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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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0245-200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0245-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0245—200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1 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3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2 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2.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

3 总则3.1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及特殊性岩土(含湿陷性黄土、红粘土、软土、多年冻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及残积土等)变形灾害等。

3.2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应视建设项目的特点,并考虑所处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加以分析确定。

,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则应依据地质灾害种类特征、适度扩展评估范围。

,工程场地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通过山地丘陵区,评估范围应以相对路线两侧第一斜坡带为限;穿越线路的冲沟,以其汇水范围为限。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点应是评估区内不同类型灾种的易发区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模板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模板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摘要:本文作者长期从事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和治理工作,通过总结长期一线工作经验,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几条原则,并提出了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范围方法0 引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方法和评价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方法和评价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方法和评价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是指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潜在危险性以及对人类、财产、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程度,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等级的易发区,以便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方法和评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则:1.综合性原则: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地下水情况、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以及人类活动等多种因素,全面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特点和规模,以确保划分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评价性原则: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时需要对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以确定不同等级的易发区,使相关部门和居民能够根据区域划分结果做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决策。

3.长期性原则: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应考虑长期的灾害发生潜在性,而不仅仅是基于短期的预测和观测数据。

必须通过对长时间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历史和发展趋势的研究,以获得可靠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

二、方法:1.统计分析法: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多个历史地质灾害事件的数据,计算灾害频率和概率,确定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统计分析法可以根据不同地质因素和环境因素的权重,计算出每个地区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价指数,并据此划分易发区。

2.专家评估法:通过请地质灾害防治领域专家对目标区域的地质条件、地下水情况、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以及人类活动进行评估,并综合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潜在影响,以划分易发区。

3.系统模型法: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数学模型,将多个影响因素进行量化,通过模型计算分析得出不同等级的易发区。

系统模型法可以利用GIS技术进行空间分析,提高划分的精度和可视化程度。

三、评价:1.可行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结果能够为相关部门和居民提供准确的信息,有助于合理规划、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以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划分结果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

2.科学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需要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数据支持,不能仅凭主观判断。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陈社斌(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西安 710054)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基础性工作。

本文论述了建设工程所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灾害可能产生地貌条件,分析地质灾害影响范围,确定了评估范围确定方法。

为准确评估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针对拟建场地减灾防灾打下基础。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1前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评估范围的确定是评估技术要求最基础的一项工作,范围确定的是否合适、精确,体现了野外调查工作的质量,评估人员对建设工程所处区位条件的认识,对现状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也是最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能够达到评估目的的先提条件。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条规定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5.5条规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为了精确针对建筑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选择合适的评估范围,实事求是的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及建设工程特点确定适当的评估范围,则能针对性的作出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综合评估,为进一步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减灾防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评估范围确定思路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条和5.2条要求,地质环境条件控制着所能发育地质灾害种类的微地貌,如崩塌一般发生在陡崖及高陡边坡位置,其威胁范围一般包含陡崖、高陡边坡坡体上缘开裂范围以及坡体倾向范围,根据坡体高度、坡体岩性特征估计其威胁范围、威胁目标;滑坡发育在边坡上,其威胁范围与可能产生滑坡的主滑向相关;泥石流发育于沟谷中,根据沟谷形态、发育期、历史泥石流堆积情况等确定泥石流威胁范围等。

为了准确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为下一步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作者:毛俊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2010年第04期摘要:本文作者长期从事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和治理工作,通过总结长期一线工作经验,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几条原则,并提出了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范围方法0 引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1.1 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2 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实施细则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而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为了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评估对象的确定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评估的对象。

地质灾害种类众多,如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因此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进行分类。

评估对象的确定将依据灾害类型的不同而有所调整,确保评估的目标明确。

二、评估参数的选择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选择合适的参数,来描述不同地质灾害的特征和潜在危害程度。

参数的选择应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并考虑到地质环境、气候条件和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而言,评估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降雨情况、植被覆盖、土壤性质等,以全面而准确地描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三、数据采集与处理评估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数据来支持评估分析。

数据采集包括现场调查、遥感影像分析、地质勘探、气象数据统计等方法,以获取评估所需的各类数据。

采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预处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以便于数据的存储和管理。

四、评估模型的建立为了更好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我们可以根据已有的科学研究成果,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

评估模型可以基于统计分析、专家知识、数学模型等方法构建,以定量和定性的方式来评估不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模型的建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优化,以提高评估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五、评估结果的表达和使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供决策依据,为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支持。

