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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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文引言兼职安全员的角色在现代社会中变得越发重要,他们负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

为了有效管理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制定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分析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管理要求和培训计划,以确保他们能够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保护员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一、兼职安全员的职责1. 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检查员工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根据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定期巡视工作场所,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组织并参与演练和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二、兼职安全员的管理要求1. 根据工作场所特点,确定兼职安全员的数量和分布。

2. 招聘合格的兼职安全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3. 制定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其工作表现。

4. 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支持,使兼职安全员能够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5. 加强与兼职安全员的沟通和协调,保持及时的信息流通。

6. 定期组织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三、兼职安全员的培训计划1. 基础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法规、应急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实操技能培训:包括防火技能、急救技能、灭火器使用等方面的技能。

3. 案例分析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安全事故原因和应对措施的理解。

4. 模拟演练培训:通过模拟演练,让兼职安全员熟悉应急响应流程和操作步骤。

5. 考核评估: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兼职安全员的不足之处。

结论有效管理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对于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介绍了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管理要求和培训计划,希望能够为相关单位制定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提供参考。

通过合理的规定和培训,我们相信兼职安全员将能够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员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兼职员工的薪资管理,保障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兼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兼职员工。

第三条薪资管理原则:公平、合理、透明、激励。

第四条薪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薪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薪资调整原则:薪资调整应当遵循政策法规,按照市场行情、员工绩效以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调整,确保薪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六条薪资保密:公司对员工的薪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向外透露其薪资情况。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七条薪资构成:公司兼职员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第八条薪酬标准:公司按照市场行情、员工专业能力和绩效水平确定薪酬标准,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相对接近。

第九条基本工资: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十条绩效奖金:公司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贡献等因素考虑在内,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福利补贴: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餐补、交通补贴、住房津贴等,具体标准和发放时间由公司制定。

第十二条薪资发放:公司规定薪资发放时间、方式和途径,确保员工薪资按时发放到位。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激励员工提升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工作效率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方式:公司采取定期评定、360度评定、KPI指标评定等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公司将兼职员工列入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兼职员工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薪资调查,保持薪资水平与市场接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

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

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一、兼职人员的定义及资格条件1.1 兼职人员是指在正式工作单位以外,从事与主要工作职责不相冲突的工作的人员。

兼职人员需同时具备主职单位工作能力,不得因兼职影响正式工作的进行。

1.2 兼职人员应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能够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1.3 兼职人员应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声誉和利益,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不道德行为。

二、兼职人员的权利2.1 兼职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和报酬参与工作,享受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2 兼职人员有权获得单位提供的工作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有权在工作中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3 兼职人员有权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单位不得歧视兼职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三、兼职人员的义务3.1 兼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计划和要求,按时到岗、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2 兼职人员应保守单位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不得将工作内容和客户信息泄露给他人。

3.3 兼职人员应维护单位形象和声誉,不得擅自代表单位参与活动或发表言论,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3.4 兼职人员应积极配合正式员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团队精神。

四、兼职人员的管理4.1 单位应对兼职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档案管理,记录兼职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长等信息。

4.2 单位应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对兼职人员进行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

4.3 如发现兼职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单位有权暂停或终止与兼职人员的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兼职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总结兼职人员是单位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参与为单位带来了更多的工作力量和专业知识,有利于单位的发展和壮大。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为标准兼职,保障事业单位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应制定标准的兼职人员管理。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目的为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公司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凡需在本公司从事兼职的人员录用和管理都需遵循本制度三、兼职人员入职1.兼职员工需及时填写兼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资源部备案,否那么不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后果自负。

2.兼职员工到岗后,熟悉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申请人有义务催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部门集体形象。

四、兼职人员的工资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元/月核算,缺乏局部按元/天核算。

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公司负责让人批准。

五、兼职员工的管理1.兼职员工根据自愿的原那么,自愿选择每周应做够小时,2.兼职人员每周需有一个工作总结,对自身的开展。

3.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当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奉献等简短记录)。

作为。

4.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作为绩效考核。

5.公司不定期安排兼职员工培训及会议邀请,因故不到,需事先通知。

连续5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对认真完成工作的兼职人员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兼职人员实行奖励政策。

六、其他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格保管公司产品。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那么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一、目的为了加强兼职人员的.管理及提高兼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强教育宣传面。

