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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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发〔2009〕166号 带病回乡军人抚恤

民发〔2009〕166号 带病回乡军人抚恤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民政部2009年11月23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

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二、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一)本人申请;(二)户口本;(三)退伍军人证;(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

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

四、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工作流程图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工作流程图
、复员后在地方医院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并加盖地方医院病历管理公章及启封章。

第二步:县民政局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报市级指定医院体检。

第三步:市级指定医院的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医学鉴定意见后,由县级民政部门组卷审批。

第四步: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工作流程图
(承办股室:优抚股)
服现役期间患病、退伍回乡长期不能参加生产劳动且生活特别困难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可以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第一步:本人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本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复印件并加盖病历管理公章及启封章。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的通知》

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2010-07-17 06:02:32 中国养老金网在乡复员军人(包括在乡退伍老红军、红军西路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外,可享受群众优待。

在乡退伍老红军和红军西路军老战士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在乡退伍老红军享受商品粮待遇,本人病故后,其配偶生活困难的,可享受定期定量补助。

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的,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义务兵及其家属和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的优待政策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在农村分得的责任田和自留地(山、林),在其服役期间继续得以保留;入伍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仍继续享有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家属城镇的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地方安排住房时,应将他们计入家庭分房人口。

经部队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驻军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户;随军家属有正式工作的,驻军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工作。

对于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部队的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并安排适当工作。

未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住房困难的,家属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双职工待遇解决;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

现役军人家属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可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内容对优抚对象实行定期定量的经济补助,是国家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

定期定量补助,即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按照不同的对象和条件,定期(每月)向优抚对象发给一定限额的生活补助费。

具体工作内容:1、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下列优抚对象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定期定量补助:(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根据1979年2月23日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合通知》规定,确定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身份的条件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的;?有退伍手续或确切证明的;?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以后继续保持革命传统。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服务
指南
一、事项名称
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
二、办理依据
1.《军人抚恤条例》(2004年8月通过2011年7月修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三十二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和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身份后,从确认身份的当月起按规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部分“办理流程:①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

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登记审批表》,并签署审核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
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民政所
四、基本流程
1、申请
2、审核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退伍证
3、军人登记表
4、原始病历
5、
参保证明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七、办理时限
在工作时间内(1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43-7315786
九、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43-732237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何优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何优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何优待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32条第3款规定: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8条规定:“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家所在的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又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由当地卫生部门按一定比例给予减免。

非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支付医疗费有困难的,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国家补助与群众优待相结合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42条第4项还规定,带病回乡不能经常参加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伍军人,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补的申报(精)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补的申报(精)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补的申报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补的申报根据省民政厅民优字〔2003〕90号文件规定办理。

具体程序是:
①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并持退伍证,退伍时部队(团以上单位)的病情证明或退伍前部队医院的病历及区级以上医院医疗病历等有关证明,递交给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②村委会在收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申请材料时,对确因身体有病或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出意见,在1个月内报乡(镇)政府。

③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写出报告并填写《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在1个月内上报区民政局。

上报之前在本乡(镇)所在村张榜公示一周。

④区民政局在收到乡(镇)报告后,查阅申请人档案。

审核核实后,在1个月内连同《审批表》报市民政局审批。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本模板】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范本模板】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
申请书
苍南县人民政府、武装部、民政局:
我叫冯孝尧,男,汉族,1960年出生,原籍苍南县桥墩镇黄坛社区云星村,因为作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正是这种当兵的特殊性和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使我落下了支气管炎的病症.主要表现为支气管部常有剧烈的阵性绞痛,在回乡后的农业中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

治病导致现在家庭生活困难,加之现在年龄已大,无任何固定收入,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已丧失劳动能力。

鉴于我的特殊情况以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冯孝尧
2015年12月27日。

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在乡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优待政策 2010-07-17 06:02:32 中国养老金网在乡复员军人(包括在乡退伍老红军、红军西路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和部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外,可享受群众优待。

