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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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区的社区建设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跨越式发展之路,成效显著。##年,被民政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15年顺利地通过了民政部的中期评估。

尽管我区社区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给社区建设带来许多值得研究、探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社区负担过重导致职能错位。区政府、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清晰,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职责界定不清楚,社区居委会的责、权、利不配套。社区居委会通常被视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末端,街道以上的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能布置社区任务,要求社区参加各种会议,设立各种台帐,对社区工作组织进行繁琐的检查评比,这些占据了社区干部的大量精力,影响社区居委会职能的履行。

二是社区建设经费仍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社区居委会担负着社区内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政低保、社会就业、公共卫生等5大项工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临时安排的如各种普查、统计、普法、医保、社保、土地、规划、城建、工青妇等不少于40项的行政事务,工作压力大、难度高。市委、市政府文件虽然规定每个社区每年##万元标准的工作经费,但仍不足以支付基本的办公、活动经费以及水电暖等必要开支。“费随事转”

尚未完全到位,有些部门给予社区的经费补贴远远低于工作所需,更多的部门“工作进社区”变为“工作交社区”。

三是社区共建意识有待加强。相当部分的单位和部门参与社区共建的热情不高,对社区共驻共建只停留在“共而不建、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地步。目前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主要靠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社区结对挂包,靠社区干部反复上门向驻区单位汇报情况、征求意见、提供服务来争取支持,总体上看,共建仍是“一头热”。有些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仅限于搞活动时提供场地或赞助钱物,“社区资源共享”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未得到落实,驻区单位主动关心、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尚未形成。

四是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选拔任用不够规范。虽已通过公开选聘、选优录用、民主选举等多种形式,改善了现有社区工作者的结构,但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选拔任用制度,有的街办对社区干部的调动随意性较大,影响了社区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学习培训还需规范。对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未形成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制度,不利于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提高。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区,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发展环境,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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