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创新中心的考核与评估方案
创新中心的考核与评估方案一、考核与评估的目的。
咱们搞这个创新中心的考核与评估啊,可不是为了为难谁,主要是想看看这创新中心到底干得咋样,有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是在创新的大道上一路狂飙呢,还是在路边打盹儿。
这就好比咱们种了一棵果树,得时不时看看它长得好不好,结的果子多不多,甜不甜。
二、考核与评估的对象。
那这考核对象呢,就是咱创新中心里的各路神仙,从那些满脑子奇思妙想的研发人员,到把这些想法变成现实的项目团队,再到管理这个创新大摊子的管理人员,一个都不能少。
三、考核与评估的周期。
1. 短期考核。
每个月来一次小盘点。
就像每个月都要看看自己的零花钱都花哪儿去了一样,看看这个月创新中心都干了啥,有没有新的想法冒出来,有没有项目开了个好头。
2. 中期考核。
半年一次大检查。
这时候就得看看那些小想法有没有茁壮成长,项目进行到一半有没有跑偏,就像盖房子,盖到一半得看看是不是歪了,还能不能住人。
3. 长期考核。
一年来个年终总评。
这就是算总账的时候了,这一年创新中心给咱带来了多少惊喜,是搞出了个能改变世界的大发明,还是只弄出了些小打小闹的东西。
四、考核与评估的指标。
# (一)创新成果。
1. 专利数量。
这专利就像创新中心的军功章,越多说明越厉害。
不过咱也得看看这专利是不是真的有价值,不能光看数量,要是弄出一堆没啥用的专利,那就跟收集了一堆破铜烂铁一样。
2. 新产品或新服务推出的数量和质量。
创新嘛,最后得拿出点新东西来。
推出的新产品或者新服务越多,而且质量还靠谱,那就像一个大厨能做出好多美味又独特的菜肴一样,那是相当厉害。
咱得看看这些新东西有没有市场,是不是真的能让用户眼睛一亮,说“哇塞,这玩意儿太酷了!”3. 对行业的影响力。
如果咱创新中心搞出的东西能让整个行业都跟着改变,那可就牛大了。
就像苹果推出iPhone,整个手机行业都被它搅得天翻地覆,这就是超级有影响力的创新。
咱们得看看咱的创新中心有没有这样的本事,是在引领行业潮流,还是在后面跟着别人跑。
河北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引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根据《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规[201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指导企业把握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求,做好认定申请与评价材料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指南。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表(见附件1)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3)。
参加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应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包括:《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见附件2)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3)。
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管理办法》及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相关要求,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和评价材料的评审工作。
附件1《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冀科平函〔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冀科平函〔2024〕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2023年度综合绩效评估与建设任务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估(一)评估对象除2023年新建平台、需参加本次建设任务验收的平台外,已纳入管理序列或批准筹建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参加本次评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对参评平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的建设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材料由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和补充报告两部分组成,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3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评估流程1.提交材料。
平台依托单位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入口登录,在“科研平台”——“平台绩效”——“月度绩效填报”栏目填报并完善2023年12月份月度绩效报告,填报数据为2023年全年度汇总数据,以此作为绩效评估基础数据。
在月度绩效附件页面上传绩效补充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填报明白纸见附件3,绩效补充报告模板见附件4),依托单位于2024年5月28日17: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11•【字号】•【施行日期】202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发局,省属职业学校: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省职业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河北省高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22〕1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高职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面向2022年9月—2023年8月所有具有实际办学行为的高职学校,包括所有公办、民办以及职业本科学校(见附件1);中职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面向2022年9月—2023年8月所有具有实际办学行为的中职学校,包括所有公办和民办中职学校。
二、评价指标省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最新文件精神以及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中职学校绩效评价指标(2023版)》《河北省高职学校绩效评价指标(2023版)》(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2和附件3)。
三、评价实施(一)学校自评请各学校按照《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河北省高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工作要求,分别对照《绩效评价指标》,逐项开展自评工作。
除特别说明外,财务数据统计时间以自然年为基准,即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数据统计时间以学年为基准,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河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
河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和保障。
为贯彻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2017〕322号),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冀政发〔2018〕6号)部署的工作任务,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引领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河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提升原始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资源供给质量,贯彻“在发展中优化整合、在实践中完善提高”的指导方针,以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倍增计划、加强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为抓手,以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数量发展、结构优化和能力提升为重点任务,大力推动包括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在内的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包括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在内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与机构建设,包括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收集加工储藏库馆和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在内的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夯实自主创新和创新型河北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
