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甘政办发[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甘肃省“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甘肃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村经济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筑西部生态屏障,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甘肃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一)“十一五”甘肃农村经济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全力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到2010年底,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1057.2亿元和575亿元,较2005年分别增长102.7%和86.7%;全省粮食总产量年均递增27%,实现连续7年增产,2010年达到958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迈上900万吨台阶;肉类产量达到86.78万吨、蔬菜产量1208万吨、禽蛋产量10.7万吨、奶产品44.79万吨、水产品1.23万吨,全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均衡供应能力显著增强。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重点内容及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重点内容及方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旨在将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转移至具备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新居住地,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点:1.选址规划:根据指定的移民安置区域,对该区域进行详细的选址规划工作。
选址工作必须充分考虑该区域的气候、地质、水资源、交通等自然条件,以及当地的农业、工业等经济发展情况,确保选址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需要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本设施。
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直接影响搬迁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因此,必须确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可靠性,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设施保障。
3.生态环境保护: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必须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选址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新居住地的生态环境良好,为搬迁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4.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成功建设离不开产业发展的支持。
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潜力,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发展适合当地情况的优势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和可持续增收的途径。
同时,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搬迁群众的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积极参与到当地经济的发展中去。
5.社会服务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成功实施,离不开社会服务的保障。
要加强对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搬迁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要鼓励搬迁群众主动融入当地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具体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
同时,要注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另外,要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帮扶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致富能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62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甘肃省“十二五”城镇住房规划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我省城镇住房发展情况,综合分析全省住房和房地产形势的基础上,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结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住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住房建设明显加快,居住水平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日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为我省“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城镇住房工作、实现“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89平方米,比2005年的人均18.59平方米增长9.3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房地产业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73亿元,全省城镇住房完成投资840.47亿元,城镇住房竣工面积完成2778.98万平方米。
全省商品房累计竣工2344.9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累计竣工2018.75万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扩大。
到2010年末,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1178家,比2005年末的843家增长39.7%。
扶贫异地搬迁实施方案
扶贫异地搬迁实施方案第1篇扶贫异地搬迁实施方案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提高扶贫开发效益,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异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通过异地搬迁,使贫困群众彻底摆脱恶劣的自然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 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1000万贫困人口异地扶贫搬迁任务。
3. 实现搬迁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 坚持科学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3.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确保搬迁效果。
4. 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 坚持阳光操作,确保搬迁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搬迁对象1. 搬迁对象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优先搬迁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缺失、发展前景有限的贫困地区群众。
3.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贫困人口,可优先考虑搬迁:(1)居住在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地区;(2)居住在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的地区;(3)居住在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致贫且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脱贫的地区;(4)其他需要搬迁的贫困地区。
五、搬迁安置方式1. 集中安置: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
2. 城镇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搬迁群众安置到县城、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
3. 产业园区安置: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将搬迁群众安置到产业园区周边,实现就业增收。
4.乡村旅游安置: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将搬迁群众安置到乡村旅游景点,发展乡村旅游。
六、政策措施1. 资金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异地扶贫搬迁的支持力度,确保搬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保密十二五规划总结
保密十二五规划总结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十二五”易地扶贫开发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先期工作的通知》要求,麒麟区扶贫办认真总结全区“十二五”易地扶贫开发工作所获得的成绩和经历,并结合麒麟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区2023年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打算、建议。
