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须知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深,进口食品在我国市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为保障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进口食品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
本文档主要介绍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相关流程,以及与之相关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1. 备案主体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企业或个人,向所在地海关总署备案,取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号的过程。
2. 备案流程1. 申请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2. 海关审核:所在地海关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备案号。
3. 公告:海关总署对已备案的进口食品收货人进行公告。
3. 备案号的使用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在进口食品报关时,提交备案号,以便海关进行监管。
三、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职责: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监督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2. 海关总署职责:负责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制定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准,对进口食品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3.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四、结论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是保障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相关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共同维护我国食品安全。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希望本文档能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 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 2012-04-05【生效日期】 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海关-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系统用户手册
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境内收货人企业端用户手册V1.0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录1初次备案申请 (3)1.1操作步骤 (3)1.2填写说明 (7)2备案变更申请 (8)2.1操作步骤 (8)3取消备案申请 (11)3.1操作步骤 (11)4信息进度查询 (14)4.1操作步骤 (14)5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 (17)5.1操作步骤 (17)6备案名单查询 (21)6.1操作步骤 (21)7找回查询号 (21)7.1操作步骤 (21)8企业投诉申请 (23)8.1操作步骤 (23)1 初次备案申请1.1 操作步骤第一步:启动IE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登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第二步:点击境内收货人备案系统图片下的【登录系统】连接,进入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子系统:备案页面:注意:在上面的页面中填写各项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其中电话、传真、手机三项必须填写一项,否则保存不成功。
第四步:填写完企业备案信息,点击承诺书【同意】,再点击【暂存】按钮,保存信息。
此时信息被暂存,下次登录时进行提交;或者直接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成功后,在局端的收货人备案审核页面可以查看到提交的信息,可以进入备案审核流程。
第五步:在上面的提交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按钮.提示”备案提交成功”,弹出结果提示信息,提示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
注意:用户记录下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 以便于登录进口收货人企业端,或用来查询备案号,在首页面输入注册申请号与查询号后点击【初次申请】按钮后进入初次备案页面,可以进行提交、变更后提交、或变更后暂存操作。
1.2 填写说明1、以上信息中,带*星号的项目如果不填写,系统将无法处理。
2、[1]企业地址、检验检疫机构:输入时,点击蓝色按钮,在列表中选中对应项目前的单选按钮,点击【确定】按钮。
3、[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日期、工商营业执照到期日期:输入时,点击按钮,选择一个日期。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跨国贸易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进口很多食品。
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各国纷纷加强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进行备案。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2.提供相关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3.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采购食品的可追溯性、食品进口报告、食品验收程序等相关措施。
三、境外出口商备案境外出口商是指为进口食品提供原产地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商。
境外出口商备案的要求也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的备案指南:2.提供相关证件:如出口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四、备案流程1.准备材料: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准备所需的材料,包括必要的证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根据相关要求将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给相应的监管机构或部门。
3.审核和核准:监管机构或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出是否核准备案的决定。
4.发放备案证书: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监管机构或部门会发放相应的备案证书,作为进口食品清关的凭证。
5.定期更新: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需要定期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注意事项1.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可能需要另行提供一些特定的信息和材料,因此在备案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
2.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应保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生变更需要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3.境外出口商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所出口食品的合规性。
4.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管理体系,确保从境外出口商处进口的食品符合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
总结: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是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备案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核和核准、发放备案证书以及定期更新。
进口食品需要的手续和办理流程
进口食品需要的手续和办理流程办理的手续:1.如果是第一次进口,必须提货口岸的商检局做收货人进口备案。
2.做中文标签备案,因为食品类进口产品必须要贴中文标签。
以上两个步骤可以在货到港前做好。
3.准备相关清关资料,货到港开始到海关申报。
4.通关后,凭税单缴税。
5.海关放行,入海关监管仓抽样。
6.检验检疫,合格颁发卫生证书。
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许可文件:1.原产地证书2.生产国卫生证书3.生产商成份列表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7.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书8.货代公司的服务费及代理费二、食品进口报关,一般操作时间1、前期商检备案——国外发货;需要10-20个工作日(备案可以提前办理)2、码头换单——缮制报检报关资料;需要1-2个工作日3、商检出通关单——进口报关;需要3-5工作日(交税、海关查货、抽样)4、海关放行——商检抽样——出卫生证书——流通销售;需要15-20个工作日三、进出口食品标签申请需要资料: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6、食品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四、主流食品关税1、红酒:关税-14%;增值税-17%;综合税-33.4%2、初榨橄榄油:关税-10%;增值税-13%;综合税率-24.3%3、巧克力:关税-8%;增值税-17%;综合税-26.4%4、果汁:关税-20%;增值税-17%;综合税-40.4%5、巧克力:关税-8%;增值税-17%;综合税-26.4%6、啤酒:关税-0%;增值税-17%;综合税-17%7、茶叶:关税-15%;增值税-13%;综合税-30%。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掌握进 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和境内收货人的动态信息,便于加 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保证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根据 《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开展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 理商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 品追溯和召回体系。
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记录维护
谢 谢!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以书面信息表及电子版形式提交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信息表》
项目目标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填报《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并随附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2.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并交验正本; 3.企业管理制度文件
