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完善-II
东营城市规划
东营城市规划
东营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黄河三角洲的中部地区。
东营市是一座沿海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
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提升城市形象,东营市必须进行城市规划。
首先,东营市应注重城市布局和交通规划。
由于地处海滨地区,东营市的城市规划应尽量避免建设过于密集的高楼大厦,以免影响海风透彻城市的通风效果。
同时,东营市应鼓励发展地下交通网络,并加强现有道路的规划和改建工作,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市民的出行便利性。
其次,东营市必须注重自然环境保护和绿地规划。
作为一个沿海城市,东营市应加强海岸线的保护,防止海洋污染和沿海土地的过度开发。
此外,东营市还应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增加绿地面积,提供更多的户外休闲和娱乐空间,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再次,东营市应注重城市功能和产业规划。
东营市是山东省的重要石化、能源和港口基地,应进一步发挥这些优势,加大对这些产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打造成为山东省石化产业的核心区域。
此外,东营市还应注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
最后,东营市应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形象塑造。
东营市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拥有众多的历史遗迹和文化景点。
东营市应加强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同时利用这些资源,打造独特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文化交流活动。
综上所述,东营市的城市规划应注重平衡发展,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注重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
只有在全面规划和科学布局的基础上,东营市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重要城市。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05•【字号】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10月24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规划的实施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市、县、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村庄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需要。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东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东营市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市域概况 (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第二章战略与目标 (11)第一节区域发展战略 (11)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2)第三节规划目标 (14)第三章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三节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24)第四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7)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7)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9)第五章农用地保护 (31)第一节保护目标与要求 (31)第二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2)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4)第四节其他农用地保护和利用 (36)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7)第一节调控目标与要求 (37)第二节加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 (38)第三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0)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43)第一节基本原则与要求 (43)第二节生态用地保护重点区域 (43)第三节黄河口及湿地生态保育 (44)第八章中心城区用地增长管理 (50)第一节中心城区定位与职能 (50)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50)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结构 (51)第四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及规模 (52)第五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2)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5)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 (56)第十章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58)第一节基本要求 (58)第二节各县(区)规划指标调控 (58)第三节各县(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 (58)第四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控 (60)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2)第一节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2)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 (63)第三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 (64)第四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 (64)附表 (66)前言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步伐,协调好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保障的关系,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对《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东营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案技术规定