评估结果应以图表、报告等形式进行表达,以便于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参考和使用。

评估结果的表达应直观清晰,并强调评估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以减少决策的风险。

六、评估的周期性和动态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一个周期性和动态的过程。

地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

地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

地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1.1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口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耍求的内容,做出槪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 2就髙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1. 3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自然和社会经济造成危害的自然现象。

地质灾害的频发和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

1. 评估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规模、地质灾害潜在危害范围等内容。

2. 收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评估范围的大小、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评估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评估范围越大、评估工作越复杂,收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3. 收费方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收费方式一般分为固定收费和按工作量收费两种方式。

固定收费是指按照评估范围和工作难度确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而按工作量收费则是根据实际评估工作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来确定收费金额。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公平公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合理适当,收费标准应当合理适当,既要考虑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又要兼顾委托方的支付能力,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透明公开,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透明公开,委托方应当清楚了解评估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收费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意义。

1. 规范评估工作,制定收费标准可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保障评估质量,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保障评估工作的质量,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3. 维护委托方权益,收费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维护委托方的权益,避免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实施。

1. 收费标准的宣传,制定收费标准后,应当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委托方和评估机构都清楚了解收费标准的内容和意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意义地质灾害是在自然界中由于自然力和人类活动等因素作用下引起的地壳运动和工程活动而发生的现象,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科学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提高灾害防治能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单位和个人。

三、评估原则和方法(一)原则1、科学性:评估结果基于客观、科学的方法和标准。

2、综合性:全面考虑地质、地形、气候、水文和工程活动等因素。

3、准确性:对所有的数据和信息进行仔细核实和考虑,降低误差。

4、实用性:评估结果切实可行,能给出具体的防治对策。

5、及时性:评估需尽快完成,评估结果及时反馈。

(二)方法1、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2、定性方法: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资料查询等方式,得出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

3、定量方法:以统计数据和相关指标为基础,通过数学模型和计算方法,得出灾害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

四、评估内容和标准(一)评估内容1、危险性评估:对潜在地质灾害和历史灾害进行评估,确定其危险程度和防治措施。

2、风险评估:对危险性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确定可能的损失及其对各方的影响。

3、成因分析:对地质灾害的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评估标准1、危险程度:分为极高、高、中、低四级,根据危险性评估结果确定。

2、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中、低四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五、角色和职责(一)评估机构1、地质部门:负责对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2、气象部门:负责对气候情况进行评估。

3、水文部门:负责对水文情况进行评估。

4、工程部门:负责对工程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进行评估。

(二)职责1、评估机构:负责调查和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风险等级。

2、相关单位:按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3、政府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材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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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源自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材料
——引自中国地质环地境质公灾害报危险(性2评0估0培7训年材料度)
管理职能: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将防治地质灾
害的职责赋予国土资源部。 法制建设:
在总结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 上,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3月2日颁布并实施了《地 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这 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部门规章,为地 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打下了一个新的基础。办法有 总则、规划、预防、治理、奖励与惩罚、附则共六 章二十八条,其中在第三章预防第十五条中明确提 出: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
2005年1月13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 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 通知》(皖国土资[2005]10号),针对我省 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评估制度、加强评估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材料
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级别评估、实行严格准 入制度、加强成果审查监督、加强评估质量 控制、实行专家审查制、实行备案制度等具 体规定,为我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奠定了基础。 目的: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 训材料
2024/8/2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材料
第一部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由来
• 背景: • 我国是一个自然地理、地质构造复杂的国家,
也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质 灾害以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多、经济损失大,并且 具有突发性、群发性、多发性和影响持久等特点 而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占据突出地位。在一些地区 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恶化生态 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培训材料
容易出现的问题:①文字中不按每项工作一 一叙述,或叙述时没有对每项工作的部署、 具体方法和预期达到的目的进行表述,文字 过于简炼;②很多工作评述与项目工程结合 不够,或不符合本项工程的要求;③工作量 统计表中将收集资料、编图等统计在内;④ 野外工作质量评述写法不当,将室内工作及 报告成果作为质量评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266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266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266号)各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各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关于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晋政发〔2013〕6号)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实行告知性备案。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要求(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同时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和必要的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勘查、实验工作基础上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结论:1.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2.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通过先行工程治理可以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3.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防治工程复杂,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本评估工作目的是: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地质环境特征,分析工程建设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对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程度及危害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灾害以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二、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评估范围确定的原则是: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场地地质环境条件,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来源及可能影响范围。

