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3章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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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企业法 (5)1、企业: (5)2、企业的分类: (5)3、企业法的概念: (5)4、我国企业法的主要渊源: (5)*5、个人独资企业法: (6)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6、合伙企业法: (6)一)普通合伙企业: (6)3、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7)4、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7)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8)二)有限合伙企业: (8)7、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8)*8、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9)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9)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特征: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

(9)三)外资企业法: (10)第二章公司法 (10)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10)1、公司: (10)2、公司的种类: (10)*3、公司法: (10)6、公司的合并: (11)公司的分立: (11)7、公司资产: (11)8、公司债: (12)9、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 (12)10、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其参与民主管理的规定: (12)11、公司的解散: (12)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13)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3)**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产限额: (13)二)设立程序: (13)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其权利义务: (13)3)股东的义务: (14)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4)股东会决议分为: (14)2)董事会: (14)3)监事会: (14)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5)5、国有独资公司: (15)**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5)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15)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5)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6)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6)4)股份的转让: (17)1)股东大会: (17)2)董事会: (17)3)监事会: (17)4、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17)第三章破产法 (18)第一节破产法概述 (18)破产: (18)2、破产法: (18)第二节破产申请和案件受理 (18)2、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 (18)3)**受理的法律效果: (19)4)管理人: (19)5)债务人的财产: (19)6)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0)7)债权申报: (20)第三节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 (20)1、债权人会议: (20)4)**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5)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21)2、债权人委员会: (21)第四节重整与和解 (21)1、重整: (21)3)重整计划: (21)2、和解: (21)第五节破产清算 (22)2、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22)第四章合同法 (22)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22)1、合同: (23)2、合同的分类: (23)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3)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分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23)2、要约的有效要件: (24)3、要约的法律效力: (24)4、要约邀请: (24)二、承诺 (24)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25)2、合同的生效要件: (25)3、附条件的合同: (26)4、无效合同: (26)**5、可撤销合同: (26)6、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26)**7、效力待定的合同: (26)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27)2、合同履行的规则: (27)4、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27)债权人的代位权: (28)*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28)*撤销权行使的要件: (28)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 (28)一、合同的变更 (28)二、合同的解除 (28)2、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29)三、合同的转让 (29)3、合同义务的转让: (29)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29)第六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30)第七节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30)一、缔约过失责任 (30)**2、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的区别: (31)3、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 (31)4、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31)二、违约责任 (31)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1)5、违约责任的形式: (32)6、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32)第八节合同法分则规定的主要有 (32)**5、承揽合同: (33)6、运输合同:(客运+货运) (33)第六章工业产权法 (34)第一节工业产权法概述 (34)3、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34)第二节专利法 (34)2)专利权的归属: (35)**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35)5、专利的申请: (36)6、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36)**8、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7)9、专利权的限制: (37)第三节商标法 (38)2、商标的分类: (38)**3、商标的构成条件: (38)4、商标注册的申请: (39)5、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 (40)7、注册标商的期限、续展、终止: (40)8、商标权的保护: (40)9、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41)第七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41)第一节反垄断法 (41)1、垄断:垄断主体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的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_版2009年_月_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一条目的 (4)第二条范围 (4)第三条原则 (4)第二章合同管理的组织 (6)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6)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职责 (6)第三章合同统一管理规范 (8)第六条合同的拟定及范本管理 (8)第七条合同流转与签订 (8)第八条合同的履行与中止 (9)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0)第十条合同的存档与查阅 (11)第十一条合同监督管理 (14)第十二条罚则 (15)第四章采购合同管理 (17)第十三条采购合同的订立 (17)第十四条采购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17)第十五条采购合同的台帐管理 (17)第五章工程合同管理 (19)第十六条工程合同的订立 (19)第十七条工程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19)第十八条工程合同的台帐管理 (20)第六章工程外包合同管理 (21)第十九条工程外包合同的订立 (21)第二十条工程外包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21)第二十一条工程外包合同的台帐管理 (22)第七章劳动合同 (23)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拟定与修订 (23)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23)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台帐管理 (23)第八章供热供气客户服务合同 (24)第二十五条供热供气客户服务合同的拟定与修订 (24)第二十六条供热供气客户服务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24)第二十七条供热供气客户服务合同台帐管理 (24)第九章贷款合同 (25)第二十八条贷款合同范本的拟定与修订 (25)第二十九条贷款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25)第三十条贷款合同履行 (25)第三十一条贷款合同的台帐管理 (25)第三十二条贷款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26)第三十三条贷款合同的存档与查阅 (26)第十章其他合同 (27)第三十四条其他合同的拟定与修订 (27)第三十五条其他合同的流转与签订 (27)第三十六条其他合同台帐管理 (27)附则 (28)附件 (29)附表一:授权委托书审批表 (29)附表二:合同审核、审批权限表 (30)附表三:合同流转单 (31)附表四:合同查阅申请表 (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针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30•【字号】大政发 [2000] 74号•【施行日期】1995.11.2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其他合同正文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11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5]85号文件公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7]11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二十六个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00年6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2000]7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监督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连市辖区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本办法,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合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合同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所在行政区内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二)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三)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四)监督管理拍卖合同;(五)办理合同鉴证;(六)办理抵押合同中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物登记;(七)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八)指导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网络;(九)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十)调解合同纠纷。