东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采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营市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推行,促进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市本质情况,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东营市城市整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三条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应按已赞成的详细规划执行;还没有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整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东营市中心城城市规划区内,各种特地性建设项目应吻合已宣告的其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未有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五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BGJ137-90),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系统,共分 10 大类、46 中类、73 小类(详见表 1)。
第六条使用本分类时,可依照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相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分部种类,但不得增设新的种类。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七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别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八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的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定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九条各种建设用地的划分,应依照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有经赞成的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经赞成的详细规划执行;还没有经赞成的详细规划的,应依照城市整体规划和本规定表 1《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划执行。
表 1 各种建筑用地适建范围表序居住用地公共设施商住工业库房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号R1 R2 R3 C1 C2 C3 C4 C5 C6 C/R M1 M2 M3 W1 W2 U1 U2 U3 U4 U5 U6 G1 G21 低层独立式住处▲○○2 多层住处、其他低层住处▲▲○▲○3 高层住处▲○○▲4 只身一人宿舍○▲○○○▲▲▲5 中小学、托幼▲▲▲○○6 小区商业服务设施▲▲▲○▲▲○7 小区行政管理设施(居委会、▲▲▲○▲派出所等)8 小区体育设施▲▲▲○○▲9 小区文化设施(活动站、文化▲▲▲○○▲馆)10 小区市政公用设施▲▲▲○○○▲○○○○11 小区日用品维修、加工场○○▲○○12 小区农贸市场○▲▲○▲13 小商品市场○○▲▲14 小区医疗、卫生设施○▲▲▲▲15 小区以上级(居信区级、市级)○○▲▲行政管理设施16 小区以上级(同上)商业、服○○▲▲务设施17 小区以上级(同上)文化设施○○▲○ ▲18 小区以上级 ( 同上 ) 娱乐设施▲○续表 1各种建筑用地适建范围表序居住用地公共设施商住工业库房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号R1 R2 R3 C1 C2 C3 C4 C5 C6 C/R M1 M2 M3 W1 W2 U1 U2 U3 U4 U5 U6 G1 G219 小区以上级(同上)体育设施▲○20 小区以上级(同上)医疗、卫▲○生设施21 特别医院▲22 一般办公机构○○▲○○▲○26 一般酒店○○▲▲24 旅游酒店▲○25 商住综合楼○○○▲26 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27 职业、技工、成人、业余学校▲○28 科研设计机构○○▲○○29 社会停车场、库▲▲▲▲▲▲▲▲▲▲▲▲▲▲▲○▲○○○▲▲30 加油站○○○○▲▲31 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32 汽车维修、保养场○○○○○○▲33 客、货运公司站场○○○▲▲34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35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36 汗水办理厂、垃圾场○○○○○○○○○37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38 对环境基本无污染工的工厂○○▲▲○39 对环境有轻度污染的工厂▲40 一般库房○○○○▲○▲41 危险品库房▲42 特别教育设施○○▲ ○○注:▲ 赞成建设○ 条件赞成时经赞成可建设空不相同意建设第十条凡表 1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详细鉴定适建范围。
东营城总体规划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作者:————————————————————————————————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 (5)第二节人口与城镇化 (7)第三节城镇等级、职能与布局 (8)第四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0)第五节基础设施布局 (12)第六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15)第七节旅游业发展 (16)第八节社会服务业发展 (17)第九节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18)第十节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 (21)第十一节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24)第十二节市域空间管制分区 (26)第十三节海岸线与近海保护利用 (28)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30)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布局规划 (31)第一节发展策略与总体布局 (31)第二节规划区城乡发展指引 (32)第三节重大设施协调 (35)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规划 (36)第一节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36)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38)第三节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41)第四节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44)第五节油田生产防护用地规划 (45)第六节旧城更新与城中村改造规划 (46)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48)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48)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49)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51)第四节公共停车场规划 (52)第五节慢行交通规划 (52)第六节客运枢纽规划 (54)第七节物流及货运系统规划 (55)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规划 (56)第一节城市水系规划 (56)第二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8)第三节景观系统规划 (59)第九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和环境保护规划 (63)第一节供水工程规划 (63)第二节污水工程规划 (64)第三节雨水工程规划 (65)第四节供电工程规划 (66)第五节通信工程规划 (67)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67)第七节供热工程规划 (68)第八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69)第九节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70)第十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72)第一节防震减灾 (73)第二节防洪工程 (73)第三节人防工程 (74)第四节消防工程 (74)第五节综合救灾 (75)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76)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77)第一节空间管制分区 (77)第二节开发强度分区 (78)第三节“四线”划定 (79)第十三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8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 (83)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5)第十六章附则 (87)附表 (88)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规划目的为落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东营市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根据2004年5月25日《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编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特编制《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1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1号东营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东政呈〔2023〕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东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样板、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宜居宜业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东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7.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3.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14.49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9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0.19%。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东营城市详细规划
东营城市详细规划建市以来,在历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展很快。
建市初,按照《东营市东城总体规划》的原则,委托浙江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东营市东城二、三、四、五村居住区详细规划,委托天津建筑设计院编制东城七、八村居住区详细规划。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按新规划的原则编制东城海河小区、府前小区、明月小区、鞠园小区、综合开发起步区、商业区、千乘小区、商贸城等详细规划。
西城先后编制胜安小区、西五区、五台山路等详细规划。
至1995年底,中心城详细规划覆盖面积达2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50%以上。
1990年后,按照省建委统一部署,编制标志性地段、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建筑及城市重要地段规划。
主要有:广利港旅游区、黄河大桥风景区、东城市中心广场、黄河路(现南一路)、兖州路(现东三路)、人民广场、清风湖公园、体育中心等规划。
完成市中心(黄河路、兖州路交叉口)周围的购物中心、会计之家、书画院、人行、建行、工商行办公楼等标志性建筑物及文化广场的城市设计。
1999年底,东营市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为解决城市规划滞后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安排,先后编制了东营市对接地区分区规划、对接区南段控规、东营区政府修建性详细规划、东城西部控规、西城东部控规、东城北区控规等控详规,商河路商业街改造,胜利大街及其它主要道路街景设计等城市设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典例中心城对接区南段控规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02年6月完成。
主要内容为:按照《分区规划》所界定的城市可建设用地的范围,对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确定为东一路、南一路、西一路、潍坊路的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为36.5平方公里,可划分为北块、南块和东南块。
扣除过境的东青高速公路及其防护绿带和东南角的大型污水处理厂及其防护绿地所占的用地约5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1.5平方公里,其中对接区东片14.5平方公里,西片17平方公里。