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层次明确、布局结构合理、创新链条全面、管理运行科学、协同创新高效、具有河北特色和优势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和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体系,为引领支撑全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创新型河北建设目标,提供科技创新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
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有效性评价分析——以河北省为例
1 引 言
技术 创新 服务 体 系 是 国家 创 新 系统 的 一个 重 要 组成部 分 。它们 都 是 具 有 系 统性 、开放 性 、复杂 性 的系统 ,各 主体 间 都是 相 互 联 系 和 相互 作 用 的 ,有 着一致 的 目标 ,为创 新 服 务 或 为 技术 创 新 服 务 。作 为系统本 身又都 与外界 有着 联系 与交流 。 目前 ,我 国对 技 术创 新 服 务 体 系 的研 究 还 处 于 起 步阶段 ,对其 研 究 还 不 是很 伞 面 ,大部 分 研 究 只 是对 技术创 新 服务 体 系 中的某 一 部 分 进 行 研究 ,如 生产 力促进 中心 、中介 机 构 ,或 是从 宏 观 层 次 的政 策研 究 。而从 系统 的角 度 对其 有效 性 的分 析 ,并 结 合影 子价格 ,来 研 究 区域 技 术 创 新 服 务体 系 的资 源 配置 和创新 效率情 况 ,对 现有研 究 的进一 步 的拓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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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e H e e ovnc san Ex m pl k b iPr i e a a e
BAI Z n h n ho g a g, LI W e , HE n U i Ya
( e e U i r t o T c n lg , i j 0 4 1 H b i nv s y f e h ooy . a i 3 0 0 ) e i T nn
Absr c : Ths t ss a e h e hn lgc li n v to e vc y tm a a n uta d u p t y tm . By sn ta t i he i tk s t e tc oo ia n o a in s r ie s se s n i p n o t u s se u i g DEA meh d,wec n e tb ih mo e n uaiy mo e ,a nay e t m od c d h ai t ft y tm . F n lyt epa e to a sa ls d la d d l d l nda l z he t e i e te v ldiyo s se t he i al h p r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冀科平函〔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冀科平函〔2017〕31号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2017年6月23日~28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分别组成制造业和电子信息、资源开发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组,按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的规定,依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程序和指标体系,对制造业技术领域的45个(应参评4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电子信息、资源开发技术领域的1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至2016年期间的运行绩效进行了会议评估。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总体情况评估专家按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估。
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中心通过创新平台建设,运行质量显著提升,聚集了一批有效的科技资源,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引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改善研发条件等途径,开展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发成果,为相关行业的发展及技术进步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1.组织体系健全,运行良好。
所有参评中心均建立了相关组织机构,中心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大部分中心工程技术委员会人员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发挥了咨询和指导等作用。
2.管理制度健全,保证了中心健康运行。
参评的6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都建立健全了管理运行机制,通过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的创新,为研发人员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参评中心均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系列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中心人员科研活动,使中心运行有序、规范。
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模板】
附件2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说明一、组织管理1.内设机构:指中心成立的管理办公室和按照研究方向成立的内设研究单元,及中间试验基地、分析测试中心等。
2.领军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主要技术带头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其能力和水平应满足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3.技术指导委员会:是中心的技术咨询机构。
其组成人员应有代表性,所在单位、人才层次应在行业内具有地位和影响力,并有效发挥作用。
4.管理制度:是保障中心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体系。
应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心人员绩效管理、研发项目立项与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经费筹措与使用管理、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等制度。
二、研发条件1.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指中心在评估期内开展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科技教育与培训、科技服务以及R&D 成果应用所获得的经费数量。
分为政府资金(政府项目资金、其它政府资金)、依托单位资金、对外服务经营资金和其它资金。
2.对外服务经营资金:对外经营服务资金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试制产品销售、承包工程等获得的资金。
3.R&D经费内部支出:是指中心在评估期内为开展R&D活动实际用于本单位内的全部支出。
包括日常性支出和资产性支出,其中日常性支出分为劳动费、仪器设备购置和非随机软件购置费(非基建费用购置)和其它日常支出(业务费、管理费);资产性支出分为仪器设备和非随机软件购置费(基建费用购置)、土地使用和建造费。
4.科研和办公用房、仪器设备:指中心在评估期内新增科研和办公用房面积及投入、新增仪器设备(台、套)及投入,现有科研和办公用房总面积,现有仪器设备总数及原值总值5.固定人员数量及结构:指中心固定人员在职称、学位、专业、人才层次、年龄等方面情况。
6.引进高层次人才:指中心在评估期内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8.06•【字号】冀科平规〔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科平规〔2019〕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为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促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规范建设和科学发展,省科技厅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6号),研究制订了《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docx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8月6日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促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统称技术创新中心)的规范建设和科学发展,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建立和实施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综合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每三年一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估若干领域的技术创新中心。
第三条评估的目的是了解和掌握技术创新中心近三年建设运行情况及绩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加快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中心的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
第四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评估指标体系、评价要点、打分标准等相对稳定,有调整时事前公开。
