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韩非的说难和李斯的谏逐客书简述法家思想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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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逐客书赏析

谏逐客书赏析

谏逐客书赏析谏逐客书赏析《谏逐客书》是李斯的一篇优秀古代公文,是应用写作法定公文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面是爱汇网店铺给大家整理的谏逐客书赏析,供大家参阅!谏逐客书原文赏析先秦:李斯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邳豹、公孙支于晋。

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纵,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

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

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

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今取人则不然。

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

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评李斯谏逐客书

评李斯谏逐客书

评李斯谏逐客书•李斯是秦代公文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公文说理透辟,论事周详,富有文采。

在他的公文写作中,《谏逐客书》是最优秀的一篇,堪称中国古代公文之最。

••••他的公文,散见于《史记·李斯列传》和《古文苑》。

••••《谏逐客书》写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当时由于秦国势力强大,外来客卿增多,影响秦国公室贵族的权势,他们就借韩国人郑国为秦修筑渠道、消耗财力,使秦无暇东征的事例,提出“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的建议。

于是秦王下令逐客,李斯劝谏。

他针对秦王急于统一天下的心愿,以高远的立意,论述了逐客与统一天下的矛盾,并以此之利害关系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从而一语中的,打动了秦王,最后使秦王收回成命。

••••《谏逐客书》,就文种而言,属于“上书”。

上书,或称“书”,是用来陈述自己的政治见解或主张的一种陈述性文书。

大量应用于战国时期。

••••《文心雕龙·章表》上讲:“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

”这里的“言事于主”,即包括上行文书,也包括一般游说文书。

••••《颜氏家训·省事篇》讲:“上书陈事,起自战国,逮于两汉,风流弥广,原其体度,攻人主之长短,谏诤之徒也;讦群臣之得失,讼诉之类也;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任也;带私情之与夺,游说之俦也。

”••••上书,是在游说辞令的基础上形成的。

刘勰在其《文心雕龙》的《论说篇》中说:“一人之辞,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刘勰的话,出自《史记·平原君列传》,在《平原君列传》中,司马迁记述了当时赵国游说之士毛遂的非凡事迹:“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可以骄傲地说,在战国时期,中国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知识价值与社会价值,发展到了顶峰。

不少游说之士在国君面前,纵横陈词,无所顾忌,颇有一种“侠义之风”。

这种“侠义之风”至秦汉以后,由于皇权的高压而逐渐消失了。

李斯 《谏逐客书》 赏析

李斯 《谏逐客书》 赏析

李斯《谏逐客书》赏析
《谏逐客书》是中国古代文学著作中的一部经典之作,也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大文学瑰宝。

它不仅有着深远的历史影响,也为现今中国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谏逐客书》是李斯的重要著作,全书共有六十回,约有十二万字。

它描述的是古代的封建礼教,记载了一封封谏书的故事,展示出宋朝官僚思想的精髓。

书中主要以谏之者周义纯的获得辞赋成就为主线,从而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制度和思想意识的变迁。

书中的主人公周义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谏言,影响了政府的施政,受到皇上的宠信,最终成就了名满天下的千古杰作,他为国家贡献了他的智慧,也被世人所铭记。

书中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制度,以及官僚主义思想的表现,它以具体的事例强调了古代中国秉持的伦理准则以及礼仪遵循。

也从反讽中反映出那时腐朽的政府施政,谴责了不守规矩之人,强调了对公共利益的尊重。

此外,书中的语言和文字手法非常精湛,《谏逐客书》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精美的文字之一,充满深刻的哲理和诗意,使它在古代文学界中属于独一无二的位置。

《谏逐客书》是中国古代文学著作中的一部经典之作,其中蕴含的思想观念和文学手法,被传统文学所推崇。

它对中国文学史上影响深远,也注入了全新的活力,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珍贵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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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李斯《谏逐客书》有感

读李斯《谏逐客书》有感

读李斯《谏逐客书》有感第一篇:读李斯《谏逐客书》有感读李斯《谏逐客书》有感读罢李斯的《谏逐客书》,不禁拍案称绝。

称绝者不仅因《谏逐客书》写得气势酣畅,音节铿锵,文采照人,而且更为作者立论之正确、论据之充分而折服。

《谏逐客书》大书特书“客”对秦国四君主的重大作用,说“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可谓非客之力秦无以拓疆,非客之功秦无以致富。

在列举大量事实证明客卿于秦功不可没的基础上,李斯谏秦王赢政用才不应有地域之嫌。

秦王虚心纳谏,罢“逐客令”,最终速成霸业,统一中国。

懂得人才重大作用的不特是李斯、秦王,比李斯早生百年的燕昭王曾“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为郭隗“筑宫而师之”。

