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规定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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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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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目前产品的质量标准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国家标准,一类是 行业标准,还有就是厂家标准。
➢ 国家标准有许多是强制性的,也有部分是倡导性的,行业标准, 一般是倡导性的。厂家标准可能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 可能劣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标准就行。 产品质量标准,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原因:名称应为准确的全称,写明电话及地址,争议发生后便于 诉讼、仲裁等机构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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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交货条款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标的,即交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的产品可能会 有多种不同的规格、型号,有的公司甚至会拥有多个品牌。
➢ 数量,计量单位要写清楚。 ➢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可能对标的的具体规
格、型号 、数量等不进行约定,只是约定购买公司系列产品。在合 同中约定对方下订单,在订单中对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品牌、数量,以订单为准。(也有企业喜欢书面通知的形式,但不 管如何,应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
➢ 接受货物的一方为买受人。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检查通 知的义务。
➢ 特点:有偿、双务、诺成、不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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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 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 • 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 • 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 • 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由于房屋交易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交易,买房者需要仔细考虑并制定一份详细的买卖合同,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在签订合同时,许多人常常会忽略一些细节问题,这往往会导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在此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

一、合同的明确性要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最重要的即是合同的明确性。

合同应该详细说明出售方和购房方的身份信息、房屋具体地址和面积、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重要内容,防止出现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或解释差异。

合同还应该包括各方义务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后果。

只有一份全面、具体、清楚的买卖合同才能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

二、产权的合法性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要确保所购买的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有效。

购房人需要检查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备。

如果购房人不熟悉法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在购买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法律风险。

此外,购房人还需要查询该房屋是否被质押或查封等不良记录,防止因此产生纠纷。

三、交易款项的保障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为了防止交易款项的风险,双方应该选择一个安全的交易方式。

例如,对于交易款项,建议使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并在转账时填写明细信息,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此外,双方可以选择在签署合同时,将交易款项存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托管账户中,并由第三方机构监管,确保交易款项的安全。

四、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形不可抗拒因素是指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形,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应该及时协商解决,避免由此产生纠纷。

如果无法解决,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应的仲裁或法律诉讼方式解决。

五、违约情况的处理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对违约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明确违约方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法律规定的不熟悉等原因,买卖合同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主体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一方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比如,对于货物的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要有详细的约定。

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要明确,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楚写明。

二、买卖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如果与不具备合法资质或者信誉不良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对方违约后难以追究责任。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信誉状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2、质量条款风险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之一。

如果质量标准不明确,或者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将难以确定责任和解决争议。

3、交付风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延误交付、交付地点错误等问题,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利益。

4、价款支付风险如未约定清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可能会出现买方拖延支付价款或者拒绝支付价款的情况。

5、违约责任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可能导致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无法获得有效的赔偿或者救济。

6、争议解决风险如果没有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者诉讼)和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和时间。

三、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审查合同主体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核实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对合同纠纷进行事前预防显的尤为重要,如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对合法及风险漏洞进行严格审查,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未来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买卖合同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买卖合同有什么风险呢?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有关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的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的除外。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1、基本规定,交付时转移(简易交付的从合同生效,托运邮寄的从手续)2、特殊规定所有权保留:交付主义试用买卖:出卖人负担在途买卖: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负担一方,由违约方承担3、不动产:实际交付时转移4、其他合同质押:不可抗力等风险由质押人承担,但同时质押权人丧失质押权(有),转为普通债务租赁:出租人承担,可要求减少或不支付租金,并可解除合同货运:托运人或收货人负担,承运人丧失运费(适用保管,仓储,行记,委托,居间)承揽:提供原料者承担(丧失酬金),成品适用交付主义5、孳息归属:买卖合同采交付主义其他合同:一般归原物所有人相关法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为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有哪些1、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主要表现为:订⽴合同的⼀⽅没有提供法⼈资格证明;合同⼀⽅提供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为副本或复印件,是伪造的证明;合同⼀⽅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实有资⾦,并没有实际履⾏能⼒;合同⼀⽅在订⽴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我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形,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受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对代理⼈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了解。

