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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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架构

中国银行业架构

中国的银行分三大层面:第一阵营是国有商业银行,即原先的“四大家族”工、农、中、建和国开行,资产都在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第二阵营是交行、恒丰、兴业、招行、中信、光大、民生、华夏、广发、深发、浦发、渤海、浙商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都在几千亿元人民币;第三阵营为各城市商业银行。

一、国有商业银行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分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主要办理工商信贷业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基本建设投资为主要业务,中国银行以涉外信贷为主,中国农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农业开发和建设。

1994年,中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专业银行的传统分工已逐步被打破,各银行业务交叉进一步扩大。

2003年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变。

1.中国银行

前身是1905年清政府成立的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户部银行。

鸦片战争后,外国银行涌入中国,通过垄断国际汇兑业务、资本输出、政治贷款、发钞、经营中国对外赔款等手段,扼住了中国金融、财政的咽喉。1895年甲午战争后,外国资本大量涌进国门,中国的金融、财政状况更加恶化。19世纪末,国内有识之士倡导兴办银行,“以中国之银,供中国之用”。清光绪三十年元月二十八日(1903年3月14日),奕劻上奏“试办大清户部银行推行银币”。经过一年多

的筹备,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国家银行——户部银行于1905年8月在北京成立。1906年,

户部更名为度支部。1908年2月,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宣告成立。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司法总长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其致文临时参议院“借已有之基础,应目前之急需”,将实力雄厚的清政府国家银行大清银行改为临时政府中央银行。1912

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 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孙中山见到报告后,立即面示陈锦涛,著即准行。1912年1月24日,陈锦涛以财政部名义,书面批复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同时委任吴鼎昌、薛颂瀛为正副监督。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传达了批示。1912年2月2日,大清银行上海分行停业清理。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庆祝成立并开始营业。1912年8月1日,中国银行总行在北京西交民巷原大清银行旧址成立,上海的中国银行改为上海分行。

从1912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

1912-1928年,行使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中央银行的职能。1913年5月23日,财政部咨请外交部转知各国银行,中国银行“实系国家之中央银行”;

1928年国民政府另立央行,中国银行改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

1942年中国银行成为发展国际贸易的专业银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政府接管了中国银行,同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1950年4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1979年3月13日,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改为中国银行总行,直属国务院领导。分设后的中国银行负责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外汇业务,同时行使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职能,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个机构。1982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并入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设,各行其职,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国家外汇

的职责不变。至此,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之下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

1994年初,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部署,中国银行由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化。

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以汇金公司独家发起的方式,改制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

最初成立于1951年。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3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总行设在北京。恢复后的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中国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出《关于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业务范围划分的通知》,对划归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开了设立国家专业银行的先例,首次打破了大一统的传统金融体制格局。

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

2009年1月15日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3.中国建设银行

1954年10月1日在原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成立,当时行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随着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开始了艰苦而光荣的历程。

从1954到1978年的二十多年间,建设银行主要承担了集中办理国家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拨付,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办理基本结算业务的职责。建设银行的服务追随着共和国建设的脚步,遍及共和国的每一片建设热土,为提高国家投资效益,支持国家财政平衡,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建设银行在承继原有职能的同时,不断拓展银行职能,先后开办了信贷资金贷款、居民储蓄存款、外汇业务等多种业务,还利用自己吸收的存款发放基本建设贷款,重点支持企业为生产国家急需的短线产品而进行的挖潜改造工程,并发放城市综合开发和商品房建设贷款。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建设银行从单一管理财政资金、办理基建拨款的银行,发展成为既管财政投资,又经营信贷业务,既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信贷,又发放配套流动资金贷款,既办理国内金融业务,又办理国际金融业务,以办理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主的国家专业银行。

1994年,按照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银行将代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贷款职能分别移交财政部和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不再履行行政管理和政策性业务职能,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轨。

199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并启用行徽。

建设银行不仅在基本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金融、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融资、贸易融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传统业务领域中拥有优势,还不断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先后开办了代理性、担保性、咨询类和基金托管等中间业务。建设银行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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