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调直调厂长值班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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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度术语
2.4.3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给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或调管厂、站的运 行值班人员发布的有关操作的命令。 2.4.3.2逐项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操作。值 班调度员按操作规定分别对不同单位逐项下达操作指令,受 令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指令顺序逐项进行操作。 2.4.3.3综合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下达只涉及一个厂、站不需要其他厂、站配合的 操作指令。该指令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以及安全措施,均 由受令单位运行值班人员自行按现场规程拟定。
二、操作时间、安全措施
2.4.1 电气设备停、送电的操作时间,从地调值班调度员发令 允许执行操作算起,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操作结束为止。 2.5.3 运行值班人员根据调度指令完成变电站(发电厂)内设 备操作并汇报调度员后,当值调度员即可许可变电站(发电厂) 现场值班员:“XX设备已停电,安全措施自行考虑,XX设备 站内工作可以开始”。变电站(发电厂)现场值班员根据《安 规》要求自行做好站内安全措施后,自行许可设备站内工作开 始。
四、调度术语
1 冠语 1.2 ××省调××× 1.3 ××地调××× 1.5 ××配调××× 1.6 ××变电站××× 1.7××电厂××× 2.1调度调管范围 电网设备调度运行管理和操作指挥 的权限范围。 2.1.1 直接调管范围 由本级调度全权负责调度运行管理 和操作指挥的范围。 2.1.2 间接调管范围 由下级调度机构负责调度运行管理 和操作指挥,但在操作前需征得本 级调度机构同意的范围。
七、管理职能 7.8 属地调调管或许可的设备,未接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 未经地调值班调度员同意,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和 配调值班调度员均不得自行操作或自行改变设备状态,但在出 现紧急情况、对人身和电网、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发电厂、 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和配调值班调度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处理后立即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报告。 7.11 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同时接到地、配调相互矛盾指令时, 应立即向地调报告,由地调值班调度员协调决定。厂、站运行 值班人员应按协调后地调的指令执行,执行后应分别报告地调 和配调。
什么是调度纪律?
七、调度纪律
7.16 a.不执行地调下达的发、供电调度计划。 b.不执行地调下达的检修计划。 c.不执行地调调度指令和不落实地调制定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 的措施。 d.不如实反映执行调度指令情况。 e.不如实反映电网运行情况。 f.其他违反调度纪律的情况。 7.17 调度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由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并书面通知系统内有关单位和部门后, 方可正式上岗值班。 7.18 有权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名单应报地调备案。
1.3 系统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准确、简明、 清晰地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不得拖延,其内容包括: 1.3.1 事故发生时间、现象、断路器跳闸情况和主要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况;继 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电压、频率、负荷的变化情况。 1.3.2 有关事故的其他情况。
三、事故处理及汇报
二、调度指令
2.1 预发操作任务:由值班调度员根据审核后的停电检修工作单,在检修前一日 22:00前向有关厂、站、集控中心预发操作任务(包括停电范围和操作时间,重大 操作应提前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并应做好详细记录。 2.2 调度指令分为下列三种形式: 2.2.1 综合指令:凡涉及一个单位的操作(涉及两个单位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 置投、退或旁路断路器带线路运行需对侧退出保护的操作也可下达综合指令),应 下达操作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受令人执行后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报告。该指令具 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以及安全措施的具体布置,均由受令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按照 现场规程自行拟定。 2.2.2 逐项指令: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前后顺序紧密衔接的操作,应逐项下达操 作指令。受令人必须严格按调度指令逐项操作,不得进行指令以外的越项操作。 2.2.3 口头指令:对开停机组、增减机组出力、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无 功补偿装置,检修批复、单一断路器的拉合、限(送)电以及事故处理等,地调值 班调度员可口头下达调度指令且无须填写调度指令票,但应作好记录。 在事故情况下,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调值班调度员涉及事故处理的指令 后,不必填写操作票,立即进行操作。
四、调度术语
2.4.4调度指令发布 2.4.4.1发布指令 值班调度员正式向本级调度机构调管范围内的下级调度或厂、 站运行值班人员发布调度指令。 2.4.4.2接受指令 运行值班人员正式接受值班调度员所发布的调度指令。 2.4.4.3复诵指令 运行值班人员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时,为确保指令内容 准确无误,将指令内容重复一遍并得到发令人确认的过程。 2.4.4.4回复指令 运行值班人员在执行完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后,向值班 调度员报告执行指令的结果和时间等。如因故无法执行或执行 中断,也要及时报告。
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16年调控培训班培训讲义
电力调度规程
2016年2月·乌鲁木齐
一、乌鲁木齐电网简介
乌鲁木齐地区电网是 指覆盖在乌鲁木齐区 域的电网(乌鲁木齐 市、县、五家渠市)。 电网调控管理坚持 “统一调度,分级管 理”的原则,所有并 网运行的发、输、变、 配、用电单位都对维 护电网的安全、优质、 经济运行负有相应责 任。