对于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员单位订⽴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所开⽴介绍信的真实性对⾮法定代表⼈的⾼级管理⼈员,如副总经理、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标的物为法律禁⽌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限制、禁⽌买卖的规定,盲⽬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导致合同的⽆效。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借⼝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在发⽣多交货是不予通知;在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对合同进⾏恶意履⾏的情况⾮常复杂,但在订⽴合同时如能进⾏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减少合同风险。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检查清单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检查清单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检查清单一、合同内容风险检查按照法律规定,合同中是否全部包含了必要的条款和内容?合同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晰明确?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合同中是否清楚规定了商品或服务的规格、质量标准和数量?合同中是否规定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中是否包含解决争议的仲裁或诉讼条款?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条款?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合同中是否规定了期限、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二、交易对方风险检查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

对交易对方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检查交易对方是否存在经营不善、欠债或被诉讼的情况。

三、交易物品风险检查检查交易物品的品质和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核实交易物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检查交易物品是否已经获得必要的许可证或证书。

对交易物品进行实地检查,确定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履约保证风险检查检查合同中的履约保证条款,确保合同有充足的保证措施。

确保交易对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措施有效并能够使用。

检查履约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执行性。

五、法律合规风险检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检查合同是否涉及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敏感法律问题。

合同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点,如禁止条款、过度限制等。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六、其他风险检查针对具体行业或特定交易情况,进行需要的额外风险检查。

确保合同中包含了必要的附加条款和约定。

对合同中的术语和条款进行明确解释,避免歧义和误解。

检查合同是否涉及重要的附属文件和协议,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合同主要条款的风险防范

合同主要条款的风险防范

合同主要条款的风险防范实践中,合同相对方提出的,看似公平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对方对某些法律问题的规避;己方提出的,在业务上很有利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存在重大的法律隐患。

下文为您介绍合同主要条款的风险防范!实践中,合同相对方提出的,看似公平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对方对某些法律问题的规避;己方提出的,在业务上很有利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存在重大的法律隐患。

因此,企业应尽可能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

主张,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

对于合同条款,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

该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或律师把关。

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1)要注意合同甲、乙方的名称与其公章或身份证是否一致。

合同首页的“企业名称”应书写全称,不得简写,最好加盖公章。

(2)要注意哪些合同行为有效:a、法定代表人签字;b、合同专用章;c、在催要欠款时用财务章;d、有明确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单位内部章和无明确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无效。

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进行。

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限以及是否有权转委托,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委托代理人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签订合同时,首先要审查是否有委托人(盖章单位或签字个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次审查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的范围,最后还要审查是否超过代理期限。

★注意:a、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b、若对方是加盖部门的印章,或者对方人员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c、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买卖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ppt课件

买卖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ppt课件
一是 有的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齐全 二是合同的内容表述模糊不清,有的存在歧义,埋下隐患 三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四是内容前后表述不一(供方质量索赔政策与供应商手册) 五是见头不见尾(技术质量协议)
20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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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 技术质量协议
20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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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防范措施:
• 一是要在合同中尽量约定明确质量使用的标准,如按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企业标准。或者符合合同 目的的特定标准
防范措施:
• 一是所有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不要使用口头合同。紧 急情况下采用了口头合同,之后也应当立即补签书面合同
• 二是如使用传真或者QQ往来等签定合同,之后也应要求 通过特快专递将原件邮寄我方,必须取得原件
• 三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名称要清晰,前后要统一
• 特别是名称要与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 使用简称或缩写
• 有的违约情形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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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防范措施:
• 一是合同必须要有违约条款。
• 二是还必须明确一般违约的后果以及严重违约的不同后果。 违约后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防范措施:
同时对一些大件的单件产品,卖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货款 未付清到80%前,产品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这条对于卖 方特别重要

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6篇

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6篇

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6篇篇1一、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实现货物交易而达成的约定。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买卖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本文旨在提醒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关注以下重要注意事项。

1. 买卖标的(1)双方应明确约定买卖标的,确保标的物具体、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注意核查标的物的所有权状况,避免购买侵权物品或非法物品。