第五条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奖优罚劣、动态管理”的原则。
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
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中心是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创新人才聚集培养、面向社会开放的技术创新平台。
第三条技术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集成,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标准、工艺、装备和新产品;实行开放服务,承接委托的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业务;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推动技术扩散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集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加强与重点实验室等其他类型研发基地的协同联动,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我省规模以上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建设,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
第五条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增量提质、科学发展”的原则,实行择优建设、绩效评估、动态管理、有序进出的管理机制。
第六条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全省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章。
(二)制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及工作规则。
(三)编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指导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四)组织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验收和管理与运行绩效评估(以下简称绩效评估)。
(五)审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调整和撤销。
第八条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单位)是技术创新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技术创新中心的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指导申请单位编制《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申报推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07.18•【字号】冀科平[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的通知(冀科平〔2008〕14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工作,促进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对2001年制定的《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评估规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管理,规范评估工作,促进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是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加快发展。
第三条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评估工作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
评估分领域进行,周期为3年,每年对若干领域的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绩效评估。
第五条评估主要是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三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实验室主要评估内容包括: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条件、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
创新研究中心年终绩效评估
创新研究中心年终绩效评估创新研究中心作为公司内部重要的研发机构,每年都要进行绩效评估,以确保其科研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绩效评估是一个全面评估研究中心工作表现的过程,该中心的成员将根据事先确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接受领导和同事的评估,从而形成全面、客观的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目的创新研究中心年终绩效评估的目的在于:1. 评估研究中心团队的整体工作效果,促进团队成员的合作和发展。
2. 发现个人绩效的优势和不足,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3. 提供决策依据,为中心的资源分配和激励机制提供参考。
二、评估方法创新研究中心年终绩效评估采用综合评估的方法,将对个人在项目研究、技术创新、团队合作、学术贡献、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
1. 项目研究评估评估个人在项目研究中的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成果、创新能力、研究方向的有效性等。
2. 技术创新评估评估个人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论文、软件开发、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3. 团队合作评估评估个人在团队合作中的贡献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能力、知识分享、与他人合作的冲突处理等。
4. 学术贡献评估评估个人在学术领域中的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论坛交流、学术研究的影响力等。
5. 成本控制评估评估个人在控制研究成本方面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利用效率、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评估过程创新研究中心年终绩效评估的整个过程包括自评、领导评估和同事评估三个环节。
1. 自评个人需要根据事先确定的评估标准,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自我评估。
在自评过程中,个人应全面客观地梳理自己的工作业绩,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总结。
2. 领导评估领导根据对个人工作的了解,以及与个人的沟通和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的绩效进行评估。
领导评估需要公正客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3. 同事评估同事对个人的工作进行评估,主要是基于实际合作和接触的情况,评估个人在团队中的贡献和表现。
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 充分调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创新积极性,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以下简称“创新服务提供机构”)提供创新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主要用于豉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并可以抵押贷款。
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单位兑换。
创新券资金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发放创新券。
二是用于支付政府购买创新券审核发放机构、创新服务中介机构和审核兑付机构的服务费,但不得超过专项资金的8%第三条创新券专项资金来源于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其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开普惠、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四条创新券申领兑付采取“分次发放、先到先得、常年受理、定期兑付”的方式进行。
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可将创新券资金作为成果转化类收益自行处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审批、绩效评价以及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省科技厅负责公开征集、遴选创新服务中介机构、审核发放机构,编制上报年度预算,组织考核评价与监督,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创新券年度工作计划及支持重点等工作。
第六条审核发放机构。
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资格审核和合同备案,创新券的发放,兑付创新券所需材料的审核。
审核发放机构由省科技厅公开征集,通过组织评审的方式择优选取。