第四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审批、履行、检查、合同文本和印鉴使用、合同台账、统计报表、岗位责任等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

合同法知识

合同法知识

[法律分析]
♦ 3、协议本问涉及合同约束力问题。依合
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 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协商一 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四)悬赏广告
♦ [案例4] ♦ 王某是出租车司机。2000年8月7日,李某
在乘坐王某的出租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忘在车上。 王某回家后发现包内有活期存折一份、定期存 单两张、发票一本。因不知失主是谁,王某无 法返还。第二天,县有线电台发布广告,称贸 易公司有人乘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提包一个,如 有拾到者,请与李某联系,李某将支付酬金1 万元。王某看了广告后,与李某取得联系.。李 某确认无误后为王某写了收条。王某索要1万 元酬金,李某不给,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 支付酬金。李某应否向王某支付酬金?为什么?
[法律分析]

本问涉及要约的要件问题。依合同 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件是: (1)要约应 为要约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 (3)表明要约人受该要约的约束。
[案例2]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 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 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 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 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乙公司要求甲 公司承担此行花费的2000元费用不得而诉至法 院。 ♦ 1、甲公司的广告是否为要约?为什么? ♦ 2、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合同法知识
主 讲 人: 严 永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结 束了我国合同立法三足鼎立的局面,是我国现行规范市 场交易的一部最基本的法律。合同法包括总则、分则、 附则三个部分,共23章428条。其中,总则包括8章,分别是: 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 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 他规定,共129条。分则包括15章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 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 赁合同, 融资租 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和居间合同,共298条。附则只有1条,规定了合同法的 施行日期,合同法施行后,以往的三个有关合同的法律 即行废止。本专题主要介绍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合同编解读建筑工程

民法典合同编解读建筑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分为23章,共计526条。

合同编主要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本文将对民法典合同编中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解读。

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

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的订立主要涉及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之间的协商和约定。

双方应当就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的履行主要涉及施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质量和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建设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

同时,双方还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安全生产、环保等义务。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手段。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是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现预期目的;三是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四、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法律关系的结束。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妥善处理合同遗留问题。

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的终止主要表现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和支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

五、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规定民法典合同编针对建筑工程领域的特点,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

例如,规定了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明确了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维修责任;又如,规定了工程款支付制度,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综上所述,民法典合同编为建筑工程领域的合同法律关系提供了全面、明确的法律依据。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4)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4)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公司购进一套价值1500万元的先进设备,为了支付设备款,该公司以该设备作抵押,分别于某月的1日、11日和21日向甲、乙、丙三家银行贷款,贷款的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三家银行的贷款额均为500万元(无息贷款)。