于是“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燕国因此而强盛。

较李斯稍后的刘邦,为起用曾受“胯下之辱”的韩信,特意筑台拜将,使韩信统帅三军,遂有项羽垓下之围的悲剧。

“败自才来、治从才出”,历史的车轮推进到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已向我们招手。

21世纪的竞争首先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众多的人才,谁就能居世界领先地位。

中国要振兴,要腾飞,迫切需要大批人才。

“文革”扼才的悲剧已不会重演,“武大郎开店”式的“却才”举措但愿成为历史的踪迹。

我们衷心希望各级领导思贤若渴,任用贤才。

当然求才也不必求全责备,“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秦国四君王对百里奚、商鞅、张仪等人,不问其出身贵贱,唯才是用。

同时,用才如同“用器”,要量才录用,“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要给予合适的工作,使“英雄有用武之地”。

唯如此,才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现代化建设才指日成功。

掩卷三思,凑成一章,权当抛砖引玉,求得方家指正。

点评:“拍案称绝”是对所读之文的总评价。

概述《谏逐客书》的艺术特色和主要内容。

例证一,燕昭王求才,燕国因此强盛。

例证二,刘邦起用曾受“胯下之辱”的韩信,最终击败项羽,建立汉朝。

“败自才来,治从才出”,很自然地过渡到现实生活。

评李斯谏逐客书

评李斯谏逐客书

评李斯谏逐客书•李斯是秦代公文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公文说理透辟,论事周详,富有文采。

在他的公文写作中,《谏逐客书》是最优秀的一篇,堪称中国古代公文之最。

••••他的公文,散见于《史记·李斯列传》和《古文苑》。

••••《谏逐客书》写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当时由于秦国势力强大,外来客卿增多,影响秦国公室贵族的权势,他们就借韩国人郑国为秦修筑渠道、消耗财力,使秦无暇东征的事例,提出“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的建议。

于是秦王下令逐客,李斯劝谏。

他针对秦王急于统一天下的心愿,以高远的立意,论述了逐客与统一天下的矛盾,并以此之利害关系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从而一语中的,打动了秦王,最后使秦王收回成命。

••••《谏逐客书》,就文种而言,属于“上书”。

上书,或称“书”,是用来陈述自己的政治见解或主张的一种陈述性文书。

大量应用于战国时期。

••••《文心雕龙·章表》上讲:“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

”这里的“言事于主”,即包括上行文书,也包括一般游说文书。

••••《颜氏家训·省事篇》讲:“上书陈事,起自战国,逮于两汉,风流弥广,原其体度,攻人主之长短,谏诤之徒也;讦群臣之得失,讼诉之类也;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任也;带私情之与夺,游说之俦也。

”••••上书,是在游说辞令的基础上形成的。

刘勰在其《文心雕龙》的《论说篇》中说:“一人之辞,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刘勰的话,出自《史记·平原君列传》,在《平原君列传》中,司马迁记述了当时赵国游说之士毛遂的非凡事迹:“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可以骄傲地说,在战国时期,中国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知识价值与社会价值,发展到了顶峰。

不少游说之士在国君面前,纵横陈词,无所顾忌,颇有一种“侠义之风”。

这种“侠义之风”至秦汉以后,由于皇权的高压而逐渐消失了。

李斯和韩非

李斯和韩非

李斯和韩非李斯和韩非,这对中国历史上的两位重要思想家,生活在战国时期,他们的思想被广泛应用于法家学派,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李斯(公务员)原名李举,字稚有,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

他一生中担任过秦国的宰相,并且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他成为了秦朝的宰相。

李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法家学说的人,他的思想被称为“李斯之法”。

李斯的法家学说认为,国家要实现长治久安,必须建立稳定的法制。

他主张严厉的法律制度应该成为统治的基础,倡导用法律约束人民的行为,实行严苛的刑罚和奖励机制。

他提出了“三贼论”和“三章法”等重要法律思想,并且强调,法律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不分贵贱,实行一视同仁的原则。

在经济方面,李斯主张实行农业发展,提倡高额税收,加强财政控制,并引入行政管理体系,对社会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范。

他们的思想为秦国的统一和秦始皇的统治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韩非(公务员)原名韩非子,字少文,也生活在战国末期。

韩非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与李斯齐名,被誉为战国法家的两大泰斗。

韩非主张,国家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实行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人民的行为。

韩非的法家思想强调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的合法性才能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他提出了“法治”的理念,并且强调了权威和约束力。

与李斯不同的是,韩非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教育,他提出了“以法劝善”的思想,主张通过法律的力量来引导人民的行为,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来调节社会秩序。