审核发放机构的遴选标准如下:(1)从事技术转移等相关服务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联系密切,在产学研合作中能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规范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19〕4号),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30日相关政策文件:《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解读。
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和评估指标说明
附件2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说明一、组织管理1.内设机构:指中心成立的管理办公室和按照研究方向成立的内设研究单元,及中间试验基地、分析测试中心等。
2.领军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主要技术带头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其能力和水平应满足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3.技术指导委员会:是中心的技术咨询机构。
其组成人员应有代表性,所在单位、人才层次应在行业内具有地位和影响力,并有效发挥作用。
4.管理制度:是保障中心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体系。
应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心人员绩效管理、研发项目立项与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经费筹措与使用管理、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等制度。
二、研发条件1.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指中心在评估期内开展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科技教育与培训、科技服务以及R&D 成果应用所获得的经费数量。
分为政府资金(政府项目资金、其它政府资金)、依托单位资金、对外服务经营资金和其它资金。
2.对外服务经营资金:对外经营服务资金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试制产品销售、承包工程等获得的资金。
3.R&D经费内部支出:是指中心在评估期内为开展R&D 活动实际用于本单位内的全部支出。
包括日常性支出和资产性支出,其中日常性支出分为劳动费、仪器设备购置和非随机软件购置费(非基建费用购置)和其它日常支出(业务费、管理费);资产性支出分为仪器设备和非随机软件购置费(基建费用购置)、土地使用和建造费。
4.科研和办公用房、仪器设备:指中心在评估期内新增科研和办公用房面积及投入、新增仪器设备(台、套)及投入,现有科研和办公用房总面积,现有仪器设备总数及原值总值5.固定人员数量及结构:指中心固定人员在职称、学位、专业、人才层次、年龄等方面情况。
6.引进高层次人才:指中心在评估期内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根据《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规[201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指导企业把握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求,做好认定申请与评价材料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指南。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表(见附件1)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3)。
参加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应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包括:《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见附件2)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3)。
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管理办法》及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相关要求,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和评价材料的评审工作。
附件1《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河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
附件4评估相关佐证材料提供要求评估佐证材料应包括:1、评估期内新立项目及经费(纵向、横向、自立项目)、合作项目、开放课题等立项、验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有共建单位的中心,只包括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双方由中心固定人员共同承担的研发项目,不包括共建单位自身承担的各类研发项目。
2、评估期内对外经营服务资金(不含共建单位):各类服务合同(协议)、经费到帐证明,中心试制产品销售收入证明,中心承包工程合同及经费到帐证明。
3、评估期内论文、专著:标注有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的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复印件。
4.评估期内引进国内外关键技术:指依托单位引进或转让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5.评估期内获得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专有技术等)、制定及修订标准、工法、获得科学技术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共建单位的中心,只包括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双方中心固定人员共同获得的科技成果,不包括共建单位自身取得的科技成果。
6、评估期内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新产品照片、开发新产品的相关材料(如果新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在项目合同书中,只作说明,不需再次复印项目合同书),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需相关应用单位财务证明(销售合同、到帐证明等)。
有共建单位的中心,只包括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双方中心固定人员共同开发的新产品及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包括共建单位自身开发的新产品及销售收入和利润。
7、评估期内新技术应用效益:新技术研发或引进等相关材料(如果新技术相关证明材料在项目合同书中,只作说明,不需再次复印项目合同书),产生的经济效益需由应用单位实际产生效益的测算证明。
有共建单位的中心,只包括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双方中心固定人员共同开发的新技术及应用效益,不包括共建单位自身开发的新技术及应用效益。
8、评估期内引进人员名单、引进人员职称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不含共建单位)。
9、评估期内培养人员名单、培养人员晋升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不含共建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
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01.20
•【字号】冀科资规〔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
施细则》的通知
冀科资规〔2020〕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券的作用,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冀科计〔2016〕22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20日。
河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
河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概述河北技术创新中心是一个为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效益的中心。
建立该中心旨在促进河北省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创新支持与服务,推进各市县技术交流,加速科技产业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本文将探讨该中心的建设与运行。
建设任务河北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包括:1.加强与各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专家委员会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室,并与各行业领袖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2.推动互联网与新兴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生产线上数字“零售”服务。
3.建立河北省领先的科技云数据交流平台,提高全省各地区间的交流与分享。
运行机制河北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1.组建各专业领袖的专家委员会,采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深入研讨、分析各种科技成果、前沿技术趋势,提出创新意见与建议。