规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对接区南块,第二阶段为对接区北块和东南块。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东营市人民政府二000年十月目录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方针...................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第五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第六章土地保护.........................第七章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第八章县级土地利用.....................() 第九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由东营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编制本规划的指导思想:以《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从国情、市情出发,围绕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和“海上山东”建设两大跨世纪工程,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作为重点,统筹兼顾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优化配置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规划遵循的原则:(一)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 提高土地利用率;(三)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 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六) 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七) 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东营西城2022规划方案-最新版
东营西城2022规划方案简介东营市是国家重要的石化和化工基地,属于山东省东部沿海的重要城市。
其西城区作为东营市重要的城市发展战略区之一,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本文档主要围绕着西城区的城市规划和发展,给出了2022年的规划方案,以期为西城区提供可持续、现代化的城市化建设规划。
西城区的基本情况西城区总面积约为 132 平方公里,其中在建城区面积 55 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9 平方公里,农村面积 46 平方公里。
根据西城区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该区人口总数为237500人左右。
城市规划和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在不断提升西城区设施水平的前提下,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西城区的城市化进程提供更加完善的条件。
•实现产业提升: 聚焦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推进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注重洁净的生产制造项目布局和生态农业项目的引入,以此为基础,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打造高品质、高效率、可持续的城市空间,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品质。
在实现现代化城市功能的同时,注重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以此为基础建立现代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态特色。
规划目标•人口规模: 2022年人口规模达到 26 万人左右。
•城市用地: 全面推进城市改造和现代化,城市用地面积达到 36 平方公里。
•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覆盖,包括水、电、气、社会福利等提档升级。
•旅游经济: 打造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把西城区打造成为“山东中东部旅游标杆”。
•公共空间: 加强公共空间建设,包括公共绿地、公园等,以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空气质量: 将 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面提升空气污染治理水平。
•紫水治理: 将紫水体的治理面积提升到90%,全面切断污水直排现象。
规划实施转变发展模式西城区的发展正从“单纯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转向“建立基于人民需求的现代化城市社区”。
东营大街改造规划方案最新
东营大街改造规划方案最新概述东营市作为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东营大街是其市中心的重要交通干道,贯穿了整个城区。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交通效率和便利性,东营市政府制定了一套最新的东营大街改造规划方案。
本文将对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交通改造新增公共交通线路根据规划方案,东营大街将新增几条公共交通线路,以满足居民出行的需求。
其中包括两条城区快速公交线路和一条环城公交线路。
这些新线路的开通将大大缓解城区的交通压力,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
扩大道路宽度为了提高交通效率,东营大街将进行道路扩建,将原有的四车道扩展为六车道。
同时,将增加人行步道和自行车道,以促进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
这样的改造将显著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提高市民的出行安全。
优化交通信号系统为了减少交通拥堵,改善通行效率,东营大街将更新交通信号系统。
通过引入智能交通灯和实时交通监测技术,调整交通信号配时,实现不同方向的交通协调。
这将使交通流畅度大幅提升,减少等待时间,提高通行效率。
绿化改造新增绿化带为了打造宜居环境,东营大街的改造规划方案将在道路两侧新增绿化带。
这些绿化带不仅可以提供清新的空气和美丽的景观,还能够吸收噪音和尾气,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同时,根据绿化带的特性,还将种植一些花卉和乔木,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提升停车设施在东营大街的改造规划方案中,还包括提升停车设施的措施。
将在道路两侧新增停车泊位,并规划建设多层停车场,以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
同时,加强交通引导和巡逻,避免汽车乱停乱放,提升停车秩序。
商业改造引入品牌商铺为了提升东营大街的商业氛围,改善商户经营环境,规划方案将引入一些知名品牌商铺。
