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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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外出兼职的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兼职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兼职行为,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外出兼职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兼职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外出兼职,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兼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兼职岗位与本人专业、技能是否相符;2. 兼职时间是否与公司工作时间冲突;3. 兼职内容是否涉及公司商业秘密;4. 兼职是否影响公司工作。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部门负责人将兼职申请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结果,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及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审批通过的兼职,员工需签订《员工兼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兼职管理第十条员工外出兼职期间,应遵守兼职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员工兼职期间,如因兼职工作需要,需请假或调休,应按照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兼职期间,如因兼职工作需要,需使用公司资源,应事先报经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员工兼职期间,如兼职工作与公司业务存在冲突,应优先完成公司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员工兼职期间,如兼职工作导致个人工作表现不佳,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第四章兼职待遇与考核第十五条员工兼职期间,如兼职单位支付报酬,应将兼职收入如实申报,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兼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兼职工作完成情况;2. 兼职工作质量;3. 兼职工作对个人成长的影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兼职人员是指在规定时间内,为公司提供特定工作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临时工、顾问等。

第二章兼职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兼职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五条招聘部门负责收集应聘者资料,组织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录用。

第六条录用兼职人员时,应签订《兼职人员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兼职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兼职人员应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兼职人员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待遇第十条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兼职人员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补贴等。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的休假制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兼职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兼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兼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其续签合同、晋升、奖惩等依据。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兼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兼职人员用工管理制度

兼职人员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用工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兼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兼职人员用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临时性、辅助性工作;2. 兼职教学、科研、咨询等;3. 项目合作、技术支持等;4. 特殊工作需求。

第三章兼职人员入职与离职第五条兼职人员入职:1. 兼职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件等材料;2. 人力资源部对兼职人员进行面试,审核材料;3.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兼职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4. 兼职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第六条兼职人员离职:1. 兼职人员因故需离职,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原因进行调查,必要时进行离职面谈;3. 离职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归还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等;4. 兼职合同终止,公司支付相应报酬。

第四章工作内容与职责第七条兼职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兼职人员工作内容:1. 服从公司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4.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活动。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九条兼职人员工作时间:1. 兼职人员工作时间应与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相一致;2. 兼职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3.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与部门负责人沟通。

第十条兼职人员考勤:1. 兼职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考勤,如实记录考勤情况;2. 公司对兼职人员考勤进行监督,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工资:1. 兼职人员工资按合同约定执行,足额发放;2. 兼职人员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3.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兼职人员工资。

公司兼职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兼职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兼职人员的考勤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五条兼职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兼职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七条公司设立兼职人员考勤记录表,由部门主管负责记录。

第八条考勤记录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部门、岗位、考勤日期、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事由、请假时长、迟到时长、早退时长等。

第九条考勤记录表需每月底前由部门主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考勤考核第十条兼职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5%;迟到15分钟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的10%。

2. 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5%;早退15分钟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的10%。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的20%。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或旷工1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考勤申诉第十三条兼职人员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勤记录后3个工作日内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部门主管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第十五条申诉结果如确有误,部门主管应予以纠正,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通过以上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全体兼职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员工从事兼职的管理制度

员工从事兼职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从事兼职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员工个人利益,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兼职员工参照执行。

三、兼职原则1. 兼职应当在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2. 兼职不得影响员工的正常作息时间和工作状态,不得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3. 兼职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

四、兼职申请与审批1. 员工从事兼职,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兼职单位、兼职岗位、工作时间、兼职报酬等。

2. 人力资源部门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签订兼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 员工在兼职期间,如需调整兼职工作,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重新签订兼职协议。

五、兼职管理与监督1. 员工在兼职期间,应遵守兼职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2. 公司有权对员工兼职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员工兼职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 员工在兼职期间,如因兼职工作导致本职工作质量下降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六、兼职报酬与税收1. 兼职报酬由员工与兼职单位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兼职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员工在兼职期间所得报酬,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员工从事兼职,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员工在兼职期间,如因兼职活动导致本人或他人受伤,由兼职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兼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和廉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的范围、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第二章兼职范围与条件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兼职,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保证本职工作不受影响。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兼职工作内容与本人专业或业务领域相关,有利于个人能力提升和事业发展。

(四)兼职单位性质为非营利性组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五条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一)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二)因公出差、休假、病休等未能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兼职的情形。

第三章兼职程序与审批第六条兼职申请程序:(一)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兼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兼职审批:(一)所在单位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

(二)对兼职申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审批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兼职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兼职管理:(一)兼职人员应按照兼职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利益。