在乡退伍老红军和红军西路军老战士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在乡退伍老红军享受商品粮待遇,本人病故后,其配偶生活困难的,可享受定期定量补助。

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的,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义务兵及其家属和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的优待政策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在农村分得的责任田和自留地(山、林),在其服役期间继续得以保留;入伍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仍继续享有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家属城镇的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地方安排住房时,应将他们计入家庭分房人口。

经部队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驻军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户;随军家属有正式工作的,驻军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工作。

对于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部队的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并安排适当工作。

未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家属住房困难的,家属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双职工待遇解决;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

现役军人家属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药费,可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内容对优抚对象实行定期定量的经济补助,是国家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

定期定量补助,即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按照不同的对象和条件,定期(每月)向优抚对象发给一定限额的生活补助费。

具体工作内容:1、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下列优抚对象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定期定量补助:(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根据1979年2月23日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退伍红军老战士称号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意见的联合通知》规定,确定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身份的条件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的;?有退伍手续或确切证明的;?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以后继续保持革命传统。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500字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500字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500字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退役的老兵,因为身体状况不太好,所以打算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

本着如实向领导汇报的原则,我将我的具体情况向领导做简要介绍。

我是一名退役的老兵,现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

我的调入单位是2013年,结束的时候是2018年离开部队,时任炮兵连长。

2018年退役后,我一直在杭州市内安家落户,从事着建筑过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但是,近来,大脑血管硬化和胆囊疾病让我的身体状况恶化,无法从事太过体力劳动的工作。

我与家人商量决定,为了有更好地家庭生活、照顾父母,以及寻求更好的医治途径,我打算回到安徽省的老家。

但是,我现在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是经济方面的不足和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

所以,希望能够得到部分的帮助,以缓解这些问题,回乡更为从容。

据了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如下:一、天德人员本次个人申请2018年之前(即2017年及之前)服现役满1年;二、具有持续性疾病(部分疾病可认定为“一带一全”疾病),符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标准的三、年龄60周岁以下,生活条件较为困难,拥有法定居住地四、未获得其他保障或补贴综上所述,鉴于我满足了条件,希望领导可以支持同意我的申请。

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2022年5月5日------------------------------------------------------------------------------------------------------------------------模板: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退役的老兵,因为身体状况不太好,所以打算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

本着如实向领导汇报的原则,我将我的具体情况向领导做简要介绍。

(具体自述)据了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如下:(列出申请条件,简述符合条件情况)综上所述,鉴于我满足了条件,希望领导可以支持同意我的申请。

[最新精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的规定

[最新精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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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退出部队服役过程中,因伤病和其他身体原因以及因抢救其一生不可挽回,已经无法重新回到现役部队服役,经军队医疗机构审查并确认具有伤病情况,并经行政上处理结束有条件解除兵役服役的退伍军人。

2、带病回乡,是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回到家乡,在家中安贫乐道,生活无忧的行为。

二、待遇
1、住房补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本地家中住房费用,由本地政府按规定每月提供抚恤生活补贴;
2、医疗补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其家属每年可免费就医,并有就医补贴;
3、就业支持:按照国家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该享受就业机会和安排的重点帮扶制度;
4、伤残补贴:根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实际伤残状况,由政府颁发伤残补贴,以抚恤其经济活动困难。

三、申报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报时,一般需要被申报者携可证明其病情并提出申请的证明(如病史、伤病情况报告、残疾人证等),以及家庭成员家庭病史,以及本人最近病例情况报告。

四、审核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审核由军队医疗机构审查,军队医疗机构收集、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申请人情况,给出最终评定意见。

五、执行
1、住房补贴:每月结算,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2、医疗补贴:每年结算,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就业支持: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支持;
4、伤残补贴: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支持。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审批流程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审批流程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审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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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
在军队服役期间,士兵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

然而,一些
士兵在服役期间可能会因疾病或伤病而不能继续服役,需要提前退伍。

对于这些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以便他们能够顺利融入社会,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首先,对于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社会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标准和程序。