这些品牌商铺将在东营大街两侧的街区内设立,形成商业集聚区域。
这不仅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高商业繁荣度。
美化店铺立面为了统一商户外立面的形象,提升整体的商业形象,东营大街的规划方案还包括美化商铺立面的工作。
商铺外墙将进行整体翻新和改造,统一颜色和材质,使整条街道的外观更加整洁、美观。
东营西城规划
东营西城规划
东营市西城规划总体目标是打造一个现代化、宜居、宜业、宜游的西城。
在规划中,将重点发展产业经济、住宅区、商业服务、文化休闲和生态环境五个方面。
首先,在产业经济方面,西城将以发展高技术产业为主导,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
同时,西城还将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力度,提升产业竞争力。
其次,西城将加强住宅区的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规划中将建设多样化的住宅区,包括多层住宅小区、别墅区和高层住宅楼群。
在住宅区内将配套建设学校、医院、购物中心等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的生活。
第三,西城将建设多样化的商业服务,满足居民和游客的需求。
将建设大型购物中心、超市、餐饮娱乐场所等商业设施,提供各种品牌的商品和服务。
同时,还将建设商务写字楼和会展中心,促进商务活动的发展。
第四,在文化休闲方面,西城将加强文化设施的建设,丰富居民和游客的文化娱乐生活。
将建设图书馆、博物馆、艺术中心等文化场所,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提升城市的文化氛围。
同时,还将打造公园、运动场等休闲设施,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最后,在生态环境方面,西城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友好型的城市。
将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建设,
控制工业污染和车辆尾气排放。
同时,还将加大绿化面积,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东营市西城规划将以产业经济、住宅区、商业服务、文化休闲和生态环境五个方面为重点,打造一个现代化、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通过规划的实施,将为西城带来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未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东营区牛庄镇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东政字〔2019〕14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东营区牛庄镇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东营区牛庄镇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东政字〔2019〕14号东营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调整修改东营区牛庄镇等4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东区政字〔2019〕1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牛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20.582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8.9109公顷,采矿用地11.572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0997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9.010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8.910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0997公顷。
二、原则同意修改六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59.713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614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7.0986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71.285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614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7.0986公顷,采矿用地11.5720公顷。
三、原则同意修改史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46.487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5.454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1.0331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46.487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5.454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1.0331公顷。
四、原则同意修改龙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16.060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965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3.0957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16.060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965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3.0957公顷。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方向
总体方向:“推向滨海、延至滨州、中心带动、组群发展“ “一带两轴”:东滨跨市域城镇连绵带;滨海拓展轴;内陆拓展轴。
同时,积极培育从东港向内陆延伸的次级海陆联动轴。
“一区两群”:重点打造东营都市区;南部构筑广饶-大王城镇组群;在北部培育河口-东港城镇组群。
规划市域城镇形成“主中心——次中心——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体系,规划近期形成“一主、四次、十个重点镇、十八个一般镇”的中心等级体系,远期则调整为“一主、四次、九镇、十三个一般镇” 的中心等级体系。
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期限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东营区、河口区和垦利县全域、利津县刁口乡、广饶县丁庄镇和东营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将港口、