当月的25日,该公司应要求为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银行未要求办理登记。

后因该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抵押的设备仅得价款1200万元。

甲、乙、丙银行应各自分得多少拍卖所得的价款?A、甲银行400万元、乙银行400万元、丙银行400万元B、甲银行500万元、乙银行5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C、甲银行5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D、甲银行350万元、乙银行35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抵押权的设立【答案】:D【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以动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据此,甲、乙、丙银行分别于某月的1日、11日和21日分别取得设备的抵押权。

②《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据此,丙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处于第一顺位,可以分得5002.甲购买乙的汽车,价款30万元,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

丙以自己的汽车为甲的付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2013年3月1日,甲、丁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甲的30万元付款义务由丁承担。

"甲通知了丙,丙未置可否。

2013年4月1日,乙同意甲、丁的协议。

2013年5月1日,乙请求丁先行支付30万元价款,否则拒绝向甲交付汽车。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11)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11)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下班回家途中,被一从某楼房中扔出的烟灰缸砸成重伤,该栋楼房住了70户人家,但不能查明烟灰缸是从哪一家扔出的。

关于甲的权利,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甲有权请求所有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烟灰缸,则甲无权要求乙对损害予以补偿D、甲如不能证明烟灰缸是谁扔的,则由甲自己承担全部损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0章>第4节>共同危险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题中,甲可以请求该栋楼房中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自己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

故D选项错误。

②甲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请求全部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均无法律依据。

故A 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

③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可能的加害人,就不负有对甲的损害予以法定补偿的义务。

故C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2.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神牛公司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S省红十字会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B中学为赠与合同中的利益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H省电视台与该赠与合同无法律上的关系。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8条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8条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8条英文回答:Article 23, Section 428 of the Contract Law.Interpretation:Article 23, Section 428 of the Contract Law addresses the issue of termination of contracts in cases where one party breaches a fundamental term of the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is provision:If a party breaches a fundamental term of a contract, the other party has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nd seek damages.A fundamental term is a term that goes to the root of the contract and is essential f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The determination of whether a term is fundamental is based on objective criteria and depends on the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of each case.Legal Implications:The inclusion of Section 428 in the Contract Law provides parties to a contract with a clear and enforceable mechanism for terminating the contract in the event of a breach of a fundamental term. This protects the interests of the non-breaching party by giving them the right to end the contract and seek compensation for the breach.Application in Practice:Section 428 has been applied in a wide range of commercial and contractual disputes. Some examples include:A 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goods, where the seller delivers goods that do not meet the agreed-upon specifications.A contract for the provision of services, where the service provider fails to perform the services in a timely or competent manner.A contrac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building, where the contractor fails to complete the building on time or within budget.Case Law:There is a significant body of case law that interprets and applies Section 428. In one case, a court held that a buyer was entitled to terminate a contract for the purchase of a car after the seller failed to deliver the car on the agreed-upon delivery date. The court determined that the delivery date was a fundamental term of the contract and that the seller's breach of this term entitled the buyer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Conclusion:Article 23, Section 428 of the Contract Law provides aclear and enforceable legal framework for terminating contracts in cases of breach of a fundamental term. This provision protects the interests of the non-breaching party and ensures that they are compensated for any losses they incur as a result of the breach.中文回答: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八条。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第十二 报告、举报制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级以上人民 政府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总承包 单位或专业 承包单位
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 挂靠等违法行为,发现建设 单位有违法发包行为的 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 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合同269—286共18条。目 前实际上还有监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 咨询、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三节货运合同 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
未执行法 律法规的 注册 执业 人员 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 ,因过错 造成质量 事故的,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年1月30
目录(9章82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罚则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 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本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 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9年8月30日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 2015年2⽉4⽇,最⾼⼈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据介绍,《民诉法司法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

