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售后服务
房屋(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样表(含填报方法)
房屋(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回执单号:房屋基本信息房屋权属性质房屋交易信息转让方信息承受方信息转移信息其他信息(按土地证填写)转让方:签名承受方:签名填表日期:房屋(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1.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回执单号:由纳税人填写。
在未统一使用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回执单号前,由税务机关填写,各所按以下规则编码,重庆江津代码(500381)+所代码(××)+编号(××××),共12位组成,如:重庆江津几江所房屋交易第1号编码表示,500381060001。
2.房屋坐落:按《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证载完整填写。
3.房屋结构:按《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填写。
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现浇框架结构、预制框架结构、筐剪结构、筐筒结构、筒体结构、网架结构、膜结构、绳结构、薄壳结构、充气结构、混凝土排架结构、大板结构、其他结构。
4.规划用途: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别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其他非住房、办公用房。
5.房屋性质:经济适用住房、廉价住房(公租)、集资合作建房、商品房、农房。
6.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填写。
7.建成日期:填写房屋的竣工年月份,若近期进行过改造的要单独注明。
8.朝向:可复选。
朝向以客厅朝向为房屋朝向,若客厅无窗无阳台时,以主卧朝向为房屋朝向。
朝堡坎:房屋朝堡坎、窗高低于堡坎且距堡坎距离在6米之内的房屋可视为朝堡坎。
朝马路:房屋朝向不朝中庭花园且不朝江。
朝中庭:房屋朝小区中庭花园。
朝江:房屋朝江且无其他房屋阻挡朝江视线。
9.物管等级:按物业管理单位实际的物管资质填。
无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进行管理视为无物管。
物业管理单位不具有物管资质的也视同无物管。
10.套型:厨厕齐全为成套房,否则为非成套房。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
11.配套设施:5通(水、电、气、网、有线电视)、电梯。
2024年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1 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概述1.2 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1.3 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条款2.1 买方税收优惠政策2.2 卖方税收优惠政策2.3 双方税收优惠政策3.1 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流程3.2 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所需材料4.1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流程4.2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所需材料4.3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注意事项5.1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间5.2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5.3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条件6.1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6.2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政策文件6.3 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解释7.1 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提示7.2 卖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提示7.3 双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提示8.1 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行为的处理8.2 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8.3 税收优惠政策违规行为的预防措施9.1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预警9.2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关注重点9.3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应对策略10.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10.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10.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11.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11.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11.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12.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12.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12.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审批13.1 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3.2 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3.3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4.1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交易的影响14.2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双方权益的影响14.3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交易风险的影响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概述1.1 本合同所述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在2024年内,国家为鼓励二手房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收进行的优惠政策。
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2、申报增值税差额征收和发票加计扣除法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方应提供购房时取得的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31日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和印花税减征50%。
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交易类型
征收各税种
转让方
受让方
增值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印花税
契税
查验征收
核定征收
查验征收
核定征收
买 卖
单位销售
差额5.6%
不征
能提供购买发票 的用加计扣除法 计算征收
不能提供 购买发票的 按6%核定征收
0.05%
0.05%
4%
个人销售
财产转让 所得20%
1.5%
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与
个人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暂免
不征
不征
0.05%
0.05%
4%
政策依据
增值税条例 及实施细则 税总2016年14号
个人所得税法 及实施细则 财税〔2009〕78号
土地增值税条例 及实施细则
印花税条例 及实施细则
契税条例及实施细则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注:
