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对小微企业纳税额有新规定,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讲解怎样获得税收优惠。

在近日发布的《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以下简称“43号通知”)中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鼎泰丰孵化基地结合园区企业情况,为创业企业解读如何减免纳税额。

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此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

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1.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A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25%=1

2.5(万)

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50%×20%=5(万)

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案例二、其他行业

B企业,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40万元。

1.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25%=10(万)

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B企业2017年符合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条件,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50%×20%=4(万)

比较:B企业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较2016年减税6万元。

案例三、职工人数超标

C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为90人,接受劳务派遣用工

人员15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因C企业建立了劳动

关系的职工90人加上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15人之和为105人,不

符合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故2017年应缴

纳企业所得税:40万×25%=10(万)

简单的讲,“减低税率、减半征税”就是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扩围至50万元,别小看了这20万元应税所得哦,经

过鼎泰丰孵化基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的分析,实际让纳税人享

受到的税收优惠可不小呢!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与税收优惠

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难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难题及建议作者:唐婧妮王结玉黄朝晓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税制复杂、缺乏公平、征管不合理,遵从成本高。 1.税制复杂表现为适用税种多,内容繁杂。首先是小型微型企业征收税种过多。我国目前开征的十多个税种,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发生相应的纳税行为均要缴纳相应的税收。除此之外,还有教育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数个代征费用。对于规模小、业务单一、利润薄的小型微型企业来说,征收税种未免显得太多。其次是内容繁杂。以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的服务业为例,征收税种既有增值税也有营业税。如为增值税,按规模大小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适用税率有6%、11%、13%、17%,抵扣率6%、7%、11%、13%、17%;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征收率为3%。如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分全额计税和差额计税,以全额为主,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除基本法律法规外,补充规定、单独解释不断更新。在如此复杂的税制下,即使是专业人士,要正确运用尚属不易。对于财务管理极为薄弱的小型微型企业,首先要判断所属行业该缴哪些税就是个问题,而要准确计算所需缴纳的税额更是困难。 2.缺乏公平。 (1)组织形式不同,适用税制有区别。同为微型企业,如果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则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注册为公司,则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主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等

规模,只因组织形式的区别,却承担不同的税负,不利小型微型企业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2)产业不同,税种各异,税收负担有别。现行税法规定,制造业和服务业中的批发零售业主要征收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3%,计税依据为销售全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微、小型企业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服务业主要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以全额为主,适用税率按行业不同分3%、5%、5%~20%三种。从税率可知,总体来说,同为微、小型企业,缴纳营业税的服务业税收负担要重于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 (3)名义税负重,实际税负轻重不一。小型微型企业不但税制复杂,而且名义税负重。现以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的批发零售业为例测算其名义税负:根据税法规定,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主要负担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占销售额的3%,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占销售额的0.3%。至于个人所得税为了方便征管,税务机关主要采取带征方式征税,带征率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有的地方带征率较低,如《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徐地税发[2009]106号)规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月营业额5000元(含)~10000元(含)带征率0.4%,月营业额10000元以上带征率为0.5%;有的地方带征率较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人所得税带征率为2.7%。①按低带征率0.4计算,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增值税、城乡维护建

原创农业发展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会议汇报材料

赤峰市农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差别监管会议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您们好! 2012年,赤峰市分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在赤峰银监分局的指导下,在上级行的领导下,立足赤峰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在帮扶小微企业、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上,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骨干与支柱作用。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小微企业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今年我行突出信贷重点,继续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小企业信贷服务,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与“四单管理”和风险管控助工作,助推了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2年5月末,我行支持小企业78家,累计投放小企业贷款17.75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31亿元,占我行贷款总额37%,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量14.61亿元,贷款增幅为88.8%,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远高于我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信贷支持领域遍及农业、林业、畜牧、加工、流通、农机制造等多个行业。

二、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设置及产品 (一)设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我行全市共有12家县级分支机构,全部开展了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市分行客户服务部是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内设2人专职负责对辖内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营销、指导、调查、管理工作。 (二)提供的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和项目 根据上级行有关文件,我行开办的小企业贷款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粮油收购、粮油加工、林木、园艺、中药材、蔬菜、畜牧等领域,按信贷品种分为:小企业粮油购销信贷业务、农业小企业信贷业务、小企业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信贷业务、小企业中长期项目贷款业务,按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三)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目标 2012年在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我行把“抢抓机遇能快则快,控制风险该慢则慢,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科学谋划,稳健经营”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不低于我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实现业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制约我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的难点 我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受到国务院的严格界定,所有贷款品种全部由农发行总行根据银监会批复开