《民诉法司法解释》对⼈民法院适⽤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为丰富、⼗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也是最⾼⼈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部门最多、参加起草⼈员最多的司法解释,是⼈民法院审判和执⾏⼯作中适⽤最为⼴泛的司法解释,是最⾼⼈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举措。

以下是应届毕业⽣就业指导⽹为您提供的《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法释〔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18⽇由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15年2⽉4⽇起施⾏。

最⾼⼈民法院 2015年1⽉30⽇ ⽬录 ⽬ ⼀、管辖 ⼆、回避 三、诉讼参加⼈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 ⼗、第⼀审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中的⼩额诉讼 ⼗三、公益诉讼 ⼗四、第三⼈撤销之诉 ⼗五、执⾏异议之诉 ⼗六、第⼆审程序 ⼗七、特别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九、督促程序 ⼆⼗、公⽰催告程序 ⼆⼗⼀、执⾏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三、附则(点击图⽚可下载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 2012年8⽉31⽇,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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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单位工作的时候,就必须对这个单位负责,不能够从事一些损害单位的利益的行为,这也是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的保护商业秘密,那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第23条实际上就是关于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_全文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_全文

企业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应当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应当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并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应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内部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_全文网站首页 新法规速递 论文资料库司法考试 律师黄页法治动态 法律图书网上书店新书架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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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企业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合同生效后,企业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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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二)居间人处于中间人地位,不介入委 居间人处于中间人地位, 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中。 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中。
(三)居间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不 居间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 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
三、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关系
(一)二者的联系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均属于劳务提供合同。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均属于劳务提供合同。居 间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委托人的委 托而产生,都以委托人的信任为前提, 托而产生,都以委托人的信任为前提,委托是居 间事务的基础。 间事务的基础。 (二)二者的区别 1.从事的委托事务不同 从事的委托事务不同。 1.从事的委托事务不同。 2.是否有偿不同 是否有偿不同。 2.是否有偿不同。 3.费用负担不同 费用负担不同。 3.费用负担不同。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报告居间
又称指示居间, 又称指示居间,指居间人为委托人报 告订立合同的机会的居间合同。 告订立合同的机会的居间合同。
媒介居间
报告居间媒介居间, 报告居间媒介居间,指居间人为委托人 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的合同。 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的合同。
【案例分析23-1-1】 案例分析23 23甲欲在某市租一套房子,委托乙房屋中介寻找房源。 甲欲在某市租一套房子,委托乙房屋中介寻找房源。乙经 过多方寻找得知丙有意出租的一套房子正好符合甲的要求, 过多方寻找得知丙有意出租的一套房子正好符合甲的要求, 于是将该消息告知了甲,甲让乙从中撮合, 于是将该消息告知了甲,甲让乙从中撮合,乙联系到丙说 明情况之后,丙也愿意乙做中间人。 明情况之后,丙也愿意乙做中间人。最后甲与丙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合同文本为乙提供的格式合同。 租赁合同,合同文本为乙提供的格式合同。
A.华利公司应当向刘某预付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 A.华利公司应当向刘某预付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 华利公司应当向刘某预付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 B.在刘某促成合同成立时 在刘某促成合同成立时, B.在刘某促成合同成立时,华利公司应当承担其提供媒介服 务的费用。 务的费用。 C.在刘某未促成合同成立时 在刘某未促成合同成立时, C.在刘某未促成合同成立时,华利公司应当承担提供媒介服 务的必要费用。 务的必要费用。 D.在刘某促成合同成立时 在刘某促成合同成立时, D.在刘某促成合同成立时,应当由刘某自己承担提供媒介服 务的费用。 务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4篇)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4篇)章总则篇一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篇二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全文: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全文: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全文: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本文档旨在整理和阐述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以便于各方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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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权益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侮辱、诽谤、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度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和格式。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总则)研究与分析

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总则)研究与分析

中国民法典: 合同编条文建议稿》(总则)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参加本编起草的课题组成员有崔建远、韩世远、陈甦、傅静坤、陈晓、王轶。