1、个人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指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赡养人等
存量房交易计税青价认 价格核定价格认定操作指引
存量房交易计税青价认价格核定价格认定操作指引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如何确定首先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然后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
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经过规定程序确认申报交易价格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
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没有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税。
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确定。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二、存量房基本税种存量房买卖税:1、个人购买,合同印花税.0.05%;契税住宅1.5%,花园住宅及非居住房屋3%。
2、单位购买,合同印花税0.05%;契税3%。
3、个人出售花园住宅的,卖方按综合征收率5%缴纳。
详细内容向当地财税管理部门咨询。
存量房买卖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按建筑面积的每平方米2.5元;非居住房屋,买受方0.5%。
存量房-基本操作存量房市场流通性增强也将有效缓和供求关系,对于平抑房价有一定实际意义。
为了给买卖双方提供便利,房屋管理部门将在各区县交易权属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到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
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何交包括什么费用
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何交包括什么费用首先,契税是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的一项必须缴纳的税费。
根据国家规定,契税是以房屋交易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根据房屋所处的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一些城市,契税的比例在1-3%之间,通过购房合同和房屋交易发票来缴纳。
契税的缴纳主体为买方。
其次,个人所得税也是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需要缴纳的一项税费。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适用于非自住房屋的出售利润。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出售房屋的交易价格×(出售时间-购买时间)×个人所得税税率。
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城市和房屋所属年限而有所差异。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为卖方。
第三,增值税是针对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开发商、代理机构等专业投资者的一项税费。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具体而言,销项税额为房屋的销售价格减去开发商购买和建设房屋的成本,而进项税额则是开发商购买房屋所缴纳的进口增值税。
增值税的缴纳主体为卖方。
最后,中介服务费是非住宅二手房交易中购买方需要支付的一项费用。
中介服务费的数额一般是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在0.5-3%之间,通过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来确定。
中介服务费的缴纳主体为买方。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税费外,还需考虑一些可能的额外费用,如过户费、评估费、登记费和公证费等。
过户费用是指房屋过户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确定。
评估费是在购房过程中进行房屋评估时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和规模而有所差异。
登记费是在房屋交易完成后需要支付的费用,根据房屋交易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公证费是在购房合同需要公证时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公证机构的标准收费。
这些费用的支付主体一般由买卖双方按约定来确定。
总结起来,非住宅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中介服务费等。
此外,还需考虑一些额外费用如过户费、评估费、登记费和公证费等。
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按照"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得具体要求,本次就是对营业用房、办公、商业、车库等非住宅存量房进行批量估价,对部分对象按个案进行估价,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制订本估价工作计划。
—、基本要求(—)对区域内交易频繁,但未建立基准价得地段与街道建立新得基准价.(二)每季度重点对拟纳入样本点得已估交易数据进行筛选重估,保证新增样本点得价格真实可靠,并对样本分区进行实时更新维护。
(三)对价格变动较大、较快得区域得原样本点价格进行实时动态调整,重新筛选样本评估。
(四)项目得服务期:一年。
二、应当履行得基础评估程序(―)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包括明确评估目得、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使用条件限制、评估所需资料得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得、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当评估目得、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与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得安排等。
(四)现场调查。
安排对口熟悉得评估师及其她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
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得专家协助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主要就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得明确、评估对象得基础数据信息、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得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根据收集得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得情况,按照资产评估得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得评价与判断。
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得参数,估算委估对象得价值。
(七)编制与提交评估结果。
由项目得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结果j匚总表。
初稿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得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得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结果报告。
2、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按照“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的具体要求,本次是对营业用房、办公、商业、车库等非住宅存量房进行批量估价,对部分对象按个案进行估价,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制订本估价工作计划。
一、基本要求(一)对区域内交易频繁,但未建立基准价的地段和街道建立新的基准价。
(二)每季度重点对拟纳入样本点的已估交易数据进行筛选重估,保证新增样本点的价格真实可靠,并对样本分区进行实时更新维护。
(三)对价格变动较大、较快的区域的原样本点价格进行实时动态调整,重新筛选样本评估。
(四)项目的服务期:一年。
二、应当履行的基础评估程序(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使用条件限制、评估所需资料的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