些标准和程序应该包括对退伍军人病情的鉴定和评估,以及相关的医疗救助和康复安置等方面的规定。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和程序,才能更好地保障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权益,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帮助。

其次,社会应该加强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关爱和帮助。

这包括提供更多的医
疗救助和康复治疗,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同时,也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让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找到合适的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帮扶机构和项目,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让他们能够重新树立信心,重新拾起生活的希望。

最后,社会应该树立起更加积极向上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形象。

他们是为国家
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人,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注。

我们应该用宽容和理解的心态对待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总之,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

只有通过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他们才能够顺利融入社会,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关注这一群体,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让他们能够重新拥有美好的人生。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领取的申请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领取的申请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领取的申请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军休退休制度,旨在为广大退伍军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待遇。

但是自己辛苦地服役多年却身患疾病,回到家乡后接受治疗的退役军人们,在生活、医疗等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

这时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领取的申请就需要强调其重要性。

通过领取这一补助,不仅可以为退役军人们缓解一些生活上的困难,还能够鼓励他们和更多的人投身到军队中去,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是指在执行任务期间患病或在执行任务后因病状发展不能在军队或军队所在地进行治疗而转归乡里治疗的退役军人们,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一定的现金补助。

这一补助支持的领取范围比较广泛,需要注意的是,其申请流程以及条件要求,也需要注意。

首先,关于申请流程,退伍军人们可以通过各级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流程,依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个人信息、完整的病历记录、退役证件复印件等必要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信息,否则将面临后果。

就条件要求而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的领取条件比较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伍军人身份;二、已回家乡治疗超过6个月,无法在军队或军队所在地治疗;三、治疗费用确实有困难,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四、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符合领取条件。

通过对资助补助领取条件的诉求,更好地支持退伍军人们,将能够为他们缓解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同时也能够更好地鼓励退伍军人们积极投身军事行业,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对于补助领取的申请,应该也存在一些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

首先,各级政府和军队部门必须充分落实政策,确保补助资金的全面到位,把退伍军人的困难和问题看做是一项使命,不遗余力地保障军人后勤服务工作。

其次,要保持政策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保补助的使用不会影响其他公共事业的运营和财政资源的使用。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
申请书
三台县人民政府、武装部、民政局:
我叫xxx,男,汉族,1958年3月4日出生,家住三台县塔山镇白龙村十二组,本人于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37627部队服役,1979年12月部队退伍后,在家从事农业劳动至今。

服役期间,我所在的连队是通信单位,主要是海上舰队通信导航的保障工作,如负责卫星站、电台、收发报等通信工具,还有包括雷达等高辐射等通信设备。

长期工作的高强度、无规律的生活,无论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我从没有过任何怨言。

因为作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

正是这种工种的特殊性和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使我落下了肠痉挛的病症。

主要表现为中腹部常有剧烈的阵性绞痛,在回乡后的农业中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

曾经育有一女,在两年前不幸去世,现在无子女,目前在绵阳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坏死性胰腺炎、糖尿病和慢性乙型肝炎,治病导致现在家庭生活困难,加之现在年龄已大,无任何固定收入,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已丧失劳动能力。

鉴于我的特殊情况以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5年1月1日。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书模板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部队领导:您好!我名叫XXX,曾服役于贵部队,现在因身体状况原因,特向部队申请病退回家。

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帮助。

我于XXXX年XX月应征入伍,来到贵部队,一直以来,我都以能够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为荣。

在部队的这段时间里,我努力学习军事技能,严格遵守纪律,积极完成各项任务,锻炼了自己的意志和能力。

然而,在服役期间,我却不幸患上了XX病(具体疾病名称),虽然经过治疗,但病情并未得到根本好转。

考虑到身体状况已无法继续履行军人职责,我深感无奈和痛心,决定申请病退。

事实上,在我患病期间,部队领导和战友们一直关心和照顾我,让我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