机场、水源地、重要基础设施和自然保护区等未来规划重点拓展和需重点控制的区域纳入规划区,规划控制范围约644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西起东营区界及西六路,东至溢洪河,南起南外环路及东营南站,北至潍坊路和东营区行政区界(不含胜北社区,包含垦利县机场西侧部分用地范围),规划控制范围约486平方公里。
期限:2011-2020年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市域交通体系规划
市域交通体系规划
在区域通道的基础上,规划形成“一环两快五横四纵”的区域干线公路网格局,支撑市域城镇空间布局,提高东营的区域联系与辐射。
“一环”:环渤海滨海高等级公路。
“两快”:北外环(同兴路)、南外环(东郑路)
“五横”:孤滨路、东滨路、永馆路、广青路、潍高路。
“四纵”:辛沙路、青垦路、郝纯路、辛河路。
东营城市总体规划其他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31•【文号】国办函〔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03.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6〕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东营是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我国重要的石油基地。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东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东营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44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9.87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根据东营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调整的批复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调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23•【字号】东政字〔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中心城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调整的批复东政字〔2022〕23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呈报东营市中心城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调整的请示》(东自然资规呈〔2022〕6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营市中心城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调整方案,由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指导有关建设项目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二、调整内容。
(一)市政府片区。
规划调整范围。
沂河路以南、胶州路以东、潍河路以北、胜利大街以西,用地面积6.09公顷。
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调整后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3,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二)安居工程片区。
规划调整范围。
淮河路以北、柳州路以东、郑州路以西,用地面积2.1公顷。
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含公共服务设施),调整后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北二路以南片区。
规划调整范围。
黄河路以北、东五路以西、广州路以东,用地面积11.61公顷。
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调整前后公园绿地保持不变。
调整后指标为居住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
(四)耿井片区。
规划调整范围。
太行山路以西、西二路以东、金乡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用地面积7.59公顷。
结合城市更新,优化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布局,调整部分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调整后建设用地规模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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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中村改造:现状中心城的城中村和城郊村共50个,布局分散。按照集中布局、统一规划和开发建设的 原则,以办事处为单位,在原村居改造的基础上,形成块六个相对集中的改造地块。
城中村现状分布图 城中村改造规划图
改造前
改造后
(2)旧居住区改造:将现状低多层旧住宅区和油田企业拆迁改造,集中规划高层和小高层住 宅,向空中要空间,配套建设公园绿地和活动中心,形成五个集中片区。
西城新增居住区:新增4个居住区,新增居住用地970公顷,新增居住人口11.5万人。
(1)耿井居住区:黄河 路南、西一路西、西二 路东、南一路北区域, 规划用地面积310公顷, 居住人口3.5万人。 (2)北二路北居住区: 北二路北、高速公路西、 西一路东区域,规划用 地面积320公顷,居住人 口4万人。 (3)新区北居住区:北 一路北、北二路南、庐 山路两侧,规划用地面 积190公顷,居住人口2 万人。 (4)文化公园居住区: 文化公园的东西两侧, 规划用地面积150公顷, 居住人口2万人。
(2)天鹅湖风景旅 游区
规划范围:北起广利 河,南至支脉河,西起东 八路,东至广利港建设区, 规划用地面积74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现状天 鹅湖旅游度假区为依托, 进一步开发扩展旅游度假 项目,包括亚洲面积最大 的地上人工湖、水上运动、 拓展训练、湿地观鸟、湿 地休闲、滑草娱乐等。
河海风情旅游 区
科技公园居住区 面积220公顷,人口 2万人
3、垦利居住区
按照北延的原则,改 造黄河路西侧的旧居住和 城中村,新增居住区集中 在黄河路以东的新区内, 规划人口20万人。
4、广利港居住区
改造现状渔村,作为 广利港的生活服务配套区, 规划人口5万人。
5、滨海居住区
按照东扩的原则,在 现状防潮堤与黄河路交叉 口区域规划低密度、低层 高档滨海特色居住区,规 划人口5万人。
(4)空港产业区
规划范围:西起博新路, 东至东八路,北起永丰河 南路,南至溢洪河,用地 面积约35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临港加工、航 空培训、飞机维修、空港 物流为主。
(5)垦利经济开发 区
规划范围:西起庐山路、 东至东青高速公路、北 起垦利北外环、南至永 兴路,规划面积约4.7平 方公里。 产业定位:以发展纺织 服装、机械加工、农副 产品加工等轻工业为主。