本建设项目属面状工程,评估范围一般为由用地红线外扩30~50m。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进行划分。

三、工作部署、工作量(一)、资料收集收集建设场地及临近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的有关资料,以及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最新成果资料。

(二)、技术要求1、开展工作前,组织项目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2004]69号文及广西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统一认识,熟悉了工作程序,明确了本次工作的重点。

2、在调查前,熟悉收集到的资料,了解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规模、特点。

在分析和研究收集到的资料基础上,经野外踏勘后,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制订详细的评估工作大纲。

3、野外调查采用1:10000、1:1000地形图为工作底图,手持GPS定点。

4、室内资料整理按《评估规程》工作程序,在综合分析研究既有资料和实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工程措施和建议,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三)、工作方法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估工作以采用收集现有资料、野外实地调查访问为主,野外以1:10000、1:1000地形图作工作底图,采用GPS定点定位,皮尺,罗盘量测,记录本或卡片描述记录,室内对所获取的数据采用定量、半定量分析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地 质 灾 害危 险性 评 估 的原 则 及 范 围确 定
毛俊 (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晋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21 崩 塌 、 坡 地 质 灾 害 评 估 范 围 的确 定 崩 塌 、 坡 其 评 估 范 . 滑 滑
摘要 : 文作者长期从 事地质 灾害勘查、 本 评估 、 设计和治理工作 , 通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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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潜 在 地质 灾害 隐患 点 的分 布 、 险程 度 以及 拟 建 工 程 的 特 点 , 评 危 将 估 区划 分 为若 干 个危 险性 程 度 不 同 的 区 域 。 将 不 同 的评 估 区( ) 段 按 照 各 种 致 灾 地 质 作 用 的性 质 、 模 、 承 灾 对 象 社 会 经 济 属 性 ( 灾 规 和 承 对象的价值 , 可移 动 性 等 ) 的基 础 上 , 致 灾体 稳 定 性 和 致 灾体 与 承 从
结 长 期 一 线工 作 经验 , 出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的 几 条 原 则 , 提 出 了确 定 围应 以第 一 斜 坡 带 为 限 , 先 应 查 明 坡 体 中所 有 发 育 的 节 理 、 隙 、 得 并 首 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岩 层 面 、 层 等 构 造 面 的 延 伸 方 向 , 向和 倾 角 大 小及 规模 、 断 倾 发育 密 关 键 词 : 质 灾 害 危 险 性评 估 原 则 范 围 方法 地
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引言
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 灾害危 交 切 、 合 , 能 或 已经 将 坡 体 切 割 与 其 母体 分 离 的构 造 面 , 是 崩 ”《 组 可 就 险性评估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发 [ 0 4 6 ( 2 0 ] 9号) 规定 “ 质灾 害危 险 塌 体 的边 界 面 。 其 中 , 外 侧 、 通 ( 平 或 垂 直 方 向上 ) 较 好 的结 地 靠 贯 水 性 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 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 构 面 所 围 的 崩 塌 体 的危 险 性最 大 , 为崩 塌 、 坡 的 第 一斜 坡 带。 即 滑 境 条 件 的 复 杂程 度 分 为三 级 。 具体 分级 标 准 和 评 估 技 术 要 求 见 《 质 地 22 泥 石 流 地 质 灾 害 的 评 估 范 围确 定 泥 石 流 必 须 以 完 整 的 沟 . 灾害危险性评估 技术 要求( 试行 )。” 》 道 流 域 面 积 为 评 估 范 围 , 石 流 的评 估 范 围 宜在 地 形 地 质 图 上确 定 , 泥 1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估 的原 则 应 为包 含 泥 石 流 沟 谷 的 第 一 条 完 整 的 山脊 为边 界 ,通过 实地 调 查 后 11 分级 评 估 、 备 案 的 原 则 地 质 灾 害 危 险性 评 估 分 级进 行 , . 根 确 定 泥 石 流 的 形 成 区 、 通 区 和堆 积 区三 部 分 , 为 完整 的沟 道 流 域 流 即 据 地 质 环 境 条件 复 杂程 度 与 建 设 项 目重 要 性 划 分 为三 级 。 面积。 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 , 进行充 分论证 , 一级评估 由获得 23 地 面 塌 陷和 地 面 沉 降 地 质 灾害 评 估 范 围 的确 定 地 面 塌 陷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 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甲级资质证 书的 和 地 面 沉 降 的 评 估 范 围应 与 初步 推 测 的可 能 范 围 一 致 地 裂 缝 应 与 单位进行 , 估报告报省( 评 自治 区 、 辖 市 ) 土 资 源 斤 ( ) 案 ; 直 国 局 备 二 初 步 推 测 可 能 延 展 、 响 范 围 一 致 , 面 塌 陷 和 地 面 沉 降 范 围按 照 煤 影 地 级 评 估 应 有 足够 的基 础 资料 , 行 综合 分析 , 级评 估 由获 得 国土 资 炭 部 制 定 的《 筑 物 、 进 二 建 水体 、 路 航 主 要 井 巷 煤 柱 留 设 与 压 煤 开 采 规 铁 源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地 质 灾 害 危 险性 评 估 甲、 乙级 资质 证 书 的单 程 》 通 过 概 率 积 分 法 用 一 下 公式 进 行 推 测 。 , 位 进 行 , 估 报 告 报 市 ( ) 国土 资源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备 案 ; 级 评 估 评 地 级 三 全盆地的移动和 变形地表任意点 的下沉计 算公式 应 有 必 要 的 基础 资料 进 行 分 析 , 照一 级 评 估 要 求 的 内容 , 出概 略 参 做 1 I q 评估 ,三级评估 由获得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地质 灾害 危险 ds dmdq 性 评 估 甲、 、 级 资质 证 书 的单 位 进 行 。 乙 丙 12 分 区 ( ) 估 的 原 则 依 据 评 估 区 ( ) 质 环 境 条 件 差 异 _ 段 评 段 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要点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要点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防治 措施和建议,为建设用地规划和
设计提供依据。
将评估结果纳入建设用地规划和 设计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
性和稳定性。
05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内容
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
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
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
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以及其分布范围和规模。
指导后续工作
为土地开发和利用提供安全保障,确 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评估依据法ຫໍສະໝຸດ 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设用 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等。
技术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地质资料
建设用地所在区域的地质资料、气象资料、水文资料等。
02
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水文地质条件
地下水类型和分布
分析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水位变化规 律等,评估地下水对建设用地的影响。
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 系
分析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了解地下 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分区
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将评估区划分为不同的工程地质分区,确定各分区的工程地质性质和 稳定性。
建议
01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非工程
措施,以降低或消除地质灾害对建设用地的危害。
02
优化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优化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的建议,包括合理规划道路、
建筑物、排水系统等设施,以降低地质灾害对建设用地的危害。
03
加强监测与预警
提出加强监测与预警的建议,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摘要:地质灾害是影响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提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提出了一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引言:地质灾害是由地壳或地下水条件改变所引起的自然灾害,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各类灾害。

