前后矛盾被罚款2万
原告叶某诉被告陈某山、廖某香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诉称,被告因生意周转向其借款332.5万元,向其归还利息110万元之后再未还本付息。
被告承认确有上述收、付款行为,但辩称其与原告并无借贷关系,真正向原告借款的人是案外人雷某,其只是他们之间的“过账人”。
为此,被告除提交向雷某的转账记录外,还向法庭提交了雷某为其出具的多份《声明》、《证明》等书证作为主要证据,并申请雷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在庭审过程中,证人雷某的整体表现出尔反尔、反复无常,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妨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
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雷某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雷某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深圳中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
来源:http: kx2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