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_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⑵ 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⑶ 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
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 区中心的位置。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⑷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 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 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 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规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划
内
容
总体规划
详 细
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
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
及
程
序
镇规划
乡规划
以此规划体系为基干 以各种非法定规划为补充
村庄规划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1.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⑴ 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 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由强调维护行政权力的转向制约行政权力 强化公众参与 强化部门参与 强化监督机制
法制的核心在于制约公权力 《规划法》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
保护私有财产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一、城乡规划法概述
1.城乡规划概念 城乡规划: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适用范围 主体:参与城市规划制定、审批、实施、管理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 地域:城乡规划区内的水、陆、空间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概述 3.城市规划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1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91年)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
城镇体 系规划
城市 规划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二、城乡规划制定的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宏
发展制定城镇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各项资源
观
2、城市规划、镇规划
↓
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微
3、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观
城乡规划体系示意
城 镇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体
系
中央事务 Vs 地方事务
⑸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 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⑹确定城市河湖水面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 沿江岸线。
⑺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⑻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⑼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 和总体布局。
⑽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 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 的保护规划。
⑾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办法和步骤,提出改善 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⑿ 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 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 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 基地、规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提纲挈领,纲举目张
政府
三条线: 业主
勘察设计合 承包商
同
三条线时间和空间上相互交错、相互作用
监理、施工 合同
前期项目评估决 策法律制度
机 可行 评
会 性研 估
分究
决
析
策
勘察设计法 律制度
咨询 规划 设计
城乡规化法 律制度
承发包法 律制度
许可、监理、 质量、安全法 律制度
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乡规 划法律体系
满足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对城乡人居环 境建设进行有效综合调控的规划工作体系
指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和民族文化的城乡发展模式
“《城乡规划法》是管规划的法律”
从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强调对于基本民生的重视。 落实法律责任,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突破:国家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化。
城市规划的必要性
“和谐”
人工与自然 历史与未来环境 一定环境中的各种社会集体(如宗教用地)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过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满足社会经 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保护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 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概述
2.城乡规划立法
城乡规划法:是指调整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过程中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 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4)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 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 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⒀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 方法的建议。
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wk.baidu.com实施 部署。
2.分区规划
⑴ 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 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⑵ 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⑶ 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
征地
拆迁
报建 工程 发包
准备 施工
施工
试生 产及 竣工 验收
房地产交易管 理法律制度
交付 使用
投资 项目 意向 建议
书
可行 性报 告
项目 设计 两证 决策 图纸 一书
拆迁 许可 证
招标
签订 合同
施工 许可 证
项目 验收 竣工 合格
前期阶段
准备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验收、 保修与后评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1993年)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概述
4、城乡规划制定的原则 城乡统筹原则 合理布局原则 节约土地原则 集约发展原则
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一、编制权限
国务院: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限
本辖区内城镇体系规划
下 降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
本章内容包括:
什么是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城乡规划如何制定? 城乡规划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的实施?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城乡规划是什么?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 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 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等各个领域。(温家宝,2001.7 )
……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 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是一种任何经济体制都采用的政府规划,是我国 唯一一种由专门的法律授权的政府规划。
《城乡规划法》必须解决四大问题
确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和谐社会需 要的城乡规划基本属性
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 区中心的位置。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⑷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 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 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 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规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划
内
容
总体规划
详 细
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
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
及
程
序
镇规划
乡规划
以此规划体系为基干 以各种非法定规划为补充
村庄规划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1.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⑴ 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 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由强调维护行政权力的转向制约行政权力 强化公众参与 强化部门参与 强化监督机制
法制的核心在于制约公权力 《规划法》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
保护私有财产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一、城乡规划法概述
1.城乡规划概念 城乡规划: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适用范围 主体:参与城市规划制定、审批、实施、管理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 地域:城乡规划区内的水、陆、空间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概述 3.城市规划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1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91年)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
城镇体 系规划
城市 规划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二、城乡规划制定的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宏
发展制定城镇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各项资源
观
2、城市规划、镇规划
↓
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微
3、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观
城乡规划体系示意
城 镇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体
系
中央事务 Vs 地方事务
⑸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 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⑹确定城市河湖水面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 沿江岸线。
⑺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⑻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⑼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 和总体布局。
⑽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 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 的保护规划。
⑾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办法和步骤,提出改善 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⑿ 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 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 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 基地、规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提纲挈领,纲举目张
政府
三条线: 业主
勘察设计合 承包商
同
三条线时间和空间上相互交错、相互作用
监理、施工 合同
前期项目评估决 策法律制度
机 可行 评
会 性研 估
分究
决
析
策
勘察设计法 律制度
咨询 规划 设计
城乡规化法 律制度
承发包法 律制度
许可、监理、 质量、安全法 律制度
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乡规 划法律体系
满足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对城乡人居环 境建设进行有效综合调控的规划工作体系
指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和民族文化的城乡发展模式
“《城乡规划法》是管规划的法律”
从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强调对于基本民生的重视。 落实法律责任,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突破:国家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化。
城市规划的必要性
“和谐”
人工与自然 历史与未来环境 一定环境中的各种社会集体(如宗教用地)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过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满足社会经 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保护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 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概述
2.城乡规划立法
城乡规划法:是指调整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过程中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 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4)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 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 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⒀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 方法的建议。
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wk.baidu.com实施 部署。
2.分区规划
⑴ 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 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⑵ 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⑶ 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
征地
拆迁
报建 工程 发包
准备 施工
施工
试生 产及 竣工 验收
房地产交易管 理法律制度
交付 使用
投资 项目 意向 建议
书
可行 性报 告
项目 设计 两证 决策 图纸 一书
拆迁 许可 证
招标
签订 合同
施工 许可 证
项目 验收 竣工 合格
前期阶段
准备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验收、 保修与后评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1993年)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节 城市规划法概述
4、城乡规划制定的原则 城乡统筹原则 合理布局原则 节约土地原则 集约发展原则
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
一、编制权限
国务院: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限
本辖区内城镇体系规划
下 降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
本章内容包括:
什么是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城乡规划如何制定? 城乡规划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的实施?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城乡规划是什么?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 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 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等各个领域。(温家宝,2001.7 )
……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 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是一种任何经济体制都采用的政府规划,是我国 唯一一种由专门的法律授权的政府规划。
《城乡规划法》必须解决四大问题
确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和谐社会需 要的城乡规划基本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