(3)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约定,确保符合使用需求。

2. 数量与计量(1)准确约定买卖数量,避免产生争议。

(2)明确计量方法,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3)注意计量单位的选用,避免混淆不同计量单位导致的误解。

3. 价格与支付方式(1)明确约定价格,包括单价、总价及支付方式等。

(2)注意货币种类及汇率问题,避免因货币问题产生纠纷。

(3)明确支付时间、地点及方式,确保支付安全、便捷。

4. 履行方式(1)明确交货方式、地点及时间,确保货物按时送达。

(2)约定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纠纷。

(3)注意货物的包装要求,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 验收与质量保证(1)明确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确保买方能够及时进行验收。

(2)约定质量保证期限及保修责任,保障买方权益。

(3)对售后服务的提供进行约定,包括退换货、维修等。

6. 违约责任与风险承担(1)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2)约定风险承担原则,明确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损失承担方式。

(3)注意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及程序,确保合同在必要时能够得到解除。

7. 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1)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等。

(2)约定法律适用,避免产生法律冲突。

四、附录以下是本次买卖合同的相关附件:(根据实际需要在该处添加附件如:标的物照片、质量标准文件等)附件一:标的物照片附件二:质量标准文件(请根据实际需要添加相应的附件以支持合同条款的履行和证明)以上为本次关于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的合同协议内容希望能对大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其实指的就是由于合同一方或者双方的当事人导致的损失,指的是各种非正常的损失。

那么面对合同的风险应该如何防范?这是大家所比较关心的一点。

下面,就由律伴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如何防范合同风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

所谓管理包括: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

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

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

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

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

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篇1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

在外贸合同中,风险规避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外贸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订立的一种合同。

在签订外贸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可控因素,尤其是风险的规避。

只有在合同中设定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一、风险的种类在外贸合同中,可能涉及的风险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信用风险:即买方或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货物的风险。

2. 汇率风险:由于外汇市场的波动,可能导致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汇率发生变化,对双方造成不利影响。

3. 市场风险: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利影响。

4. 政治风险:外商投资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不稳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 运输风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影响合同的履行。

以上是外贸合同中常见的几种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考虑这些风险,设定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二、风险规避的方法在外贸合同中,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规避风险:1. 选择合作伙伴: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对对方的信用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尽量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合作伙伴,降低信用风险。

2. 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如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避免合同漏洞,确保双方的权益。

3. 保险:货运保险、信用保险等可以有效规避运输风险、信用风险等,确保合同的履行。

4. 多元化市场:在多个市场开展贸易,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避免市场风险。

5. 合理安排货款支付期限或采用保函、押金等方式来确保付款。

6. 设立风险管理团队,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

以上是规避风险的一些方法,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来规避风险。

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外贸活动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陷阱与风险防范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陷阱与风险防范

现实生活中,由于购房者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开辟商也常通过各种手段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不少购房者在购房时常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所购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价格等方面,往往忽视了审查房地产开辟商的经营资质,结果上当受骗。

事实上,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容易避免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辟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实践中常浮现房地产开辟企业虽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并不实际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形,还有相当一部份房地产开辟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欺骗买受人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采取签订名目繁多的认购、订购协议的形式为买受人设立种种陷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16 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了解房地产开辟企业的资质条件,选择当地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辟企业与其签订合同,在与开辟商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开辟商的手续进行认真审查并应查看所有的原件,将证件的编号记载于房屋预售合同。

固然,由于房地产所涉法律甚多,有条件的话最好请法律人士为自己把关。

在实践中,许多房地产开辟商为了吸引更多的购买人,把物业管理也作为一个卖点,打出“如购买房屋则送 (免) 半年物业服务费用”这样的促销广告,这实际上超出了其售房合同的范围。

虽然业主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开辟商代替业主交纳半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实际履行时,常因得不到开辟商的实际承诺而引起争议,导致业主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2024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2024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一、引言买卖合同是经济社会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买卖活动中,单方面信任或片面追求利益往往会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

因此,了解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对于保护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本讲座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方法。