崔建远起草: 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合同的订立、第3章合同的效力、第5章合同的履行。

韩世远起草: 第4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6章违约责任。

傅静坤起草: 第7章买卖合同、第8章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第9章赠与合同、第15章雇用合同、第16章承揽合同、第17章建设工程合同、第18章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第19章运输合同。

陈晓起草: 第11章融资租赁合同、第12章存款合同、第13章借款合同、第35章保证合同、第36章独立保证合同。

王轶起草: 第10章租赁合同、第14章借用合同、第23章技术合同、第24章保管合同、第25章仓储合同、第32章演出合同、第33章出版合同、第34章合伙合同。

陈甦起草: 第20章委托合同、第21章行纪合同、第22章居间合同、第26章物业管理合同、第27章教学培训合同、第28章医疗合同、第29章餐饮合同、第30章住宿合同、第31章旅游合同。

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 由崔建远、韩世远负责统稿, 最后由梁慧星修改定稿。

目录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合同的订立第3章合同的效力第4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5章合同的履行第6章违约责任第7章买卖合同第8章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第9章赠与合同第10章租赁合同第11章融资租赁合同第12章存款合同第13章借款合同第14章借用合同第15章雇用合同第16章承揽合同第17章建设工程合同第18章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第19章运输合同第20章委托合同第21章行纪合同第22章居间合同第23章技术合同第24章保管合同第25章仓储合同第26章物业管理合同第27章教学培训合同第28章医疗合同第29章餐饮合同第30章住宿合同第31章旅游合同第32章演出合同第33章出版合同第34章合伙合同第35章保证合同第36章独立保证合同第1章一般规定第1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110道单项选择题

《合同法》110道单项选择题

《合同法》110道单项选择题第一章绪论1.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B.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C.合同发生关系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D.缔结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的合意为基础2.合同关系的客体是()A.物B.劳务C.债务人的行为D.智力成果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A.鼓励交易原则B.合同正义原则C.合同法定原则D.合同自由原则1-3 BCC第二章合同的分类4.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张三与李四规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5.无名合同是指()A.无名称合同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内容合同D.无形式合同6.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单务合同仍然存在对待给付义务7.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8.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9.保险合同是()A.单务合同B.无因合同C.无偿合同D.射幸合同10.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分类标准是依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B.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C.主合同与从合同是绝对的D.在没有关联的合同之间是无法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4-8DBDCA9—10 DC第三章合同的订立11.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商业广告B.招标公告C.自动售货机D.招租广告12.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20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

官方发布: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官方发布: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官方发布: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但是,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口头形式。

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岗位工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有关情况,并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经劳动者同意,可以订立不超过十年的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十章其他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人民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以上是《2024年劳动合同法》的全文内容,该法规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该法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的用人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23章426条