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 【第一章】我国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探究绪论 【第二章】小微企业相关理论及我国小微企业发展概况 【第三章】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第四章】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第五章】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借鉴【第六章】完善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财税扶持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4 章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现状分析 4.1 我国现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对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方针政策不断转变,从“抓大放小”重点支持大企业发展,到对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微企业的关注不断提升。我国陆续颁布了一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也随之逐渐凸显。2000 年7 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该意见提出在大力推进结构调整、鼓励技术创新、加大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公

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的八个方面促进中小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2003 年 1 月 1 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于2002 年7 月 1 日公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该法主要规定了财税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基本制度。此后,国务院于2009 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其他一系列的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推动作用的财税政策措施。自2011 年7 月,我国首次增加微型企业的标准以来,政策扶持的重点也不断向小微企业倾斜。2011 年10 月,国务院研究并出台了对小微企业在财税和金融方面给于照顾的“国九条”.2012 年4 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4.1.1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1.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政策 国家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多项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这些资金政策主要是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奖励投资补助等形式,给予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扶持政策。2008 年-2013年,我国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年财政资金总额由49.9 亿元增加到150亿元,增长规模超过两倍。24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大学生创业网 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减低税率减半征收] [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30万的,按照20%计提所得税。 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20万的,按照10%计提所得税。] 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 答:财税〔2015〕3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 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扶持措施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及建议 近年来,我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6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巩固和深化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成果,中小微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企业户数不断增加,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占全盟经济的比重逐年提高,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中小微企业运行现状 ,全盟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91.25亿元,跃升全区第8位。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9.60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98.87亿元,同比增长20.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2.78亿元,同比增长13.5%。,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入库76.79亿元,同比增长24.4%。 截止到10月份,全盟共有中小微企业6891户,其中工业中小微企业915户(中型企业26户、小微企业889户),同比增加124户,从业人员12万人,同比增加5.4万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9户,从业人员7.1万人,同比增加2.8万人,增长62.1%,实现增加值238.96亿元,同比增长14%;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556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03户,增长22.7%,从业人员4.9万人,同比增加2.6万人,实现增加值30.87亿元,同比增长15.23%。全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53亿元,同比增长18.1%。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89.09亿元,同比增长17.8%;住宿餐饮业实现11.43亿元,同比增长20.6%。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实现81.77亿元,同比增长19.5%;农村牧区实现18.76亿元,同比增长12.3%。中小微企业发展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中小微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逐步增强;二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速度增快;三是中小微企业在第三产业的比重逐年递增;四是中小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经营灵活,为社会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的压力。 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我盟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工业经济发展较晚,服务业相对滞后。近年来在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的带动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盟委、行署十分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培育,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从政策保障、产业布局、结构优化、推动就业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合力 盟委、行署领导多次听取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面对面解决问题。 1、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免征相关税费,包括:对从事农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为新办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供连锁经营、运输及生产、销售、技术、信息、融资等中介服务项目,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2、成立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立了锡盟中小企业局。要求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条件成熟时设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要配备专人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哪些新变化? 2、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 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什 么变化?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 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 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 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5、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 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小型微利企业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2014年之前,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 策,季度预缴环节不享受优惠。自2014年1月1日起,允许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环节提前享受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环节 再多退少补。这样,让小微企业提前享受税收优惠红利,有效缓解 资金紧张,减少贷款压力,增强其流动性。 7、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适用此次优惠政策 吗? 答: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 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 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8、查账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条件,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对于遭受重创的小微企业,老师加油加油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

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言之,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与银行支行业务部经理述职报告汇编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与银行支行业务部 经理述职报告汇编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县是个传统农业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县实行大开放战略,工业经济发展迅速。XX年底,全县共有私营企业2054家,其中小微企业1918家,占全部企业的93.4%,它们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吸纳了大部分人员就业。各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因其实力普遍较弱,难以满足银行放贷条件,信贷资金满足率仅六成左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县内小微企业资金缺口达5.6亿元。对工业园近40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显示,7000多万元资金需求未得到满足,融资难问题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发展步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县银行业信贷业务得到恢复和快速发展,小企业贷款规模也得到迅速扩大。XX年末全县银行业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3901万元,比年初增加24403万元,增长41.01%,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1.35个百分点。比如工行县支行XX年共发放7户小微企业余额1626万元,XX年发放10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728万元,XX年发放17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53万元,增速非常之快,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

