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常见问题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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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常见问题及原因

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常见问题及原因
现行 《 食 品安全 国家标准 预包装 不 规 范 现 象 有 以 下 几 种 。
食 品标 签通 则 》 ( G B 7 7 l 8 — 2 0 儿 ) 与 食 ( 1)配 料 表 中 的 配 料 未按 加 入 量 标 注为 “ 笨甲酸钠”等。 ( 9) 部分 食 品为 了以 “ 食 品添 加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预包 装食品营养标 签 递减 顺序 标 注。如 蛋糕 配 料表 为 .白 剂零 添 加”等 观念 吸 引消 费者 ,故 意
通 则 ( G B 2 8 0 5 0 - 2 0 1 1) 规 定 预 包 装 砂 糖 、 鸡 蛋 、 小 麦 粉 、 牛 奶 、 食 品 添 不 标 示 加 工 中 使 用 的 、 对 最 终 产 品 起
并分 析 问题 出现 的原 因 ,为消 费者 正 大 加 粗 , “ 调 和 ” 二 字 缩 小 到 难 以 看 称后 加括号 将 原始配 料按 从 多到 少的
确 辨 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及 食 品 生 产 企 到 的程 度 ;月饼 中馅料 含 量超 业 规 范 食 品标 签 提 供 参 考 。 出 显 示 , 而 食 品 真 实 属 性 名 称 标 示 在 过 2 5 %却 未 将 馅 料 原 始 配 料 按 标 准 要
垒管理
食 品 标 签 是 向 消 费 者 传 递 食 品 信 的 食 品 从 名 字 上 看 以 为 是 药 品 或 保 健 ( 6) 复 合 配 料 标 示 要 求 经 常 被 忽
息 的载体 , 其标 注内容是否规范、 清晰、 品 ,实 为糖 果 ;② 部分 食 品将 非 主属 略 ,根 据 G B 7 7 1 8 - 2 0 1 1规 定 ,有相
随 着 社 会 与 食 品 工 业 的 发 展 , 人 不 起 眼 的 角 落 ,甚 至 根 本 没 有 标 示 真 求 标 示 出来 。

食品标签标识常见问题汇总

食品标签标识常见问题汇总

3、将QS标志使用在无证食品、保健食品等其他产品上。 产品 产品标准号标注错误,如将推荐性标准标注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 或只标注卫生标准,或标注废止标准;自愿性产品认证随意 代号 标注,如企业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已过时效仍旧使用。 辐照 1、使用辐照杀菌食品未标示。 食品 2、使用辐照蔬菜、香辛料等原料未标示辐照。 转基 因食 使用转基因大豆等食品未标明。 品 质 如大米、小米、挂面茶叶等产品执行标准中规定质量等级的 量 未标示。 (品 认证 违规标示“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 食品 “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
项目 典型问题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技术要求
1、不在豁免标示范围内的产品未标示营养标签。 2、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使用了营养强化剂、氢化和 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修订版)第二 (或)部分氢化植物油、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条第(八)项。 基本 虽然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但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对营养 要求 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如腐乳类、酱腌菜、酱油、酱类、复 合调味料、冰糖茶等)的预包装食品未标示营养标签。 3、营养标签未标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3.6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GB 7718技术要求
6、标签单一标示繁体字,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 基本 要求 7、使用了外文但没有标示对应的中文。
8、拼音、外文字体大于相应的中文字体。
9、强制标示内容的字体高度小于1.8mm。
10、内外包装标示内容不一致。如生产日期标示不同:一个 标180天,一个标半年。 11、外包装未易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的礼 盒包装,外包装未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品牌与标准化质量检测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刘然(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沈阳110000)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已经一年多,但是很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还出现许多问题,笔者根据检验经验,归纳整理出食品标签容易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供企业和监管人员参考。

1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造成食品名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对标准的规定不了解,或主观故意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等心理,从其标示的食品名称上无法判断产品属于哪一类,导致食品名称未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或食品名称与配料表不符等情况发生。

2配料(原料)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中各种配料、食品添加剂均应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

造成配料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在GB7718-2004被GB7718-2011替代后,对新标准规定了解不够,不能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在新旧标准交替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仍使用旧包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复合添加剂等原辅材料时,将未知添加剂带入成品中,导致各种配料未标示具体名称、配料表各配料标示顺序不正确等等。