他还主张实行中央集权,并且倡导国王应该掌握真实权力,同时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来确保治理的质量。

李斯和韩非的思想都奠定了法家学说的基础,他们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们的思想在统一六国后的秦朝和之后的历史时期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然而,李斯和韩非的思想也受到了一些批评。

他们的思想过于强调法律的严苛性和约束力,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李斯与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

李斯与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

李斯与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在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李斯则被视为法家思想的代表之一。

他以其独特的政治理论和改革观念,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李斯的法家思想,并分析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与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

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应该是社会治理的基石。

李斯在其著作《谏逐客书》中提到:“国家之利弊多由法度所顺拗,法度之成败多由主持上下之官长所在。

”这句话凸显了李斯对法律重要性的强调。

他认为,只有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章,才能确保社会秩序与稳定。

李斯的法家思想与孔子的儒家思想形成鲜明对比。

儒家强调仁义礼智的道德观念,而法家则更注重实际的政策与法律制度。

李斯认为,社会稳定需要依靠明确的法律规范,而不是靠人们的道德修养。

他所主张的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也源于他对人性的深刻认识。

他认为人性好恶难以改变,而法律则能强制性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李斯在政治改革方面也有独到的见解。

他主张集权制度,认为政权应该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小部分人手中。

他坚信只有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确保有效的统治。

这一观点也与儒家思想有着显著差异。

传统儒家强调君主与臣子之间的和谐关系,而李斯则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并强调君主的责任与义务。

李斯的政治理论也体现在制度建设方面。

他认为,国家治理需要有一套完备的制度来规范各种事务。

他主张设立官僚体制,统一法律制度,建立标准的奖惩机制。

他还主张推行农商合一和轮作制度,以满足国家的经济需求。

这些理论和实践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李斯的法家思想也存在一些争议与批评。

他主张的集权制度和强力政府,常常被视为剥夺人民权利的工具。

他的政治改革措施在一些方面过于极端,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人民的反抗。

此外,李斯在与儒家学者的辩论中,也多次受到挫败。

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李斯的政治想法在一些时期内受到质疑和忽视。

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李斯的法家思想仍然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谈《谏逐客书》中的说理艺术

谈《谏逐客书》中的说理艺术

竟是以“下”劝“上”,稍不注意就会人头不保。在历史
上,秦王嬴政也不是一位仁慈、宽容的君主。因此,他
在上书时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臣闻”和“吏议”两
个细节非常妙。“臣闻”暗示自己是在不经意间听说
的,绝不是故意打听。通过这样的方式,李斯在无形
中就隐去了自己就是一位“要被驱逐的客卿”这一身
份,而变成了一个中立者、旁观者。“吏议”的意思是官
(作者单位:云南省曲靖市民族中学)
吏们正在商议这件事。难道李斯不知道这件事是达
官贵族们蓄谋已久的吗?难道他不知道这件事甚至
已经得到了秦王的首肯吗?他当然知道。但是,李斯
通过“吏议”二字对此作了淡化处理:将“达官贵族们”
淡化为了考虑不周的“小官吏”,也将已经开始付诸实
施的“逐客政令”淡化为了“正在商议的一件事情”。
这就为此事留下了转圜的余地。由此,李斯就将“逐
李斯非常聪明。他直接跳出了人际关系极其复 语 杂的小圈子,闭口不提自己的功牢,而只从秦国的根 文 本利益入手,从大局出发,让自己置身事外,站在秦王 的立场上思考、解决问题,引起秦王的注意,从而使自 篇 己的观点被接受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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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语言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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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上书给帝王的奏议、奏章
等也是如此。在写作的过程中,臣子需把握好尺度,用
反之,如果李斯没有站在这样的高度说理,而是 洋洋洒洒细数秦王室的宗室贵族排除异己、结党营私 的罪名,那么他肯定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从自 己为秦国立下的汗马功劳的角度说理,阐明自己忠心 事主、别无二心,那么他在秦王的眼里就成了一个擅 长邀宠献媚的小人;如果选择从“韩人郑国”入手,认 为其“开凿河渠灌溉田地”的举动是在为秦国谋福利, 为其证明清白,那么肯定会惹秦王大怒,怀疑他也有 不轨之心,进而招来杀身之祸;如果他一气之下,仅凭 意气用事,大谈特谈秦王嬴政是非不分、听信谗言,那 么他不仅无法改变秦王的决定,而且会使其产生“杀 客之心”。

部编高中语文必修下《谏逐客书》赏析

部编高中语文必修下《谏逐客书》赏析

部编高中语文必修下《谏逐客书》赏析创作背景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韩国派水工郑国游说秦王嬴政(即后来的秦始皇),倡言凿渠溉田,企图耗费秦国人力而不能攻韩,以实施“疲秦计划”。