二、明确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买卖合同的签订双方应明确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资质要求,确保具有签合同的法律行为能力。

同时,双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三、留意合同的条款和格式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详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中的格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因素。

四、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买卖合同的履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及时履行支付、交付等行为。

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解除合同。

五、防范欺诈行为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共同防范欺诈行为。

任何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误导交易对方的行为都是欺诈,会导致合同无效。

买卖双方应注意对交易信息的核实和保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六、合同的违约和索赔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首先,应开展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交易记录等,以支持索赔的合法性。

如无法解决争议,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除了上述内容外,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还包括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法规的约束、国际贸易的特殊性等。

在跨国买卖合同中,还需考虑国际贸易相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适用。

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双方还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八、结语买卖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并达成交易目标的重要工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摘要:国际货物贸易在促进国际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贸易摩擦与纠纷层出不穷。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的划分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对于风险损失的承担。

文章旨在通过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贸易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国际货物贸易;风险转移;交付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交付和接收货物可能要跨越数个国家,使用陆运、海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对货物的损害或者遭遇一些自然灾害,货物损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成为买卖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厘清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对交易双方意义重大。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概论风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

风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性:(1)阶段性,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主要发生于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2)或然性,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是否发生,于何时何地发生,以怎样的情形发生,都是不确定的;(3)意外性,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的发生并不是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的,是由不能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客观原因导致的;(4)损害性,货物的毁损、灭失会给合同双方造成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风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一方面是自然原因,例如火灾、水灾、风暴等,另一方面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战争,骚乱等;(2)意外事件,即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事故,比如碰撞、搁浅等;(3)货物本身的特殊性质,如货物变质等。

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时间的两种理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实际上是指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哪一方最终承担。

在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货物的风险最早是由卖方承担着的,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商品的风险改由买方承担,这就是风险转移。

纵观各国立法,关于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论:1.风险于货物所有权转移时转移该理论认为,在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例外规定的情况下,风险于买卖合同标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时由卖方承受转移至买方承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合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合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合集)引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法律、语言、文化、货物运输等方面的差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并提供一些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这些风险。

1. 语言和文化差异1.1 语言障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往往涉及跨国交易,卖方和买方之间可能存在语言障碍。

这种语言障碍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偏差,增加纠纷发生的风险。

1.2 文化差异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商业文化和习俗,这可能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误解或冲突。

例如,对于交货期限和支付条件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买方和卖方对于如何解决争议的方式也可能存在分歧。

2.法律风险2.1 合同法律适用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在确定合同的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困难。

如果双方未能就适用的法律达成一致,那么在发生争议时,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这增加了合同风险。

2.2 货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问题货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另一个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交货规定和所有权转移条件,双方对于这些规定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3. 货物运输风险3.1 运输方式选择在国际贸易中,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至关重要。

不同的运输方式具有不同的风险和费用。

例如,海运可能面临天气影响和海盗袭击的风险,而航空运输则可能面临飞机延误和货物损坏的风险。

3.2 运输保险为了减少货物运输风险,卖方和买方可以购买运输保险。

运输保险可以在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时提供赔偿。

在购买运输保险时,双方应该清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条件,并确保保险的金额足以覆盖货物的价值。

4. 支付风险4.1 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通常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来支付货款。

不可撤销信用证确保卖方在交付货物后能够获得付款。

然而,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信用证的条款可能存在漏洞或不清晰,导致付款延迟或拒绝付款。

合同签订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如何防范合同签订阶段风险,欢迎大家阅读!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

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

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

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

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

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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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一、买卖双方均应注意的风险及防范◎风险一:相对方主体不适格,或者相对方信用差,履约能力低防范:查询对方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档案,调查对方资信情况◎风险二:相对方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防范:对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代理,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介绍信、委托书等,注意授权范围,注意鉴别委托书真伪。

◎风险三:标的物描述不清,计量单位误用,包装方式约定不明,低级错误导致大损失防范:约定明确,并且在签约前,反复看清楚。

公斤与斤,厘米与米,一字之差,相差十万八千里。

包装方式不同,产品档次、价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细阅读,再签合同才可防范此等风险。