合同法第23章426条

合同法第23章426条英文回答:Section 426 of Chapter 23 of the Law of Contracts.Section 426 of Chapter 23 of the Law of Contracts provides that:> A contract is a legally binding agreement between two or more parties that creates, modifies, or terminates leg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This definition of a contract highlights the following key elements:Legally binding: A contract is enforceable by law. This means that if one party breaches the contract, the other party can seek legal remedies, such as damages or specific performance.Agreement: A contract requires the mutual assent ofall parties involved. This means that each party must have agreed to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voluntarily and without coercion.Creation, modification, or termination of leg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 contract can create new leg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modify existing ones, or terminate existing ones.中文回答:合同法第23章第4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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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价金请求权 抗辩 乙
买卖合同不成立? (要约撤回、撤销) 买卖合同不生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 因受欺诈而可撤销) 诉讼时效已届满
甲应当先送货 …… ……
抗辩与反请求 甲起诉乙欠工程款: 1、乙提出甲交付房屋迟延,乙有权拒付工程款。
2、乙提出因甲迟延交付致乙另租房屋而受损失。
抗辩权: 又叫异议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抗请求权 的权利,当事人借此可永久或暂时拒绝履行其合同 义务。 永久的抗辩权:时效届满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第二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2002年12月,安庆服装厂与六安开发公司协商购买羽 绒服,合同规定:开发公司供给服装厂羽绒服1.5万件, 总价款额为128万元,服装厂预付20万元货款,货到黑龙 江黑河后验证、验数,付总货款的40%,其余货款于2003 年2月付清,运费由开发公司负担,如违约,每天按货款 总额的2%进行罚款。 签约后,开发公司用汽车将货物于12月31日从合肥市 运至黑河市并存放于服装厂指定的停靠地点。开发公司向 服装厂提供了商检证明。但由于服装厂只筹集到10万元货 款,不能按约定交付总货款的40%(约52万元),故货物 始终未卸车验数,开发公司等候数日后,于2003年1月7日 带运货车队离开黑河返回合肥市。服装厂为此诉至黑河市 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开发公司返还20万元预付货款,并偿 付违约金64000元。
一时的抗辩权: (延缓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几点说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抗辩权是法定权利,不必约定 2、抗辩权是私权利,法院不能主动援引
3、抗辩权的目的不是为了解除合同,也不 能通过行使抗辩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 任,而是为了促使对方履行合同。
1、双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 当事人之所以要给付,是为了取得对待给付义务。 抗辩权产生的基础在于维持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2、抗辩权的阻却违约性: 是正当行使权利,而不是违约,虽然事实上未 履行合同义务。 类似于正当防卫的阻却违法性
17岁已工作之乙,于2000年3月1日,接到古董 商甲寄的瓷器价目表,当即选中价值5千元的清代 花瓶一个,于3月4日函复表示购买,并要求甲于3 月15日送货,该信于3月6日到达甲处。乙于3月5日 改变主意,致函甲表示撤回前函,于3月8日到达。 甲于3月7日回信接受,该信于3月9日到达乙。乙于 3月12日从朋友处得知甲之瓷器是仿制品,但碍于 情面未立即对甲作任何表示。甲于3月15日送该花 瓶给乙时,发现乙已于3月14日迁往外地,未能交 付。甲回程途中,遇车祸致该花瓶灭失。2002年4 月1日,甲偶然得知乙之住处,当即向其请求支付 价金5千元。 问:乙有无付款义务?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一节
概 念
一、抗辩: 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要求对方给付 时,该对方当事人为拒绝给付所提出的对抗或异议
1、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等(请求权不存在) 2、已清偿、已抵销等(请求权已消灭) 3、时效届满、对方应先履行等(请求权有瑕疵)
请求权与抗辩的对立思 考,应为每一个法律人所 必须掌握。
本案中,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 50%的预付款后,乙公司应将符合合同约定 质量的木材发至甲公司,甲公司验收合格后 结清余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虽将 木材如数发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 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第67条关于先履行抗 辩权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付余款。
第二节 先履行抗辩权
有学者亦称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 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 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以 前或者不适当履行时,有权拒绝自己的 履行。
可能涉及的问题: 1、习惯解释原则 2、历史解释原则 3、数量条款 4、市场风险与情事变更 5、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