1.2.1 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 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正常设备的运 行和对重要客户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地区或客户恢复供电, 对重要客户尽可能优先供电。 1.2.4 尽快使电源恢复并列运行。 1.2.5 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 班人员可不待地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以下操作,但应尽 快报告地调: 1.8.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1.8.2 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1.8.3 解除对运行中设备的安全威胁。 1.8.4 恢复全部或部分厂用电。 1.8.5 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以不待调令自行处理的其他情 况。
六、电网情况汇报
时 间 地点
1
2
停、限电情况 6
汇报 内容
3
经过
设备损失 原因 处理情况
5
4
保护、安自装置动 作情况
七、管理职能
7.1 地调是乌鲁木齐地区电网的最高调度指挥机构,在其调管范围内行使调 度权。 7.2 地调值班调度员是乌鲁木齐地区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值 班调度员必须按照规定发布各种调度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7.4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的调度术语,互报单位、 姓名。发、受令时,双方应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 受令人应复诵调度指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后执行,指令执行完毕后必须立 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 7.5 地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指令,配调值班调度员及厂、站运行值班员,应 立即执行,若认为该指令不正确,须立即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报告,由发令的 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销。如地调值班调度员重复其指令时, 接令的运行值班员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项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 安全时,接令的运行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 令的内容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
四、调度术语
2.3.1调度调管设备 设备的出力和状态改变(运行、备用、检修), 运行方式和电气接线方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 装置状态的改变和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等,均应 按照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获得其同意后才可进行 的设备。 2.3.2调度许可设备 设备由下级调度机构调管,但在进行该设备有关 操作前,该设备所属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必须 报告上级值班调度员并经其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 的设备。
三、调管范围划分
调度调管范围的划分原则 3.1 本地区电网中非省调调管的输变电设备、无功补偿设备及 其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非省调调管的发电厂及其相关的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与调度业务有关的调度自动化、通 信设施以及上述厂、站的消弧线圈,由地调调管。 3.2 除省调和地调调管范围外的配电网中的配、用电设备及相 应的二次设备(包括:变电站6-10kV出线断路器、旁路断路 器及旁母),由配调调管。
四、调度术语
2.4调度指令 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对其下级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或 调管厂、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发布的有关运行和操作的指令。 2.4.1口头指令 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无须填写操作票)的调度指令。对 此类命令调度员无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在事故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为加快事故处理速度,也可以口 头下达事故操作令,对一二次设备进行操作。现场值班人员 在接受该命令后,可不写操作票,立即进行操作。 2.4.2许可操作指令 在改变设备的状态或方式前,由运行值班人员提出操作项 目,值班调度员同意其操作(值班调度员不下操作令)。
严禁约时停、送电!
四、电网情况汇报
地调直调发电厂、变电站运行故障信息的汇报范围及要求: 1 发、输、变电设备(包括许可设备)及相应二次设备发生异 常、障碍、事故。 2 发生误操作事故。 3 发生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4 发生与电网运行有关的设备火灾事故。 5 发生停电事故,对重要客户停止供热事件。 6 发生对电网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7 发生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 8 上、下网负荷发生较大变化、功率大幅波动。 9 发生解列。 10 发生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重大事件。
1.3 系统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准确、简明、 清晰地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不得拖延,其内容包括: 1.3.1 事故发生时间、现象、断路器跳闸情况和主要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况;继 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电压、频率、负荷的变化情况。 1.3.2 有关事故的其他情况。
三、事故处理及汇报
二、调度管理组织形式
什么是调度?
乌鲁木齐地区电网设置二级调度,即地调和配调,业务职能 均由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承担: 负责地调相关业务时,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 简称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地调(以下简称地调)。 负责配调相关业务时,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 简称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配调(以下简称配调)。
二、正常操作
2.6 系统中的正常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下列时间进行: 2.6.1 交接班时。 2.6.2 系统发生事故时。 2.6.3 系统高峰负荷时段。 2.6.4 遇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时。 7.6.5 重要保电
三、事故处理及汇报Baidu Nhomakorabea
1.2.1 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 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正常设备的运 行和对重要客户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地区或客户恢复供电, 对重要客户尽可能优先供电。 1.2.4 尽快使电源恢复并列运行。 1.2.5 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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