备案变更申请
备案信息变更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修改备案信息,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 提出变更申请。备案企业可以对待修改、待变更、审核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食品种类、中国贸易 伙伴、企业承诺书等信息。 在信息变更页面可以进行暂存、提交、取消备案操作。
注意事项 当初次申请暂存、总局审核不通过、总局抽查不通过、 备案名单发布后可以在企业端进行变更操作。 备案变更,企业名称和国家/地区不允许进行修改。 提交前必须确认企业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同意按钮。 中国贸易伙伴至少有一条记录。
1. 分别输入企业备案号、查询号以及附加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 入备案信息维护页面。如果企业状态是“备案信息暂存”,且是初次申请, 那么此处点击【初次申请】登录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管理子系统。
进口公司食品备案制度范本
进口公司食品备案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我国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进口食品备案工作,加强进口食品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进口公司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做好食品备案工作。
二、备案范围和对象(一)备案范围:进口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等。
(二)备案对象: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商、出口商、代理商及进口商。
三、备案内容(一)基本信息: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食品信息: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标签样张等。
(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信息。
四、备案流程(一)进口商应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向住所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二)海关对进口商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编号。
(三)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应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提交相关备案信息。
(四)海关对已备案的进口食品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五、备案管理(一)进口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进口食品进行自查。
(二)进口商应建立健全食品进口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进口食品的查验情况。
(三)进口商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进口食品的销售情况。
(四)进口商应建立健全进口不合格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法律责任(一)进口商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海关总署依法予以查处。
(二)进口商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备案的,由海关总署依法予以查处。
(三)进口商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由海关总署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制度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进口公司食品备案制度范本旨在为进口商提供明确的备案指导,确保进口食品安全。
进口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食品备案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海关总署将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确保我国食品安全。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1.介绍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背景和意义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是指海关要求进口肉类的收货人在收到进口肉类之前,必须向海关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进口肉类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和国家的食品安全利益。
2.如何进行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2.1.收集相关文件和信息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需要收集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进口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注册编号、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2.2.填写备案申请表格收货人需要填写海关提供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提供准确的企业和产品信息。
2.3.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备案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海关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部门。
在提交之前,请仔细检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4.审批和登记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批和登记。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准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海关将会批准备案,并为收货人颁发备案证书。
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作用3.1.保障食品安全通过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制度,可以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和追溯,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3.2.规范进口流程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可以促使进口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进口操作,确保进口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3.防范风险收货人备案可以帮助海关识别和防范潜在的风险和不合规行为,减少进口肉类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4.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解答4.1.备案有效期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备案。
因此,收货人需定期关注备案的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新。
4.2.补充备案如果收货人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或修改备案信息,如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可以向海关申请进行补充备案。
4.3.备案费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海关或相关部门。
上海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须知
上海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须知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第27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通知如下:一、进口食品企业应认真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标签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工作、以及标签资料的整理和提交事项。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当按照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逐一进行申报,同一名称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当分别申报。
“预包装食品”适用《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定义,包括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三、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经检验合格后,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标签管理系统”)中完成标签备案工作,尚未获得标签管理系统备案号的预包装食品均视为首次进口。
㈠首次进口时,应提交的标签备案资料包括: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及其电子文档(如产品抵达入境口岸时,已加施中文标签且不带有外文标签的,可免于此项要求),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2、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3、中文标签电子样张(用于上传标签系统的标签电子样张要求:格式必须是bmp、gif、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须小于500K;注明与实物的对应比例;应确保图片中文字信息能够被清晰辨识),如果属于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形式的,还需在电子样张中清楚标注原文标签上加贴位置的;单一报检批包括5个以上产品品种的,要求使用“标签管理系统辅助录入工具”将需备案的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按报检批生成中文标签数据文件,工具软件和使用说明见下载附件1和附件2;4、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6、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资料及其电子文档,证明资料以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全项目检测报告为主(如为外文原件请随附中文翻译件),国家质检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即按规定执行;营养标签相关要求按照下文第四条执行;7、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8、标签上标注获得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应当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操作指南
1、在注册地工商局进行经营范围变更(增加“外贸经营权”),若为欲新设立公司可直接在进行工商注册时将“外贸经营权”加入经营范围;