(二)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手续不断优化。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县银行业优化信贷审批手续,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如工行县支行推出了评级、授信、抵押、贷款四合一流程,有效提高审批时效;农行支行推出一条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服务为基础,以农户为重点,以惠农卡为载体,具有农行特色的服务“三农”新模式。 (三)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不断创新。为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县银行业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推出了保理业务、商品融资、网贷通、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国际信用证等信贷新品,为企业现场量身定做信贷产品,较大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的多元化信贷需求。工行新产品“网贷通”允许企业在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通过网络办理贷款业务,随借随还,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受到企业青睐。农行简式快速贷款也为企业提供了方便的融资渠道。 (四)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多年来县银行业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信贷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企业服务,推出限时服务承诺,不断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工行实行“白+黑、5+2”的工作模式,白天上门收集资料、晚上审核并组织材料上报,做到一次性收集、一次性完善、一次性签字盖章,加快信贷审批速度,深受企业的好评;农发行对信贷企业实行“一对一”贴心服务,金农米业集团就是其从小一手扶植发展的。该集团XX年5月份改制成股份制企业以来,在农发行的悉心支持下迅速发展壮大,现已形成以大米加工为主业,进行谷壳发电、生产大米蛋白等多种高附加值产品的集团化企业,先后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国粮食加工五十强”等称号。

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据初步估算,这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出台这一政策,凸显了政府对小微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视和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此项政策是在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惠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基础上,新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体现了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以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并延长执行期限;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此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原适用5%营业税税率的小微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负水平下降40%。原适用3%营业税税率的小微企业,因为由营业税的价内核算变为增值税的价外核算,税负也有所下降。改革试点使小微企业普遍受益。 考量一项税收政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公平。此次政策的出台,正是考虑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的衔接和公平。根据现行税制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2011年,我国大幅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2,000-5,000元、1,500-3000元和1,000-5,000元统一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述幅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起征点标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各地均已选择了2万元的上限。全国900多万个体工商户因此实行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免税政策,占个体工商户总数的比例超过60%。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都是经营实体,经营规模比较相近,因经营实体性质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政策确实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此次国务院决定出台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实现了两者税收政策的衔接,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 有一种观点认为,此项政策的力度不够大,受益面不够广,希望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其实,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往往需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协调和均衡性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是适当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较公平的。一方面,每个企业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生产经营的税收敏感度更高,对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同时,这些企业往往也最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充分发挥减免税政策的扶持效果。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减免税规模过大,将会影响公共财政支出的规模,实际反而会削弱财税政策整体效果。 李克强总理在广西调研时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最大吸纳器,千千万万的小微企业发展好了,就会为增长和转型装上更多的“助推器”,打开更广阔的就业大门,国家要继续从政策上给予支持。随着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经济和就业率增长的稳定度就越高。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已经出台的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关于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20条政策

关于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20条政策 为了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意见,结合中卫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 (一)各项行政审批纳入一个窗口办理。中卫市政务窗口服务大厅设“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中小微企业涉及各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中卫市政府组成部门之外的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 (二)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制和时限制。中小微企业应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24项,涉及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29家。办结时限属地级管理的最长不超过5天,属非属地管理部门管理的最长不超过15天(唯贷款审批时限不在此列)。目录内没有列出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三)支持成立民营金融机构。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四)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对于民间借贷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一是对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予以保护,借贷双方发生争议,由司法机构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及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和引导。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活动,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四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五)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专营结构,完善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制度。中卫市金融机构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确保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今后5年,力争贷款增量平均每年增加25亿元,贷款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 (六)完善担保与质押机制。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并引入担保集团。政府承担一部分担保管理费用,并承担贷款风险。分别在贷款环节和担保环节建立贷款人信用审查制度,有效实现贷前风险预防。扩大政府、企业及民间合股的担保规模,每年提供20亿元贷款担保。扩大抵押和质押品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运用风险投资、担保、债券、短期融资券、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推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企业联保、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仓单质押、应收款质押、理财产品质押等担保质押方式。 (七)建立中小微企业政府贴息制度。中卫市财政每年列5000万元农业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市本级2500万元,中宁县2000万元,海原县500万元)。撬动金融机构为农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近30亿元。 (八)建立农业和中小微企业快速审批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接至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资料后,应按照简化程序,优先、快速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查,争取在20个天内完成审批。 三、加大税收扶持 (九)实行税收优惠。一是提高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月营业额达不到2000 0元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月所得额达不到18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为3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_林家庆