事被发觉,秦王嬴政听信宗室大臣的进言,认为来秦的客卿大抵都想游间于秦,就下令驱逐客卿。

李斯也在被驱逐之列,尽管惶恐不安,但他在临行前主动上书劝说秦王不要逐客,写下流传千古的《谏逐客书》。

作者简介李斯(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

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李斯的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

秦始皇死后,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迫令公子扶苏自杀,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父子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文本赏析《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始皇的一个奏章,发生在秦王嬴政十年。

秦国宗室贵族借韩国派水工修灌溉渠,阴谋消耗秦的国力,谏秦皇下令驱逐一切客卿。

秦王读了李斯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

可见本文说服力之强。

作者先谈历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

接着再谈现实,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诸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剑,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都是来自诸侯各国。

实效性首先是《谏逐客书》具有明显的实效性。

实效,就是要讲求实用,注重效果,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

公文不像艺文那样,优游浸渍,潜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务”,它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公务,它的功能是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

从本质上说公文是一种实用性程式性的文书,以此区别于一般的文章或文学作品。

公文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是衡量公文实用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

所以公文撰制时必须事先预计效果,办理时讲究效率,客观上注重功效。

徐望之《公牍通论》指出:“事前体察周详,令出务求实效。

谏逐客书原文及鉴赏评价

谏逐客书原文及鉴赏评价

谏逐客书原文及鉴赏评价谏逐客书原文及鉴赏评价《谏逐客书》是秦朝大臣、文学家李斯上给秦王嬴政的一篇奏议。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谏逐客书原文及鉴赏评价,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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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

”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①。

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②。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城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③。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④。

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马□□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⑤。

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⑥。

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⑦。

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⑧。

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⑨。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

李斯 《谏逐客书》 赏析

李斯 《谏逐客书》 赏析

李斯《谏逐客书》赏析李斯的《谏逐客书》是一部史诗性的历史文献,本书记录了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李斯的思想议论和政治观点,以及他大胆的政治改革措施。

《谏逐客书》记录了李斯关于思想议论和政治改革的思想历史,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书中重要议论了李斯有关政治、宪政、经济等方面的思想和理念;第二,书中论述了李斯在政治改革方面的实践,包括财政与税制改革,军队社会改革,教育政策等;第三,书中还介绍了当时的谏言和批评机制,以及李斯在改革中的贡献。

李斯的《谏逐客书》是历史上被广泛引用的一部文献,它作为一部历史文献,突出表现出李斯的政治思想的子虚乌有,且在他的政治思想中显现出对中国古代政治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在思想理论和政治改革方面提出了许多独特而有效的建议。

李斯在《谏逐客书》中提出了“均治之行”以理、以法、以正、以义地治理国家,旨在将统治之权放任于公众。

根据他的建议,应当建立非宗族的行政长官,以更公正的方式实行政治改革,以弥补门派争霸的弊端。

同时,他还提出了“去贪”的改革措施,他认为消除贪污有利于实现经济发展,同时也是推动公众繁荣的重要因素。

李斯在《谏逐客书》中还提出了军队社会改革,认为,要克服军队内部浪费和腐朽的状况,应当实行“改为义军”的改革措施,实现军队的精简和改革,以保障国家的根本安全。

此外,他还在教育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认为应当建立一所针对政治和经济的国学院,以培养精英人才,从而为政治改革和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李斯的《谏逐客书》对当时的政治改革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他引领了一场旨在改变中国古代政治的新思潮,强调以公正而合理的方式统治国家,并以此来推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此外,他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为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并对当今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谏逐客书》作为古代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李斯留给人类的思想宝贵遗产,是一部历史上最重要的文献,其中记载了李斯深刻的政治和社会理论,以及他大胆的政治改革措施,对于我们追求民主的理念具有示范性的意义,帮助人们了解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状况,对于今天和未来的统治者具有借鉴意义,值得我们赏识和思考。

韩非子思想的特点是什么?实质何在?如何评价法家思想

韩非子思想的特点是什么?实质何在?如何评价法家思想

韩非子思想的特点是什么?实质何在?如何评价法家思想韩非子思想的特点是什么?实质何在?如何评价法家思想历史进步论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

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

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

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性本恶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

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韩非子·心度》)。

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

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

对于君主,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

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改革和法治对于政治,韩非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

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

(《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1、学者(指儒家);2、言谈者(指纵横家);3、带剑者(指游侠);4、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