◎风险四:标的物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或方式约定不明,导致扯皮防范:写明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注明标准号,对非标产品,则详细描述质量要求;验收方式、验收时间或期限与验收标准同等重要,唯有详尽约定,方可防范此类风险◎风险五: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运费承担约定不明,常常引发纠纷防范:交货方式须约定明确是卖方送货、需方提货还是代办托运;交货地点是需方仓库、工地、还是某港口,运费有谁承担也需明确。

◎风险六:货款结算、付款方式、期限条款约定不明,对交易成果带来重大影响防范: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是票据还是现金;期限方面“工作日”、“日”和起止时间点等的表述,关系重大,这些都需要约定清楚。

◎风险七: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影响守约方防止损失扩大防范:在何种情况下,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必须约定明确,这对于防止损失扩大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八: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不全面,导致诉讼或仲裁结果难以逆料防范:所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全面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损失赔偿额或赔偿计算方法等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

◎风险九:书面通知或函件的有效接收地址、接收人约定不明防范:协议中事先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可以避免当事人就收取对方文件予以抵赖。

收件涉及要约承诺生效、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情事的判断,约定清楚十分必要。

◎风险十:用词含义模糊,条款间相互矛盾防范:合同前部约定名词解释,避免含义模糊或上下文自相矛盾二、卖方的主要风险◎风险一:收取货款的风险防范:1、办理提存公证,让买方将货款打入公证处后发货,交货后直接从公证处收取货款;2、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等几个节点,让买方分期付款;3、要求买方提供担保;4、约定在买方付清全款前,买方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5、约定较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给买方按时付款施加压力;6、及时发送书面催讨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对于需要另行结算的,要及时结算或对帐,留下书面队长记录8、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防范:1、尽可能让买方提货,买方提货时该风险转移至买方;2、委托承运人托运,途中风险由买方承担;3、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计入货物成本。

◎风险三:货物交付证据不足的风险防范:1、在合同中就买方收货作如下约定“买方收货时,须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盖收货专用章,或由下列人员之一签收,公章、收货专用章、预定收货人的签名预留如下:【】。

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

”2、千万注意不要简单地让对方一般的仓库保管员、保安或其他一般层级人员签收,此类人员很可能是临时工,流动性大,发生纠纷,买方极有可能以“本单位无此人”抵赖;3、对于持续供货的情形,每个一定时间要求对方集中对账,并盖章。

◎风险四:买方拖延验收的风险和验收标准不明的风险防范:1、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的期限,并明确约定逾期验收,视同验收合格;2、明确约定验收方式、标准,容易产生验收争议的标的物,可约定委托中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能够凭样品买卖的,事先封存样品乃至办理样品公证。

◎风险五:质量争议和质量保证期内的风险防范:1、明确约定货物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标准应当作为合同附件;2、明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以及约定质量异议的处理方式,比如约定允许的误差,允许的质量瑕疵,何种情形须退货或更换,何种情形下修理等等;3、质量保证的范围必须约定清楚;4、提供规范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使用风险提示完整清晰◎风险六:产品质量责任即因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防范:1、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醒目处提示完整清晰;2、正确使用方法提示完整清晰,不正确使用可能导致的风险提示完整清晰;3、对销售商进行严格的培训;4、购买相关的保险三、买方的主要风险◎风险一:收货风险防范:1、提存公证,货款打入公证处,收获并验收合格后解付;2、部分货款收货后支付;3、卖方提供担保;4、约定较高的迟延交货违约金;5、及时发送书面催促交货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防范:1、产品质量标准约定明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约定明确;2、及时向卖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有些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办理公证;3、就产品质量不合格明确约定退货、更换、修理等处理方法,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风险三:保修风险防范:1、明确约定保修范围和卖方承担保修责任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的方式;2、留足质保金;3、就卖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保修义务,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风险四:产品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防范:1、保管好购货发票或凭证;2、由适格的人以适当的方法使用、保管;3、使用过程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公证或及时书面告知卖方;4、万一发生损害,保护好现场,及时办理公证和报案;5、接触或使用产品的人员,如有就医记录,须妥善保管。