这些地质灾害常常给人类社会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因此,准确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成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一环。

一、危险性评估基本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建立在科学数据和模型基础之上的,评估的过程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1.客观性原则:评估过程中需要尽量减少主观干扰,依据可靠的数据和科学方法进行分析判断。

2.综合性原则:地质灾害的发生涉及多要素的综合作用,评估结果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

3.动态性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充分考虑时空变化的特点,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评估结果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

4.灵活性原则:评估工作需要针对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方法和参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危险性评估流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流程包括数据搜集、模型选择、参数确定、评估计算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1.数据搜集:评估工作的第一步是搜集相关的地质、地貌、气象、地下水、人类活动等方面的数据,以建立评估模型和确定评估参数。

2.模型选择:根据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选取适合的评估模型,常用的模型有Bishop模型、数学统计模型等。

3.参数确定:根据搜集到的数据,确定评估模型中所需的参数,确保参数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评估计算:利用确定的模型和参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计算,得出评估结果。

5.结果分析: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综合考虑评估的不确定性和可靠性,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建议。

三、评估方法和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和指标多种多样,以下是常用的几种方法和指标:1.定性评估法:根据地质环境的条件、地表特征和人类活动等方面的综合判断,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进行定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本评估工作目的是: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地质环境特征,分析工程建设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对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程度及危害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灾害以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二、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评估范围确定的原则是: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场地地质环境条件,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来源及可能影响范围。

本建设项目属面状工程,评估范围一般为由用地红线外扩30~50m。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进行划分。