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
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四)现场调查。
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
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主要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基础数据信息、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根据收集的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的评价和判断。
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结果。
由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结果汇总表。
初稿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结果报告。
存量房、商品房、二手房及一手房释义及相关税收政策
存量房、商品房、二手房及一手房释义及相关税收政策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现将存量房、商品房、二手房及一手房概念及相关税收进行梳理我认为很有必要。
我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着手分析:一、首先从概念及范围入手:(一)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房地产开发楼盘“库存待售”的房产。
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按照目前市场上普遍对于存量房的理解,存量房主要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的房屋(未居住过的)、法院查封的以及中介代理人手中的房屋等五大块,都是未使用过的住宅或非住宅。
(二)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主要分类: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手个人住房房产交易税费计算标准
二手个人住房房产交易税费计算标准
一、契税
契税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应税凭证时所缴纳的税种,金额为房款的4%。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以房换地收入抵减房产原值和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余额征收的一种税种,税率为20%。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三、增值税
对未满2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价格-购买原价)/1.05×5.6%。
四、印花税
印花税包括“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0.05%,按价款的0.05%缴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枚价款的0.1%缴纳。
五、评估费
对于评估费,一般是由评估公司收取,金额为评估价的0.5%。
六、中介费
中介费是房屋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中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
七、其他相关费用
除了以上几项主要费用外,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例如:手续费、权证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等。
这些费用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存量房交易环节涉税政策解读
存量房交易环节涉税政策解读在房地产市场中,存量房交易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涉税政策是买卖双方都需要关注的关键问题。
了解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我们合规地进行交易,还能帮助我们合理规划财务,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解读一下存量房交易环节的涉税政策。
首先,我们来谈谈增值税。
在存量房交易中,如果出售的房产取得的时间不足 2 年,卖方需要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取得房产的时间已满 2 年,则免征增值税。
这里所说的“取得房产的时间”,通常是以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或者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哪个时间在前就以哪个时间为准。
举个例子,_____在 2018 年 1 月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缴纳了契税,2020 年 3 月才取得房产证。
如果他在 2021 年 5 月出售这套房子,那么就以 2018 年 1 月这个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来计算,因为已满 2 年,所以免征增值税。
接下来是个人所得税。
如果卖方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但如果卖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那就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 1% 3%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核定征收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比如说,_____出售了一套原值为 80 万元的房子,售价为 120 万元,在转让过程中缴纳了 1 万元的税金,装修费用花了 10 万元。
如果他能提供完整的原值凭证,那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20 80 1 10 = 29 万元,应纳税额= 29 × 20% = 58 万元。
如果不能提供原值凭证,假设当地的核定征收率为 2%,那么应纳税额= 120 × 2% = 24 万元。
然后是契税。
在存量房交易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
2024二手房税费计算器
2024二手房税费计算器二手房交易是指将已经登记过的商品房再次交易给购房人,本文将介绍2024年二手房税费的计算方法,其中涵盖了营改增后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2024年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存在增值税的征收。
在此之前,二手房交易只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一些必要的费用。
根据现行政策,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增值税=(成交价-房本价值-增值税减免额)*税率成交价是指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易总价,包括买卖双方约定的所有费用。
房本价值是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的评估价值。
增值税减免额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出售的增值税减免额,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购买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可享受增值税减免。
税率方面,一般为5.6%的税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除了增值税,还有其他必要的税费需要缴纳。
其中契税是最主要的一项,它是按照成交价的比例来计算的。
契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不同,通常在3%至5%之间。
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
根据2024年新的个税法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房本价值-契税-增值税)*个税税率个税税率分为7个档次,根据收入总额来确定具体的税率。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通常在20%至30%之间。
综合来看,2024年的二手房税费计算主要包括增值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中增值税是根据成交价、房本价值和增值税减免额来计算的,契税是根据成交价的比例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成交价、房本价值、契税和增值税来计算的。