我衷心感谢部队对我的关爱和救治,但我也深知,一个军人应该以身体健康为前提,才能够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如今,病情尚未得到根治,我实在无法继续服役,这使我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自责之中。

申请病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明白这意味着我将离开我热爱的部队,离开我亲爱的战友们。

然而,为了对国家和个人负责,我不得不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

我深知,病退回家意味着我将失去军人的身份,但我也相信,在部队培养出的优良品质和坚强意志,将会成为我新的生活动力。

回到家乡后,我将努力调整心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同时,我也希望能够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报答国家和人民的关爱。

我会继续关注国防事业,为部队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建议和支持。

此外,我还打算投身教育事业,将部队的优良传统传授给更多年轻人,为培养新一代国防人才尽一份绵薄之力。

在此,我再次向部队领导表达我最真挚的感谢,感谢您在我服役期间对我的关心和培养。

我衷心祝愿贵部队建设越来越好,全体战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同时,也希望部队能够批准我的病退申请,让我能够早日回到家乡,开始新的生活。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方式:XXX申请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退役军人带病返乡个人申请书样本

退役军人带病返乡个人申请书样本

退役军人带病返乡个人申请书尊敬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我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后一直居住在战中地区。

近年来,我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经过多次就医检查,被诊断为严重的慢性疾病。

在战中地区就医条件有限,我迫切需要回到家乡接受更好的治疗和照顾。

因此,我谨向贵部门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帮助和支持,允许我带病返乡。

首先,我想回顾一下我的军旅生涯。

在军队服役期间,我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训练和作战中,我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由于长期的高强度训练和作战任务,我的身体逐渐出现了问题。

退役后,我虽然尽力治疗和调养,但病情仍然不断恶化。

在战中地区,医疗资源有限,医疗条件相对较差。

我曾多次尝试在当地就医,但由于设备的不足和医生的技术水平有限,我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我迫切需要回到家乡,那里有更好的医疗设施和专业的医生,可以为我提供更全面的治疗和照顾。

此外,家乡的亲人们也一直关心着我的健康状况。

他们是我坚强的精神支柱,给予我无尽的关爱和支持。

回到家乡,我可以与亲人团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怀。

这对我身体的康复和心理的调养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我深知国家对我们的关怀和保障。

我退役后,政府为我们提供了各种福利和保障措施,使我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现在,我因为身体状况需要带病返乡,我坚信国家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我。

我希望能够得到贵部门的帮助和支持,让我能够顺利回到家乡,得到更好的治疗和照顾。

最后,我再次向贵部门表达我对国家和社会的感激之情。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都会坚定地面对生活,积极地治疗和康复。

我相信,在国家的关怀和支持下,我一定能够战胜病魔,重获健康。

再次感谢贵部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希望您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给予我带病返乡的机会。