三、工作部署、工作量(一)、资料收集收集建设场地及临近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的有关资料,以及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最新成果资料。

(二)、技术要求1、开展工作前,组织项目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2004]69号文及广西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统一认识,熟悉了工作程序,明确了本次工作的重点。

2、在调查前,熟悉收集到的资料,了解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规模、特点。

在分析和研究收集到的资料基础上,经野外踏勘后,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制订详细的评估工作大纲。

3、野外调查采用1:10000、1:1000地形图为工作底图,手持GPS定点。

4、室内资料整理按《评估规程》工作程序,在综合分析研究既有资料和实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工程措施和建议,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3.总则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4.工作程序工作程序见下面的框图:5.评估范围与级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一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分为三级.见表5—15.8.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见表5-3.5.8.2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见表5-3.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成果等.6.技术要求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现状评估;二、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三、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分出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婿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一、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初步现状评估;二、对建设场地范围和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初步预测评估;三、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其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分出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可行的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客,作出概略评估.7.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地质灾害调查的重点应是评估区内不同类型灾种的易发区段.7.1.1在相同地质环境务件下,存在适宜的斜坡坡度、坡高、坡型,岩体破碎、土体松散、构造发育,工程设计挖方切坡路堑工段,将是崩塌、滑坡的易发区段,应为调查的重点.7.1.2经初步分析判断,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本条件的冲沟,应为调查的重点.7.1.3依据区域岩溶发育程度、松散盖层厚度、地下水动力条件及动力因素的初步分析判断、圈定可能诱发岩溶塌陷的范围,应做为调查的重点.7.1.4在前人资料的基础上,圈出各类特殊性岩上分布范围,可做为调查的重点.7.1.5对线状及区域性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地质灾害的易发区段和危险区段及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作为调查的重点.地质灾害调查内容与要求7.2.1崩塌调查一、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二、崩塌区岩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水的活动情况.三、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展及贯穿情况及编绘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图.四、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水文和地震情况.五、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构造、地质、采矿、爆破、温差变化、水的活动等.六、当地防治崩塌的经验.7.2.2滑坡调查一、搜集当地滑坡史、易滑地层分布、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图和地质构造图等资料,并调查分析山体地质构造.二、调查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圈定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坡鼓丘等要素;并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岩土状态,裂缝的位置、方向、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滑坡的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分析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及其向上、下发展的可能性.三、调查滑带水和地下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况.四、调查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五、对滑坡的重点部位宜摄影或录像.六、调查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7.2.3泥石流调查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井应调查下列内容:一、冰雪融化和暴雨强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动情况.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和储量.三、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隋况,坡度、弯曲、粗糙程度,并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及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四、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层性质及风化程度.查明断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五、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查明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石流的痕迹.六、堆积区的堆积扇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查明堆积物的性质、层次、厚度,一般粒径及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判定堆积区的形成历史、堆积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积量.七、泥石流沟谷的历史,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暴发前的降雨情况和暴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并区分正常沟谷或低频率泥石流沟谷.八、开矿弃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九、当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经验.7.2.4地面塌陷调查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宜以搜集资料、调查访问为主,分别查明下列内容:岩溶塌陷:一、调查过程中首先要依据已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区内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条件.二、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形态、规模、分布密度、土层厚度与下伏基岩岩溶特征.三、地表、地下水活动动态及其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关系.四、划分出变形类型及土洞发育程度区段.五、调查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损失情况,圈定可能发生岩溶塌陷的区段.采空塌陷:一、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开采层的岩性、结构等.二、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时间、方法、顶板支撑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室程度、空隙和积水等.三、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陷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四、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中间区、内边缘和外边缘区,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的特征值.五、采空区附近的抽、排水情况及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六、搜集建筑物交形及其处理措施的资料等.7.2.5地裂缝调查主要调查以下内容:一、单缝发育规模和特征以及群缝分布特征和分布范围.二、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断裂等.三、地裂缝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地下水开采等.四、发展趋势预测.五、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7.2.6地面沉降调查主要调查由于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压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不包括自于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地面下降.主要通过搜集资料、调查访问来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现状和危害情况.着重查明下列问题:一、综合分析已有资料查明笫四纪沉积类型、地貌单元特征,特别要注意冲积、湖积和海相沉积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道、洼地、河间地块等微地貌分布.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特别要查明压缩层的分布.