3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

净含量和规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对标签态度不严谨,导致净含量计量单位不规范,净含量未标示具体数值,外包装与合格证的净含量标示不一致等。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食品标签应标示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其中联系方式应至少包括: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造成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在GB7718-2004被GB 7718-2011替代后,对新标准规定的新增强制性标示内容了解不够,不能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在新旧标准交替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仍使用旧包装等,导致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未标示;还有的企业由于所属地域重新划分的原因,外包装没有重新及时更正。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及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及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及分析一、食品标签定义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此外,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如同食品的一个窗口,消费者通过标签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同时食品标签具有引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向消费者承诺、向监督机构提供监督检查依据,维护食品制造者的合法权益等作用。

目前,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执行与监管主要依据是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12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配套的法规和标准还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及即将实施的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二、食品标签的标注要点食品标签标准的内容包括强制标示内容和非强制标示内容。

通常一份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有:食品名称、配料淸单、配料的立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夕I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和其他一些标示内容等方而的强制标示要求。

非强制标示内容包括批号、食用方法、致敏物质等。

强制标示内容在标签中一泄要标注,并且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否则可判左为该食品标签不合格。

因此,对食品标签中各强制标示内容要特别关注,各标注项标注的要点如下:(-)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真实反应食品属性,标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巻,否则可判立该食品标签不合格。

(二)配料淸单。

配料淸单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标题,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所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

(三)配料的左戢标示。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汇总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汇总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汇总在预包装食品标签制作过程中,由于对标准法规不熟悉、部分条款理解不透彻等原因,导致市场上部分不合格标签的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轻则没收违法所得,重则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因此企业必须重视,确保标签合规。

一、食品名称1.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

例如某款浓缩乳清蛋白固体饮料,它的真实属性是固体饮料,若在产品标签上仅标示“浓缩乳清蛋白”或者“浓缩乳清蛋白”字号大于“固体饮料”,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浓缩乳清蛋白粉“,应使用同字号标示产品名称为“浓缩乳清蛋白固体饮料”。

2.使用不能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可以使用“新创名称”、“商标名称”、“奇特名称”等,但在上述名称不误导消费者的前提下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若易误导消费者,应在新奇名称邻近位置同字号标示出真实属性名称。

例如某款名叫“浪漫甜心”的食品,消费者从名称不能辨别出产品类别是“冰激凌”是“巧克力”还是“蜜饯”。

应在“浪漫甜心”同一展示面标示出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配料名称不规范。

食品标签配料表中的配料名称没有采用标准规定的专用名称。

例如,经巴氏杀菌的牛奶应标示为“鲜牛奶”,不能标示“牛奶”。

使用原卫生部、卫计委公告中的配料应标示为公告中的名称,如某配料标示为“红玫瑰”,在原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中规定“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rugosacv.Plena)、凉粉草(仙草MesonachinensisBenth.)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标示为“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或“重瓣红玫瑰”。

无论是产品名称还是配料名称都要使用反映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否则应使用不误导消费者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问答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问答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问答《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标准实施问答序号问题与解答问:为什么要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答:《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第四十二条规定了1.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

而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部分内容与《食品安全法》对标签内容的规定不尽相同,而且法中的规定也需要有具体的技术要求以便落实。

问: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的原则是什么,答:(一)遵循《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细化技术要求。

2.(二)以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为基础进行增补和修改。

(三)注重与现行标准、法规的协调,确保政策连贯性和稳定性。

问: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主要有哪些变化,答:(一)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含义涵盖了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食品。

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这两类预包装食品标签,但不适用于散装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标识;(二)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3. (三)增加了“不应标注或者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四)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五)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六)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性标示要求;(七)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C。

(八)修订了其他基本要求和标示内容问:本标准与其他关于食品标签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间是什么关系,4. 答:根据《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事项的规定,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技术要求,属于强制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现行有关标签的标准、管理规定的内容,是预1包装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部门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问:什么是预包装食品,答:《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常见问题浅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常见问题浅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常见问题浅析作者:赵丽王琳琳刘建洋张子臣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20年第05期1引言隨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公众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尤为关切。

本文对本公司检验的3100批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数据参考。

同时,也希望为食品生产企业在进行标签制作时避免一些常见错误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2标签检验2.1标签样品来源3100批预包装食品(2017~2019年本公司承接检验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及蜂产品等20类常见的食品。