本案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乙并未构成违约。因为 合同约定交付30车黄沙,并未说明以什么车 装载,乙以130车为计量标准,并不违反合同 约定。合同对计算标准约定不明,甲、乙都 负有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乙已构成违约。尽管 合同对交货数量的计算标准约定不明,但根 据当地交易习惯,一般人理解30车黄沙是指 用东风牌大卡车装载,被告不应当以130型货 车送货,否则,明显有悖于诚信原则,应当 承担责任。
A广告公司认为,对方应先提供产品营销计划, 然后才能据此制定广告总体设计及相应的广告费用 预算。 B公司认为,产品营销计划必须根据广告总体 设计和广告费用预算才能制定。 问题: 1、B公司未付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还是行 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要件及其效力?
3、先履行抗辩权的要件及其效力?
答案 C
提问2
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购销某产品 的合同。该产品依规定须执行国家定价。在 乙公司逾期交货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应 如何执行?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答案 AC
第二十三章
《合同法》T67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 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须是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履行先后顺序。
——须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 约定的条件。
(适用的前提是对方违约)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都是针 对对方的实际违约行为而采取的措施
可见,对方违约后,己方可解除合同,
情事变更原则
一、全面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履行主体:第三人可履行否?
履行标的:可代物清偿否? 履行地点:合同法如何推定? 履行期限:可提前履行否?
不能损人利己
履行方式:可部分履行否?
确定合同条款的方法有哪些?
实例1
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甲购买乙黄沙30 车,每吨价300元,由乙负责送货,履行期为15天,货 到付款。合同订立后,黄沙价格开始上涨。不久市场价 已从300元/吨涨到350元/吨,乙见价格上涨,不愿如数 供货,向甲提出因货源紧张,要求减少货物数量,遭甲 拒绝。乙便安排两辆130货车,装了两车黄沙(每车装载2 吨),送到甲处,并要求以130车为标准,计算交货数量。 甲提出乙的做法不合理,尽管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30车, 但应以东风牌大卡车作为计算标准,每车装载4吨,共 120吨。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协商未果,甲遂向法院 起诉,认为乙已构成故意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乙则 提出,双方交货数量的计算标准发生重大误解,因此, 应当撤销该合同。
概念: 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 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原合同则会显失公平,则 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同于显失公平合同)
A公司与B公司(同在某城市)于2000年3月1 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 日支付预付款30万元,B公司于2000年8月1日交货, A公司在接受货物后立即支付其余货款,价格执行 政府指导价。5月1日因业务需要B公司迁到另一城 市。8月1日A公司要求B公司交货时,发现其已迁 往外地,于是A公司急忙用电报通知B公司交货。 当时的政府指导价为每吨3万元。B公司回电称: 由于合同没有规定履行地,依合同法T62应为B公 司所在地,因此请A公司还来B公司所在地收货或 者委托B公司代办托运手续。A公司回电称:合同 的履行地应为签订合同时B公司所在地,若为B公 司现在所在地,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B公司承担。 成讼。这时政府指导价为每吨2万元。
T66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 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A广告公司与B有限公司于99年11月开始商谈 委托广告策划事宜,2000年1月双方签订了备忘录, 约定,B公司的职责是:1、制定营销计划,为广 告设计提供依据;2、提供产值15%作为广告总费 用付给A公司。A广告公司的职责是:1、制定广告 总体策划;2、制定年度广告费用预算表报审。 备忘录签订后,A公司以自有资金完成了以下 工作:设计了企业及产品图案;完成了全国10大城 市同类产品的市场调研;草拟了广告总体策划书。 B公司接受了这些成果并已部分使用,但却以对方 未提供广告费用预算为由未付广告费用款。
问题: 1、开发公司不交货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还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要件及其效力?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与违约行为极易混淆
黑河中院判决:开发公司在货到黑河后,仅给 服装厂提供商检单,而未卸货验数,违反了合同关 于验证、验数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 金
黑龙江高院判决:开发公司将货物运到交货地 点,已尽到送货义务。由于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验证、 验数及付部分货款义务的履行先后顺序,双方应同 时履行,其行为不属违约,而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 权,不须支付违约金,只须返还20万元预付款及其 利息。
债的履行的结果:债的清偿
债的履行的内容:给付
履行:全面的给付
T60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 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保密等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履行 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诚信原则的体现
合同法要求当 事人精诚合作, 而不是互为对手
概述: 订立(成立): 效力 : 履行: 变更与消灭:
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 履行中的抗辩权
内容变更 主体变更:合同的移转 合同消灭 合同的解除
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各种合同:15种
第十八章
债的履行的原则
债的履行: 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 规定,全面、适当地向对方为给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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