二、人员要求1. 中专以上学历,18-28周岁;2. 品行端正,沟通、应变能力强,善于跟人打交道;3. 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强,不怕吃苦;4. 心理承受能力强,能适应较大的工作压力;三、人员培训要对兼职人员进行兼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部门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资格条件
1.部门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2.部门兼职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部门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
4.对于拟任部门兼职人员,需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三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职责
1.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4.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部门兼职人员的管理
1.部门领导负责对部门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工作;
2.部门兼职人员需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3.部门领导有权对部门兼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不佳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部门领导应积极为部门兼职人员提供工作支持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1.公司将定期对部门兼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对于表现不佳的部门兼职人员,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表现;
3.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兼职人员进行适时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
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大家遵守执行,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Xx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兼职管理规定

Xx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兼职管理规定

Xx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兼职管理规定1.目的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备案)工作指引》《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蓝海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集团部室正副职、二级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下同)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级人员。

2.2集团一般管理人员,包括集团总部及二级单位本部除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2.3集团派出参股公司的管理人员、二级单位下属机构管理人员。

3.定义3.1本规定所述兼职,是指集团总部、二级单位本部和下属机构管理人员及派出参股公司的管理人员在集团外企业、社会组织或高校、科研院所等担任职务。

3.2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4.职责4.1集团人力资源部4.1.1负责统筹集团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4.1.2负责集团市管领导干部兼职审批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4.1.3负责集团本部管理人员兼职审批的材料审核、归档管理。

4.1.4负责指导集团各二级单位开展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4.2集团纪检监察室(监事办)4.2.1负责监督集团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4.2.2负责集团本部管理人员兼职情况监督清查、违规兼职依法依规处置工作。

4.2.3负责指导集团各二级单位开展管理人员兼职管理的监督、处置工作。

4.3二级单位4.3.1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负责所属管理人员兼职管理材料审核、材料上报、监督清查及违规处置工作。

4.3.2结合实际,指导本单位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5.基本原则5.1从严审批原则。

对照上级政策及本规定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从严从紧开展管理人员兼职审批工作。

兼职禁止管理制度

兼职禁止管理制度

兼职禁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兼职员工的行为,加强兼职员工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兼职员工的基本义务兼职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听从公司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不得私自离职,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兼职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兼职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向上,不得在工作场所进行消极怠工、工作纪律违规、擅自离岗等行为。

第三章兼职员工的行为规范1. 兼职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管理人员,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挑衅、煽动等不良行为,不得进行性骚扰等行为。

2. 兼职员工在工作场所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禁烟区吸烟等行为,不得在工作岗位上进行私人用品的买卖。

3. 兼职员工应当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私分公司资产、设备等物品,不得私自擅用公司的车辆、通讯设备等公共设备。

4. 兼职员工在工作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得违规行使权力或滥用职权。

第四章兼职员工的违纪处分1.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兼职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轻重不等的处罚,严重时将进行停职检查、辞退等处理。

2. 对于兼职员工的违纪行为,公司将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保障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兼职员工的奖惩制度1. 公司将建立兼职员工奖惩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兼职员工将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提供培训机会等。

2. 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兼职员工,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提供相关培训帮助其改进工作表现。

第六章兼职员工的权利保障1. 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公司的充分保障,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兼职员工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反映,公司将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事业单位兼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和廉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的范围、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第二章兼职范围与条件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兼职,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保证本职工作不受影响。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兼职工作内容与本人专业或业务领域相关,有利于个人能力提升和事业发展。

(四)兼职单位性质为非营利性组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五条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一)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二)因公出差、休假、病休等未能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兼职的情形。

第三章兼职程序与审批第六条兼职申请程序:(一)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兼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兼职审批:(一)所在单位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

(二)对兼职申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审批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兼职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兼职管理:(一)兼职人员应按照兼职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利益。

(二)兼职人员应保证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不冲突,不得因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质量。

(三)兼职人员应定期向所在单位和兼职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监督管理:(一)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兼职行为符合规定。

(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事业单位兼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事业单位负责解释。

外聘兼职管理条例

外聘兼职管理条例

外聘、兼职人员管理条例中心为开展工作,需要外聘影视、报刊出版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兼职人员,以保证“出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省经费开支,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特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条例(试行)。