2.2标签检验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3标签检验结果分析3.1总体情况本公司3年内共计检验标签3100批次,其中标签不合格样品共312批次,不合格率为10.06%。

不合格样品中涉及的各类标签标示不合格项目共21种,分别为:①强制标识内容的高度小于1.8mm;②净含量高度标示错误;③净含量标示错误;④营养标签中NRV%计算错误;⑤未标示生产者信息;⑥未标示配料表;⑦未标示营养标签;⑧营养成分表表题标示错误;⑨未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⑩未标示生产日期;⑪未标示储存条件;⑫营养标签中修约间隔错误;⑬营养标签中“0”界限值错误;⑭营养素参考值标示错误;⑮未标示生产者的联系方式;⑯未标示营养标签;⑰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顺序错误;⑱未标示产品标准代号;⑲执行标准标示错误;⑳不符合GB 7718中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的基本要求;㉑不符合样品产品标准要求。

以上各种不合格项目出现频次总数为417次,每项的出现频次和占总频次百分比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位列前3位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错误为净含量高度标示错误、营养标签中NRV%计算错误、强制标识内容的高度小于1.8mm,所占比例分别为34.77%、19.18%、17.03%。

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总结

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总结

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总结一、一般标签不符合序号相关内容不符合事实描述不符合相应条款修改建议1 基本要求含有使消费者误解的图形介绍食品不符合GB7718中3.4 不应引起消费者误解标签内容标示不清晰、醒目、持久不符合GB7718中3.2 标示清晰、醒目、持久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数字字符高度小于1.8mm不符合GB7718中3.9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数字字符高度最小1.8mm 未按标准要求使用规范的汉字不符合GB7718中3.8使用规范汉字,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2 食品名称产品名称与配料表不一致不符合GB7718中4.1.2.1或不符合GB7718中4.1.3.1不应引起消费者误解未按标准要求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7718中4.1.2.1不应引起消费者误解未按标准要求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7718中4.1.2.1不应引起消费者误解3 配料表配料表标题名称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7718中4.1.3.1.1例如:不应标示“成分”、“主要成分”应标示“配料”或“配料表”未标示配料表不符合GB7718中4.1.3.1标示、例如单一配料:水;大米配料表中未标示食品添加剂( *** )不符合GB7718中4.1.3.1在配料表中标示食品配料名称书写错误不符合GB7718中4.1.3.1规范标示,例如:“鸡精”应标示“鸡精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名称书写错误不符合GB7718中4.1.3.1.4规范标示,例如:“单硬脂酸甘油脂”应标示“单硬脂酸甘油酯”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不符合GB2760-2011中表A.2(续)标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未按标准要求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不符合GB7718中4.1.3.1.3标示原始配料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食品配料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的名称或等效名称不符合GB7718中4.1.3.1标示食品配料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的名称或等效名称未按标准要求标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不符合GB7718中4.1.3.1.4标示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4 配料的定量标示未标示有特性的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不符合GB7718中4.1.4.1标示5 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标题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7718中4.1.5.1例如:不应标示“净重”“毛重”应标示“净含量”未标示法定计量单位不符合GB7718中4.1.5.1标示净含量的计量单位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7718中4.1.5.3使用规范计量单位净含量与食品名称不在同一展示面上不符合GB7718中4.1.5.5标示在同一展示面净含量字符高度小于×mm不符合GB7718中4.1.5.4按照GB7718中4.1.5.4字符高度要求未按标准要求使用计量单位(1000g)不符合GB7718中4.1.5.3按照GB7718中4.1.5.3使用计量单位未使用标准规定的计量单位(公斤)不符合GB7718中4.1.5.3按照GB7718中4.1.5.3使用计量单位6 联系方式未标示联系方式不符合GB7718中4.1.6.2标示7 日期生产日期加贴不符合GB7718中不另外加贴标示 4.1.7.1未标示保质期不符合GB7718中4.1.7.1标示8 贮存条件未标示贮存条件不符合GB7718中4.1.8 标示9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未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符合GB7718中4.1.9 标示未按相关规定使用QS标识(QS标志不得变色)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八条规范标示未标示QS标识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七条标示QS标识10 产品标准代号产品标准代号书写错误不符合GB7718中4.1.10 规范标示11 质量等级未标示质量等级不符合GB7718中4.1.11.4标示质量等级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7718中4.1.11.4按照执行标准规范标示12 其他要求未标示冷/热加工不符合GB7099中8 标示未标示产品类型不符合SB/T10379中10.1.1、GB/T19343中7.2按标准要求标示产品类型未标示烹调加工方式不符合GB19295中4.1 标示未标示生制或熟制不符合SB/T10379中8.1.1标示未标明产品的加工工艺不符合GB1534、GB1535、GB1536、GB1537等中8.1按标准要求标示“压榨”或“浸出”未标注“分装”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9号第八条(四)分装食品应注明“分装”字样二、营养标签不符合总结序号相关内容不符合事实描述不符合相应条款修改建议1 基本要求营养成分表题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3.3应以“营养成分表”为表题,“营养标签”等标示不规范营养成分表题书写错误不符合GB28050中3.3“营养成份表”属于书写错误营养成分表的框未与基线垂直不符合GB28050中3.3营养成分表的框应与基线垂直,不可以歪着或倾斜营养成分含量未以具体数值不符合GB28050中3.4 例如以小于等于或区间形式标示标示不正确,应以具体数值标示2 强制标示内容未标示营养强化剂(***)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不符合GB28050中4.3例如配料中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维生素B2、烟酸”等,要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其含量和NRV%未标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符合GB28050中4.4例如配料中使用了“氢化植物油”等,要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和NRV%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未更加醒目不符合GB28050中4.1如表中标有其他成分时,应采取改变字体、加粗、改变背景等方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更加醒目标示了不属于营养成分的成分不符合GB28050中4 如番茄红素3 营养声称营养声称(***)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5.2例如标签中对不满足附录C条件的营养素进行了声称声称用语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5.3 声称用语未按照附录D要求4 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营养成分(***)单位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6.2例如能量单位标示应为“kJ”或“千焦”,“KJ、kj”等均标示不规范营养成分(***)的修约间隔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6.2应按照GB28050-2011中表1修约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的顺序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6.2应按照GB28050-2011中表1规定顺序标示“0”界限值以下(含“0”界限值)含量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中6.2应按照GB28050-2011中表1规定0界值标示05 NRV%的标示NRV%的修约间隔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28050附录中A.2NRV%的修约间隔为1,即应以整数标示,例如“3%、15%”NRV%(***)计算错误不符合GB28050附录中A.3应按照GB28050-2011附录中A.3的计算方式计算。