二、查明笫四系含水层水文地质特征、埋藏条件及水力联系;搜集历年地下水动态、开采量、开采层位和区域地下水位等值线图等资料.三、根据已有地面测量资料和建筑物实测资料,同时结合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围和判定累计沉降量,并对地面沉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损坏情况进行调查.7.2.7潜在不稳定斜坡调查主要调查建设场地范围内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潜在隐患的陡坡地段.调查的内容包括:一、地层岩性、产状、断裂、节理、裂隙发育特征、软弱夹层岩性、产状、风化残坡积层岩性、厚度.二、斜坡坡度、坡向、地层倾向与斜坡坡向的组合关系.三、调查斜坡周围,特别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水渗入成地下水对斜坡的影响,人为工程活动对斜坡的破坏情况等.四、对可能构成崩塌、滑坡的结构面的边界条件、坡体异常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以此判断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可能的影响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可能失稳的斜坡:一、各种类型的崩滑体;二、斜坡岩体中有倾向坡外、倾角小于坡角的结构面存在;三、斜坟被两组或两组以上结构面切割,形成不稳定棱体,其棱体线倾向坡外,且倾角小于斜坡坡角;四、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缝;五、顺坡向卸荷裂隙发育的高陡斜坡;六、岸边裂隙发育、表层岩体己发生蠕动或变形的斜坡;七、坡足或坡基存在缓倾的软弱层;八、位于库岸或河岸水位变动带,渠道沿线或地下水溢出带附近,工程建成后可能经常处于浸湿状态的软质岩石或第四系沉积物组成的斜坡.九、其他根据地貌、地质特征分析或用图解法初步判定为可能失稳的斜坡.7.2.8其他灾种根据现场实际,可增加调查灾种,并参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地质环境务件分析7.3.1一切致灾地质作用都受地质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控制.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7.3.1.1分析地质环境因素的特征与变化规律.地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一、岩上体物性:岩土体类型、组份、结构、工程地质特征;二、地质构造:构造形态、分布、特征、组合形式和地壳稳定性;三、地形地貌:地貌形态、分布及地形特征;四、地下水特征:类型、含水岩组分布、补径排条件、动态变化规律和水质水量;五、地表水活动:径流规律、河床沟谷形态、纵坡、径流速与流量等;六、地表植被:种类、复盖率、退化状况等;七、气象:气温变化特征、降水时空分布规律与特征、蒸发与风暴等;八、人类工程一经济活动形式与规模.7.3.1.2分析各地质环境因素对评估区主要致灾地质作用形成、发育所起的作用和性质,从而划分出主导地质环境因素、从属地质环境因素和激发因素,为预测评估提供依据.7.3.1.3分析各地质环境因素各自的和相互作用的特点以及主导因素的作用,以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分布实际资料为依据,划出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易发区段,为确定评估重点区段提供依据.7.3.2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各因素的复杂程度,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作出总体和分区段划分.7.3.3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受控于所有地质环境因素不等量的作用.主导地质环境因素是致灾地质作用形成的关键;从属地质环境因素总是以主导地质环境因素的作用为前提成是通过主导地质环境因素发挥作用;激发因素是在致灾地质作用孕育成熟的条件下,因其作用而导致灾害发生.因此,在预测评估过程中,应首先分析某些地质环境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而出现不稳定状态,评价地质灾害发展趋势.7.3.4有关区域地壳稳定性、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和地下开挖过程中各种灾害岩爆、突水、瓦斯突出等问题,不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可在地质环境条件中进行论述.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以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见表8—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8.3.1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入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8.3.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工程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各种地质环境因素相互影响.不等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预测评估必须在对地质环境因素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判断降水或人类活动因素等激发下,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可调节的地质环境因素的变化,导致致灾体处于不稳定状态,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范围、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地质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内容包括:一、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的高陡边坡变形等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二、对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危害隐患和潜在不稳定斜坡变形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三、对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可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成因历史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数字统计法等定性、半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8.3.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进行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段.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二、地质灾害危险性,基本不设计防治工程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防治工程简单的,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工程复杂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性差.见表8—2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根据各区段存在的和可能引发的灾种多少、规模、稳定性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等,综合判定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等级区段.四、分区段评估结果,应列表说明各区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存在和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种类、规模、稳定状态、对建设项目危害情况并提出防治要求.9.成果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一、二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三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或说明书,并附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和有关的照片、地质地貌剖面图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最终成果,应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要力求筒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书参考提纲如下:前言说明评估任务由来,评估工作的依据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二、以往工作程度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一、气象、水文二、地形地貌三、地层岩性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五、工程地质条件六、水文地质条件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阐述已发生的灾种、数量、分布、规模、形成机制、危害对象、稳定性等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按灾种分别进行评估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在山地丘陵区进行工程建设,一般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工程在不稳定边坡,必须进行危险性预测评估,可列专节论述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区分区评估四、防治措施结论与建议成果图件的基本内容9.5.1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比例尺: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并考虑便于阅读可自行规定.该图是以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为背景,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和分布规律.一、平面图内容一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的地理、行政区划要素;二按GBl2328—90规定的色标,以面状普染色表示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三采用不同颠色的点、线符号表示地质构造、地震、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要素;四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或面状符号裹示各类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稳定性、危险性等.二、镶图与剖面图对于有特殊意义的影响因素,可在平面图上附全区或局部地区的专门性镶图.如降水等值线田、全新活动断裂与地震震中分布图等.同时应附区域控制性地质地貌剖面图.三、大型、典型地质灾害说明表。