(二)兼职人员应保证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不冲突,不得因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质量。

(三)兼职人员应定期向所在单位和兼职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监督管理:(一)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兼职行为符合规定。

(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事业单位兼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事业单位负责解释。

对兼职人员的管理制度

对兼职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临时工、顾问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兼职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兼职工作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权利1. 兼职人员有权了解公司业务、工作职责和待遇等相关信息。

2. 兼职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

3. 兼职人员有权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4. 兼职人员有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义务1. 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2. 兼职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3. 兼职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4. 兼职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聘用与解聘第六条聘用1. 兼职人员需通过公司规定的招聘程序,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录用。

2. 兼职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不得隐瞒或伪造。

3. 公司与兼职人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解聘1. 兼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司因业务调整、工作需要等原因,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兼职人员解聘。

3. 解聘兼职人员时,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工作与考核第八条工作安排1. 公司根据兼职人员的能力和特长,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2. 兼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考核1. 公司对兼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人员晋升、解聘的依据。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条保障1. 公司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2. 公司为兼职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待遇1. 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假等福利。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6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6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6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2) 转眼间入职x公司工作已一年多了,根据公司经理的工作安排,主要负责餐厅楼面的日常运作和部门的培训工作,现将X年度工作情况作总结汇报,并就X年的工作打算作简要概述。

一、厅面现场管理1、礼节礼貌要求每天例会反复练习,员工见到客人要礼貌用语,特别是前台收银和区域看位服务人员要求做到一呼便应,要求把礼节礼貌应用到工作中的每一点滴,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2、班前坚持对仪容仪表的的检查,仪容仪表不合格者要求整理合格后方可上岗,岗上发现仪容问题立即指正,监督对客礼仪礼貌的运用,员工养成一种良好的态度。

3、严抓定岗定位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针对服务人员在用餐高峰期的时候进行合理的调配,以领班或助长为中心随时支援忙档的区域,其他人员各负其责,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分工合作。

4、提倡效率服务,要求员工只要有客人需要服务的立即进行为客人服务。

5、物品管理从大件物品到小件物品不管是客损或者自然损坏,凡事都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执行、有人临督、跟单到人、有所总结。

6、卫生管理公共区域,要求保洁人员看到有异物或者脏物必须马上清洁。

各区域的卫生要求沙发表面、四周及餐桌、地面、无尘无水渍、摆放整齐、无倾斜。

7、用餐时段由于客人到店比较集中,往往会出现客人排队的现象,客人会表现出不耐烦。

这时就需要领班组长人员作好接待高峰前的接待准备,以减少客人等候时间,同时也应注意桌位,确保无误。

做好解释工作,缩短等候时间,认真接待好每一桌客人,做到忙而不乱。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节日常行为规范一、考勤制度1、作息时间:每日工作时间8:30—18:00,其中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00,按接待顺序轮流值班,不得少于2名销售代表,其余人员可在休息间休息用餐;下午工作时间13:00—18:00如销售旺季公司可实行两班工作制,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2、考勤实行自动刷卡二、休假制度1、总监、现场主管在每周一至周五轮流选休一天。

2、置业顾问采用轮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或临时调休须提前向总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3、有事请假,应写请假报告,注明:时间、事由(事假、病假)经总监批准后方可;请病假不能到公司履行手续者,须电话告之,后补请假单;病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医院证明。

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在假满后第一天上班时间到现场主管处销假。

6、所有病/事假单将在月底汇总存档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做为考核内容之一。

三、仪容仪表1、所有xx员工必须身着公司统一服装,随时保持服装整洁、清爽,佩带工作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男士着西服、浅色衬衫、领带、黑色皮鞋;女士着西服或套裙、浅色衬衫、黑色皮鞋。

3、男士头发要经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

4、女士不得留烫发或染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腰上部为适度,头发要常洗,上班前要梳理整齐,保证无头屑。

5、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让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不得涂染指甲并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卫生;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6、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物:其中衬衣两天必须换一次,夏季衬衣须天天换,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7、发型及颜色不得太前卫,须适度。

8、女士着裙装时,应注意个人的走姿、站姿、坐姿的雅观。

9、早、中餐不得食用口味较重的辛辣食品,以保持口腔清爽;午餐后补妆并查看口腔有无异物。

四、行为规范1、公司全体业务人员置业顾问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营销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兼任人员的作用,加强兼任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兼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人员、兼职教师、兼职工程师等。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兼任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兼任人员行为,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兼任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单位工作。

第二章兼任人员的聘用第五条兼任人员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兼任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情况。