食品标签标示常见的10类错误大汇总及标签审核流程,绝对值得收藏!

食品标签标示常见的10类错误大汇总及标签审核流程,绝对值得收藏!

食品标签标示常见的10类错误大汇总及标签审核流程,绝对值得收藏!食品标签直观的为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提供了产品和消费信息,因此其准确性和科学性异常的敏感和重要。

同时食品标签涉及的内容和要求繁多,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法规性,准确理解和掌握的难度非常大,成为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必须面对的一个挑战。

01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的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依据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等。

1.1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如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十七条对标签标注的规定;第六十九条对转基因食品要求显著标示;第七十八条对保健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及声称的规定;第九十七条对进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应有中文标签等。

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如第二十七条对包装标识的规定,《广告法》第十八条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规定,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1.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如第三十三条对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及六十八条对标签的相关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

1.3有《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禁止食品加药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

1.4(1)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如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10号公告《关于黑果腺肋花楸果等2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等。

(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如2019年第29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如2019年第29号公告《<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有关问题的解读》等。

(3)海关总署公告,如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等。

胡师齐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规定与常见问题

胡师齐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规定与常见问题

胡师齐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规定与常见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实施以来,经过多年的推广和宣传,食品企业越来越重视通过营养标签宣传产品,但对于营养标签的标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以及对标准理解存在偏差。

本文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希望能指导规范食品企业进行营养标签制作,避免由于标示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希望为食品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01、营养成分含量获得方式不一致产生的误差营养标签的标示值应真实客观地反映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而允许误差则是判断标签标示值是否正确的依据。

GB 28050-2011 6.4 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在对市场上售卖产品的营养成分表进行监测过程中,发现最常出现的一类问题样品是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不符合允许误差的要求。