2、变更或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网上在线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网址:);
4、网上填写完成后,将备案登记材料送交市外经贸委受理部门;
00申请资格日以后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涉及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向上海市外经贸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2004日之后未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操作指南
办理机构
上海市外经贸委
地址
上海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接待受理大厅
所需材料
1、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5、上海市外经贸委在收到企业送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后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并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办理外汇登记等后续手续
受理时限
原则上为五个工作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的索引
根据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八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为了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我们把相关管理部门的主要联系方式提供如下,供参考。
进口食品收货人与海关备案中的食品安全机构职责
进口食品收货人与海关备案中的食品安全机构职责一、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并在进口食品过程中履行一系列食品安全职责。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备案中应承担的食品安全机构职责。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职责1. 备案义务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在海关总署备案,并取得备案编号。
收货人在办理进口食品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通知书》原件或者电子介质。
2. 食品安全义务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保证其进口的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3.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义务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信息等内容。
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 配合海关监管义务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配合海关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如实提供进口食品的相关信息,接受海关的检查和抽样检验。
三、食品安全机构职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备案中涉及的食品安全机构主要包括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
1. 海关总署职责海关总署负责制定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管理办法,对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 直属海关职责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收货人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发《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通知书》。
3. 隶属海关职责隶属海关负责辖区内进口食品收货人的日常监管,对收货人的进口食品进行查验、检验和监管,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四、结论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备案中应承担的食品安全机构职责,有助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收货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同时,海关各级食品安全机构应依法履职,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共同维护我国食品安全。
五、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与职能岗位: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与职能岗位: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一、概述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是指在我国海关总署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框架下,对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于海关对进口食品的进出口业务进行有效监管。
本文档旨在介绍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相关机构、职能岗位以及操作流程。
二、相关机构1. 海关总署:负责制定和发布进口食品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全国进口食品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
2. 各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
3.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的上市销售进行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三、职能岗位1. 进口食品收货人:负责进口食品的收货、销售等工作,需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2. 海关备案审核岗位:负责对进口食品收货人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海关现场查验岗位:负责对进口食品收货人的现场进行查验,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安全检测岗位:负责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四、操作流程1. 进口食品收货人向海关总署或直属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2. 海关备案审核岗位对收货人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收货人取得海关备案号。
3. 海关现场查验岗位对进口食品收货人的现场进行查验,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安全检测岗位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5. 收货人根据海关要求,办理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报关等手续。
6.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进口食品的上市销售进行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五、注意事项1. 进口食品收货人需按照海关要求,及时提交备案材料,确保备案顺利进行。
2. 收货人应保证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
3. 收货人应配合海关的查验、检测等工作,确保进口食品的合规性。
4. 收货人应密切关注海关的政策法规变化,及时调整进口食品的供应链和销售策略。
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的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机构的角色
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的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机构的角色1. 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深,进口食品在我国市场上越来越常见。
为确保这些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我国海关部门和相关食品安全机构实施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的备案流程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机构的角色和职责。
2. 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的备案2.1 备案对象进口食品收货人指的是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作为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手续。
2.2 备案条件收货人办理备案手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登记并具备法人资格;- 具备与所从事的进口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备案流程收货人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备案申请表;-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说明;- 其他海关要求的材料。
海关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收货人予以备案,并发放《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通知书》。
3.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的角色进口食品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
3.1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负责制定进口食品的监管政策和管理制度,对各直属海关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进口食品的通关、查验、检疫等环节得到有效管理。
3.2 直属海关直属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口食品的监管工作,包括收货人备案、查验、检疫、处罚等。
3.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其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3.4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的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4. 结论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海关的备案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相关食品安全机构各司其职,共同保障我国进口食品市场的安全和有序。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与职能岗位: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与职能岗位: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1.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简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海关总署:负责监管进出口食品的安全与质量。
