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中经济法基础所涉及的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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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和日期相关的考点总结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和日期相关的考点总结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日期相关的考点总结!5日(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是否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7)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

(3)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10日(1)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5)资源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6)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经济法》高频考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

《经济法》高频考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

《经济法》高频考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经济法》高频考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导读:注册会计师考试越来越近,现阶段备考应注重知识点的查漏补缺,应届毕业生店铺整理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帮助大家强化备考,顺利过关!先确定种类:【知识点】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2)短期诉讼时效:1年(3)长期诉讼时效:4年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4)最长诉讼时效:20年【解释】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期间不开始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再确定起算时间【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相关链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

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解释】对于这类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必须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

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

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

《经济法基础》中的时间总结一、24小时(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30日/1个月(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十六)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十六)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十六)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人生最遗憾的不是做不到,而是我本可以。

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来学习一下《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吧,网校陪你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注意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此处应为“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注意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注意3】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注意4】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长度起算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为“3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最长诉讼时20年权利被侵害之日效期间【例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20年7月1日前B.2021年1月1日前C.2021年7月1日前D.2022年1月1日前【正确答案】C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1)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注意】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①关于法定障碍Ⅰ.不可抗力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Ⅲ.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Ⅳ.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②关于最后六个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到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诉讼时效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诉讼时效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诉讼时效
易错题:诉讼时效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2020年12月1日,该地区发生洪水,危害直至2021年1月31日才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1年7月1日前
B.2021年8月1日前
C.2021年9月1日前
D.2022年8月1日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本题中2021年1月31日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6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张某应在2021年8月1日前主张权利。

点评: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确定。

此题属于基础的考核点,这里大家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应多注重总结,考试时这种题目也会出现,要拿到相应的分值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考点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考点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考点练习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考点练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5月13至16日。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yjbys网店铺整理了相应的练习题。

以下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考点练习:诉讼时效。

1、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C.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D.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才可能中止诉讼时效【答案】AD【解析】(1)选项B: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选项C: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

2、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B.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可单独提起行政诉讼D.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答案】ABD【解析】选项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面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3、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的有(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仲裁事项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选定的仲裁庭【答案】A,B,C【解析】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2015年6月,水果商石某和果农陈某签订了西瓜买卖合同,同时达成仲裁协议,双方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由A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测题与答案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测题与答案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根底预测题与答案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根底预测题与答案1[单项选择题] 根据《发票管理方法》及其施行细那么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及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 )。

A.3年B.5年C.10年D.___年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2[单项选择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期限为( )。

A.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B.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C.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D.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参考答案:B3[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A.5B.2.4C.1.5D.1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局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2%=2.4(万元)。

4[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起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起C.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起D.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起参考答案:B5[单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局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机构是( )。

A.上一级主管部门B.上一级人民政府C.本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国家税务局属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其所做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6[单项选择题] 以下各项中,减按2元/平方米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

A.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B.学校占用耕地建立校舍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开发经济林地D.公道路路占用耕地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铁道路路、公道路路等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32条必记知识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32条必记知识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32条必记知识点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6.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9.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10.会计人员具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1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1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初级经济法涉及日期的内容

初级经济法涉及日期的内容

第一章总论1、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有人民法院决定。

6、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7、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8、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起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时间点总结说到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时间点,总觉得这些东西就像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忙碌的那几天,时间飞快,感觉一下子就过去了。

哎,说得轻松其实还是得下点功夫才能搞明白。

每个会计的朋友都知道,学这门课,最怕的就是那些枯燥的时间点,感觉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弄得一头雾水。

记得那时候我也挺慌的,翻开书本,看到那些日期、规定,头都大了。

可是,学久了你就发现,唉,原来这些时间点就像是那根穿针的线,虽然难找,但一旦穿上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会顺利多了。

其实没什么好怕的,咱们只要用点心思,把这些时间点搞清楚,接下来的会计路就能走得更稳。

我们来聊聊这些“时间点”到底是什么东西。

很多时候这些时间点跟咱们平常生活中的重要时刻差不多。

比如买房签合同的时间、税务申报的时间,基本上都得按时做,否则麻烦就大了。

所以会计的经济法也是一样,很多时间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别看这些时间点像个死记硬背的数字,其实它们背后都有着不容忽视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错过了,那么后果可不太好哦。

比如发票的开具时间、企业的纳税申报期限,这些时间点一错,可能就得面对罚款或者更严重的法律问题。

嗯,听起来确实有点可怕,不过只要理清了这些时间点,心里就会踏实很多。

对了,想想那些学习过会计的小伙伴应该都能理解,那些时间点就像是你生活中的“闹钟”,提醒你别忘了某些重要的任务。

比如增值税的申报时间,哎呀,稍不留神就要多交罚款了,哪有那么好过?而且这些时间点一旦错过了,账务上可得重新整顿,做错了就得重新做账,麻烦得很啊。

所以,大家一定要把这些关键的时间点牢牢记住,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说到底,其实就是要细心,仔细,不能一时疏忽大意。

再来聊聊最常见的一些时间节点,像是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间。

这个是经常会被大家忽视的,感觉增值税就只是一个数字,自己随便填就行了。

错了!增值税申报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你觉得什么时候填就什么时候填。

咱们按照法定时间来操作,确保申报没有问题,不然哪怕你没心思,税务局会让你心有余悸的。

国生教育: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常见的数字与时间总结

国生教育: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常见的数字与时间总结

国生教育: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常见的数字与时间总结准备初级会计的考生们,一定会对《经济法基础》中繁多的日期、时间节点等知识感到头疼。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中比较常见的部分时间与数字,帮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具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一般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导:巧记经济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导:巧记经济法

