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修订(2009)236
铁路货运加固装载的要求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
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
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
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车钩。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1-11-11 生效日期: 1981-11-11发布部门: 铁道部发布文号: 铁货字[1981]1792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
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
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
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所谓加固就是为了防止货物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倾覆、滚动和水平移动,货物在装车后使用加固材料或加固装置,将货物与车辆形成一个牢固的整体。
货物装载加固工作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
为此,铁道部制定颁布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作为《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引申规则,它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对铁路装卸部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来说,必须在车站货运部门的指导下,按《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及其附件、附录的规定,进行装载加固作业。
一、货物装载加固的重点和基本要求货物装载加固的重点是:超长、集重、超宽、超高以及高出敞车车帮的货物。
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车地板上,不超载、偏载,不集重、偏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不致发生移动、窜动、滚动、跳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应正确选择车辆,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 ( 见表 2-5) 及有关规定。
定检不过期。
表 2-5 货车使用限制表二、货物装载的基本技术条件货物装载应符合以下规定:货物装载重量上的规定、装载高度和宽度的规定、装载长度上的规定、装载在重心位置上的规定、重车重心高度的规定。
1.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地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同时用镀锌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或锁铁卡死。
货物突出车端装载时,突出端宽度等于、小于车宽时,允许突出端梁300 mm,大于车宽时,允许突出端梁200 mm;超过此限时。
应使用游车。
2.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超限货物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和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货物装载的重量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
货车增载应遵守下列规定:(1)标记载重60 t 的 C 、C、C型敞车允许增减 2 t 。
62A62A(N)62B(2)使用 60 t平车装运军运特殊货物,允许增载10%。
(3)国际联运的中、朝、越铁路货车,以标记载重量加 5%为货车容许载重量。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加规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臵,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十六条C 62A、C 62A*、C 62A*K、C 62AK、C 62A*T、C 62A T、C 62B、C 62BK、C 62BT、C 64、C 64K、C 64H及C 64T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5、附表6。
7、仅靠防滑衬垫防止货物移动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5t。第十七条C 70、C 70H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7、附表8。
2.两枕梁直接承受货物重量且两枕梁承受的货物重量相等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3.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2)第三章特殊规定 (13)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13)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6)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7)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19)第五节卷钢 (20)第六节预应力梁 (21)第四章方案管理 (23)第五章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管理 (25)第六章应急处置 (27)第七章满载工作 (28)第八章附则 (28)附件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29)附件2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常用计算公式 (30)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 (41)附件4 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42)附件5 常用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43)附件6 铁路货车增载规定 (44)附件7 装载加固废止和失效文电目录 (46)敞车、平车、棚车、长大货物车技术参数表 (50)TG/HY10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及所属各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统称铁路局),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通过国家铁路运输货物前,铁路局在签订有关协议时应遵守本规则。
铁路局在与托运人、收货人签订有关协议时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随着经济的发展,铁路运输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物流方式之一。
在铁路运输中,如何保证货物安全、稳定地运输至目的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因此,制定合理的装载加固规则,对于确保铁路货物安全运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货物装载前准备1.货物检查:在装载前应对货物进行检查,确保货物无破损、无漏洞等情况。
2.选择适当车型:根据货物性质、尺寸和重量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车型。
3.选用合适包装材料: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对于确保货物安全运输也非常重要。
例如,在运输易碎品时应选用防震包装材料等。
二、货物装载1.按照规定摆放:在车内摆放货物时应按照规定摆放,避免超高、超宽、超长或超重状态。
同时,在摆放过程中应注意平衡和稳定性。
2.利用空间:在摆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空间,尽量避免空隙或浪费空间。
但是,在充分利用空间的同时,也要注意货物之间的隔离和固定。
3.固定货物:在摆放完毕后,应对货物进行固定,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晃动或倾斜。
固定方法可以采用绳索、木板、夹具等。
三、装载加固1.加固方法:在装载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的稳定性不足,则需要进行加固。
加固方法可以采用木板、钢筋网、带扣等。
2.加强结构:对于一些特殊形状的货物,在装载过程中需要加强其结构,以确保其稳定性。
例如,在运输桶装液体时,需要对桶进行绑扎和防漏处理。
四、注意事项1.避免超限超载: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超限超载,以确保铁路货物安全运输。
2.注意环境因素: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环境因素的影响,例如温度变化、湿度变化等。
3.及时检查:在运输过程中应及时检查货物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补。