2. 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背景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是为了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收货人海关备案是进口食品流通环节中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3. 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职能岗位- 收货人: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负责接收进口食品,并负责与海关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海关申报员:负责向海关提交进口食品的申报文件,包括收货人信息、进口食品信息等;- 海关监管员:负责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专员:负责监督和管理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包括检验、抽样、风险评估等。
4. 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程序- 收货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收货人信息、进口食品信息、合同文件等;- 提交海关备案申请:收货人向海关提交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 海关审核备案申请:海关对收货人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批准备案并颁发备案证书:海关审核通过后,批准收货人的备案申请,并颁发备案证书;- 进口食品收货:收货人凭备案证书进行进口食品收货。
5. 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意义-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通过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规范进口食品流通环节: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有助于规范进口食品的流通环节,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增加消费者信任: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可以增加消费者对进口食品的信任度,提升市场竞争力。
以上是关于进口食品收货人海关备案的相关机构与职能岗位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2012-04-05【生效日期】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00072901200Y)一、事项名称: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2007〕0503号)第八条第二款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84号令发布,海关总署第243号令修订)第十九条海关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
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
(四)《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43号令发布,海关总署第2431号令修订)第七条海关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五)《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6号令发布,海关总署第243号令修订)第十条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
四、实施机构:厦门海关隶属海关五、法定办结时限:无六、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备案系统生成备案编号。
八、结果样本: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拟进口的食品和化妆品种类。
十二、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纸质版,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进口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原件;2(三)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原件;(四)2 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原件(食品品种、数量)。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办事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办事指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55号公告,~进口食品收货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一、收货人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注意事项:请贸易公司尽快去外经贸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辖区内出口生产企业如无法办理请提供情况说明。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事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追溯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进口食品来源、流向/销售,或自用核销,台帐格式,空白登记表格,。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注意事项:部门、岗位职能要详细描述,设置兼职或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个人信息,学历、专业、岗位资格证等信息,。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注意事项: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存放地点须在我局认可的备案库中选择。
食品种类和存放地点简单说明即可。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二、系统备案收货人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端管理系统地址:,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附件,~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以及承诺书等信息。
收货人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收货人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检验检疫机构对收货人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核实后~发放备案编号。
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境外食品发货人备案流程
境外食品发货人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境外食品发货人备案流程一、备案申请阶段1. 填写申请表:食品发货人需要填写境外食品发货备案申请表,包括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工作,请进口食品企业(一般指与外方签订进口食品外贸合同的境内买方企业)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备案申请工作:
一、备案资料下载和填写要求
1、企业在下载《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及进口食品信息附表电子表格后(以下简称“备案申请表”,见下载附件1、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准备随附文件,保证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企业在填写备案申请表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附件中电子表格所要求的位置填写,不得进行“插入/删除行列,或者合并/拆分单元格”等操作,备案申请表中标注有“*”号的内容是必填项,不得遗漏。
二、备案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
上海口岸分别指定以下2家机构作为备案申请受理机构: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上海市进口食品协会。
企业可视方便向其中任意一家机构申请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1、上海市进口食品协会(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3)
企业先通过电子邮件将附件1和附件2内容发送到上海市进口食品协会的邮箱中(电子邮箱:
sifea@,邮件主题中请注明“XXX公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资料”);经格式审查合格后,由受理机构通知企业提交加盖有本公司公章的纸质备案申请表1份,以及随附文件的电子文档(WORD
或PDF格式)。
2、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3)
企业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备案申请信息表、及随附信息,向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直接申请备案,提交加盖有本公司公章的纸质备案申请表1份,电子版格式的备案申请表和随附信息附表,以及随附文件的电子文档(WORD或PDF格式)。
三、备案审核程序
1、上海局食监处负责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考核;对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考核(要求见附件4);对企业仓储场地进行符合性考核(要求见附件5),如企业仓储场地位于上海以外的地区,上海检验检疫局将会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共同考核。
2、经考核发现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仓储场地不符合要求的、或企业所提供的各项制度、措施不能有效运行的,经整改后可申请再次考核,整改期限不应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报上海局食监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3、规定整改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由备案受理机构签还备案申请表,做出不同意备案的决定。
不予备案的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退还备案申请表之日起1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备案申请。
四、备案凭证领取
1、经审核合格的企业,由上海局食监处给予备案编号,由备案受理机构告知企业备案承办人,并给予《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凭证》;已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名单在上海局公共网站上统一公布。
2、之前,已经完成备案并获得“SHJSJXXXXXX”格式备案编号的进口食品企业,无需重新申请,请与备案受理机构联系领取《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凭证》。
点击下载:附件1 《食品备案企业信息模版》
附件2 企业进口食品信息附表
点击查看:附件3 《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受理机构信息》
附件4 《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附件5 《进口食品仓储场地要求》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