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会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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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会法心得体会

【篇一:浅谈学习新《工会法》的几点体会】

浅谈学习新《工会法》的几点体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的新《工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

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

工人阶级的亲切关怀。学习、宣传、贯彻好新《工会法》是各级工

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项相当长的任务,对于突出维护职工的合

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发展生产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必须掌握其主要内容,对照九二年《工会法》,新工会法的修改可归纳为:一个突出,四个加大,一

个明确。一个突出是突出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四个加

大是工会组织权的加大、对工会干部保护力度的加大、对工会经费

收缴力度的加大、工会参与力度的加大;一个明确是明确了法律责任。

新《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工会的四项职能中突出维护职能是法律对工会职能作出的重

大调整,是工会性质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劳动关系新变化向工会

提出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现实生活矛盾的呼唤和要求。代表和维护

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劳动关系调

整的主要手段。突出维护职能是合乎现实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新《工会法》有关条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

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

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

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参加活动。”“上

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阻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消、合并工会组织。”对阻挠

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

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上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把广大

职工吸引和组织到工会中来,保障职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政治

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对工会干部保护力度的加大,具体表现在《工会法》十三、十七和

十八条中,其明确规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

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

业单位协商确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

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

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

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

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

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以上均为《工会法》新增条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尤

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与日俱增,劳资矛盾普遍存在的状况下,对工会

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自

身合法权益有了严肃的法律依据。

新《工会法》第四十、四十一条分别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

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

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机关

拨缴的经费是工会五项经费来源中的重要部分,以法律形式对其标

准和执行程序作出规定,使工会的经费收缴有了更可靠的保障,奠

定了工会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各种活动的物质基础。

工会的参与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参

与企事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新《工会法》的许多条款都对工会参

与企事业民主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

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

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

代表参加。”这些规定,有力地加大了工会的参与权,为工会依法开

展工作、行使参与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工会法》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工会的法律责任。对工

会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法律救济,对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会干部的打击

报复,对职工参与工会活动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妨碍工会依法行使

职权,对阻挠工会或者职工依法组建或参加工会,对工会工作人员

违反《工会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执法主体、法律程序和处罚办法。从而使《工会法》自身的贯彻实施有了法律保证。

学习、宣传、贯彻好新《工会法》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依法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重要工作,明确修改内容、把握精神实质、

统一思想认识是推动新《工会法》贯彻实施的前提。现在,我国已

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工会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与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工

作的重要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在代表和维

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职工投身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实现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才能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篇二:落实依靠方针实现维护职能--浅谈学习《工会发》和《中国工会章程》体会】

落实依靠方针实现维护职能

——浅谈学习《工会发》和《中国工会章程》体会

各位老师,各位领导大家好,很荣幸地受学校工会的委托,和大家

交流一下中国工会法及其工会章程的学习体会,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所以在向大家介绍《工会法》时难免会在理解上有些不妥之处,敬

请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工会组织(以下简称工会)?工会

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代表群众利益,有广大群众参加的

非政府性的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

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为保障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的作用,所以国家就根据《宪法》来制定出《工会法》。正是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才使得工会能更好地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正是有了工会法作保障,工会的各项工

作才可以更好地开展。所以工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应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工会就像是职工群众的娘家,你有困难了,你有困惑了,你有意见了,还是有情绪了,都可以让工会组织这个家长依法来帮助你解惑、助困,维权,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再认为工会就是过年过节发发钱,

月月收会费,一年到头在沉睡的可有可无的组织了。

石化一小工会第二次教工暨会员大会在全体会员老师的大力支持与

配合下,成功完成了换届选举的工作,并提出了工会今后五年的发

展计划。此次会议,完成了石化一小工会组织的重组与更新,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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