担保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一、被担保债权之债权人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风险一:担保人主体不适格(担保法第八、九条规定的几种不能作担保人的单位-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单位的分支机构担保;未通过年检的企业或实际已经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担保),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防范:担保人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具有实施担保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故必须审查其营业执照、营业许可证等证照,必要时请律师查询工商档案。

◎风险二:担保单位做出担保的决定,没有履行正当程序(没有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虚假;其他共有人未同意等等)防范:审查担保单位的章程,了解其做出担保决议的权限——要求所有股东或董事当面签署同意担保的决议,或者提供经公证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对于财产抵押担保的情形,必须了解该财产有无共有或法定意义上的共有人,有共有人的必须经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

◎风险三:用以担保的财产,存在权利瑕疵(如担保人无所有权(处分权),担保财产已经被抵押、质押或已经被查封、冻结;相关财产正处在权利争议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享有权利的期限届满;财产权利主体不明…)防范:一是要求担保人就财产没有权利瑕疵做出声明和承诺;二是要求担保人出示担保财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相关证书;三是必须事先调查,了解担保财产有无被抵押、质押或被查封冻结等情况◎风险四:信用担保的担保人或财产担保的财产,担保能力不足,或者变现能力差防范:关于用于担保财产的价值,一定要大于被担保债权,越大越好,债权的金额不得高于担保财产价值的70%。

债权实现时间越长,债务越大,故担保财产必须留出足够的余地。

用于担保的财产,必须充分考虑其在短期内的变现能力,考虑变现能力比考虑其账面价值更重要。

◎风险五:担保范围不明确或担保范围过窄,不能充分覆盖债务防范:担保范围必须覆盖主合同全部债务的范围,必须加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风险六:担保品种或方式单一,债权实现保障不充分防范:多种担保方式可以共存,提供财产担保,不排斥提供信用担保,比如就借款除财产担保外,还可以让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个人极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者让其优质关联企业或控股股东担保。

◎风险七:需要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的,手续不完整,导致担保不能对抗第三者防范: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均须办理登记手续◎风险八: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过期脱保;或者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催告不及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六个月内,一般保证要提起诉讼仲裁,连带保证则须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否则都脱保。

假如约定保证期间截至债务履行完毕止,这种约定视作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二年。

)防范:保证期间必须约定清楚,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几年就几年,不得含糊。

此外,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书面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向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不得延误。

◎风险九:主合同内容变更,或者主合同债务转让,没有通知担保人并重签担保协议,导致脱保防范:发生此等情形,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不得马虎。

◎风险十: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与主合同不一致,导致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途径与主合同不一致。

或者约定不同的法院管辖,或者一个约定法院管辖,另一个约定仲裁处理,导致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由不同的机构审理裁决。

防范: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必须一致。

二、担保人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风险一: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的担保防范:作为担保人,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要深入调查了解,对主合同的真实履行情况必须了解清楚。

◎风险二: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债务人偿还能力不足防范:在提供担保的同时,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必须略大于担保的范围,必须考虑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费用。

担保人其他风险没有讨论之必要债务人风险没有讨论之必要民间借贷合同债权人主要风险及防范◎风险一:企业间借贷,或企业借给个人,借款合同一般作无效合同处理,利息不受保护。

防范:以个人名义借给对方企业,或者借给对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再以企业作担保,此等借款合同有效,利息四倍以内受保护。

无法避免而发生企业间拆借,借款背景和借款用途、期限,必须体现出属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则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企业间拆借利息可支持。

◎风险二:对债务人资产等情况了解不足防范:对债务人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产构成、所处地点、主要的业务办理或合作的银行等情况,必须事先了解清楚,尽可能收集相关书面材料,为万一发生诉讼做准备。

或者采取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让专业机构出面出借资金。

◎风险三:没有担保或担保不充分防范: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充分的担保;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有的先将债务人企业的大部股权转让到自己名下,本息归还后再将股权转回;或者将债务人的有竞争力的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或独占许可到自己名下,待本息归还后转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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