结合韩非的说难和李斯的谏逐客书简述法家思想的优缺点

结合韩非的说难和李斯的谏逐客书简述法家思想的优缺点

结合韩非的说难和李斯的谏逐客书简述法家思想的优缺点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

这点应该注意。

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秦朝法治思想的负面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我们知道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是万能的,有其滞后性,不可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诚然,法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调节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

比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因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他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而这些东西用法律强制,只能促成逆反心理。

又如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不宜采用法律手段,而应用道德来约束,给人们一个自我约束的空间。

这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自君出,实行“独断”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至秦始皇时更加刚戾自用,法完全成了君主实现个人欲望的工具。

我们知道一个没有约束的权力,是可怕的,《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

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

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然候早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

"强国弱民”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法家的目标是富国强兵,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法家认为是农战,但法家认识到“民之内事,莫苦于民,民之外事,莫难于战”。

农事之苦,战事之难是推行农战的极大障碍,那么如何驱民耕战昵?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毛泽东如何评价李斯的《谏逐客书》

毛泽东如何评价李斯的《谏逐客书》

毛泽东如何评价李斯的《谏逐客书》毛泽东于1959年年底至1960年年初,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曾谈到《谏逐客书》这篇文章。

他说:“李斯的《谏逐客书》,有很大的说服力。

那时候各国内部的关系,看起来是领主和农奴的关系,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战车、武士。

”李斯(?—前208)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入秦之前,是荀子的学生。

学成后,他征求了老师的意见,选择了入秦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道路。

他抵达秦国的时间,是公元前247年庄襄王刚去世、太子政(后来的秦始皇)刚即位的时候。

秦王嬴政时年仅13岁,他尊吕不韦为相。

吕不韦招致宾客,就将新来的李斯纳为舍人。

这为李斯得以接近秦王创造了机会。

李斯向秦王所献之计为:“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

”这正是秦王要实现的目标。

秦王先后拜李斯为长史、客卿,听从并采纳他的建议,对他很信任。

据《史记》记载:秦王嬴政十年(公元前237年),与秦接壤的东邻韩国派了一名说客,是位水利专家,名叫郑国,来到秦国,竭力建议在关中修一条长达300里的灌溉渠(这条渠后来修成后,称为“郑国渠”,也叫“郑渠”)。

这似乎是为秦国着想的,但其本意是想让秦国把人力、物力投入这一大型水利工程上,拖住秦国,无力出兵东伐,所以根本上是替韩国着想的。

不久,这件事的内幕被捅了出来,秦国的宗室大臣们借此大做文章,纷纷向秦王反映说,其他诸侯国的人来秦做事,统统有各为其主的不可告人的目的,都是坏东西,应该把他们一个不留地驱逐出去。

一时“排外”的言行形成一股势头,秦王于是也下了“逐客令”。

李斯是楚国人,当然也在被逐之列。

他的《谏逐客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写的。

李斯的上书,开头回顾了春秋战国以来秦国历史上四个辉煌的时期:穆公用了百里奚等人,称霸西戎;秦孝公用了商鞅,变法殷富;秦惠文王用了张仪,扩大版图;秦昭王用了范雎,奠定帝业。

这些智谋之士都不是秦人,而是客卿,他们于秦是有功的。

接着,李斯又以帝王所好的珍宝美女来自四方所献,不过只在于“快意当前”而已,秦的目标应该是“跨海内,制诸侯”,没有“术”怎么能成?没有人怎么能成?如果“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那就等于是损害自己、资助敌国的愚蠢举动,“求国无危,不可得也”!李斯的出发点是为秦国考虑的,就事论理,颇有气势,竟说服了秦王,撤除了已经颁发的“逐客令”。

看完了李斯的谏逐客书后请从秦始皇的角度反驳李斯并写一篇随笔

看完了李斯的谏逐客书后请从秦始皇的角度反驳李斯并写一篇随笔

看完了李斯的谏逐客书后请从秦始皇的角度反驳李斯并写
一篇随笔
摘要:
1.引言:简述李斯的《谏逐客书》的内容和观点
2.反驳李斯的观点:从秦始皇的角度出发,解释为何不能采纳李斯的建议
3.阐述秦始皇的治国理念:强调法家思想的重要性,阐述国家统一、法制建设和强力中央集权的必要性
4.分析李斯的建议对国家的影响:指出逐客对国家稳定的危害
5.总结:表达对李斯才华的赞赏,但强调秦始皇的决策是正确的
正文:
李斯的《谏逐客书》是一篇充满激情与才情的文章,他站在道家的立场上,倡导仁政,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

然而,从秦始皇的角度来看,这一观点并不完全适用。

首先,秦始皇作为一个法家思想的信徒,他坚信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和秩序,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秦始皇看来,仁政固然美好,但在战国时期,这种治国方式并未能阻止战火和混乱。