一、2023年至2023年根本情况麒麟区制定和施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帮助支持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阔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居工程扶贫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输出等工程顺利施行,易地扶贫开发获得了显著成绩。
五年来,麒麟区分别在东山、潇湘、珠街3个镇(街道)施行了扶贫安居工程,建立面积9905平方米,总投资772.8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0万元,工程已全面开工,使90户农村贫困户住上了新居。
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建立在潇湘街道红庙村委会八组施行,该村22户农户80人得到了妥善安置,工程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4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20万元,群众自筹60万元,工程已全部开工验收。
劳动力转移培训重视抓好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抓好培训基地的建立,实在制订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培训方案,共培训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3800人,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输出就业工作,使培训就业率达95%以上。
同时与各乡(镇)、街道结合举办贫困地区劳动力农业科技、技能培训班359期,共培训劳动力6.13万人次。
二、主要经历做法1、落实易地扶贫开发责任制。
在“十二五”期间,严格制定了易地扶贫开发考核责任制,与相关工程落实单位签订责任书,把易地扶贫开发任务、责任、权利捆绑起来,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目的任务;同时对工程单位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监管,把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和选拔干部的重要根据。
2、严格易地扶贫开发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工程管理暂行方法》工程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标准运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甘政办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52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国务院批复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发改西部〔2012〕340号,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就我省“十二五”时期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2000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水利、生态保护、城乡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付诸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以资源利用为重点的境外投资初见成效。
总的看,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十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十年,为全省“十二五”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8•【字号】甘政办发〔2017〕172号•【施行日期】2017.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7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调整完善方案》,抓紧对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方案务必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编制的质量。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8日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更好地保障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省耕地保护任务,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编制《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一、目标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落实各项规划目标,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
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目标为总控,坚持我省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战略、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甘政办发[2011]189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8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前言甘肃省有56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24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9.4%。
本规划所指民族地区是指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共21个民族县市,总人口33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9%,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0%。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52号)要求,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环境条件一、发展基础“十一五”以来,全省民族地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历史机遇,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成功克服汶川特大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民族地区“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甘发改规划〔2006〕999号),经济发展保持较快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取得突破,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如期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易地搬迁开工简报
1.武定大红山村易地搬迁开工议式3月31日上午,渭南市举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集中开工仪式。
渭南市市长李明远在白水县雷牙镇尧头村主会场宣布开工令,副市长吴蟒成主持仪式。
当天,其他县(市、区)也设立分会场举行开工仪式。
据渭南市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渭南市共投资20余亿元,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99万户、7.9万人。
“十三五”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6.35万户、24.42万人,2016年需搬迁1.91万户、7.34万人。
按照相关要求,渭南全市需要配套建设产业园或产业基地100个左右,2016年需建设40个。
今年全市规划搬迁社区、搬迁项目点82个,目前续建、回购和已启动新建社区、项目点42个。
白水县当天开工的尧头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后集中安置群众200户1000人。
此次集中开工仪式的举行,是渭南市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标志着全市决胜脱贫攻坚的战役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实际操作阶段。
各县(市、区)表示,将以此次集中开工仪式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渭南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全力加快搬迁工作进度,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大力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精准扶贫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2.易地扶贫搬迁给群众带来哪些好处易地扶贫搬迁给群众带来的好处易地搬迁扶贫是目前最彻底、最有效的脱贫途径之一。
是解决山区贫困人口的治本之策,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气候高寒,灾害频繁,交通不便,生态恶化,基本丧失了生存条件。
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巨额资金投入,而且还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得不偿失。
易地搬迁扶贫是改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实现人口再分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移民户离开了地质灾害区,迁到了靠近县城、靠近乡镇、靠近市场、靠近公路、比较适宜居住的地方,住在新房子里面安居乐业,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出门行路便利了,子女上学便利了,有病求医便利了,获得信息便利了,寻找就业门路便利了,碰到灾害,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了。
