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违规扣分标准一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违规扣分标准一览表(修订版)序号检查项目扣分标准

1是否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查阅文件或材料。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综合扣分40分。

2是否合法经营或履行协议。查阅文件或材料。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综合扣分40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综合扣分40分;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约行为的,综合扣分40分。

3是否采取违法违规手段签订或恢复医保定点协议。查阅文件或材料。在医保定点准入或恢复医保定点等协议管理方面,经纪检、司法部门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综合扣分40分。

4是否按规定连接医保信息网络和刷社保卡结算。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经查实擅自连接医保网络,或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的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分支机构、协作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医保结算(代刷社保卡)的,综合扣分40分。

5是否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委托

的第三方的监督检查。

不配合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委托的第三方的监督检查,拒绝、阻挠监督检查工作、

汇报材料不实或藏匿、转移、伪造检查资料等,综合扣分40分。

6是否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

支出;是否按规定结算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

用。

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通过伪造、变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结算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

住院、假就诊”或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综合扣分40分;违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有关规定

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违规金额累计达到总费用10%

及以上的,扣20分;年度内违规金额累计达到总费用5%--10%(不含10%)的,扣10分。

7医疗服务范围是否与申报定点科目相符,单位名称、地

址、服务范围等情况发生变更时是否按规定申报。

医疗服务范围和申报定点时的科目不相符的,查实一项扣1分;单位名称、地址、服务范围、法人

等情况发生变更不按规定申报的每项扣1分。

8是否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医保管理机构;是否有分管

领导、人员、办公设施、医保工作制度;医保信息系统

建设和管理是否有专人负责,医保信息系统是否违规与

互联网联接。

查阅文件或材料。医保工作无管理机构、无分管领导、无管理人员、无办公设施、无工作制度,每

项扣1分;医保信息系统无专人负责扣1分;医保信息系统与互联网联网的扣2分。

9是否设立医保政策宣传栏、放置“医保服务质量意见投

诉箱”、公开投诉电话,是否在门诊、病房的适当位置

公开医保政策(政策及时更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就诊和报销流程;是否合理设置

并标志医保服务窗口,窗口系统操作人员有医保上岗权

限、配备齐全,工作态度良好。

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无医保政策宣传栏、无意见投诉箱、无公开投诉电话每项扣1分;无公开基

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无公开就诊和报销流程每项扣1分;医院医保服务窗口无医保专用窗口或无标

志,每项扣0.5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耗材未明码标价和公开公示的,发现一次扣0.2分。

10是否建立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是否

存在推诿、拒绝参保病人诊治。是否有虚增就诊人数、

盗刷社保卡。是否有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欺骗参保人

员住院行为。

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发现虚增就诊人数、盗刷社保卡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发现通过虚假

宣传、诱导、欺骗参保人员住院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无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相关管理制度各扣

1分;被投诉查实存在推诿、拒绝医保病人诊治每例扣0.5分。

11是否按要求报送有关医保工作总结、整改报告、统计报

表、信访反馈,是否组织医保政策学习培训。

查看统计报表、培训方案等材料。统计报表未及时反馈的一次扣1分,整改报告未及时报送的每次

扣1分,信访未及时反馈的每次扣1分;每半年组织医保政策学习培训(参加人员不少于本院总人

数的一半)不少于一次,未开展的一次扣1分,全年(自然年)超过2次的,多1次奖励1分,全

年最多奖励不超过2分。

12是否保障药品供应充分,是否无故要求患者院外购药,

是否私自开处方外配。

药品供应不充分的(三级综合医院供应的药品品种达阳光采购中标药品品种60%及以上的为充分,

二级综合医院达55%及以上的为充分),每少1%扣1分,扣满10分为止;违规要求患者到院外购买

药品或私开外配药品处方的,每查实一例扣3分。

13是否医德医风好、便民措施齐全、群众满意度高。每半年由市医保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委托的第三方)组织一次现场随机测评,三级医疗机构每次抽测不少于20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抽测不少于10人,满意度低于90%的,扣1分/次;满意度低于80%的,扣2分/次;满意度低于70%的,扣3分/次;满意度低于60%的,扣4分/次;满意度低于50%的,扣5分/次;满意度高于95%的,奖励1分/次,全年最多奖励不超过2分。

14是否违规盗刷社保卡。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违规存、押社保卡累计20张以上,扣40分;违规存、押社保卡20张及以下的,每张扣1分。(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住院存、押社保卡除外)

15是否按规定核实参保病人身份,是否存在冒名顶替(门

诊或住院)就诊套取医保基金。

查阅相关资料或现场查看。冒名顶替刷卡的,每例扣3分;发现人卡不符造成“男卡女用”、“女

卡男用”、成人卡开儿童用药行为,每例扣3分。

16是否按要求执行预交金制度。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发现违反预交金制度(除患者自愿多预交外,首次预交金不得超过3000元),每例扣0.2分;

17是否执行参保患者入、出院标准和规定。查阅相关资料。将体检人员收治住院套取医保基金的,每例扣2分;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住院套取医保基金的,每例扣1分;将符合出院条件应予出院的参保人员继续滞留住院,每例扣1分。

18是否按要求执行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患者除外)48小时

内住院及诊断病历信息发送医保信息系统,8小时内完

成首次病程记录;医保基金支付其病历记录与系统录入

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患者除外)住院信息未及时记录与录入的、首次病程记

录未完成的,每例扣0.2分;病历记载内容与病情或与发生的医疗费用收费不符的(医嘱除外),

每例扣0.2分;病历记录与信息录入错误的每例扣0.2分;对入院病人未按规定及时规范完成各种

病历书写,每例扣0.2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