2024年二手房交易税费全解析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二手房交易税费全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二手房交易税费定义及分类1.1:契税1.2:个人所得税1.3:增值税及附加1.4:土地增值税1.5:房产交易手续费1.6:其他税费第二条:税费计算方式2.1:契税计算2.2:个人所得税计算2.3:增值税及附加计算2.4:土地增值税计算2.5:房产交易手续费计算2.6:其他税费计算第三条:税费支付责任及时间3.1:税费支付责任3.2:税费支付时间第四条:税费优惠政策4.1:优惠政策适用条件4.2:优惠政策具体内容第五条:税费申报及缴纳流程5.1:税费申报流程5.2:税费缴纳流程第六条:税费争议解决方式6.1:争议解决方式6.2:争议解决时效第七条:违反合同约定责任7.1:税费支付违反约定的责任7.2:税费申报及缴纳违反约定的责任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合同生效条件8.2:合同变更条件8.3:合同解除条件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9.1:争议解决方式9.2:争议解决时效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0.1:合同解除条件10.2: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1.1:合同继承条件11.2:合同转让条件第十二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2.1:卖方的权利与义务12.2:买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违约责任13.1:违约行为13.2: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及适用法律14.1:合同解释权14.2:适用法律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二手房交易税费定义及分类1.1 契税(1)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税费。
(2)计算方式:契税的计算依据为成交价格,税率根据房屋价值等级确定,具体税率由税务部门规定。
1.2 个人所得税(1)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税费。
(2)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税率根据收入金额确定,具体税率由税务部门规定。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核实房屋的税费情况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核实房屋的税费情况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核实房屋的税费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正确了解房屋的税费情况不仅可以帮助买家规避风险,还可以合理安排购房资金。
本文将介绍几个二手房交易中需要注意的税费方面的问题,以帮助买家更好地核实房屋的税费情况。
一、房屋的购置税购置税是指在购房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其纳税主体为购房人。
购置税的计算基数是房屋的成交价,税率根据房屋所在地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核实房屋税费情况时,买家需要向卖家要求提供相关的购置税发票或缴税凭证,以确保购房时是否已经缴纳完毕。
若卖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买家应该警惕可能存在的逃税行为。
二、房屋的契税契税是指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其纳税主体同样为购房人。
契税的计税依据也是房屋的成交价,税率根据房屋所在地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核实房屋税费情况时,买家需要查阅相关的契税缴纳记录,并核对其与房屋成交价的一致性。
如果发现存在虚报房屋价格以逃避契税的情况,买家应考虑是否继续购买该房屋。
三、房屋的物业费物业费是指住宅小区或楼盘管理机构为提供公共设施或服务而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家需要向卖家了解该房屋所在小区或楼盘的物业费缴纳情况。
需要关注的是,部分小区或楼盘可能存在未缴纳物业费、欠费的情况,买家需确保卖家已经清偿所有的物业费用,以免购房后产生额外的费用负担。
四、房屋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所占用土地征收的一种税费。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需要核实房屋所处的土地使用权属,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中,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产权,而是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买家需要了解房屋产权性质,并向相关部门查询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
五、其他税费情况除了以上所提到的税费,买家还需要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其他税费情况。
例如,房屋是否存在欠交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情况。
这些税费问题可能对买家产生一定的负担,因此在购买二手房前,买家需要核实房屋的所有税费情况,并确保卖家已经清缴所有相关税费。
存量房交易环节涉税政策解读
存量房交易环节涉税政策解读在房地产市场中,存量房交易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在存量房交易的过程中,涉税政策是买卖双方都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交易成本的核算,也涉及到合法合规的履行纳税义务。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解读一下存量房交易环节的涉税政策。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在存量房交易中可能涉及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是其中之一。
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 年”的时间界定是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
个人所得税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税种。
如果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差额的 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 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契税则是由买方缴纳。
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
印花税在存量房交易中,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接下来,我们说一说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在存量房交易中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比如,对于“满五唯一”的住房,即出售的住房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一些地区,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还可能会出台一些阶段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在特定时期内,降低契税税率或者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等。
然后,我们来谈谈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来说,纳税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果纳税人提前取得了房款收入,那么取得收入的当天也会被视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存量房交易环节涉税政策解读
存量房交易环节涉税政策解读在房地产市场中,存量房交易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了解存量房交易环节中的涉税政策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交易成本,也影响着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接下来,咱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存量房交易环节中的涉税政策。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存量房。