兰州“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2日,兰州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为把兰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跨越式发展的率先发展区,支持西部加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进工业强省、文化大省和生态文明省的强力引擎,兰州市政府将从新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八个方面入手,谋划并实施好城乡一体化建设、基地建设等“八大战略性工程”。
《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纲要》正式下发【发展目标】全市GDP年均增长16%围绕全市率先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十二五”时期全市发展目标为全市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6%,力争达到2500亿元以上;其中兰州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7%,达到7000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4%,达到1930亿元,五年累计完成6580亿元;其中兰州新区达到400亿元,五年累计完成150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高于GDP增速,其中兰州新区达到30亿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1%,达到141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达到270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达到8450元;全市人均综合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年;全市市域人口达到420万人,其中兰州新区30万人;基本完成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再造兰州”战略】把兰州建成420万人的特大城市按照“两轮驱动、三足鼎立、多元支撑、基础先行、全面推进”原则,重点进行兰州新区建设,与主城区实现两轮驱动、互动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梯次有序开发,共同形成复合型中心城市,初步形成约1000平方公里范畴、420万人的特大城市。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写参考提纲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写参考提纲前言一、总论(一)取得的成绩(二)存在的困难与挑战(三)进展环境与有利条件二、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二)基本原则三、搬迁对象与搬迁、安置方式(一)搬迁对象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具备搬迁与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考虑最贫困的村落与农户。
(二)搬迁方式分为整体搬迁与部分搬迁。
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集聚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切实可行的安置方式。
(四)区域分布迁出区与安置区的区域分布(并附图)四、目标、任务与建设内容(一)实施目标(二)搬迁任务2011-2015年拟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年度搬迁人口数量(年度搬迁任务按2010年实际安排规模的1.5倍编报)。
(三)要紧建设内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安置区的基本农田、农田水利、草牧场与棚圈、乡村公路等基本的生产设施,与安置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人畜饮水、农村沼气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安置区的学校、卫生室与文化室等必要的社会设施。
——后续产业进展。
安置区劳动力培训等增强劳动技能的项目,与优势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培养等产业进展的项目。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迁出区与安置区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
——其他。
五、资金筹措(一)投资来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投资由中央、地方、搬迁群众共同承担。
估算总投资规模。
其中,中央易地搬迁试点资金占___%,整合其他政府投资占___%,后续产业进展资金占___%,地方配套投资占___%,搬迁群众自筹资金占___%(条件同意地区,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搬迁群众就住房等直同意益工程适当承担部分费用)。
(二)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投资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与必要的生活设施,包含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含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与土地与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战略的资金困境及解决路径_刘俊标
活和 风俗 习 惯 合 理确 定 安 置方案
宜 集 中府 配 套 资 金 出 资 能 力 不 足 的 矛 盾
,
严 重 影 领 域 属 于 政 策 性 金 融 机 构 的 主 战 场
。
,
,
特别
则集 中
、
、
宜 分 散 则 分 散 宜 农 则 农 宜 牧 则 响 和 制 约 了 搬 迁 工 作 的 推 进 速度 是 开 发 性 金 融 据 了 解 不 少 国 家 尤 其 是 发
、
,
、
重 点是 连 片
提 高搬迁人
口
的生 活 质量
。
积 极 拓 宽 搬 迁 山 区 石 山 区 高 寒 区 荒 漠 区 地 方 病 多 发 特 困 地 区 兼 顾 连 片 特 困 地 区 以 外 的 国 家 扶
、
、
、
、
,
贫 开发 工 作 重点 县 和 国 家 明 确 的 其 他 贫 困
(
)
,
自
愿 原则 在 地方
,
一
略 的重要 内容
,
也 是 在贫 困 地 区 实 施 的
。
一
的 人 口 压 力 恢 复 和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易 地 扶政 府 的 统
,
一
。
引 导下
,
整 村 整社 的搬迁 到
、
,
项重 要 专项扶贫 工 作
为 确 保 易 地 扶 贫 搬 贫 搬 迁 战 略 的 积 极 实 施
、
(
四
)
开 发性 金 融 应 有 的 主 体 地 位 与 其
目
建 设 规 划 合 理 确 定夏
,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字号】甘政发〔2013〕78号•【施行日期】2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3〕7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依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实施办法》(甘发[2012]3号)精神,现就我省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甘肃省是全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截止2012年底,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扶贫对象为692.2万人。
在这些贫困人口中,尚有200万人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深山区、林缘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
其中,有112万人搬迁愿望强烈。
易地扶贫搬迁是从根本上解决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和恢复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有效恢复迁出区生态环境,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为搬迁群众创造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预期目标。
全省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指导方针、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指导方针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科学规划,有序实施,政策协调,讲求实效”,按照一年完成建设,两年实现搬迁,三年基本脱贫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通过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产业开发和项目带动等措施,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到工程建设、群众搬迁、政策协调等多方面内容,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全省扶贫将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重点突破,注意处理好“五个关系”并做到“四个结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甘政办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4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甘肃省水利厅二○一一年二月)《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省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基本依据。
《规划》紧扣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战略,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描绘了未来五年全省水利发展的宏伟蓝图。