第六条兼任人员担任单位职务或者参与单位工作,需要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签订兼任合同。

第七条兼任人员在与单位签订兼任合同时,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歪曲事实。

第八条兼任人员凭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执行工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离岗、错岗。

第三章兼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任人员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获得工作报酬,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兼任人员有义务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单位工作。

第十一条兼任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保守单位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兼任人员有权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兼任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兼任人员档案,记录兼任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履历等信息。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兼任人员的管理,确保兼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兼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兼任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兼任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章兼任人员的激励和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兼任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激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针对兼任人员的工作不端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停职或解除兼任合同等。

第十九条兼任人员对单位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单位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为规范兼职员工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应制定规范的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凡需在本公司从事兼职的人员录用和管理都需遵循本制度三、兼职人员入职1.兼职员工需及时填写兼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不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后果自负。

2.兼职员工到岗后,熟悉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部门集体形象。

四、兼职人员的工资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XX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XX元/天核算。

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公司负责让人批准。

五、兼职员工的管理1.兼职员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每周应做够XX小时,2.兼职人员每周需有一个工作总结,对自身的发展。

3.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作为绩效考核。

4.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作为绩效考核。

5.公司不定期安排兼职员工培训及会议邀请,因故不到,需事先电话通知。

连续5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对认真完成工作的兼职人员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兼职人员实行奖励政策。

六、其他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格保管公司产品。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为了加强兼职人员的管理及提高兼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强教育宣传面。

公司员工内部兼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内部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内部兼职行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员工、兼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内部兼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兼职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申请内部兼职,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兼职岗位、兼职时间、兼职理由等。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兼职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内部兼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兼职管理第八条兼职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兼职岗位职责,不得利用兼职岗位谋取私利。

第九条兼职员工在兼职期间,如因兼职工作导致本职工作出现失误,由兼职员工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兼职员工在兼职期间,如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与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兼职部门负责人协商,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兼职员工在兼职期间,如需请假,应按照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章兼职待遇第十二条兼职员工在兼职期间,公司可根据兼职岗位和工作量,给予一定的兼职补贴。

第十三条兼职员工在兼职期间,如取得显著成绩,公司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予以修订。

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说明:一、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本制度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兼职行为的自愿性和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原则。

二、在兼职申请与审批方面,规定了员工申请兼职的程序和审批时限,确保了兼职申请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兼职管理部分对兼职员工的行为规范、工作时间调整、请假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兼职工作的有序进行。

兼职的考勤如何管理制度

兼职的考勤如何管理制度

兼职的考勤如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兼职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兼职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签到要求及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使兼职人员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合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短期工等。

三、工作时间1.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 兼职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如有调整,公司提前通知兼职人员。

3. 兼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相关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4. 兼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专注,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 兼职人员如需加班,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 兼职人员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按照每日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兼职人员每日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公司指定,可以是物理签到机、移动APP、考勤系统等。

(2)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兼职人员应在签到时确认自己的出勤状态,如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兼职人员每日签到次数根据工作班次确定,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日签到一次。

(2)签到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段,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并在兼职人员入职时明确告知。

(3)兼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迟到或早退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兼职人员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或考勤管理人员报备,并说明原因。

(2)因公外出返回后,应在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说明外出期间的工作情况。

(3)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报备,应在事后尽快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

单位在外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在外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在外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在外兼职人员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兼职岗位、兼职时间、兼职待遇、兼职纪律等方面。

第三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单位形象,确保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相互促进,实现个人与单位共同发展。

第二章兼职岗位与时间第四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应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兼职岗位。

兼职岗位应符合以下原则:1. 不影响本职工作,不影响单位利益;2. 兼职岗位与本人专业或技能相关;3. 兼职岗位能充分发挥个人优势,为单位创造价值。

第五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应合理规划兼职时间,确保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相互兼顾。

兼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本职工作时间的一半。

第六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需提前向单位提出兼职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兼职。

第三章兼职待遇第七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享受以下待遇:1. 兼职期间,单位根据兼职工作性质和难度,给予一定的兼职补贴;2. 兼职期间,单位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3. 兼职期间,单位关心兼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八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的兼职待遇由单位与兼职人员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章兼职纪律第九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单位形象;2. 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 不得利用兼职机会谋取私利,损害单位利益;4. 兼职期间,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利用单位资源为个人谋取利益;5. 不得擅自调整兼职岗位、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单位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单位在外兼职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兼职员工权限管理制度