根据GB 28050-2011 问答(四十八)条,获得营养成分含量的方法可以选择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直接检测,也可以间接计算。

间接计算的方法有两种:①利用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

②利用可信赖的食物成分数据库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

对于检测机构而言,是通过检测样品本身的营养成分来计算判定。

因此,当测定值与标示值相比,不符合允许误差的要求,如果误差较大,超过了营养成分标示值的“修约”、供能营养素符合“0”界限值而标示为“0”等原因可能导致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影响时,可以认为该产品营养成分表标示不合格。

相反,可能是样品本身不合格,也可能是计算方式不一致导致,对于这种情况,需要与生产企业确定其获得营养成分表的方式,如果生产企业能够提供合理的说明,表明其营养成分表标示含量的合理性,也认定为合格,不能武断判定或处罚。

02、产品中的某些营养成分无法准确测定影响结果的判定比较合理的方式是测定样品中的肌酸含量,从蛋白质含量中扣除,再进行进一步的计算及判定。

食品标签问题汇总

食品标签问题汇总

食品标签问题汇总一.名称问题1.利用字号大小、色差、图形、符号、及暗示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属性相近的产品混淆。

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商标名称”而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时,未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和品名邻近处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例如“XX奶”或“XX乳”,而产品本身只是添加少量乳制品制成的含乳饮料,如果标签未在品名附近显著标示“含乳饮料”,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真实属性产生混淆,误以为选购食品是乳制品。

二、配料表问题1.配料表不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例如: 液态法白酒按照工艺必然以水、食用酒精为主, 而部分产品标签为了蒙蔽消费者达到鱼龙混杂的目的, 刻意不标示食用酒精, 而仅标示所用固态法白酒涉及的原粮; 又如, 有的食品在产品名称中明示含有某种配料, 而在配料表中却没有该配料。

配料名称不规范, 容易引起误导。

例如: 以植物油为原料的植脂奶油在配料表中标示为“奶油”,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以乳品为原料制成的产品,规范的标注应该是“植脂奶油”或“人造奶油”;人工种植的人参被列为新资源食品后[2], 有的企业在标示配料时标示为“人参”,存在容易让消费者与野生人参混淆的可能, 规范的标注应是“人参(人工种植)”。

2.部分食品标签配料表未使用“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 而错误使用“配方”、“成分表”等。

根据GB 7718-2011规定, 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复合配料, 且添加量不超过25%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标示其原始配料。

除此之外, 无相关标准或是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复合配料但添加量超过25%的复合配料需要在名称后加括号将原始配料按从多到少的顺序具体标注。

除此之外, 无相关标准或是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复合配料但添加量超过25%的复合配料需要在名称后加括号将原始配料按从多到少的顺序具体标注。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图片来源于网络)1、食品名称标示不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部分食品为追求包装的新奇,为使名称吸引消费者,用繁体字表示产品名称,未按要求使用规范汉字。

GB7718-2011要求,食品标签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

“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

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部分标称生产的茶叶、代用茶标签标识有“降压、醒酒”或“预防、治疗疾病”的内容。

GB7718-2011要求,“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如果该种食品要标示保健功效,则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例如,“香芋冰激凌”、“水果月饼”和“香蕉牛奶”等产品实以食用香料为主要赋香剂制成,应正确标注为“香芋味冰激凌”、“水果味月饼”和“香蕉味牛奶”。

特别注意的是某些乳饮料,一些厂家为迎合孩子口味,添加了一些国家允许的色素、甜味剂和酸味剂,却在食品名称标注上做文章,如标注为“XX牛奶”、“XX酸奶”,使其混淆为蛋白含量高的乳制品。

六岁以下的婴幼儿不适宜吃含有化学添加剂的食品,因其免疫系统尚未成熟,肝脏解毒能力较弱,易对肝脏造成损害。

家长们在购买时除关注食品名称标识外,还需注意产品执行标准区别乳制品与乳饮料。

乳制品是指液体奶(如鲜牛奶、纯奶和各种花色奶)、发酵奶和固体奶粉。

包装袋正背面产品名称不一致,名称多字少字情况普遍。

以茶叶举例,如包装前面名称是“高山毛峰”,包装背面名称是“高山毛峰茶”。

预包装食品标签易见问题汇总

预包装食品标签易见问题汇总

标签标示应包括:一、净含量(一)净含量未与食品名称标示在食品标签的同一展示版面上;( GB 7718—2011,4。

1.5。

5)( 二)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GB 7718—2011,4。

1。

5.4)(三) 净含量的标注不规范, 如标注为” 净重";(四) 净含量的计量单位未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体积单位标示为" 公升";质量单位标示为" 公斤";(GB 7718-2011,4.1.5。