因此,秦始皇认为,只有实行法家思想,强化中央集权,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其次,秦始皇的治国理念中,国家统一、法制建设和强力中央集权是三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他坚信只有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国家强大起来。

如果采纳李斯的建议,逐客以仁政治国,这无疑会削弱中央集权,影响法制建设,进而危害国家的稳定。

总的来说,虽然李斯的才华横溢,他的观点也充满了人性的光辉,但从秦始皇的角度来看,他的治国理念并不适用。

谏逐客书理想政治境界

谏逐客书理想政治境界

谏逐客书理想政治境界《谏逐客书》在先秦文章中独树一帜。

它并不是典型的法家文章,和《韩非子》比较,就可以看出二者文风明显的差异。

《谏逐客书》有明显的纵横家文风,或者说是纵横家文风和法家文风的综合体。

俗话说“文如其人”,我们如果对李斯其人有更深刻的了解,就能理解《谏逐客书》独特艺术风格的渊源,也就能更深层次地理解这篇文章的内涵。

虽然一般都将李斯作为战国后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但是从处世态度、人生观上说,李斯更多是纵横家的做派。

法家是一个有自己理论体系的思想流派,而纵横家是分别主张合纵和连横策略的谋士群体的合称。

纵横家没有固定的政治理想,而多是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依归的功利主义者。

如果秦国重用他,他就主张连横,为秦卖力;如果秦国不待见他,而山东六国重用他,他就主张合纵,为联合山东六国抗秦而奔波,所谓朝秦暮楚,事无定主是也。

合纵家的代表人物苏秦就是这样干的。

李斯弃楚入秦,和苏秦当初弃秦而奔燕赵没有本质的区别。

法家的政治主张,只是李斯选择的对秦对己最有利的施政措施。

不过,纵横家奉行“士为知己者死”,只要君主任用他,便竭尽全力为君主谋利益。

《战国策》中的冯谖如此,苏秦、张仪也是如此。

从这点来说,纵横家还是颇有“职业道德”的。

李斯在被驱逐之时所写的《谏逐客书》仍是以秦国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这不仅仅是文章的写法问题,也是李斯的处世态度使然。

纵横家长于辩论,善于揣摩对方心理,抓住对方最关心的之处一语破的,《战国策·触龙言说赵太后》就是典型的例子;纵横家之文善于铺陈排比,讲究语言气势。

这些在《谏逐客书》中都有淋漓尽致的表现。

李斯的上书言辞犀利精辟,甚至直戳秦王痛处,这正是法家、纵横家文章的特点。

后世臣子给君主上书再也不敢这样写了。

先秦百家争鸣、处士横议时代结束,《谏逐客书》这样的文章也就成为绝响。

李斯《谏逐客书》赏析

李斯《谏逐客书》赏析

李斯《谏逐客书》赏析谏逐客书李斯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孙支於晋,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弗内,士而弗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

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

夫击甕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

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

今弃击甕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则士勇。

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

同是法家学派的人物,韩非和李斯哪个对后世影响大?

同是法家学派的人物,韩非和李斯哪个对后世影响大?

同是法家学派的人物,韩非和李斯哪个对后世影响大?2021-03-23 23:35韩非是当时众国之中韩国的贵族,此人读遍诸子百家学说,平日特别喜好研究法学,除此之外,一生中所读遍的著作最能令他折服的,举世之中却只有两人,一为黄帝,一为老子。

和他同一个时期并且也曾经当过同学的李斯,也是在那个时代纵横一时的人物,是有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他和韩非曾经为了扬名立万,立存于当世,都同时向荀子学习过万人难敌的帝王学。

虽然两人学成之后各自混迹于诸侯之中,但似乎李斯的命运比韩非好了很多,最起码他在秦国还有赏识他的文信侯,推举他为一名小官,后来由于他的计策管用,秦始皇也开始重视到这个人。

足智多谋擅于离间的李斯李斯足智多谋,特别擅于离间之术,在秦国吞灭六国的战役之中,他所使用的权术恰好大行于当时,但大抵天下事离不开「心」,心者才是人世间的王道,无论古圣贤或为王、为帝者,重要者在于立身处世之道可否服人。

所谓「恶恶不严者,也必然有其恶于己者,如果好善不亟者,也必然无善于己者」,也就是亚圣孟子所说,没有羞恶之心,非人也,所以有时恶恶即便为君子者也在所不免,但看其心所发如何。