此致敬礼退役军人:(姓名)日期:(年月日)。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篇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三台县人民政府.武装部.民政局:我叫___,男,汉族,_58年3月4日出生,家住三台县塔山镇白龙村十二组,本人于_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37627部队服役,_79年_月部队退伍后,在家从事农业劳动至今.服役期间,我所在的连队是通信单位,主要是海上舰队通信导航的保障工作,如负责卫星站.电台.收发报等通信工具,还有包括雷达等高辐射等通信设备.长期工作的高强度.无规律的生活,无论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我从没有过任何怨言.因为作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正是这种工种的特殊性和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使我落下了肠痉挛的病症.主要表现为中腹部常有剧烈的阵性绞痛,在回乡后的农业中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曾经育有一女,在两年前不幸去世,现在无子女,目前在绵阳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坏死性胰腺炎.糖尿病和慢性乙型肝炎,治病导致现在家庭生活困难,加之现在年龄已大,无任何固定收入,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已丧失劳动能力.鉴于我的特殊情况以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此致敬礼申请人:_年1月1日篇二: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_?_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下简称>)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二.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二)户口本;(三)退伍军人证;(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四.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于由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批机关需同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限期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或出现>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八.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对此前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也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行优抚政策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范围及条件指_54年_月1日以后入伍,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农村户籍和无工作单位城镇户籍的退伍军人;(二)有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三)>(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内容的记载;(四)因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导致部分劳动能力损失,明显影响本人生产生活.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办理程序(一)本人申请.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材料为: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始病历或者相关医疗结论原始档案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村(企业单位)委会证明.(二)乡镇民政办初审.乡镇民政办公室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以下简称>,一式三份,贴本人照片).签署意见.加盖乡镇民政办公室印章,报县民政局.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医疗终结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五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三)审核.审批.由县民政部门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体检,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报上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1.材料审核.对乡镇(企业单位)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把关.符合条件的,填写>进行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2.组织体检.县民政局由专人负责组织申请人到中心医院体检,县中心医院应组成会诊小组(至少3人)核对体检者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安排体检并出具结论,按要求填写>(附各项客观检查报告)三名会诊小组成员签字,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负担.对诊断结果不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将相关材料由县民政局逐级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实行公示.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在申请人村(企业单位)委会进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致病时间.地点.致病部位体篇三: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_〕_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下简称>)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二.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二)户口本;(三)退伍军人证;(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四.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于由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批机关需同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限期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或出现>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八.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对此前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也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注(第四十八条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带病回乡优抚政策

带病回乡优抚政策

带病回乡优抚政策: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从批准的下月起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其定期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其经费来源除国家和省财政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当地财政按有关规定配套解决。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或出现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从下月起停发定期补助。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后,按照规定一次性增发六个月的定期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补助费。

4、已享受优抚对象其它补助待遇又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只享受一项补助。

卫生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疗问题的函-[80]卫计字第209号

卫生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疗问题的函-[80]卫计字第209号

卫生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疗问题的函
正文:
---------------------------------------------------------------------------------------------------------------------------------------------------- 卫生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疗问题的函
(〔80〕卫计字第209号)
最近,江苏、河北等省卫生部门来电话反映,省民政部门在贯彻“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时,对国务院杨静仁副总理在讲话时,关于“对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医疗问题,各地卫生部门要负起责任”的指示,发生了误解,要求卫生部门同时负责医疗费用。

对这个问题,我部参加会议的同志,根据历年的作法和现行的规定,在会上明确提出,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治疗,各级卫生部门应尽力给予便利,但所需费用不能由卫生部门负担,民政部副部长陈光同志在会议的总结讲话中,也提到“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要有卫生部门的诊断证明)的治疗和精神病人的治疗问题,今后,国务院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研究。

”请根据上述情况,与民政部门联系,做好这项工作。

1980年12月12日
c26274--010306ljk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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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最新篇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三台县人民政府、武装部、民政局:我叫,男,汉族,1958年3月4日出生,家住三台县塔山镇白龙村十二组,本人于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37627部队服役,1979年12月部队退伍后,在家从事农业劳动至今。

服役期间,我所在的连队是通信单位,主要是海上舰队通信导航的保障工作,如负责卫星站、电台、收发报等通信工具,还有包括雷达等高辐射等通信设备。

长期工作的高强度、无规律的生活,无论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我从没有过任何怨言。

因为作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

正是这种工种的特殊性和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使我落下了肠痉挛的病症。

主要表现为中腹部常有剧烈的阵性绞痛,在回乡后的农业中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

曾经育有一女,在两年前不幸去世,现在无子女,目前在绵阳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坏死性胰腺炎、糖尿病和慢性乙型肝炎,治病导致现在家庭生活困难,加之现在年龄已大,无任何固定收入,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已丧失劳动能力。

鉴于我的特殊情况以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敬礼申请人:2019年1月1日篇二: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19?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

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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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发〔2009〕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

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二、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
(三)退伍军人证;
(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

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

四、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对于由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批机关需同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限期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

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或出现《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

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八、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对此前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也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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