2)(五)净含量量限大于等于1000g(mL) 时, 没有采用”kg" 或" 千克"(L ) 标示计量单位;( 六) 未标注净含量;( 七) 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未标注固形物的含量(GB 7718-2011,4。

1.5。

6)(八)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表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表示规格。

(GB 7718-2011,4.1.5。

7)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

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GB 7718—2011,4.1.5.7)二、食品名称(一)食品名称未采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如大米标示为" 泰香” 、" 雪花粘",膨化食品标示为” 龙虾条" 、” 牛肉串”;固体饮料标示为" 蛇舌草品”;玉米罐头标示为" 美国超甜粟米粒";(GB 7718—2011,4.1。

2.1)( 二)食品名称未选用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名称, 如饮用天然净水标示为” 山泉水",酿造酱油标示为” 美味王" 、” 生抽王";( 三) 食品名称标注不规范:如标注” 花生调和油" 的,没有按要求标示所强调的配料" 花生油” 的添加量;( 四) 食品名称中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如" 橙汁饮料” 中的" 橙汁” 用特号字,” 饮料” 用与底色相近的5 号字。

食品企业预包装产品标签合规16问2021

食品企业预包装产品标签合规16问2021

食品企业预包装产品标签合规16问核心提示:食品企业预包装产品标签合规16问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预包装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

规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仅能够突出产品自身的特点,还可以提升消费者的购买几率,更能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然而,由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问题较容易被发现,因此职业打假人往往利用食品企业在这一方面的工作疏漏和钻法律的“空子”来牟取利益。

近年来,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例呈爆发式增长态势,销售商和生产商疲于奔命,不堪其扰。

为此,小编对食品企业经常遇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进行梳理并解答,以供参考。

1、包装袋上注明“散装”的食品还需要标注《营养成分表》吗?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有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涉及的食品类别主要包括各类熟食、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酱腌菜、蜜饯、干果、炒货等。

散装食品包装标签标示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三条规定,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注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及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

同时,还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2、散卖的糖果、巧克力等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2008年5月20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糖果、巧克力产品包装标签标注问题的复函》中称,该会与全国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咨询和沟通,得到的答复是“单位糖果、巧克力应属于散装计量销售的范围,可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的规定”。