处事于人世间,用圣贤之道说教于人比较简单,但若是以圣贤之道驭驾于人,则较难;要用圣贤之道理,从口里说出简单,但要遵行于圣贤之道,亲躬、亲为则较难;要依圣贤的道理做人处事,这较容易,但如果要用圣贤之道谨慎独处,不欺自心,则困难;以圣贤的道理处理平常的事务容易,假如要用圣贤的道理处理突如其来的变化,则有困难。

这些如果可以确实做到,终究称得上是一位笃实之君子,但从古至今称得上良人君子者少矣!这也是古圣贤人所说,一个人独居寡寝,如果可以无愧于心,人是否会祸起于萧墙,全在于起心动念之间,往往祸害皆来自于盛满,从古至今从未听闻过盛满而不招致衰败者… … 有人看李斯便是这等人物,恃宠而骄,私欲为重,所以虽然秦始皇在世时,每每因为他当时帮朝廷建议了许多有建设性的典章制度,但是后来为了私人的利益和明哲保身,他和赵高两个人联合起来谋害秦始皇的儿子扶苏,一起扶助胡亥作为秦帝,但是最终还是被赵高所诛,并且连同他的三族都被歼灭,这便是人心不足,不是为了天下苍生及黎民百姓,只为了一己权力欲望所得到的后果。

读《谏逐客书》有感

读《谏逐客书》有感

读《谏逐客书》有感——优秀文秘与伟大政治家思想交融的传世经典李斯的《谏逐客书》堪称中国古代优秀文书写作的典范,这是读了这篇文章后最大的感触。

文章开门见山,层层紧扣中心论点,采用各种写作手法加以论断,论点明确,论据充足,语言平实有力,字字铿锵,直击人心。

李斯(约前284年—前208年),姓李,名斯,字通古。

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

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

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未长史。

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

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

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

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

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琬、冯阶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

被任为丞相。

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

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这就是史书上关于李斯生平的简介,不可否认他一生所作出的贡献、成就可谓卓著,秦国若是没有他的帮助,虽不至于不能统一天下,但至少也会晚很多年,法家思想的指导,“废分封,行郡县”,统一度量衡,统一法度,“车同轨,书同文”一系列的思想观点为秦所用,直接推动了秦的大一统进程。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曾这样叙述过李斯上书的前因后果:“秦王拜斯为客卿。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

请一切逐客。

’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

”当时秦王的逐客令已下,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而凭此上书,竟能使秦王收回成命,由逐客变为留客、用客、重客,这就不能不承认《谏逐客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李斯“谏客”的语言艺术及才能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韩非子思想的利与弊(英汉双语)解析

韩非子思想的利与弊(英汉双语)解析
The means whereby the intelligent ruler controls his ministers are two handles only. The two handles are chastisement and commendation. What are meant by chastisement and commendation? To inflict death or torture upon culprits, is called chastisement; to bestow encouragements or rewards on men of merit, is called commendation. Ministers are afraid of censure and punishment but fond of encouragement and reward. Therefore, if the lord of men uses the handles of chastisement and commendation, all ministers will dread his severity and turn to his liberality[ liberality. The villainous ministers of the age are different. To men they hate they would by securing the handle of chastisement from the sovereign ascribe crimes; on men they love they would by securing the handle of commendation from the sovereign bestow rewards. Now supposing the lord of men placed the authority of punishment and the profit of reward not in his hands but let the ministers administer the affairs of reward and punishment instead, then everybody in the country would fear the ministers and slight the ruler, and turn to the ministers and away from the ruler. This is the calamity of the ruler's loss of the handles of chastisement and comme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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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韩非的说难和李斯的谏逐客书简述法家思想的优缺点
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

这点应该注意。

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秦朝法治思想的负面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
我们知道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是万能的,有其滞后性,不可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诚然,法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调节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

比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因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他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而这些东西用法律强制,只能促成逆反心理。

又如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不宜采用法律手段,而应用道德来约束,给人们一个自我约束的空间。

这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自君出,实行“独断”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
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至秦始皇时更加刚戾自用,法完全成了君主实现个人欲望的工具。

我们知道一个没有约束的权力,是可怕的,《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

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

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

然候早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

"强国弱民”
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法家的目标是富国强兵,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法家认为是农战,但法家认识到“民之内事,莫苦于民,民之外事,莫难于战”。

农事之苦,战事之难是推行农战的极大障碍,那么如何驱民耕战昵?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韩非甚至认为,应当让人民经常处于饥寒而求食不能的状态,只有仰仗国家禄赏才能存活,才能保证人民顺从国家的法令。

法家的“强国弱民”理论上,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家理论的一个危机。

如果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存时,他们就不会再抑仪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届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