内容如下:1、外聘、兼职人员需提交个人工作简历(包括身份证、学历、资历证书、工作业绩、获奖情况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接受公司对自己的聘前考量;考量组由人力资源、传媒中心组成,考量该人员是否具备公司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相关的工作经验、出品质量的技术含量以及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考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外聘、兼职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或“出品合约”,签订《诚信承诺书》(由中心起草、人力资源审核、制表、签署、备案,)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3、根据按劳取酬,工效挂钩的原则,外聘兼职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工作期间要认真考察其本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身体状况等,试用期满后,用工部门提出留用或辞退意见,在试用期间,求职者本人有权提出辞职。

4、用工部门要与正式聘用的员工签订《员工承诺书》,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公司人资管理部备案,方可上岗,不签订《员工承诺书》者不得上岗,否则,不发给工资;一般性员工由用工部门灵活掌握。

5、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按劳取酬,工效挂钩的原则。

⑴、聘约人员工资采用“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原则计发。

⑵、定期聘约和临时员工工资结合本人工作能力及业绩表现,实行日工资制,由用工部门确定,原则上月工资不低于元/月。

⑶、病事假及未出勤按本人日工资扣除。

6、外聘人员可以参加公司所属部门(中心)先进个人的评比,并获得与正式在编员工相同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7、外聘员工要接受公司在政治思想,法制安全,遵章守纪和岗位培训方面的培训。

8、在用工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须终止劳动关系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在用工期间,因各种原因需终止劳动关系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上报公司人资管理部备案。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节日常行为规范一、考勤制度1、作息时间:每日工作时间8:30—18:00,其中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00,按接待顺序轮流值班,不得少于2名销售代表,其余人员可在休息间休息用餐;下午工作时间13:00—18:00如销售旺季公司可实行两班工作制,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2、考勤实行自动刷卡二、休假制度1、总监、现场主管在每周一至周五轮流选休一天。

2、置业顾问采用轮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或临时调休须提前向总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3、有事请假,应写请假报告,注明:时间、事由(事假、病假)经总监批准后方可;请病假不能到公司履行手续者,须电话告之,后补请假单;病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医院证明。

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在假满后第一天上班时间到现场主管处销假。

6、所有病/事假单将在月底汇总存档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做为考核内容之一。

三、仪容仪表1、所有xx员工必须身着公司统一服装,随时保持服装整洁、清爽,佩带工作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男士着西服、浅色衬衫、领带、黑色皮鞋;女士着西服或套裙、浅色衬衫、黑色皮鞋。

3、男士头发要经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

4、女士不得留烫发或染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腰上部为适度,头发要常洗,上班前要梳理整齐,保证无头屑。

5、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让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不得涂染指甲并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卫生;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6、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物:其中衬衣两天必须换一次,夏季衬衣须天天换,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7、发型及颜色不得太前卫,须适度。

8、女士着裙装时,应注意个人的走姿、站姿、坐姿的雅观。

9、早、中餐不得食用口味较重的辛辣食品,以保持口腔清爽;午餐后补妆并查看口腔有无异物。

四、行为规范1、公司全体业务人员置业顾问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营销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兼任人员的作用,加强兼任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兼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人员、兼职教师、兼职工程师等。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兼任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兼任人员行为,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兼任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单位工作。

第二章兼任人员的聘用第五条兼任人员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兼任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情况。

第六条兼任人员担任单位职务或者参与单位工作,需要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签订兼任合同。

第七条兼任人员在与单位签订兼任合同时,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歪曲事实。

第八条兼任人员凭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执行工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离岗、错岗。

第三章兼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任人员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获得工作报酬,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兼任人员有义务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单位工作。

第十一条兼任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保守单位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兼任人员有权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兼任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兼任人员档案,记录兼任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履历等信息。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兼任人员的管理,确保兼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兼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兼任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兼任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章兼任人员的激励和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兼任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激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针对兼任人员的工作不端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停职或解除兼任合同等。

第十九条兼任人员对单位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单位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兼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兼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兼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兼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兼职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招聘与录用1.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招聘兼职人员。

2. 兼职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正规渠道进行。

3. 应聘兼职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并满足岗位要求。

4. 录用的兼职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作安排1. 兼职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2. 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兼职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薪酬福利1. 兼职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 薪酬发放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和方式进行。

3. 兼职人员不享受公司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但享有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待遇。

五、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兼职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考核。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兼职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解除合同。

3. 兼职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2. 兼职人员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3. 公司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兼职人员,并说明解除原因。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1. 前言为规范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兼职人员管理。