兼职员工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临时工、顾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兼职员工在公司内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权限范围第四条兼职员工在公司内部享有以下权限:1. 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2. 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3.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4. 享有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和假期;5. 对公司的工作环境、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建议;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兼职员工在公司内部不享有以下权限:1. 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2. 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承诺;3. 代为处理公司内部人事、财务等敏感事务;4. 参与公司决策层的工作;5. 获取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章权限行使第六条兼职员工在行使权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形象;4. 积极配合公司管理,接受公司监督;5. 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七条兼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需使用公司资源,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章权限监督第八条公司设立兼职员工管理小组,负责对兼职员工权限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兼职员工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监督兼职员工遵守本制度;2. 调查处理兼职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3. 协调解决兼职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 对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五章权限变更与终止第十条兼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兼职关系的,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兼职员工的权限范围,并提前通知兼职员工。

第十二条兼职员工因违反本制度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终止兼职关系的,不再享有本制度规定的任何权益。

企业管理兼职员工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兼职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兼职员工的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兼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技术、行政等岗位。

第三条兼职员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兼职员工与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兼职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兼职员工招聘应遵循企业招聘流程,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应聘者。

第六条对拟录用兼职员工,企业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兼职员工职责与工作内容第七条兼职员工应根据岗位要求,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三)积极参与企业各项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四)与其他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完成企业目标。

第八条兼职员工工作内容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指定。

第四章兼职员工工作时间与待遇第九条兼职员工的工作时间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灵活安排,但不得影响兼职员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条兼职员工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根据工作量和完成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三)享受企业内部培训和发展机会;(四)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

第五章兼职员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兼职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兼职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兼职员工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作完成情况;(二)工作质量;(三)团队合作精神;(四)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对考核优秀的兼职员工,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员工,企业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其工作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章保密与离职第十四条兼职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人员兼职行为,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依法合规原则;3. 保障工作与兼职相协调原则;4. 个人自愿原则。

第二章兼职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工作人员申请兼职,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兼职理由、兼职单位、兼职岗位、工作时间等。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兼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批准:1. 兼职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兼职工作不影响本职工作,不损害单位利益;3. 兼职工作不违反保密规定。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将批准后的兼职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兼职申请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兼职期间的管理第八条工作人员在兼职期间,应遵守兼职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

第九条工作人员兼职期间,应确保本职工作不受影响,不得因兼职工作而影响单位正常运转。

第十条工作人员兼职期间,如因兼职工作导致工作失误或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兼职期间,如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兼职待遇与考核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兼职所得报酬,由兼职单位支付,不得影响本单位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兼职期间,其在本单位的考核、晋升等事项,应结合兼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兼职期间,如因兼职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兼职单位表彰或奖励的,本单位可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3. 因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4. 擅自调整工作时间,未提前报备的。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为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公司设职称领导小组,作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分厂设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小组,负责分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向公司职称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制订分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评聘方案并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以及对分厂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届期满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适用于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聘任职务限于已取得某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在相应或相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或考试程序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报,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相应级别的人事部门核定其任职条件,确认后,推荐到职称领导小组审查,最后报地方人事局,参加其相应系列的评审或考试。

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一)政治素质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支持公司各项改革。

(二)学历条件“员级”和“助师级”职务: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职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高级”职务: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员级”职务: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师级”职务: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工作三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企业在职人员兼职管理制度

企业在职人员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兼职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在职人员。

第三条企业鼓励员工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依法参与兼职,发挥个人专长,提升自身价值。

第二章兼职条件与审批
第四条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具备完成兼职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3. 兼职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4. 兼职工作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五条员工申请兼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兼职申请表;
2. 兼职单位介绍信;
3. 兼职岗位相关资质证明。

第六条员工兼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所在部门。

第三章兼职管理
第八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兼职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兼职岗位职责。

第九条兼职人员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条兼职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兼职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权解除兼职关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兼职薪酬与福利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薪酬由兼职单位和所在部门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享有与本职工作相同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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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需在本公司从事兼职的人员录用和管理都需遵循本制度
三、兼职人员入职
1.兼职员工需及时填写兼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不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后果自负。

2.兼职员工到岗后,熟悉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部门集体形象。

四、兼职人员的工资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_______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_______元/天核算。

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公司负责让人批准。

五、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每周应做够_______小时,
2.兼职人员每周需有一个工作总结,对自身的发展。

3.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作为绩效考核。

4.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作为绩效考核。

5.公司不定期安排兼职员工培训及会议邀请,因故不到,需事先电话通知。

连续5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对认真完成工作的兼职人员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兼职人员实行奖励政策。

六、其他
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格保管公司产品。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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