这个简单的对立统一规律法家没有认识到。

“刑用于将过”
法家认为在人们将要犯罪而尚未构成犯罪时,就应处以刑罚。

《商君书.开塞》说:“刑加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两赏不能止过者,必乱。

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将要犯罪仅仅只有犯罪的思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尚未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就不应定罪处罚。

因此,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

法家将有犯罪思想的人和有犯罪行为的罪犯
等同起来,给予同样的刑罚,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理是极不相符的。

此外,法家这种“刑用于将过”的理论,还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无疑是重刑主义的表现。

表现性质
法家被认为只是在战国时期才发挥其历史作用。

其实不然。

中华其后二千年的政治表现都可以看到法家所表现的重要作用。

其中最为显然的就是吏治。

中华所谓的法治其实是强意志理论。

法家的思想重心只是一种对权势的体现方式。

而几乎没有重要的理念。

它没有真正的法的公正认识,其主要的表现就是无“法”精神的律治。

着重于对统治者意志的律令体现。

从而助长了中华形成了权力单极的社会形态。

政治强盛而民间力量无有。

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

古代中华的人的权力被极大的压迫。

而且人民也有被压迫的意识。

使得中国的国民性极其的淡漠。

在近代战争中表现出无国家性的麻木。

中国社会的这一性质可以说是法家所刻意打造的。

也是它对政治建设的最大功绩。

可惜它是反面的。

法治的意义
法家的法治一个最重要的实践就是秦朝的商鞅变法。

众所周知,秦原本是一个“僻在雍州”的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的小国,无权参与中原各国的事务,常受中原诸侯的鄙视,直至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弃礼任法”,实行“法治”而使秦一跃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并最终实现了“六王毕,四海一”的伟业,可见其“法治”是具有其积极意义的。

其实,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很多具有持久生命力和可供现代法治借鉴的东西。

法家的法治也有诸多负面性。

一、法律万能主义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是万能的,有其滞后性,不可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诚然,法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调节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

秦二世而亡即是明证。

法家要求“事皆断于法”,否定道德的作用,犯了法律万能主义的错误。

现代法治社会虽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依然需要道德的调解作用来缓解社会矛盾。

如果一切都用法律来调节,除非是机器人才能做到。

二、法律专制主义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王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起“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有其进步性。

但是它却把君王给漏掉了,如果君王犯法,怎么办?没法办。

法家是以法治国而不是依法治国,法律并不是至高无上的,它只是君王用于统治的工具。

这与以民主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有根本上的区别。

现代法治没有谁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法律是由民主选举出来的立法机构制定的。

民主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础。

三、极权主义诸子百家的目标是富国强兵,法家也不例外。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法家认为是农战。

然而,法家实行法治的基础是人性好利恶害,而“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民之外事,莫难于战”,农事之苦,战事之难是推行农战的极大障碍。

那么如何驱民耕战呢?法家认为,必须“强国弱民”,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己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能强盛。

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法家的“强国弱民”理论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利益,这体现了法家的极权主义。

法家的法治下,富的只是国,不是家,强的也只是兵,而不是民。

这也是与我们以人为本的思想相抵触的。

法家的富国强兵只是满足了统治者的个人私欲,并没有带给人民以真正的富强。


代法治虽然依法治国,但是贯彻的却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与法家为了满足统治者的一己私欲的严刑酷法有极大的不同。

四、重刑主义在法家看来,重刑是力量的源泉,是禁止犯罪的根本,可以导致“无刑”。

“铸刑鼎”的子产曾经说过:“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这可谓重刑论的萌芽。

在法家看来,之所以“禁奸止过莫若重刑”是因为“刑重而必得,故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

因此,在实践上,法家的代表人物基本上都有酷吏的评价。

“刑用于将过”则是重刑主义的极端表现,法家认为在人们将要犯罪而尚未构成犯罪时,就应处以刑罚。

然而,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将要犯罪仅仅只有犯罪的思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尚未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不应定罪处罚。

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

这是极不符合法理的,而且,这还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总而言之,法家的法治与我们现在所说的法治是不同的,法家的法治是建立在君主专制与个人独裁的基础上的,而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的。

固然,法家的法治也有许多值得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借鉴之处。

如上文所述的历史进化观等。

然而,法家代表的是地主阶级,法家的法治维护的是地主阶级的利益,贯彻的是地主阶级的意志。

而社会主义法治维护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

无产阶级中也包括被地主所压迫的农民。

此二者在根本上是相对立的,我们在借鉴法家的法治思想时万不可忽视这一点。

法家思想主张“不法古,不循今”,核心精神是务实为主,锐意进取。

用现代社会的观点去抨击2000多年前的法家著作是不可取的。

学习法家只要明白法家主张即可。

否则就和儒家抱残守缺没有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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