简单来说,存量房就是已经被购买或者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手房”。
在存量房交易中,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契税是由买方缴纳的税种。
其税率会根据房屋的面积以及买方的购房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是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按 15%的税率征收。
如果购买的不是家庭唯一住房,那么契税税率通常为 3%。
增值税在存量房交易中也是一个重要的税种。
如果所售房屋取得房产证未满 2 年,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取得房产证已满 2 年,则免征增值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房屋成交价格减去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后的差额乘以税率。
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卖方缴纳。
如果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凭证,那么个人所得税按照差额的 20%征收;如果不能提供原值凭证,则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 1%至 2%征收。
土地增值税在存量房交易中一般是免征的,但如果是非住宅类的存量房,比如商铺、写字楼等,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在存量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 005%征收。
除了上述税种,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比如,如果是通过继承、赠与方式取得的房屋,再次出售时,税务处理会有所不同。
对于继承的房屋,再次出售时,如果符合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赠与的房屋,再次出售时,通常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有的地方为了鼓励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可能会对一定面积以下的存量房交易给予契税减免等优惠。
4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售后服务
4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一、服务原则以业务为中心的可行性原则维护服务应以满足委托方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要保证评估结果正常运行,评估结果在技术上必须是成熟的,实践检验是成功的,利于税收征管工作有序开展重在措施的可靠性原则注重预防我们将在传统的被动式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主动式的服务,和委托单位一起做好数据库的监控维护工作采取以预防为主的策略,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安排专业人员提供评估咨询方向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预防性维护方式、定期巡检等保证数据系统的可靠运行服务组织服务组织管理和流程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我们将在项目总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下,指挥评估技术人员,在售前、服务实施、售后的各个环节紧密与委托方配合安全性及保密性原则保证信息的安全,有较好的数据安全措施,我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将对数据备份和系相关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充分考虑数据的保密措施,评估服务过程中处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控制,接受委托方监督适应性原则按照委托方的服务要求,提供切实为从委托方出发的工作方案,项目开展过程中尊重客户的要求、接受客户的各方面的监督、积极与委托单位交流、沟通标准性原则我公司的评估项目开展已建立的完善服务体系,将采用统一标准、数据及文件格式、各种收集获得资料遵守有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文档规范二、质量要求估价结果质量要求对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应做下列检查,寻找导致它们之间差异的原因,并消除不合理的差异:1)估价测算过程是否有误; 2)估价基础数据是否正确; 3)估价参数选取是否合理;4)计算公式选用是否恰当; 5)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对象范围是否一致; 6)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前提是否相同; 7)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适用估价对象; 8)估价假设是否合理; 9)是否遵循了相应的估价原则; 10)房地产市场是否处于特殊状况当采用不同估价方法时的估价结果有明显偏差时,对所选取的估价参数、基础数据、计算过程、估价方法等的核查,最终使估价结果达到客观、公正、合理估价报告的质量要求对估价报告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并有良好的包装质量严禁出现错别字、报告编号错误、装订错误等低级错误,不得出现描述错误、计算过程和计算公式错误、选取参数错误和报告内容缺少等质量问题具体应做到下列几点: 1 真实,即应按事物的本来面目陈述事实、描述状况、说明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2 客观,即应不加个人偏见地进行叙述、分析和评论,得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没有误导性陈述; 3 准确,即估价基础数据应正确,用语应明确肯定、避免产生歧义,对未予以核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应予以说明,没有含糊其辞; 4 完整,即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反映估价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不得隐瞒事实,没有重大遗漏; 5 清晰:即应层次分明,用简洁的文字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便于估价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6 规范,即估价报告的制作应符合规定的格式,文字、图表等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有关专业术语应采用相应专业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术语三、主要控制保障措施估价过程中,估价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估价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技术负责人制度》、《企业财务制度》,严把报告质量关,以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总体时间进度及提交评估成果的质量人员保障措施为确保估价项目的及时完成,投入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我公司本次专门设立专门的估价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派出四名项目经理和五名估价助理人员,同时按照委托方要求派驻专门人员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根据项目提供的资产规模和时间上的要求,我公司可随时组织估价队伍,各估价人员在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约定勘查现场时间,保障按委托方要求出具正式估价报告估价过程控制每个估价项目至少有一名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和内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景观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补充搜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资料和相关房地产市场资料,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估价报告控制措施 