3、食品标识应当一并标注食品产地及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吗?2008年4月24日,国家质检局发布的《关于食品标识中产地和添加剂标注问题的意见的函》(质检法函[2008] 75号)第一条指出,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食品标识应当一并标注食品产地及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的63个问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的63个问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的63个问题以下是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常见的63个问题:1. 食品标签为什么重要?2. 预包装食品标签包含哪些信息?3. 食品标签上的“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期”有什么区别?4. 食品标签上的“净含量”是什么意思?5. 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批号”有什么作用?6. 食品标签上的“配料表”是什么?7. 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包含哪些信息?8. 食品标签上的“成分表”和“营养成分表”有什么区别?9. 食品标签上的“储存条件”对食品安全有什么影响?10. 食品标签上的“超出使用日期,请勿食用”是什么意思?11. 食品标签上的“GMP” 是什么意思?12. 食品标签上的“QS” 是什么意思?13. 食品标签上的“ISO” 是什么意思?14. 食品标签上的“HACCP” 是什么意思?15. 食品标签上的“无添加剂” 是什么意思?16. 食品标签上的“无糖” 是什么意思?17. 食品标签上的“无防腐剂” 是什么意思?18. 食品标签上的“无膨化剂” 是什么意思?19. 食品标签上的“无酒精” 是什么意思?20. 食品标签上的“无香精” 是什么意思?21. 食品标签上的“无色素” 是什么意思?22. 食品标签上的“纯天然” 是什么意思?23. 食品标签上的“有机食品” 是什么意思?24. 食品标签上的“非转基因” 是什么意思?25. 食品标签上的“低脂肪” 是什么意思?26. 食品标签上的“低糖” 是什么意思?27. 食品标签上的“低盐” 是什么意思?28. 食品标签上的“高蛋白” 是什么意思?29. 食品标签上的“高纤维” 是什么意思?30. 食品标签上的“适合素食者” 是什么意思?31. 食品标签上的“适合婴幼儿食用” 是什么意思?32.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大豆成分” 是什么意思?33.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花生成分” 是什么意思?34.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乳制品成分” 是什么意思?35.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麦麸成分” 是什么意思?36.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坚果成分” 是什么意思?37.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芝麻成分” 是什么意思?38.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鸡蛋成分” 是什么意思?39.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鱼类成分” 是什么意思?40.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贝类成分” 是什么意思?41.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虾类成分” 是什么意思?42.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鲍鱼成分” 是什么意思?43.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甲壳动物成分” 是什么意思?44.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小麦成分” 是什么意思?45.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大米成分” 是什么意思?46.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燕麦成分” 是什么意思?47.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玉米成分” 是什么意思?48.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荞麦成分” 是什么意思?49.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杂粮成分”是什么意思?50.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硫酸盐” 是什么意思?51.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亚硝酸盐” 是什么意思?52.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苏丹红” 是什么意思?53.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铅” 是什么意思?54.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汞” 是什么意思?55.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防腐剂” 是什么意思?56.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人工香精” 是什么意思?57.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人工色素” 是什么意思?58.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人工甜味剂”是什么意思?59.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反式脂肪” 是什么意思?60. 食品标签上的“含有咖啡因” 是什么意思?61. 食品标签上的“低饱和脂肪酸” 是什么意思?62. 食品标签上的“无添加剂、防腐剂” 是什么意思?63. 食品标签上的“无防腐剂、色素”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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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内外包装标示内容不一致。如生产日期标示不同:一个标180天,一个标半年。
3.10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11、外包装未易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的礼盒包装,外包装未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3.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4.1.3.1.4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配料表
1、配料名称不规范,有国标的配料未标准名称,如糖未标注“白砂糖、绵白糖、冰糖、赤砂糖”、盐未标注“食用盐”、酱油未标注“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鸡精未标注“鸡精调味料”、鲜蛋未标注“鲜鸡蛋”等。
4.1.3.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4.1.3.1.4的要求标示名称。
3.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宣传疗效、保健,如声称:“提神、补脑”“清热解毒”。
3.6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部分茶叶产品标签内容写在合格证上。
3.7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7、复配食品添加剂如泡打粉等未标示在终端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第三十一条对复配食品添加剂规定:“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6、标签单一标示繁体字,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
3.8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7、使用了外文但没有标示对应的中文。
3.8.2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8、拼音、外文字体大于相应的中文字体。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常见问题汇总清单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项目
典型问题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1、产品商品名称与真实属性字号不同,如某一饮料产品“氨基酸”比“营养素饮料”字号大、突出明显。
3.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8.1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3.8.2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9、强制标示内容的字体高度小于1.8mm。
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4、复合配料未标示,如植脂末等未标示原始配料。
4.1.3.1.3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5、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未标示,如酱油应标示酱油(含焦糖色)。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第二十五条规定:“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
6、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未标示GB 2760中的通用名称,如红曲粉核苷酸二钠未标注成“5’-呈味核苷酸二钠标”,属于咸味香精、商品名称为“牛肉粉”的未标注成”食用香精”,变性淀粉未标示GB 2760中的通用名称。
12、漏标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规格、贮存条件等内容。
4.1.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或未选用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名称。属性指事物(实体)本身固有的性质。食品的品名要求直接反应食品的真实属性。例如饮料、啤酒、咖啡、饼干等,观其名即可知道其属性。但有些食品标签的品名却不能或很难反应其本质属性,如大米标示为“泰香”、“雪花粘”,膨化食品标示为“龙虾条”、“牛肉串”。
2、宣传选用“名贵佐料”、“珍贵调料”“五谷杂粮”但配料表中未有体现。产品中有芝麻,但其配料表中并无标示“芝麻”。宣称使用富硒米和东北大米实际为普通糯米。
3、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在产品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2、单一配料如饮用水、大米、茶叶、冰糖等产品未标示配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配料表。”
3、加入量超过2%的配料未按递减顺序排列。
4.1.3.1.2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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