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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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疾病

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方病防治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计疾控[2018]01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08

【实施日期】2018.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计疾控〔2018〕011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18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2018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8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健康中国策略”部署要求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和服务流程,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效率,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推进落实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要求,开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与管理、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体系与标准的研究。加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聚焦有效应对新发、输入、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强化“平战结合”机制,优化市、区两级重点传染病诊治网络布局,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治能力建设。聚焦市、区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整合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和管理创新,开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落实精神卫生专科床位设置目标与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医学中心、研究中心建设;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健全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团队、课程体系和考评认证等配套政策。完成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结、评估和验收。编制第五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督导、考核与通报制度。

二、规范实施健康服务与管理

完善本市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政策。继续组织制订《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分册,规范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继续组织实施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项目。聚焦“全程服务与管理”,结合推进落实

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签约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等改革举措,深化慢性病、结核病、精神卫生等“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与服务模式,落实社区筛查、干预、转诊、规范诊疗、服务管理和康复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提高患者诊治/救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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