1、估价报告三级复核制度选派本机构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五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审核人员,按房地产估价相关要求,对撰写完成而尚未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审核人员应在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估价报告经内部审核合格后,由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签名及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土地估价机构公章而正式生效,并按估价委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估价委托人估价委托人对估价过程或估价报告提出询问的,在估价报告上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给予解释和说明2、估价报告质量问题的定期公布制度公司每季度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估价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部门,视具体情况在本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并给相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对质量管理到位、技术操作规范、审核工作严谨的部门,对相关人员将予以表彰估价档案管理估价项目完成后,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形式的资料,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并妥善保存四、估价中的一些其他要求1、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法性原则对于房地产税收估价,应依据相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房地产税收估价,包括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估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和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估价,应按相应税种为核定计税依据而进行估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价值日期应为应税房地产的成交日期2、保守秘密;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妥善保管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经估价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或泄漏给他人我们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将按委托方保密要求,派专人接收有关纳税数据及委托信息,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接收数据的专门人员按照委托方要求传达与估价有关的相关信息 3、估价人员应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严禁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估价任务,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4、估价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估价小组负责人与客户接洽或交换意见,对较大的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管理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估价结果或估价意见5、估价小组成员应在估价进场前了解相关法规或要求等严禁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严禁转让业务;不得随意对委托人或当事人作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承诺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增值服务专业服务在出具评估报告后,我公司一方面完成底稿的归档: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现场踏勘的资料和影像、评估所需搜集的相关资料、评估测算资料和三审资料及评估报告与技术报告,以备相关方对资料审查和查询;另一方面及时确定专人估价师对委托方评估目的的实现进度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传送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如特殊情况下需与委托方进行解释与函接的,我方第一时间与委托方沟通,提交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委托方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以便委托方目的的有效实现针对我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在此承诺如下: 1、委托方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解释和落实; 2、委托方所需的评估相关的资料,我方及时提交;3、委托方提出的专业技术问题,我方第一时间提出合理的专业建议;4、本次评估目的实现过程中,委托方其他需解决的问题,我方全力配合完成配套保障。
1、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认知
1、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认知项目认知一、项目概况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以渝北区城区为主。
对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基准价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新建和维护。
主要思路是录入有效的样本信息和基准价,合理划分样本分区并对二手房非住宅数据、基准价、修正参数进行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对二手房非住宅计税基准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
二、项目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技术成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环节的重要技术支持。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快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指出:“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财税征收机关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税收风险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税机关要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房进行评估,以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税参考值”。
2013年的国五条,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进一步强调“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开展存量房价格评估工作可以有效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为建设渝北区非住宅类存量房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区的基准价格体系,从而建立以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为主要征收依据的征管新模式,达到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便捷、高效、利民的目标。
项目主要工作(一)正常操作部分:1、每季度定期到渝北区二手房申报窗口巡视,发现并解决申报工作中的问题。
2、对新从事本工作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培训。
(二)样本库更新与维护部分:1、对区域内非住宅交易数据进行采样及标准化,建立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库的样本点。
2、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按照“渝北区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项目”的具体要求,本次是对营业用房、办公、商业、车库等非住宅存量房进行批量估价,对部分对象按个案进行估价,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制订本估价工作计划。
一、基本要求(一)对区域内交易频繁,但未建立基准价的地段和街道建立新的基准价。
(二)每季度重点对拟纳入样本点的已估交易数据进行筛选重估,保证新增样本点的价格真实可靠,并对样本分区进行实时更新维护。