3. 岗位设置及职责3.1 兼职人员的分类公司内部兼职人员分为两类:普通兼职人员和管理兼职人员。

普通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由公司部门指派,其职责为按照指派的任务完成工作。

管理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由兼职人员主管领导或相关项目经理安排,其职责为指导普通兼职人员进行工作,协助兼职人员完成任务。

3.2 兼职人员的岗位设置兼职人员的岗位按照所从事的工作任务进行分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文员•接待员•销售员•推广员•社区经理•客服代表3.3 工作职责普通兼职人员•完成公司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按时报告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积极配合领导完成工作任务管理兼职人员•协助普通兼职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兼职人员的考核和培训•领导项目团队完成目标,并按时报告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指导或参与项目执行,保证项目顺利完成4. 鉴定与奖惩4.1 鉴定根据兼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可进行表扬、鼓励和奖励。

4.2 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兼职人员,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奖励:•发放奖金或红包•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现场表彰或宣传4.3 惩罚对于违反规定的兼职人员,有以下惩罚:•停止发放酬劳•通报批评,通报给相关公司部门•取消其后续任务5. 保密制度根据公司的保密制度,兼职人员需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将公司相关资料外泄或散布。

6. 退出机制兼职人员需要提前告知主管领导或相关项目经理,退出任务时需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以便公司顺利交接。

未能完成任务而擅自退出的兼职人员,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惩罚。

7. 结束语兼职人员是公司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力量。

希望公司的兼职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兼职员工管理制度条例

兼职员工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兼职员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员工。

第五条招聘兼职员工时,应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事项。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确保招聘到合适的兼职员工。

第七条招聘成功后,公司应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八条兼职员工应按照《兼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兼职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兼职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一条兼职员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寻求帮助。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兼职员工薪酬按月支付,具体金额根据工作量、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为兼职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三)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奖金或提成;(四)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五章纪律与考核第十四条兼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对兼职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六条考核不合格的兼职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兼职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第六章解除与终止第十七条兼职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公司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兼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兼职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兼职人员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兼职人员是指在学校从事附加教育、科研、体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但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

兼职人员管理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十分重要。

二、兼职人员需求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兼职人员需求不断增加。

学校兼职人员有助于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丰富学校教学体验,提高教学质量。

三、兼职人员选拔学校在选拔兼职人员时应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人才市场、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兼职招聘信息,并吸引有经验、有专长的人员参与。

其次,学校可以组织专家面试,通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考核来选拔最合适的人员。

四、兼职人员培训兼职人员进入学校后,学校应对其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学校的教育理念、课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培训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工作坊、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以提高兼职人员的教学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兼职人员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工作任务、权益和责任。

学校应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等方面的具体事项,保障兼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兼职人员与正式教师的关系学校应明确兼职人员与正式教师的关系,避免因工作性质不同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兼职人员可以参与教学、科研等活动,但不具备与正式教师同等的权益。

七、兼职人员与学生的关系学校应加强兼职人员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兼职人员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与学生积极互动,为他们的学习提供帮助和指导。

八、兼职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关系学校应加强兼职人员与其他员工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正式员工应尊重兼职人员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九、兼职人员的管理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兼职人员进行管理评估,对其工作绩效和态度进行全面评估。

在评估中,学校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观察、专家评审等方式,以真实客观地评估其工作表现。

十、兼职人员的奖惩措施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措施,通过奖励和激励使兼职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

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可否兼职需看情况事业人员兼职规定

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可否兼职需看情况事业人员兼职规定

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可否兼职需看情况事业人员兼职规定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可否兼职需看情况您好!综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您咨询的问题做如下解答。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

根据这些规定,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一、《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21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

这部分人员,应当遵守《公务员法》中关于兼职问题的规定。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务员法》中关于兼职问题的规定。

三、其他事业单位中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应当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关于兼职问题的规定。

事业单位兼职规定出台国家不会专门为了一个兼职事件出台《规定》的,没到那个层次。

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上领导岗位是一定不允许有偿兼职的,并且兼职一定要上报组织允许。

科级以下普通工作人员,看地方人事管理规定,如果人事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和单位领导沟通好,在非工作时间内是允许兼职的。

兼职的同时,要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兼职的规定劳动法没有限制劳动者不能兼职,但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全兼职管理制度

全兼职管理制度

全兼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兼职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工作人员。

三、兼职工作分类1. 在校学生兼职:公司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的兼职岗位,主要是配合学校课程安排时间,可以灵活调整工作时间。