总之,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货物安全、稳定地运输至目的地。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规则,以适应不同类型货物的运输需求。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特殊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卷钢....................................................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预应力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方案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满载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1-11-11 生效日期: 1981-11-11发布部门: 铁道部发布文号: 铁货字[1981]1792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
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
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
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
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铁运[2008]106号为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以下简称《加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通知如下:一、关于《加规》条文部分1.第十七条修改为:“C70、C70H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7、附表8。
2.两枕梁直接承受货物重量且两枕梁承受的货物重量相等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3.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宽度不小于2.5m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2)装载宽度不小于1.2m、不足2.5m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如果需要在货物下加垫横垫木或条形草支垫(稻草绳把)时,应分别加垫在枕梁上及其内外各1m处。
4.靠车辆两端墙向中部连续装载货物,每端装载长度超过3.8m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宽度不小于2.5m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2)装载宽度不小于1.2m、不足2.5m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5.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范围内和车辆中部三处承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中部货物装载宽度不小于1.2m,重量不得大于25t;(2)当两端货物的装载宽度不小于2.5m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3)当两端货物的装载宽度不小于1.2m、不足2.5m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6.货物的装载宽度小于1.2m时,可双排装载或加垫长度不小于1.2m的横垫木。
”2.第二十二条第5款中的“防止”修改为“保证”。
3.第三十二条“……向外溜坡。
”后增加“装车后中心高度不得大于4600mm。
支柱底面必须与敞车车地板接触。
”4.第三十三条“使用6.5mm盘条2股对每垛起脊部分(上层腰线以上的货物)做整体捆绑。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是指在铁路运输中,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需对货物进行适当的加固措施。
具体规则如下:
1. 货物加固前,需准确计算货物的重量和尺寸,并根据各种条件确定合理的装载方案。
2. 货物的包装箱或容器需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并确保包装箱的密封性和结实性。
3. 在货物包装箱或容器的底部放置防滑垫,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移位。
4. 货物应平放在车厢内,避免堆叠高度过高或不均匀。
5. 对于较大的货物,应使用专门的加固设备,如钢带、钢丝绳、木板等,将货物固定在车厢内。
6. 重要货物应加装防震、防撞等措施,以保护货物免受振动和碰撞的影响。
7. 在装载过程中,应根据货物尺寸和形状的不同,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如使用胶带、绳索等将货物牢固地固定在车厢内。
8. 长、大、重等特殊货物,应在装载前与铁路运输公司或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装载要求和技术指导。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的目的是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损坏或意外,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达目的地。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要求,合理的加固措施可以提高货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 1摘要:本文档旨在规范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的要求,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铁路货物装载及运输单位。
1. 引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是指为了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损坏、滑动和倾斜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适当的包装材料选择和装载方式。
本规则旨在规范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的要求,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2. 货物包装要求2.1 包装材料选择在选择包装材料时,应考虑货物的特性、重量、体积和运输环境等因素。
包装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有效保护货物免受损坏和外部影响。
2.2 包装方式货物的包装方式应根据其特性和运输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常见的包装方式包括木箱包装、纸箱包装、塑料包装等。
在选择包装方式时,应考虑到货物的稳定性和防震性要求。
3. 装载要求3.1 装载平稳性货物在铁路装载过程中,应确保装载平稳,防止货物滑动和倾斜。
货物应安放在车厢内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货物与车厢壁和其他货物之间的稳定性。
3.2 装载分布均匀性货物的装载应分布均匀,避免出现一个地方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在进行装载时,应根据货物的重量和体积进行合理的分布,避免造成车辆过载或负载不均衡的情况。
3.3 装载固定性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滑动和倾斜,应使用适当的固定装置将货物固定在车厢内。
固定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抵抗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和冲击力。
4. 装卸要求4.1 装卸作业场地选择装卸作业场地应选择平整、坚实、无障碍物的场地。
场地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供货物装卸,并保证装卸时的安全和顺畅。
4.2 装卸作业流程装卸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顺序化。
在装卸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起重设备和工具,确保货物的安全和稳定。
4.3 装卸人员技能要求装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装卸作业流程,熟练操作装卸设备和工具。
装卸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 第三章特殊规定 ...................................................................................................................................................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第二节木材和竹子................................................................................................................................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第五节卷钢............................................................................................................................................第六节预应力梁.............................................................................................................................. 