Management 经管空间 https://www.360docs.net/doc/1018672429.html, 2016年1月 027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 广东省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林家庆 摘 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多的机遇与挑战,小微企业自身也承担起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等责任。然而,因其在发展中仍有较多限制性因素,且并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旦市场经济环境发生变动,很可能为小微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在此背景下,便需考虑如何使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风险问题得以解决,引入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推动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社会效应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探析。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效应 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027-03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市场环境中最为活跃的细胞,涉及的领域范围极为广泛,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在“十八大”的相关报告内容中明确提出,在未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应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而小微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其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带来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因此,本文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 关于小微企业,其概念可界定为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发现,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指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与禁止的行业,如工业企业中,对于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被称为小微企业,而其他企业若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8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1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也可称为小微企业[1]。 从税收理论看,其涉及的内容主要以税收激励理论、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理论以及熊彼特创新原理等为主。其中在 税收激励理论方面,微观经济学理论指出,若市场环境下不征税,市场供求将会决定市场均衡情况,若选择征税会降低企业收益,因此需对企业采取一定的税收激励措施,使企业整体收益得到提高,有利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在亚当斯密税收理论中,其提出的税收原则成为国内外税收政策制定的重要理论参考,如“平等、便利、确定与最少征收费”,要求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遵循效率、公平等原则。另外,在熊彼特创新原理方面,主要强调企业在发展中注重将更多创新思想引入其中,小微企业可通过技术手段、产品、资 源配置模式、市场以及组织形式等角度提高创新水平,在自身得以发展的同时可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2]。 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我国企业总数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可达到3800余万之多,能够为社会提供80%的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与繁荣市场能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极大的肯定,以2014年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为例,明确指出对于小微企业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负担得以减轻。为贯彻中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2014]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57号相关文件、[2014]71 号相关文件等。再如2015年国家税务局推出的相关的政策,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针对所得税提出的内容主要为:2015年1 作者简介:林家庆(1958-),男,汉族,广东省江门人,中央党 校在职研究生,现任江门市税务学会会长,主要从事税收工作方面的研究。 网络出版时间:2016-03-01 08:44:09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018672429.html,/kcms/detail/10.1337.F.20160301.0844.020.html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4号)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7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 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而根据印花税的一般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 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 工本费。 以往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10%的优惠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页更多精彩“2017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发情况综述

行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情况综述 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问题 (一)小微企业本身的不足 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小微企业很多都是由个人或是家庭所建立的,其中个人素养和管理水平也大不相同,很多的企业都没有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构造,很多小微企业对业主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的情况不够明确、市场定位不准确、缺少对产品的创新力度。 信息不相符。因为小微企业个人信息不能向外公布,信贷人员不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很多金融机构不能对信息和风险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识别,其中的成本代价也比较高。 财务制度不完善。很多小微企业业务在开展的时候,不能够实现实行实收实付的制度,其中有会计报表信息不完善,财务资料不真实,报表情况不能及时的反映实际情况,没有加强监管力度。4、经营风险不容易控制。小微企业经常受到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其中往往出现经济状况不稳定、死亡情况较多、没有抵押等多方面的风险问题。 (二)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经济效益不显著 首先,从成本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是保证经营安全和实现最佳收益。小微企业行业分散,业务频繁,导致信用信息也较为分散。为了发展小微企业业务,商业银行势必会增加网点,加大运营设备和人力投入,从而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银行贷款业务无论数额大小,其投入的交易成本和信息费用差别并不大,与大中型企业贷款相比,小微贷款的单位成本明显较高,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倾向更具规模、资金需求量更大的大中企业发展贷款业务。 (三)风控难题待解 从风险角度来看,由于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度低,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易监控,导致信息采集较难,具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一般参照大企业贷款模式,仅从以往企业的财务状况来判断小微企业的偿还能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方法以及现在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对小微企业的中风险问题没有进行准确的辨识,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准确的判断小微企业的授信风险。 (四)小微金融的要求与大银行现有业务模式不匹配 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客户是大中企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体制机制都是针对大中企业的情况而设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因其“短、小、急”等特点,其业务从本质上讲与传统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贷业务有着十分明显的不同,在业务成本和业务风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商业银行目前仍需要探索适应小微金融需要

2015年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问题汇总(全)

2015年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问题汇总(全) 会计网讯今年以来,我国市场需求总体偏弱,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内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为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增强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筑牢稳定就业和经济增长基础,在今年春节假期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2月25日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由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 国务院2月25日常务会议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及时会同财政部下发了一些列文件,明确了具体税收政策及管理规定。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具体提出“全力宣传、全程服务、全年督查、全面分析”的四个方面10条措施,全面打通“第一公里”。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要求,认真贯彻部署,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39万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额达到了86.54亿元。 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此,国家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以此进一步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的持久耐力。8月19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扩大到30万元以内,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9月11日上在税务总局网站开展一期以“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做客税务总局网站,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问: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继续执行。 问:税务总局对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今年2015年3月,我局向全系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围绕“全力宣传、全程服务、全年督查、全面分析”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措施要求,税务系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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