一、各类时效1.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2年;(2)特别诉讼时效: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1年, 包括下列4项:①、身体受到伤害;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为4年;(4)保护时效: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票据时效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10日到期日起2年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本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自出票日起, 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出票日起2年支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自出票日起10日出票日起6个月(1)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 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2)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3.撤销权行使时效第一章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如果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 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六章对破产企业放弃自己的债权等5种行为(1)如该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 清算组有权行使撤销权, 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2)如该行为于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 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

第八章可撤销合同(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撤销权消灭;(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撤销权消灭。

合同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撤销权消灭。

第九章赠与合同的撤销(1)赠与人的撤销权,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

1.概念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 不消灭实体权利。

时效届满后, 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 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中止: (暂停)——客观原因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不可抗力消除后,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谓其他障碍, 包括:
①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 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或者非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产管理人不明确, 使继承人不能行使其继承权。

(2)中断: (重启)——主观原因
是指诉讼时效期间, 当事人作出特定行为, 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

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特定行为包括:
①权利人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权利时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权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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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票据权利时效
注意:
(1)追索权的行使以获得拒绝付款证明或退票理由书等有关证明为前提。

(2)如果持票人因超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其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款金额相当的利益。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库及答案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库及答案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0题)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的B.继承开始后未确定遗产管理人的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2.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发生伤亡的下列情形中,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是()。

A.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C.在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D.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提供运输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40万元,其中,取得国际运输服务含税收入100万元。

另外取得装卸搬运服务含税收入10.6万元。

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6%,甲企业本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A.(540+10.6)÷(1+9%)×9%=45.46(万元)B.(540-100+10.6)÷(1+9%)×9%=37.21(万元)C.(540-100)÷(1+9%)×9%+10.6÷(1+6%)×6%=36.93(万元)D.540÷(1+9%)×9%+10.6÷(1+6%)×6%=45.19(万元)4.2019年11月甲公司职工王某向公司提出带薪年休假申请。

已知王某累计工作已满15年,在甲公司工作满2年且本年度未休年休假。

王某依法可享受的当年带薪年休假为()A.15天B.0天C.10天D.5天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到预收贷款的当天B.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C.采取赊销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6.张某从赵某开设的网店购买一件手工玩具,因对玩具质量不满意,委托朋友孙某处理退货或退款事宜。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析(2)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析(2)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析(2)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间止)定义: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想行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间断)定义: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客观原因”导致“中止”“主观原因”导致“中断”【知识点练习】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A.当事人提起诉讼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答案】ABC行政诉讼 (2016年重大调整)(一)受案范围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行政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3-9)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3-9)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3-9)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敲响了战鼓,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也即将开头,初级会计考试坚持做题很重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我为大家预备了《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习题,各位预备报考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赶快练习起来吧!盼望全部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都可以顺当通过考试!推断题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终6个月内,因不行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恳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临时停止计算。

( )2.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假如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失效。

( )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需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但是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管辖。

(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终6个月内,因不行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恳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头计算。

(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 )参考答案1.【答案】B。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终6个月内',因"不行抗力'或者"其他障碍'等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恳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缘由消退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恳求的;(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考察点:第一章总论2.【答案】B。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假如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不是第一审判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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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论
(一)、民事诉讼的申请
1、一般情况自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
2、特殊情况自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包括: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丢失或毁损的。

3、最长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

【例1】1988年3月8日夜,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孙某于2007年10月30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吴某。

孙某要求吴某赔偿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 1990年3月8日
B 2008年3月8日
C 2008年10月30日
D 2009年10月30日
【答案】B
民事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而身体受到伤
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将二者综合考虑得出答案为2008年3月
8日
(二)、行政复议
申请时效:当事人一般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诉讼
1、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不服复议结果的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申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60日内)未作出决定的,复议期满15日内申请;
2、直接起诉的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申请;
3、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或裁决;
5、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
不服一审裁决的,应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6人民法院应在接到上诉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二、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带薪年休假的确定
(三)、试用期
(四)、医疗期
【例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A.1个月,2个月,3个月
B.1个月,2个月,6个月
C.1个月,3个月,6个月
D.2个月,3个月,6个月
【答案】B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正常工作日期内劳动者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劳动调解与仲裁
1、自劳动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但应拖欠“劳务报酬”发生争议的例外,当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应提出权利保护;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问题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4、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提出诉讼。

【例3】张某与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张某支付工资,2009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应当在()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A 2009年7月1日
B 2010年1月1日
C 2010年7月1日
D 2011年1月1日
【答案】B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计算)但应拖欠“劳务报酬”发生争议的例外,当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
年内当事人应提出权利保护;
(七)、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到“2008年1月1日”的知识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这里连续订立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开始计算。


2、经济补偿的计算,2008年1月1日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不满1年的,均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的工资补偿。

2008年1月1
日后,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按l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目起算;
4、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三、税法
(一)、税务管理
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
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
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
更税务登记是“先工商,后税务”)
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
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
是“先税务,再工商”)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
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6、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l0
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账簿;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三)、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纳税当事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l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四、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1、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
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
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3、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二)、结算方式
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
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托收承付的承兑期: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

3、委托收款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
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4、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

(三)、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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