(四)医疗设施 规划分市级、社区级两级医疗设施 ,市级医院面向市域范围,配置高水平的医疗 设施和医疗人员, 结合现状形成中心医院、鸿港医院、人民医院区、胜利医院四大 综合医院,规划对四所医院进行扩建、完善和提高,其规模满足远期规划的需要, 规划中要求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增加医疗设施。 社区级医疗 点将作为下一步 的工作重点,结 合居住区的分布 在中心城专项规 划和控制性详细 规划中进一步深 化细化。
北二路北居住区 面积420公顷, 人口5万人
高速公路东、北一路北居住区 面积200公顷,人口3.5万人 锦华西区居住区 面积300公顷,人口4万人
开发区北居住区 面积240公顷, 人口3万人
广利河北、东二路西居住区 面积320公顷,人口3.5万人 东城南展区居住区 面积310公顷,人口4万人
悦来湖居住 区 面积200公顷, 人口3万人
(六)居住区:按照“西疏、中优”的原则,对西城居住人口进行疏离、改造城中村和居住 区、搬迁改造工业企业,东城集中规划成片居住区,引导人口由西城向东城转移。 1、西城中心区旧区改造 西城中心区范围:云门山路至西二路,北二路至黄河路,范围内调整和减少居住用地面积, 部分旧居住区进行内部整合,将现状低多层旧住宅区拆迁改造,集中规划高层和小高层住宅, 向空中要空间,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和广场。
一是玉山路两侧地块改造 对淄博路南、火车站北、西五 路东、玉山路两侧用地进行统一的 改造,重点是火车站周边区域、东 营区物资局、东营市二中等地块的 改造建设,用地面积约80公顷。 二是济南路两侧住宅区改造 主要包括中心医院住宅区、迅 达小区、馨园小区、鲁园小区等居 住区的改造,用地面积约25公顷。 三是淄博路与西二路东北角地 块改造 结合广利河的建设,对该地块 进行统一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0公 顷。 四是西城客运站及其周边居住 区改造 结合西城客运站的改造,对周 边现状居住区进行改造,提高居民 生活质量,用地面积约40公顷。 五是黄河商贸城周边区域改造 对黄河商贸城及其周边区域进 行改造和整治,用地面积约50公顷。
西城旧区改造示意图
2、新增居住区:按照中心城人口140万人,东西城及滨海、广利港120万人,对东西城新规划 的居住区进行深化布局,明确范围、规模和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新规划的居住区按照 集中成片、人口规模 3-5万人的原则,统 一规划居住区,每个 居住区配建一个公园、 一个公共服务中心、 一个广场。 公园:用地不小于5 公顷; 公共服务中心:商业 服务、农贸市场、社 区医院、学校、社区 管理、文化中心; 广场:用地不小于1 公顷的市民活动广场。
北二路北居住区 面积320公顷,人口4万人
新区北居住区 面积190公顷,人口2万人
耿井居住区 面积310公顷,人口3.5万 人
文化公园周边居住区 面积150公顷,人口2万人
东城新增居住区:新增8片居住区,新增居住用地2110公顷,新增居住人口28万人。
(1)东城南展区居住区:广利河 南、五干渠北、东二路东区域, 规划用地面积310公顷,居住人口 4万人。 (2)科技公园居住区:广利河南、 东四路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220 公顷,居住人口2万人。 (3)悦来湖周边居住区:东四路 东、悦来湖周边区域,规划用地 面积200公顷,居住人口3万人。 (4)开发区北居住区:北一路北 、东五路西、康洋路东区域,规 划用地面积240公顷,居住人口3 万人。 (5)北二路北居住区:东二路两 侧、北二路北区域,规划用地面 积420公顷,居住人口5万人。 (6)高速公路东、北一路北居住 区:高速公路东、北一路北区域, 规划用地面积200公顷,居住人口 3万人。 (7)锦华西区西居住区:东一路 西、高速公路东、黄河路北区域, 规划用地面积300公顷,居住人口 4万人。 (8)广利河北、东二路居住区: 东一路西、高速公路东、黄河路 北区域,规划用地面积320公顷,
(3)广利港临港产业 区
规划范围:西起东九路, 东至负一米等深线,北起 滨海新材料园北界,南至 南三路南2公里,用地面 积84平方公里。其中新材 产业定位:以发展加工制造、造船和维修、物流、货物中转为主。其中滨海新材料园为以新材料及其 料园20平方公里。 下游产业链为主导的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1)东营经济开发区 高端产业区
规划范围:西起东五路, 东至溢洪河,南至南二路 南3公里,北至北二路, 建设用地面积51.8平方公 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机械 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及 配件制造、新能源等高端 产业和生态工业为主,作 为黄河三角洲的高端产业 区。
(2)胜利工业园
规划范围:东起西三路、 西至西六路西500米、北 起枣庄路、南至广蒲河, 用地面积14.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发展石油装备 制造等技术密集型产业为 主,
日湖月湖风景 旅游区 滨海风景旅游 区 河海风情旅游 区 天鹅湖风景旅游 区
(4)日湖月湖风景 旅游区
规划范围:五六干合 排北、六干南、西五路西、 南展大堤东,规划面积约 40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由日湖、 月湖、秦薛水库、哨头水 库及部分村庄组成的生态 观光、农家乐郊野旅游景
(5)北部黄河风情 旅游区
(6)丁庄、广北农 场生态旅游社区
规划范围:把丁庄、广 北农场打造成以观光旅游和 生态农业为主的中心城南部 生态旅游社区。 功能定位:包括特色观 光农业、农家乐、生态农业 等。
丁庄、广北农 场生态旅游社 区
(八)文化和体育区 在南二路和胜利大街交 叉口区域,集中规划一 处文化体育区,包括大 剧院、城市规划展览馆 、黄河文化博览馆、人 防指挥中心、奥体中心 、室外游乐场等。
经济开发区内结合企业总 部办公用地,在悦来湖周 边区域规划一处商务金融 中心,规划增加商业服务 功能,服务于经济开发区, 成为开发区的中心并带动 新城区建设,规划用地面 积240公顷。
(十一)滨海新区概念规划
1、规划原则 按照“旅游起步、开发跟进、逐 步聚集、五年五万”的发展原则, 进行统一布局。 2、规划目标 以发展旅游产业和休闲娱乐产业 为主,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 滨海居住于一体的生态滨海新区, 远期打造滨海生态城。 3、规划范围 规划控制范围:西起东九路,东 至渤海负一米等深线,北起永丰 河,南至新材料园北界,规划用 地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黄河路和 现状防潮堤为中心,向南1.5公 里、向北2-5公里、向东2-5.5公 里、向西4.5公里,规划用地面 积约35平方公里。
(九)三大物流园区:火车站物流园区、广利港物流园区、飞机场空港物流园区。 两大批发市场:西城南部建材综合批发市场、东城南部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物流园区: (1)火车站物流区
以火车站为依托,规划 城市南部的交通物流中心, 规划范围西起西二路,东至 庐山路,北起南三路,南至 规划铁路,规划面积7平方 公里。
(五)五个产业区:开发区高端产业区、胜利工业园、广利港临港产业区、空港产业区、垦利产 业区。 规划集中布置五
大产业区,现状对环 境有污染的工业进行 搬迁改造。 (1)新规划产业 区 新规划广利港临 港产业区、空港产业 区。 (2)搬迁改造工 业 搬迁沿城市北外 环化工类工业、石大 炼厂、华泰化工、城 市西部化工厂,技术 改造胜利工业园内污 染企业,严格控制垦 西工业区、滨海新材 料园,调整优化开发 区高端产业区。
(2)广利港物流园 区
南起港口作业区北界, 北至新材料园北界,西起东 十路,规划用地面积13.5平 方公里。作为广利港的货运 物流、仓储和调度中心。
(3)飞机场空港物 流园区
结合东营机场发展空港 物流,形成商贸、物流仓储 批发市场: 中心,用地面积约16平方公 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