《规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生水利和生态水利,提升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支撑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一章水利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第一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一、水资源条件全省分属内陆河、黄河、长江三大流域共9个水系,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河流78条。
内陆河流域包括石羊河、黑河、疏勒河3个水系,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独立出山河流15条;黄河流域包括黄河干流、洮河、湟水、渭河、泾河5个水系,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河流36条;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河流27条。
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276.9毫米,自产水资源总量289.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82.1亿立方米,地下水7.3亿立方米;全省河流入境水量287.3亿立方米,出境水量482.3亿立方米。
详见表1-1。
表1-1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表单位:亿立方米流域年降水量自产地表纯地下水自产水资入境水出境水(毫米)水资源量资源量源总量资源量资源量内陆河130.456.6 4.761.314.19.9黄河463.0125.1 2.6127.7239.6341.1长江599.4100.4100.433.6131.3全省276.9282.17.3289.4287.3482.3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全省现有水库工程297座,总库容24.5亿立方米;引水工程9885处,提水工程8129处,调水工程2处,机电井4.8万眼,集雨水窖243万眼,万亩以上灌区200处。
2024年搬迁方案4篇_5
2024年搬迁方案4篇搬迁方案篇1一、目标任务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二、主要措施(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78号)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土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市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级通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扶贫产业开发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责任分工(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四、完成时限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实施19970人群众搬迁,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五、检查验收(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搬迁方案篇2工厂搬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安全问题始终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基本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人员的安全和设备拆装以及财产的安全。
202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202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主要目标是通过搬迁贫困户,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以下是对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总结:
1.取得明显成效:经过几年的努力,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大量贫困户被成功搬迁到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地方,得到了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改善。
2.改善生活环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力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活环境。
搬迁到新的地区,贫困户基本解决了居住条件差、水电供应不足等问题,新建的安全住房也提供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3.促进经济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还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通过将贫困户集中搬迁,可以提升贫困地区的经济规模,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也加强了基础设施的建设。
新建的安全住房配套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为贫困户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
5.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还加强了对贫困户的社会服务。
政府加大了对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贫困户提供了更好的教育、医疗资源,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尽管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资源分配不均衡、贫困户的意愿参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继续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贫困户真正实现稳定脱贫,过上美好生活。
第 1 页共 1 页。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计划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计划一、背景及意义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将贫困人口搬迁至生活条件较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地区,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近年来,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
然而,搬迁后的扶持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为确保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制定后续扶持计划至关重要。
二、工作目标1. 确保搬迁群众稳定脱贫,提高生活质量。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搬迁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
3. 培育特色产业,促进搬迁地区经济发展。
4. 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1. 完善基础设施(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搬迁地区的交通便利性。
(2)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搬迁群众生活需求。
(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搬迁地区的信息化水平。
2. 培育特色产业(1)根据搬迁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优势产业,如特色农业、旅游业等。
(2)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引导搬迁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
(3)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带动能力。
3. 提高就业技能(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竞争力。
(2)加强与企业、院校等合作,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3)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4. 加强生态保护(1)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确保搬迁地区生态安全。
(2)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搬迁群众的环保意识。
(3)加强生态补偿政策落实,保障搬迁群众生态权益。
5.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1)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搬迁群众需求。
(2)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社区建设,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实施。
3. 完善政策体系,落实扶持政策。
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5.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易地扶贫搬迁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方案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为了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政府推出了易地扶贫搬迁方案。