浅谈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原则及工作要点

浅谈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原则及工作要点
这个 方案一定要全面综合 , 也要突出防治的重 点, 并且根据相关 的灾 害 种类、 灾点的防治分级提 出针对性较 强、 实效 性较 高、 突出灾害分级层次 的 防治措施 与建议 。 建立一个灾害防治标准与指导方针, 以更好地引导 日 后的 灾害防治实践工作。 2 、 几种具体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 1 ) 滑坡 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要防治滑坡灾害 , 首先应 该考虑采取避让 的措施 , 如 果实在无 法绕避 , 就应该根据滑坡 的类 型、 滑坡规模及其主要 的 影响因素, 采取 设置截排水 设施 、 设置支挡设施 、 更改滑坡体的几何形态等 措施 , 并尽量不在滑坡体 的前缘部分进行深挖方作业。 ( 2 ) 崩塌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一方面 , 要对崩塌体或者有崩塌趋势的地 方进行及时的处理, 避免其成为 日后 的灾害隐患 。另一方面, 还要对不稳定 的后壁 陡边坡进行治理 , 消除其的继发崩塌威胁 。 如果工程项 目建 设中包含 有大量切坡高度较大 的挖方工程, 就要密切 防范潜在的崩滑情况 。 在具体的 工程建设 中, 可以按照边坡的相关治理规范进行崩滑的防范。
科 学 理 论

李 芳梨
科 学与财 富
浅谈地质 灾害 的危 险性评 估原则及 工作 要点
( 江西省水利 规划 设计院 江 西南 昌 3 3 0 0 2 9 ) 摘 要: 地质灾害是 由于 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 的对人 民生命财产 安全 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地质 灾害的危险性评估要根据建设项 目的重要程度和地 质环境 的复杂程度对 可能存在的危险性灾害进行估算 。本文通过分析地质灾 害及其危 险性评估 的概念和 原则, 针对 评估及 防范工作要点进行探讨 , 以期 通过本文 的阐述 为规范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方法, 为提前做好灾害应急措施 , 促进城市可 持续发 展提供 理论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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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摘要:本文作者长期从事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和治理工作,通过总结长期一线工作经验,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几条原则,并提出了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范围方法
0 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
1.1 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
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2 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1.3 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1.4 对建设场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原则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区内下伏矿产一旦遭到开采,会引发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对评估区内地表建筑工程及设施造成极度严重的破坏,则拟建工程遭受
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评估区内下伏矿产未遭到开采时,则拟建工程不会受到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鉴于此种情况,对压覆矿产区,若下伏矿产尚未遭到开采时,可以通过与矿权方协商解决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则下伏开采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不参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

2.1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

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

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

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

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2.2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2.3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全盆地的移动和变形地表任意点的下沉计算公式
式中:C(x)与C(y)称之为主断面内的下沉分布系数。

走向主断面上地表移动和变形最大值及其位置
最大下沉值:Wcm=Mqcosa,mm,位置x=∞
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则应该按照岩层影响角及下伏地层岩性计算下伏矿产资源开采时的采动影响0值线,并以此划分评估范围。

2.4 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
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 为限。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外围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

参考文献:
[1]张有良.最新工程地质手册[M].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
[2]毛俊,高晓,戴兴.晋城市城区花园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R].焦作:河南省焦作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08.
[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R].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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