(三)对价格变动较大、较快的区域的原样本点价格进行实时动态调整,重新筛选样本评估。
(四)项目的服务期:一年。
二、应当履行的基础评估程序(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包括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使用条件限制、评估所需资料的收集及配合工作等。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通常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先行签订,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评估收费等内容。
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包括项目整体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整体计划应当包括组织和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内容。
具体实施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调查方面的安排等。
(四)现场调查。
安排对口熟悉的评估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无论项目大小,均必须履行现场调查程序。
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勘察实物必要时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主要是收集有关评估基本事项的明确、评估对象的基础数据信息、资产使用及运行状况以及市场询价等方面的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根据收集的评估资料及现场勘查的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的技术规则进行方法适用性的评价和判断。
选择评估方法并选取合适的参数,估算委估对象的价值。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结果。
由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编制评估结果汇总表。
初稿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按照本公式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进行复核并出具正式结果报告。
深圳二手房买卖 税费比例及计税基数详解【最新】
深圳二手房买卖税费比例及计税基数详解1、增值税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
②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④个人将购买的非住宅类房产对外销售的,或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转让房产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①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②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深圳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3、个人所得税①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深圳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为3%。
②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③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契税①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其他情况适用税率为3%。
(经适房等特殊产权性质的房产除外)5、普通住房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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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售后服务方案
一、服务原则
(一)以业务为中心的可行性原则
维护服务应以满足委托方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要保证评估结果正常运行,评估结果在技术上必须是成熟的,实践检验是成功的,利于税收征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在措施的可靠性原则
注重预防。
我们将在传统的被动式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主动式的服务,和委托单位一起做好数据库的监控维护工作。
采取以预防为主的策略,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安排专业人员提供评估咨询方向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预防性维护方式、定期巡检等保证数据系统的可靠运行。
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管理和流程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我们将在项目总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下,指挥评估技术人员,在售前、服务实施、售后的各个环节紧密与委托方配合。
(三)安全性及保密性原则
保证信息的安全,有较好的数据安全措施,我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将对数据备份和系相关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充分考虑数据的保密措施,评估服务过程中处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控制,接受委托方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按照委托方的服务要求,提供切实为从委托方出发的工作方案,项目开展过程中尊重客户的要求、接受客户的各方面的监督、积极与
委托单位交流、沟通。
(五)标准性原则
我公司的评估项目开展已建立的完善服务体系,将采用统一标准、数据及文件格式、各种收集获得资料。
遵守有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文档规范。
二、质量要求
(一)估价结果质量要求
对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应做下列检查,寻找导致它们之间差异的原因,并消除不合理的差异:
1)估价测算过程是否有误; 2)估价基础数据是否正确;3)估价参数选取是否合理; 4)计算公式选用是否恰当;5)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对象范围是否一致;6)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前提是否相同;7)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适用估价对象; 8)估价假设是否合理;9)是否遵循了相应的估价原则;10)房地产市场是否处于特殊状况。
当采用不同估价方法时的估价结果有明显偏差时,对所选取的估价参数、基础数据、计算过程、估价方法等的核查,最终使估价结果达到客观、公正、合理。
(二)估价报告的质量要求
对估价报告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并有良好的包装质量(报告的封面、纸张、组成、格式等由公司统一设计)。
严禁出现错别字、报告编号错误、装订错误等低级错误,不得出现描述错误、计算过程和计算公式错误、选取参数错误和报告内容缺少等质
量问题。
具体应做到下列几点: 1 真实,即应按事物的本来面目陈述事实、描述状况、说明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2 客观,即应不加个人偏见地进行叙述、分析和评论,得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没有误导性陈述; 3 准确,即估价基础数据应正确,用语应明确肯定、避免产生歧义,对未予以核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应予以说明,没有含糊其辞; 4 完整,即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反映估价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不得隐瞒事实,没有重大遗漏; 5 清晰:即应层次分明,用简洁的文字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便于估价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6 规范,即估价报告的制作应符合规定的格式,文字、图表等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有关专业术语应采用相应专业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术语。
三、主要控制保障措施
