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干部日常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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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镇村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勤奋、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证镇、村日常工作的顺利高效运转,经研究,决定对原制定的有关工作、学习等日常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一、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镇机关工作人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工作时间内全体干部必须在职在位,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如遇急事需外出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请假,发现擅自离岗脱岗的按缺勤处理。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两委领导及后勤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若因工作需要取消休息时间以党政办通知为准,并进行考勤,由带班领导负责监督,考勤时间为8:00—8:30。

考勤制度

镇机关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管理办法,考勤时间日期一、四早上为8:15—8:45,星期二、三、五早上为8:00—8:30。星期五下午4:00—4:30镇干部参加考勤后才能离开。无故不参加考勤按缺勤处理。学习班夜间值班人员第二天不要参加考勤。考勤情况由带班领导统计后于当天上午进行公布,并将考勤情况于当天送书记、镇长各一份,镇效能办一份,镇财政所一份,镇效能办每月统计一次并在镇机关大门口通报,同时按照制度落实奖惩。

值班制度

1、平时每天安排领导带班,遇到重大节假日另行安排,防汛抗台期间由防汛指挥长统一带班,其他领导驻村、驻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带班领导必须在考勤时间内负责监签,并负责全镇的日常事务处理,遇有重大情况直接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协调处理。

2、实行办公室专人值班相结合制度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50至第二天上午7:50,并落实好交接班。节假日根据领导值班安排表轮流24小时值班。非节假日午、晚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有特殊情况,带班领导需调整带班的,须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

3、公休期间,机关内部必须保持一支相当数量的工作队伍,能够同时兼顾内外,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定稳定社会环境,做到放假不放宽。具体人员由办公室与各片、各线、各部门协调安排,报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时进行考勤。

请假制度

镇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按程序审批。由当事人写好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由包片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报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每月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天,请假条在当天签到前生效。若因确系特殊情况无法写请假条的,必须电话请示包片和分管领导或镇主要领导,包片和分管领导必须在当日签到之前报当天带班领导核销,否则请假无效。干部因病需长期请假的,可由本人申请签名,并附病历证明,报效能办审核,由效能办派人带申请人到医院复查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若情况属实,复查费由单位承担,并按程序申办病假手续;否则,由申请人负担复查费,并不予请假。干部休假提前上班的,事后不予补假,当月公休假不足规定时间的,下月不补休。

学习会议制度

镇机关工作人员无故不得缺席会议、学习,会议参加对象如遇请假的,必须自动停假,并准时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情况按签到制度执行,如确系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报经书记批准后在会前出具请假条。不参加学习、会议视为缺勤一次。会议期间要求关闭手机,做好记录,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交头接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开会,参加中短期培训或需往外地参观考察的必须提供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不是

因公派出参加学习、函授培训时间达一个月的,不享受当月的季度奖、下乡补贴及项目奖金。

督查制度

镇专门成立一支督查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抓督查工作,成员由党政办、纪检监察、财政所组成。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定时不定时地对干部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遇有重大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时,根据需要随时督查,督查时发现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查前由包片领导和分管领导反馈给督查组,否则按不在岗处理。督查情况一份送镇主要领导,一份送镇党政办,一份送镇财政所按有关奖惩制度进行落实,并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奖惩制度

对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干部,年度考核优先考虑定为优秀等级。对缺勤的,在半年内,第一次扣款100元;第二次扣款20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扣款300元;第四次向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并扣款500元;第五次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并扣款800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后勤值班人员不在位的,第一次扣款100元;第二次扣款200元;第三次效能告诫一次并扣款300元。发现代签者,给予代签人效能告诫一次并扣款300元,同时对监签领导进行通报并扣款100元。平时督查时发现不在位或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的,按缺勤一次处理。在计生攻坚阶段或遇突击任务需要干部集中行动的,发现不在岗不在位一次的给予约谈告诫,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工作时间内发现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工作效率低下或推诿不办的干部,由包片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报两委会研究,直接给予待岗。

请示报告和会议通知制度

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会议的一律以党政办记录或有关文件通知为依据,并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参加,如上级直接通知参会本人的也必须报书记批准。若上级领导下镇,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向书记、镇长汇报。出现突发性或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关责任人要及时直接报告镇主要领导,并汇报分管和包片领导,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知情后应立即到现场做好处理工作。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报告时间不超过半小时,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报告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其它一般性事件需在当天报告。对重大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除口头汇报外,还必须由主要经办人员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材料,报送分管领导。

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大型会议,实行分级通知,由办公室通知工作队片长和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片长通知工作队长,再由工作队长通知本村驻村工作队和有关村干部参加。其它需村主干、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在分管领导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通知。办公室电话通知时,如遇打通无接或两小时内连续三次通知都处于关机状态的,视同已通知到位。其它小型会议由主办部门自行通知。

文件材料印、发制度

一切需打印、复印的文件及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拟稿后,必须经党政办登记签字后交打、复印人员;否则打、复印人员不给予打印或复印。机关各部门需打印、复印的,必须由党政办根据文件、材料需要的急缓程度统一安排,交打字室打印清样,由拟稿人负责校对。

所有文件、报表、宣传材料、简报等由主办部门标明送发对象后,交由值班门房分发,门房应立即在镇机关门的黑板通知有关人员领取,驻村工作队必须于每天下乡前到门房领取,并做好传达、落实工作。督查小组要把文件等材料分发、传达作为一项督查制度执行,对不及时领取、不传达的,每次按缺勤一次处理。

对要求报送的材料,驻村工作队必须督促落实各村及时报送,并交还主办部门整理汇总。对不及时报送,由分管领导汇总统计,每拖延一天按缺勤一次处理。

住镇制度

1、严格执行住镇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凡是在镇内有安排宿舍的干部、职工晚上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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