本文将系统阐述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含义、目标和重要性,并对具体实施过程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含义、目标和重要性易地扶贫搬迁方案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将贫困地区的群众从原先的生活环境搬迁到更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地区,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从而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打破地域和环境带来的发展障碍,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实现全面脱贫致富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于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通过搬迁,可以让贫困地区的群众离开贫困区域,享有更便利、更舒适的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其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可以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加财产、提高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最后,通过搬迁重建,可以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提升当地经济基础和基础设施,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
二、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实施过程1. 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核心在于群众,一定要确保搬迁对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搬迁对象应当是那些固定在贫困地区、生活环境较为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缺少发展机会的群众。
同时,需要照顾到那些贫困地区的特定群体,如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等等。
2. 筛选易地扶贫搬迁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筛选应当考虑到多种因素,如当地自然资源和人文环境、现实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选择出最适合的搬迁区域。
3. 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和方式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和方式,以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合理地进行。
具体来说,需要将安置点与原居住地距离、交通情况、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纳入考虑,寻求尽可能多元化的搬迁方式。
4. 抓好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在易地扶贫搬迁方案的推进过程中,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确保项目实施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全力确保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科学制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甘肃实际,中共甘肃省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研究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一、抢抓发展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1、“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难得历史机遇,不断深化对省情的认识,不断创新和完善发展思路,确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经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战胜各种重大风险和挑战,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许多新的重大突破。
全省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不断改善;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传统支柱产业在改造提升中迅速扩张,新兴特色产业迅猛崛起,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取得重大成果;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空前,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十一五”期间,是全省发展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五年,是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改善最为明显的五年,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最具开创性的五年,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五年,是全省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五年,全省上下呈现出经济发展、生态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
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20xx-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
“十二五”期间(20xx-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
其中: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十二五”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扶贫开发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提升扶贫工作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实施范围主要是《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58个县市区,适当兼顾我省其他欠发达地区。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一)取得的成绩。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24.7元,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10万人,贫困面下降到14.85%。
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已搬迁群众7万户35.3万人,其中贫困搬迁26.5万人,生态移民6.3万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5万人。
国家和省上累计投入15.6亿元,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
1.安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安置区共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33.89万亩,衬砌渠道906公里,建设安全饮水点997处,修建河堤126.6公里,新建及改扩建道路1788.82公里,架设农电线路1640.4公里,修建养畜暖棚28726座,建沼气池23656座,新建住宅385.88万平方米。
搬迁群众告别了干旱山区和高寒阴湿地区恶劣的生存环境,集中居住到交通便利、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区域,通过基本农田建设,兴修水利灌溉设施,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改革耕作制度,使搬迁群众逐渐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为脱贫增收奠定了基础。
2.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发展畜牧养殖、加大劳务输出、促进商贸流通等措施,使搬迁群众的思想观念、市场意识、劳动技能、文化素质逐步强化,发展生产和市场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发展的动力,农民增收渠道拓宽。
3.安置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全省共改扩建学校5.58万平方米、卫生所1.83万平方米、村委会2.14万平方米。
对安置区学校、村医疗室、培训信息服务中心、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给予了扶持,有效缓解了上学难、就医难等突出问题。
4.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成效明显。
迁出区生态恢复3.51万亩,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改善,项目区农村达到“村容整洁”的新农村目标。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1.贫困人口总量依然庞大,搬迁任务艰巨。
据初步摸底调查,居住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区域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尚有29万户、136万人。
按照国家新确定的扶贫标准,我省贫困人口依然庞大,扶贫搬迁难度更大、成本更高。
2.致贫原因复杂多变,扶贫难度加大。
我省农村贫困现象复杂,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资源环境型贫困由来已久,素质能力型贫困较为普遍,因灾贫困越来越突出,因病、因学贫困令人关注。
贫困人口呈现常态性、突发性、交叉性、反复性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扶贫效果,加大了脱贫难度。
3.搬迁群众收入水平低,自我发展能力弱。
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信息闭塞、交通不便,是我省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
由于搬迁对象家庭困难、自身素质差、自我积累能力弱,给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
4.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依然滞后。