估价过程中,估价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估价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技术负责人制度》、《企业财务制度》,严把报告质量关,以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总体时间进度及提交评估成果的质量。
(一)人员保障措施
为确保估价项目的及时完成,投入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我公司本次专门设立专门的估价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派出四名项目经理和五名估价助理人员,同时按照委托方要求派驻专门人员
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
根据项目提供的资产规模和时间上的要求,我公司可随时组织估价队伍,各估价人员在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工作。
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约定勘查现场时间,保障按委托方要求出具正式估价报告。
(二)估价过程控制
每个估价项目至少有一名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和内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景观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补充搜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他资料和相关房地产市场资料,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三)估价报告控制措施
1、估价报告三级复核制度
选派本机构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五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审核人员,按房地产估价相关要求,对撰写完成而尚未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
审核人员应在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
估价报告经内部审核合格后,由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签名及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土地估价机构公章而正式生效,并按估价委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估价委托人。
估价委托人对估价过程或估价报告提出询问的,在估价报告上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给予解释和说明。
2、估价报告质量问题的定期公布制度
公司每季度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估价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部门,视具体情况在本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并给相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对质量管理到位、技术操作规范、审核工作严谨的部门,对相关人员将予以表彰。
(四)估价档案管理
估价项目完成后,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形式的资料,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并妥善保存。
四、估价中的一些其他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法性原则。
对于房地产税收估价,应依据相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房地产税收估价,包括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估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和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估价,应按相应税种为核定计税依据而进行估价。
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价值日期应为应税房地产的成交日期。
2、保守秘密;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妥善保管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经估价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我们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将按委托方保密要求,派专人接收有关纳税数据及委托信息,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接收数
据的专门人员按照委托方要求传达与估价有关的相关信息。
3、估价人员应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严禁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估价任务,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
4、估价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估价小组负责人与客户接洽或交换意见,对较大的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管理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估价结果或估价意见。
5、估价小组成员应在估价进场前了解相关法规或要求等。
严禁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严禁转让业务;不得随意对委托人或当事人作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承诺。
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增值服务
(一)专业服务
在出具评估报告后,我公司一方面完成底稿的归档: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现场踏勘的资料和影像、评估所需搜集的相关资料、评估测算资料和三审资料及评估报告与技术报告,以备相关方对资料审查和查询;另一方面及时确定专人估价师对委托方评估目的的实现进度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传送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如特殊情况下需与委托方进行解释与函接的,我方第一时间与委托方沟通,提交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委托方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以便委托方目的的有效实现。
针对我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在此承诺如下:
1、委托方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解释和落实;
2、委托方所需的评估相关的资料,我方及时提交;
3、委托方提出的专业技术问题,我方第一时间提出合理的专业建议;
4、本次评估目的实现过程中,委托方其他需解决的问题,我方全力配合完成。
(二)配套保障
1、为保证委托方委托评估目的的有效实现,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主体工作完成以后,即数据大部分基准价更新、完善之后,我公司继续提供全方位现场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公司提供每周7天,每天12小时全天候的不间断服务支持。
按照委托方要求,我方在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指派评估师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评估师在服务完成得到委托方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在5日内提供所需报告。
2、定期监控工作服务保障。
为了更好地了解非住宅存量房交易征税工作运行的可靠性,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主动防护,定期针对评估结果运用情况提供主动支持服务。
每季度巡检及委托方规定的重要结点巡检,巡检服务后应记录服务内容以及相关问题。
并为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改善建议。
3、应急预防。
在上述服务响应体系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保障委托方工作的顺利运行。
即使偶然发生的紧急突发情况下,需要立马进场开展现场工作,及时出具评估报告的情况,我公司也可快速反映,积极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