第四章方案管理 ................................................................................................................................................... 第五章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管理........................................................................................................................ 第六章应急处置 ................................................................................................................................................... 第七章满载工作 ................................................................................................................................................... 第八章附则 ................................................................................................................................................... 附件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附件2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常用计算公式............................................................................................................. 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 附件4 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附件5 常用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附件6 铁路货车增载规定..................................................................................................................................... 附件7 装载加固废止和失效文电目录................................................................................................................. 敞车、平车、棚车、长大货物车技术参数表........................................................................................................TG/HY10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目录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0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2)第三章特殊规定 (14)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14)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7)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8)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20)第五节卷钢 (21)第六节预应力梁 (22)第四章方案管理 (24)第五章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管理 (26)第六章应急处置 (28)第七章满载工作 (29)第八章附则 (29)附件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30)附件2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常用计算公式 (31)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 (42)附件4 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43)附件5 常用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44)附件6 铁路货车增载规定 (45)附件7 装载加固废止和失效文电目录 (47)敞车、平车、棚车、长大货物车技术参数表 (52)TG/HY10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及所属各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统称铁路局),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通过国家铁路运输货物前,铁路局在签订有关协议时应遵守本规则。
铁路局在与托运人、收货人签订有关协议时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
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
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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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规》附件1
1.070301~070306号方案修订内容具体见定型方案增补部分。
2.取消070307号方案。
二、关于《加规》附件6
1.新增以下试运方案
(1)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2)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3)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4)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5)卷钢使用60t、61t木地板平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2.修订以下试运方案及试运材料
(1)SY2009-03方案中带木座架的卷钢方案纳入太原铁路局暂行方案。
(2)凹形草支垫,编号SYC2009-01。
(3)将SYC2009-06中“十字形内挡”部分纳入SY2009-01附录中。
(4)JS型钢丝绳紧固器,SYC2009-16,将试运范围扩大到全路各办理站。
三、2010年有效试运项目
1.试运方案
(1)太钢8~18t卷钢平车立装方案,编号SY2010-01。
(2)北方重工大型钢锭平车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2。
(3)太钢9.5~30.5t卷钢敞、平车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3。
(4)100m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混装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4。
(5)500m长定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5。
(6)JSQ6型凹底双层运输汽车专用车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6。
(7)100m长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换长1.5和1.3普通平车梯形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7。
(8)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8。
(9)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9。
(10)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0。
(11)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1。
(12)卷钢使用60t、61t木地板平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2。
(13)50m长60D40、60AT、60TY钢轨装载加固方案,编
号SY2010-13。
(14)100m长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矩形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14。
2.试运材料
(1)凹形稻草支垫,编号SYC2010-01。
(2)8158型混凝土桥梁转向架,编号SYC2010-02。
(3)凹形玉米秸秆支垫,编号SYC2010-03。
(4)包钢、酒钢凹形草支垫(内含钢栅),编号SYC2010-04。
(5)复合材料垫木、隔木、底托,编号SYC2010-05。
(6)木材捆绑紧固器,编号SYC2010-06。
(7)敞车加固环,编号SYC2010-07。
(8)棘轮式钢丝绳紧固器,编号SYC2010-08。
(9)JAⅡ型木材捆绑加固索具,编号SYC2010-09。
(10)F05型木材捆绑加固索具,编号SYC2010-10。
(11)齿条式木材捆绑紧固器,编号SYC2010-11。
(12)棘轮式U型钢丝绳紧固器,编号SYC2010-12。
(13)JS型钢丝绳紧固器,编号SYC2010-13。
(14)YLD钢丝绳紧固器,编号SYC2010-14。
四、其他要求
1.本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前发文电与本文不一致时,按本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