我省贫困地区多以丘陵和山地为主,其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靠天吃饭状况尚未根本改变。
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不完善。
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农村人力资源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5.扶贫搬迁资金投入与需求矛盾突出。
由于需要扶持的贫困对象绝大多数都集中在连片特困地区,处于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可用资源短缺的深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贫困程度深,扶持成本高,资金需求量较大。
加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补偿标准低,与实际所需费用差距大,群众负担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搬迁进度。
(三)有利条件。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出台,为扶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政策机遇。
《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将连片特困区确定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为我省开展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的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难得机遇。
2.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中央将加大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用于教育、医疗、社保、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投资项目也将重点投向西部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领域。
3.“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扶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作出了长远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积极稳妥地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同时,国家支持“三农”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正效益不断凸显,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4.日趋完善的工作机制为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1〕100号)、《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1〕110号)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甘政办发〔2011〕110号)等指导性文件,为规范扶贫搬迁行为和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5.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具有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强烈愿望。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作用,贫困地区群众自愿搬迁积极性高涨,为今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6.多年的探索实践,为今后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多年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开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模式,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开展“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为对象,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扶贫、科技智力扶贫相结合,基础条件改善、灾后恢复重建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相结合,帮助搬迁对象提高综合发展能力、转变思想观念,调动搬迁群众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使安置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易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预期目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减少贫困,增加收入,缩小差距,构建和谐”作为易地搬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扶贫开发成果,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重点支持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的58个县市区,根据不同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视资金规模,优先考虑最贫困、最急需搬迁的人群,有计划、有组织,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综合平衡需求和可能两方面因素,根据资源承载能力,合理选择安置区、确定搬迁对象,全面统筹考虑迁入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好规划,安排好资金,分阶段实施易地搬迁项目。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注意处理好政府主导和群众自愿搬迁的关系,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的前提下,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自力更生、自我发展。
继续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发展的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引导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安置规模、安置方式、建设标准和内容,确保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一)搬迁对象。
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生态位置重要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1.生活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水土资源匮乏、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就地脱贫无望的农牧民。
2.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沙沿线受荒漠化威胁严重地区、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牧民。
3.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地区且需要避险搬迁的农牧民。
(二)搬迁安置方式。
搬迁方式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集聚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为主,部分搬迁为辅。
安置区选择应考虑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平衡,能满足安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同时又具有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相关产业发展潜力的地区。
尽可能集中在生态良好宜于发展农业生产、无安全隐患、靠近市郊乡镇、基础设施较好且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较为完善的地点。
“十二五”期间主要采取建点、建基地集中安置方式。
建点安置要求人数在200—300人,建基地安置原则上每个基地人数在300人以上。
具体安置模式为:1.建点集中安置。
主要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
建设任务主要是改造、改良部分中低产田或草场,改善群众的生活设施和部分基础设施条件。
2.依托工程建基地安置。
主要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依法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利用闲置农场、土地流转等方式安置搬迁群众。
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安置。
主要在靠近县城、小城镇及中心村地带建点安置。
搬迁农户在每人保证一定口粮田的基础上,主要依托城镇的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通过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等增加收入。
四、搬迁任务和建设内容(一)搬迁任务。
考虑到资金筹措和安置地选择等因素,按照需求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6万户约30万人的搬迁任务。
同时积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协调落实安置地,努力完成更多的搬迁任务。
其中,贫困搬迁4.4万户22万人,生态搬迁1万户5.25万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0.6万户2.75万人。
(二)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实施后基本达到水、电、路、渠道、卫生室、村委会、居民点、学校、文化站等配套要求和人均拥有2亩左右生产用地的条件。
具体任务是:1.改善生活条件方面。
修建搬迁群众住房385.6万平方米、住房附属设施140.6万平方米、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10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