2. 社会人员兼职:公司为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的可以与全职工作兼容的岗位,工作时间灵活并且能够根据自身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四、招聘与录用1. 兼职招聘主要通过公司官网、社交媒体以及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要求的兼职人员。

2. 兼职工作人员进行面试通过后,需提交入职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如有)、个人简历等。

3. 入职时需签订《兼职工作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待遇等相关事宜。

五、工作时间1. 在校学生兼职工作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全天,平时晚上7点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2. 社会人员兼职工作时间: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调整,不过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周。

六、工作职责1. 根据分配的岗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2. 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严禁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3. 服从公司管理,听从主管安排。

4.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向主管提出并进行沟通协商。

七、薪酬待遇1. 公司将根据兼职工作人员工作的时长和工作表现进行薪酬结算,基本薪资标准将在录用时签订的合同中确定。

2. 工资将于每月底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发放。

八、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将根据兼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定。

2. 优秀表现者将获得额外奖励和晋升机会。

3. 工作不力或者违反公司规定者,将被进行处理,包括调整岗位、降薪、停职或者解除合同。

九、福利待遇1. 兼职工作人员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员工福利,包括公司活动、培训等。

2. 公司将为兼职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十、工作纪律1. 兼职工作人员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等。

舞蹈兼职管理制度

舞蹈兼职管理制度

舞蹈兼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舞蹈兼职管理,促进良好的兼职舞蹈员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兼职舞蹈员工,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兼职舞蹈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和指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公司将对兼职舞蹈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章兼职舞蹈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兼职舞蹈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兼职舞蹈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舞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学习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兼职舞蹈员工的招聘与录用程序应当包括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等环节,确保岗位适应性和工作技能。

第三章兼职舞蹈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兼职舞蹈员工享有与全职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假期休息、劳动保护等。

第九条兼职舞蹈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条兼职舞蹈员工应当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舞蹈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自我,提升个人价值和职业素养。

第四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对兼职舞蹈员工进行工作分配,确保岗位的合理安排和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兼职舞蹈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兼职舞蹈员工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对其进行奖惩分明的考核,激励其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兼职舞蹈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兼职舞蹈员工在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六条兼职舞蹈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假期休息等。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兼职舞蹈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帮助员工在职业生涯中实现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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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技术有限公司
兼职人员管理条例
一、目的
为使公司兼职人员的聘用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人员招聘要求
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须聘用兼职人员时,应在钉钉上清晰、完整地填写《招聘需求申请》并注明工作内容、聘用时间、聘用人数,聘用要求等。

三、人员培训
用人部门要对兼职人员进行兼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

兼职人员要熟悉公司各项工作的基本常识和一些硬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培训时间至少1个小时。

2. 要根据兼职工作性质有针对性的培训,兼职人员必须能够快速反应兼职工作中
的常见问题;
3. 兼职人员所属部门负责人需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

四、日常管理
1、兼职员工统一按照公司上班时间执行工作,特殊情况可配合用人部门需求由用
人部门自定,通过向用人部门签到方式开始、结束工作,并报告每日工作情况。

2、兼职人员由各自团队的负责人管理,由负责人根据各兼职员工能力、项目难度
等综合方面制定每日每类员工的工作任务,每日需审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状况、业绩不理想的兼职人员用人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帮扶和指导。

3、各用人部门每天统计在线兼职人员并统计每人工作量,兼职人员必须每天将当
天完成的工作通过日志以纸质或邮件等方式报告负责人。

4、通过用人部门长期帮助业绩依然不理想者,公司将中止与其合作关系。

五、工资待遇
兼职员工不享受专职员工的福利、劳保、晋职等待遇,薪酬根据考勤和业绩发放每日基本工资。

1.根据兼职员工能力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每天120-150元的日工资,公司将以周为位进行发放。

2.兼职人员工资在每周二或兼职工作结束后由企管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六、兼职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服从公司统一领导,服从公司安排;
2. 不得在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公司中担任兼职;
3. 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在对外工作中代表公司,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七、终止聘用
1、出现以下情况者,公司即与其终止聘用:
a)不能胜任工作;
b)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c)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
d)工作期满,聘用部门认为应给予终止聘用的;
2、已终止聘用的兼职人员应立即完成工作交接并,经用人部门核实后方结发工资。

八、本办法自2017年四月份起执行,企管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企管部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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