2.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室,为企业提供导入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提供培训、咨询、管理等服务,推动“从科研导向市场工作机制”。
3.建设科技创新引领团队,才俊聚焦、引领创新,形成产、学、研、用联结的新型科技创新生态体系。
建设成效自河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包括:1.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加快,各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2.引导生产企业更快更好地迈向人工智能生产、智能制造。
3.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并做大做强。
总结总之,河北技术创新中心是推动河北省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在中心的建设与运行中,多种机制的深入探索,更好地促进了各类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推动了各地相关产业的发展。
未来,我们将与各级政府、企业合作,持续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更多的成果转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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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工作,促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统称技术创新中心)的规范建设和科学发展,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建立和实施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综合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每三年一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估若干领域的技术创新中心。
第三条评估的目的是了解和掌握技术创新中心近三年建设运行情况及绩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加快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中心的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
第四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评估指标体系、评价要点、打分标准等相对稳定,有调整时事前公开。
第五条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奖优罚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评估组织
第六条省科技厅负责评估的组织实施,制定技术创新中心评估办法、工作规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参加评估的技术创新
中心名单,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年度评估结果。
第七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依托单位和技术创新中心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审核归口管理技术创新中心评估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督促参评技术创新中心按时上报评估材料和准时参加评估。
第八条依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参评技术创新中心准备和制作评估材料,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履行法人管理职责,承担材料和数据失实的相关法人责任。
第九条技术创新中心必须接受评估,实事求是地总结评估期的建设运行情况及其绩效,按照评估要求准确、真实地准备和提供评估材料。
第十条评估专家组按照规定程序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评估评审。
评估专家组由省内外技术水平高、熟悉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十一条省科技厅按照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确定年度评估的技术领域及参加评估的技术创新中心名单,印发年度评估工作通知,对当年的评估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第十二条参加评估的技术创新中心根据评估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采用在线填报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提交经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的评估材料。
评估材料包括:
(1)《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格式随评估工作通知发布)。
(2)相关佐证材料。
(3)评估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评估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估会议由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评估专家签订专家承诺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估:
(1)评估专家审阅绩效总结报告,核实佐证材料。
(2)评估专家组观看技术创新中心现场视频片。
(3)评估专家组听取技术创新中心绩效总结报告。
(4)质询、答辩、讨论。
(5)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独立进行评估打分。
(6)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专家打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的计分办法,形成技术创新中心评估得分。
(7)评估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每个参评单位的评估意见。
(8)评估专家组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评估工作情况、评估的主要内容、取得的主要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结果建议意见等。
第十四条专家承诺书和评估会议形成的专家签到表、专家打分表、每个技术创新中心的评估意见、专家组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立卷存档。
第四章评估结果及运用
第十五条省科技厅根据评估专家组对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评估的评价分数和建议意见,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
第十六条省科技厅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技术创新中心实施后补助经费支持和动态管理:
(1)对评估为优秀、良好、合格档次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不同数额的后补助经费支持。
(2)对评估为不合格档次的技术创新中心,不给予后补助经费,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到期后不能通过整改验收的给予撤销处理。
(3)对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撤销处理。
(4)对存在《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至第七款情况的,给予撤销处理。
第十七条原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加绩效评估取得合格以上档次或通过整改验收的,在公告评估结果或通过整改验收后,直接更名为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纳入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序列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经省科技厅研究审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经公示和异议处理后,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评估工作严格纪律和诚信管理,评估专家、专业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科
学、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
第二十条评估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参评技术创新中心人员、依托单位人员、技术指导委员会成员以及其它与参评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实行评估工作回避。
参评技术创新中心可以通过依托单位书面文件,向省科技厅提出希望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实施评估专家信用记录管理制度,发现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和诚信管理要求的专家,现场终止其评估专家资格,记入专家不良信用记录。
第二十二条评估过程中发现虚报或拼凑业绩等问题的,经评估专家核实后,视为无效业绩并给予剔除处理。
第二十三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打分标准由评估工作通知发布。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
原《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冀科平〔2018〕1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